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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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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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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3 年,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目星激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 关职责,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是时任独立董事庄任艳、独立董事杨文 杰及董事聂水斌。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是独立董事徐尧、独立董事范文明、 董事Guofu Zhou(周国富)。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徐尧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召开 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内容 |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1日 | 《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第二届董事会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及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 |
| 审计委员会第 | 2023年8月23日 | 项报告的议案》 |
| 十次会议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第二届董事会 | ||
| 审计委员会第 | 2023年10月30日 |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十一次会议 | ||
| 第三届董事会 | ||
| 审计委员会第 | 2023年12月29日 | 《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
| 一次会议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财务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审计机构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与审计 机构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 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 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并对内部审计提出的问 题发表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 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 年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提高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 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强化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 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