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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wealth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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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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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Highwealth Construction Corp.
公開說明書
(發行一一〇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申報用稿本)
- 一、公司名稱: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一一〇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三、發行公司債之種類、金額、利率及發行條件:
- (一)發行種類: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〇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 「本公司債」)
- (二)發行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貳拾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 元整。
- (三)發行期間及方式:本公司債為三年期,自民國 //p 年 / 月 /u 日發行,至民國 //3年 /月 /丝日到期,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四)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一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佰 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 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 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 息。
- (五)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 0.50%。
- (六)發行條件:除上述(一)~(五)外,還本方式為自發行日起屆滿三年到期一次還本。擔 保方式為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請參閱本公開說 明書第2頁。
- (七)公開承銷比例:100%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
- (八)承銷及配售方式:採餘額包銷方式,並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 (九)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 定之專業投資人。
-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用 於償還一〇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請參閱本公 開說明書第 6~13頁。
-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一)承銷費用:新臺幣貳佰萬元整。
(二)其他費用(主要包括會計師、律師等費用):約新臺幣壹拾玖萬伍仟元整。
-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 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八、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 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
- 九、本公司普通股股票面額為每股新臺幣壹拾元整。
十、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一)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mops.twse.com.in (二)公司資訊揭露之網址: http://www.highwealth.com.tw 興富發建設股份 刺眼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 一〇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額之來源:
| 實收資本來源 | 金額(新臺幣元) | 占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
|---|---|---|
| 設立資本 | 40,000,000 | 0.31 |
| 現金增資 | 753,000,000 | 5.87 |
| 盈餘轉增資 | 10,582,630,530 | 82.46 |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705,216,890 | 5.50 |
| 合併增資 | 627,582,880 | 4.89 |
| 公司債轉換(註) | 1,835,639,300 | 14.30 |
| 現金減資 | (1,496,000,000) | (11.66) |
| 庫藏股減資 | (214,620,000) | (1.67) |
| 合計 | 12,833,449,600(註) | 100.00 |
註:截至 109 年 11 月 30 日止,可轉換公司債已轉換 53,333 股計 533,330 元尚未辦理變更登記。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備置本公司以供查閱。 分送及索取方式:親洽本公司索取或透過網路下載(http://mops.twse.com.tw)。
三、證券承銷商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tcfhc-sec.com.tw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 225 號 C 棟 6 樓 電話:(02) 2752-8000
-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tcb-bank.com.tw 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 225 號 電話:(02) 2173-8888
-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jihsunbank.com.tw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85 號 9 樓 電話:(02) 2562-9398
-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因採無實體發行,無股票簽證機構。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網址:http://www.agency.capital.com.tw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97 號地下二樓 電話:(02) 2702-3999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會計師姓名:韓沂璉、簡蒂暖 |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 網址:http://www.kpmg.com.tw | 電話:(02) 8101-6666 |
| 律師姓名:蔚中傑 | 事務所名稱:蔚中傑律師事務所 | |
|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118號6樓 | 網址:無 | 電話:(02) 3322-5516 |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簡蒂暖、曾國禓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網址:http://www.kpmg.com.tw 電話:(02) 8101-6666
十一、公司債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 項目 | 發言人 | 代理發言人 |
|---|---|---|
| 姓 名 |
廖昭雄 | 王素月 |
