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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WIN AGM Information 2026

Jun 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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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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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特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地點:台中市安和路129號4樓(台中福華飯店華宴廳)(實體會議)

出席:親自出席及受託代理出席股東,代表普通股股數243,355,693股,占已發行普通股353,792,240股之 68.78% 。

出席董事:卓文恒董事長、卓永財董事、蔡惠卿董事、卓秀瑜董事、三幸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黃靖貽女士、李政倫董事、姜正和獨立董事、陳振遠獨立董事、李惠秀獨立董事,親自出席9人。

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列席委員:姜正和召集人、陳振遠委員、李惠秀委員。薪酬暨提名委員會列席委員:李惠秀召集人、姜正和委員、陳振遠委員。

永續發展暨資安委員會列席委員:陳振遠召集人、卓文恒委員、李政倫委員。

列席: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麗冬會計師、巨群法律事務所李恬野律師、財務主管吳月琴資深副總經理、會計主管廖克皇副總經理。

主席:卓文恒 董事長

記錄:江美智

宣佈開會:出席股東代表股數已達法定數額,主席宣佈會議開始。

壹、主席致詞:略

貳、報告事項

一、2025年度營業報告。【詳附件一】

二、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查202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詳附件二】

三、202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說明:2025年度提撥員工酬勞新台幣115,859,312元(其中含基層員工酬勞提撥 20%),董事酬勞新台幣57,929,656元,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全數以現金發放。

四、2025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說明:1、2025年度盈餘,擬派付股東股息每股新台幣0.6元及分配每股股利新台幣1.4元,共計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2.0元,股利總額新台幣707,584,480元,現金股利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2、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訂之。如嗣後本公司因客觀環境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


參、承認事項

一、承認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董事會提)

說明:1、本公司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麗冬會計師及顔曉芳會計師查核竣事,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書,前開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核完竣,董事會決議通過,提請股東會承認。

2、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詳附件一及附件三~四】

決議:經投票表決結果,本案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243,098,558權,贊成權數229,432,892權,占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94.37%,反對權數73,054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3,592,612權,無效權數0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二、承認2025年度盈餘分配案 (董事會提)

說明:1、2025年度盈餘分配表,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規定編製,業經本公司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決議通過。【詳附件五】

2、2025年度盈餘,擬派付股東股息每股新台幣0.6元及分配每股股利新台幣1.4元,共計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2.0元,股利總額新台幣707,584,480元,現金股利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3、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訂之。如嗣後本公司因客觀環境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

決議:經投票表決結果,本案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243,098,558權,贊成權數229,521,850權,占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94.41%,反對權數82,218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3,494,490權,無效權數0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肆、討論事項

一、修正「公司章程」案 (董事會提)

說明:1、配合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更名為「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修正審計委員會之名稱。

2、為強化公司治理,明確規範公司章程修正程序,修正第三十五條,明定章程修正應經股東會通過。

3、「公司章程」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詳附件六】

決議:經投票表決結果,本案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243,098,558權,贊成權數229,526,089權,占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94.41%,反對權數79,907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3,492,562權,無效權數0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2


二、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董事會提)

說明:
1、配合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更名為「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修正審計委員會之名稱。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詳附件七】

決議:經投票表決結果,本案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243,098,558權,贊成權數229,535,487權,占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94.42%,反對權數81,009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3,482,062權,無效權數0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三、修正「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董事會提)

說明:
1、配合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更名為「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修正審計委員會之名稱。
2、「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詳附件八】

決議:經投票表決結果,本案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243,098,558權,贊成權數229,516,144權,占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94.41%,反對權數91,742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3,490,672權,無效權數0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四、修正「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董事會提)

說明:
1、配合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更名為「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修正審計委員會之名稱。
2、「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詳附件九】

決議:經投票表決結果,本案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243,098,558權,贊成權數229,511,332權,占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94.41%,反對權數96,281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3,490,945權,無效權數0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五、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案(董事會提)

說明:
1、配合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更名為「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修正審計委員會之名稱。
2、「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詳附件十】

決議:經投票表決結果,本案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243,098,558權,贊成權數229,523,945權,占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94.41%,反對權數86,364權,棄權/未投票權數13,488,249權,無效權數0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同日上午9時29分。

(本次股東會紀錄僅載明會議進行要旨,且僅載明對議案之結果;會議進行內容、程序及股東發言仍以會議影音為準。)

