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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wealth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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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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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 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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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公 開 說 明 書

( 發行九十四年度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

  • 一、公司名稱: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 ( ) 發行種類: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 ( 二 ) 發行金額:總面額新台幣伍億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面額 101% 溢價發行。

  • ( 三 ) 債券利率:票面利率 0 % 。

  • ( 四 ) 發行條件:發行期間三年,自發行之日起滿ㄧ個月後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可 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 ( 五 ) 公開承銷比例:對外公開承銷比率為 86% ,餘 14% 由承銷商自行認購。

  • ( 六 ) 承銷及配售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

  • ( 七 ) 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39 頁。

  • 三、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35 頁。

  • 四、有價證券之生效 ( 核准 ) ,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 ( 請 ) 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 傳。

  • 五、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 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六、投資人應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本公司之風險事項: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2~4 頁。

  • 七、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http : //newmops.tse.com.tw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實收資本來源 金額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原 始 資 本 40,000,000 1.52%
現 金 增 資 753,000,000 28.52%
盈 餘 轉 增 資 943,301,420 35.73%
資本公積轉增資 276,227,690 10.46%
合 併 增 資 627,582,880 23.77%
合 計 2,640,111,990 100.00%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 ( ) 陳列處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 ( 二 ) 分送方式: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方式處理。

  • ( 三 ) 索取方式:請親洽或附回郵郵寄本公司或親臨上列處所索取。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 稱: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 話: (02)2508-2288

  • 地 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 9-1 號 2 樓 網 址: www.sinopac.com

  •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 稱:合作金庫銀行 電 話: (02)2311-8811

  • 地 址:台北市館前路 77 號 網 址: www.tcb-bank.com.tw

  • 名 稱:中華開發工業銀行 電 話: (02)2763-8800

  • 地 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 125 號 網 址: www.cdibh.com

  • 名 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電 話: (02)2563-3156

  • 地 址:台北市吉林路 100 號 網 址: www.icbc.com.tw

  •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 稱:建華商業銀行信託部 電 話: (02)2371-9998

  • 地 址:台北市漢口街一段 45 號 網 址: www.banksinopac.com.tw

  •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名 稱: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電 話: (02)2717-5566

  • 地 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225 號 4 樓 網 址: www.yuanta.com.tw

  • 八、信用評等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姓 名:林 瞳、陳嘉修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電 話: (02)2715-9999

  • 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56 號 6 樓 網 址: www.kpmg.com.tw

十一、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姓 名:郭惠吉

事務所名稱:現代法律事務所 電 話: (02)2392-0628

  • 地 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二段 82 號 3 樓之 1 網 址:無

  •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姓 名 職 稱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 廖昭雄 開發部協理 02-27555899 [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 王素月 財務處協理 02-27555899 wsy @highwealth.com.tw

十三、本公司網址: www.highwealth.com.tw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實收資本額:2,640佰萬元 實收資本額:2,640佰萬元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8 樓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8 樓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8 樓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8 樓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8 樓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8 樓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8 樓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8 樓 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8 樓 電話:(02)2755-5899 電話:(02)2755-5899 電話:(02)2755-5899
設立日期:69 年1 月23日 網址:www.highwealth.com.tw
上市日期:88 年5 月3日 上櫃日期:- 公開發行日期:85 年6 月24日 管理股票日期:-
負責人: 董事長 鄭欽天
總經理鄭志隆
發言人:廖昭雄
開發部協理
代理
發言人:
王素月
財務部協理
股票過戶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717-5566
網址:www.yuanta.com.tw
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4 樓
股票承銷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508-2288
網址:www.sinopac.com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9-1號2 樓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林瞳、陳嘉修
電話:(02)2715-9999
網址:www.kpmg.com.tw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號6 樓
複核律師:郭惠吉
電話:(02)2392-0628
網址:無
現代法律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二段82號3 樓之1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電話:-
網址:-
地址:-
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
評等標的:-
評等結果:-
董事選任日期:94 年6 月,任期:3年 監察人選任日期:94 年6 月,任期:3年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8.77 %(94 年6 月10日)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 1.25 %(94 年6 月10日)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94年6月10日)
職 稱
姓 名
持股比例
職 稱
姓 名
董事長
鄭 欽 天
5.61%
董 事
鄭 秀 慧
董 事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鄭志隆
0.49%
董 事
鄭 俊 民
董 事
吳 超 麟
0.82%
監察人
鄭 江 水
董 事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王維緒
0.49%
監察人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尤志繽
董 事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范華軍
0.49%
持股比例
1.83%
0.02%
0.76%
0.49%
工廠地址:無 電話:無
主要產品: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國民住
宅大樓供出租及出售為主要業務
市場結構:內銷100.00%
外銷 -%
參閱本文之頁次
第21 頁
風險事項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2~4 頁
去(93)年度 營業收入:3,288,802仟元
稅前純益:360,762 仟元每股盈餘:1.41元
第112頁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種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35頁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94 年9 月21日 刊印目的: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無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說明書目錄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說明書目錄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三)公司沿革.................................................................................................
二、風險事項.......................................................................................................
(一)風險因素.................................................................................................
(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
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四)其他重要事項.........................................................................................
三、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
(二)關係企業圖.............................................................................................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四)董事及監察人.........................................................................................
(五)發起人.....................................................................................................
(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勞.........................................
四、資本及股份..................................................................................................
(一)股份種類.................................................................................................
(二)股本形成經過.........................................................................................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七)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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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債 ( 含海外公司債 ) 辦理情形 ................................................................ 16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 .......................................................................................... 17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17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18 九、併購辦理情形 .............................................................................................. 18 十、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18 貳、營運概況 ............................................................................................................... 19 一、公司之經營 .................................................................................................. 19 一 ( ) 業務內容 ................................................................................................. 19 ( 二 ) 市場及產銷概況 ..................................................................................... 21 ( 三 ) 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 30 ( 四 ) 環保支出資訊 ......................................................................................... 30 ( 五 ) 勞資關係 ................................................................................................. 31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 .............................................................................. 32 一 ( ) 自有資產 ................................................................................................. 32 ( 二 ) 租賃資產 ................................................................................................. 32 ( 三 ) 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 32 三、轉投資事業 .................................................................................................. 32 一 ( ) 轉投資事業概況 ..................................................................................... 32 ( 二 ) 綜合持股比例 ......................................................................................... 33 ( 三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 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 金來源及其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33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 十五條情事或有以部份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 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 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 股數 ......................................................................................................... 33 四、重要契約 ....................................................................................................... 34

參、發行計劃及執行情形 ........................................................................................... 35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 金運用計畫分析應記載事項 ...................................................................... 35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或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計畫應記載事 項 .................................................................................................................. 35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60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60 肆、財務概況 ............................................................................................................... 61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 61 一 (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 61 ( 二 ) 影響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 ............................................. 62 ( 三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62 ( 四 ) 財務分析 ................................................................................................. 63 ( 五 ) 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 65 二、財務報表應記載事項 ................................................................................... 66 一 ( ) 最近二年度之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 ......................................... 66 ( 二 ) 最近一年度及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表 ................................................................................................. 66 ( 三 ) 發行人申報 ( 請 ) 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 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66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 66 一 ( ) 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 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66 ( 二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 十五條情事者應揭露之事項 ................................................................. 66 ( 三 ) 期後事項 ................................................................................................. 66 ( 四 ) 其他 ......................................................................................................... 66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 66 一 ( ) 財務狀況 ................................................................................................. 66 ( 二 ) 經營結果 ................................................................................................. 67 ( 三 ) 現金流量 ................................................................................................. 68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69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69
(六)其他重要事項......................................................................................... 69
伍、特別記載事項....................................................................................................... 70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70
二、委託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70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70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70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70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
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 71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
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71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
行情形.......................................................................................................... 71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
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71
十、最近三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 71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
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
缺失與改善情形.......................................................................................... 71
十二、上市上櫃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71
十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71
陸、重要決議............................................................................................................... 72
附件: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 273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 ( ) 設立日期: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 二 ) 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地址: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76 號 8 樓 電話: (02)2755-5899 分公司及工廠:

高雄市裕誠路 1507 之 1 號 19 樓 電話: (07)552-6199

( 三 ) 公司沿革

本公司設立於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原名鈜福建設股份有限公 司,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為主要業務,實收資 本額為 4,000 萬元。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吸收合併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 更名為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自設立以來穩定推案,推案多集中於大台北 地區,並秉持高品質之服務精神,滿足社會住的需求,追求合理利潤,以達 成穩健成長之營業目標。本公司最近年度之重大事項如下:

  • 民國 88 年 (1) 於二月十一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 ( 股 ) 公司核准公開上市,並於五月 三日獲准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買賣。

  • (2) 六月份經證期會核准現金增資 3 億元及盈餘轉增資 15,496 萬元, 使實收資本額增加為 146,321 萬元。

  • (3) 十月份陸續轉投資其他事業: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 99.76% ;新世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 4.21% 及善德生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 18.89% 等,積極達成多角化經營 之目標,創造獲利空間。

  • 民國 89 年 (1) 為響應政府鼓勵合併之政策,加強公司組織以提高競爭力,於民國 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經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與興富發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合併,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並擴大董事陣容為 11 席、額定資本額提高為 36 億元,七月四日經證期會核准辦理,並 以八月三日為合併基準日正式合併,合併後股本增加 62,558 萬 元,使實收資本額增為 208,879 萬元。

  • (2) 十月五日經證期會核准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 42,559 萬元,使實 收資本額增為 251,439 萬元。

  • 民國 90 年 (1) 七月十九日經證期會核准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 12,572 萬元,使 實收資本額增為 264,011 萬元。

  • (2) 九月份「福和案」採取先建後售策略,並取得地主同意將土地及起 造人同時信託給建經公司,營造款專款專用是國內建築業首次採用 信託模式,以取得銀行建融創新作法。

  • 民國 91 年 (1) 本公司於六月二十日股東會決議通過重新改選任期已屆滿之董事、 監察人,改選後董事為 7 席、監察人 2 席。

  • 1 -

  • (2) 在業界一片不景氣環境之下,本公司仍取得銀行團的大力支持,順 利取得各項融資貸款並積極推出「東光案: I-MORE 」、「福和 案:悅光」、「安坑乙案:台北寧靜乙區」,均創造業界不錯的銷 售佳績及口碑。

  • 民國 92 年 (1) 五月六日經濟部核准正式更名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 全面採無實體股票換發上市。

  • (2) 因受到政府增撥低利優惠房貸、土地增值稅率為期兩年減半徵收政 策及宣佈開放僑外資金來台投資房地產等利多政策,使得房地產市 場交易量出現增溫的現象,致「 I-MORE 」、「台北寧境乙區」、 「台北愛河」、「台北寧境甲區」,順利完工交屋入帳,另中山北 路「美妍家」個案更以亮麗的預售成績睥睨業界。

  • 民國 93 年 (1) 本公司位於台北市和平西路「百達富麗」總銷金額達 18 億以上, 得以順利完工入帳,並在房地產景氣復甦不斷增溫下,積極以都市 更新方式開發鄰區「南海二期」,且已臻完成階段。

  • (2) 本公司以迅速且亮眼的預售成績,完成台中中港路「上城」及七期 重劃區內「市政交響曲」兩個大型銷售個案,合計總銷金額達 40 億以上,為台中市房地產之重要指標個案。

  • (3) 「寶清段 - 南京東路案」為松山線 G21 站,並於十二月與捷運局完 成土地聯合開發契約之簽訂,本案亦為捷運聯開獎勵加都市更新獎 勵之第一個個案,為興富發建設邁入另一個新的里程碑。

  • 民國 94 年 本公司於六月十日股東會通過全面改選任期已屆滿之七席董事及二席 監察人。

二、風險事項

  • ( )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之風險因素

  •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近年來利率微幅上揚,本公司屬內需產業對營運成本影響不大。至於

目前通貨膨脹情形以致各項民生消耗用品費用增加,提昇消費者願意購買 房屋保值。未來本公司仍將繼續爭取優惠利率以降低成本。

  1.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 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並未從事高風險及高槓桿投資,亦無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

    • 事,並制定有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辦法以供遵循。

  2.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無。

  3.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對於近來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均已依相關政令及法令

    • 變動,徵詢相關法務及會計師等專業單位之意見,並採取適當措施因應, 以達符合法令要求,故應尚不致對公司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4. 2 -

  5. 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6.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一向稟持守法、守信之經營理念,並建立務實、善盡社會責任 之企業形象。

  1.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本公司目前並未有併購計劃。

  2.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本公司目前並未有擴充廠房計劃。

  3.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無。

  4.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 公司之影響及風險

本公司並未有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大 量移轉。最近一次之股東會決議通過全面改選任期已屆滿之董事、監察 人,其董事七席中,有四席異動,達 4/7 ,惟其中三席係以自然人改以法 人代表人出任;而監察人二席中,有一席異動,達 1/2 ,亦係以自然人改 以法人代表人出任,整體而言,董事真正變動者僅有一席,故對公司影 響實屬有限。

  1.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

  2. 依前段所述,本公司最近一次改選之董事、監察人,雖然有變動,

  3. 但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經營團隊並未發生變動,故無經營權改 變之情形發生。

  4. 其他重要風險:無。

( 二 ) 訴訟或非訟事件

  1.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 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 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 及目前處理情形

本公司 ( 原名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於 89 年 7 月 4 日經原財政部證 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與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以本公司為存 續公司,興富發建設為消滅公司。消滅公司合併前之未分配盈餘經國稅局 採用財政部 90 年 9 月 25 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5182 號函規定核定補繳稅 額 45,643 仟元業已先行估列入帳,目前提起行政救濟中。

  1.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 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 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

  2. 3 -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本公司現任董事長曾經檢察官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為由提起公訴,但該 案於 94 年 1 月 11 日業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除此之外,本公司現任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 止,並無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 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1.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 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 公司目前辦理情形:無。

  2. ( 三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 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 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 四 ) 其他重要事項:無。

三、公司組織

一 ( ) 組織系統

  1. 組織結構
總經理室
公關組
經管組





總經理室
公關組
經管組





總經理室
公關組
經管組

















會計部
財務部
行政部
台中營業處
高雄分公司















董事長室















會計部
財務部
行政部
台中營業處
高雄分公司















董事長室



會計部
開發部 北區事業處 財務部




  • 4 -

2.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部門名稱 工作職掌
總經理室 全公司規章制度彙整與整合性規劃
公司各部室作業縱向與橫向整合
公司文化及決策者經營管理理念之宣導,及對全體同仁之精神激勵
公司經營願景、目標、方針之擬定
公司經營管理制度之整合、公司規章制度之建立與協助制訂
新事業之投資價值與可行性分析
稽核室 內部控制作業之規範與整合、執行與檢討
稽核作業執行及稽核報告撰擬、稽核缺失期後追蹤改善
協助輔導各部室執行內控自評,及內控、內稽知識之教育訓練
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提出稽核報告與說明執行成果
行政部、
管理處
根據公司作業目標與方針,策劃單位業務,達成公司任務要求
各項電腦化進度與效果之協調、各項作業方案之建議及簽核
軟、硬體設備之規劃、設計、管理及安全維護
撰擬各項協議內容、訴訟書狀及函文
契約文件審核、法令之蒐集、法律問題之研究、資料之蒐集、整理
歸檔
負責人力需求、人員召募、敘薪、考核、福利及教育訓練等業務
負責總務、庶務用品之管理
北區事業處 代銷公司評比、行銷市場研究、提報,銷售目標之設定、推動,調
價建議及執行綜理銷售合約之簽訂、期款收取、銀貸對保、撥款、
交屋、產權移轉等相關事宜
案前作業與銷售、廣告策略之擬定
相關業務之危機防範與應變處理客訴問題處理、管委會召開成立大
會、協助客戶辦理貸款
規劃部 綜理個案建築設計、執照申請、工程預算彙總編製、工程查核、管
理及驗收營建工程材料之抽樣與檢驗、收集相關新材料資料規範,
加以研究與評估
開發部 土地開發策略建議及投資分析研算、大環境資訊收集
綜理購地、合建土地案之簽約、付款、過戶、完稅等事宜
會計部 處理各項會計帳務、稅務報表作業
財務部 收付款出納、資金調度作業、財務分析、年度預算編製及股務相關
作業、融資往來銀行之接洽與拜訪
高雄分公司 南台灣之開發銷售等業務處理及帳務、資金調度作業處理
台中營業處 中台灣之開發銷售等業務處理
  • 5 -

( 二 ) 關係企業圖

企業圖 企業圖 企業圖 企業圖 企業圖 企業圖 企業圖
興富發( 原宏巨) 建設( 股) 公司
巨豐國際
(股)公司
宏亮投資
( 股) 公司
100%
0.49%
0.95%
100%
齊裕營造
(股)公司
100%
0.29%
利碩投資
( 股) 公司
6.38%
19%
巨豐國際
(股)公司
齊裕營造
(股)公司
宏亮投資
( 股) 公司
利碩投資
( 股) 公司

94 年 8 月 12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持股比例 持有股數 投資金額
興富發建設 巨豐國際 100% 1,200,000 12,000
齊裕營造 100% 9,000,000 30,041
宏亮投資 100% 2,500,000 25,000
利碩投資 19% 1,425,000 21,375
巨豐國際 興富發建設 0.49% 1,293,600 7,662
齊裕營造 0.29% 775,480 1,679
宏亮投資 0.95% 2,500,340 22,529
利碩投資 6.38% 16,859,239 234,170
  • 6 -

( 三 )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94 年 6 月 10 日

94 94 94 年6月10日
職 稱 姓 名 就任
日期
持有股份(註1)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註1)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註1)
主要(學)經歷 目前兼任其他
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經理人
經理人取得
員工認股權
憑證情形
股 數 持股
比率
股 數 持股
比率
股 數 持股
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鄭志隆 89.11 874,297 0.33% 20,201 0% 0 0% 省立旗山農工
興富發廣告
齊裕營造(股)
公司董事長



副總經理( 註2 )
邱士哲 93.03 0 0% 0 0% 0 0% 世新專校
泗維科技




宋國宗 92.10 103 0% 37 0% 0 0% 南亞工專土木科
施邦興建築師事務





(

3
)
王素月 94.03 21,743 0.01% 0 0% 0 0% 東海大學會計系
和旺建設稽核主管





(

3
)

廖昭雄
94.03 11,104 0% 0 0% 0 0% 中興大學地政系
宏巨建設業務部副




洪瑞珠 87.03 6,020 0% 0 0% 0 0% 東吳大學會計系
新亞建設財務部副




陳秋偉 89.08 500 0% 0 0% 0 0% 逢甲大學機械系
元富廣告





財務部經理(註4)
陳秋蘭 94.03 0 0% 0 0% 0 0% 省立台東商職
弘揚建設財務協理

註 1 :上列持有股數以 94 年 6 月 10 日股東停止過戶日登記之股數為準。

註 2 :業務部副總經理於 93 年 3 月 16 日新任。

註 3 :於 94 年 3 月 1 日升任協理。

註 4 :於 94 年 3 月 1 日升任經理。

( 四 ) 董事及監察人

1.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94 年 6 月 10 日

94年6月10日 94年6月10日 94年6月10日
職 稱 姓 名 初次選
任日期
選任
日期


(年)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
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董事長 鄭欽天 89.02.23 94.06.10 3 14,799,336 5.61% 14,799,336 5.61% 4,837,134 1.83% 0 0% 正修工專土木工程科
興富發建設董事長
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 鄭秀慧 夫妻
董 事 吳超麟 94.06.10 94.06.10 3 2,174,000 0.82% 2,174,000 0.82% 0
0%
0 0% 協和商工
世興香港有限公司
董 事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鄭志隆
94.06.10 94.06.10 3 1,293,600 0.49% 1,293,600 0.49% 省立旗山農工
興富發廣告
本公司總經理及
齊裕營造(股)公司
董事長
董 事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王維緒
94.06.10 94.06.10 3 1,293,600 0.49% 1,293,600 0.49% 文化大學觀光系
大華公證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大朋建設(股)公司
董事長
董 事 鄭秀慧 89.02.23 94.06.10 3 4,837,134 1.83% 4,837,134 1.83% 14,799,336 5.61% 0 0% 高雄工專土木工程科
興富發建設副總經理
本公司特助及
興日盛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董事長 鄭欽天 夫妻
董 事 鄭俊民 89.09.15 94.06.10 3 59,966 0.02% 59,966 0.02% 0
0%
0 0% 高雄國際商工 本公司南一部襄理
及利碩投資(股)公司
董事
董 事 鄭秀慧 姐弟
董 事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范華軍
94.06.10 94.06.10 3 1,293,600 0.49% 1,293,600 0.49% 崑山工專電機科
興富發廣告業務部
襄理
本公司總管理處處長
及利碩投資(股)公司
監察人
監察人 鄭江水 91.06.20 94.06.10 3 2,008,024 0.76% 2,008,024 0.76% 1,624,038 0.62% 0 0% 初中畢
瑞聯發商行經理
董事長 鄭欽天 父子
監察人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尤志繽
94.06.10 94.06.10 3 1,293,600 0.49% 1,293,600 0.49% 中興大學法律系
金協興營造(股)公司
副總經理

2.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94 年 6 月 10 日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94年6月10日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3.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股東代表者:無。

4. 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商
務、法律、財務或公司
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備 註
1 2 3 4 5 6 7
鄭欽天 ˇ ˇ ˇ ˇ ˇ 董 事
鄭秀慧 ˇ ˇ ˇ ˇ 董 事
吳超麟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董 事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鄭志隆
ˇ ˇ ˇ ˇ ˇ 董 事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王維緒
ˇ ˇ ˇ ˇ ˇ ˇ 董 事
鄭俊民 ˇ ˇ ˇ ˇ ˇ 董 事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范華軍
ˇ ˇ ˇ ˇ ˇ 董 事
鄭江水 ˇ ˇ ˇ ˇ ˇ ˇ 監察人
巨豐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尤志繽
ˇ ˇ ˇ ˇ ˇ ˇ ˇ 監察人
  • 註:各董事、監察人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 非為公司之受僱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其兼任母公司或 子公司之獨立董事、獨立監察人者,不在此限。

  • 非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 東。

  • 非前二項人員之配偶或其二親等以內直系親屬。

  •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 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

  • 非與公司有財務、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 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非為最近一年內提供公司或關係企業財務、商務、法律等服務、諮詢之專業人 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團體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 ( 理事 ) 、監察人 ( 監事 ) 、經理人及其配偶。

  • 非為公司法第二十七條所訂之法人或其代表人。

( 五 ) 發起人:不適用。

( 六 )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勞

  • 9 -

1.93 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之車馬費及酬勞

董事 之 車馬費及酬勞

單位:仟元; %

職稱 姓名 車馬及
報酬費
盈餘分配
之董事酬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
金額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
金額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
金額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
金額
前三項
總額
總額占
稅後純
益之比
例(%)
取得員
工認股
權憑證
數額
其他報酬
現金
股利
股票股利
股數 市價 金額
董事兼任
董事長
鄭欽天 5,871 5,871 1.81 董事長鄭欽天
公務用汽車
設算金額3,250
董事兼任
總經理
鄭志隆
(註)
董事 鄭秀慧
董事 范華軍
董事 鄭俊民
董事 吳超竑
董事 王維緒

註:總經理身份之報酬列於「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薪資、獎金、特支費及紅利總額」表中。

監察人之車馬費及酬勞

單位:仟元; %

職稱 姓名 車馬費及報酬 盈餘分配之
監察人酬勞
前二項
總額
總額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其他
報酬
監察人 鄭江水 6 6 0
監察人 尤志繽

2.93 年度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薪資、獎金、特支費及紅利總額

單位:仟元; %

職稱 姓名 薪資 獎金、
特支費
盈餘分配之
員工紅利金額
盈餘分配之
員工紅利金額
盈餘分配之
員工紅利金額
盈餘分配之
員工紅利金額
前三項
總額
總額占稅
後純益之
比例(%)
取得員工
認股權憑
證數額
其他報酬
現金
股利
股票股利
股數 市價 金額
總經理 鄭志隆 2,710 2,710 0.83 總經理鄭志隆
公務用汽車
設算金額1,402
業務部
副總經理
邱士哲
(註1)
業務部
副總經理
曾億誠
(註2)
  • 註: 1. 業務部副總經理於 93.3.16 就任。