| 職 稱 |
開發部副總經理 | 財務部副總經理 |
| 聯絡電話 | (02) 2755-5899 |
(02) 2755-589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way@ highwealth.com.tw |
十三、公司網址:http://www.highwealth.com.tw
目 錄
頁次
| 壹、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1 | ||
|---|---|---|
| 貳、發行辦法 ···································································································2 |
||
| 參、資金用途 ···································································································3 |
||
| 肆、附件 ······································································································· 14 |
- 一、證券承銷商總結意見
- 二、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或其 關係人或前兩者所指定之人等聲明書。
- 三、本次發行之董事會議事錄。
註: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條,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司債,如 銷售對象僅限櫃買中心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者,所檢具之公開說明書編 製內容,應依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辦 理。前項公司債之公開說明書應揭露證券承銷商總結意見及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承銷手續 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聲 明書。
壹、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12,833,449,600 元 | 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 267 號 10 樓 | 電話:(02) 2755-5899 | |||||||
|---|---|---|---|---|---|---|---|---|---|
| 設立日期:69 年 1 月 23 日 | 網址:www.highwealth.com.tw | ||||||||
| 上市日期:88 年 5 月 3 日 | 上櫃日期:- | 公開發行日期:85 年 6 月 24 日 |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負責人:董事長:鄭志隆 總經理:范華軍 |
發言人姓名:廖昭雄 代理發言人姓名:王素月 |
職稱:開發部副總經理 職稱:財務部副總經理 |
|||||||
| 電話:(02) 2702-3999 | 網址:http://www.agency.capital.com.tw | ||||||||
| 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97 號地下二樓 | ||||||||
| 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地址: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 ||||||
| 公司債承銷機構 | 電話 | 網址 | 地址 | ||||||
| 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02) 2752-8000 | http://www.tcfhc-sec.com.tw | 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 225 號 6 樓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簡蒂暖、曾國禓會計師 最近期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韓沂璉、簡蒂暖會計師 |
電話:(02) 8101-6666 |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7 號 68 樓 | 網址:http://www.kpmg.com.tw | ||||||
| 複核律師: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地址: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 ||||||
|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地址:不適用 | 網址:不適用 | ||||||
| 評等標的 | 發行公司:不適用 | 無□ ; 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本次發行公司債:不適用 無□ ; 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董事選任日期:109 年 6 月,任期:3 年 監察人選任日期:不適用(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5.18% (109 年 11 月 30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不適用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 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09 年 11 月 30 日) | |||||||||
| 職 稱 |
姓 名 |
持股比例 | 職 稱 |
姓 | 名 | 持股比例 | |||
| 董事長 | 潤盈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鄭志隆 |
2.20% | 獨立董事 | 洪璽曜 | 0.00% | ||||
| 董 事 |
潤盈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范華軍 |
2.20% | 獨立董事 | 李文成 | 0.00% | ||||
| 董 事 鄭欽天 |
2.28% | 獨立董事 | 陳大鈞 | 0.00% | |||||
| 董 事 鄭秀慧 |
0.70% | ||||||||
| 工廠地址: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
| 主要產品: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有 | 關室內裝潢之設計及施工業務;有關建材、裝潢材料及建設 機械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等。 |
市場結構:內銷 100% | |||||||
| 風險事項:不適用 | |||||||||
| 去 ( 1 0 8 |
) 年 度 |
營業收入:23,798,201 仟元 稅前純益:3,951,772 仟元 每股盈餘:2.66 元 |
|||||||
| 本 次 募 集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
金 額 |
億元整,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本次募集發行種類為一一○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貳拾 | ||||||
| 發 行 |
條 | 件 固定年利率 0.50%;自發行日起屆滿三年到期一次還本。擔保方式為有擔保普通公 司債;債券形式採無實體發行,相關發行條件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募 集 資 金 預 計 產 生 效 |
用 途 及 益 概 述 |
本公開說明書第參章資金用途。 | 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用於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 本金,可強化償債能力、改善財務結構及增加資金調度彈性,預計可能效益請參閱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09 年 12 月 31 日 | 刊印目的:發行一一○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
貳、發行辦法
