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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n 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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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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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出具的上证科创公函【2022】0109 号《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关于深圳市海目 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与上市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 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就问询函中涉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1:关于在手订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订单约为 51 亿元(含税),同比增加 200%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新签订单约 20.77 亿元(含税),收到中标 通知书尚未签订合同金额约 12.58 亿元(含税)。请公司补充目前主要在手订单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名称、订单签订时间、订单具体金额、目前执 行情况、预计今年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执行障碍或者困难,如有,请充分提 示风险。
一、公司回复:
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手订单约为 65 亿元(含税),其中前十大订 单均来自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航锂电”)的子公司和蜂巢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均为国内知名的动力电池厂商。根据高工锂电 (GGII)数据,中创新航及蜂巢能源均为 2021 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前十 (亦均为全球前十五)的厂商。公司与中创新航及蜂巢能源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其履约能力强,预计今年执行情况正常及不存在执行障碍或者困难,订单执 行风险较小。
截至该日公司的在手订单的前十大订单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订单/合同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订单 金额(含税) |
订单签订的 时间 |
截至2022 年5 月1 7 日订单执行情况 |
预计2022 年执行 情况 |
| 1 | ZC20210928 0038 |
中创新航科技(江 苏)有限公司 |
54,377.74 | 2021/9/28 | 安装调试阶段 | 验收完成 |
| 2 | ZC70002022 04190018 |
中创新航科技(合 肥)有限公司 |
29,338.90 | 2022/4/19 | 生产阶段 | 约19%的合同金 额验收完成,其 余合同进入验收 阶段 |
| 3 | ZC00002022 03270005 |
中创新航科技(福 建)有限公司 |
26,788.98 | 2022/3/27 | 生产阶段 | 约24%合同金额 验收完成,其余 合同进入验收阶 段 |
| 4 | ZC50002022 04130015 |
中创新航科技(武 汉)有限公司 |
26,754.05 | 2022/4/13 | 生产阶段 | 验收阶段 |
| 5 | ZC40002022 04070003 |
凯博能源科技(成 都)有限公司(已 更名为中创新航科 技(成都)有限公 司) |
25,786.75 | 2022/4/6 | 生产阶段 | 验收阶段 |
| 6 | ZC50002021 12210027 |
凯博能源科技(武 汉)有限公司(已 更名为中创新航科 技(武汉)有限公 司) |
24,538.25 | 2021/12/21 | 生产阶段 | 约20%合同金额 验收完成,其余 合同进入验收阶 段 |
| 7 | ZC20211018 0016 |
中航锂电(厦门) 科技有限公司 |
19,354.00 | 2021/10/18 | 验收阶段 | 验收完成 |
| 8 | ZC40002021 12160018 |
凯博能源科技(成 都)有限公司(已 更名为中创新航科 技(成都)有限公 司) |
19,160.95 | 2021/12/16 | 生产阶段 | 验收完成 |
| 9 | FCNYSN21 10040 |
蜂巢能源科技(遂 宁)有限公司 |
16,234.00 | 2021/10/14 | 生产阶段 | 约87%合同金额 验收完成,其余 合同进入验收阶 段 |
| 10 | ZC20210924 0002 |
中创新航科技(江 苏)有限公司 |
13,670.20 | 2021/9/24 | 约9%合同为生产 阶段,其余发货调 试阶段 |
验收完成 |
| 合计 | 256,003.82 | / | / | / |
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手订单约 65 亿元(含税),金额较大。因
设备交付后还需经过安装调试、验收等程序才能确认收入。公司订单执行过程中, 如遇到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投资计划或对生产线需求出现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部分订单存在执行障碍或者困难的风险。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并核查公司在手订单明细;
2
-
2、取得并核查主要在手订单或合同文件;
-
3、访谈管理层,了解在手订单预计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执行障碍或者困
-
难。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补充主要在手订单情况信息准确;
2、公司在手订单执行情况良好,预计今年执行情况正常及不存在执行障碍 或者困难,订单执行风险较小,公司已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问题 2 :关于前五大客户销售
2021 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为 12.76 亿元,去年同期为 5.43 亿元, 同比增加 134.99% ;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重为 64.32% ,去年 同期为 41.15% ,同比增加 23.17 个百分点。同时,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为 3.64 亿元,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重为 48.06% 。请公司:( 1 )补充前五名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产品类别、结算周期及方式、截至报告期末 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以及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2 )结合产品类型、下 游客户需求和销售产品价格的变动,说明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较去年同期大 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3 )说明前五名客户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 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4 )核实是否存在新增客户或者依赖少数客 户的情形。
一、公司回复:
(一)公司前五名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产品类别、 结算周期及方式、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公司前五名客 户均非公司关联方。
2021 年,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原则,公司前五名客户 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中航锂 电”)、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ATL)、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瑞浦能源有限公司”),均非公司关联方,
3
其具体情况如下:
4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同一控制客户 名称 |
销售收入 (万元)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产品类别 | 主要结算周期及 方式 |
截至报告期 末应收账款 余额(万元) |
期后回 款情况 (万元) |
是否与 上市公 司存在 关联关 系 |
| 1 | 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A MPEREX TE CHNOLOGY LIMITED) |
43,516.48 | 1999/6/1 | 22,017.00 万美元 |
ATL是全球知名的 锂离子电池制造 商,致力于开发、 生产和销售先进的 可充电锂离子电 池、电池组和管理 系统,产品主要应 用于消费电子领 域、动力电池领域 和储能领域等 |
3C消费类 电子激光 及自动化 设备、动力 电池激光 及自动化 设备 |
预付30%;货到 付30%;验收合 格付30%;质保 期到付10%,承 兑/汇兑 |
12,012.23 | 4,888.56 | 否 |
| 2 | 中创新航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
33,739.24 | 2015/12/8 | 150,645.65 5 8万人民 币 |
