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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9, 2025
17837_rns_2025-04-29_f9438228-1907-4044-a026-fa2a3c2ad26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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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449号

立信会
(特殊件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 沪25012VE7GE
$\sim$ $^{-1}$
| 录 Ħ |
页 | 次 | |
|---|---|---|---|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1 - 2$ | |
| 二、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8$ | |
| 三、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 - 4$ | |
| 四、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sim$
$\mathcal{L}^{\text{max}}$
$\frac{1}{\sqrt{2}}$

$\sim 10^{1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を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449号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目星")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 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海目星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

BDO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 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目星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 了海目星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海目星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年4月28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鉴证报告 第2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就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overline{\phantom{a}}$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1630 号) 文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4.56 元, 共计募集资金 72,80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 5,660.3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139.62 万元, 已由主承 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 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2,230.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908.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 3-73号)。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号)同 意海目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 25.49 元/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960.0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07.7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52.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4]第 ZI10524 号"验资报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项 目 |
序号 | 金额(万元)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4,908.79 | |
| 项目投入 | B1 | 59,145.03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B 2 | 1,808.16 |
| 项目投入 | C1 | 6,508.67 | |
| 本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C 2 | 24.60 |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5,653.70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D2 = B2 + C2$ | 1,832.77 |
| 销户转出 | $\mathbf E$ | 500.22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F=A-D1+D2-E$ | 587.64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G | 587.64 | |
| 差异 | $H = F - G$ | 0.00 | |
|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 |||
| 项 目 |
序号 | 金额(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1,052.30 | |
| 项目投入 | B1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B 2 | |
| 项目投入 | C1 | 9,309.02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 2 | 248.66 | |
| 本期发生额 | 永久补流 | D1 | 30,000.00 |
| 临时补流 | D 2 | 20,000.00 | |
| 项目投入 | $E1 = B1 + C1$ | 9,309.02 | |
| 利息收入净额 | $E2 = B2 + C2$ | 248.66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永久补流 | F1 | 30,000.00 |
| 临时补流 | F 2 | 20,000.00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G=A-E1+E2-F1$ $-F2$ |
41,991.94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H | 42,359.25 | |
| 差异[注] | $I = G - H$ | $-367.31$ |
[注]差异 367.31 万元系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 该资金暂未从募 集资金户转出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mathcal{L} = \mathcal{L}$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蛇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于 2020年11月26 日由本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于2021年3月22日由本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 (江苏) 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于2021年3月29日由本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8月,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莲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罗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10月,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 40,000 万元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同意使用 31,052.30 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 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为方便募投 项目的资金管理, 公司开设了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 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万元) |
备注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 79040078801300001088 | 17.54 活期 |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03004227588 | 0.89 活期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55919473110505 | 54.03 活期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632284863 | 27.80 活期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 44250100000809217888 | 22.24 活期 | |
|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2219923 | 254.12 活期 | |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15811168686888 | 119.39 活期 | |
|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8110301011900541085 | 42.40 活期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10901013701274857 | 48.95 活期 | |
|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 83300188000134129 | 0.28 活期 | |
| 计 合 |
587.64 |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万元) |
备注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1755919473110001 | 1.31 活期 | |
| 上海银行深圳前海分行 | 03005921537 | 6.80 活期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万元) |
备注 |
|---|---|---|---|
| 浦发银行深圳莲塘支行 | 179500078801400000201 | 7,546.32 | 活期 |
| 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 44250100000800006345 | 28.90 | 活期 |
| 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 44250200000800000164 | 7,500.00 | 理财 |
|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4403041060000125192 | 10,020.59 | 活期 |
| 杭州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 4403041060000142494 | 6,575.58 | 理财 |
| 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营业部 | 40000272112002400 | 10,400.00 | 理财 |
| 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营业部 | 4000027219200714975 | 73.32 | 活期 |
| 成都银行东部新区支行 | 1001300001228280 | 206.43 | 活期 |
| 计 合 |
42,359.25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0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 2《2024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4年12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38,449.88 万元, 需置换自筹资金 38.449.8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万元) |
自筹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 (万元) |
|---|---|---|---|
|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一期) | 40,000.00 | 11,522.40 | |
| 2 |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 | 31,052.30 | 26,927.48 |
| 合计 | 71,052.30 | 38,449.88 |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情况
-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 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00.22 万元(含利息)补充永久 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 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
|---|---|---|---|---|
|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 基地项目 (一期) |
120,000.00 | 90,000.00 | 40,000.00 | |
| $\mathbf{2}$ |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 目 |
70,000.00 | 55,000.00 | 31,052.3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1,430.00 | 51,430.00 | 30,000.00 |
| 合计 | 241,430.00 | 196,430.00 | 101,052.30 |
2、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 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同意使用 31,052.30 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为方便募投项目的资金 管理,公司开设了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具 体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募投项目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
|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 备(成都)有限公司 |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 制造基地项目 期)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部新区支行 |
1001300001228280 | |
| 海目星(江门)激光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 心项目 |
中信银行江门分行 | 8110901011701774241 |
3、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和"海目星 激光智造中心项目"的投资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 序号 | 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 |
|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 制造基地项目(一 期) |
120,000.00 | 40,000.00 | 53,020.14 | 40,000.00 | |
| 2 |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 心项目 |
70,000.00 | 31,052.30 | 39,000.85 | 31,052.30 |
| 合计 | 190,000.00 | 71,052.30 | 92,020.99 | 71,052.30 |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5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 č | |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 lπ |
|---|
| ₹ |
| 唳 |
| ľ |
| 廷 |
| ╬ |
| ₩ |
| 隼 |
| 光过花 |
| 薬 |
| 叫 |
| Ш |
| 海 |
| 仓 |
| 册 |
| 靠 |
| 编制单位: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 |
64,908.79 | 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单位: | 65,653.70 6,508.67 人民币万元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 |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 本年度实现 | 是否达 | 项目可行性 | |||||
| 目, 含部分 | 一."~"~ 诺投资总额 变更(如有) |
珀經 | $\widehat{L}$ | 金额 | 投入金额(2) |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进度 (%) (4) 可使用状态日 领的差额(3)= $(2)-(1)$ |
$=(2)(1)$ | 期 | 的效益 [注1] |
到预计 效益 |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60,900.00 | 28,119.25 | 28,119.25 | 28,118.65 | $-0.60$ | 100.00 2022年6月 | 134,945.90 | [注1] 是 |
否 | |||
| 是 | |||||||||||
| 17,689.54 | 17,689.54 | 2,920.47 | 18,918.24 | 1,228.70 | 106.95 2022年9月 | 15,489.14 | [注1] | 否 | |||
| 19,100.00 | 19,100.00 | 19,100.00 | 3,588.20 | 18,616.81 | $-483.19$ | 97.47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80,000.00 | 64,908.79 | 08.79 64,90 |
6,508.67 | 65,653.70 | 744.91 | 101.1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号: 2024-05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00.22万元(含利息)补充永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注 1]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 | 、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 |
| 在日当年中年的华德和华的"三"元文 OCAO 101 年 | coo 角皮 coo 音導音 计单字节节 / 字节 / 字节 / 字节 / 字节 / 字节 / 字节 / 字节 |
$\overline{\phantom{a}}$
项目计算期内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95,424.81 万元,2023 年至 2024 年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合计确 认收入 270,433.81 万元, 年均营业收入 135,216.91 万元, 已达到预期效益。


