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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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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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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目星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3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800.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5,660.3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139.62 万元,已由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2,230.8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4,908.79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2020〕3-7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投入 17,639.17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633.94 万 元,2021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7,772.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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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64,908.79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5,385.48 |
| 利息收入净额 | 254.09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17,639.17 |
| 利息收入净额 | 633.94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23,024.65 |
| 利息收入净额 | 888.03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42,772.17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27,772.17 | |
| 差异(注) | 15,000.00 |
注:差异为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海目星激 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蛇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 行、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 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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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由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及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由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及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10 个定期存款账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8801300001088 | 4,414,897.25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400000601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200000602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900000603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700000604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500000605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300000606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100000607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 79040076801000000608 | 10,000,000.00 | 理财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 支行 |
03004227588 | 20,725,177.66 | 活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营业部 |
755919473110505 | 1,601,214.43 | 活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 支行 |
75591947318100132 | 30,000,000.00 | 理财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蛇口 支行 |
632284863 | 18,754,931.47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上步支行 |
44250100000809217888 | 72,491.20 | 活期 |
|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2219923 | 1,328,569.63 | 活期 |
|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 50,000,000.00 | 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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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15811168686888 | 21,040,876.07 | 活期 |
|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 8110301011900541085 | 30,375,883.01 | 活期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10901013701274857 | 109,355.97 | 活期 |
|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 83300188000134129 | 16,363,201.34 | 活期 |
|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 83300188000138719 | 2,935,065.85 | 活期 |
| 合计 | - | 277,721,663.88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为公司高端装备应用开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 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 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地 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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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 60,900.00 万元调减至 46,460.00 万元;
2、增加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 实施主体“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江门市 蓬江区棠下镇金桐八路 18 号”。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海目星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目星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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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4,908.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639.66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025.1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激光及自 动化装备 扩建项目 (江苏) |
否 | 60,900.00 | 31,460.00 | 30,808.79 | 9,716.51 | 15,101.99 | -15,706.80 | 49.02 | 2022年6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激光及自 动化装备 扩建项目 (江门)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5,515.24 | 5,515.24 | -9,484.76 | 36.77 | 2022年9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激光及自 动化装备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
否 | 19,100.00 | 19,100.00 | 19,100.00 | 2,407.42 | 2,407.42 | -16,692.58 | 12.60 | 2022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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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80,000.00 | 65,560.00 | 64,908.79 | 17,639.17 | 23,024.65 | -41,884.14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目前正在按照计划进度进行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 年9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1 年9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截至2021 年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 额为16,000.00万元。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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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立强 陈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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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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