本次股東會無股東提問。

主席:卓文恒
記錄:江美智

3


【附件一】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

2025年全球市場受對等關稅、匯率波動及供應鏈重組挑戰,全年製造業PMI均值僅 49.6%,顯示經濟復甦力道不足。面對多重外部挑戰,上銀科技憑藉深耕智慧製造的深厚底蘊,持續以研發創新厚植長期競爭優勢。2025年度合併營收為新台幣242.63億元,較2024年度微幅減少 0.53%,在市場動盪中仍力求穩健表現與展現韌性。

面對全球景氣循環調整與產業結構轉型,上銀科技持續聚焦高階應用市場,深化關鍵零組件技術與機電整合能力,提升整體解決方案價值。Hiwin產品廣泛應用於智慧製造、自動化、半導體、醫療、航太、綠色能源及AI機器人等產業,協助客戶提升產品精度、生產效率與系統整合能力,推動產線升級與製程優化,持續在精密傳動與運動控制領域市場保有競爭優勢。

為開創新產品、新市場及全球在地化服務,上銀集團持續深化全球佈局,台中工業區二廠、義大利子公司新廠、馬來西亞檳城辦公室及邁萃斯鳳山廠等陸續落成啟用,提升跨區域營運彈性與整體服務動能。

上銀科技以客戶價值為核心,品牌實力深獲國際指標客戶高度肯定:義大利子公司榮獲VOILAP集團「策略夥伴獎」,並於義大利工具機協會UCIMU官方雜誌中,連續多年蟬聯「傳動元件」類別榜首;日本子公司獲得IHI授予「最優秀協力公司獎」及FUJI頒發感謝狀,充分顯示全球客戶對HIWIN信賴與合作深度。

產品創新方面,上銀持續獲得肯定:(1)「直角座標機器人-KK系列」獲得台灣精品銀質獎,(2)「具防塵元件的滾珠螺桿」榮獲經濟部國家發明創作獎「發明獎-銀牌」,(3)「高速放電銑削頭RCH-100E」及「下肢復健機器人」分別獲得機器人智能系統優質獎ARSI特優獎及優良獎,展現上銀在精密傳動、智慧模組與系統化整合的技術實力。

4


ESG方面榮獲多項肯定:(1) 2025 年道壇最佳類別指數(DJBIC)評比中,名列機械及電機設備產業類別全球第一,(2) 連續三年入選《商業周刊》「碳競爭力百強」,(3) 榮獲台灣生物多樣性銀級獎,(4) 榮獲 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台灣百大永續典範企業獎」與「企業永續報告-第 1 類白金級」獎項,彰顯上銀長期落實永續治理與環境責任的承諾。

展望2026年,全球經濟在高度不確定的環境中,我們仍需展現一定韌性。面對美國關稅與產業政策調整持續牽動全球貿易與供應鏈布局、歐元區需求復甦力道有限、貿易保護與產業政策化趨勢持續升溫等等更複雜的跨國經營環境,我們將持續深化核心關鍵技術、精進系統整合能力並擴大在地化服務能量,與上下游夥伴攜手共好,共創永續性的未來。

感謝所有長期支持上銀的夥伴們,我們將持續以創新驅動成長、落實 ESG 承諾,為利害關係人創造長期且穩健的價值。

敬祝大家

一切順心順利!

董事長:卓文恒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皇


【附件二】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召集人:姜正和

2 0 2 6 年 2 月 2 6 日


【附件三】

Deloitte.

勁業眾信

勁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上銀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上銀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上銀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上銀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7


茲對上銀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上銀集團之銷貨模式主要係經由經銷體系銷售,出貨時是否已滿足履約義務,會導致公司可能在尚未符合銷售商品收入認列條件下即認列銷貨收入;由於民國114年度上述透過經銷體系之銷貨收入對合併財務報表具有重大性,因此將前述銷貨收入列為關鍵查核事項。銷貨收入認列會計政策揭露於附註四。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對於訂單受理及發貨程序相關內部控制進行瞭解,對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執行測試,並自上述交易銷貨收入明細選樣,驗證已確實取得客戶訂單以及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係與交易條件一致。
  2. 抽核檢視主要經銷商之銷售合約及訂單,確認交易條件與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一致,同時檢視當年度及資產負債表日後之銷貨退回,確認有無異常退貨情形。

其他事項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14及113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上銀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上銀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上銀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

8


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上銀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上銀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上銀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9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上銀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吳麗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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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顔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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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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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10028123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26 日

