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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AGM Information 2021

Jul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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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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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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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七月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5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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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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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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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2日14点00分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环观南路26号海目星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盛宇先生

会议内容:

  •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 二、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 三、审议各项议案

  •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四、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九、签署会议文件

  •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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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 励份额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4号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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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 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 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 “ 本激励计划 ” )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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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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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0)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

律、法规等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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