- 一、債券名稱: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 「本公司債」)。
- 二、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貳拾億元。
- 三、票面金額: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 四、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五、發行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三年期,自民國 110 年 1 月 14 日發行,至民國 113 年 1 月 14 日到期。
- 六、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 0.50%。
- 七、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三年到期一次還本。
- 八、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一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佰萬 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 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 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 九、擔保方式:本公司債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 保證。
- 十、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 十一、承銷或代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十二、受託人: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 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訂立受 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 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 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 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 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十三、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門分行代理還 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 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 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予債券所有人。
- 十四、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開資 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公告或按照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規定辦理。
- 十五、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 十六、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 定之專業投資人。
叁、資金用途
一、本次發行公司債運用計畫分析
- (一)資金來源:
- 1.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貳拾億元整。
- 2.資金來源:發行一一○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依公司法第248條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償還款項之募集計畫與保 管方法:
- 1.發行公司名稱: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2.債券名稱: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 下簡稱「本公司債」)。
- 3.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貳拾億元整,每張 票面金額為壹佰萬元整。
- 4.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50%。
5.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三年期,到期一次還本。
- 6.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 (1) 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 、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 (2) 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 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 (3) 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7.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到期之本金,預計於109年第二季償還。
8.前已募集之公司債,其未償還之數額:
- (1) 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3,000,000仟元。
- (2) 一○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2,000,000仟元。
- (3) 一○五年度第三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2,000,000仟元。
- (4) 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新臺幣9,997,900仟元。
- (5) 一○七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2,500,000仟元。
本公司截至109年11月30日止已募集公司債總額為新臺幣19,497,900仟元, 若加計於109年12月30日發行之一○九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 3,000,000仟元及一○九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2,000,000仟元,則 本公司截至109年12月30日止募集公司債總額為新臺幣24,497,900仟元。
9.公司債發行之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10.公司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實收之金額:截至109年11月30日止,額 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貳佰億元整(NT\$20,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壹拾貳億捌仟參佰參拾肆萬肆仟玖佰陸拾股(1,283,344,960股),每股面額新 臺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新臺幣壹佰貳拾捌億參仟參佰肆拾肆萬玖仟陸佰元整 (NT\$12,833,449,600元)。
- 11.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民國109年9月30日止,該項餘 額為新臺幣參佰伍拾億參仟壹佰柒拾壹萬陸仟元整(NT\$35,031,716仟元)。
- 12.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 13.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公 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訂立受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 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 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 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 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14.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