10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11月1日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追溯調整後)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7,624,371 14 $ 7,353,929 14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330 - 112 -
1150 應收票據-非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九及二十) 530,430 1 569,416 1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九、二十及二八) 556 - 1,091 -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九及二十) 3,886,960 7 3,896,076 7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九、二十及二八) 333 - 810 -
130X 存貨(附註四及十) 7,093,796 13 7,407,335 14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六、二八及二九) 727,115 2 754,666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9,863,891 37 19,983,435 37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1,121,345 2 1,601,429 3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368,670 1 305,995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二八及二九) 29,835,615 55 29,449,620 54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十四、二八及二九) 653,322 1 710,880 1
1805 商譽(附註四及二四) 294,341 - 291,375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二) 414,789 1 460,799 1
1915 預付設備款(附註十五) 1,228,545 2 1,272,595 2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四及二八) 93,041 - 99,780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九) 302,437 1 259,032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34,312,105 63 34,451,505 63
1XXX 資產總計 $ 54,175,996 100 $ 54,434,940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六及二八) $ 2,033,445 4 $ 1,397,394 3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 14,767 - 5,423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十) 54,528 - 139,507 -
2150 應付票據 4,576 - 2,631 -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3,089,606 6 3,179,444 6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八) 156,410 - 135,550 -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及二八) 1,739,239 3 1,866,050 4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136,603 - 211,727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四及二八) 99,384 - 101,258 -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六、二八及二九) 977,336 2 1,067,434 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 223,852 1 215,618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8,529,746 16 8,322,036 15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六、二八及二九) 6,712,084 12 7,562,662 1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902,908 2 822,748 2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四及二八) 419,523 1 470,373 1
2640 淨碟定編列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八) 104,267 - 141,983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六) 33,848 - 41,000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8,172,630 15 9,038,766 17
2XXX 負債總計 16,702,376 31 17,360,802 32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3,537,923 7 3,537,923 6
3200 資本公積 7,479,735 14 7,479,735 14
保留盈餘
3310 注定盈餘公積 4,213,350 8 4,028,836 7
3350 未分配盈餘 20,949,461 38 20,520,180 38
3400 其他權益 1,165,297 2 1,362,373 3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37,345,766 69 36,929,047 68
36XX 非控制權益 127,854 - 145,091 -
3XXX 權益總計 37,473,620 69 37,074,138 68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4,175,996 100 $ 54,434,940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文恒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皇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前,合併最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十及二八) $ 24,262,638 100 $ 24,391,684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一及二八) 17,284,790 71 17,173,869 70
5900 營業毛利 6,977,848 29 7,217,815 30
營業費用(附註二一及二八)
6100 推銷費用 1,990,252 8 1,996,083 8
6200 管理費用 2,319,707 10 2,199,585 9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024,660 4 963,362 4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5,334,619 22 5,159,030 21
6900 營業利益 1,643,229 7 2,058,785 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補助收入(附註四及十六) 31,449 - 20,489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四、二一及二八) ( 215,268) ( 1) ( 178,230) ( 1)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附註四及十二) 22,129 - 35,421 -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四) 86,772 - 95,380 -
7190 其他收入(附註四及二八) 111,044 - 125,671 1
7230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附註四及三一) 145,496 1 187,248 1
7590 其他支出(附註二八) ( 11,838) - ( 18,137) -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76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附註四) ($ 21,640) - ($ 38,643) -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失(附註四) ( 27,280) - ( 38,353)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20,864 - 190,846 1
7900 稅前淨利 1,764,093 7 2,249,631 10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二) 353,965 1 386,817 2
8200 本年度淨利 1,410,128 6 1,862,814 8
831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
831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十八) 29,159 - 13,670 -
834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本實現評價損益 ( 478,551) ( 2) 765,228 3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二) ( 3,133) - ( 1,290) -
( 452,525) ( 2) 777,608 3
836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9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49,134 1 206,224 1
8360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二) ( 67,787) - ( 41,337)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81,347 1 164,887 1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接次頁) $ 1,238,950 5 $ 2,805,309 12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1,525,866 6 $ 1,971,948 8
8620 非控制權益 ( 115,738) - ( 109,134) -
8600 $ 1,410,128 6 $ 1,862,814 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1,352,899 6 $ 2,911,229 12
8720 非控制權益 ( 113,949) ( 1) ( 105,920) -
8700 $ 1,238,950 5 $ 2,805,309 12
每股盈餘(附註二三)
9750 基本 $ 4.31 $ 5.57
9850 稀釋 $ 4.30 $ 5.5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文恒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皇