动力电池及储能系 统产品的设计、研 发、生产及销售。 |
动力电池 激光及自 动化设备 |
预付30%预付 款; 到货验收合格 后支付30%货 款;验收合格支 付30%验收款; 验收满一年后 支付10%质保 款,汇兑 |
2,958.86 | 264.32 | 否 |
| 3 | 宁德时代新 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24,462.04 | 2011/12/16 | 232,900.78 02万人民 币 |
动力和储能电池领 域完整的研发、制 造;材料、电芯、 电池系统、电池回 收 |
动力电池 激光及自 动化设备 |
主要包括:①预 付30%;货到付 30%;验收合格 付30%;验收合 格360天付1 0%,承兑/汇兑 |
3,796.70 | 733.15 | 否 |
5
| ②预付30%;货 到付20%;验收 合格付30%;验 收合格360天付 20%,承兑/汇兑 |
||||||||||
|---|---|---|---|---|---|---|---|---|---|---|
| 4 | 蜂巢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
15,511.17 | 2018/2/12 | 324318.201 1万人民币 |
锂离子动力电池及 其正极材料、储能 电池等方面的开发 和销售,新能源汽 车充电桩、电池利 用回收等产品解决 方案。 |
动力电池 激光及自 动化设备 |
合同生效(预 付)30日内3 0%;预验收30 日内30%;终验 收合格40日内3 0%;质保期满3 0日内10%,汇 兑 |
8,620.99 | 1,720.13 | 否 |
| 5 | 瑞浦兰钧能 源股份有限 公司(曾用 名:瑞浦能源 有限公司) |
10,407.94 | 2017/10/25 | 146,341.46 34万人民 币 |
动力/储能锂离子 电池单体到系统应 用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专注于为新 能源汽车动力及智 慧电力储能提供优 质解决方案。 |
动力电池 激光及自 动化设备 |
预付30%;提货 款30%;设备验 收后支付30%; 设备验收合格 后12个月付1 0%;质保期2 年,承兑/汇兑 |
4,349.70 | / | 否 |
| 合计 | 127,636.87 | / | / | / | / | / | 31,738.48 | 7606.16 | / |
注:
-
1、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凯博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创新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 更名为:中创新航技术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中航锂电(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中创新航新能源(厦门)有 限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锂动力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 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蜂巢能源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5、瑞浦能源有限公司包括:瑞浦能源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
(二)结合产品类型、下游客户需求和销售产品价格的变动,说明对前五 大客户销售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如前述,2021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为锂电池行业的知名或者大型企业, 其中:根据 GGII 调研显示 CATL2021 年动力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中创新 航及蜂巢能源 2021 年动力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前十;ATL2020 年笔记本电脑及 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一,手机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全球排名第 一。
2021 年,公司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的收入较 2020 年增长 128.75%, 带动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较 2020 年增长 134.99%,当年该类产品售价与 2020 年整体保持较为稳定,收入增长主要与动力电池行业需求火爆及下游客户扩产相 关。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显示,2021 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 220GWh,相对 2020 年增长 175%。根据 GGII 预测,2025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 量将达到 1550GWh,2030 年有望达到 3,000GWh。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及 动力电池行业迎来了迅猛发展的契机,也为其上游智能自动化装备行业带来了新 的发展机遇。
根据 GGII 数据,2021 年中国锂电生产设备市场规模为 588 亿元,同比增长 104.88%。GGII 预计未来几年锂电设备市场规模仍将高速增长,预测 2022 年国 内关键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有望增长至 800 亿元。到 2025 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 规模将达 1200 亿元,2021-2025 年年均复合增速 19.52%。
据 GGII 不完全统计, 2021 年中国动力电池投扩项目 63 个(含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含拟投资)超过 6218 亿元,长期规划新增产能 已经超过 2.5TWh。
国内主要电池企业近两年的产能及未来产能规划情况如下:
2020 年 -2021 年中国主要电池企业产能规划情况(单位: GWh )
| 序 号 |
企业 | 2020 年 底产能 |
2021 年 底产能 |
未来规划产能 |
|---|---|---|---|---|
| 1 | CATL | 115 | 243 | 2025 年,公司设计产能至少达到 520GWh |
8
| 2 | BYD | 48 | 96 | 远期规划产能超过200GWh |
|---|---|---|---|---|
| 3 | 亿纬锂能 | 26 | 动力及储能电池规划产能规模已超 200GWh |
|
| 15.5 | ||||
| 4 | 中创新航 | 22 | 2025 年规划产能将超过520GWh,2030 年预计产能达1TWh |
|
| 11 | ||||
| 5 | 国轩高科 | 41 | 2025 年产能规模达到300GWh | |
| 16 | ||||
| 6 | 力神 | 15.6 | 2025 年锂电池总产能125GWh | |
| 15.6 | ||||
| 7 | 孚能科技 | 20 | 2025 年规划产能100GWh | |
| 12 | ||||
| 8 | 蜂巢能源 | 12 | 2025 年600GWh | |
| 8 | ||||
| 9 | 鹏辉能源 | / | ||
| 6.8 | 12.3 | |||
|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2022 年3 月 |
(三)说明前五名客户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否,说明 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集团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是否为2021 年末 应收账款前五名 客户 |
|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 | 43,516.48 | 是 |
|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739.24 | 否 |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462.04 | 否 |
|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511.17 | 是 |
| 瑞浦能源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瑞浦兰钧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407.94 | 是 |
| / | 127,636.87 | / |
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中,包括 2021 年两家非前五名客户,即广 东盛泰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及立讯精密有限公司,其中:广东盛泰新源科技有限公 司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屏切割加工,为全球液晶面板制造某龙头企业的供货方,由 于下游客户订单安排,该客户资金紧张,未及时回款,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 期后已回款 345.67 万元,公司正在与客户积极商讨回款事宜。公司对立讯精密 有限公司销售的设备主要于 2021 年下半年完成验收,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 已回款 2,241.20 万元。
9
(四)核实是否存在新增客户或者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公司 2021 年前五大客户均为下游行业知名或大型客户,均不属于新增的客 户。2021 年,前五大客户收入金额较大,主要与锂电池行业集中度提高及下游 主要厂商扩产规模较大所致,符合行业特点,前五大客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 | 营业收入 | 占当期 营收比 例 |
合作开 始时间 |
是否属 于新增 客户 |
|---|---|---|---|---|---|---|
