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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Earnings Release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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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nings Re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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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9 股票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在审计过程中,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建议调减收益性政府补助2,927.34万元,公司对于该建议无异议, 调减后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数据与已 发布的业绩快报中的数据差异超过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更正后业绩快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修正后的增减 变动幅度 (%) |
|---|---|---|---|---|
| 修正前 | 修正后 | |||
| 营业总收入 | 132,062.75 | 132,059.07 | 103,092.39 | 28.10 |
| 营业利润 | 11,143.73 | 8,319.57 | 17,704.70 | -53.01 |
| 利润总额 | 11,061.98 | 8,219.50 | 17,695.45 | -53.5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171.26 | 7,722.01 | 14,554.63 | -46.9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83.93 | 4,767.74 | 7,744.80 | -38.4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63 | 0.48 | 0.97 | -50.5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2% | 9.03% | 25.06% | -63.97% |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修正后增减变 动幅度 |
|
| 修正前 | 修正后 | |||
| 总 资 产 | 359,401.24 | 361,470.31 | 216,472.70 | 66.98 |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140,493.81 | 138,061.55 | 65,439.07 | 110.98 |
| 股 本 | 20,000.00 | 20,000.00 | 15,000.00 | 33.3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 产(元) |
7.02 | 6.90 | 4.36 | 58.26 |
-
注:1、上述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
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1、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披露的《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号:2021-007)主要财务数据存在差异,具体如 下: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 | 修正前后数据差异比 例(%) |
|---|---|---|---|
| 修正前 | 修正后 | ||
| 营业利润 | 11,143.73 | 8,319.57 | -25.34 |
| 利润总额 | 11,061.98 | 8,219.50 | -25.7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171.26 | 7,722.01 | -24.0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63 | 0.48 | -23.8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2% | 9.03% | -22.95 |
- 2、业绩快报更正的原因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主要是扣非前盈利指标差异,公司业绩快报测算时将一笔 2,927.34万元收益性财政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如下:
2017年度,公司获得收益性政府补助4,900.00万元,公司与补助发放方签署《海目星 (江门)激光智能装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对 公司江门海目星项目的投资总额、投产时间、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条件进行了约定, 且约定江门海目星若未能达到前述约定条件,则有义务按比例退回已兑现的政府补助。 经测算,截至2020年底,公司江门海目星项目已实际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59.7416%,因 此公司业绩快报测算将2,927.34万元收益性财政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在审计过程中,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应继续秉承谨慎性原则,待投资总额及投资强 度达到《合作协议》约定的条件时,再一次性将该笔收益性财政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经 沟通,公司对于该项调整不存在分歧。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以此为 鉴,在以后的财务核算、审计等工作中审慎判断,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 情况的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2、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的数据,是经公司审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的 结果,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0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 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