14


上銀科技有限公司

114年度

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仟元,张

每款股利為元

代碼 將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十九及二五)
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附註八及二五) 其他股本分數盈餘(附註八及二五) 其他股本 非控制權益(附註十一及二五) 權益總計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插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經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總計
A1 $ 3,537,923 $ 7,479,735 $ 3,821,341 $ 19,767,009 ($ 280,839) $ 672,855 $ 34,998,024 $ 116,301 $ 35,114,325
B1 112年度盈餘指繳及分配
B5 法定盈餘公積 - - 207,495 (207,495) - - - - -
現金股利一每股2.5元 - - - (884,481) - - (884,481) - (884,481)
- - 207,495 (1,091,976) - - (884,481) - (884,481)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95,725) - - (95,725) 95,725 -
Q1 最分透過其他經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40,045) - 40,045 - - -
O1 非控制權益增加 - - - - - - - 38,985 38,985
D1 113年度淨利 - - - 1,971,948 - - 1,971,948 (109,134) 1,862,814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經合損益 - - - 8,969 165,084 765,228 939,281 3,214 942,495
D5 113年度經合損益總額 - - - 1,980,917 165,084 765,228 2,911,229 (105,920) 2,805,309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3,537,923 7,479,735 4,028,836 20,520,180 (115,755) 1,478,128 36,929,047 145,091 37,074,138
B1 113年度盈餘指繳及分配
B5 法定盈餘公積 - - 184,514 (184,514) - - - - -
現金股利一每股2.4元 - - - (849,101) - - (849,101) - (849,101)
- - 184,514 (1,033,615) - - (849,101) - (849,101)
M5 實際取得或最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異 - - - (142) - - (142) (11) (153)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86,937) - - (86,937) 86,937 -
O1 非控制權益增加 - - - - - - - 9,786 9,786
D1 114年度淨利 - - - 1,525,866 - - 1,525,866 (115,738) 1,410,128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經合損益 - - - 24,109 281,475 (478,551) (172,967) 1,789 (171,178)
D5 114年度經合損益總額 - - - 1,549,975 281,475 (478,551) 1,352,899 (113,949) 1,238,950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537,923 $ 7,479,735 $ 4,213,350 $ 20,949,461 $ 165,720 $ 999,577 $ 37,345,766 $ 127,854 $ 37,473,620

值附之附註倍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文恒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里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股東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764,093 $ 2,249,631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2,302,621 2,272,470
A20200 攤銷費用 55,308 62,244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10,921 6,993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14,437 5,311
A20900 財務成本 215,268 178,230
A21200 利息收入 ( 86,772) ( 95,380)
A21300 股利收入 ( 2,416) ( 9,730)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22,129) ( 35,421)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1,640 38,643
A232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 ( 32,223)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 64,435) 207,373
A24100 未實現外幣淨兌換損失(利益) ( 123,989) 12,074
A29900 其他項目 ( 1,156) 29
營業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
A31115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311) 9,738
A31130 應收票據 33,690 9,071
A31150 應收帳款 162,745 ( 843,499)
A31200 存 貨 780,158 254,158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78,148 ( 120,603)
A32125 合約負債 ( 84,948) 2,116
A32130 應付票據 1,945 ( 3,879)
A32150 應付帳款 ( 136,260) 415,867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55,712) ( 82,400)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885) 20,470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4,512) ( 13,91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4,822,449 4,507,367
A33100 收取之利息 83,414 95,533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200 收取之股利 $ 2,416 $ 9,730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225,876) ( 192,193)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405,162) ( 801,816)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277,241 3,618,62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308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股本溢價退回 1,533 2,000
B02200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附註二四) - ( 140,693)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691,702) ( 2,881,118)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22,732 14,793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5,963 9,681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82,317) ( 76,743)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074,084) ( 833,297)
B07600 收取關聯企業股利 - 11,34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817,875) ( 3,882,72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200 短期銀行借款淨增加(減少) 617,936 ( 98,363)
C01600 舉借長期銀行借款 355,761 1,802,043
C01700 償還長期銀行借款 ( 1,290,489) ( 700,593)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36,508) ( 176,353)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4,698 ( 191)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849,101) ( 884,481)
C05400 取得子公司股權 ( 153) -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9,786 38,985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278,070) ( 18,953)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89,146 72,983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270,442 ( 210,071)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353,929 7,564,000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624,371 $ 7,353,92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文恒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皇