  • 業務部副總經理於 93.3.15 辭任。

  • 3.93 年度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93 年度本公司無配發 (92

  • 年度 ) 員工紅利。

  • 10 -

四、資本及股份

一 ( ) 股份種類

)股份種類 )股份種類 )股份種類 )股份種類 )股份種類
94年6月30日
股份種類 核 定 股本 備 註
流通在外股份 未發行股份 合計
普通股 264,011,199股 95,988,801股 360,000,000股 上市公司股票

( 二 ) 股本形成經過

94 年 6 月 30 日

單位:元;股

94年6月30日
單位:元;股
94年6月30日
單位:元;股
94年6月30日
單位:元;股
年 月 發行
價格
核 定 股本 實收 股本 備 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以現金以
外之財產
抵充股款者
其他
69.01 1,000 100,000
100,000,000
40,000 40,000,000 設 立40,000,000元
78.03 10
(註1)
10,000,000
100,000,000
8,200,000 82,000,000 合 併2,000,000元
現 金40,000,000元
78.09 10 16,500,000
165,000,000
16,500,000 165,000,000 現 金83,000,000元
79.09 10 19,500,000
195,000,000
19,500,000 195,000,000 現 金30,000,000元
85.08 10 5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0 盈 餘305,000,000元
86.08 10 200,000,000 2,000,000,000 87,500,000 875,000,000 盈 餘75,000,000元
現 金300,000,000元
87.11 10 200,000,000 2,000,000,000 100,825,000 1,008,250,000 盈 餘89,500,000元
資本公積43,750,000元
(註2)
88.09 10 200,000,000 2,000,000,000 146,321,076 1,463,210,760 現 金300,000,000元
盈 餘154,960,760元(註3)
89.09 10 360,000,000 3,600,000,000 208,879,364 2,088,793,640 合併增資625,582,880元(註4)
89.11 10 360,000,000 3,600,000,000 251,439,237 2,514,392,370 盈 餘258,495,240元
資本公積167,103,490元(註5)
90.09 10 360,000,000 3,600,000,000 264,011,199 2,640,111,990 盈 餘60,345,420元
資本公積65,374,200元(註6)
  • 註 1 :本公司於 78 年 3 月 30 日之股東臨時會決議,股份每股面額由原來新台幣壹仟元,變更為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註 2 :於民國 87 年 11 月 17 日 (87) 台財證 ( 一 ) 第 96079 號函核准在案。

  • 註 3 :於民國 88 年 6 月 2 日 (88) 台財證 ( 一 ) 第 55234 號函核准在案。

註 4 :於民國 89 年 7 月 4 日 (89) 台財證 ( 一 ) 第 58116 號函核准在案。

註 5 :於民國 89 年 10 月 5 日 (89) 台財證 ( 一 ) 第 83108 號函核准在案。

註 6 :於民國 90 年 7 月 19 日 (90) 台財證 ( 一 ) 第 147073 號函核准在案。

( 三 )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94 年 6 月 10 日

94 年6月10日
股東結構
數量
政府機構 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 個 人 外國機構
及外人
合 計
人 數 0 2 44 12,996 9 13,051
持有股數 0 2,250,000 85,427,143 176,192,056 142,000 264,011,199
持股比例 0% 0.85% 32.36% 66.74% 0.05% 100%
  • 11 -

2. 股權分散情形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94 年 6 月 10 日

持股分級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股) 持股比例
1至999
1,000至5,000
5,001至10,000
10,001至15,000
15,001至20,000
20,001至30,000
30,001至40,000
40,001至50,000
50,001至100,000
100,001至200,000
200,001至400,000
400,001至600,000
600,001至800,000
800,001至1,000,000
1,000,001以上
3,263
6,097
1,847
423
482
307
150
138
185
81
25
20
4
5
24
846,870
15,196,486
16,250,973
5,689,486
9,339,315
8,377,240
5,669,819
6,697,064
14,379,236
11,940,476
7,626,344
10,037,027
2,951,000
4,539,297
144,470,566
0.32%
5.76%
6.16%
2.16%
3.54%
3.17%
2.15%
2.54%
5.45%
4.52%
2.89%
3.80%
1.12%
1.72%
54.70%
合 計 13,051 264,011,199 100.00%

3. 主要股東名單

94 年 6 月 10 日

主要股東名單 94年6月10日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股) 持股比例
大竑企業有限公司 20,000,640 7.58%
利碩投資(股)公司 16,859,239 6.39%
興日盛投資(股)公司 16,450,414 6.23%
鄭欽天 14,799,336 5.61%
蔡聰賓 12,294,066 4.66%
時代贏家投資(股)公司 10,386,482 3.93%
東風建設有限公司 6,693,000 2.54%
吳志偉 5,427,000 2.06%
鄭秀慧 4,837,134 1.83%
鄭淑蘭 4,801,000 1.82%
  1. 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放棄現 金增資認股之情形

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未辦理現金增資。

  • 12 -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 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1) 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單位:股

單位:股 單位:股
職 稱 姓 名 92年度 93年度 94年截至
6 月10日止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董 事 長 鄭欽天
董 事 鄭秀慧
董事 吳超竑 547,000
董 事
兼任總經理
鄭志隆
董事 王維緒 (92,000)
董 事 鄭俊民 (59,000)
董 事 范華軍 (25,000) (5,000)
監察人 鄭江水
監察人 尤志繽
董事及監
察人(註1)
巨豐國際
(股)公司
董 事(註1) 吳超麟
業務部副總
經理(註2)
邱士哲
規劃部協理 宋國宗
開發部協理
(註3)
廖昭雄
財務部協理
(註3)
王素月 (18,000) (9,000)
會計部經理 洪瑞珠 (24,000)
高雄分公司
財務部經理
(註4)
陳秋蘭

註 1 : 94 年 6 月 10 日股東會全面改選新任董事及監察人。

註 2 : 93 年 3 月 16 日就任業務部副總經理。

註 3 : 94 年 3 月 1 日升任協理。

註 4 : 94 年 3 月 1 日升任經理。

  • (2)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 無。

  • (3)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 無。

  • 13 -

( 四 )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 / 股

年度
項目
年度
項目
年度
項目
92年度 93年度 94年度
截至6 月30日
每股
市價
最 高 13.60 27.70 28.40
最低 2.22 11.60 19.30
平 均 6.08 19.49 23.21
每股
淨值
分 配 前 10.42 11.68 13.03
分 配 後(註1) 10.42 10.12 11.40
每股
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 256,659,675 256,629,779 256,629,779
每股盈餘
(註2)
追溯調整前 0.76 1.27 1.50
追溯調整後 0.66 1.10 1.31
每股
股利
現金股利 0.10
無償配股 盈餘配股 0.576
資本公積配股 0.824
累積未付股利(註3)
投資
報酬
分析
本益比(註4) 8.00 15.35 15.47
本利比(註5) 194.9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6) 0.50
  • 註 1 :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 2 :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 註 3 :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 者,應分別揭露截至當年度止累積未付之股利。

  • 註 4 :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 註 5 :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 註 6 :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五 )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 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及依法令規定酌提 特別盈餘公積,再提列員工紅利 ( 不低於百分之一 ) 及董監事酬勞 ( 不高於百 分之三 ) 後,如尚有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股東股利 分配比例。

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永續經 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將注重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 性,並得視當年度營運情況及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定最適當

  • 14 -

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屬於股東股利、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紅利部份 之可分配盈餘,原則上分配數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股東股利之現金部 份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

  1. 本年度股東會決議股利分配情形

94 年 6 月 10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提撥盈餘 26,401,120 元配發現金股 利 0.1 元 ( 即每仟股配發 100 元 ) 及提撥盈餘 152,016,880 元配發股票股利 ( 即 每仟股配發 57.6 股 ) ,另提撥資本公積 217,598,800 元 ( 即每仟股配發 82.4 股 ) 配發股票股利。

  • ( 六 ) 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年度
項目
年度
項目
94年度(預估)
期初實收資本額 2,640,112
本年度配股配息
情形
每股現金股利(元) 0.1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股) 0.0576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股) 0.0824
營業績效
變化情形
營業利益 (註)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每股盈
餘及本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
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元)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
增資
擬制每股盈餘(元)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
增資且盈餘轉增資改
以現金股利發放
擬制每股盈餘(元)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註:本公司並未公開 94 年度財務預測,故本項不適用。

( 七 ) 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1.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2. (1) 員工分紅:不低於百分之一。

  3. (2)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4. 15 -

2. 股東會決議通過之盈餘分配議案

  • (1) 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本公司 94 年 6 月 10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配發員工現金紅利 0 元、員工股票股利 7,600,000 元及配發董事、監察人酬勞 3,800,000 元。

  • (2) 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擬議配發員工股 票紅利 760,000 股,占盈餘轉增資 15,201,688 股之 5% 。

  • (3) 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考慮擬 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 1.22 元 ( 設算 。

  • 公式如下: )

      • 盈餘分配所屬年度 (93 年度 ) 稅後純益 員工現金紅利 員工股票紅利 董監事酬勞

盈餘分配所屬年度 (93 年度 ) 加權平圴流通在外股數

  1. 上年度盈餘用以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情形:

93 年度本公司無配發 (92 年度 ) 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情形。 ( 八 )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此情形。

五、公司債 ( 含海外公司債 ) 辦理情形:

一 ( ) 本次發行公司債情形

本次發行公司債情形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民國94年10月05日

新台幣壹拾萬元






不適用



依票面金額乘以溢價率101%發行

總面額新台幣伍億元整

0%

三年,到期日:97年10月04日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及中國國際
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為保證銀行團之管理
銀行


建華商業銀行信託部



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現代法律事務所 郭惠吉律師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林瞳、陳嘉修會計師
  • 16 -
債券持有人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第十條轉換條款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及第十



八條由本公司提前贖回,或第十九條由債券持
有人提前賣回者外,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
一次還本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39~45頁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十八、十九條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39~45頁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七條及第十一條




















附其他權利 已轉換(交換或認股)
普通股、海外存託
憑證或其他有價證
券之金額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
認股)辦法
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39~45頁發行及轉換辦法
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
東權益影響
請參閱第37頁至第38頁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不適用

( 二 ) 一年內到期之公司債資訊:無。

( 三 ) 已發行轉換公司債資訊:無。

( 四 ) 已發行交換公司債資訊:無。

( 五 ) 採總括申報方式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資訊:無。

( 六 ) 已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資訊:無。

( 七 ) 最近三年度私募公司債資訊:無。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17 -

  •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九、併購辦理情形:無。

  • 十、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18 -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 ( ) 業務內容

1. 業務範圍

(1)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國民住宅大樓供出租及出售為主要業 務。

(2) 營業比重

營業比重 營業比重 營業比重 營業比重 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92 年度 93 年度
金額 % 金額 %
營建收入 2,831,623 99.52 3,273,979 99.55
租賃收入 13,572 0.48 14,823 0.45
合計 2,845,195 100.00 3,288,802 100.00

(3) 公司目前之產品及服務項目

公寓:住家、店舖、停車位。 大樓:住家、辦公、店面、停車位、套房。

(4) 計劃開發之新商品

除繼續於北、中、南地區推出精緻住宅外,並依都會區發展需求積 極開發交通動線良好之一般住宅、精緻休閒住宅及生活機能完整之大 型社區,除此之外另隨著國人對休閒功能及銀髮族不動產之需求,深 入研討休閒產業及安養住宅之開發與經營。

2. 產業概況

(1)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 在低利率房屋貸款的優惠政策下及 93 年房地產市場景氣基本面好

  • 轉下,目前房貸利率普遍仍維持 3% 以下,在「租不如買」的實質考量 下,刺激不少潛在的自用型消費者提前購屋或改變其租屋決策。此外 隨著國民所得的持續成長將帶動消費者對居住品質要求的提升,反映 到房地產的需求量,不論是首次購屋或換屋,均會隨消費者實質購買 力的恢復而同步增加。未來房地產市場應是樂觀可期的,尤其對採穩 健經營及產品口碑、企業品牌良好的業者而言,更能抓住成長的契 機。

  • (2)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 19 -

房地產市場上游主要原料為土地和建材,土地的供給來源除私有透 過出售或合建釋出外,國有非公用土地亦陸續透過標售方式處分,亦 有透過都市更新程序重新開發老舊地區土地。至於建材,部份材料如 沙石、鋼料因資源有限或產量不敷而會造成供需失衡外,但亦會隨著 科技的進步而有其他建材取代。房地產市場下游主要為代銷及仲介 商,在過去建築投資業較與代銷商有業務合作,但進來仲介業因具有 多點店頭通路優勢亦開始切入,故個案銷售業務之選擇性將會多元 化。

(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因不動產交易相關法令漸趨周全,以及土地取得日益困難,異於昔 日房屋建築業常以買斷土地或與地主合建等方式開發個案,未來土地 開發可朝多元化方向進行,如地上權設定、土地信託、委建、聯合開 發、參與都市更新計劃、國宅獎助興建計劃及配合農地釋出政策取得 所需儲備土地等方式籌劃進行。並隨著購屋者對居住品質日漸重視, 個案產品的規劃及空間的利用度已成為購屋者在選擇房屋時的重要考 量,而且施工品質更是建立口碑的關鍵,客戶滿意度也成為衡量公司 競爭力的重要指標,所以精緻化、實用性將是未來房屋產品的發展趨 勢及競爭優勢。

3. 技術及研發概況

(1) 在建築規劃設計方面

針對產品之地點、周圍環境之特色、消費者的需求作審慎的評估、 規劃設計最優質之產品,以符合日益創新的市場需求。

  • (2) 在營建工程及管理方面

對各種工法不斷研討,引進最適宜的工法技術及工程管理,嚴格控 制品質、成本及進度。

(3) 在公司電腦化方面

積極推動電腦化,引進營建整合管理系統,包括工程預算系統、工 程發包系統、業務系統、財會系統等,並加強專業人才之培育,提昇 作業效率。

(4) 市場研究發展方面

確實掌握房地產市場,積極蒐集各項土地、房屋市場資料,加以研 討分析,作好正確產品定位及優越之行銷策略,以達成高銷率的目 標。

  • 20 -

4.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考量公司目前資本規模、人力資源條件及個案投資報酬率、資金週 轉效率,短期業務發展仍以投資興建出售北、中、南精華地區之中型 個案為主,除可發揮最佳經營效益外,並可透過個案獲利快速累積資 本,讓公司得以持續不斷成長並為股東創造最大利潤。

(2) 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隨著公司資本累積達相當規模後,為維持一定獲利,須考量長期穩 定的投資報酬管道,故在長期業務發展方面,預定利用部份資本投入 較長期持有並經營或委外經營之不動產資產,如休閒不動產、商用不 動產等,以確保公司有穩定的獲利。再加上其他大部份資本用於投資 興建個案的獲利,當能為公司股東創造最大利潤。

( 二 ) 市場及產銷概況

1. 市場分析

(1) 公司主要商品之銷售地區

  •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業務以興建住宅電梯大樓或住商電梯大樓為

  • 主,分佈於台北縣、市及台灣省重要都會區,如台中、台南、高雄 等,其土地開發以選擇交通便捷,生活機能完整及未來具發展潛力地 段為主,銷售狀況尚稱良好。

(2) 市場佔有率

本公司推案區域涵蓋台灣北、中、南,以 93 年度而言,依大台 北、台中、高雄三區成屋及預售屋合計推案金額分別為 111.4 億元、 42.6 億元及 15.8 億元,佔各地區市場推案金額之比率如下表所示。另 依商業周刊 911 期所載「 2004 服務業 1000 大」中,本公司 93 年度營 收 3,289 百萬,名列 1000 大服務業中第 243 名,而於前述排名中屬於 建設業類 46 家同業中,排名第 9 名,表現尚稱良好。

單位:新台幣億元

單位:新台幣億元
推案地區 興富發
推案金額
市場
推案金額
市場佔有率
大台北地區 111.4 4,360.8 2.6%
台中地區 42.6 1,135.0 3.8%
高雄地區 15.8 1,000.0 1.6%

資料來源:九十三年北台灣預售、成屋 ( 結構體 ) 工地總彙與統計分析、富邦 投資年報及本公司統計整理

  • 21 -

(3)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A. 供給方面

台閩地區建造執照核發狀況

面積單位:千平方公尺

面積單位:千平方公尺
年 度 總件數 總樓地板面積
84 54,295 45,687
85 42,669 37,689
86 42,207 45,779
87 37,221 42,784
88 28,067 37,154
89 29,493 34,987
90 22,175 21,674
91 25,268 23,042
92 34,468 28,356
93 45,934 42,497
與上年比較增減(%) 33.27 49.87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台閩地區使用執照核發狀況

面積單位:千平方公尺

年度 總件數 總樓地板面積
84 60,854 55,269
85 47,994 45,710
86 38,562 38,462
87 37,154 38,683
88 30,404 41,240
89 27,370 35,024
90 28,507 31,168
91 22,786 24,386
92 26,579 26,497
93 31,902 27,873
與上年比較增減(%) 20.03 5.19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營建業活動為國內經濟景氣指標之一,房屋建築物建造執照、 使用執照之核發數量,適足以反應營建業景氣變動之發展趨勢。根 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 93 年度台閩地區建造執照總核發件數為 45,934 件,較上年成長 33.27% 。核發總樓地板面積為 4,249 萬 7 千

  • 22 -

平方公尺,較上年成長 49.87% 。又 93 年度台閩地區建築物使用執照 總核發件數為 31,902 件,較上年增加 20.03% 。總樓地板面積為 2,787 萬 3 千平方公尺,較上年增加 5.19% ,為自 92 年來持續回升。 市場之領先及同時指標顯示市場景氣正持續加溫中,有利未來 2 ~ 3 年內房地產發展。

B. 需求方面

而需求面則由於人口的成長、核心家庭的社會結構變遷、經濟 的成長,使得購屋需求與購屋能力同步增加,對於市場餘屋去化與 房地產景氣的復甦有正面的助益。再加上政府推出一系列優惠購屋 方案及最近股市熱絡將有利於平價房屋去化,因此本公司認為未來 房地產市場將呈穩定的成長,逐步脫離景氣低迷期,邁向另一波的 房地產景氣成長及高峰。

C. 成長性方面

國內房屋市場因政府政策之振興景氣,以及整體經濟成長率有 逐漸好轉趨向、人口與國民所得持續成長、國民對居住品質要求的 提升而有可觀的成長空間,另一方面亦將隨政府公共建設、金融自 由化、國際化以及房地產政策革新等而受到正面的推動。至於市場 供給面可望逐年降低,而需求面則由於人口的成長、核心家庭的社 會結構變遷、經濟的復甦,使得購屋需求與購屋能力同步增加,對 於市場餘屋去化與房地產景氣的復甦有正面的助益,未來房地產將 呈穩定的成長。

  • (4) 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A. 競爭利基

    • (A) 財務穩健、債信良好。

    • (B) 掌握市場需求、嚴謹的設計規劃產品。

    • (C) 工程品質、進度與成本精確掌控。

    • (D) 優良的經營團隊、慎選推案地點。

    • (E) 堅固的品牌形象與對市場掌握度高。

  • B. 發展遠景之有利因素

    • (A) 獎勵推動都市更新。

    • (B) 台幣升值,購置房地產保值意願高。

    • (C) 推動金融資產及不動產證券化。

    • (D) 增撥優惠房貸,促進購屋、換屋意願。

  • 23 -

C. 發展遠景之不利因素與對策

不利因素:

  • (A) 精華土地取得不易且建築成本提高,不利房市發展。

  • (B) 預期未來利率走升。

  • (C) 原物料價格節節上升,提高建商建築成本

因應對策:

     - (A) 慎選推案地點、注重營建品質、提昇產品競爭力。

     - (B) 產品設計多樣化、力求突破。

     - (C) 「零餘屋」政策,活絡資金。
  1.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2. (1)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 A. 公寓:住家、店舖、停車位。

    • B. 大樓:住家、店面、商場、套房、停車位。

(2) 產製過程

3.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1) 土地:積極開發尋求適當地區,配合政府各項公共工程建設在台北縣市 及台灣省各都會區規劃興建,並視實際需要與地主以合建方式合作,在 供給方面將不虞匱乏。

  • (2) 營建工程:本公司與營造廠商建立良好之關係,另訂有嚴謹的工程發包 辦法,與施工規範,因此由發包至驗收工程為止,均能有效掌握工程之 的進度與品質,在供給上並無短缺或聯合壟斷之可能。

  • 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

  • (1) 毛利變化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毛利變化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92年度 93年度
營業收入淨額 2,845,195 3,288,802
營業毛利 416,472 737,737
營業毛利率 15% 23%
毛利率變動率 53.33%
  • 24 -

  • (2) 毛利變動分析

  • A. 本公司屬建設業,因行業特性之故不予計算售價、成本價格、銷售 組合及數量等各項差異分析。

  • B. 本期營業毛利率較上期變動增加 20% 以上,主要係因本期完工之個 案毛利率較上期完工個案高,且本期銷售價格較上期略為回升所 致。

  • (3) 最近一年度及申請年度興建個案分析表

  • 25 -

A. 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

A.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 A.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 A.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 A.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 A.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
94年6月30日
推案名稱
及日期
座落地點
及地號
基地
面積
(坪)
承包
性質
興建方式 工程進度 興建單位 估計工程
總成本
預計可售總
額(未稅)
估計個案毛
利及毛利率
帳上收入認
列方法
年度 已售戶數
(銷售率)
收入認列 毛利認列 收款認列
開工日 完工日 累計工
程進度
樓層數 戶數 總樓地板
面積(坪)
當年度
%
93年底累
(預)計
當年度
%
93年底累
(預)計
當年度
%
93年底累
(預)計
南海案 台北市南海段
二小段
856 包工
包料
部分合建分屋,
部份自地自建
91.05 93.04 已完工 28F/B6 58戶 9,555.63 1,479,954 1,844,405 364,451
19.76%
全部完工法 93
58 戶(98.41%) 984% 1815165 996% 36301 962% 1815165
94 58 戶(99.82%) . ,, . ,7 . ,,
八里案 八里鄉大八里
段蛇子形小段
682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2.08 94.12 26F/B2 357戶 7,723.6 1,193,273 1,791,076 597,803
33.38%
全部完工法 93
319 戶(91.79%)
興建中
94 325 戶(92.74%) 5.4% 99,227
龍中段 高雄市鼓山區
龍中段
379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2.09 93.09 已完工 14F/B2 107戶 3,157 241,468 350,251 108,783
31.06%
全部完工法 93

94
103 戶(97.60%)
107 戶(100%) 96.9% 339,501 96.6% 105,052 97.0% 339,609
南港案 台北市玉成段
三小段
429 包工
包料
部分合建分屋,
部份自地自建
92.12 94.07 已完工 12F/B2 48戶 2,879.26 266,717 397,959 131,242
32.98%
完工比例法 93
48 戶(95.16%)
94 48 戶(95.53%) 57.4% 228,311 68.5% 89,836 14.7% 67,021
中山案 台北市中山段
三小段
460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2.12 94.09 12F/B4 194戶 4,316.44 797,322 1,165,136 367,814
31.57%
完工比例法 93
194 戶(97.23%)
興建中
94 194 戶(97.45%) 6.4% 155,778
獅頭段 高雄市三民區
獅頭段
551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2.12 94.03 已完工 15F/B1 158戶 4,630.17 211,837 全部完工法 93

94
75戶(49.08%)
117 戶(75.32%)
407,491 619,328 2.3% 14,043
34.20%
龍華段 高雄市鼓山區
龍華段
349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3.1 93.12 已完工 14F/B1 101戶 3,239 272,652 402,314 129,662
32.23%
全部完工法 93