(1) 代收款項之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營業部。
(2) 代收款項銀行地址: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1樓。
15.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及約定事項:
(1) 承銷機構名稱: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 約定事項:依簽訂之承銷契約辦理相關事宜。
16.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17.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
18.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9.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20.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1.董事會之議事錄:詳本公司109年12月24日董事會議事錄。
22.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 (三)本次計劃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及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 來一年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
- 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可行性評估
本次公司債之計畫發行總額為新臺幣 2,000,000 仟元,每張面額為新臺幣 1,000 仟元,按面額發行。本次計畫發行辦法係參酌資本市場接受度及公司未來 營運狀況訂定,且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之承銷方式係採承銷團全數餘額包銷並 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應可確保完成本次資金募集,故本次募集資金 計畫應屬可行。
- 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必要性評估
本公司透過發行本公司債所募得資金屬中長期負債,用以償還到期之公司 債除可降低本公司短期財務調度風險外,並可將銀行借款額度保留以備隨時支 應各種短期資金需求,相較於來自銀行貸放之借款,有助於提升本公司資金來 源之穩定性,避免未來利率上揚時將面臨更高利息負擔之不確定性,故本次發 行公司債應屬必要。
- 本次發行公司債之合理性評估
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為固定利率,用於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 擔保普通公司債之本金,將可降低利率波動風險、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及改善 財務結構,進而提升未來資金調度彈性,故本次發行固定利率計價之普通公司 債應屬合理。
- 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 各種籌資工具籌資成本與有利不利因素比較表
綜觀上市(櫃)公司主要資金調度來源,大致分為債權及股權之相關籌資 工具,前者有銀行借款、普通公司債及國內外轉換公司債等,後者如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及海外存託憑證。茲就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比較分析有利及不利因 素如下:
| 項目 | 有利因素 | 不利因素 | |
|---|---|---|---|
| 股 | 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 |
1.改善財務結構,降低財務風險,提 升市場競爭力。 2.係為資本市場較為普遍之金融商 品,一般投資者接受程度高。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 10%~15%, 可提升員工之認同感及向心力。 |
1.每股盈餘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稀 釋。 2.對於股權較不集中之公司,其經 營權易受威脅。 3.承銷價與市價若無合理差價,則 不易籌集成功。 |
| 權 | 海外存 託憑證 |
1.經由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可拓展公 司之知名度。 2.籌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避免國 內籌碼膨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 影響。 3.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 構。 |
1.公司海外知名度及其產業成長性 影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2.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經濟 規模,發行額度不宜過低。 |
| 項目 | 有利因素 | 不利因素 | |
|---|---|---|---|
| 債 | 國 內 外 轉 換公司債 |
1.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 長期性借款為低。 2.轉換公司債換成普通股之轉換價 格,一般皆高於發行轉換公司債時 普通股之時價,發行公司相當於以 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 3.稀釋每股盈餘之壓力較低。 4.轉換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 負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 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 |
1.流通性較普通股低。 2.未轉換,仍有贖回之資金壓力。 |
| 權 | 普通 公司債 |
金壓力。 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 經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 潤。 |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2.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即面臨 龐大資金贖回壓力。 |
| 銀行借款 或發行 承兌匯票 |
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 經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 潤。 |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2.財務結構惡化,降低競爭能力。 3.或需擔保品。 4.到期有還款壓力。 |
(2) 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本公司此次係以發行普通公司債籌集資金,由上述分析可知,僅發行普 通公司債與銀行借款並無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
- 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 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及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不 適用。
- (四)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次發行公司債價格參考櫃買中心公佈之殖利率曲線與同年期利率交換合 約,並依據投資人對未來利率判斷後審慎定價。
(五)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如為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不適用。