【附件四】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8


茲對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銷貨模式主要係經由經銷體系銷售,出貨時是否已滿足履約義務,會導致公司可能在尚未符合銷售商品收入認列條件下即認列銷貨收入;由於民國 114 年度上述透過經銷體系之銷貨收入對個體財務報表具有重大性,因此將前述銷貨收入列為關鍵查核事項。銷貨收入認列會計政策揭露於附註四。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對於訂單受理及發貨程序相關內部控制進行瞭解,對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執行測試,並自上述交易銷貨收入明細選樣,驗證已確實取得客戶訂單以及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係與交易條件一致。
  2. 抽核檢視主要經銷商之銷售合約及訂單,確認交易條件與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一致,同時檢視當年度及資產負債表日後之銷貨退回,確認有無異常退貨情形。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

19


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20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吳麗冬

img-3.jpeg

會計師 顔曉芳

img-4.jpeg

鍾春雯

img-5.jpeg

譚春雯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10028123號

中華民國115年2月26日


上新台幣新台幣交易公司
國際資產保險長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3,313,251 7 $ 4,268,148 9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330 - 112 -
1150 應收票據-非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九及十九) 47,973 - 81,857 -
1170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九及十九) 2,199,545 5 2,210,540 5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九、十九及二六) 2,309,295 5 2,185,245 5
130X 存貨(附註四及十) 3,694,167 8 3,943,657 8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二六及二七) 377,551 1 347,973 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1,942,112 26 13,037,532 28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1,121,345 2 1,601,429 3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十一、二三及二六) 9,151,788 20 8,347,469 1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二、二六及二七) 22,385,010 48 22,147,553 47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十三及二六) 150,714 - 177,382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一) 311,248 1 383,673 1
1915 預付設備款(附註十四及二六) 1,214,952 3 1,250,105 3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四及二六) 12,486 - 13,834 -
1960 預付投資款(附註十一及二六) 62,130 - -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 54,421 - 33,578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34,464,094 74 33,955,023 72
1XXX 資產總計 $ 46,406,206 100 $ 46,992,555 100
流動負債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 $ 14,767 - $ 5,423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17,137 - 67,018 -
2150 應付票據 4,576 - 2,631 -
2170 應付帳款-非關係人 2,777,637 6 2,955,567 6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六) 11,608 - 25,565 -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六及二六) 1,225,247 3 1,290,559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100,408 1 194,184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三及二六) 42,058 - 39,925 -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五及二七) 557,442 1 393,884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 49,197 - 47,697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4,800,077 11 5,022,453 10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銀行借款(附註十五及二七) 2,936,151 6 3,703,029 8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858,629 2 771,343 2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三及二六) 109,639 - 138,263 -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七) 67,893 - 93,873 -
2645 存入保證金 1,610 - 3,297 -
26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附註四、十一、二三及二六) 266,500 1 308,909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五) 19,941 - 22,341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4,260,363 9 5,041,055 11
2XXX 負債總計 9,060,440 20 10,063,508 21
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3,537,923 8 3,537,923 8
3200 資本公積 7,479,735 16 7,479,735 16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213,350 9 4,028,836 8
3350 未分配盈餘 20,949,461 45 20,520,180 44
3400 其他權益 1,165,297 2 1,362,373 3
3XXX 權益總計 37,345,766 80 36,929,047 79
負債及權益總計 $ 46,406,206 100 $ 46,992,555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文恒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豈

22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上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十九及二六) $ 17,462,527 100 $ 18,236,021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十及二六) 13,739,305 79 13,814,511 76
5900 營業毛利 3,723,222 21 4,421,510 24
5910 已實現銷貨利益(附註四) 196,841 1 46,855 1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3,920,063 22 4,468,365 25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及二六)
6100 推銷費用 358,927 2 366,050 2
6200 管理費用 921,315 5 919,228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894,553 5 830,251 5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174,795 12 2,115,529 12
6900 營業利益 1,745,268 10 2,352,836 1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補助收入(附註四及十五) 7,988 - 7,377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四、二十及二六) ( 64,203) - ( 38,936) -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附註四及十一) ( 70,753) - ( 308,424) ( 2)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四及二六) 30,724 - 39,329 -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7190 其他收入(附註四及二六) $ 101,661 - $ 79,555 1
7230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附註四及二九) 139,994 1 233,087 1
7590 其他支出(附註二六) ( 90,514) ( 1) ( 340) -
76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附註四及二六) ( 25,662) - ( 39,477) -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失(附註四) ( 27,280) - ( 38,353)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955 - ( 66,182) -
7900 稅前淨利 1,747,223 10 2,286,654 13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一) 221,357 1 314,706 2
8200 本年度淨利 1,525,866 9 1,971,948 11
831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十七) 15,667 - 6,450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478,551) ( 3) 765,228 4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11,575 - 3,809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一) ( 3,133) - ( 1,290) -
( 454,442) ( 3) 774,197 4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338,940 2 $ 206,683 1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10,322 - ( 262)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二一) ( 67,787) - ( 41,337) -
281,475 2 165,084 1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72,967) ( 1) 939,281 5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352,899 8 $ 2,911,229 16
每股盈餘(附註二二)
9750 基本 $ 4.31 $ 5.57
9850 稀釋 $ 4.30 $ 5.56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文恒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皇


