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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Sep 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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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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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海目星 股票代码: 688559.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赵盛宇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 3 号 415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 1-82 号厂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 1-81 号厂 房
股份变动性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及间接控制股份比例因股权激励、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宜被动稀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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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在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目星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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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情 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权益变动目的 ..................................................... 8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持股计划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 11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文件地点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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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赵盛宇、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盛世海康”)、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海合恒辉一号”)、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合恒辉二号”) |
| 公司/海目星/上 市公司 |
指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权激励事宜导致公司总股本 变动,从而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 释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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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赵盛宇
别:男
国籍:中国,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210111197211**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公司名称: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 3 号 41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盛宇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MA0QERH5X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06-29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合伙人:赵盛宇、聂水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公司名称: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 1-82 号厂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盛宇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46211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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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一般项目: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02-26 至 2034-02-26
主要合伙人:赵盛宇、周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公司名称: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河东侧 1-81 号厂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盛宇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FPE75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 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04-12 至 2037-08-08
主要合伙人:赵盛宇、周逸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
面的关系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先生持有南京盛世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80.26%股权,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35%股权, 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股权,上述三个股 东为同一控制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对海目星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 动中,赵盛宇、南京盛世海康、海合恒辉一号、海合恒辉二号为一致行动人,赵 盛宇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34.01%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赵盛宇先生与 盛世海康、海合恒辉一号、海合恒辉二号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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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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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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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海目星股权激励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导致最终合计控制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持股计划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 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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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68,021,250 股, 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的 34.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68,141,250 股, 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 243,962,000 股的 27.93%。
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股份变 | ||||||||
| 股东名 | 变动方 | 变动日 | ||||||
| 股份性质 | 控制股份 数量 (股) |
控制 比例 (%) |
控制股份 数量 (股) |
控制比 例 (%) |
动比例 | |||
| 称 | 式 | 期 | ||||||
| (%) | ||||||||
| 有限售条 | 2,400,450 | 1.20 | 2,460,450 | 1.22 | ||||
| 赵盛宇 | 0.02 | |||||||
| 件流通股 | ||||||||
| 股权激 | ||||||||
| 盛世海 | 有限售条 | 39,095,550 | 19.55 | 39,095,550 | 19.38 | |||
| -0.17 | ||||||||
| 康 | 励实施 | 件流通股 | ||||||
| 2022年 | ||||||||
| 导致的 | ||||||||
| 8月4日 | ||||||||
| 海合恒 | 被动稀 | 有限售条 | 14,291,250 | 7.15 | 14,291,250 | 7.08 | ||
| -0.07 | ||||||||
| 辉一号 | 释 | 件流通股 | ||||||
| 海合恒 | 有限售条 | 12,234,000 | 6.12 | 12,234,000 | 6.06 | |||
| -0.06 | ||||||||
| 辉二号 | 件流通股 | |||||||
| 有限售条 | 2,460,450 | 1.22 | 2,520,450 | 1.24 | ||||
| 赵盛宇 | 0.02 | |||||||
| 件流通股 | ||||||||
| 股权激 | ||||||||
| 盛世海 | 有限售条 | 39,095,550 | 19.38 | 39,095,550 | 19.17 | |||
| -0.21 | ||||||||
| 康 | 励实施 | 2023年 | 件流通股 | |||||
| 导致的 | 9月14 | |||||||
| 海合恒 | 被动稀 | 日 | 有限售条 | 14,291,250 | 7.08 | 14,291,250 | 7.01 | |
| -0.07 | ||||||||
| 辉一号 | 释 | 件流通股 | ||||||
| 海合恒 | 有限售条 | 12,234,000 | 6.06 | 12,234,000 | 6.00 | |||
| -0.06 | ||||||||
| 辉二号 | 件流通股 | |||||||
| 向特定 | 无限售条 | 2,520,450 | 1.24 | 2,520,450 | 1.03 | |||
| 赵盛宇 | -0.21 | |||||||
| 对象发 | 件流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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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9,095,550 | 19.17 | 39,095,550 | 16.03 | |||||
|---|---|---|---|---|---|---|---|---|
| 盛世海 | 行股票 | 无限售条 | ||||||
| -3.14 | ||||||||
| 康 | 导致被 |
件流通股 | ||||||
| 动稀释 | 2024年 | |||||||
| 海合恒 | 无限售条 | 14,291,250 | 7.01 | 14,291,250 | 5.86 | |||
| 8月29 | -1.15 | |||||||
| 辉一号 | 件流通股 | |||||||
| 日 | ||||||||
| 海合恒 | 无限售条 | 12,234,000 | 6.00 | 12,234,000 | 5.01 | |||
| -0.99 | ||||||||
| 辉二号 | 件流通股 | |||||||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前,赵盛宇先生直接持有海目星 1.20%股权,其同时为南京盛世海康 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盛世海康 80.26%的出资份额;海合恒辉一号的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海合恒辉一号 92.35%的出资份额;海合恒辉二号的普通合 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海合恒辉二号 90.00%的出资份额。本次权益变动前赵盛宇先 生直接及通过南京盛世海康、海合恒辉一号、海合恒辉二号合计间接控制公司 34.01%的股 份,权益变动后变更为 27.93%。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 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股本总数由 200,000,000 股增加至 201,726,500 股。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海目星: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完成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并完成股份登记,公司股本总数由 201,726,500 股增加至 203,962,00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7)。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目星 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901 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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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40,000,000 股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 公司增加的 4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 203,962,000 股增 加至 243,962,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先生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数量 由 68,021,250 股变为 68,141,250 股,比例由 34.01%被动稀释至 27.93%,被动稀 释比例为 6.0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仍无控股 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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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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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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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 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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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签署日期: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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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 |
| 股票简称 | 海目星 | 股票代码 | 688559.SH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赵盛宇; 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 址 |
广东省深圳市**;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 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415 室; 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 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 河东侧1-82号厂房; 江苏省盐城射阳县盘湾 镇盘龙大道南侧、沃港 河东侧1-81号厂房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 但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四位信息披露 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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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因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 致其控制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450 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1.20%;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39,095,5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55%;盐城海合 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91,2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15%;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34,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12%。 赵盛宇先生持有南京盛世海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 伙)80.26%股权,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92.35%股权持有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90.00%股权,上述三个股东为同一控制关系。 综上,赵盛宇先生直接及通过控制上述三个合伙企业合计控制公司 股权比例为34.0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450 股,占公司现 在总股本的1.03%;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39,095,550 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16.03%;盐城海合 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91,250 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5.86%;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34,000 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 5.01%。 赵盛宇先生直接及通过控制上述三个合伙企业合计控制公司股权 比例为27.93%,合计变动比例:被动稀释6.0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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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盐城海合恒辉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赵盛宇
签署日期: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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