94
70 戶(91.85%) 69.6% 280,122 70.3% 91,138
70.7% 284,241
98 戶(97.05%)
金泰三 台北市金泰段 373 包工
包料
部份合建分屋,
部分自地自建
93.03 94.03 已完工 9F/B1 55戶 1,124.7 214,808 349,747 134,939
38.58%
全部完工法 93
55 戶(98.28%)
5.7% 20,006
94 55 戶(98.87%)
飛歌案 淡水鎮飛歌段 2,386 包工
包料
部份合建分屋,
部分自地自建
93.10 95.08 12F/B3F 262戶 10,412.14 1,324,199 1,843,096 518,897
28.15%
全部完工法 93
183 戶(68.01%)
興建中 3.8% 69,907
94 201 戶((74.79%)
惠來厝 台中市西屯區
惠來厝段
1,278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3.10 95.10 22F/B5F 437戶 19,131.01 1,817,426 2,704,697 887,271
32.80%
全部完工法 93
355 戶(73.04%)
興建中 5.4% 146,650
94 352 戶(72.42%)
牯嶺街 台北市河堤段
六小段
469 包工
包料
部份合建分屋,
部分自地自建
93.12 95.12 15F/B5F 80戶 5,930.89 454,292 全部完工法 93
56 戶(63.54%)
興建中 575,780 1,030,072 2.1% 22,020
44.10% 94 57 戶(65.34%)
惠民段 台中市西屯區
惠民段
885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4.01 95.12 28F/B5F 278戶 11,074.36 1,130,051 1,444,679 314,628
21.78%
全部完工法 93
133 戶(47.11%)
興建中 3.4% 48,749
94 265 戶(93.96%)
信義案 台北市信義段
三小段
993 包工
包料
合建分售 94.01 95.12 19F/B4 6,767.25 987,662 1,424,762 437,100
30.68%
全部完工法 93
興建中 279戶
94 89 戶(23.25%)
汐止案 汐止鎮社后頂
小段
1,501 包工
包料
部份合建分屋,
部分自地自建
94.01 95.07 12F/B3F 134戶 6,614.81 530,615 758,336 227,721
30.03%
全部完工法 93
100 戶(74.35%)
興建中 4.1% 31,165
94 134 戶(99.51%)
飛歌二期 淡水鎮飛歌段 341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4.03 95.08 12F/B2F 74戶 1,558.38 246,622 318,014 71,392
22.45%
全部完工法 93
22 戶(28.83%)
興建中 1.8% 5,700
94 50 戶(67.01%)
灣復段 高雄市三民區
灣復段
620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4.03 95.12 興建中 25F/B3 193戶 6,128.94 186,129 全部完工法 93
538,371 724,500
25.69% 94 37 戶(18.26%)
八德案 台北市寶清段
六小段
348 包工
包料
部份合建分屋,
部分自地自建
94.05 95.12 15F/B4F 70戶 3,873.39 474,170 733,486 259,316
35.35%
全部完工法 93
興建中
94 69戶(97.66%)
  • 註: 1. 實際數請計算截至增資案送件日之前一日。

  • 實際可售總額及個案投入成本如有重大變動達原預估數 10% 以上,應備註說明。

B. 未興建之已取得土地或規劃完成營建個案表

94 年 6 月 30 日

94年 6月30日
推案名稱
及日期
座落地點
及地號
基地
面積
(坪)
承包
性質

興建方式
預計進度 預計興建單位 估計工程
總成本
(未稅)
預計
可售總額
(未稅)
估計個案毛
利及毛利率
帳上收入
認列方法
土地公告現
值平均值
(元/M2)
目前用途
開工日 完工日 樓層數 全案戶數 總樓地
面積(坪)
南海二期 台北市南海段
二小段
536.33 包工
包料

部分合建分屋,部份自
地自建,共同投資興建
95.04 97.03 14F/B6 287戶 6,134 585,070 879,790 294,720
33.50%
完工比例法 237,836 申請建照
寶清段 台北市寶清段
四小段
608.33 包工
包料

部份自地自建,
部份委建
95.06 97.05 18F/B4 290戶 7,537 1,062,340 1,941,690 879,350
45.29%
完工比例法 214,207 申請建照
延平段 台北市延平段
一小段
466.15 包工
包料

部分合建分屋,
部份自地自建
95.04 97.01 19F/B5 76戶 5,393 617,040 845,400 228,360
27.01%
完工比例法 169,484 申請建照
光興段 三重市光興段 829.26 包工
包料

部分合建分屋,
部份自地自建
95.04 96.12 19F/B3 232戶 7,758 719,480 976,730 257,250
26.34%
完工比例法 87,912 變更設計中
金泰五 台北市金泰段 748 包工
包料

部分合建分屋,
部份自地自建
94.10 96.02 9F/B2 162戶 3,266 357,810 479,850 122,040
25.43%
完工比例法 150,000 申請建照
莊敬段 台北市信義段
五小段
543.9 包工
包料

部分合建分屋,部份自
地自建,共同投資興建
95.04 97.01 19F/B4 216戶 4,919 770,010 1,138,490 368,480
32.37%
完工比例法 440,000 申請建照
中港路案 台中市何安段 649.64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4.08 96.01 14F/B3 340戶 5,856 633,270 857,990 224,720
26.19%
完工比例法 41,039 變更設計中
五甲段 鳳山市五甲段 482.49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94.07 96.01 14F/B3 110戶 3,979 297,810 401,680 103,870
25.86%
完工比例法 25,000 變更設計中
台南開元 台南市北區開
元段
1,141 包工
包料

自地自建,
共同投資興建
94.09 96.08 19F/B4 305戶 11,959 475,730 612,290 136,560
22.30%
完工比例法 49,223 申請建照

5. 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1)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廠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

A. 土地進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92 年度 93 年度 94 年度截至第二季止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前一季止進貨
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大華建設 407,660 16.5 陳克章等人 324,454 13.2
2 富陽建設 356,000 14.4 隆義昌 289,500 11.8
小計 763,660 30.9 小計 小計 613,954 25.0
土地進貨 1,422,240 57.6 土地進貨 2,090,754 51.8 土地進貨 1,280,197 52.2
工程進貨 1,047,896 42.4 工程進貨 1,946,120 48.2 工程進貨 1,173,762 47.8
進貨淨額 2,470,136 100.0 進貨淨額 4,036,874 100.0 進貨淨額 2,453,959 100.0

B. 營建工程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92 年度 93 年度 94 年度截至第二季止
項目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當年度截至
前一季止進貨
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互助營造 572,025 23.2 齊裕營造 1,115,670 27.6 子公司 齊裕營造 1,025,291 41.8 子公司
2 齊裕營造 315,149 12.8 子公司 互助營造 227,386 5.6
小計 887,174 36.0 小計 1,343,056 33.2 小計 1,025,291 41.8
土地進貨 1,422,240 57.6 土地進貨 2,090,754 51.8 土地進貨 1,280,197 52.2
工程進貨 1,047,896 42.4 工程進貨 1,946,120 48.2 工程進貨 1,173,762 47.8
進貨淨額 2,470,136 100.0 進貨淨額 4,036,874 100.0 進貨淨額 2,453,959 100.0

增減變動原因:

本公司對營建工程採包工包料方式委託營造廠商興建,發包工程進貨金額隨工程進行產生增減變動。

  • (2)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 金額與比例

  • 本公司主要銷貨客戶為一般社會大眾,最近二年度及截至本年度

  • 第二季止,並未有其銷貨金額占本公司各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 之客戶。

6.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生產量值
商品
92年 度 93年 度
產量(戶) 產 值 產量(戶) 產 值
房 屋 545 1,876,013 296 1,861,818
車 位 349 201,074 331 270,730
其 他 7,609 7,285
合 計 894 2,084,696 627 2,139,833
  • 註 1 :採完工比例法認列損益者,產量係以完工年度認列總建戶 ( 車位 ) 數乘以完 工比例計算。採全部完工法認列損益者,產量係於完工年度認列總建戶 ( 車 位 ) 數。

  • 註 2 :採完工比例法認列損益者,產值係以個案之總成本乘以完工比例計算。採 全部完工法認列損益者,產值係於完工年度計入個案之總成本。

  • 註 3 :其他係指租賃收入等。

7.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銷售量值
商品
92年 度 93年 度
銷量(戶) 銷 值 銷量(戶) 銷 值
房 屋 555 2,580,461 316 2,902,568
車 位 363 251,162 352 371,411
其 他 13,572 14,823
合 計 918 2,845,195 668 3,288,802
  • 註 1 :採完工比例法認列損益者,銷量係個案以各該年度已銷戶 ( 車位 ) 數,乘以 完工比例計算。採全部完工法認列損益者,銷量係於完工年度認列個案之 總銷售建戶 ( 車位 ) 數。

  • 註 2 :銷值係以各該年度認列之營業收入計。

  • 註 3 :其他係指租賃收入等。

  • 29 -

( 三 ) 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年 度 年 度 92年度 93年度 94年度
截至8月31日
員工
人數
職 員 62 63 79
工程人員 0 0 0
合計 62 63 79
平 均 年 歲 35.28 36.40 36.90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3.62 4.01 3.84
學歷
分布
比率
博士
碩 士 2% 4%
大專 84% 84% 78%
高 中 16% 14% 18%
高中以下

( 四 ) 環保支出資訊

  1. 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 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 明:不適用。

  2. 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無。

  3.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其有 污染糾紛事件者,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

  4. 本公司與營造廠於工程合約中訂定於營造期間環境污染屬營造廠之責

  5. 任,而本公司負監督之責,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未 發生環境污染糾紛事件。另在防範污染上本公司措施如下:

  6. (1) 視地質及鄰房狀況選擇適當施工法,減低噪音及震動。

  7. (2) 建物四週搭設防護網,防止塵土飛揚或沙石墜落。

  8. (3) 設置密閉式垃圾導管免於垃圾傳送過程散落。

  9. (4) 廢棄物定點置放,於工程施工期間廢棄物不得燃燒,僱工定期運棄。

  10. (5) 定期僱工清理基地排水溝,以保持順暢維護四週環境衛生。

  11.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處分 之總額,並揭露其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無。

  12. 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來 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無。

  13. 30 -

( 五 ) 勞資關係

  1. 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 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 員工福利措施

  • 本公司為求永續經營及塑造同仁良好之工作環境,並力求同仁生活

  • 安定與才能發揮,以期達個人成長與公司發展相結合之目的,特訂定 「公司福利作業管理辦法」,相關之福利項目如下:

  • A. 年節獎金。

  • B. 員工婚喪喜慶補助金。

  • C. 制服製作。

D. 員工購屋優待。

  • E. 勞工保險、健康保險、團體保險。

  • F. 退休金。

  • G. 個案績效獎金。

  • H. 紅利分配。

  • I. 年終尾牙。

  • J. 「職工福利委員會」各項福利。

(2) 進修及訓練

針對同仁之需求,開辦新進人員訓練、專業技術訓練等各類教育訓 練,提供員工完整的專業技能養成及自我成長啟發。

(3)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

本公司訂定有職工退休辦法,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算退休金,並已 於 87 年起提撥退休基金至中央信託局專戶儲存。

  • (4) 勞資間之協議情形與各項員工福利及權益

    • 本公司對於宣導政策、了解員工意見皆採開放且雙向溝通方式進

    • 行,期使勞資雙方關係維持和諧,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有勞資不合問 題,並且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保障並執行各項員工福利及權 益。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 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成立至今,勞資關係和諧,並無發生因勞資糾紛而導致損失 之情事,預估未來因勞資糾紛而導致損失的可能性極低。

  • 31 -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

一 ( ) 自有資產

  1. 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或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固定資產

93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固定資產名稱
數量 取得
年月
原始
成本
重估
增值
未折減
餘額
利 用 狀 況 利 用 狀 況 利 用 狀 況 保險
情形
設定擔保及
權利受限制
之其他情事
本公司
使用部門
出租 閒置
台北敦化南路
辦公大樓土地
25.06 89.06 116,705 116,705 本公司各
部門使用
部份
出租
火險 設定抵押權
予臺灣銀行
台北敦化南路
辦公大樓房屋
348.23 89.06 82,999 66,540 本公司各
部門使用
部份
出租
火險
高雄民生二路
出資租產土地
5.93 91.12 93,713 93,713 出租 火險 設定抵押權
予台中商業
銀行
高雄民生二路
出租資產房屋
176.20 91.12 139,602 134,127 出租 火險
高雄博愛二路
出資租產土地
61.32 91.12 73,916 73,916 出租 火險 設定抵押權
予土地銀行
及力華票券
金融公司
高雄博愛二路
出租資產房屋
799.18 91.12 106,878 102,686 出租 火險
  1. 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無。

( 二 ) 租賃資產

  1. 資本租賃:無。

  2. 營業租賃:本公司無年租金達伍百萬元以上之租賃資產。

( 三 ) 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本公司為建設公司,並無固定之廠房,故本項不適用。

三、轉投資事業

一 ( ) 轉投資事業概況

94 年 8 月 12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轉投資事業
(註)
主要營業 投資
成本
帳面
價值
投資股份 投資股份 股權
淨值
(註)

會計處
理方法
最近年度投資
報酬
最近年度投資
報酬
持有公司
股份數額
股數 股權比
投資
損益
分配
股利
巨豐國際
(股)公司
倉庫、辦公
大樓、會議
室等出租業
12,000 2,395 1,200 100% 9,892 權益法 (1,384) 1,293,600
宏亮投資
(股)公司
一般投資業 25,000 997 2,500 100% 23,472 權益法 (28) 2,500,340
  • 32 -
齊裕營造
(股)公司
營造業、住
宅及大樓開
發租售業
30,041 69,700 9,000 100% 114,953 權益法 856 775,480
利碩投資
(股)公司
一般投資業 21,375 21,976 1,425 19% 21,938 權益法 4,534 16,859,239
超視傳播
(股)公司
廣播電視電
台節目、廣
告策劃製作
及代理
20,000 731 132 0.133% 731 成本法 731

註:股權淨值係以 93 年底之股權淨值金額表達。

( 二 ) 綜合持股比例

94 年 8 月 12 日 單位:仟股; %

94年8月 94年8月 12日單位:仟股;% 12日單位:仟股;%
轉 投 資 事 業 本公司投資 董事、監察人、經理
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
事業之投資
綜合投資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股 數 持股比例
巨豐國際(股)公司 1,200 100% 1,200 100%
宏亮投資(股)公司 2,500 100% 2,500 100%
齊裕營造(股)公司 9,000 100% 9,000 100%
利碩投資(股)公司 1,425 19% 825 11% 2,250 30%
超視傳播(股)公司 132
0.133%
132
0.133%

( 三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 本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經營結果 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94 年 8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股;%

子公司
名稱
實收
資本額
資金
來源
本公司
持股
比例
取得或
處分日期
取得股
數及金
處分股數
及金額
投資
損益
截至年底或
公開說明書
刊印日止
持有股數
及金額
設定質
權情形
本公司為
子公司背
書保證
金額
本公司貸
與子公司
金額
巨豐國際
(股)公司
12,000 100% 1,293,600股
7,662 仟元
宏亮投資
(股)公司
25,000 100% 2,500,340股
22,529 仟元
齊裕營造
(股)公司
90,000 100% 94.7.29~
94.8.12
2,812,000股
6,090仟元
57,706
仟元
775,480股
1,679仟元
提供借
款擔保
11,667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 有以部份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 形,認購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 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無。

  • 33 -

四、重要契約

重要契約
契約
性質
案 別 當 事 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 要 內 容 限制
條款








龍華段 齊裕營造 92.10-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獅頭段 齊裕營造 92.10-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龍中段 齊裕營造 92.06-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南海案 互助營造 91.07-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八里案 齊裕營造 92.02-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中山案 齊裕營造 92.06-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南港案 齊裕營造 92.06-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惠來厝段 齊裕營造 93.02-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金泰三 齊裕營造 93.02-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飛歌段 齊裕營造 93.02-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牯嶺街 齊裕營造 93.02-保固期滿後 建築、水電工程
共同投資
興建合約
南海二期 永富開發(股)
公司
93.10.12-個案完成後 出資比例75%
委建
合約
寶清案 甲千林建設(股)
公司
93.09.09-個案完成 台北市寶清段四小段
合建
合約
(註)
牯嶺街 辜品高等人 92.03-合建交屋完成後 台北市中正區河堤段
信義段 大華建設 93.03-合建交屋完成後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段
三小段

註:合建契約僅列示合建保證金,總額 2,000 萬元以上者。

  • 34 -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本公司前各次現金增資、併購、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之計 畫均已完成;而前次合併增資發行新股係 89 年 7 月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在案, 且於當年度第四季業已執行完畢,故尚無資金運用計畫實際完成日距本次向證券 主管機關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時未逾三年者。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或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資金運用計劃分析: 一 ( ) 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計畫內容

  1. 本次計劃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 505,000 仟元。

  2. 資金來源: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5,000 張。

面 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期 間:三年。

票面利率: 0% 。

發行價格:按票面金額乘以溢價率 101% 發行。 募集資金總金額:新台幣 505,000 仟元。

3. 計劃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劃項目 預定
完成日期
所需
資金總額
九十四年度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第四季
償還銀行借款 94年第四季 505,000 505,000

4.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 償還借款、節省實質利息支出

本公司擬償還銀行借款 505,000 仟元,預計 94 年自 10 月份起可節 省利息支出約 4,337 仟元,之後每年可節省 17,344 仟元。

(2) 強化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

本公司 94 年度隨營運規模之擴大,資金需求殷切,爲減少短期週 轉壓力,故計劃發行轉換公司債方式,以長期資金支應營運所需,以 改善長、短期借款結構,並預期減少利息支出以增強償債能力,以期 提升公司未來經營之穩定性。

單位: %

提升公司未來經營之穩定性。 提升公司未來經營之穩定性。 單位:%
94 年截至6 月30日 94 年度
財務
結構
負債比率 64 64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544 713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146 159
速動比率
32 42
利息保障倍數(倍) 170 373

資料來源:本公司 94 年度自行編製之財務預算及 94 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之財務報告

  • 35 -

( 二 ) 本次發行公司債應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償債款 項之籌集計畫與保管方法 ( 請參閱第 267 頁 )

規定項目 內容說明
公司債種類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公司名稱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 新台幣伍億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共
計5,000張。
公司債之利率 票面利率為0%
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發行期間:三年
債券持有人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十條轉換條款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及第十八條
由本公司提前贖回,或第十九條由債券持有人提
前賣回者外,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
本。
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
管方法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償還資金
由本公司各年度營業收入項下編列預算。另本公
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法。
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
計畫
詳第35頁
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
之數額
不適用
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 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乘
以溢價率101%發行。
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
數及其金額
額定資本額:360,000,000股
每股金額:10元
已發行股份總數:264,011,199股
已行股份金額2,640,111,990元
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
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
新台幣3,415,247 仟元(依經會計師核閱之94 年第
一季財務報表計算)
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 詳第73 頁~第261 頁
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
約定事項
建華商業銀行信託部
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
地址
建華商業銀行營業部
台北市漢口街一段四十五號
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
及約定事項
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 -
規定項目 內容說明
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
及證明文件
不適用
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
明文件
保證機構: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及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為
保證銀行團之管理銀行。
種類及名稱: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證明文件:公司債委任保證契約
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
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
息之事實或現況
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詳第39 頁~第45 頁
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 不適用
董事會之議事錄 詳第272 頁
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
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
  1. 委託經證期局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不適用。

  2. 附有轉換權利者,應揭露其發行及轉換辦法,以及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與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3. 興富發建設本次轉換公司債預計於 94 年 10 月初發行,依本次轉換公

  4. 司債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債券持有人得於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起滿 一個月後,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轉換公司債自本 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除息或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 ( 含 ) 起,至權利分派 基準日止之期間,停止轉換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將所持有之本次轉換 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即轉換凍結期為一個月,假設轉換公司 債之債權人於日後皆依暫訂轉換價格 24.00 元,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 股,對原股東最大之稀釋比率計算為 6.46% 。

預計於 94 年底已發行並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發行轉換公司債稀釋比率= 1− 預計於 94 年底已發行並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轉換公司債可轉換股數 301,733 仟股 = 1− 301,733 仟股+ 20,833 仟股 = 6.46%

  • 37 -

另若本次以現金增資方式籌資,現行市場慣例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約在 市價之 8 成,假設發行價格為 19.20 元 / 股,設算新發行股數 26,302 仟股 (505,000,000/19.20) ,則在原股東未認購本次現金增資下,對原股東股權之 稀釋比率為 8.02% 。

預計於 94 年底已發行並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發行現金增資稀釋比率 = 1− 預計於 94 年底已發行並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現金增資新發行股數 301,733 仟股 = 1− 301,733 仟股+ 26,302 仟股 = 8.02%

本公司選擇以轉換公司債方式籌募資金,由於轉換價格相對現金增資 之發行價格為高,以發行轉換公司債籌資對本公司原股東之最大稀釋比率 為 6.46% ,若以現金增資方式籌資,且原股東亦未認購本次增資之股權稀 釋比率則為 8.02% ,故以發行轉換公司債方式籌資對股權稀釋情形較低, 且爲股東所創造之每股稅前盈餘亦高於採用現金增資之方式,因而對股東 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 三 ) 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事項:不適用。

  • ( 四 ) 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事項:不適用。

( 五 ) 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 查準則第五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 來上市 ( 櫃 ) 計畫:不適用。

( 六 ) 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揭露事項:不適用。

  • 38 -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債券名稱: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 以 。 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 )

二、發行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05 日。

三、發行總額:

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之 101% 訂定發行價格溢價發行。

四、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三年,自民國 94 年 10 月 05 日至民國 97 年 10 月 04 日到期。 五、債券票面利率:

票面年利率 0% 。

六、還本方式:

除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八條由本公司提前 贖回及依本辦法第十九條由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 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七、擔保情形:

  • ( ) 本轉換公司債委託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及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 以下簡稱「保證銀行」 ) ,合作金庫銀行為保證銀行團之管理銀行。保證期 間自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依本辦法所應付本息等從屬於 本轉換公司債之負擔全部清償為止,保證範圍為本轉換公司債未清償本金加 計應付利息及從屬於主債務之負債。

  • ( 二 )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 ( 或受託人 ) 如擬就本轉換公司債向保證銀行請求付款, 保證銀行將於接獲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 ( 或受託人 ) 依本轉換公司債規定請求 付款之通知後十四個營業日內付款。如任一保證銀行未依約付款,管理銀行 或其他保證銀行並無代為付款之義務。

  • ( 三 ) 在保證期間,本公司若發生未能按期還本付息,或違反與受託銀行簽訂之受 託契約,或違反與保證銀行簽訂之「公司債委任保證契約」 ( 簡稱保證契

  • 39 -

約 ) ,或違反主管機關核定事項,足以影響公司債持有人權益時,本轉換公 司債即視為全部到期。

( 四 ) 本公司與保證銀行所簽訂授信合約所規定之任一違約情事發生時,經多數保 證銀行依保證契約規定認為有必要依保證內容履行本轉換公司債保證責任 時,保證銀行亦得對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或受託人清償或提前清償,該等清 償並即視為已履行保證責任。

八、轉換標的:

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九、轉換期間:

債權人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後,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 法暫停過戶期間及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外,得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向本公司請求依 本辦法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本轉換公司債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除息或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 ( 含 ) 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停止轉換。 十、請求轉換程序:

本轉換公司債債權人請求轉換程序除華僑及外國人持有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 股票時,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集保公司 ) 採取帳簿劃撥 方式辦理配發外,其餘債權人得依下列方式行使之:

債權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 / 贖回 / 賣回申請書」, 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 轉換手續,直接將股票撥入原債權人之集保帳戶。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 ( ) 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為 94 年 9 月 21 日,以基準日前 一個營業日、三個營業日及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擇一者乘以 101% 為計算依據 ( 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 入 ) 。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經採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 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決定後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 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時之 每股轉換價格訂為 24.00 元。

  • 40 -

  • ( 二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而換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 ( 包含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公司 合併、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但不包括因現金增 資私募之普通股增加 ) ,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 ,

  • 格 ( 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 並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 ) 公 告,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 ( 註 1) 調整之。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 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重新按下列公式 調整,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 價格,則函請櫃檯買賣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調 整 前 已發行股 每股繳款 × + ×[新股發]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轉換價格 數 ( 註 2) 額 ( 註 3) 行股數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 註 1 :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 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 為合併增資則於合併基準日調整。

  • 註 2 :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 讓之庫藏股股數。

  • 註 3 :每股繳款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 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 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 ( 三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有當年度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現金股利除息 基準日普通股股本之比率超過 15% 時,應就其超過部分按下列公式調降 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 ( 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 ,並函請 櫃檯買賣中心,於除息基準日公告調整之。 調整後 調整前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15% ) × 10