| 1 | 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 化设备、3C消费类电 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43,516.48 | 21.93% | 2017年 | 否 |
| 2 | 中创新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 化设备 |
33,739.24 | 17.00% | 2016年 | 否 |
| 3 | 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 化设备 |
24,462.04 | 12.33% | 2015年 | 否 |
| 4 | 蜂巢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 化设备 |
15,511.17 | 7.82% | 2019年 | 否 |
| 5 | 瑞浦能源有限公 司(已更名为:瑞 浦兰钧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 化设备 |
10,407.94 | 5.25% | 2018年 | 否 |
| 合计 | 127,636.87 | 64.32% | / | / |
公司多年来在激光及自动化综合应用的相关行业进行深耕细作,在深刻理解 客户需求及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持续开发了多款具有较大竞争力的产 品。与此相适应,公司不断加大客户开发力度,亦与行业内龙头或知名客户建立 了稳定且深入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含税) 合计约为 65 亿元,其中动力电池类设备在手订单约为 62 亿元,3C 消费电子类 设备在手订单约为 3 亿元,有利的保障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不存在新增客户,亦不存在依赖少数客户的 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并核查2021年度销售收入明细表、截至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10
-
2、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结合行业资料分析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变动
-
原因及合理性;
-
3、分析前五大客户与应收账款前五大对手方的匹配关系;
-
4、通过2020年度及2021年度销售收入明细表核查是否存在主要新增客户或
-
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补充的2021年前五名客户相关信息准确;
-
2、2021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具有合理原因,
-
符合行业变动趋势;
-
3、2021年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基本匹配,相关差异
-
具有合理原因;
-
4、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不存在新增客户,亦不存在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问题 3 :关于货币资金
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 9.21 亿元,最近一年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为 0.05 亿元。公司年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重在 20% 以上,且最近一年财务费用中 利息收入占四个季度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平均值的比重小于 2% 。请公司:( 1 )说 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 2 )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与货币资 金是否匹配;( 3 )补充货币资金的存储地、存储主体、存储金额、存储方式以 及是否存在受限情形。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货币资金执行的审计程序和 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前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说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情况
2021 年公司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包括 活期存款、票据保证金、协议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11
|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基本账户和一般 账户 |
264.31 |
|---|---|
|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
202.06 |
| 票据保证金利息收入 | 47.08 |
| 协议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15.00 |
| 客户逾期回款利息收入 | 4.26 |
| 合 计 | 532.71 |
根据上表,2021 年,公司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合计为 466.37 万元。2021 年,公司协议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为 15.00 万元,金额较小,主 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当年协议定期存款发生额较少,金额仅为 1,192.00 万元所致, 协议利率有 3.30%、1.95%,,按协议利率测算的利息收入与账面数据一致。
(二)说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匹配情况
公司 2021 年四个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3,540.44 万元、36,691.79 万 元、63,409.11 万元、92,112.12 万元,平均值为 58,938.36 万元,利息收入为 532.71 万元,假定以公司四个季度末的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测算各类账户的平均利率,测 算平均利率为 0.90%;而细分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票据保 证金账户分类测算利率,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基本账户与一般账 户货币资金余额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 金余额 |
票据保证金账户 资金余额 |
货币资金余 额 |
| 1 季度 | 17,239.49 | 16,801.92 | 9,499.03 | 43,540.44 |
| 2 季度 | 20,797.53 | 8,990.25 | 6,904.01 | 36,691.79 |
| 3 季度 | 25,333.16 | 30,579.32 | 7,496.63 | 63,409.11 |
| 4 季度 | 63,050.01 | 11,772.17 | 17,289.94 | 92,112.12 |
| 平均值 | 31,605.05 | 17,035.91 | 10,297.40 | 58,938.36 |
| 利息收入 | 264.31 | 202.06 | 47.08 | 532.71 |
| 测算利率 | 0.84% | 1.19% | 0.46% | 0.90% |
| 实际利率 | 0.35%、1.725% | 0.35%、1.625%、 1.725%、1.89%、 2.250%、2.300% |
0.35% | - |
| 是否处于 范围之中 |
是 | 是 | 差异较小 |
央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0.350%,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100%,1 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500%,各银行可以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 上进行一定浮动。公司报告期内基本账户、一般账户适用活期利率 0.35%,存在 少数银行适用协定存款利率 1.725%;由于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是协定利率,募集
12
资金账户利率不尽相同,协定存款利率有:0.35%、1.625%、1.725%、1.89%、 2.25%、2.3%;保证金账户使用活期利率 0.35%、个别账户口头约定利率 1.1%。 公司各银行的季度末存款余额存在波动,适用协定存款利率的银行账户根据余额 处于某一区间适用对应区间的协定利率。
从测算明细表得知,基本户与一般户账户测算的利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测 算的利率、票据保证金账户测算的利率处于各自适用的利率范围;相关利息收入 与货币资金是匹配的。
(三)补充货币资金的存储地、存储主体、存储金额、存储方式以及是否 存在受限情形
2021 年末,公司持有货币资金余额为 9.21 亿元,除保证金,其他货币资金 均不存在受限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存储主体 | 存储地 | 2021 年末 存储金额 |
核算科目 | 存储方式 | 是否受 限 |
|---|---|---|---|---|---|---|
| 1 |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59,646.15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2 |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江门 | 38.13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3 |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6,258.33 | 其他货币资 金 |
