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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ug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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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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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 2024-053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 号)文核 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用 5,660.3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139.6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30.8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4,908.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3 号)。

1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6,380.62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21.69 万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212.9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4,908.7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59,145.03
利息收入净额 1,808.16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6,380.62
利息收入净额 21.6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65,525.65
利息收入净额 1,829.85
应结余募集资金 1,212.9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1,212.99
差异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

2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由本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 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由本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由本公司、海目星 (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443066144013002219923 252.69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5811168686888 118.74 活期
上海浦发银行深圳罗湖支
79040078801300001088 17.52 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滨海支行
03004227588 0.89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营业部
755919473110505 256.91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上步支行
44250100000809217888 22.26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蛇口支行
632284863 27.78 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
业部
8110301011900541085 42.21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门分行
8110901013701274857 176.72 活期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83300188000134129 0.28 活期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83300188000138719 296.99 活期
合计 / 1,212.99 /

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 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 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具 体调整内容如下:

(1)调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 60,900 万元调减至 46,460.00 万元;

(2)增加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

4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 桐八路 18 号。

2、根据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 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具 体调整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及“激 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予以结项,并将“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 目(江苏)”的节余募集资金共 3,538.81 万元(含利息收入 849.27 万元)投入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用于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前述节余募 集资金转入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后,该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将由 15,000.00 万元增加至 18,920.58 万元(含“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 建项目(江苏)”转入的节余募集资金 3,538.81 万元以及“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 建项目(江门)”利息收入 381.77 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金额将由 15,000.00 万 元增加至 19,000.00 万元,项目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将由 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2)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6 月。经调整后的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原计划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现拟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增减情况
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5,709.20 1,182.08 -4,527.12
2 土地费用 / / /
3 工程建设费 10,800.00 10,147.27 -652.73
4 研发费用 2,590.80 7,770.65 5,179.85
5 项目总投资 19,100.00 19,1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6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64,908.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80.62 6,380.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525.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激光及自
动化装备
扩建项目
(江苏)
60,900.00 28,119.25 28,119.25 0.00 28,118.65 -0.60 100 2022年6月 收入
72,291.68
万元

[注2]
激光及自
动化装备
扩建项目
(江门)
17,689.54
[注1]
17,689.54 2,792.43 18,790.21
[注1]
1,100.67
[注1]
106.22
[注1]
2022年9月 收入
29,079.19
万元

[注2]
激光及自
动化装备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19,100.00 19,100.00 19,100.00 3,588.19 18,616.79 -483.21 97.47 2024年6月
[注3]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80,000.00 64,908.79 64,908.79 6,380.62 65,525.65 616.8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根据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及“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予以结 项。“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原计划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 30,808.79 万元,经调整后“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为 28,119.25 万元,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 3,538.81 万元(含利息收入 849.27 万元)投入“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用 于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前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 15,000.00 万元增 加至 18,920.58 万元(含利息收入 1,231.04 万元,包括“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利息收入 849.27 万元以及“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 (江门)”利息收入 381.77 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金额将由 15,000.00 万元增加至 19,000.00 万元,项目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 将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注 2]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 项目计算期内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95,424.81 万元,2024 年 1-6 月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合计 确认收入 101,370.87 万元,截止 2024 年 6 月末,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累计确认收入合计 221,369.63 万元,已达到预期收益。

[注 3]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6 月。2024 年 6 月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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