  • 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 佔普通股股本之比率

  • ( 四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 ( 註 4) 之轉換或認股價 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列 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 ( 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 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 ,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前述有 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調整之:

  • 41 -

新發行有價 新發行有價 調整後 調 整 前 已發行股 證券或認股 證券或認股 = × + × 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 數 ( 註 5) 權之轉換或 權可轉換或 認股價格 認購之股數 已發行股數+新發行有價證券或認股權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註 4 :每股時價為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基準日之 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 ( 依發行時訂 。

  • 定轉換價格之取樣方式 )

  • 註 5 :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 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 五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 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 ( 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 捨五入 ) ,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 調整後 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 轉換價格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 6 :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本公司買回但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 六 ) 轉換價格除依前述反稀釋條款調整外,若遇本公司之普通股於集中交易市 場之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低於或等於發行時訂定轉 換價格之基準價格 ( 可因公司普通股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 ) 之 90% 時,即應 以該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期間最末一日之次一日為基準日,以基準日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孰低者乘以發行 時訂定轉換價格之轉換溢價率向下調整轉換價格 ( 向上則不予調整 ) ,惟重 新訂定之轉換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 ( 可因公司普通股總額發生變 動而調整 ) 之 80% 為限。同時本公司應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重新訂定後 之轉換價格。本款轉換價格重新訂定之規定,不適用於基準日落於本債券 發行之日起滿六個月內、本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之日及其前三十日之 內,以及本債券到期日及其前三十日內之情況,且發行期間之每一發行年 度內其依本款規定之轉換價格向下重設應各以一次為限,且不適用於基準 日 ( 含 ) 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

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與終止上櫃: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自掛牌日起上櫃買賣,至 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到期償還時終止上櫃。

  • 42 -

十三、轉換後新股之上市: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者,所轉換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台 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以上事項由本公司洽台灣證券交易所同意後公告之。 十四、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所交付之 股票數額予以公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少 一次。

除上述例行股本變更登記基準日外,本公司另應以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 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提前贖回本債券之預定贖回日後第一個營業日及本債券到 期後第一個營業日作為特別申請股本變更登記基準日,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 轉換股份之股本變更登記;但遇有無償配股基準日、例行股本變更登記基準日 及特別申請股本變更登記基準日前後相距不及二十日之情況,本公司得依本轉 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規定調整或取消換發普通股申請作業。

十五、轉換成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本公司以現金償付。 十六、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轉換後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七、轉換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歸屬:

一 ( ) 現金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台灣證券 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除息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 ( 不含 ) 前請求轉換者,參 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2.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 十一日 ( 含 ) 請求轉換者,應放棄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 金股利,而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 二 ) 股票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台灣證券 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 ( 不含 ) 前請求轉換者,參 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2.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 十一日 ( 含 ) 請求轉換者,應放棄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 股利,而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十八、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

  • 43 -

  • (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普 通股在次級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 五十 ( 含 ) 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權人一 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 ( 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 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 ) ,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 該期間屆滿時,按以下之債券贖回收益率 ( 自本債券發行日起至債券收回 基準日止 ) 計算收回價格,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 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滿一年之日 ( 含 ) 止,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 面額。

  • 發行滿一年之翌日起至發行滿二年之日 ( 含 ) 止,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 額加計按 1% 收益率計算之利息補償金 ( 自本債券發行日起,計算至贖回 。

基準日止 )

  1. 發行滿二年之翌日起至發行滿三年之日 ( 含 ) 止,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 額。

  2. ( 二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前四十日止, 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發行總面額之 10% 時,本公司得於其後 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債權人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 ( 前 ,

  3. 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 ) 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前項所述之期間及債券贖 回收益率,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4. ( 三 ) 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 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者,本公司 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持有之本轉 換公司債轉換為股票。

十九、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公司應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二年之前三十日,以掛號發給債權人一份 「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並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轉換公司債持 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權人得於賣回基準日前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 ( 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賣回基準日,採郵寄者以 郵戳為憑 ) 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之 102.01% ( 實質收益率 1.00%) ,將其所持有 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三個營 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 44 -

  • 二十、所有本公司收回 ( 包括本公司由市場買回 ) 或償還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權併同 消滅,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銷,不再發行。

  •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 失等均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規定,另稅負事宜依當時稅 法之規定辦理。

  •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由建華商業銀行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權人之利 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轉換 公司債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 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 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 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 閱。

  •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及轉換事宜。

  •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 45 -

  • ( 七 ) 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 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可行性

    • (1) 本次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於法定程序上之可行性評估

      • 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本公司

      • 94 年 8 月 2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經評估本次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 換公司債內容及決議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並經律師對本次發行轉 換公司債計劃出具適法性之法律意見書,顯示計劃內容已符合相關法 令規定,故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計劃應已具備法定程序上之 可行性。

    • (2) 資本市場募得資金之可行性評估

      •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係參酌

      • 資本市場接受度及公司未來營運狀況訂定。且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之 承銷方式係採承銷團全數包銷並依詢價圈購方式對外銷售,應可確保 完成本次資金募集,故本次募集資金計畫應屬可行。

    • (3) 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可行性評估

      • 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 505,000 仟元係全數用於償還銀

      • 行借款,以減輕利息負擔及改善財務結構,原借款性質係為支應營運 資金需求,向金融機構舉借之借款。預計於 94 年 8 月向證期局提出申 報, 10 月初完成資金募集後,即依預定資金運用計劃進行償還銀行借 款作業,故償還銀行借款計畫應具可行性。

  •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必要性

    • (1) 改善財務結構強化短期償債能力以降低營運風險

單位: %

單位:%
91 年度 92 年度 93 年度
財務
結構
負債比率 51 51 61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329 378 481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170 178 151
速動比率 22 42 39
利息保障倍數(倍) 33 16

資料來源: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因係營業淨損或本期淨損,故不擬計算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負債比率分別為 51% 、 51% 及 61% , 91 及 92 年

  • 46 -

度房地產景氣逐漸回春,本公司不論在餘屋去化或新推建案銷售情形 均有不錯的表現,故以營建個案完工所創造之利潤再投入營運,故尚 能維持穩定之負債比率,然 93 年度房市交易持續熱絡,本公司積極投 入新個案之購地、規劃及興建,營建用地及在建工程金額達 4,952,169 仟元,較 92 年度大幅上升 83.87% ,致使營運資金需求大增,負債比率 遂上升至 61% 。另因所屬行業特性,主要之資產為興建中或待售之房 地,故流動比率甚高,速動比率則隨投入興建個案之規模及餘屋去化 程度而異,就 93 年度償債能力觀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利息保障 倍數均較上一年度下滑,其稅前淨利雖足以支付利息費用,惟短期償 債能力卻呈現轉弱之趨勢,致使本公司財務風險相對轉趨偏高。

本公司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因與欲償還之銀行借款均屬負債性 質,故發行時不影響負債比率,惟隨著轉換公司債持有人陸續轉換為 股權後,將可逐步降低負債比率。在改善短期償債能力方面,充實自 有資金或舉借長期負債用以償還短期負債為最有效及穩健之方式,藉 由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所募得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將大幅提升本公 司之短期償債能力並降低營運風險,綜上所述,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 應有其必要性。

(2) 降低利息支出對獲利之侵蝕並提高營運競爭力

單位:新台幣仟元

91 年度 92 年度 93 年度
利息
支出
利息費用 39,496 6,110 23,969
營業淨利 (202,111) 102,296 426,994
利息費用/營業淨利 5.97% 5.61%

資料來源: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因係營業淨損或本期淨損,故不擬計算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利息費用分別為 39,496 仟元、 6,110 仟元及 23,969 仟元,利息費用佔營業淨利之比重約為 5%~6% ,目前國內景氣 雖已穩定復甦,然在油價居高不下通貨膨脹蠢蠢欲動的隱憂下,利率 走升態勢已漸趨明顯,故若以短期借款來支應營運規模擴大所需之資 金,將面臨利息支出增加侵蝕營運獲利之情形,如能取得成本較低之 資金,將更有助於確保及提升本公司市場競爭能力。就本次預計發行 之轉換公司債其票面利率為 0% ,發行滿二年債券持有人收益率為 1% ,以預計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區間 2.75%~3.70% 觀之均相對偏低,

  • 47 -

可有效的降低利息支出。如未考慮本轉換公司債提前轉換之影響, 93 及 94 年度可節省之利息費用分別為 4,337 仟元及 17,344 仟元,若本公 司在此時發行轉換公司債,除其本身附加有轉換權利,一般票面利率 及收益率皆較其他債權工具為低外,並可藉此鎖定目前較低的利率水 準,避免隨未來利率水準起伏波動,且本轉換公司債若持有至到期未 進行轉換將以面額償付,亦無支應利息費用之問題。故本公司本次發 行轉換公司債以償還銀行借款,將有助於利息費用之節省,應屬必 要。

  • (3) 降低銀行借款之依存度並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財務槓桿度分別為 0.84 倍、 1.06 倍及 1.06 倍, 惟舉債之運用除需考量財務槓桿之效益外,尚需考量公司永續經營之 穩健性、償債能力之安全性及未來經濟景氣之變化等因素,倘經濟環 境轉劣或產業景氣反轉,則資金調度易受融資額度限制及金融緊縮之 影響,如能發行此次轉換公司債以償還銀行借款,可降低對銀行貸款 之依存度,並保留較多銀行融資額度,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以支 應未來營運規模成長所需。因此,本公司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以償還 銀行借款應屬必要。

  1. 本次資金運用計劃、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2. (1) 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進度之合理性

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主要係用於償還因營運需求而向 銀行動撥之借款,基於資金運用效率,預計於 94 年 10 月初募足資金 後,隨即償還銀行借款,其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應屬合理。 (2)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本公司於 94 年度第三季資金募集完成後,依本次預計償還之銀行 借款金額及利率設算,預估 94 年度約可節省 4,337 仟元利息支出,往 後每年亦可節省 17,344 仟元之利息支出,將可適度減輕本公司之財務 負擔,提昇償債能力及改善財務結構,對本公司未來營運甚有助益, 故其辦理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其預計可能產生 利息支出減少之效益,應屬合理。

  • 4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貸款機構 利率
(%)
契約期間 原貸款
用途
原貸款
金額
償還金額 94年
10~12月
減少利息
未來年度
減少利息
華泰敦化 3.694 94.04.01~95.04.01 營運週轉 100,000 100,000 924 3,696
高雄信義 3.200 93.12.29~94.12.29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240 960
中華光復 3.500 94.01.31~98.01.31 營運週轉 50,000 50,000 438 1,750
寶華內湖 3.670 93.12.30~95.01.30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275 1,100
中國國際商銀 3.250 94.01.10~95.01.10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244 975
日盛銀行 3.520 94.05.26~95.05.26 營運週轉 50,000 50,000 440 1,760
慶豐忠孝 3.600 94.03.25~95.03.25 營運週轉 60,000 60,000 540 2,160
台新銀行 3.500 94.06.29~95.06.29 營運週轉 50,000 40,000 350 1,400
高新營業 2.750 94.06.20~95.06.20 營運週轉 70,000 35,000 241 963
台中商銀 3.000 92.12.11~99.12.11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225 900
復華營業 3.360 94.06.16~95.06.16 營運週轉 50,000 50,000 420 1,680
合計 550,000 505,000 4,337 17,344

4. 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次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 各項資金來源主要考量因素

籌資方式 籌資成本 說明 說明
有利因素 不利因素
1.銀行借款或
發行短期票
本公司借款利率




1.40%~3.70%。
1.資金挹注快速,能暫時
解決公司現金需求。
2.若能有效運用財務槓
桿,將可創造較高利
潤。
3.籌資無須經主管機關同
意,所需時程較短。
4.程序簡便,省時省力。
1.利息負擔沉重,侵蝕公
司獲利。
2.需因應債款到期而循環
舉債支應。
3.財務結構惡化,降低同
業競爭能力。
4.短期借款不得充當長期
資金用途。
2.國內公司債 票面利率約
2-
3%,另發行成本
約募集金額之1%
以內。
1.無盈餘稀釋之困擾。
2.債權人對公司無經營權
及決策權,不致造成重
大影響。
3.屬於中長期資金來源。
1.利息負擔大,易侵蝕公
司獲利。
2.將面臨債券到期之龐大
資金需求。
3.易導致財務狀況惡化,
降低競爭力。
4.市場流通性不高,籌資
困難度較高。
3.轉換公司債




0%~2%,另強制贖
回或賣回權隱含收
1.因債附加有轉換權,故
票面利率及資金成本,
較一般長期資金來源為
1.轉換權之行使主動權在
於投資人,公司在轉換
前財務結構改善有限,
  • 49 -
籌資方式 籌資成本 說明 說明
有利因素 不利因素
益率為1%-2%之
間;國內承銷手續
費約為發行總額之
2.5%或500萬。
低。
2.遞延盈餘稀釋效果及股
權稀釋影響。
3.債務經轉換權行使後,
立即轉為股本,一方面
免除債券到期籌資償債
之壓力,另方面可因轉
換權之行使迅速改善財
務結構。
4.可較現金增資獲得更高
之股本溢價。
但經轉換後,財務結構
將迅速改善。
2.若市場狀況導致無轉換
權行使誘因,則公司將
面臨賣回權行使時,龐
大之資金壓力。
3.若轉換為股權後,股權
稀釋效果立見,若經營
層股權集中度低,經營
權易受威脅。
4.海外存託憑
基本費用約美金40
萬元,另承銷手續
費約為發行總額之
3%。
1.可藉募資拓展海外知名
度。
2.增加自有資本率,改善
財務結構。
3.發行價格較接近普通股
市價,可獲得較高之股
本溢價。
4.對外國法人釋股,對股
價負面衝擊較小。
1.固定發行成本高,小額
募資不適宜採用。
2.公司海外知名度高低將
影響籌資之成敗。
3.股本膨脹,盈餘具稀釋
效果。
5.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
籌資成本約為總募
集金額之2.5%或
500萬。
1.市場接受程度高,易於
籌措資金。
2.可立即改善財務結構,
降低財務風險。
3.提高自有資金比率,加
強企業競爭力。
4.藉由提撥員工優先承購
方式,使員工成為股
東,加強員工向心力。
1.股權稀釋效果立見,若
經營層股權集中度低,
經營權易受威脅。
2.盈餘將立即遭稀釋,經
營層面臨之經營壓力升
高。

(2) 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發行人當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上市櫃公司常用之資金調度方式有舉債 ( 含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 及發行轉換公司債 )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惟一般 而言,以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募集資金之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 合經濟效益募資額度不宜過低,且若發行公司海外知名度不夠,不易 募集成功,所以本公司基於本次募集資金規模不大及海外知名度尚不 足之考量,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對本公司而言,並非最好之選擇。另銀

  • 50 -

行借款與發行普通公司債之效果相同,因此以下僅就銀行借款、發行 轉換公司債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三種方式,比較其對 94 年度每股盈餘 稀釋之影響:

對 94 年度每股盈餘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每股盈餘:元

項目 銀行借款 現金增資 轉換公司債 轉換公司債
未轉換 全數轉換
稅前淨利(註1) 365,050 365,050 365,050 365,050
籌資金額(註2) 505,000 505,000 505,000 505,000
籌資工具利率(假設) 3.00% —(註3) 1%(註3) —(註3)
資金成本(註4) 3,788 1,250
籌資後稅前淨利A 361,262 365,050 363,800 365,050
期末股數B 301,733(註5) 308,786(註6) 301,733 305,205(註7)
每股稅前盈餘A/B 1.20 1.18 1.21 1.20
  • 註 1 :該公司 94 年未編製財務預測,故假設 94 年稅前純益係以 93 年稅前純益 360,762 仟元加計償還銀行借款節省利息支出 4,288 仟元,做為評估基礎。

  • 註 2 :本計劃所需資金為 505,000 仟元。

  • 註 3 :未包含發行成本下,各籌資工具資金成本分別為:現金增資 0% 、轉換公司 債全數轉換為 0% ,未全數轉換則為 1% 。

  • 註 4 :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500,000 仟元,假設所籌資金在 94 年度 10 月初完成,則 94 年度資金成本計算期間為 3 個月。

  • 註 5 :該公司 94 年度股東會決議通過配發股票股利,含盈餘公積 152,017 仟元、員 工紅利 7,600 仟元及資本公積 217,599 仟元,共計轉增資 37,722 仟股,故 94 年期末股數為 301,733 仟股 (264,011 + 37,722) 。

  • 註 6 :若以現金增資籌資 505,000 仟元,假設以 94 年 9 月 21 日前 1 、 3 、 5 日收盤 均價擇一者 23.75 元之 80% 計算,假設發行價格為 19.00 元則需發行 26,579 仟股,預計募足股數上市時點為 10 月初,故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 308,378 仟股 (301,733 ┼ 26,579 × 3/12) 。

  • 註 7 :轉換公司債因募足上櫃時點為 10 月初,且有一個月之凍結期,假設 92 年 11 月初時全部以轉換價格 24.00 元轉換為普通股 20,833 仟股,故加權平均股數 為 305,205 仟股 (301,733+20,833 × 2/12) 。

A. 每股盈餘稀釋效果

如上表設算,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若採用轉換公司債方式,在轉 換公司債全數未轉換之情況下,其設算之 94 年每股稅前盈餘為 1.21 元,較銀行借款之 1.20 元及現金增資之 1.18 元為佳;而在轉換公司 債全數轉換之情況下,其設算之 94 年每股稅前盈餘較採現金增資方 式為高,相當於銀行借款,故採轉換公司債方式募集資金之原因應

  • 51 -

屬合理。

B. 對發行人財務負擔之影響

由本公司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觀之,其發行期間 3 年, 票面利率 0% ,發行滿兩年債券持有人賣回收益率為年利率 1% ,而 本公司目前所能取得之銀行借款利率約為 3% 左右,財務負擔較轉換 公司債為重。即使本公司於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各年度需依「財務會 計準則公報第 21 號:「轉換公司債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提撥利息 補償金,但在滿兩年債券持有人執行賣回權前,其實質上無須支付 此筆利息,故有利於提升公司資金運用之靈活度;另外,轉換公司 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負債轉變為資本,對股本之稀釋情形 屬於漸進,除可節省利息支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 力,因此優於以現金增資、銀行借款或發行普通公司債方式籌資, 故發行轉換公司債募資較有利於公司之中長期發展並兼顧較輕之財 務負擔,為本公司較佳之資金籌措方式。

綜上所述,本次發行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無論在盈餘稀釋或考量 資金成本,均較採現金增資或銀行借款適合,故本公司以發行轉換 公司債作為本次計畫之資金來源實有必要性。

( 八 ) 說明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39~45 頁之發行及轉換辦法。

( 九 ) 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1. 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貸款機構 利率
(%)
契約期間 原貸款
用途
原貸款
金額
償還
金額
94年
10~12月
減少利息
未來年度
減少利息
華泰敦化 3.694 94.04.01~95.04.01 營運週轉 100,000 100,000 924 3,696
高雄信義 3.200 93.12.29~94.12.29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240 960
中華光復 3.500 94.01.31~98.01.31 營運週轉 50,000 50,000 438 1,750
寶華內湖 3.670 93.12.30~95.01.30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275 1,100
中國國際商銀 3.250 94.01.10~95.01.10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244 975
日盛銀行 3.520 94.05.26~95.05.26 營運週轉 50,000 50,000 440 1,760
慶豐忠孝 3.600 94.03.25~95.03.25 營運週轉 60,000 60,000 540 2,160
台新銀行 3.500 94.06.29~95.06.29 營運週轉 50,000 40,000 350 1,400
高新營業 2.750 94.06.20~95.06.20 營運週轉 70,000 35,000 241 963
台中商銀 3.000 92.12.11~99.12.11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225 900
復華營業 3.360 94.06.16~95.06.16 營運週轉 50,000 50,000 420 1,680
合計 550,000 505,000
4,337
17,344
  • 52 -

2. 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

  • 本公司擬償還銀行借款 505,000 仟元,預計 94 年自 10 月份起可節省

  • 利息支出約 4,337 仟元,之後每年可節省 17,344 仟元。且發行轉換公司債 係用以改善長、短期借款結構,並預期減少利息支出以增強償債能力,在 考慮公司未來營運仍將持續成長,資金需求殷切下,爲減少短期週轉壓 力,故計畫以長期資金支應營運所需,以期提升公司未來經營之穩定性。

  • 如為收購他公司、擴建或新建固定資產者:不適用。

  • 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不適用。

  • 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 (1) 公司債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劃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 金狀況、所需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 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 A.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39~45 頁之發行及轉 換辦法。

    • B. 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償債計劃詳第 267 頁「償還公司 債之募集計劃及保管方法」;預計減輕財務負擔方面,預計 94 年自 10 月份起可節省利息支出約 4,337 仟元,之後每年可節省 17,344 仟 元,將可適度減輕財務負擔。

    • C. 目前營運資金狀況:詳第 55 頁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 D.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劃項目 預定
完成日期
所需
資金總額
九十四年度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第四季
償還銀行借款 94年第四季 505,000 505,000

E. 申報 ( 請 ) 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詳第 55~56 頁。

  • (2) 就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及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 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 或自有資產與風險資產比率 ) ,說明償 債之原因

A. 應收帳款收款政策

本公司為建築投資業,除成屋銷售外,爲紓解客戶資金壓力大 多採預售制,即客戶簽訂預售屋契約時先收取一部份訂金及簽約 金,開工興建期間,依契約之規定向客戶收取各期房地款,迄個案

  • 53 -

完工產權完成時,客戶付清尾款或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撥款後,建 設公司始收回全部房地款,所以個案完工時點、銷售率及總銷售金 額直接影響銀行撥入款項之時點及金額高低。另一般來說訂金及簽 約金通常以現金或刷卡方式向客戶收取,而開工款及工程款客戶則 多以現金匯款或開立期票的方式支付。綜上所述,本公司所編製 94 年度及 95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所採之應收帳款收款政策,係根據個 案完工時程及預估銀行核貸時間編製而成,故其編製基礎尚屬合 理。

B. 應付帳款政策

本公司付款政策依支付土地款或工程款有所區分,土地款部份 依照土地買賣合約中所約定付款日期開立即期支票、銀行本票或支 付現金;工程款之支付依工程契約進度而定,一般廠商金額在 10 萬 元以下者為月結 30 天期票, 10 萬元以上者則為月結 60 天期票;另 支付關係人-齊裕營造則一半為現金票,一半為月結 60 天期票。以 本公司 93 年度應付款項週轉率 6 次,平均付款天數 61 天看來,與 本公司付款政策相較尚屬合理。本公司於編製 94 年度及 95 年度現 金收支預測表之應付帳款付現天數,即參酌目前 60~90 天的付款政 策與公司實際經營情形為編製基礎,故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C. 資本支出計劃

