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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AGM Information 2025

Sep 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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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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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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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九月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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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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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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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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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2日14点00分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B栋三楼 海目星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 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盛宇先生

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审议议案

《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 七、宣读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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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调整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星能懋业(广东)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能懋业”)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借 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星能懋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 本,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决定拟向星能懋业追加提供借款额度至 10,000 万元人 民币。

截至该议案审议日,星能懋业资产负债率已超过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赵盛宇先生和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此次未能同 比例对星能懋业进行财务资助,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 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1、赵盛宇先生

赵盛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 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国 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科创板领袖人物,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 国家光伏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三届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2、周宇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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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利物浦大学激光工程应用 硕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光伏行业中心总经理、集团 CTO。

(三)其他相关说明

经查询,截至目前,赵盛宇先生和周宇超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上 述情形外,上述关联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其他关系。

三、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星能懋业概况

  • 1、公司名称:星能懋业(广东)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CTPTEK3A

  •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4、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四路 7 号翰宇创新产业

  • 大楼 B 栋 703

    • 5、法定代表人:赵盛宇

    • 6、注册资本:3130.8411 万元人民币

    • 7、成立日期:2023-08-24

  • 8、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星能懋业目前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 64.20
常州星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1.7757 9.00
赵盛宇 250.4673 8.00
周宇超 228.5514 7.30
陈杰裕 187.8504 6.00
周逸 172.1963 5.50
合计 3130.8411 100.00

(三)星能懋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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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12.31 2025.6.30
资产总额 1,476.62 11,571.65
负债总额 564.90 12,841.22
净资产 911.72 -1,269.57
项目 2024 年度 20251-6
营业收入 - 1,014.77
净利润 -1,097.09 -2,188.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097.09 -2,188.96

注:上述2024 年度/2024 年末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1-6 月/6 月末的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 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其他股东 未同比例提供资助主要系结合公司战略与经营安排以及其他股东的财务状况和 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向关联 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财务资助定价依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借款协议签订时不低于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及不低于公司 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的利率收取使用费,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此议案与星能懋业签署具体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签署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向星能懋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

2、资金使用费: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借款协议签订时不低于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及不低于公司同期实 际银行借款利率的利率计算,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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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用途:用于星能懋业日常运营

六、本次调整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星能懋业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相关 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是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对自有或自筹资金使用的合理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的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实 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内。

本次调整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 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把控被资助对 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 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本次借款无抵押和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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