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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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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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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海目星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6元,共计募集资金72,8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13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30.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908.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3-73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65,653.70 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2.6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使用完毕及销户,不存在结余。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 年 9 月 1 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72,8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7,891.21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64,908.79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65,653.70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6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1.60 |
| 以前年度永久补流 | 500.22 |
| 本年度永久补流 | 586.20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835.53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号文),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9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019,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76,976.6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523,023.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1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4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524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77,758.90万元(其中包含38,449.88万元以自筹资金置换的项目投入金额),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4,921.2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185.54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01,96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907.70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01,052.30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39,309.02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14,921.24 |
| 暂时补流金额 | 20,0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38 |
| 其他-自筹资金置换项目投入 | 38,449.88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 446.45 |
| 其他-归还暂时补流金额 | 20,000.00 |
| 其他-自筹资金垫付发行费及税费 | 367.31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9,185.54 |
| 其中:银行活期金额 | 3,535.54 |
现金管理金额 5,65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9月1日,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1月26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3月22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3月29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9月1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 79040078801300001088 | 0 | 已注销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03004227588 | 0 | 已注销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55919473110505 | 0 | 已注销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632284863 | 0 | 已注销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 44250100000809217888 | 0 | 已注销 | |
|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2219923 | 0 | 已注销 | |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15811168686888 | 0 | 已注销 | |
|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8110301011900541085 | 0 | 已注销 | |
|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10901013701274857 | 0 | 已注销 |
|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 83300188000134129 | 0 | 已注销 |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8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莲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10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使用31,052.30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为方便募投项目的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755919473110001 | 1.31 | 使用中 |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深圳前海分行 | 03005921537 | 6.8 | 使用中 |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深圳莲塘支行 | 79500078801400000201 | 1,958.34 | 使用中 |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 44250100000800006345 | 0.84 | 使用中 |
| 份有限公司 | ||||
|---|---|---|---|---|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4403041060000125192 | 38.99 | 使用中 |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4403040160000393823 | 5,650.00 | 使用中 |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营业部 | 4000027219200714975 | 1,411.00 | 使用中 |
|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江门分行 | 8110901011701774241 | 5.42 | 使用中 |
|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 | 成都银行东部新区支行 | 1001300001228280 | 112.84 | 使用中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449.88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2.64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38,822.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01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8,449.88 万元已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完成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72.64 万元(不含增值税)不再置换,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 年 8 月 19 日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置换完成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 53,020.14 | 11,522.40 | 11,522.40 | 2025 年 2 月 6 日 | 2025 年 1 月 10 日 |
|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 | 39,000.85 | 26,927.48 | 26,927.48 | 2025 年 2 月 7 日 | 2025 年 1 月 10 日 |
| 合计 | / | 38,449.88 | 38,449.88 | / | /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全部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10,000.00 | 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8月21日 | 不超过12个月 | 2024年8月30日 | 2025年1月23日 | 7,000.00 |
| 2025年8月21日 | 3,000.00 | ||||
| 10,000.00 | 2025年2月7日 | 7,000.00 | |||
| 2025年8月21日 | 3,000.00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上述已审议的额度内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 年 8 月 19 日 | |||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 70,000.00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 2024 年 8 月 30 日 | 2025 年 8 月 29 日 | 2024 年 8 月 30 日 |
| 15,000.00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2025 年 8 月 27 日 | 2026 年 8 月 26 日 | 2025 年 8 月 27 日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
| 委托方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利息金额 |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2024 年 329 期 | 结构性存款 | 7,500 | 2024-12-4 | 2025-1-3 | 2025-1-3 | / | 2.40 | 14.79 |
| 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营业部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4 年第 450 期 C 款 | 10,400 | 2024-12-9 | 2025-1-8 | 2025-1-8 | / | 1.40 | 11.08 | ||
| 浦发银行深圳莲塘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 24JG3654 期(月月滚利 10 期承接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7,546 | 2025-1-2 | 2025-1-27 | 2025-1-27 | / | 2.30 | 12.05 | ||
| 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营业部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5 年第 024 期 B 款 | 5,000 | 2025-1-23 | 2025-2-24 | 2025-2-24 | / | 1.59 | 8.72 | ||
|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416776) | 10,000 | 2025-1-2 | 2025-1-31 | 2025-1-31 | / | 1.95 | 15.49 | ||
|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416777) | 4,000 | 2025-1-6 | 2025-1-31 | 2025-1-31 | / | 1.95 | 5.34 |
|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507122) | 3,100 | 2025-4-16 | 2025-4-30 | 2025-4-30 | / | 1.90 | 2.26 | ||
|---|---|---|---|---|---|---|---|---|---|---|
|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530346) | 5,650 | 2025-12-25 | 2026-1-26 | / | 5,650 | 1.95 | / |
注: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购买的5,650万元【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530346)】,已于2026年1月26日到期归还。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海目星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
14
12月31日,海目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海目星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良
彭立强
王楠楠
王楠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
附表 1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 年 9 月 1 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0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656.3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 | 生产建设 | 否 | 60,900.00 | 28,119.25 | 28,119.25 | 0.28 | 28,118.93 | -0.32 | 100.00 | 2022 年 6 月 | 106,127.63 | 是[注 1] | 否 |
|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 | 生产建设 | 否 | 17,689.54 | 17,689.54 | 2.32 | 18,920.56 | 1,231.02 | 106.96 | 2022 年 9 月 | 53,086.07 | 是[注 1] | 否 | |
|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19,100.00 | 19,100.00 | 19,100.00 | 18,616.81 | -483.19 | 97.47 | 2024 年 6 月 | -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80,000.00 | 64,908.79 | 64,908.79 | 2.60 | 65,656.30 | 747.51 | 101.1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00.22 万元(含利息)补充永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1: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计算期内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95,424.81 万元,2023 年至 2025 年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合计确认收入 429,647.52 万元,年均营业收入 143,215.84 万元,已达到预期效益。
附表2: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921.24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680.1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 生产建设 | 否 | 9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10,796.40 | 31,627.82 | -8,372.18 | 79.07 | 2026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5,000.00 | 31,052.30 | 31,052.30 | 4,124.84 | 31,052.32 | 0.02 | 100.00 | 2024年11月 | 73,000.88 | 是(注2)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51,430.00 | 30,000.00 | 30,000.00 | - | 30,000.00 | 100.00 | |||||
| 合计 | 196,430.00 | 101,052.30 | 101,052.30 | 14,921.24 | 92,680.14 | -8,372.16 | 91.7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2: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投入后首年营业收入预计达 24,000.00 万元,2025 年度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合计确认收入 73,000.88 万元,已达到预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