本公司 94 及 95 年度除因應土地開發所購買之營建用地及土地 預付款外,並無資本支出計劃,故其編製基礎應屬合理。

  • 54 -

94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94 年度現金 收支預 測表
月份
項目

一月份
二月份 三月份 四月份 五月份 六月份 七月份 八月份 九月份 十月份 十一月份 十二月份 合 計
期初現金餘額1 453,083
456,050
328,855 405,513 603,321 387,684
465,494
592,780 213,034 552,006 492,085 399,037
加:非融資性收入2
應收票據收現 76,655
34,214
83,978 60,925 159,254 29,893
23,466
50,188 65,336 41,664 41,931 354,579 1,022,083
銷貨收現 395,207
337,532
648,571 1,080,187 10,156 89,963
616,599
70,059 1,175,974 116,656 117,724 1,318,318 5,976,946
處分短期投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處分長期投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受限制存款 0
0
0 24,206 0 65,000
10,096
0 75,497 10,364 0 11,980 197,143
處分固定資產 12
9
27 11 7 13
0
0 0 0 0 0 79
利息收入 147
100
83 78 77 84
84
84 77 77 77 77 1,045
其他收入(含租金收入) 5,567
2,047
2,013 37,060 201,532 110,599
2,036
2,036 2,542 2,014 2,417 45,060 414,923
合計 477,588
373,902
734,672 1,202,467 371,026 295,552
652,281
122,367 1,319,426 170,775 162,149 1,730,014 7,612,219
減:非融資性支出3
應付帳款付現 268,903
340,571
504,453 317,359 214,641 433,926
387,918
441,180 166,511 189,589 333,997 643,135 4,242,183
應付票據付現 200,754
240,195
287,361 383,409 392,912 392,839
219,135
267,594 221,572 244,421 200,853 448,024 3,499,069
購料付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薪資付現 3,791
3,821
3,772 3,678 3,975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45,287
短期投資 6,183
0
0 0 0 0
0
0 0 0 0 0 6,183
長期投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固定資產 207
402
311 55 38 72
0
0 0 0 0 0 1,085
利息支出 7,633
7,815
7,874 8,994 8,401 9,699
10,354
9,946 9,536 10,154 10,891 10,001 111,298
其他支出 3,785
250
460 0 271 254
273
152 5,110 125 142 3,240 14,062
支付稅金 17
7
111 115 793 120
157
112 130 112 457 659 2,790
受限制存款 15,167
47,022
89,910 0 873 20,599
0
5,330 0 0 0 0 178,901
支付董監酬勞 0
0
0 0 0 0
0
0 0 3,800 0 0 3,800
發放現金股利 0
0
0 0 0 0
0
0 0 26,401 0 0 26,401
合計 506,440
640,083
894,252 713,610 621,904 861,259
621,587
728,064 406,609 478,352 550,090 1,108,809 8,131,059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477,290
588,581
799,688 709,762 615,954 836,464
617,407
718,720 397,619 444,164 545,741 1,101,160 7,852,550
所需資金總額5=3+4 983,730
1,228,664
1,693,940 1,423,372 1,237,858 1,697,723
1,238,994
1,446,784 804,228 922,516 1,095,831 2,209,969 15,983,609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短
絀)6=1+2-5
(53,059)
(398,712)
(630,413) 184,608
(263,511)
(1,014,487)
(121,219)
(731,637) 728,232
(199,735)
(441,597) (80,918) (3,022,448)
融資淨額7
發行新股
發行公司債 0
0
0 0 0 0
0
0 505,000 0 0 0 505,000
借 款 162,750
264,800
467,000 115,510 40,000 646,850
172,000
239,510 344,185 278,015 345,252 0 3,075,872
償 債 130,931
125,814
230,762 406,559 4,759 3,333
75,408
13,559 918,030 30,359 50,359 355,868 2,345,741
合計 31,819
138,986
236,238 (291,049) 35,241 643,517
96,592
225,951 (573,845) 247,656 294,893 (355,868) 730,131
期末現金餘額8=1+2-3+7 456,050
328,855
405,513 603,321 387,684 465,494
592,780
213,034 552,006 492,085 399,037 664,374

95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95 年度現金 收支預 測表
月份
項目
一月份 二月份 三月份 四月份 五月份 六月份 七月份 八月份 九月份 十月份 十一月份 十二月份 合 計
期初現金餘額1 664,374
944,761
645,202 428,374 121,767 70,352
53,984
399,979 684,596 80,214 452,304 123,560
加:非融資性收入2
應收票據收現 55,495
360,406
152,879 157,021 29,158 36,220
32,925
494,039 21,541 148,825 168,624 365,843 2,022,976
銷貨收現 229,728
51,200
319,878 336,449 124,996 114,934
775,945
1,872,329 94,530 2,362,489 682,861 2,850,943 9,816,282
處分短期投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處分長期投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受限制存款 51,980
0
54,229 0 53,345 0
0
0 0 0 0 14,000 173,554
處分固定資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利息收入 77
77
77 77 77 77
77
77 77 77 77 77 924
其他收入(含租金收入) 2,014
49,215
2,014 2,014 2,014 2,014
2,014
2,014 2,014 2,014 2,014 2,014 71,369
合計 339,294
460,898
529,077 495,561 209,590 153,245
810,961
2,368,459 118,162 2,513,405 853,576 3,232,877 12,085,105
減:非融資性支出3
應付帳款付現 122,606
620,768
595,328 458,565 2,755,493 355,366
338,070
565,787 471,827 633,069 485,962 521,349 7,924,190
應付票據付現 251,748
223,778
206,601 252,290 265,379 266,590
242,053
582,503 201,565 487,387 445,510 142,751 3,568,155
購料付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薪資付現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3,750 45,000
短期投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長期投資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固定資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利息支出 10,837
9,052
8,726 8,629 15,579 16,513
17,452
16,702 16,702 16,009 15,197 14,621 166,019
其他支出 3,50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250 3,600 9,600
支付稅金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9,000
受限制存款 0
52,109
0 38,996 0 100
100
100 100 100 40,901 0 132,506
支付董監酬勞 0
0
0 0 0 0
0
0 7,600 0 0 0 7,600
發放現金股利 0
0
0 0 0 0
0
0 60,000 0 0 0 60,000
合計 393,191
910,457
815,405 763,230 3,041,201 643,319
602,425
1,169,842 762,544 1,141,315 992,320 686,821 11,922,070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385,191
853,598
810,655 719,484 3,036,451 638,469
597,575
1,164,992 690,094 1,136,465 946,669 678,721 11,658,364
所需資金總額5=3+4 778,382
1,764,055
1,626,060 1,482,714 6,077,652 1,281,788
1,200,000
2,334,834 1,452,638 2,277,780 1,938,989 1,365,542 23,580,434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 短
絀)6=1+2-5
225,286
(358,396)
(451,781) (558,779) (5,746,295) (1,058,191)
(335,055)
433,604
(649,880)
315,839
(633,109)
1,990,895 (6,825,862)
融資淨額7 0
發行新股 0
發行公司債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借 款 334,284
150,000
300,000 199,062 2,780,196 473,706
375,459
0 40,000 0 0 0 4,652,707
償 債 0
0

230,500

238,000

0

0

238,000

914,000

0

1,000,000

190,000

1,962,000

4,772,500
合計 334,284
150,000

69,500

(38,938)
2,780,196 473,706
137,459
(914,000) 40,000 (1,000,000) (190,000) (1,962,000) (119,793)
期末現金餘額8=1+2-3+7 944,761
645,202
428,374 121,767 70,352 53,984
399,979
684,596 80,214 452,304 123,560 707,616

D. 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單位:仟元; %

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年度
項目
93年度 94 年度(預估)
轉換公司債
未轉換
轉換公司債
全數轉換
財務槓桿度(A)/(A)-(B) 1.25 1.24 1.23
營業利益(A) 426,994 426,994 426,994
利息支出(B) (註1~註3) 85,390 82,303 81,053
負債比率(%) 61 61 54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481 557 557
流動比率(%) 151 169 169
速動比率(%) 39 44 44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 93 年度財務報告;本公司並未公開 94 年 度財務預測,故 94 年度募資後金額係以 93 年度經會計師簽證 之財務報告設算。

  • 註 1 :利息支出包含利息資本化金額。

  • 註 2 :未轉換之利息支出 82,303 = 85,390 - 4,337( 可節省之利息支出 ) + 1,250( 利息補償金 )

  • 註 3 :全數轉換之利息支出 81,053 = 85,390 - 4,337( 可節省之利息支出 )

(A) 財務槓桿度

財務槓桿度係衡量公司舉債經營之財務風險,評估利息費用 之變動對於營業利益之影響程度,若公司未舉債經營,則其財務 槓桿度為 1 ,數值愈大財務風險愈高,而該指數若為正數,顯示 舉債經營仍屬有利。由上表可知本公司 93 年度因以銀行借款支應 營運所需,負債比率為 61% ,且利息支出導致財務槓桿度為 1.25 ,本公司預計以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全數用以償還銀行借 款,募資後若不考量利息補償金情況下財務槓桿度最低可降至 1.23 ,雖減少幅度有限,惟對公司財務風險之降低仍有正面助 益。

(B) 負債比率

本公司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因與欲償還之銀行借款均屬負 債性質,故發行時不影響負債比率,惟隨著轉換公司債持有人陸 續轉換為股權後,將可逐步降低負債比率,且無到期資金償還之 壓力。另因轉換公司債為長期穩定且成本較低之資金來源,就財 務槓桿之運用而言,亦較一般銀行借款有利,故藉由本次發行轉

  • 57 -

換公司債取得低成本且長期穩定之資金,將可降低公司財務負擔 及資金調度壓力,並厚植競爭實力、進一步提高公司獲利能力。 (3)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

A. 原借款用途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貸款機構 利率(%) 契約期間 原貸款用途 原貸款金額 償還
金額
華泰敦化 3.694 94.04.01~95.04.01 營運週轉 100,000 100,000
高雄信義 3.200 93.12.29~94.12.29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中華光復 3.500 94.01.31~98.01.31 營運週轉 50,000 50,000
寶華內湖 3.670 93.12.30~95.01.30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中國國際商銀 3.250 94.01.10~95.01.10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日盛銀行 3.520 94.05.26~95.05.26 營運週轉 50,000 50,000
慶豐忠孝 3.600 94.03.25~95.03.25 營運週轉 60,000 60,000
台新銀行 3.500 94.06.29~95.06.29 營運週轉 50,000 40,000
高新營業 2.750 94.06.20~95.06.20 營運週轉 70,000 35,000
台中商銀 3.000 92.12.11~99.12.11 營運週轉 30,000 30,000
復華營業 3.360 94.06.16~95.06.16 營運週轉 50,000 50,000
合計 550,000 505,000

B. 原借款用途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單位:新台幣仟元; %

91 年度 92 年度 93 年度
營業收入 1,606,968 2,845,195 3,288,802
營業收入成長率 77.05% 15.59%
待售房地 1,023,454 697,947 301,516
營建用地 120,572 308,156 858,631
在建工程 2,650,354 2,385,106 4,093,538
存貨合計 3,794,380 3,391,209 5,253,685
存貨淨額成長率 (10.63%) 54.9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223,026 454,224 (1,369,585)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52,483) (84,535) 1,427,652
負債比率 51% 51% 61%
每股稅前盈餘(元) (1.27) 0.77 1.41

資料來源:本公司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註:原借款自 92 年度起陸續展期、動撥故以 91 年度為基期進行比較分析

  • 58 -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營業收入分別為 1,606,968 仟元、 2,845,195 仟 元及 3,288,802 仟元,呈現成長的趨勢,主係因 92 年度在全球景氣 穩歩回升的帶動下,國內經濟環境自谷底逐漸攀升,股市表現亦自 下半年起開始回溫,加上政府陸續推出振興房地產景氣措施,包括 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低利率優惠房貸、開放僑外資來台投資房地 產等,以及各銀行低利率的影響下,使得房地產市場交易量增加所 致。

本公司最近三年度存貨分別為 3,794,380 仟元、 3,391,209 仟元及 5,253,685 仟元,在待售房地方面呈現逐年減少情形,表示本公司已 完工房地去化情況良好;而營建土地及在建工程方面,本公司在上 述利多下積極投入個案之購地、規劃及興建,致營建用地 93 年度較 92 年度成長 178.64% ,在建工程也因推案量增加及個案陸續興建而 成長至 93 年度的 4,093,538 仟元。

房地開發投資金額龐大,工程施工期間較長,資金週轉率較一 般產業為差,自有資金往往不足以支應營運所需致負債比率偏高, 為建築投資業之行業特性。本公司 92 年度營業活動現金流量在餘屋 去化順利及本期損益轉虧為盈下,產生淨現金流入 454,224 仟元, 93 年度有鑑於房市交易持續熱絡,本公司積極投入個案之購地、規劃 及興建,致營運資金需求大增,使營業活動呈現淨現金流出 1,369,585 仟元,融資活動呈現淨現金流入 1,427,652 仟元。而本公司 日常營運資金需求除部份自有資金及發行短期票券外,以向金融機 構融資借款為最大宗,故原借款主要係用以支應營業活動現金之不 足,確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 C. 原借款用途之效益

房地產業在經歷一大段不景氣下,使得部份業者因而退出市 場,本公司累積房地產興建二十多年經驗,除有效掌握市場變化趨 勢,適時調整產品型態及慎選推案地點外,良好的財務調度週轉能 力,為營建工程案是否能順利完工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之一。本公 司自 88 年度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後,僅 88 年度曾辦理現金 增資,其餘年度之資金需求均係透過向銀行舉借新債或原借款展期 等方式為之。由上表可知,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的每股稅前盈餘分別 為 (1.27) 元、 0.77 元及 1.41 元,顯示原借款對營運週轉實有其正面的 效益,故原借款之效益應已顯現。

  • 59 -

  • 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或支付營建工程款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至營建個 案銷售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 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非屬上述用

    • 途,故不適用。

  • 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 價格決定依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

    •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非屬上述用

    • 途,故不適用。

  •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不適用。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不適用。

  • 60 -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 (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1. 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及94 年度截至第二季財務資料(註1)
89 年度 90 年度 91 年度 92 年度 93 年度 94.6.30
流 動資產 6,908,155 5,770,866 4,370,856 4,700,819 7,108,730 8,897,072
長 期投資 51,609 31,251 40,083 84,178 95,799 86,853
固 定資產 419,711 407,211 806,935 772,544
654,952

649,248
其他金融資產
其他資產 23,517 15,178 9,358 6,719 6,927 1,674
資 產總額 7,402,992 6,224,506 5,227,232 5,564,260 7,866,408 9,638,970
流動
負債
分配前 3,925,134 3,207,511 2,567,253 2,636,211 4,713,206 6,105,172
分配後 3,980,622 3,207,511 2,567,253 2,636,211
(註2)
(註2)
長 期 負 債 178,207 124,720 105,000 171,666 64,662
89,925
其他負 債 3,672 4,265 4,655 4,261
4,326
4,539
負債
總額
分配前 4,107,013 3,336,496 2,676,908 2,812,138 4,782,194 6,199,636
分配後 4,162,501 3,336,496 2,676,908 2,812,138 (註2) (註2)
股本 2,514,392 2,640,112 2,640,112 2,640,112 2,640,112 2,640,112
待 轉股本 377,216
資 本公積 517,284 451,910 248,327 248,327 248,327 30,728
保留
盈餘
分配前 296,974 (170,911) (291,425) (97,368) 227,812
423,315
分配後 181,140 (170,911) (291,425) (97,368) (註2) (註2)
股東權
益總額
分配前 3,295,979 2,888,010 2,550,324 2,752,122 3,084,214 3,439,334
分配後 3,240,491 2,888,010 2,550,324 2,752,122
(註2)
(註2)

註 1 :最近五年度及 94 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 93 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 94 年 6 月 10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惟截至公開說明 書刊印日止尚未分配。

  • 61 -

2. 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及94 年度截至第二季財務資料(註1)
89年度 90年度 91年度 92年度 93年度 94年度
第二季
營業收入 3,483,572 2,206,521 1,606,968 2,845,195 3,288,802 1,674,370
營業毛利 743,053 43,356 82,365 416,472 737,737 510,701
營業(損)益 224,386 (348,049) (202,111) 102,296 426,994
359,562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48,137 85,493 45,611 117,283 55,679 49,42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147,540 81,848 168,819 21,079 121,911
12,405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
(損)益
124,983 (344,404) (325,319) 198,500
360,762

396,577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158,159 (352,051) (324,097) 194,057 325,180 385,321
停業部門損益
非常損益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
積影響數
本期損益 158,159 (352,051) (324,097) 194,057 325,180 385,321
每股盈餘(元)(註2) 0.74 (1.33) (1.26) 0.76
1.27

1.50
  • 註 1 :最近五年度及 94 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每股盈餘係就已發行之普通股股數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凡有現金增資者, 以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二 ) 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無。

( 三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1.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年度 事務所名稱 簽證會計師姓名 意見
89 年度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簡蒂暖、賴麗真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90年度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簡蒂暖、賴麗真 無保留意見
91年度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簡蒂暖、賴麗真 無保留意見
92年度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簡蒂暖、賴麗真 無保留意見
93年度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林 瞳、陳嘉修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1. 最近五年度更換會計師原因說明: 93 年度更換會計師係因會計師事務所內 部組織調整。

  2. 62 -

( 四 ) 財務分析

(四)財務分析 (四)財務分析 (四)財務分析
年度
分析項目
最近五年度及94 年度截至第二季財務分析 (註1)
89年度 90年度 91年度 92年度 93年度 94年度
第二季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55 54 51 51
61
64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828 740 329 378 481 544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176 180 170 178 151 146
速動比率(%) 34 26 22 42
39
32
利息保障倍數 6 (4) (7) 33 16 170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18 9 11 25 14 15
平均收現日數 21 41 33 15 26 24
存貨週轉率(次) 0.54 0.41 0.35 0.66 0.58 0.38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6 4 4 7 6 4
平均銷貨日數 671 890 1,043 553 629 961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8 5 3 4
5
5
總資產週轉率(次) 0.53 0.32 0.28 0.51
0.42
0.38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3 (4) (5) 4
5
4
股東權益報酬率(%) 6.00 (11.00) (12.00) 7.32
11.14
11.81
占實收資
本比率(%)
營業利益 9.00 (13.00) (8.00) 3.87 16.17 13.62
稅前純益 5.00 (13.00) (12.00) 7.52
13.66
15.02
純益率(%) 5.00 (16.00) (20.00) 7.00 10.00 23.00
每股盈餘(元)
(註2)
調 整前 0.74 (1.33) (1.26) 0.76 1.27 1.5
調 整後 0.70 (1.33) (1.26) 0.76 1.27 1.31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52 16 9 17 (註3) (註3)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註3) 4 17 164
85
(註3)
現金再投資比率(%) 58 15 8 15 (註3) (註3)
槓桿度 營運槓桿度 1.63 0.61 0.45 2.01
1.28
1.15
財務槓桿度 1.12 0.84 0.84 1.06
1.06
1.01
  • 註 1 :最近五年度及 94 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來源均係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 2 :每股盈餘係就面額 10 元計算已發行之普通股股數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凡有現金增資 者,則以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註 3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若為流出數,則不予計算。

  • 63 -

計算公式如下 :

1.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 / 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 )/ 固定資產淨額。

2. 償債能力

  •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2) 速動比率= ( 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 )/ 流動負債。

  •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 / 本期利息支出。

  •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銷貨淨額 / 各期平均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 / 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營業成本 / 各期平均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 (6) 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 / 固定資產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 / 資產總額。

4.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 [ 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1 -稅率 )]/ 平均資產總額。

  • (2)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 / 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 / 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 ( 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 )/ 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流動負債。

  • (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 。

  • 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 + 其他資產 + 營運資金 ) 。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 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 64 -

( 五 ) 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比較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之會計科目,若金額變動達百分之 十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資產總額百分之一者,詳予分析其變動原因如下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93 年度 92 年度 增減變動 說 明
金額 金額 金額 %
應收帳款 256,685 15,775 240,910 1,527 主係本期估列於期末完成
過戶交屋之應收帳款所致
其他應收款 7,474 99,591 (92,117) (92) 係因上期其他應收款於本
期收現所致
其他金融資產-流
589,650 237,001 352,649
149
主係增加地主合建保證金
及受限制存款所致
待售房地 301,516 697,947 (396,431) (57) 主係本期餘屋順利銷售所
營建用地 858,631 308,156 550,475
179
主係本期新增開發購地所
在建工程 4,093,538 2,385,106 1,708,432
72
主係本期積極投入興建工
程所致
預付土地款 4,260 203,385 (199,125) (98) 係上期預付土地款於本期
過戶轉在建工程所致
遞延推銷費用 357,608 112,494 245,114
218
主係本期銷售之個案增加
所致
累積折舊 163,005 64,010 98,995
155
係因本期提列資產減損所
短期借款 3,054,293 1,587,365 1,466,928
92
係因本期積極開發個案增
加融資所致
應付票據-關係人 245,108 69,051 176,057
255
係因本期增加關係人進貨
所致
預收款項 694,963 301,678 393,285
130
係因本期增加銷售個案之
預收房地款所致
其他流動負債 46,531 132,471 (85,940) (65) 主係上期代收款及其他應
付款項於本期結付所致
長期借款 64,662 171,666 (107,004) (62) 係本期長期借款轉貸短期
借款所致
未分配盈餘 203,229 (130,040) 333,269 (256) 主係本年度稅後盈餘增加
所致
營建收入 3,274,606 2,832,143
442,463

16
主係本期完工個案收入增
加及餘屋銷售增加所致
什項支出 97,883 1,558 96,325 6,183 係因本期認列資產減損損
失所致
  • 65 -

二、財務報表應記載事項

  • ( ) 發行人申報 ( 請 ) 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 告:請參閱第 73 頁至 147 頁。

  • ( 二 ) 最近一年度及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請 參閱第 148 頁至 223 頁。

  • ( 三 ) 發行人申報 ( 請 ) 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參閱第 224 頁至 261 頁。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 ( ) 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 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 ( 二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 者,應揭露下列資訊:

  • 受讓 ( 讓與 ) 營業 ( 資產 ) 之價格、付款條件、付款情形與發展遠景:無。

  • 受讓 ( 讓與 ) 他公司部分營業、研發成果後,目前與未來之經營策略及對公 司研發、技術、銷售獲利能力與產能之影響:無。

  • ( 三 ) 期後事項:無。

( 四 ) 其他:無。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一 ( ) 財務狀況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財務狀況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差異
93年 度 92年 度
項 目 金額 %
流動資產 7,108,730 4,700,819 2,407,911 51
長期投資 95,799 84,178 11,621 14
固定資產 654,952 772,544 (117,592) (15)
其他資產 6,927 6,719 208 3
資產總額 7,866,408 5,564,260 2,302,148 41
流動負債 4,713,206 2,636,211 2,076,995 79
長期負債 64,662 171,666 (107,004) (62)
其他負債 4,326 4,261 65 2
負債總額 4,782,194 2,812,138 1,970,056 70
股本 2,640,112 2,640,112
資本公積 248,327 248,327
保留盈餘 227,812 (97,368) 325,180 (334)
股東權益總額 3,084,214 2,752,122 332,092 12
  • 66 -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

  1. 流動資產:係因本期積極開發個案,致存貨大幅增加。

  2. 流動負債:係因本期個案積極開發所需而增加借款,致短期借款增加。

  3. 長期負債:係因本期長期借款轉貸為短期借款,致長期借款減少。

  4. 保留盈餘:主要係因本期稅後淨利增加所致,請詳 ( 二 ) 經營結果之分析。

( 二 ) 經營結果分析

1. 經營結果比較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九十三年度 九十二年度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
營業收入總額 3,289,429 2,845,715 443,714 16
減:銷貨退回與折讓 627 520 107 21
營業收入淨額 3,288,802 2,845,195 443,607 16
營業成本 2,551,065 2,428,723 122,342 5
營業毛利 737,737 416,472 321,265 77
營業費用 310,743 314,176 (3,433) (1)
營業利益(損失) 426,994 102,296 324,698 317
營業外收入 55,679 117,283 (61,604) (53)
營業外費用 121,911 21,079 100,832 478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損) 360,762 198,500 162,262 82
所得稅利益(費用) 35,582 4,443 31,139 701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損) 325,180 194,057 131,123 68

(1) 毛利變動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前後期增 差異原因
減變動數 售價差異 成本價格差異 銷售組合差異 數量差異
營業毛利 321,265

註:本公司屬建設業,因行業特性之故,不予計算各項差異。

增減比例變動說明:

  • A. 營業毛利:主要係因本期完工之個案毛利率較上期完工個案高,且 本期銷售價格較上期略微回升,故本期毛利增加 321,265 仟元。

  • B. 營業費用:本期減少 3,433 仟元,其中推銷費用因本期房地產景氣回 升,購屋意願上揚,所以減少 18,108 仟元;及管理費用中因薪資費 用及稅捐增加 14,675 仟元所致。

  • 67 -

(2)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主要係因被投資公司上期獲利較本期為佳,致減少投資收益 30,974 仟元及上期處分營建用地-東湖段而產生利益 50,560 仟千元所致。 (3)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主要係因本期認列資產減損損失 93,480 仟元所致。

  1. 預期未來一年度銷售數量及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 應計畫

本公司九十四年度預計以平價、首購住宅為主要推案銷售,目前已推 出信義計劃區的「信義香榭」及松山區的「信義臻品」,預計下半年將陸 續推出三重光興段、南海二期、延平一小段、明水路金泰五期、台中何安 段、高雄五甲段及林德官段等,九十四年度預計之銷售數量為房屋 3,104 戶及車位 2,205 個,較九十三年度之實際銷售數量房屋 1,838 戶及車位 1,025 個,分別成長 68.88% 及 115.12% ,預計於完工後,將陸續挹注未來 二、三年度之營收及獲利。