保证金 | 是 |
| 4 |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10.85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5 |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广东江门 | 7,012.25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6 |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10.25 | 其他货币资 金 |
保证金 | 是 |
| 7 |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广东江门 | 5,931.37 | 其他货币资 金 |
保证金 | 是 |
| 8 |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北京(云 信)[注] |
464.67 | 其他货币资 金 |
保证金 | 是 |
| 9 |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常州 | 10,518.37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10 |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0.02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11 | 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常州 | 1,214.09 | 其他货币资 金 |
保证金 | 是 |
| 12 | 广州市海目星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266.48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13 | 鞍山海目星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鞍山 | 22.54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14 | Hymson Italy S.R.L. | 意大利 | 553.89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15 | Hymso USA Inc. | 美国 | 6.35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16 | 常州市海目星金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常州 | 158.38 | 银行存款 | 活期银行存款 | 否 |
| 合计 | 92,112.12 | / | / | / |
注:北京云信是指中企云链(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企云链成立于 2015 年,是
13
由中国中车联合中国铁建、中国船舶、鞍钢集团、招商局、中国能建、中国铁物等 7 家央企,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建投等 4 家金融机构,北汽集团、上海久事、云天化、 紫金矿业等 4 家地方国资,金蝶软件、智德盛、云顶资产、IDG 资本、泛海投资、赛富基金 等 6 家民营企业。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成立的一家央国企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如下:
-
1、取得并核查公司2021 年利息收入明细及2021 年末货币资金明细,分析
-
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是否匹配;
-
2、取得公司出具的关于货币资金的存储地、存储主体、存储金额、存储方
-
式以及是否存在受限情形的说明;
3、对大额资金往来、利息收入进行抽凭,核查真实、准确性;
-
4、取得并核查了公司管理层出具的银行账户情况声明书、已开立账户清单、
-
银行对账单、企业信用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货币资金及客户逾期回款利息收入;
-
2、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匹配;
-
3、公司货币资金的存储地、存储主体、存储金额、存储方式已正确披露,
-
货币资金中其他货币资金存在受限情形。
问题 4 :关于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2021 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7.56 亿元。其中,账龄在 2 至 3 年的应收账款 余额为 0.84 亿元;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0.26 亿元,合计为 1.10 亿 元。同时,公司并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 1 )分别列示账龄在 2 至 3 年、 3 年以上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发生的具体时 间以及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以及经营情况;( 2 ) 结合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说明公司对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未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3 )核实在年报中对应收账款按期末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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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列示的数据是否正确。
一、公司回复:
(一)分别列示账龄在 2 至 3 年、 3 年以上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名称、应收 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发生的具体时间以及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成立时间、注册 资本、主营业务以及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龄为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0,959.32 万元,其中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余额合计为 7,988.26 万元,占 2 年以上应收账款 比例为 72.89%,账龄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15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单位:万元) | 应收账款余额(单位:万元) | 应收账款余额(单位:万元) | 业务发生时间 | 客户成立 时间 |
客户注册资 金 |
客户主营业务 |
|---|---|---|---|---|---|---|---|
| 合计 | 账龄:2 至3 年 |
账龄:3 年以上 |
|||||
| 广东盛泰新源科技有 限公司 |
4,272.40 | 4,272.40 | - | 2019年 | 2019/1/10 | 1000万人民 币 |
研发、产销、加工:液晶显示屏、液晶显 示模块、电子产品、光电产品。 |
|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 究总院有限公司 |
1,936.03 | 1,838.53 | 97.50 | 2019年 | 1991/7/19 | 105,000万人 民币 |
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成套设备总承包, 建设工程和设备的总承包。 |
| 中兴高能技术有限责 任公司 |
669.41 | 612.90 | 56.51 | 2018年至2019 年 |
2016/4/8 | 40,000万人 民币 |
锂离子电池及其他类型新能源电池的研 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汽车动 力电池管理系统软件及硬件的研发、应 用、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 |
|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641.60 | 641.60 | - | 2019年 | 2018/2/12 | 324,318.2011 万人民币 |
电动电池研发生产商,专注于锂离子动力 电池及其正极材料、储能电池等方面的开 发和销售。 |
| 昆山纳诺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
468.82 | - | 468.82 | 2018年 | 2006/8/22 | 2,000万美元 | 专注研发、生产高性能电子散热用导热材 料。 |
| 总计 | 7,988.26 | 7,365.43 | 622.83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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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说明公司对账龄在 2 年以上的 应收账款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方法,公司对账龄为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均全额 计提坏账,账龄2-3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0%。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
|---|---|---|---|---|---|---|
| 单位:% | ||||||
| 账龄 | 1 年以内 (含1 年) |
1-2 年 | 2—3 年 | 3—4 年 | 4—5 年 | 5 年以 上 |
| 大族激光 | 3.00 | 10.00 | 30.00 | 50.00 | 50.00 | 50.00 |
