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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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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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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年7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因公司需尽快确定股权激励授予相 关事项,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 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 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7 月 16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4.56 元/股,向 3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5.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公司董事赵盛宇先生、 聂水斌先生、张松岭先生、高菁女士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