( 三 ) 現金流量分析

1.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分析

年 度
93年度 92年度 增(減)比例%
項 目
現金流量比率 17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85 164 (48)%
現金再投資比率 15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本期因積極開發個案,投入工程較上期增加1,862,476 仟元,營業活動產生
淨現金流出致現金流量相關比例均下降。

2.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

現金發生週轉性不足時,擬以借款支應。

3.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
餘額(1)
預計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淨現
金流入量(2)
預計全年現金
流出量(3)
預計現金剩
餘(不足)數額
(1)+(2)-(3)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453,083
(596,688)
(143,605) 45,442 628,791
  • 68 -

本公司預計九十四年度積極開發多項工程,並投入興建,由營業活動 產生之淨現金流入不足以支應,故擬向金融機構融資,其所產生之現金流 入量應足以支應現金流出量。

  • ( 四 )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無。

  • 預期可能產生效益:無。

  • ( 五 )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 計畫

本公司最近年度並無新增轉投資事業,且之前年度個別投資之轉投資事 業金額均未逾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本公司目前主要轉投資事業包括巨豐國 際 ( 股 ) 公司、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宏亮投資 ( 股 ) 公司及利碩投資 ( 股 ) 公司,投 資政策係為配合業務需求、加強品質控管及證券投資買賣。轉投資事業最近 年度均為小幅獲利或虧損。未來本公司對投資計畫仍會審慎評估穩健獲利之 相關行業為主要標的。

  • ( 六 ) 其他重要事項:無。

  • 69 -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一 ( ) 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之改進情形

年度 會計師內控改進建議意見摘錄 目前改善情形
91年度 1.部分人員面試評分表、報到流程表
及任職人員承諾書填寫不完整。
2.持股90%之子公司-齊裕營造於90
年11月後及91年上半年度於集中
交易市場買進本公司之股票計
2,812張,違反公司法第167條第
三項規定。
1.已確實要求負責人員完成相關
流程之書面文件填寫完整。
2.截至目前為止子公司已將違反
公司法買入母公司之股票於集
中交易市場出售完畢。
92年度 因應改名新刻印章,因作業時間不
及,尚未建立完整之印鑑保管人清
單;稽核僅不定期進行稽核,未予全
面盤點,管理辦法上亦未要求全面盤
點。
已定期進行全面盤點,以確認公
司印鑑之保管情形,並建立印鑑
保管清冊。
93年度 1.資訊室之作業表單,「電腦網路註
冊申請表」,申請表上之密碼以明
碼表示。
2.用印申請書未依印鑑管理辦法編號
歸檔。
1.為確保資訊內部控制制度的完
整性,本公司已經以適當之方
式告知使用者系統密碼,並加
註表單連續編號以控管及歸檔
表單。
2.已確實要求負責人員遵循印鑑
管理辦法編號及歸檔,以便控
管。
  • ( 二 ) 最近三年度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形:無。

  • ( 三 ) 內部控制聲明書:請參閱第 262 頁。

  • ( 四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之審查報告:不適用。

  • 二、委託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評等機構所 出具之評等報告:不適用。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請參閱第 263 頁。

  •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請參閱第 264 頁。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不適用。

  • 70 -

  •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 ( 申請核准 ) 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 之改進情形:無。

  •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 ( 申請核准 ) 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 項:無。

  •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 ( 請 )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 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 ( ) 本公司於 88 年 5 月 3 日股票掛牌上市,當時董事、監察人及持股百分之十 之大股東出具之聲明包括:股票集保、增加外部董、監事兩席以上及法人股 東之董、監事兩年以內不得移轉各該投資公司之股權、與集團企業及特定公 司間財務業務往來無非常規交易情事之聲明。本公司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 止,尚無非常規交易情事發生,亦無違反或不履行申請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 所買賣時之承諾事項。

  • ( 二 ) 本公司前次申報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承諾事項及其目前 執行情形:無。

  •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 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最近三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無。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 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十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請 參閱第 265~266 頁。

    • ( 二 ) 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查詢方式:無。

    • ( 三 )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得重要資訊:無。

  • 十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有關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及子公司出具之承諾書請參閱第 268~271 頁。

  • 71 -

陸、重要決議

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 含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及盈餘分配表 ) : 請參閱第 272 頁。

  • 72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 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 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 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 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 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興 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 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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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期會核准 : (88) 台財證(六)第 18311 號 簽 證 文 號 (89) 台財證(六)第 62474 號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二 月 十 三 日

  • 7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12.31 91.12.31 92.12.31 91.12.31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金 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三) $ 452,828 8 142,321 3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二) $ 1,587,365 29 1,853,595 35
1110 短期投資淨額(附註四) 20,000 - - -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三) 197,654
4
79,625
2
112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五、廿三及廿四) 114,903 2 78,391 2 2121 應付票據 56,361
1
58,837
1
114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五) 15,775 - 21,520 - 2130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廿三) 69,051
1
88,700
2
1160 其他應收款(附註廿三) 99,591 2 23,292 - 2140 應付帳款 107,104
2
22,889
-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廿四) 237,001 4 163,414 3 215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廿三) 120,262
2
144,473
3
1221 待售房地(附註六及廿四) 697,947 13 1,023,454 21 2170 應付費用 62,265
1
43,431
1
1223 營建用地(附註七及廿四) 308,156 6 120,572 2 2260 預收款項(附註十四) 301,678
5
174,972
3
1224 在建工程(附註八及廿四) 2,385,106 43 2,650,354 51 227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五) 2,000
-
5,000
-
1225 預付土地款(附註九) 203,385 4 - - 228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廿三) 132,471 2 95,731

2
1285 遞延推銷費用 112,494 2 71,484 1 2,636,211 47 2,567,253
49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廿) 3,016 - 7,172 - 長期附息負債:
1280 其他流動資產 50,617 1 68,882 1 2421 銀行長期借款(附註十五) 171,666 3 105,000

2
- 74 - 142101 基金及長期投資:(附註十)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4,700,819
84,178
85
2
4,370,856
40,083
84
1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十六)
2860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廿)
3,286
975

-
-
3,659
996

-

-
4,261 - 4,655

-
固定資產:(附註十一及廿四) 負債合計 2,812,138 50 2,676,908
51
1501 土地 166,709 3 167,309 3 股東權益:
1521 房屋及建築 192,541 3 193,236 4 股 本:
1551 運輸設備 4,063 - 5,767 - 3110 普通股股本(附註十七) 2,640,112 47 2,640,112 51
1561 辦公設備 15,393 - 14,415 - 資本公積:
1621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3 196,950 4 3210 發行溢價 79,929
1
79,929
2
1622 出租資產-房屋及建築 268,708 5 280,585 5 3270 合併溢額 168,398
3
168,398
3
1681 其他設備 1,833 - 1,833 - 保留盈餘:
836,554 14 860,095 1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2,672
1
32,672
-
15X9 減:累積折舊 64,010 1 53,160 1 3350 未分配盈餘(附註十八) (130,040) (2) (324,097) (6)
772,544 13 806,935 15 3410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附註十) (24,583)
-
(33,101) (1)
其他資產: 3510 庫藏股票(附註十及十九) (14,366) - (13,589)

-
1820 存出保證金 4,113 - 4,841 - 股東權益合計 2,752,122 50 2,550,324 49
1830 遞延費用 2,606 - 4,517 -
6,719 - 9,358 -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廿五)
資產總計 $ 5,564,260 100 5,227,232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5,564,260 100 5,227,232
100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92 年度

金 額
%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 13,572
-
4511
營建收入
2,832,143
100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520)
-
營業收入淨額
2,845,195
100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7,609
-
5510
營建成本
2,421,114
85
2,428,723
85
營業毛利
416,472
15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218,330
8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95,846
3
314,176
11
營業淨利
102,296
4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1,194
-
71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附註十)
35,683
1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648
-
7170
違約金收入
1,811
-
7240
短期投資市價回升利益
-
-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23,600
1
7480
什項收入
54,347
2
117,283
4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八)
6,110
-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13,411
-
7540
處分投資損失
-
-
7570
存貨跌價損失
-
-
7880
什項支出(附註八)
1,558
-
21,079
-
稅前淨利(損)
198,500
8
811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廿)
4,443
-
本期淨利(損)
$
194,057
8

稅前
稅後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廿一)
-當期
$
0.77
0.76

-追溯
0.77
0.76

假設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92 年度 92 年度
金 額 %

-

100

-
$ 13,572
2,832,143
(520)

2,845,195


100

1,606,968

7,609
2,421,114


-

85

2,805
1,521,798

2,428,723


85

1,524,603

416,472


15

82,365

218,330
95,846


8

3


176,223
108,253

314,176


11

284,476

102,296

4

(202,111)
3,574
23,316
-
6,908
4,280
-
7,533

1,194
35,683
648
1,811
-
23,600
54,347

-

1

-

-
-

1

2



117,283


4

45,611

6,110
13,411
-
-
1,558


-

-
-
-

-

39,496
230
4,107
3,170
121,816

21,079


-

168,819

198,500
4,443


8

-

(325,319)
(1,222)

$
194,057


8


(324,097)

稅前

(1.27)




(1.27)


本期淨利(損) $
198,248
基本每股盈餘(元) $
0.75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 7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76 -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民國九十一年度純損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九十二年度純益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回升利益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負責人: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保 留 盈 餘
處分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未實現長期股權
股 本 發行溢價 資產增益 合併溢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投資跌價損失 庫藏股票
合 計
$ 2,640,112 79,929 1,771 370,210 113,736 32,672 (317,319) (33,101) - 2,888,010
- - - - (113,736) - 113,736 - - -
- - (1,771) (201,812) - - 203,583 - - -
- - - - - - (324,097) - - (324,097)

-
- - - - - - - (13,589) (13,589)
2,640,112 79,929 - 168,398 - 32,672 (324,097) (33,101) (13,589) 2,550,324
- - - - - - 194,057 - - 194,057

-
- - - - - - - (777) (777)
- - - - - - - 8,518 - 8,518
$ 2,640,112 79,929 - 168,398 - 32,672 (130,040) (24,583) (14,366) 2,752,122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
主辦會計: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91 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純益(損) $ 194,057 (324,097)
調整項目:
呆帳損失 - 2,338
折舊(含租賃成本-折舊) 14,755 11,028
各項攤提 2,734 5,459
退休金提列 - 410
投資收益 (35,683) (23,316)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12,763 230
處分投資損失 - 4,107
預付設備款轉列費用 - 714
短期投資未實現回升利益 - (4,280)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23,600) 3,170
資產及負債項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36,512) 37,958
應收票據-關係人 - 673
應收帳款 5,745 42,505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4,237) 15,600
其他應收款 (76,299) (9,866)
預付土地款
(203,385)

20,629
待售房地 2,421,356 880,044
營建用地 (678,860) -
在建工程
(1,329,763)
(180,631)
遞延推銷費用 (41,033) 45,837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4,156 (1,190)
其他流動資產 18,265
3,219
應付票據 (2,476) (70,917)
應付票據-關係人 (19,649) 552
其他應付票據
-
(9,314)
應付帳款 84,215 (7,012)
應付帳款-關係人 (24,211) (106,257)
應付費用
18,834

(19,274)
預收款項 126,706 (50,499)
其他流動負債 36,740 (44,774)
應計退休金負債 (373)
-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21) (2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54,224

223,026
  • 7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 續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91 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出售短期投資價款 - 4,426
購買短期投資價款 (20,000) -
購買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9,792) (660)
取得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9,120 1,555
購買固定資產價款 (2,258) -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23,193 2,414
存出保證金減少 728 361
遞延費用 (823) -
受限制資產 (59,350) 49,30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59,182)
57,400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266,230) (143,617)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118,029 (185,199)
長期借款增加(減少) 63,666 (23,667)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4,535)
(352,48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310,507

(72,05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2,321 214,37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52,828
142,321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之利息) $
6,386
41,350
本期支付所得稅
$
538

2,403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待售房地轉列出租資產 $
14,038
414,11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2,000

5,000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
$
14,366

13,589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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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奉准設立, 原名鈜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合併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 變更名稱為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 租出售、各種建材經銷買賣、室內裝潢業務及有關業務之經營及投資等為主要業 務。本公司股票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十一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 (88) 上字第 04232 號函核准公開上市並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日掛牌上市。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經股東臨時會通過與興富發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 ( 以下簡稱消滅公司 ) 合併,該項合併業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經財政部 一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9) 台財證 ( ) 第 58116 號函核准辦理,以民國八十九年 八月三日為合併基準日正式合併,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繼續經營,同時概括 承受消滅公司所有權利義務。

本公司經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為「興富 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更名案業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經台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上字第 0920010650 號函核准備查。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員工人數約為 67 人,興建中之 工程有南海段、八里乙案、龍中案及中山段等多項工程。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 製。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如下: 一 ( ) 營業週期

本公司財務報表對於資產及負債係以營業週期四年作為劃分流動與非流 動之標準。

( 二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星支出之週轉金,暨隨時 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利率變動對其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

  • 79 -

( 三 )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係按原始取得成本入帳,出售未上市之開放受益憑證採個別辨 認法計算成本,餘採加權平均法計算成本。期末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為評價 基礎,市價係指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之平均收盤價,但若為開放型基金其市 價係指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市價低於成本時,則提列備抵短期 投資跌價損失,已提列之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若因短期投資之市價已告 回升,則於已提列金額內沖回。

( 四 ) 備抵呆帳

備抵呆帳係按期末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估列。備抵呆帳金額之決定,係 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內部授信政策後提列。 ( 五 ) 存貨及收入之認列

本公司投資興建房屋,係按各工程分別計算成本。委託他人建屋預售, 除符合下列條件者,以完工比例法認列出售房地利益外,其餘均於工程完工 交屋時結算損益:

  1. 工程之進度已逾籌劃階段,即工程之設計、規劃、承包、整地均已完成, 工程之建造可隨時進行。

  2. 預售契約總額已達估計工程總成本。

  3. 買方支付之價款已達契約總價款百分之十五。

  4. 應收契約款之收現性可合理估計。

  5. 履行合約所須投入工程總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可合理估計。

  6. 歸屬於售屋契約之成本可合理辨認。

採完工比例法時,有關完工比例之衡量係按工程實際完工程度作為衡量 標準。

購入或換入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列記「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所有權 前支付之購地價款列記「預付土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 本列記「在建工程」,俟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 價款列記「預收房地款」,因預售而發生之銷售費用列記「遞延銷售費 用」。採完工交屋法時,於完工交屋年度,「待售房地」、「預收房地款」 與「遞延銷售費用」均按出售部份結轉為當期損益;採完工比例法時,每期 以期末完工比例及出售且收款達契約總價款 15% 之比例累積計算銷售利益, 減除前期已認列之累積利益後,作為本期銷售利益。

有關完工交屋損益歸屬年度之認定,係以工程已達可交屋狀態並於資產 負債表日前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實際交付標的物者,如於期後期間已實際交付

  • 80 -

標的物或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則於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僅實際交付標的物 時,視為收益已賺得。

正在進行使在建工程(包括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達到可用或完工狀態 前所發生之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

工程已售及未售成本之分攤,可採售價比例、建坪比例或評定現值比 例,但擇定以後同一工程前後年度不得變更。

營建用地、在建工程及待售房地係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評價,成本與市價 之比較係採分類比較法。

出售尚未完全開發之素地時,依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84) 基秘字第 072 號函釋,出售土地之利益(或損失)列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 六 )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未達 被投資公司全部表決權數之百分之二十而無重大影響力者,除被投資公司之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 價外,餘均按成本法評價。惟若有證據顯示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 希望甚小,則列為當期之損失,並以承認損失後之帳面價值為新成本。股票 股利僅作投資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出售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達被投資公司全部表 決權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者,除證明對被投資公司無重大影響力外,採權益法 評價,如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或符合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二項規 定,可直接或間接控制被投資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即具有控制 能力,除 (1) 營業性質不同不宜合併者; (2) 子公司總資產及營業收入未達本 公司各該項金額百分之十者及 (3)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 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得免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者外,均編製年度母子公司合併 報表;如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與其具有控制能力之他公司持有同一被投資 公司之股份表決權合計超過百分之五十者,亦應編製年度合併報表。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 損益尚未實現者,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 者,依其效益年限逐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另於編製期中財務季報表時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二十三號公報規定,對持 股超過 50% 之長期股權投資予以採權益法評價。

本公司若因認列被投資公司之虧損而致對該投資公司之長期投資及墊款 之帳面餘額為負數時,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公司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

  • 81 -

額降至零為限。但若本公司擔保被投資公司之債務,或有其他財務上之承 諾,或被投資公司之虧損係屬短期性質,有充分之證據顯示將於未來短期內 回復獲利之營運時,應按持股比例繼續認列投資損失,因此而致對該公司投 資及墊款之帳面價值發生貸方餘額時,在資產負債表中應列為負債。嗣後被 投資公司如有盈餘時,仍依權益法處理,惟如過去有未認列之投資損失應俟 彌補未認列之損失後,再恢復採用權益法認列損益。

( 七 ) 固定資產、折舊及處分固定資產損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列為資本 支出;購置資產使其達到可用狀態所負擔之利息亦列為資本支出。修理及維 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折舊依資產取得時政府規定之耐用年數,以平均法計提,若耐用年限屆 滿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依估計可使用年限續提折舊,其估計耐用年數 為︰房屋及建築 5 ~ 55 年、運輸設備 3 ~ 5 年、辦公設備 4 ~ 8 年、其他設備 3 ~ 5 年。

供出租之固定資產,以成本為入帳基礎,並依預計可使用之年限以平均 法計提折舊;其相關收入、成本予以分列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項下。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 八 ) 遞延費用

係辦公室裝修及電腦軟體系統費等費用,依三~六年平均分攤。 ( 九 ) 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於支付退休金時,應先沖轉員工退休金準 備,不足時由公司負擔,並列為支付年度費用。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起對職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 準則」之規定辦理,至原已訂有退休辦法,但未按公報處理者,於改採公報 之規定處理時,應計算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未認列過渡性淨 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依 84 年 1 月 20 日 (84) 台財證 ( 六 ) 第 00142 號,自民國八 十六年度起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攤銷,預 期平均剩餘服務年限短於十五年者,得按十五年採直線法加以攤銷,列入淨 退休金成本。

每期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1. 服務成本

  2. 利息成本

  3. 退休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4. 82 -

  5. 前期服務成本之攤銷

  6. 退休金損益之攤銷

  7. 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之攤銷

7. 縮減或清償損益

本公司提撥之退休基金低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應計退休金負 債」,高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預付退休金」。於資產負債表上應 認列之退休金負債下限為最低退休金負債。

( 十 ) 庫藏股票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 股票會計處理準則」規定,對於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本公司於認列投 資損益及編製財務報表時,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惟以前年度未依本規定處理 無須追溯調整。

( 十一 ) 所得稅

所得稅係按調整永久性差異後之會計所得估計,其會計所得與課稅所 得間之差異,屬時間性差異者,作跨期間之所得稅分攤。遞延所得稅按其 性質列為資產或負債。以前年度所得稅賦之調整,列為調整年度之所得稅 費用。自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一日起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 稅之會計處理」規定,認列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與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 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如有證據顯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一部分或全部有 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機率不會實現時,則將該部份或全部列入備抵評價科 目,以減少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 盈餘之日列為當期費用。

( 十二 ) 承諾及或有事項

承諾及或有事項,若其發生損失之可能性極大,其損失可合理估計 者,於帳上認列其損失金額。若其損失可能發生或無法合理估計損失金額 時,則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其性質。

三、現金及約當現金

三、現金及約當現金
92.12.31 91.12.31
現 金
庫 存 現 金 $ 86 83
零 用 金 435 350
小 計 521 433
銀 行 存 款
  • 83 -
92.12.31 91.12.31
支 票 存 款 327 510
活 期 存 款 451,980 141,378
小 計 452,307 141,888
合 計 $
452,828
142,321

四、短期投資-淨額

四、短期投資-淨額
92.12.31 91.12.31
成 本 市 價 成 本
市 價
上 市 股 票 $ - - 5 -
公 司 債 20,000 20,000 - -
合 計 20,000 20,000 5 -
減:備抵跌價損失 - (5)
淨 額 $ 20,000 -

五、應收票據及帳款

92.12.31 91.12.31
應 收 票 據 $ 114,903 78,391
減:備抵呆帳 - -
淨 額 $
114,903
78,391
應 收 帳 款
$ 18,126

26,230
減:備抵呆帳 (2,351) (4,710)
淨 額
$
15,775

21,520

六、待售房地

待售土地 待售房屋 加:已實現利益 合 計
92.12.31
青海青 $ 539 $ 502 $ - $ 1,041
安坑甲案 16,928 24,863 - 41,791
永和案 111,364 115,165 - 226,529
世紀威秀 15,441 10,163 - 25,604
I-MORE 3,378 2,580 - 5,958
新樓中樓 1,496 2,324 - 3,820
時代富豪 3,001 4,287 - 7,288
馨馥華 164,860 241,817 - 406,677
中正虹園 1,486 1,323 - 2,809
小 計 $ 318,493 403,024 - 721,517
減:備抵跌價損失 (23,570)
淨 額
697,947
  • 84 -

待售土地 待售房屋 加:已實現利益 合 計

待售土地 待售房屋 加:已實現利益 合 計
91.12.31
青海青 $ 539 502 - 1,041
雷諾瓦街 6,592 7,446 - 14,038
希望之河 311 374 - 685
台北GOGO 7,212 6,360 - 13,572
政大森活 5,362 6,522 - 11,884
新樓中樓 1,496 2,324 - 3,820
時代富豪 3,087 4,401 - 7,488
中正虹園 11,068 9,853 - 20,921
馨馥華 387,647 568,839 - 956,486
黃金映象 457 591 - 1,048
世紀威秀 22,581 14,861 - 37,442
映象巴黎 4,034 7,365 - 11,399
小 計 $ 450,386 629,438 - 1,079,824
減:備抵跌價損失 (56,370)
淨 額
1,023,454
  • (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待售房地向保險公司投保之 保額分別為 222,631 千元及 522,157 千元。

  • ( 二 )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述待售房地已簽約未交 屋或過戶之合約金額分別為 349,426 千元及 161,822 千元。

七、營建用地

七、營建用地
92.12.31 91.12.31
海 鷗 段 $ 4,315 4,315
行 義 段 18,405 18,405
南 海 二 期 16,418 16,418
長 壽 段 24,220 24,219
八 里 甲 區 57,215 57,215
中 山 段 6,477 -
金 泰 三 期 103,716 -
龍 華 段 86,590 -
合 計 317,356 120,572
減:備抵跌價損失 (9,200) -
淨 額
$
308,156
120,572
  • 85 -

八、在建工程

92.12.31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利益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八里乙區 $ 367,929 163,144 - 531,073
自地自建
龍華段 - 7,702 - 7,702
自地自建
獅頭段 107,000 8,773 - 115,773
自地自建
牯嶺街 - 5,504 - 5,504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段 469,649 689,486 - 1,159,13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二期 - 9,013 - 9,013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中山段 405,268 18,397 - 423,665
自地自建
龍中段 77,233 24,782 - 102,015
自地自建
南港案 11,304 7,422 - 18,726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飛歌段 - 10,990 - 10,990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其 他 - 1,510 - 1,510
合 計 $
1,438,383
946,723 $
-
2,385,106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2,385,106
91.12.31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利益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八里案 $ 367,929 79,948 - 447,877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台北寧境 95,380 88,545 - 183,925
自地自建
安坑甲案 148,808 48,966 - 197,774
自地自建
永和案 126,546 351,092 - 477,638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共同投資興建
南海段 467,013 298,913 - 765,926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二期 - 1,256 - 1,256
部分自地自建、
自地自建
I-MORE 356,202 219,756 - 575,958
自地自建
共同投資興建
小 計 $ 1,561,878 1,088,476 - 2,650,354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2,650,354
  • (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在建房地均由承攬之營造廠 商向保險公司投保營造險,故本公司之保額均為零元。