| 先导智能 | 5.00 | 20.00 | 5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赢合科技 | 5.00 | 10.00 | 3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天弘激光 | 5.00 | 10.00 | 30.00 | 50.00 | 60.00 | 100.00 |
| 联赢激光 | 5.00 | 10.00 | 20.00 | 40.00 | 80.00 | 100.00 |
| 行业平均值 | 4.60 | 12.00 | 32.00 | 68.00 | 78.00 | 90.00 |
| 海目星 | 5.00 | 10.00 | 3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根据上表可知,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符合行业平均水平。总体来看,公司坏账 计提政策较同行业各账龄对应坏账计提比率平均值更为谨慎,与赢合科技等公司 的坏账计提政策基本相同。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 差异。
2021 年末,公司账龄 2-3 年应收账款余额为 8,383.23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为 11.07%,应收余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余额合计为 7,585.75 万元,占 2-3 年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90.49%,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账龄 | 应收余额 | 已计提 坏账金 额 |
坏账 计提 比例 |
期后回 款金额 (截至 2022 年5 月17 日) |
未单项计提坏账说明 |
|---|---|---|---|---|---|---|
| 广东盛泰新源 科技有限公司 |
2-3年 | 4,272.40 | 1,281.72 | 30% | 306.10 | 该客户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屏切割加工,为 全球液晶面板制造某龙头企业的供应商, 由于下游客户订单安排,该客户资金紧张, 未能及时回款。 2021年及2022年以来,该客户已分别回款 940.3万元及345.67万元,该客户仍在经营 及持续回款,故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开资料,国内平板显示行业的设备 |
17
| 供应商,如联得装备、深科达、易天股份 2021 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净额为负。 另外,根据鸿创科技(835657.NQ)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盛泰新 源为其前五大客户,其未对盛泰新源的应 收账款进行单项坏账计提。 |
||||||
|---|---|---|---|---|---|---|
| 中国航空规划 设计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 |
2-3年 | 1,838.53 | 551.56 | 30% | 14.50 | 该客户为中航锂电江苏二期总包商,终端 用户为中航锂电,未支付款项以质保金为 主,回款风险较小,故未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
| 蜂巢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2-3年 | 641.60 | 192.48 | 30% | - | 蜂巢能源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动力电池材 料、电芯、模组、PACK、BMS、储能产品 研发和制造的新能源高科技公司,2022 年 1月已接受辅导,拟进行IPO。公司对其应 收账款中,账龄超一年的部分为质保金。 公司与蜂巢能源持续交易,目前在积极催 款,回款风险较小,故未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
| 中兴高能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 |
2-3年 | 612.90 | 183.87 | 30% | - | 该客户为上市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代码00063)全资子公司。2021 年末, 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为669.41 万元(含账 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56.51万元), 计提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36%;与诺德股份(600110.SH)2021年末 对中兴高能计提的比例50%的差异较小。 |
| 华生电机(广 东)有限公司 |
2-3年 | 220.32 | 66.10 | 30% | 102.13 | 该客户主要从事微型马达及其零件、马达 制造机器、专用马达设备及其他专用设备、 马达设备零件和部件等生产销售,截止 2022 年5 月17 日已回款102.13 万元,近 期将陆续回款,回款风险较小,故未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 | 7,585.75 | 2,275.73 | 30% | 422.73 | / |
上述客户中,除中兴高能以外的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 应收款,不存在被列为失信人的情形;且上述客户多为大型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较小,故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中兴高能原为上市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00063)全资子公司, 根据中兴高能最新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第一季度对中兴高能应收账款全额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三)核实在年报中对应收账款按期末账面余额列示的数据是否正确
公司复核了 2021 年末应收账款的账面数据、2021 年报表数及年报中对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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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按期末账面余额列示的数据,经核对,年报中对应收账款按期末账面余额列 示的数据准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进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取得并核查了截至 2021 年末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明细;
-
2、查询账龄在 2 至 3 年、3 年以上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名称的公开信息及
-
行业资料;
-
3、结合对手方及行业情况,分析公司对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未单项
-
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
4、复核公司年报中对应收账款按期末账面余额列示的数据是否正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列示账龄在 2 至 3 年、3 年以上应收账款交易对手方相关信息准确;
2、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未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具 有合理性,公司已于 2022 年第一季度对中兴高能应收账款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 3、公司年报中对应收账款按期末账面余额列示的数据准确。
问题 5 :关于发出商品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84 亿元,去年同期为 13.21 亿元,同比增加 50.26% 。 2021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为 7.48 亿元,去年同期为 3.60 亿元, 同比增加 107.78% 。公司年末发出商品增长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长。请公司:( 1 ) 补充发出商品主要类型、客户名称、具体金额、业务模式、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周期以及期后结转情况;( 2 )说明发出商品中是否存在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积 压滞销的情形,若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 3 )补充对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和 盘点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发出商品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并对前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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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发出商品主要类型、客户名称、具体金额、业务模式、安装调 试与试运行周期以及期后结转情况;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产品类型中占比较高的为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业 务模式均为公司直接销售,主要产品的验收周期一般在 3-6 个月,部分客户因设 计变更、量产延期和产线磨合、新产品验证等原因,验收周期会在 6 个月以上。