| 编制单位: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1,052.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309.0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758.9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额 |
投入金额(1) | 金额 |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widehat{c}$ |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额的差额(3)= $(2)-(1)$ |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进度 (%)(4)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2)(1)$ |
期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 西部激光智能装 地项目 (一期) 备制造基 |
否 | 9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9,309.02 | 20,831.42 | $-19,168.58$ | 52.08 | 202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海目星激光智造 中心项目 |
КД | 55,000.00 | 31,052.30 | ,052.30 $\overline{31}$ |
26,927.48 | $-4,124.82$ | 86.72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Кπ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 $\blacksquare$ |
КД | 51,430.00 | 30,000.00 | ,000.00 30,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
| 合计 | 196,430.00 | 101,052.30 | ,052.30 101 |
39,309.02 | 77,758.90 | $-23,293,40$ | 76.9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38,449.88 万元, 该部分金额已进行置换 | |||||||||||
|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 ||||||||||||
|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 | |||||||||||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年度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 ||||||||||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附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3页
|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 |
|---|---|
| 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 | |
| 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 |
|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1、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
|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 | |
| 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进行 | |
|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使用31,052.30 万元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 | |
| 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ddot{\bm{x}}$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 |
|
| 予以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 |
| 2026年5月。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 |
| 质性影响。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注: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已经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 38,449.88 万元, 该部分置换资金实际于 2025 年从募集 |
资金账户转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口 建設設計の 2012年11月11日、10月11日、10日に、10日に、10日に、10日に、10日に、10日に、10日に、1 $\overline{4}$ $\frac{1}{2}$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lā 人民币15900.0000万元整 # 2025 2011年01月24日 ō п 米 机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모 期 额 主要经营场所 寮 口 聖 资 7 成 田 市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widehat{H}$ 画 其他无效。 柳 (米) E NTS 合伙 $\bullet$ 仅供出报告使用 PUB 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 忌 证照编号: 01000000202502140072 玉名 é 朱建弟, 杨志国 特殊普通径 VA N 码 立信会 # 91310101568093764U E 信 冊 称 副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会 拟 杜 抑 $\overline{\phantom{a}}$ 空 以 米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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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序号:0001247 | 贾 说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 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overline{\phantom{a}}$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凭证。 $\widetilde{Z}$ |
田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转让。 出借、 租、 ო'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mathbf{o}$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overline{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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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立信会计噪事希摩系特释宣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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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特殊普通合伙制 $\ddot{\vec{k}}$ 原: 秽 场 织 恤 组 经 |
31000006 执业证书编号: |
숲[2010]82号) (转制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转制批文 沪财 Selected and all all all all all all all all all al 595 2000年6月13日 护财会 [2000] 批准执业日期: 批准执业文号: |
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