  • ( 二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利息費用總額 分別為 103,982 千元及 148,739 千元,其中在建房地利息資本化之金額分別 為 97,872 千元及 109,243 千元,其資本化利率分別為 4.98% 及 7.80% 。

  • 86 -

  • ( 三 ) 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建工程個案中山段及龍中段因其預售戶之 收款未達契約總價款 15% ,而未適用完工比例法認列售屋利益。

  • ( 四 ) 本公司八里個案原係採部分自地自建部分合建分屋方式投資興建,惟因考量 房地市場需求及餘屋去化速度,擬縮小原基地面積,改為自地自建並與合建 地主洽商辦理解約,爰於民國九十一年間,將該合建案縮減之基地其原投入 工程成本及解除合建合約相關違約支出,列計其他損失 86,323 千元。

  • ( 五 ) 本公司在建工程個案信託情形,請詳附註廿五。

九、預付土地款

項 目 92.12.31
牯 嶺 街 案 $ 37,719
飛 歌 段 55,000
惠 來 厝 段 110,666
合 計 $
203,385

十、長期股權投資

被 投 資 公 司 股 數 持股比例 金 額
92.12.31
採權益法評價
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00
%
$ 3,779
(原始投資成本12,000千元)
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100
%
1,025
(原始投資成本25,000千元)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5,895,000 100
%
68,844
(原始投資成本30,041千元)
利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 19
%
10,530
(原始投資成本21,375千元)
小 計 84,178
採成本法評價
超級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0.133
%
-
合 計 $ 84,178
91.12.31
採權益法評價
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00
%
$ 3,828
(原始投資成本12,000千元)
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100.00 % 1,053
(原始投資成本25,000千元)
利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 19
%
-
(原始投資成本21,375千元)
小 計 40,083
採成本法評價
超級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0.133
%
-
合 計 $ 40,083
  • 87 -

一 (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對採權益法評 價之被投資公司,按權益法評價認列投資損益、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 銷及交易之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

巨豐國際 巨豐國際 宏亮投資 宏亮投資 宏亮投資 齊裕營造 齊裕營造 齊裕營造 利碩投資 利碩投資
92.12.31 (股)公司 (股)公司 (股)公司
(股)公司

合 計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 $ 4,142 (28) 24,042
2,244
30,400
視同庫藏股處理而沖銷之投資損益 (4,191) - - -
(4,191)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 - - 173
(232)
(59)
未實現工程利益調整數 - - 9,533
-
9,533
合計 $
(49)
(28) 33,748
2,012

35,683


巨豐國際 宏亮投資 齊裕營造
91.12.31 (股)公司 (股)公司 (股)公司 合 計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 $ (3,257) (69) 10,114 6,788
視同庫藏股處理而沖銷之投資損益 (940) - (574) (1,514)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 - - 860 860
未實現工程利益調整數 - - 18,497 18,497
合計 $
(4,197)
(69)
28,897

24,631

( 二 )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轉投資利碩投資 ( 股 ) 公司 1,425,000 股,持股比例 為 19% ,因業已符合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故採權益法 評價。截至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公司因認列鉅額投資跌價損失 致股權淨值呈負數,惟本公司對其未具財務上之承諾,故僅認列未實現長期 股權投資跌價損失至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為零元止。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回升,本公司依持股比例累 積應認列回升利益為 8,518 千元,並於本期認列自民國九十年度至九十二年 度依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利益計 2,244 千元。

( 三 ) 於民國九十一年度本公司採成本法評價之超級傳播 ( 股 ) 公司,因股權淨值持 續下跌,爰已認列永久性跌價損失 1,315 千元。

  • ( 四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間取得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 10% 股權,投資成本 9,791 千元,投資溢價 592 千元。

( 五 )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0.07.19(90) 基祕字第 135 號函規 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並以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 子公司帳列轉投資母公司股票之帳面價值作為首次適用第三十號公報之庫藏 股票成本。另因增加投資,依取得子公司股權當時,子公司帳列轉投資公司 股票之帳面價值作為認列庫藏股票成本,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認列庫藏股票並沖轉長期股權投資情形如下:

  • 88 -
子 公 司 名 稱 92.12.31 91.12.31
巨豐國際(股)公司 $ 2,367 2,367
宏亮投資(股)公司 4,804 4,804
齊裕營造(股)公司 7,195 6,418
合 計 $
14,366
13,589

十一、固定資產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未 折 減 餘 額
92.12.31
土 地 $ 166,709 - 166,709
房 屋 及 建 築 192,541 41,646 150,895
運 輸 設 備 4,063 3,695 368
辦 公 設 備 15,393 10,361 5,032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 187,307
出租資產-房屋 268,708 7,210 261,498
其 他 設 備 1,833 1,098 735
合 計 $
836,554
64,010 772,544
91.12.31
土 地 $ 167,309 - 167,309
房 屋 及 建 築 193,236 35,408
157,828
運 輸 設 備 5,767 4,391
1,376
辦 公 設 備 14,415 9,579
4,836
出租資產-土地 196,950 - 196,950
出租資產-房屋 280,585 2,983
277,602
其 他 設 備 1,833 799 1,034
合 計 $
860,095
53,160 806,935
  • (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固定資產向保險公司投保 之保額分別為 261,049 千元及 288,453 千元。

( 二 )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及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間經董事會決議, 雷諾瓦街車位,與馨馥華、時代富豪商場及店面部分以出租為目的,爰以 轉列出租資產項下。

十二、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92.12.31 到期區間 金 額
抵 押 借 款 92.11.18~99.12.11 $ 1,432,425
信 用 借 款 92.12.29~94.8.12 154,940
合 計 $
1,587,365
  • 89 -
91.12.31
抵 押 借 款
91.11.01~94.07.07
$ 1,632,471
信 用 借 款
91.10.03~94.08.12
221,124
合 計 $
1,853,595
  • ( ) 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短期借款中分別計有 3,200 千元及 47,722 千元,係開立票據分期償還之。

( 二 ) 短期借款係採浮動利率計算利息,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利率區間分別為 2.675% ~ 4.5% 及 4.8% ~ 11% 。

十三、應付短期票券

十三、應付短期票券
92.12.31 91.12.31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 198,500 80,000
減: 未 攤 銷 折 價 (846) (375)
淨 額
$
197,654

79,625

短期票券發行期間均在 180 天以內,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利率區間分別為 1.8% ~ 2.12% 及 3% 。

十四、預收款項

十四、預收款項
92.12.31 91.12.31
預收房地款-世紀威秀 $ 687 671
政大森活 - 4,816
希望之河 - 1,372
台北寧靜乙區 - 2,000
I-MORE 120 75,409
永和案 82,694 7,348
龍中段 15,431 -
安坑甲案
8,964 -
南海案 40,770 -
黃金映象 - 48
中山段 81,869 -
南港案 9,070 -
馨馥華 50,536 77,797
八里乙案 4,829 -
小 計 294,970 169,461
預收收入 -預收租金 5,276 5,362
其他預收款 1,432 149
合 計 $
301,678
174,972
  • 90 -

十五、長期借款

借 款 性 質 到 期 區 間 金 額
92.12.31
抵 押 借 款
93.01.03~112.04.03
$ 173,666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2,000)
淨 額 $
171,666
91.12.31
抵 押 借 款
92.12.07~107.11.28
$ 110,000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5,000)
淨 額
$
105,000

長期借款係採分期償還本金且採浮動利率計息,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利率區間分別約為 1.8% ~ 2.12% 及 3.7% ~ 4.125% 。

十六、職工退休辦法

  • ( ) 本公司自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一日起,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有退休辦法。依 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給予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但 超過十年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三十個基數為 限,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起變更為超過十五年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 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以核准 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所稱平均薪資係以退休前六個月平均 薪資計算。

  • ( 二 ) 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七年二月起,每月按實付薪資總額百分之四提撥退休準 備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

  • ( 三 ) 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對勞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第 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辦理。依精算師分別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 十二年一月十五日出具以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衡量 日之精算評估報告。

  • ( 四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退休金資產增減變 動情形如下:

動情形如下:
92.1.1~92.12.31 91.1.1~91.12.31
期 初 餘 額 $ 9,062 7,770
本 期 提 撥 1,179 1,104
本 期 孳 息 136 188
期 末 餘 額 $
10,377
9,062
  • 91 -

( 五 ) 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五)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92.1.1~92.12.31 91.1.1~91.12.31
服務成本 $ 1,006 950
利息成本 286 685
退休基金資產報酬 (362) (389)
攤銷數 (125) 268
淨退休金成本
$
805
1,514

( 六 ) 本公司計算淨退休金成本所用之精算假設及期末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 金負債調節如下:

92.1.1~92.12.31 91.1.1~91.12.31
折 現 率 4.00 % 5.00 %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1.00 % 1.75 %
退休金資產預期長期投資報酬率 4.00 % 5.00 %
92.12.31 91.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10,143) (6,007)
累積給付義務
(10,143)

(6,007)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899) (1,145)
預計給付義務
(11,042)

(7,152)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10,377 9,062
提撥狀況 (665) 1,910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2,140 2,408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4,761) (7,977)
應補列最低退休金負債 - -
淨退休金資產(負債) $
(3,286)
(3,659)

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職工退休辦 法之既得給付義務均為零元。

十七、股本

本公司股本形成經過如下:

股款收足年月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說 明
78年1月 100,000
40,000
創立
78年3月 100,000
82,000
合併增資42,000千元
78年9月 165,000
165,000
現金增資83,000千元
  • 92 -
股款收足年月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說 明
79年9月 195,000
195,000
現金增資30,000千元
85年7月 500,000
500,000
盈餘轉增資305,000千元
86年8月 2,000,000
875,000
現金增資300,000千元
盈餘轉增資75,000千元
87年11月 2,000,000
1,008,250
盈餘轉增資87,500千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43,750千元
員工紅利轉增資2,000千元
88年9月 2,000,000
1,463,211
現金增資300,000千元
盈餘轉增資151,238千元
員工紅利轉增資3,723千元
89年8月 3,600,000
2,088,794
合併增資625,583千元
89年11月 3,600,000
2,514,392
盈餘轉增資250,655千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167,103千元
員工紅利轉增資7,840千元
90年7月 3,600,000
2,640,112
盈餘轉增資60,346千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65,374千元

十八、盈餘分配

  • ( ) 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 補以往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金及依法令規定酌 提特別盈餘公積,再提員工紅利 ( 不低於百分之一 ) 及董監事酬勞 ( 不高於百 分之三 ) 後,如尚有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股東紅 利分配比例。另由於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 境,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將注重股利之 穩定性與成長性,並得視當年度營運情況及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 劃,決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屬於股東股利、董事、監察人酬勞 及員工紅利部分之可分配盈餘,原則上分配數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股 東股利之現金部分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

  • ( 二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經股東會決議,因九十一年度虧損,不 分派股利。

  • ( 三 ) 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之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 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 93 -

( 四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餘額分別為 32,797 千元及 28,860 千元。本公司預計民國九十二年度及九 十一年度之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對中華民國居住者就民國九 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 0% 。

十九、庫藏股票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購 入、出售及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形如 下:

下:
92.12.31
92.1.192.12.31
子公司名稱 購入股數
出售股數
每股售價
子公司持有股數
每股帳面價值 每股市價
巨豐國際(股)公司 - - - 1,293,600 $ 1.93 10.36
宏亮投資(股)公司 - - - 2,500,340 1.93 10.36
齊裕營造(股)公司 - - - 3,587,480 1.99 10.36
合 計 7,381,420
91.12.31
91.1.191.12.31
子公司名稱 購入股數
出售股數
每股售價 子公司持有股數 每股帳面價值 每股市價
巨豐國際(股)公司 - - - 1,293,600 $ 1.93 $ 2.683
宏亮投資(股)公司 - - - 2,500,340 1.93 2.683
齊裕營造(股)公司 1,662,000
-
- 3,587,480 1.93 2.683
合 計 7,381,420

二十、所得稅

一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 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92年度 91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4,136
(1,210)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307
(12)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費用 - -
繼續營業部門所得稅費用 $
4,44
3
(1,222)

( 二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損益表中所 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 94 -
92年度 91年度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49,625 (81,330)
遞延利息支出 5,704 (5,416)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307 (12)
投資收益及處分投資利益 (8,921) (4,802)
出售土地交易損失(利得) (59,315) 5,975
遞延所得稅資產提列備抵數 8,782 84,042
存貨(土地)跌價回升利益 (1,894) (614)
短期投資市價回升利益 - (1,070)
解約損失 13,041 -
其他 (2,886) 2,005
所得稅費用
$
4,443
(1,222)

( 三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遞延所得稅 費用之組成項目如下:

費用之組成項目如下:
92.1.1~92.12.31 91.1.1~91.12.31
職工福利 $ 150 217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 (1,407)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4,006 -
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財稅差 (20) (20)
合 計
$
4,136

(1,210)

( 四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如 下:

下:
92.12.31 91.12.31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3,016 28,753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 (21,581)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3,016
7,172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3,016
7,172
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41,368 128,561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141,368) (128,561)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975) (996)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975)

(996)

( 五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之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與所得稅抵減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如下:

  • 95 -
92.12.31 92.12.31 91.12.31 91.12.31
所得稅影響數 所得稅影響數
金額 流動 非流動 金額 流動 非流動
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
$ (3,901)
- (975) (3,982)
-
(996)
存貨跌價損失 12,064 3,016 - 28,089
7,022

-
職工福利 - - - 600
150

-
解約損失 - - - 86,323
21,581

-
虧損扣抵 565,474 - 141,368 514,247
-
128,561
合 計 3,016 140,393 28,753 127,565

( 六 ) 本公司截至民國八十八年度止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 機關核定在案。

( 七 )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資訊如下:

92.12.31 91.12.31
屬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
-
屬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130,040) (324,097)
合 計 $
(130,040)
(324,097)

廿一、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 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 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 256,659,675 股及 257,142,627 股。其流通在 外股數因保留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或員工紅利轉增資而增加者,採追 溯調整計算,經追溯調整後分別為 256,659,675 股及 257,142,627 股。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不視 為庫藏股票,其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均為 264,011,199 股。

廿二、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一 ( )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 二 )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一)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二)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92.12.31 91.12.31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註一) $ 924,211
924,211

433,778
433,778
短期投資 20,000 20,000
-
-
長期股權投資
-實務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註三) 84,178 - 40,083 -
$ 1,028,389
944,211

473,861
433,778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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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註一) $ 2,509,485 2,509,485 2,435,016 2,435,016 資產負債表外金融商品: 背書保證(註四) $ - 6,030 - 234,103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註一: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即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 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 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 值之合理基礎。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短期投資、應收 / 應付款項及票據、存出保證 金、受限制資產、暫付款、短期借款、應付費用、代收 / 代付款、長期借款及應計退 休金負債。

註二:短期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價可循時,則以類似商 品之公平價值為準。

註三:長期股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另長期股權投資係投資於 非上市 ( 櫃 ) 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於實務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該項投資 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原始金額分別為 89,731 千元及 79,940 千元,而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帳面價值分別為 84,178 千元 及 40,083 千元。

註四:背書保證,其公平價值係以合約金額為準。

( 三 ) 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詳附註廿五之說明。 ( 四 ) 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無。

廿三、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齊裕營造(股)公司
依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巨豐國際(股)公司
依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興日盛投資(股)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之董事
時代贏家投資(股)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92.11.26前)
利碩投資(股)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興富發廣告實業有限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郭愛芬
本公司總經理之配偶
鄭慶章
本公司董事長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鄭水安
鄭有盛
蔡聰賓
鄭喬文
鄭群耀
  • 97 -

( 二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發包工程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包予關係人之 工程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工程名稱 合約總價 已計價金額 尚未計價金額
92.12.31
齊裕營造(股)公司
八里案
$ 459,738 51,855 407,883
中山段 283,810 1,160 282,650
馨馥華 150,000 114,978 35,022
龍中段 118,762 16,627 102,135
I-MORE 214,080 214,080 -
台北寧境 92,451 92,451 -
安坑甲案 136,479 136,479 -
接待中心 1,629 1,629 -
$
1,456,949
629,259 827,690
關係人名稱 工程名稱 合約總價 已計價金額
尚未計價金額
91.12.31
齊裕營造(股)公司
I-MORE
$ 205,083 167,469 37,614
馨馥華 150,000 85,433 64,567
安坑甲案 127,479 9,702 117,777
台北寧境 87,689 58,705 28,984
$
570,251
321,309 248,942

本公司發包予關係人之工程係依本公司規定之比議價程序、工程預 算,決定工程發包價格,並依合約規定及工程進度逐期計價付款,其付 款條件與同業間之付款條件無重大差異。

2. 銷貨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售房地予關係 人之情形如下:

==> picture [81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關係人名稱 標的物 合約總價(未稅) 已收取金額(未稅) 92.1.1 ~ 92.12.31 郭愛芬 台北寧境房地 $ 4,161 4,161

本公司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價格與非關係人約當,其收款條件亦無 重大差異。

售價與同案購屋者之售價相當,收款條件亦與一般承買人相同。

  • 98 -

3. 債權債務情形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債權債務(均未計息)情形如下:

92.12.31 92.12.31 92.12.31 91.12.31 91.12.31 91.12.31
金 額 % 金 額 %
(1)應收票據
巨豐國際(股)公司 $ 80 100 590 47
齊裕營造(股)公司 - - 564 44
利碩投資(股)公司 - - 3 3
時代贏家投資(股)公司 - - 3 3
興日盛投資(股)公司 - - 3 3
合 計 $
80
100 1,262 100
92.12.31 91.12.31
金 額 % 金 額 %
(2)應付票據
齊裕營造(股)公司 $ 69,051 100 88,700 100
(3)應付帳款
齊裕營造(股)公司 $ 120,262 100 144,473 100
(4)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流
動負債項下)
利碩投資(股)公司 - -
時代贏家投資(股)公司 - - -
興日盛投資(股)公司 - - -
齊裕營造(股)公司 10,070 33 30,070 31
興富發廣告實業(有)公司 - - -
合 計 $ 10,076 33 30,094 31

4. 租賃契約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將固定
資產及承租之辦公室分租與關係人情形如下: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將固定
資產及承租之辦公室分租與關係人情形如下: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將固定
資產及承租之辦公室分租與關係人情形如下: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將固定
資產及承租之辦公室分租與關係人情形如下: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將固定
資產及承租之辦公室分租與關係人情形如下: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將固定
資產及承租之辦公室分租與關係人情形如下:
關 係 人 標 的 物 租賃期間 每月租金
收取方式
租金收入
92.1.1~92.12.31
巨豐國際(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89.09.15~ $ 4 月收 45
92.09.14
92.09.15~
94.09.14
齊裕營造(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1.07.01~ 90 1,074
92.06.30
92.07.01~
93.06.30
高雄市裕誠路 92.01.01~ 33 400
92.12.31
  • 99 -
關 係 人 標 的 物 租賃期間 每月租金 收取方式 租金收入
92.1.1~92.12.31
興日盛投資(股)公司 高雄市裕誠路 92.01.01~ 3 17
92.06.30
時代贏家投資(股)公司 92.01.01~ 3 17
92.06.30
利碩投資(股)公司 90.07.01~ 3 17
92.06.30
郭愛芬 希望之河A3-16 91.05.01~ 11 69
92.06.30
合 計 1,639
關 係 人 標 的 物 租賃期間 每月租金
收取方式

租金收入
91.1.1~91.12.31
巨豐國際(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89.09.15~ $ 10 月收 114
92.09.14
雷諾瓦街 86.09.01~ 年收 2,194
91.10.31 229(註)
年收
齊裕營造(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0.07.01~ 90
月收
537
91.06.30
91.07.01~ 90
537
92.06.30
高雄市裕誠路 91.01.01~ 33
401
91.12.31
興日盛投資(股)公司 高雄市裕誠路 3
34
時代贏家投資(股)公司 3
34
利碩投資(股)公司 90.07.01~ 3
34
92.12.31
興富發廣告實業(有)公司 91.01.01~ 3
29
91.12.31
郭愛芬 希望之河A3-16 91.05.01~ 11
149
92.04.30
合 計 4,063

註:租期前三年不調漲租金,自第四年起每年調高 6% 。

5. 財產交易

  •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關係人購買齊 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標的物 股數 交易價款 截至92.12.31 已付價款
92.1.192.12.31
鄭水安 齊裕營造(股) 65,500 1,088 1,088
公司股票
鄭有盛 157,200
2,611
2,611
蔡聰賓 262,000
4,352
4,352
鄭喬文 52,400 870 870
鄭群耀 52,400 870 870
合 計 589,500
9,791
9,791
  • 100 -

  • 上列向關係人購買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之股份,係按每股 16.61 元

  • 為交易價格,其購買價格係參考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後之每股淨值 15.41 元,加計已承攬工程預 計九十二年度實現之利潤為參考價格。

  •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售固定資產予 關係人之情形如下:

==> picture [81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關係人名稱 標的物 交易價款(含稅) 處分(損)益 已收取價款 92.1.192.12.31

==> picture [407 x 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其 他

  2.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與關係人-巨豐國際股份 ( 股 ) 公司簽 訂經營顧問委託契約書,委任期間為一年,每月 35 千元 ( 含稅 ) ,於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之管理顧問收入為 300 。

  3. 千元 ( 帳列什項收入 )

  4.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與關係人巨豐國際 ( 股 ) 公司簽訂租賃 場地回饋金,就巨豐國際 ( 股 ) 公司與承租人間之租賃收入 80% 為回饋 金收入,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之回饋金 收入為 2,191 千元 ( 帳列什項收入 ) ,惟巨豐國際 ( 股 ) 公司已於民國九 十一年十月間提前解除租賃契約並支付本公司違約補償金 1,157 千元 ( 帳列什項收入 ) 。並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間簽訂協議書,就其與承租 人間因解除租賃契約時所贈送之物,於變賣後之所得 80% 為回饋金 收入於民國九十二年度計列之回饋金收入為 439 千元 ( 帳列什項收 入 ) 。

  5. (3)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發包工程而收到 關係人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之工程存入保證金分別為 10,000 千元及 30,000 千元;另收取之工程履約保證及工程保固票據分別為 11,844 千元及 1,700 千元。

  6. (4) 本公司與關係人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簽訂工地管理承攬合約書,委託其 營建工地管理事務,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十一日分別支付 4,984 千元及 4,737 千元。

  7. (5)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間因業務需要向關係人鄭慶章購入時代富 豪 6 車位,合約價 1,200 千元,並於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七日辦妥產

  8. 101 -

權移轉登記,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全數付訖價 款。

廿四、質押之資產

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提供擔保之資產如 下:

下:
資 產 名 稱 92.12.31 91.12.31
擔 保 用 途
應收票據 $ 45,645 34,339
短期借款
待售房地(淨額) 310,555 961,321
營建用地 150,282 57,215
在建工程 2,034,347 2,520,183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金融 121,584 62,234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銷
資產-流動項下) 售擔保
固定資產(未折減餘額) 726,880 799,689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長
期借款
合 計 $ 3,389,293 4,434,981

廿五、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所推出工程、及固定 資產餘屋與客戶簽訂之出售房地合約總價分別為 2,226,537 千元及 776,580 千元,已依約分別收取 294,969 千元及 169,461 千元。

( 二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簽訂之合建契約書如 下:

下:
案 件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保證金 預計完工年度
92.12.31
南海段 合建分屋 周志宇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 29,277 93
南海二期 合建分屋 林志昌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4,820 96
南港案 合建分屋 許月里等人 台北市玉成段三小段 18,820 94
金泰案 合建分屋 黃秀松等人 台北市金泰段 2,040 94
牯嶺街案 合建分屋 辜品高等人 台北市河堤段六小段等 7,314 95
飛歌段 合建分屋 郭居 台北縣淡水鎮飛歌段 5,000 94
91.12.31
南海段 合建分屋 周志宇等24 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49,035 93
永和案 合建分屋暨共 三普建設(股)公 台北縣永和市福和段等 44,037 92
同投資興建 司及何淑卿等人
南海二期 合建分屋 林志昌等7 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 96
  • 102 -

  • ( 三 ) 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購置營建用地而簽訂之土地買 賣合約總價為 948,946 千元,已依約支付金額為 235,210 千元。