上銀行科技研有限公司

信譽信益金融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股利為元

代碼 普通股股本 (附註十八) 資本公積 (附註十八) 保留盈餘(附註十八及二三) 法定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附註四)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權益總計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 3,537,923 $ 7,479,735 $ 3,821,341 $ 19,767,009 ($ 280,839) $ 672,855 $ 34,998,024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207,495 (207,495) - - -
B5 現金股利-每股2.5元 - - - (884,481) - - (884,481)
- - 207,495 (1,091,976) - - (884,481)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95,725) - - (95,725)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40,045) - 40,045 -
D1 113年度淨利 - - - 1,971,948 - - 1,971,948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8,969 165,084 765,228 939,281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1,980,917 165,084 765,228 2,911,229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3,537,923 7,479,735 4,028,836 20,520,180 (115,755) 1,478,128 36,929,047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184,514 (184,514) - - -
B5 現金股利-每股2.4元 - - - (849,101) - - (849,101)
- - 184,514 (1,033,615) - - (849,101)
M5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異 - - - (142) - - (142)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 (86,937) - - (86,937)
D1 114年度淨利 - - - 1,525,866 - - 1,525,866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24,109 281,475 (478,551) (172,967)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1,549,975 281,475 (478,551) 1,352,899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537,923 $ 7,479,735 $ 4,213,350 $ 20,949,461 $ 165,720 $ 999,577 $ 37,345,766

董事長:卓文恒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皇

26


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聯期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上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收益費損項目 $ 1,747,223 $ 2,286,654
A20100 折舊費用 1,792,065 1,771,820
A20200 攤銷費用 25,637 14,062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2,196 11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14,437 5,311
A20900 財務成本 64,203 38,936
A21200 利息收入 ( 30,724) ( 39,329)
A21300 股利收入 ( 2,416) ( 1,897)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70,753 308,424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5,662 39,477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 47,000) 34,000
A24000 已實現銷貨利益 ( 196,841) ( 46,855)
A24100 未實現外幣淨兌換利益 ( 122,472) ( 12,725)
A29900 其他項目 ( 3,362) ( 1,562)
營業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
A31115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311) 9,738
A31130 應收票據 33,884 877
A31150 應收帳款 7,468 ( 760,365)
A31200 存 貨 518,198 186,135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50,340 78,777
A32125 合約負債 ( 49,881) 17,724
A32130 應付票據 1,945 ( 3,514)
A32150 應付帳款 ( 191,972) 409,614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58,919) ( 60,961)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500 587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0,313) ( 10,286)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3,636,300 4,264,759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0,902 39,482
A33200 收取之股利 2,416 1,897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64,453) ($ 40,410)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06,437) ( 706,336)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298,728 3,559,39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308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股本溢價退回 1,533 2,000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50,698) ( 2,034,962)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4,747 10,177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348 1,205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47,154) ( 25,817)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043,882) ( 862,750)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234,106) ( 2,898,83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1600 舉借長期銀行借款 1,000 978,500
C01700 償還長期銀行借款 ( 609,223) ( 388,195)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 1,687) 417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51,496) ( 76,979)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849,101) ( 884,481)
C05400 取得子公司股權 ( 446,882) ( 502,847)
C09900 預付投資款增加 ( 62,130)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019,519) ( 873,585)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 954,897) ( 213,032)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268,148 4,481,180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313,251 $ 4,268,148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卓文恒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皇

28


【附件五】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19,486,564,323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75,503,861)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2,534,147
本期淨利 1,525,866,016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146,289,630)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20,803,170,995
分配項目
股東股息(6%) 212,275,344
股東股利(14%) 495,309,136
期末未分配盈餘 20,095,586,515