-
- 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者:
- (1) 轉投資事業最近二年度之稅後淨利、轉投資之目的、資金計畫用途及其所營 事業與公司業務之關聯性、預計投資損益情形及對公司經營之影響:不適 用。
- (2) 如轉投資特許事業者應敘明特許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情形及核准或許可 之附帶事項是否有影響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不適用。
-
- 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
- (1)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金 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及未來一 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A.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
109年12月31日;單位:新臺幣仟元
| 公司債名稱 | 到期年月 | 到期金額 |
|---|---|---|
| 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05年4月發行) |
110年4月 | 3,000,000 |
| 一○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05年4月發行) |
110年4月 | 2,000,000 |
| 一○五年度第三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05年11月發行) |
110年11月 | 2,000,000 |
| 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註) (106年6月發行) |
111年6月 | 9,997,900 |
| 一○七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07年5月發行) |
112年5月 | 2,500,000 |
| 一○九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09年12月發行) |
114年12月 | 3,000,000 |
| 一○九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09年12月發行) |
114年12月 | 2,000,000 |
註: 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原發行總額為 10,000,000 仟元,截至 109 年 11 月 30 日止,其中債券面額 2,100 仟元已轉換為普通股,發行餘額為 9,997,900 仟 元。
B. 償還債務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本公司業於109年度12月30日發行一○九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 債3,000,000仟元,其中1,000,000仟元擬用於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 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
另本次發行一一○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之募集資金計畫,預 計於 110 年第一季完成資金募集,所募資金總額新臺幣 2,000,000 仟元, 亦將全數用於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以 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降低利率波動風險及財務調度之風險,並於該普 通公司債發行屆滿五年之到期日當日(110 年 4 月 12 日)償還,以擬償 還之普通公司債利率 1.15%扣除本次公司債票面利率 0.50%後設算,預計 110 年可節省利息支出約新台幣 9,367 仟元,以後每年預計可節省利息支 出約新台幣 13,000 仟元,另此次發行三年期固定利率債券可降低未來利 率上升時,造成本公司利息費用支出提高之風險,並可降低流動負債, 減緩短期償債壓力,增加資金調度彈性,對本公司經營之應變能力及長 期競爭力有所助益。
單位:新臺幣仟元
| 110 年 第二季 |
可節省之利息差額 (註) |
||||||
|---|---|---|---|---|---|---|---|
| 償還債券名稱 | 利率 (%) |
發行期間 | 原資金用途 | 到期償還 金額 |
本次發行普 通公司債償 還金額 |
110 年度 |
往後每年度 |
| 一○五年度第一次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1.15% | 105.04.12 ~ 110.04.12 |
償還銀行借款 | 3,000,000 | 2,000,000 | 9,367 | 13,000 |
註 1: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所募資金預計將於 110 年 1 月 14 日完成債款募集,並於 110 年 4 月 12 日本 公司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時,執行償還計畫,在本公司尚未執行計畫期間, 債款將存放於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門分行,帳號 0060717336855 之債款存儲專戶中。
註 2:以擬償還之普通公司債利率 1.15%扣除本次公司債票面利率 0.50%,設算 110 年 4 月 12 日償還債 款後 110 年預計可減少 263 天之利息支出,約 9,367 仟元,往後每年約可減少 13,000 仟元之利息 支出。
C. 目前營運資金狀況
依據本公司109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帳上現金及約當 現金為新臺幣10,161,850仟元,流動資產扣除流動負債之餘額為新臺幣 (151,330,288-101,958,619=49,371,669)仟元。
D.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運用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成日期 | 所需資 金總額 |
110 年度 |
| 第二季 | |||
| 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 擔保普通公司債之本金 |
110 年第二季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計 | 2,000,000 | 2,000,000 |
E. 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如下頁所示。
109 年度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 | -- | -- |
| 109 年度 |
一月份 | 二月份 | 三月份 | 四月份 | 五月份 | 六月份 | 七月份 | 八月份 | 九月份 | 十月份 | 十一月份 | 十二月份 | 合計 |
|---|---|---|---|---|---|---|---|---|---|---|---|---|---|
| 期初現金餘額(1) | 7,581,341 | 6,079,212 | 5,732,293 | 6,740,904 | 6,949,954 | 5,908,063 | 5,092,636 | 5,531,050 | 5,786,173 | 6,363,075 | 6,348,485 | 7,256,659 | 7,581,341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
|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 62,119 | 45,348 | 68,196 | 46,636 | 255,105 | 51,940 | 74,845 | 137,450 | 145,410 | 44,815 | 110,432 | 96,259 | 1,138,553 |
| 營業收入收現 | 1,180,267 | 861,605 1,895,790 4,438,135 | 658,895 | 446,134 1,434,311 1,893,350 2,762,781 1,051,689 1,011,998 | 1,090,632 | 18,725,588 | |||||||
| 其他收入(含利息、租金 等) |
4,676 | 4,442 | 4,487 | 4,531 | 4,576 | 7,361 | 4,480 | 4,525 | 4,570 | 4,908 | 4,662 | 7,047 | 60,266 |
