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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Dec 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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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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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海目星激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加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 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 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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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 业务等,涉及的币种包括美元、欧元和加元等。交易对手方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 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他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 行使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事项的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本次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 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操作可减少汇率波 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 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外汇套期保值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 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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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 在判断偏差、信息系统或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 导致合约无法正常履行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 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 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 要,其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2、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 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敞口。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 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密切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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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为有效控制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 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可 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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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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