董事長:卓文恒 經理人:蔡惠卿 會計主管:廖克皇

29


【附件六】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有關審計委員會之人數、任期、職權、議事規則等事項,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相關規定,以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另訂之,本公司得視業務運作之需要,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相關委員會之設置及職權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有關審計委員會之人數、任期、職權、議事規則等事項,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相關規定,以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另訂之,本公司得視業務運作之需要,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相關委員會之設置及職權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強化公司治理。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同意於民國七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訂立。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十二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三十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六月二十六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十月二十四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三十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二十日。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同意於民國七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訂立。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十二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三十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六月二十六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十月二十四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1.修正條次
2.新增修訂日期。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十九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十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四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00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0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一0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十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四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00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0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一 0 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31


【附件七】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第七條 關係人交易
以上略
二、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下列資料應先經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交董事會通過,準用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並依本程序第十條規定辦理公告申報。 第七條 關係人交易
以上略
二、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除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下列資料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交董事會通過,準用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並依本程序第十條規定辦理公告申報。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以下略
已依本準則規定提交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同意及股東會、董事會通過承認部分免再計入。
以下略
七、本公司經按本條第三~六、八項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時,應辦理下列第一~三款事項:
(一)應就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交易價格與評估成本間之差額,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予以分派或轉增資配股。對公司之投 以下略
已依本準則規定提交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股東會、董事會通過承認部分免再計入。
以下略
七、本公司經按本條第三~六、八項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時,應辦理下列第一~三款事項:
(一)應就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交易價格與評估成本間之差額,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予以分派或轉增資配股。對公司之投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如為公開發行公司,亦應就
該提列數額按持股比率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

(二)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應
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規
定辦理。 | 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如為公開發行公司,亦應就
該提列數額按持股比率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

(二)審計委員會應依公司法第
二百十八條規定辦理。 | |
| 第八條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以上略

九、內部稽核制度:
內部稽核人員應定期瞭解衍生
性商品交易內部控制制度之允
當性,並按月稽核交易部門對本
處理程序之遵循情形,作成稽核
報告,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
以書面通知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
會。 | 第八條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以上略

九、內部稽核制度:
內部稽核人員應定期瞭解衍生
性商品交易內部控制制度之允
當性,並按月稽核交易部門對本
處理程序之遵循情形,作成稽核
報告,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
以書面通知審計委員會。 |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
| 第十二條 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之規定:
以上略

三、本公司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
計劃至子公司進行查核時,
應一併了解子公司為取得
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執行
情形,若發現有缺失事項,
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暨風
險管理委員會,並應持續追
蹤其改善情形,並作成追蹤
報告呈報審計暨風險管理
委員會。 | 第十二條 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之規定:
以上略

三、本公司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
計劃至子公司進行查核時,
應一併了解子公司為取得
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執行
情形,若發現有缺失事項,
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委員
會,並應持續追蹤其改善情
形,並作成追蹤報告呈報審
計委員會。 |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
| 第十三條 其他重要事項
一、依本處理程序中所委請專業
估價者或會計師所出具之意
見,如有虛偽隱匿之情事,
依規定公司、專業估價者及
會計師應付法律上之責任。

二、本處理程序訂定或修正,應
經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全
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再經董事會通過,並提報股
東會同意後實行。 | 第十三條 其他重要事項
一、依本處理程序中所委請專業
估價者或會計師所出具之意
見,如有虛偽隱匿之情事,
依規定公司、專業估價者及
會計師應付法律上之責任。

二、本處理程序訂定或修正,應
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再經董事會
通過,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
實行。 |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三、前項如未經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之決議。所稱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及全體董事,均以實際在任者計算之。

四、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應經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準用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 | 三、前項如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議。所稱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及全體董事,均以實際在任者計算之。