|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 | 1,247,062 | 911,395 | 1,968,473 | 4,489,302 | 918,576 | 505,435 | 1,513,636 | 2,035,325 | 2,912,761 | 1,101,412 | 1,127,092 | 1,193,938 | 19,924,407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
| 應付帳款及票據付現(含營 建工程、購地及銷售等相 關費用) |
2,211,960 | 5,393,219 | 2,751,625 | 3,541,135 | 7,789,165 | 977,294 | 740,546 | 960,719 | 1,608,848 | 4,120,097 | 2,981,061 | 1,221,211 | 34,296,880 |
| 薪資付現 | 15,484 | 15,189 | 16,736 | 15,465 | 15,319 | 34,429 | 15,559 | 16,375 | 27,679 | 15,248 | 15,556 | 48,306 | 251,345 |
| 利息支出 | 62,996 | 56,427 | 68,796 | 60,256 | 60,939 | 60,599 | 71,951 | 67,253 | 68,755 | 70,458 | 73,371 | 69,859 | 791,660 |
| 其他支出、稅金等 | 41,089 | 42,773 | 44,163 | 47,532 | 73,382 | 36,916 | 38,608 | 35,110 | 35,740 | 35,383 | 123,404 | 36,731 | 590,831 |
| 支付董監酬勞、員工紅利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8,400 | 36,000 | 44,400 |
| 發放現金股利 | 0 | 0 | 1,166,628 | 0 | 0 | 0 | 0 | 0 | 0 | 1,166,628 | 0 | 0 | 2,333,256 |
|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 | 2,331,529 | 5,507,608 | 4,047,948 | 3,664,388 | 7,938,805 | 1,109,238 | 866,664 | 1,079,457 | 1,741,022 | 5,407,814 | 3,201,792 | 1,412,107 | 38,308,372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3,331,529 | 6,507,608 | 5,047,948 | 4,664,388 | 8,938,805 | 2,109,238 | 1,866,664 | 2,079,457 | 2,741,022 | 6,407,814 | 4,201,792 | 2,412,107 | 39,308,372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6)=(1)+(2)-(5) |
5,496,874 | 482,999 2,652,818 6,565,818 (1,070,275) | 4,304,260 4,739,608 5,486,918 5,957,912 1,056,673 3,273,785 | 6,038,490 (11,802,624) | |||||||||
| 融資淨額 | |||||||||||||
| 發行公司債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000,000 | 5,000,000 |
| 借 款 |
0 | 4,381,000 | 3,830,000 | 2,543,012 | 9,167,161 | 967,226 | 1,661,672 | 1,042,223 | 3,132,929 | 7,016,286 | 4,224,028 | 11,830 | 37,977,367 |
| 償 債 |
(417,662) | (131,706) | (741,914) | (3,158,876) | (3,188,823) | (1,178,850) | (1,870,230) | (1,742,968) | (3,727,766) | (2,724,474) | (1,241,154) | (4,170,421 ) | (24,294,844) |
| 融資淨額合計(7) | (417,662) | 4,249,294 | 3,088,086 | (615,864) | 5,978,338 | (211,624) | (208,558) | (700,745) | (594,837) | 4,291,812 2,982,874 | 841,409 | 18,682,523 | |
| 期末現金餘額(8)=(1)+(2)- (3)+(7) |
6,079,212 | 5,732,293 | 6,740,904 | 6,949,954 | 5,908,063 | 5,092,636 | 5,531,050 | 5,786,173 | 6,363,075 | 6,348,485 7,256,659 | 7,879,899 | 7,879,899 |
110 年度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 | -- | ---------- | -- |
| 110 年度 |
一月份 | 二月份 | 三月份 | 四月份 | 五月份 | 六月份 | 七月份 | 八月份 | 九月份 | 十月份 | 十一月份 | 十二月份 | 合計 |
|---|---|---|---|---|---|---|---|---|---|---|---|---|---|
| 期初現金餘額(1) | 7,879,899 | 7,951,642 | 7,061,797 | 7,979,865 | 5,144,913 | 6,328,406 7,050,424 | 6,743,532 6,434,984 | 6,762,909 | 5,648,046 4,645,834 | 7,879,899 | |||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
|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 95,270 | 122,718 | 277,031 | 172,148 | 160,950 | 134,919 | 52,540 | 137,868 | 74,740 | 24,835 | 4,228 | 29,074 | 1,286,321 |
| 營業收入收現 | 1,052,552 | 2,331,650 | 5,263,598 | 3,270,817 | 3,058,051 | 2,563,457 | 998,258 | 2,619,486 1,420,054 | 471,859 | 80,338 552,412 | 23,682,532 | ||
| 其他收入(含利息、租 金等) |
4,442 | 1,250,723 | 4,627 | 4,673 | 4,720 | 7,698 | 4,765 | 4,813 | 4,861 | 4,910 | 4,959 | 7,481 | 1,308,672 |
|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 | 1,152,264 | 3,705,091 | 5,545,256 | 3,447,638 | 3,223,721 | 2,706,074 | 1,055,563 | 2,762,167 | 1,499,655 | 501,604 | 89,525 | 588,967 | 26,277,525 |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
| 應付帳款及票據付現 (含營建工程、購地及 銷售等相關費用) |
1,542,097 | 1,120,798 | 1,123,514 | 1,028,553 | 1,077,853 | 1,082,556 1,062,940 | 1,144,480 1,223,411 | 1,114,744 | 1,156,057 1,128,896 | 13,805,899 | |||
| 薪資付現 | 15,639 | 15,341 | 16,903 | 15,620 | 15,472 | 34,773 | 15,715 | 16,539 | 27,956 | 15,400 | 15,712 | 48,789 | 253,859 |
| 利息支出 | 67,968 | 65,540 | 62,420 | 53,814 | 52,594 | 51,586 | 51,308 | 48,583 | 48,842 | 50,004 | 50,416 | 49,853 | 652,928 |
| 其他支出、稅金等 | 44,085 | 44,584 | 43,955 | 47,155 | 80,763 | 43,070 | 46,678 | 44,355 | 44,503 | 44,673 | 136,134 | 44,021 | 663,976 |
| 支付董監酬勞、員工 紅利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0 | 0 | 8,400 | 36,000 | 44,400 | |