公司发出商品中主要为非标设备,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与客 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客户需求生产设备,因此公司的发出商品均有在手订单 支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发出商品明细如下:
| 客户名称 | 发出商品金 额(万元) |
占比 (%) |
主要产品类型 | 截至2022 年5 月17 日是否确 认收入 |
|---|---|---|---|---|
|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13,489.70 | 17.8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否 |
| 中创新航科技(江苏)有限公 司 |
11,194.72 | 14.77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是 |
| 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9,916.45 | 13.08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已部分验收 |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5,202.25 | 6.86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已部分验收 |
| 瑞浦能源有限公司 | 3,589.51 | 4.74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否 |
| 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 2,950.18 | 3.89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已部分验收 |
| 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 | 2,442.12 | 3.22 | 3C 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 设备 |
是 |
| 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2,197.64 | 2.9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否 |
| 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2,006.68 | 2.65 | 3C 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 设备 |
否 |
| 上海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1,873.84 | 2.47 | 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 | 否 |
| 小 计 | 54,863.08 | / | / | / |
| 占发出商品期末余额比例 | 72.38% | / | / | / |
(二)说明发出商品中是否存在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积压滞销的情形,若
存在,请充分提示风险
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2021 年末发出商品结转比例为 35.06%,2020 年末 发出商品结转比例为 93.40%。
公司发出商品均有订单覆盖,下游客户大多为行业知名客户,履约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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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发出商品前十大客户占期末发出商品的 72.38%,已有 部分发出商品完成验收,验收金额约 2.01 亿元,占上述发出商品合同金额的 36.60%,其余未验收发出商品均已完成安装调试进入验收阶段。
综上,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出商品中不存在无法达到验收标准、 积压滞销的情形。
(三)补充对发出商品的盘点方式和盘点情况
由于发出商品主要为公司按照订单约定向客户发货但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 件的产品,难以实施全面盘点,因此公司通过加强日常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保证 发出商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主要包括:
1、严格控制产品发货,销售部门业务人员根据生产部门项目经理下发的发 货需求通知在系统中生成调拨单,仓库人员核对发货实物与调拨单记载的货物信 息一致,主要包括客户信息、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格等相关信息;
2、销售部门开具一式五联的送货单,并通知相关物流公司提货,同时将物 流公司信息发送邮件给仓库人员和项目经理;仓库人员和项目经理根据邮件核实 物流公司的货车车牌信息、人员信息等无误后将货物装车;销售部门在送货单上 加盖送货专用章后,将五联送货单随车出行,项目经理取得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送 货单后,及时回传两联分别交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留存;
3、商品发出后,公司销售部门根据调拨单将相应存货从库存商品-成品仓调 拨至库存商品-客户仓,在库存商品-客户仓核算发出商品;
4、财务部每月与销售部门对账,询问产品实物流转状态、安装调试进度, 并结合销售合同或订单、物流信息、客户签收信息、预计安装调试周期等资料, 确认月末发出商品的真实性、准确性;
5、公司现场的项目经理和安装调试人员对存放在客户处的发出商品进行监 管,及时推进发出商品的安装调试,并每周向部门主管汇报各个项目的进度并提 供相应的资料;
6、发出商品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问题,由现场项目经理向部门主管提出需 求,要求安排技术人员或发料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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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出商品安装调试完成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后,及时向客户发出验收申 请,并由客户对验收申请进行确认,现场项目经理收到客户的验收证明后于月末 一次性提交到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将验收证明提交财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
8、每月末,现场项目经理根据财务部提供的发出商品清单进行盘点,每季 度末,财务部把所有发出商品清单交由各部门逐一签字确认,确认发出商品的状 态是否与账面记载相符;
综上,除个别小金额项目的发出商品由于无现场项目经理及安装调试人员未 实施盘点,其他发出商品已由现场项目经理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盘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明细及期后销售结转明细,抽取大额期 后结转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合同/订单、发票、验收单、收款水单等)核查期 后结转情况;
-
2、取得公司期末在手订单明细表,核查发出商品是否有对应的订单覆盖;
-
3、取得并核查发出商品库龄明细,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出商品的业务
-
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了解是否存在无法达到验收标准、积压滞销的情形;
-
4、了解公司对发出商品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
-
有效性;
-
5、取得并复核公司对 2021 年末发出商品盘点记录;
-
6、取得并复核年审会计师发出商品询证函回函等底稿。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补充发出商品相关信息准确;
-
2、发出商品中不存在积压滞销的情形,相关风险较小;
-
3、公司已补充说明对发出商品的盘点相关情况。
问题 6 :关于预付款项
22
2021 年,公司预付账款为 3.01 亿元,去年同期为 0.27 亿元,同比增加 1,004% , 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订单增加、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请公司补充前十大名 预付对象的名称、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背景以及结算安排,并说明相关 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前十大名预付对象的名称、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背景以及结 算安排
2021 年,公司预付款金额较大,主要与公司 2021 年以来规模快速扩大相匹 配:2021 年,公司新签订单约 57 亿元(含税),较 2020 年增长约 128%;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约为 51 亿元(含税),较 2020 年增长约 200%, 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另外,根据 GGII 数据,2025 年全球动力电池市场出货量将 达到 1,550GWh,2020 年至 2025 年的复合增速达到 52.81%。为了高效完成订单 交付及抓住动力电池行业快速发展机遇,公司需要形成规模化采购及锁定供应商 产能,确保供应及时稳定。
公司 2021 年末前十大预付款供应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预付期末 余额 |