四、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準用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 | |
| 伍、略,第十三次修訂日期: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廿七日。第十四次修訂日期:民國一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 伍、略,第十三次修訂日期: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廿七日。 | 新增修訂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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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第十條:內部控制與稽核
一、背書保證發生後,即應予登錄於備查簿,就背書保證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或董事長決行日期、背書保證日期及本處理程序規定應行評估事項,詳予登載並經權責主管覆核後備查。
二、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三、因情事變更,致背書保證對象不符本作業程序規定或金額超限時,應訂定改善計畫,將相關改善計畫送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並依計畫時程完成改善。 第十條:內部控制與稽核
一、背書保證發生後,即應予登錄於備查簿,就背書保證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或董事長決行日期、背書保證日期及本處理程序規定應行評估事項,詳予登載並經權責主管覆核後備查。
二、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委員會。
三、因情事變更,致背書保證對象不符本作業程序規定或金額超限時,應訂定改善計畫,將相關改善計畫送審計委員會,並依計畫時程完成改善。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第十二條:對子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之控管程序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若擬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時,本公司應命子公司依法令規定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並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
二、子公司應於每月10日公告申報前編製上月份背書保證明細表,並呈閱本公司。
三、本公司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劃至子公司進行查核時,應一併了解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執行情形,若發現有缺失事項,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委員會。 第十二條:對子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之控管程序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若擬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時,本公司應命子公司依法令規定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並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
二、子公司應於每月10日公告申報前編製上月份背書保證明細表,並呈閱本公司。
三、本公司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劃至子公司進行查核時,應一併了解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執行情形,若發現有缺失事項,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委員會。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知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並應持續追蹤其改善情形,
並作成追蹤報告呈報審計暨
風險管理委員會。 通知審計委員會,並應持續
追蹤其改善情形,並作成追
蹤報告呈報審計委員會。
第十四條:
本作業程序經審計暨風險管理
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及董事會決議後,並提報股
東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前項如未經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
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
錄載明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之決議。所稱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
會全體成員及全體董事,均以
實際在任者計算之。 第十四條:
本作業程序經審計委員會全體
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及董事
會決議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
實施,修正時亦同。
前項如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
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
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
委員會之決議。所稱審計委員會
全體成員及全體董事,均以實際
在任者計算之。 配合審計
委員會更
名修正
伍、略,第十一次修訂日期:民
國一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十二次修訂日期:民國一
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伍、略,第十一次修訂日期:民
國一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新增修訂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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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第八條:內部控制與稽核
一、資金貸與事項發生時應依法建立一備查簿,將資金貸與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日期、資金貸放日期及依本處理程序規定評估之事項詳載於備查簿,並經權責主管覆核後備查。
二、內部稽核人員依法應每季稽核本作業程序及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三、因情事變更致貸與對象不符本作業程序規定或餘額超限時,應訂定改善計劃,並將相關改善計劃送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並依計畫時程完成改善。 第八條:內部控制與稽核
一、資金貸與事項發生時應依法建立一備查簿,將資金貸與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日期、資金貸放日期及依本處理程序規定評估之事項詳載於備查簿,並經權責主管覆核後備查。
二、內部稽核人員依法應每季稽核本作業程序及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委員會。
三、因情事變更致貸與對象不符本作業程序規定或餘額超限時,應訂定改善計劃,並將相關改善計劃送審計委員會,並依計畫時程完成改善。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第十條:對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控管程序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若擬將資金貸與他人者,其資金貸與對象除需符合第二條之規定外,並僅限於列入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間,本公司應命子公司依法令規定,並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惟淨值係以子公司淨值為計算基準。
二、子公司應於每月10日公告申報前編製上月份資金貸與其他公司明細表,並呈閱本公司。
三、本公司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劃至子公司進行查核時, 第十條:對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控管程序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若擬將資金貸與他人者,其資金貸與對象除需符合第二條之規定外,並僅限於列入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間,本公司應命子公司依法令規定,並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惟淨值係以子公司淨值為計算基準。
二、子公司應於每月10日公告申報前編製上月份資金貸與其他公司明細表,並呈閱本公司。
三、本公司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劃至子公司進行查核時,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應一併了解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執行情形,若發現有缺失事項,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並應持續追蹤其改善情形,並作成追蹤報告呈報總經理。 應一併了解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執行情形,若發現有缺失事項,應即以書面通知審計委員會,並應持續追蹤其改善情形,並作成追蹤報告呈報總經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同意及董事會決議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前項如未經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之決議。所稱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全體成員及全體董事,均以實際在任者計算之。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同意及董事會決議後,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前項如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議。所稱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及全體董事,均以實際在任者計算之。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伍、略,第十一次修訂日期: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廿八日。第十二次修訂日期: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伍、略,第十一次修訂日期: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廿八日。 新增修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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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修正說明
第六條
股東會之主席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董事(含至少一席獨立董事)及審計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召集人親自出席,及其他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六條
股東會之主席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董事(含至少一席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親自出席,及其他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配合審計委員會更名修正
第二十條
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二十條
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新增修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