| 發放現金股利 | 0 | 0 | 0 | 0 | 0 | 0 | 0 0 |
0 | 1,166,628 | 0 | 0 | 1,166,628 | |
|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 | 1,669,789 | 1,246,263 | 1,246,792 | 1,145,142 | 1,226,682 | 1,211,985 | 1,176,641 | 1,253,957 | 1,344,712 | 2,391,449 | 1,366,719 | 1,307,559 | 16,587,690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所需資金總額(5)=(3)+(4) | 2,669,789 | 2,246,263 | 2,246,792 | 2,145,142 | 2,226,682 | 2,211,985 | 2,176,641 | 2,253,957 | 2,344,712 | 3,391,449 | 2,366,719 | 2,307,559 | 17,587,690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6)=(1)+(2)-(5) |
6,362,374 | 9,410,470 10,360,261 | 9,282,361 | 6,141,952 | 6,822,495 5,929,346 | 7,251,742 5,589,927 | 3,873,064 | 3,370,852 2,927,242 | 16,569,734 | ||||
| 融資淨額 | |||||||||||||
| 發行公司債 | 4,000,000 | 0 | 0 | 0 | 0 | 0 | 0 0 |
0 | 0 | 0 | 0 | 4,000,000 | |
| 償還公司債 | 0 | 5,000,000 | 2,000,000 | 7,000,000 | |||||||||
| 借 款 |
64,893 | 107,723 | 81,361 | 1,021,806 | 486,243 | 73,138 | 315,644 | 590,700 | 174,440 | 3,776,440 | 2,276,440 876,840 | 9,845,668 | |
| 償 債 |
(3,475,625 ) | 3,456,396 | 3,461,757 | 1,159,254 | 1,299,789 | 845,209 | 501,458 | 2,407,458 | 1,458 | 3,001,458 | 1,458 | 1,458 | 19,612,778 |
| 融資淨額合計(7) | 589,268 (3,348,673) | (3,380,396) | (5,137,448) | (813,546) | (772,071) | (185,814) | (1,816,758) | 172,982 | 774,982 | 274,982 875,382 (12,767,110) | |||
| 期末現金餘額(8)=(1)+(2)- (3)+(7) |
7,951,642 | 7,061,797 | 7,979,865 | 5,144,913 | 6,328,406 | 7,050,424 6,743,532 | 6,434,984 6,762,909 | 5,648,046 | 4,645,834 4,802,624 | 4,802,624 |
(2) 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支出 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產風險性資產比率),說明償債或充實 營運資金之原因:
A.應收帳款收款及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本公司為建築業,除成屋銷售外,為紓解客戶資金壓力大多採預售 制,即客戶簽訂預售屋契約時先收取一部分訂金及簽約金(收取比例約 12~15%之間),開工興建期間,依契約之規定向客戶收取各期房地款,迄 個案完工產權完成時,客戶付清尾款或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撥款後,建設 公司始收回全部房地款,所以個案完工時點、銷售率及總銷售金額直接影 響銀行撥入款項之時點及金額高低。另一般來說訂金及簽約金通常以現金 方式向客戶收取,而開工款及工程款客戶則多以現金匯款或開立期票的方 式支付。綜上所述,本公司所編製 109 及 110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所採之 應收帳款收款政策,係根據個案完工時程、預估銀行核貸時間等編製而 成,故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本公司付款政策係依支付土地款或營造工程款有所區別,土地款部 分係依照土地買賣合約中所約定付款日期開立即期支票、銀行本票或支 付現金;而營造工程款之支付係依工程契約進度而定,本公司所編製 109 及 110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所採之應付帳款付現天數,係參酌目前的付 款政策與公司實際經營情形為編制基礎,故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B.資本支出計畫
本公司 109 及 110 年度除積極致力於營建個案興建外,其營造工程係 發包予合格之營造廠承攬,公司本身並不從事營造業務,所營相關建設投 資並無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其編製基礎應屬合理。
C.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 年度 項目 |
108 年度 |
109 年第三季 (實際) |
109 年度 (預計) |
110 年度 (預計) |
|---|---|---|---|---|
| 財務槓桿度(倍) | 1.23 | 1.27 | 1.29 | 1.20 |
| 負債比率(%) | 72 | 75 | 77 | 70 |
資料來源:本公司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109 年及 110 年度 係本公司自行推估。
財務槓桿指數係為衡量公司舉債經營之財務風險,用以評估利息費 用變動對於營業利益之影響程度,該項指標數值愈高表示公司所承擔之 財務風險愈大,若公司未舉債經營,則其財務槓桿度為 1,數值越大財務 風險越高,而本指數若為正數,顯示舉債經營仍屬有利。
透過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自資本市場取得長期資金,除可強化財務結 構外,因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票面利率較擬償還之原債券利率為低,將可 節省相關利息支出以適度減輕財務負擔,故對本公司之財務槓桿度應有正 面之影響。另就負債比率而言,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與擬償還之原債券, 因均屬負債性質,故對於負債比率將無顯著重大影響,惟經由持續調整負 債結構,可適度提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並減輕對金融機構借款之依存 度。
D.償債原因
本次採發行公司債支應償還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之本 金,係藉由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以降低利率波動及財務調度之風險,並 有效強化資本與財務結構;目前中、長期公司債發行利率仍處低檔,此時 發行以新臺幣計價之公司債,不僅無匯率風險,亦可鎖定長期資金成本、 降低利率波動風險,對本公司長期營運發展具正面助益。
(3)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若原借款係 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應就預計自購買該營建用 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 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原借款原因,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 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達成情形。
A.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 償還項目 | 契約期間 | 原借款用途 | 原借款效益達成情形 |
|---|---|---|---|
| 一○五年度第一次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
105/04/12 ~ 110/04/12 |
償還銀行借款 | 係償還兆豐銀行 800,000 仟元及 2,200,000 仟元兩筆借款,並於 105 年第二季執行完畢,105 年度可節省 22,573 仟元利息支出。本公司已募集 資金償還銀行借款,不僅可降低對金 融機構之依存度,並保留資金運用的 空間以提升公司本身經營應變能力, 更有助於公司未來中長期發展。 |