交易时间 | 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 |
结算条款 | 是否为 2021 年新 增供应商 |
|---|---|---|---|---|---|
| 天津长荣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596.46 | 2021年8月 | 否 | 预付30%,发货前支付30%,货 到2个月内支付30%,余款10% 发货1 年内支付 |
是 |
| 深圳西德电气有 限公司 |
6,600.00 | 2021年8月 | 否 | 预付30%,票到、货到验收合格 后付60%,质保期满后付10% |
是 |
| 深圳市镭煜科技 有限公司 |
3,325.50 | 2021 年6 月、2021年 12 月 |
否 | 预付30%,发货款付30%,验收 完成支付30%,一年后支付质保 金10% |
是 |
| 阿帕奇(北京)光 纤激光技术有限 公司 |
1,509.67 | 2021 年11 月至12月 |
否 | 预付10%,提货前付90%的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
否 |
| 深圳市愚公高科 技有限公司 |
1,314.72 | 2021 年10 月至12 月 |
否 | 预付30%,货到付30%,验收合 格付30%,质保期满后付10% |
是 |
| 广东盈中自动化 设备有限公司 |
648.26 | 2021 年12 月 |
否 | 预付30%,发货前付70% | 否 |
| 鞍山沃德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 |
504.15 | 2021年7月 至12 月 |
否 | 预付50%,发货前付50% | 否 |
| 宁德思客琦智能 装备有限公司 |
460.11 | 2021 年11 月至12 月 |
否 | 全款发货 | 否 |
| Amplitude Systemes |
298.90 | 2020年1月 至3 月 |
否 | 预付40%,发货前付50%,货到 验收合格后付10% |
否 |
23
| 青岛锐捷智能仪 器有限公司 |
276.18 | 2021 年12 月 |
否 | 票到月结30天 | 否 |
|---|---|---|---|---|---|
| 合计 | 27,533.95 | / | / | / | / |
| 占期末预付款项 余额比例 |
91.53% | / | / | / | / |
由上表可知,2021 年预付款项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供应商天津 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深圳西德电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德电气)、深圳市镭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煜科技)、深圳市愚 公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愚公高科技)期末预付款余额较大,上述供应商的 预付款项占期末预付款项余额比例为 79.24%;其余供应商在前期均有持续合作, 占期末预付款项比例较低。
上述本期新增供应商的交易背景主要系公司新签订单大幅增加,2021 年新 签订单约 57 亿元(含税),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128%,其中动力电池设备新签订 单约 46 亿元(含税),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165%。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 数据显示,中国 2021 年锂电生产设备需求达 588 亿元,同比增长 104.88%, 公司下游动力电池厂商扩产需求旺盛,对动力电池设备的需求大幅增 长,公司原有供应商体系产能不足,为缓解供应链压力,公司开发优质 供应商扩充到供应商库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采用支付预付款的方 式锁定部分供应商的产能因此与天津长荣、西德电气、镭煜科技、愚公高科 签定了意向采购的框架合同,并预付了 30%的框架合同款项。
(二)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021 年末,公司前十大预付款供应商的采购产品及期后采购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产品内容 | 期后采购订单金 额[注] |
是否存在商 业实质 |
是否符合行业 惯例 |
| 天津长荣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
超声波焊接模组 | 14,900.00 | 是 |
是 |
| 深圳西德电气有 限公司 |
电控柜 | 7,307.75 | 是 |
是 |
| 深圳市镭煜科技 有限公司 |
干燥炉 | 1,598.00 | 是 |
是 |
| 阿帕奇(北京)光 纤激光技术有限 公司 |
激光器 | 13,603.72 | 是 |
是 |
| 深圳市愚公高科 技有限公司 |
干燥炉 | 3,759.60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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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盈中自动化 设备有限公司 |
机器人、地轨 | 812.35 | 是 | 是 |
|---|---|---|---|---|
| 鞍山沃德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 |
柜体 | 29.45 | 是 | 是 |
| 宁德思客琦智能 装备有限公司 |
六轴机器、伺服 驱动 |
630.00 | 是 | 是 |
| Amplitude Systemes |
激光器 | - | 是 | 是 |
| 青岛锐捷智能仪 器有限公司 |
测试线、测试仪 | 432.22 | 是 | 是 |
| 合 计 | / | 43,073.09 | / | / |
注:期后数据统计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
公司向长荣股份、西德电气采购的产品为超声波焊接模组、电控柜等产品, 此前主要通过采购零部件并由员工进行设计、安装调试,即自研自产为主。为提 高生产效率及增强竞争力,公司将上述产品从自产逐步调整为外购。另外,公司 向镭煜科技、愚公高科技采购产品为干燥炉,该产品一直以来均为外购。
2021 年,公司与长荣股份、西德电气、镭煜科技均签署意向采购的框架合 同,并支付了 30%款项。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建立战略或长期合作关系,系为了形 成规模化采购并锁定产能及保障供应稳定性和及时性。
综上所述,公司下游动力电池行业仍快速发展,下游动力电池厂商扩产需求 旺盛,对动力电池设备的需求大幅增长为抓住行业发展及缓解供应链压力,公司 开发优质供应商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采用预付款的方式锁定部分供应商的产 能,进一步保障供应稳定性和及时性。公司期后均已向上述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 相关交易存在商业实质,且符合行业惯例。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并核查 2021 年末预付款项明细;
-
2、查询预付款项主要对手方的工商资料信息;
-
3、访谈管理层,了解主要预付款项的合作及交易背景;
4、抽查预付款项主要对手方的合同、付款凭证等凭证,查询同行业可比公 司信息,核查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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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复核年审会计师对预付款项核查相关的主要底稿。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补充前十大预付对象相关信息准确;
-
2、公司主要预付款项相关交易存商业实质、符合行业惯例。
问题 7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2021 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 0.29 亿元,去年同期为 0.02 亿元,同比增加 1,605% ,主要系公司对广州蓝海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 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目芯微电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追加投资。请公司补 充前述三家公司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以及目前员工数量,并结合 公司未来发展、行业布局等方面,说明追加投资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一、公司回复:
- (一)公司 2021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所涉及三家企业具体情况
2021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涉及三家企业分别为广州蓝海机器人系统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机器人”)、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荣海目星”)、深圳市海目芯微电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目芯微”),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主营业务 | 截至2022 年4 月末注册资本 (万元) |
截至2022 年4 月末员 工数量 |
|---|---|---|---|---|
| 蓝海机器人 | 2016年4月 | AGV、IGV 及自动仓储系统的方案 设计、系统集成、项目实施等 |
2,222.2222 | 129 |
| 长荣海目星 | 2021年8月 | 自动化设备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 | 4,200.00 | 7 |
| 海目芯微 | 2021年3月 | 平板显示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 | 2,000.00 | 58 |
