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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Oct 3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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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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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 2025-062

证券代码: 68855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长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及可操 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确保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均为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任职人员。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 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公司优秀

人才与公司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促 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关联监事何长涛、 王韫韬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公司优秀人 才与公司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关联监事何长涛、 王韫韬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