由於本公司所屬產業係建築業,主係仰賴房地之銷售,基於公司長 期永續發展,若未持續投入新建案,恐影響本公司未來發展及營收獲利 表現,再加上房地產開發投資金額龐大,工程施工期間較長,資金週轉 率不及一般產業快速,且預收房地款限制為專款專用,實際可動用自有 資金往往受限,在出售房屋收現與營建相關支出付出時點較無法配合情 形下,於建案完工交屋前亦產生資金缺口,且本公司近年來多以高現金 股利方式回饋股東,故營運資金需求亦大。故本公司因營運所需而向金 融機構舉借以支應日常營運所需,確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 (4) 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達本 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益:無此情 形。
- 4.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攬工程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至 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攬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 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 適用。
5.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格 決定依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承銷商總結意見
(發行普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且銷售對象僅限專業投資人者適用)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發行一一〇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 通公司債 2,000張,每張面額新臺幣 1,000,000元,發行總金額新臺幣 2,000,000,000 元並委託本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並經本承銷 商採取必要程序予以複核,特依「證券商管理規則」及「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普 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 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此 致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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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本公司受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興富發公司) 委託,擔 任興富發公司慕集與發行一一〇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乙案之 證券承銷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 一、興富發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關作業程 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 司慕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 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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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時 間: 中華民國 1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中午12:00
- 點: 本公司會議室 (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 267號 10樓) 貳、地
- 參、主 席:董事長 鄭志降 方向
紀錄人員 : 邱婕耘

出席董事:鄭欽天、鄭秀慧、潤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鄭志隆、范華軍 獨立董事---洪璽曜、李文成、陳大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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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數:實際出席共計7人。
- 請假董事:無。
- 缺席董事:無。
- 伍、列席人員:財務部副總一王素月 會計部協理---李琇台、稽核室協理---邱婕耘
- 陸、報告事項:略。
肆、出席狀況:
- 一 、 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無。
- 二 、 重要財務業務報告:財務部副總-王素月針對目前進行中個案報告融資進 度。
- 三、内部稽核業務報告:無。
- 四 、 其他重要報告事項:109 年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報告:本公司對於經濟、 社會及環境面向重大議題進行討論,持續致力於強化與利害關係人間之互 動,不定期與不同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詳附件)。
柒、討論事項:
- 一、上次會議保留討論事項:無。
- 二、本次會議討論事項:
- 案 由 : 本公司擬發行 110 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 1.本公司為償還 105 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擬發行 110 年度第二 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面額新台幣貳拾億元整,發行主要條件如 下,其餘詳發行辦法(詳附件):
- (1)債券名稱: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 倩。
- (2)發行總額:新台幣貳拾億元整。
- (3)票面金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依面額十足發行。
- (4)發行期間:三年期。
- (5)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為固定年利率 0.50%。
- (6)付息方式:每年依發行在外餘額按票面利率單利計付息乙次。
- (7)還本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三年,到期一次還本。
- (8)保證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對外公開承銷。
(10)承銷或代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2.上述發行條件如有變更,連同其他發行事宜、相關機構之選擇,授權董 事長依市場狀況決行之,本次發行普通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 得不印製實體債券,並於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向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
- 3.為配合本公司110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 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前述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 本公司辦理一切相關發行事宜。
4.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決 議: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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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鄭志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