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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an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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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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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海目星激光(江门)产业园二期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海目星激光(江门)产业园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江门二期项目”“本

  • 项目”)

    • ●实施主体: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江门海目星”)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海目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在后续实施过 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 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规模相对较大,如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或市场融资条 件达不到预期,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时足额融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面临项目资 金筹措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下游客户动力电池厂商扩产需求旺盛,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决定以全资子公司江门海目星为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70,000万元建设海目星激光(江门)产业园二期项目,用于动力电池电芯装配 线、干燥线等专业动力电池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预计建设周期24个月。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对外投资建设海目星激光(江门)产业园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及自 筹资金70,000万元进行海目星激光(江门)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权限内办理与 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实施的基本情况

  • 1、实施主体: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3、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八路18号

  • 4、法定代表人:王军平

  • 5、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 6、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 部件、元件;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机械加工;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租赁、 上门维修及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江门海目星 1,156,116,866.87 142,897,247.19 617,009,192.06 25,088,860.53
  • 8、公司持股情况:海目星持股100%

三、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海目星激光(江门)产业园二期项目

  • 2、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江门海目星

  • 3、项目的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

  • 4、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

  • 5、项目用地取得方式

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编号为JCR2021-243(蓬江45)号的项目用地

  • 6、项目投资概算:7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0万元,流动资金投入20,000

万元

  • 7、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 8、预计建设期:24个月

  • 9、具体建设内容:本项目拟购置工业用地约100亩,新建生产车间、研发楼、配套 设施等约15万平方米,并购置相关研发、生产设备。

  • 10、建设项目完成后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动力电池电芯 装配线40台套、干燥线100台套的产能。

  • 11、建设项目需履行的审批手续:项目尚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施工许可、 登记备案、环评批复等前置审批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 1、提升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产能

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业务保持快速增长,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 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在手订单约 48 亿元(含税)。受公司厂房面积、 人员配置和生产条件约束,现有产能不足问题已掣肘公司进一步发展,扩大产能, 满足更多的客户需求已刻不容缓。

本项目的建设,能有效增加公司生产面积,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生产能力,以 满足更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

  • 2、加快推进公司核心技术的商业化落地

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技术成果转化,加快实现产

业化发展的需要。通过项目建设扩大生产面积、增加生产人员,将不仅使公司现有 相关专利技术可转化为生产能力,更可以使生产能力达到规模效益,实现动力电池 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发展,以更好的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3、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显著提升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技术商业 化落地进度,强化公司产品技术优势,同时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更好的满足下 游客户对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的需求,从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政策可行性: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符合国家政策方向

本项目产品为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生产领域,属于高端制造装备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 持,市场发展前景乐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方向。

2、市场可行性:动力电池市场产能扩张带动动力电池装备需求增长

2020 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522.5 万辆和 2531.1 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 成 136.6 万辆和 136.7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5%和 10.9%,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同 -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 2035 年)》,文件提出, 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中国汽车 - 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 年 1 11 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302.3 万辆和 299 万辆,同比均增长 1.7 倍。

因此,未来几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受益于新能源 汽车产销量高速增长,公司下游动力电池厂商扩产需求旺盛,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下 游客户需求快速增长的趋势。

3、技术可行性:海目星拥有扎实的技术积累,能够支撑项目的推进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广东省智能制造骨干企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 于设备的研发与升级,公司积极培养并吸收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组成高水平、高 稳定性的研发团队,截至 2021 年 12 月,海目星拥有专利技术 329 项,包括 35 项 发明专利,289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5 项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技术涵盖整线、热压、 超声波焊接、转接片、顶盖焊等环节。此外公司还获得软件著作权 115 项。丰富的

人才资源以及扎实的技术积累,为公司本项目的启动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因此, 本项目技术上具备可行性。

4、管理可行性:海目星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及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公司在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尤其是 项目规范管理方面,公司通过优秀的项目管理体系赢得了包括宁德时代、中创新航 (中航锂电)、蜂巢能源等主流动力电池企业的认可。从管理体制来看,海目星已 经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生产经营的各主要环节有效地应用现代化的 管理手段和方法。因此,本项目的推进是基于海目星拥有多年的行业管理经验和优 秀的管理团队基础上的,管理上具备可行性。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项目尚未正式投建,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

2、本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 设备生产能力,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发展,有助于公司提升运营能力, 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方向,提高 公司整体的生产水平和运行效率,以满足更多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在后续实施过 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 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规模相对较大,如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或市场融资条 件达不到预期,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时足额融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面临项目资 金筹措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