(二)公司追加投资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1 、公司对蓝海机器人出资及追加投资的情况
蓝海机器人的主营业务为 AGV、IGV 等自动搬运小车的研发及自动仓储系 统的方案设计、系统集成、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等,目前主要聚焦在光伏领域, 经过多年发展,该公司形成了一定技术优势及积累客户资源。公司增资蓝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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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人,主要系双方可在锂电池领域中的物流线设备(通常包含 AGV/IGV 等自 动化搬运小车)及光伏领域的激光自动化设备业务开展合作,形成协同效应, 系公司围绕产业链所进行的产业投资。
2020 年 10 月,公司向蓝海机器人增资 700 万元,并持有其 20%的股权。 700 万元的出资款于 2020 年完成实缴出资 200 万元,并分别在 2021 年 1 月及 3 月实缴出资 150 万元及 350 万元。
2021 年 6 月,海南隆晟基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原名“大连 隆晟基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拟对蓝海机器人进行增资,为了 支持蓝海机器人业务发展及避免所持蓝海机器人股权比例被稀释,公司同步向 其增资 600 万元。增资完成,公司仍持有蓝海机器人 20%股权。
2 、公司对长荣海目星的投资情况及考虑
长荣海目星于 2021 年 8 月成立,公司作为发起人向其出资并成为其股东, 持股比例为 49%,公司首期出资款为 1,029 万元,后续未追加投资。
长荣海目星目前仍在筹备期,拟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零部件业务,包括机 架产品及模组等,未来拟与公司在零部件领域开展合作,有利于保障相关零部 件的质量及供应稳定性和及时性,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
3 、公司对海目芯微的投资情况及考虑
海目芯微于 2021 年 3 月成立,公司作为发起人向其出资并成为其股东,出 资款为 700 万元,后续未追加投资。
海目芯微主要从事平板显示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目前主要产品 为 OLED 面板切割机。公司目前正在研发 MicroLED 及 MiniLED 激光应用制程 设备,并将有望切入新型显示领域,未来拟在平板显示领域与海目芯微开展合 作。公司投资海目芯微系围绕产业链所进行的产业投资。
(三)公司未来发展及业务布局情况
近年来,公司业务呈现良好增长态势,新增订单金额保持较高增速。2021 年,公司新签订单约 57 亿元(含税),较 2020 年增长约 128%,其中来自动力 电池行业的订单约 46 亿元(含税)。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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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2021 年中国锂电生产设备市场规模为 588 亿元,同比增长 104.88%,较 2015 年的 120 亿元增长了 3.9 倍。GGII 预计未来几年锂电设备市场规模仍将高 速增长,到 2025 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将达 1200 亿元,2021-2025 年年均 复合增速 19.52%。为了高效完成订单交付及抓住动力电池行业快速发展机遇,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供应链的管理能力,保障供应的稳定及时。
公司在光伏领域的市场开发亦已取得一定的成效,2022 年 4 月,公司光伏 业务获得客户 10.67 亿元中标通知,主要产品为 Topcon 激光微损设备。另外, 公司依托多年来所形成的激光行业经验,积极布局与激光相关的新型或先进显 示设备,有望进一步扩充产品线、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综上所述,公司投资长荣海目星及海目芯微,追加投资蓝海机器人,系公 司围绕产业链所做的投资,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行业布局相符,具有合理性。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如下:
-
1、取得并核查截至 2021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
2、查询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及工商信息,了解被投资企业相关情况;
-
3、访谈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行业布局等方面,了解追加投资
-
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补充前述三家公司的相关信息准确。
2、公司追加投资系公司围绕产业链所做的投资,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行 业布局相符,具有合理性。
问题 8 :关于长期待摊费用
2021 年,公司长期待摊费用 0.57 亿元,去年同期为 0.07 亿元,同比增加 706% ,主要系江苏园区新增绿化工程投入所致。请公司:( 1 )补充对于新增绿 化工程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的合理性和相关依据;( 2 )补充长期待摊费 用摊销的方法、摊销年限、每年预计摊销的金额,以及相关会计处理与可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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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对于新增绿化工程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的合理性和相关
依据
2021 年,公司新增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绿化工程投入,该绿化支出并不 是为了满足法律法规对环保的强制性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支出,不能给企业带来经 济利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因此发生时通过长 期待摊费用归集,根据预计使用寿命,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即分 5 年或 10 年 进行摊销。
(二)补充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方法、摊销年限、每年预计摊销的金额, 以及相关会计处理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公司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主要为装修费支出、绿化工程投入 支出,具体的摊销方法、年限、预计摊销金额如下:
|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 限 |
每年预计 摊销的金 (万元) |
发生时会计处理 | 摊销时会计处理 |
|---|---|---|---|---|---|
| 装修 费 |
按照合同约定 的剩余租赁期 限分期摊销 |
合同剩 余年限 |
250 |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应付账款 |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 用/制造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 用 |
| 绿化 工程 |
按预期使用寿 命分月摊销 |
5年、10 年 |
600 |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应付账款 |
借:管理费 用 贷:长期待摊费 用 |
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先导智能,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嘉元科技、爱威科技、欧林 生物、科兴制药等均将绿化工程支出均纳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因此,公司将绿 化工程支出纳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与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如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如下:
-
1、取得并核查截至 2021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明细;
-
2、取得并核查新增绿化工程采购合同、结算单据等凭证资料;
-
3、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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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对于新增绿化工程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具有合理性,符合企
-
业会计准则要求;
-
2、公司相关会计处理与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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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立强 陈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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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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