  • ( 四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購置營建用地及發包 工程等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分別為 512,186 千元及 27,000 千元。

  • ( 五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發包、合建及出租而 收到之存入保證票據分別為 60,425 千元及 59,157 千元。

  • ( 六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出售予樓中樓個案之 承買人,負償還其銀行貸款之背書保證責任金額分別為 6,030 千元及 8,983 千元,本公司並因而提供為備償擔保之銀行存款與定期存款金額分別為 。

  • 12,341 千元及 13,323 千元 ( 均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 ( 七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於共同投資興建之工程出資比 例,係依各簽訂之共同投資興建協議書之規定,其明細如下:

==> picture [44 x 10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工程名稱 共同投資興建人 出資比例 備 註 91.12.31 永和案 三普建設 ( 股 ) 公司 94% : 6% 原協議 70%:30% ,於 90.12.06 雙方協議調整為 88%:12% ;又於 90.12.06 三普轉讓 6% 予鑫園 興業 ( 有 ) 公司;又於 91.03.13 本公司向鑫園興 業 ( 有 ) 公司購入 6% 興建權利。 I-MORE 福勤實業 ( 股 ) 公司 60%:40% -

  • ( 八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與福勤實業 ( 股 ) 公司共同投資興 建工程而互為融資背書保證之金額為 225,120 千元。

  • ( 九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租賃合約計算未來應收取之租金總 額明細如下:

額明細如下:
租 賃 期 間 應 收 租 金 總 額
93.01.01~93.12.31 $ 6,511
94.01.01~94.12.31 5,991
95.01.01~95.12.31 4,668
96.01.01~96.12.31 1,993
97.01.01~97.12.31 1,922
合 計 $
21,085
  • ( 十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與大華建設 ( 股 ) 公司及其受託人-大陽 投資 ( 股 ) 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購買台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三小段 143 地號等土地,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除尾款金額 37,022 千 元,依合約約定以本買賣標的上所興建之房地及車位抵付外,其餘均已依 約支付。

  • 103 -

  • ( 十一 ) 本公司投資興建之「台北市南海段開發案」、「台北市南港玉成段開發 案」、「台北縣八里開發案」及「台北市中山段開發案」為能順利興建 至工程完工交屋,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並辦妥所有權登記,分別與合眾 建築經理 ( 股 ) 公司及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受託人 ) 簽訂 信託契約書,由本公司委託受託人執行 (1) 專案興建費用之管理及運用 (2) 產權管理、移轉及清理、處分及 (3) 與本案信託有關之各項稅費繳納。專 案工程之土地信託移轉登記予受託人,建築執照之起造人變更為受託 人,以擔保各工程之融資貸款機構對本公司之一切融資,信託期間承購 戶繳款均應存入各專案信託專戶,由受託人監控專用。

  • 廿六、其 他

  • ( ) 資產、負債之流動性分析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營建業務有關之 資產負債之流動性分析如下:

92.12.31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
收回或償付 內收回或償付 合計
資產
應收帳款及票據 $ 87,633 43,045 130,678
待售房地 687,841 10,106 697,947
營建用地 86,590 221,566 308,156
在建工程 1,384,624 1,000,482 2,385,106
受限制資產 120,500 1,084 121,584
工程存出保證金 46,010 26,954 72,964
$ 2,413,198 1,303,237 3,716,435
負債
短期借款 $ 950,811 636,554 1,587,365
應付短期票券 197,654 - 197,654
應付票據 125,412 - 125,412
應付帳款 226,158 1,208 227,366
預收房地款 199,202 95,768 294,970
$ 1,699,237 733,530 2,432,767
  • 104 -
91.12.31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
收回或償付 內收回或償付 合計
資產
應收帳款及票據 $
77,591
22,320
99,911
待售房地 599,785 423,669
1,023,454
營建用地 - 120,572
120,572
在建工程 1,435,295 1,215,059
2,650,354
受限制資產 46,158 16,076
62,234
工程存出保證金 62,056 34,155
96,211
$
2,220,885
1,831,851
4,052,736
負債
短期借款 $
1,189,660
663,935
1,853,595
應付短期票券 79,625 - 79,625
應付票據 147,537 - 147,537
應付帳款 112,423 54,939
167,362
預收房地款 157,506 11,955
169,461
$
1,686,751
730,829
2,417,580

( 二 ) 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彙總說明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92.1.192.12.31
92.1.192.12.31
92.1.192.12.31
91.1.191.12.31 91.1.191.12.31 91.1.191.12.31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 本 者 費用者 合計 成 本 者 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 35,036 35,036 - 32,395 32,395
勞健保費用 - 2,606 2,606 - 2,241
2,241
退休金費用 - 805 805 - 1,514
1,514
其他用人費用
-
- - - - -
折舊費用 5,554
9,201

14,755
749 10,279 11,028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 2,734
2,734
- 5,459
5,459

廿七、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05 -

1.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 貸 與 往來 本 期
期末
餘額

利 率
資金貸 業務 有短期融 提列備抵 擔保品 擔保品 對個別對 資金貸與

資金
往來 通資金必 象資金貸
之公司
對 象
科目 最高餘額 區 間 與性質 金額 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與限額
最高限額
0 本公司
三普建設
其他 $21,556 - 5.25%~
有業務
註1 - - - - 29,490 1,100,849
(股)公司 應收款 5.375% 往來者

註 1 :係因與該公司共同投資興建工程,由本公司向銀行融資,依融資金額按該公司共同投資興建比例轉貸予該公司。 註 2 :本公司資金貸與程序規定:

本公司總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分之二十為限,惟因公 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而將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額,以不 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分之四十為限。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背書 被背書保證
對象
被背書保證
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以財產擔保之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編號
保證者
(註一)
業背書保
額佔最近期財務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證 限 額
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背書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最高限額
0 本公司 潘慧娟等115戶 註1 $ 550,424 8,983 6,030 -
福勤實業(股)公司 550,424 228,000 - -
合計 6,030 - 0.22 % 1,376,061

註一:背書保證及對象與本公司之關係係因業務關係而對自然人提供之背書保證責任,係因合併事項而於合併基準日後自 被消滅公司概括承受而得,本公司業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報告於董事會並經決議通過追認之,且預計於民國 九十三年五月前陸續消除此保證責任。

註二: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對背書保證責任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之限額,訂定額度如下:

  1. 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股

持有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列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市 價 備註
本公司 股票-巨豐國際(股)公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長期 1,200,000 3,779 100 11,276
投資
股票-宏亮投資股)公 2,500,000 1,025 100 23,500
股票-齊裕營造股)公 5,895,000 68,844 100 105,873
股票-利碩投資股)公 1,425,000 10,530 19 10,414
股票-超級傳播股)公 採成本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132,000 - 0.133 -
巨豐國際 股票-尚鼎建設(股)公 採成本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525,000 - 15 -
(股)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 短期投資 1,293,600 7,662 0.49 13,402
公司
宏亮投資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 長期投資 2,500,340 22,529 0.95 25,904
(股)公司 公司
齊裕營造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 短期投資 3,587,480 7,769 1.36 37,166
(股)公司 公司
利碩投資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 4,583,220 47,536 1.74 47,482
(股)公司 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 長期投資 10,776,019 111,640 4.08 111,640
公司
股票-新總陽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8,190,000 123,046 45.5 123,447
建設(股)公司
  • 106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取得之 財 產 交易日 價款支付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

取得目
其他約
或事實 交易金額 交易對象 關 係 與發行人 移轉 定之參
的及使
公 司 名 稱 發生日 情形 所有人
之 關 係 日期 金 額
考依據 用情形 定事項
本公司
中山段三小段
92.04.18
$444,683千元
截至92.12.31 止已
大華建設(股) 非關係人 - - - - 議價 規劃興建
支付407,660千元 公司

獅頭段一小段
92.09.12
106,000千元 已付訖 陳英隆 - - - -

東湖段一小段
92.09.10
356,000千元 已付訖 富陽建設(股) - - - - 已出售
公司

金泰段 92.11.11 100,930千元 截92.12.31 止已支 陳呂阿尾 - - - - 規劃興建
付37,330千元 陳瑞明

飛歌段 92.12.11 356,000千元 截92.12.31 止已支 台灣和泰刺繡 - - - -
付50,000千元 (股)公司

惠來厝段 92.12.13 447,216千元 截92.12.31 止已支 大新電機(股) - - - -
付110,000千元 公司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處分之 交易日
原取得
價款收 交 易 處 分 價格決 其他約
財產名稱 或事實 帳面價值 交易金額 處分損益 關 係 定之參 定事項
公 司 發生日
日期
取情形 對 象 目 的 考依據
本公司
東湖段一
92.12.08
92.09.10

356,000千元
416,000千元 截至92.12.31
5
0,560千元
宏泰人壽
非關係人
獲利
議價
小段 止已收現
324,000 千元
保險(股
公司
)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者: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
進(銷)貨
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據、帳款
佔總進(銷)貨 佔總應收(付)票
備註
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據、帳款之比率
本公司
齊裕營造
本公司採權益 發包工程 $ 459,738 17% 與一般交易 應付票據69,051 20 %
(股)公司 法評價之被投 -八里案 283,810 11% 相當〃
資公司 -中山段
-馨馥華 150,000 6% 應付帳款120,262 34 %
-龍中段 118,762 5%
-I-MORE 214,080 8%
-台北寧境 92,451 3%
-安坑甲案 136,479 5%
-接待中心 1,629 -
%
$ 1,456,949 55%
齊裕營造
本公司
銷貨
(股)公司
-馨馥華 $ 23,400 2% 依合約逐期 - -
付款
  • 107 -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
進(銷)貨
與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據、帳款
佔總進(銷)貨 佔總應收(付)票
備註
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據、帳款之比率
-八里案 53,881 5% - - 應收票據69,051 25 %
-I-MORE 58,401 6% - - 應收帳款85,238 31 %
-龍中案 29,500 13% - -
-台北寧境 42,398 4% - -
-中山段 3,860 13% - -
-安坑甲案 128,359 13% - -
合計 $
339,799
56%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齊裕營造 本公司 本公司採權
應收票據 2.27 - - - -
(股)公司 益法評價之
$69,051
被投資公司
應收帳款 - - - -
$85,238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股

投 資 被 投 資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原始投
資金額

末 持

末 持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例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巨豐國際 台北市大安區敦 倉庫、辦公大 $ 12,000 12,000 1,200,000 100% 3,779 4,142 (49)
(股)公司 化南路二段76 樓、會議室等出
號8樓 租業
宏亮投資 台北市大安區敦 一般投資業 25,000 25,000 2,500,000 100% 1,025 (28) (28)
(股)公司 化南路二段76
號8樓
齊裕營造 高雄市鼓山區裕 土木建築工程承 30,041 30,041 5,895,000 100% 68,844 24,538 33,748
(股)公司 誠路1507 之8 包業務
號20樓
利碩投資 高雄市鼓山區裕 一般投資業 21,375 21,375 1,425,000 19% 10,530 46,806 2,012
(股)公司 誠路1507-5 號
19樓

2. 資金貸與他人者:無。

  1. 為他人背書保證者:無。

  2.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無。

  3. 累積買進、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4. 108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10. 被投資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資訊:無。

  9.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10. 109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 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採權 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中,有關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之財務報表 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 之意見中,有關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投資損益,係依據其他會 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認列之 長期股權投資金額為新台幣 69,700 千元,占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該年底資產總額 之 0.89% ,民國九十三年度所認列之投資收益為新台幣 856 千元,占興富發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該年度稅前淨利之 0.24% 。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 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 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 工作及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 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 流量。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合併報表,並經 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及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 picture [57 x 5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8 x 5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管會核准簽 證 文 號 : 金管證六字第 0940100754 號 原證期會核准簽證文號 : (88) 台財證 ( 六 ) 第 18311 號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三 月 十 四 日

  • 110 -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110
短期投資(附註四(二))
1120
應收票據(附註四(三)、五及六)
1140
應收帳款(附註四(三))
1160
其他應收款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
1221
待售房地(附註四(四)及六)
1223
營建用地(附註四(五)及六)
1224
在建工程(附註四(六)及六)
1225
預付土地款(附註四(七))
1285
遞延推銷費用
1298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八))
基金及長期投資:(附註四(八))
142101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固定資產:(附註四(九)及六)
1501
土地
1521
房屋及建築
1551
運輸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21
出租資產-土地
1622
出租資產-房屋
1681
其他設備
15X9
減:累積折舊
其他資產:
1820
存出保證金
1830
遞延費用
其他資產
資產總計
負責人: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3.12.31
92.12.31
金 額
%
金 額
%
$ 453,083
6
452,828
8
26,410
-
20,000
-
75,981
1
114,903
2
256,685
3
15,775
-
7,474
-
99,591
2
589,650
8
237,001
4
301,516
4
697,947
13
858,631
11
308,156
6
4,093,538
52
2,385,106
43
4,260
-
203,385
4
357,608
6
112,494
2
83,894
1
53,633
1
7,108,730
92
4,700,819
85
95,799
1
84,178
2
160,615
2
166,709
3
181,140
2
192,541
3
5,847
-
4,063
-
12,809
-
15,393
-
187,307
2
187,307
3
268,708
3
268,708
5
1,531
-
1,833
-
817,957
9
836,554
14
(163,005)
(2)
(64,010)
(1)
654,952
7
772,544
13
4,123
-
4,113
-
2,804
-
2,606
-
6,927
-
6,719
-
$
7,866,408
100
5,564,260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十))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四(十一))
2120
應付票據
2130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五)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2170
應付費用
2260
預收款項(附註四(十二))
227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228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五)
長期附息負債:
2420
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四))
2860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八))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
股 本:
3110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十五))
資本公積:
3210
發行溢價
3270
合併溢額
保留盈餘:
3320
特別盈餘公積(附註四(十六))
3350
未分配盈餘(附註四(十六))
3410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附註四(八))
3510
庫藏股票(附註四(八)及(十七))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
主辦會計: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3.12.31
92.12.31
金 額
%
金 額
%
$ 453,083
6
452,828
8
26,410
-
20,000
-
75,981
1
114,903
2
256,685
3
15,775
-
7,474
-
99,591
2
589,650
8
237,001
4
301,516
4
697,947
13
858,631
11
308,156
6
4,093,538
52
2,385,106
43
4,260
-
203,385
4
357,608
6
112,494
2
83,894
1
53,633
1
7,108,730
92
4,700,819
85
95,799
1
84,178
2
160,615
2
166,709
3
181,140
2
192,541
3
5,847
-
4,063
-
12,809
-
15,393
-
187,307
2
187,307
3
268,708
3
268,708
5
1,531
-
1,833
-
817,957
9
836,554
14
(163,005)
(2)
(64,010)
(1)
654,952
7
772,544
13
4,123
-
4,113
-
2,804
-
2,606
-
6,927
-
6,719
-
$
7,866,408
100
5,564,260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十))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四(十一))
2120
應付票據
2130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五)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2170
應付費用
2260
預收款項(附註四(十二))
227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228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五)
長期附息負債:
2420
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四))
2860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八))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
股 本:
3110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十五))
資本公積:
3210
發行溢價
3270
合併溢額
保留盈餘:
3320
特別盈餘公積(附註四(十六))
3350
未分配盈餘(附註四(十六))
3410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附註四(八))
3510
庫藏股票(附註四(八)及(十七))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
主辦會計:
93.12.31
金 額
%

$ 3,054,293
39
265,378
3
60,569
1
245,108
3
72,591
1
176,209
2
95,560
1
694,963
9
2,004
-
46,531
1
4,713,206
60
64,662
1
3,371
-
955
-
4,326
-
4,782,194
61
2,640,112
34
79,929
1
168,398
2
24,583
-
203,229
2
(17,671)
-
(14,366)
-
3,084,214
39
$ 7,866,408
100
93.12.31
金 額
%

$ 3,054,293
39
265,378
3
60,569
1
245,108
3
72,591
1
176,209
2
95,560
1
694,963
9
2,004
-
46,531
1
4,713,206
60
64,662
1
3,371
-
955
-
4,326
-
4,782,194
61
2,640,112
34
79,929
1
168,398
2
24,583
-
203,229
2
(17,671)
-
(14,366)
-
3,084,214
39
$ 7,866,408
100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12.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12.31
金 額
$ 453,083
26,410
75,981
256,685
7,474
589,650
301,516
858,631
4,093,538
4,260
357,608
83,894
7,108,730
95,799
160,615
181,140
5,847
12,809
187,307
268,708
1,531
817,957
(163,005)
654,952
4,123
2,804
6,927
$
7,866,408
金 額
$ 3,054,293
265,378
60,569
245,108
72,591
176,209
95,560
694,963
2,004
46,531
4,713,206
64,662
3,371
955
4,326
4,782,194
2,640,112
79,929
168,398
24,583
203,229
(17,671)
(14,366)
3,084,214
$ 7,866,408
金 額
1,587,365
197,654
56,361
69,051
107,104
120,262
62,265
301,678
2,000
132,471
2,636,211
171,666
3,286
975
4,261
2,812,138
2,640,112
79,929
168,398
32,672
(130,040)
(24,583)
(14,366)
2,752,122
5,564,260
%
39
3
1
3
1
2
1
9
-
1
60
1
-
-
-
61
34
1
2
-
2
-
-
39
100
29
4
1
1
2
2
1
5
-
2
47
3
-
-
-
50
47
1
3
1
(2)
-
-
50
100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4511
營建收入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5510
營建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1
投資收益(附註四(八))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140
處分投資利益
7170
違約金收入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八))
本期淨利
每股盈餘()-當期
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4511
營建收入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5510
營建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1
投資收益(附註四(八))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140
處分投資利益
7170
違約金收入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八))
本期淨利
每股盈餘()-當期
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4511
營建收入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5510
營建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1
投資收益(附註四(八))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140
處分投資利益
7170
違約金收入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八))
本期淨利
每股盈餘()-當期
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93 年度
金 額
%
93 年度
金 額
%
93 年度
金 額
%
93 年度
金 額
%
93 年度
金 額
%
93 年度
金 額
%
93 年度
金 額
%
93 年度
金 額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金 額 金 額
租賃收入 $ 14,823 - 13,572 -
營建收入 3,274,606 100 2,832,143 100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627) - (520) -

3,288,802

100 2,845,195 100
營業成本:
租賃成本 7,285 - 7,609 -
營建成本 2,543,780 77 2,421,114 85
2,551,065 77 2,428,723 85
營業毛利 737,737 23 416,472 15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200,222 6 218,330 8
管理及總務費用 110,521 3 95,846 3

310,743

9 314,176 11
營業淨利() 426,994 14 102,296 4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5,137 - 1,194 -
投資收益(附註四(八)) 4,709 - 35,683 1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11,259 - 648 -
處分投資利益 409 - - -
違約金收入 495 - 1,811 -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14,800 - 23,600 1
什項收入 18,870 1 54,347 2
55,679 1 117,283 4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23,969 1 6,110 -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59 - 13,411 -
什項支出 97,883 3 1,558 -

121,911

4 21,079 -
稅前淨利 360,762 11 198,500 8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八)) 35,582 1 4,443 -
本期淨利 $
325,180
10 194,057 8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每股盈餘()-當期 $
1.41
1.27 0.77 0.76
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
1.41
1.27 0.77 0.76
假設子公司對母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本期淨利
$
325,180
每股盈餘()
$
1.23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198,248
0.75
本期淨利 $
325,180
每股盈餘() $
1.23
  • 112 -
- 113 -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九十二年度純益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票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回升利益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轉回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
民國九十三年度純益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負責人: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興富發(原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本公積 保 留 盈 餘
特別盈 未分配 未實現長期股
股 本 發行溢價 合併溢額 餘公積 盈 餘 權投資跌價損失 庫藏股票 合 計
$ 2,640,112 79,929 168,398 32,672 (324,097) (33,101) (13,589) 2,550,324
- - - - 194,057 - - 194,057
- - - - - - (777) (777)
- - - - - 8,518 - 8,518
2,640,112 79,929 168,398 32,672 (130,040) (24,583) (14,366) 2,752,122
- - - (8,089) 8,089 - - -
- - - - - 6,912 - 6,912
- - - - 325,180 - - 325,180
$ 2,640,112 79,929 168,398 24,583 203, (17,671) (14,366) 3,084,214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

主辦會計: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93 年度 92 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純益 $ 325,180 194,057
調整項目:
折舊(含租賃成本-折舊) 13,394 14,755
各項攤提 1,621 2,734
投資收益 (4,709) (35,683)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損失 (11,200) 12,763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14,800) (23,600)
資產減損損失 93,480 -
資產及負債項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38,922 (36,512)
應收帳款 (240,910) 5,745
其他應收款 92,117 (76,299)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281,158) (14,237)
待售房地 411,231 2,421,356
營建用地 (550,475) (678,860)
在建工程 (1,708,432) (1,329,763)
預付土地款 199,125 (203,385)
遞延推銷費用 (245,114) (41,033)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0,446) 4,156
其他流動資產 (19,815) 18,265
應付票據 4,208 (2,476)
應付票據-關係人 176,057 (19,649)
應付帳款 (34,513) 84,215
應付帳款-關係人 55,947 (24,211)
應付費用 33,295 18,834
預收款項 393,285 126,706
其他流動負債 (85,940) 36,740
應計退休金負債 85 (373)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20) (2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
(1,369,585)

454,224
  • 11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 續 )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93 年度 92 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入短期投資價款 (6,410) (20,000)
購買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 (9,792)
取得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9,120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 (5,415) (2,258)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27,333 23,193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10) 728
遞延費用增加 (1,819) (823)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71,491) (59,35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7,812)

(59,182)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1,466,928 (266,23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67,724 118,029
長期借款(減少)增加 (107,000) 63,666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427,652

(84,535)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255 310,50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52,828 142,32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53,083
452,828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之利息) $
16,437
6,386
本期支付所得稅
$
315

538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待售房地轉列出租資產 $
-
14,038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2,004
2,000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票
$
14,366

14,366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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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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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奉准設立,原名鈜福建設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合併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變更名稱為宏巨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等為主要業務。本 公司股票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十一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 (88) 上 字第 04232 號函核准公開上市,並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日掛牌上市。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經股東臨時會通過與興富發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 ( 以下簡稱消滅公司 ) 合併,該項合併業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經原財政 一 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9) 台財證 ( ) 第 58116 號函核准辦理,以民國八十九 年八月三日為合併基準日正式合併,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繼續經營,同時概 括承受消滅公司所有權利義務。

本公司經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為興富發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更名案業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經台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上字第 0920010650 號函核准備查。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約為 70 人 及 67 人。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興建中之工程有八里乙案、金泰三期、中 山段、惠來厝段及獅頭段等多項工程。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 明及衡量基礎如下:

一 ( ) 營業週期

本公司財務報表對於資產及負債係以營業週期四年作為劃分流動與非流 動之標準。

( 二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指庫存現金、零用金、銀行存款,暨隨時可轉換成定 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

  • 11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三 )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以原始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期末並按成本與市價孰低為評價 基礎。市價係指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之平均收盤價,開放型基金之市價則指 資產負債表日基金之每單位淨值,跌價損失列為當期損益。出售時成本係按 加權平均法計算。收到股票股利並不列為投資損益,僅註記股數增加,並按 增加後之總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 四 ) 備抵呆帳

備抵呆帳之提列係依各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提列。備抵呆帳金額之決 定,係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內部授信政策後 提列。

( 五 ) 存貨及收入之認列

本公司投資興建房屋,係按各工程分別計算成本。委託他人建屋預售, 除符合下列條件者,以完工比例法認列出售房地利益外,其餘均於工程完工 交屋時結算損益:

  1. 工程之進度已逾籌劃階段,亦即工程之設計、規劃、承包、整地均已完 成,工程之建造可隨時進行。

  2. 預售契約總額已達估計工程總成本。

  3. 買方支付之價款已達契約總價款百分之十五。

  4. 應收契約款之收現性可合理估計。

  5. 履行合約所須投入工程總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可合理估計。

  6. 歸屬於售屋契約之成本可合理辨認。

採完工比例法時,有關完工比例之衡量係按工程實際完工程度作為衡 量標準。

購入或換入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列記「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所有 權前支付之購地價款列記「預付土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 築成本列記「在建工程」,俟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 收取之價款列記「預收房地款」,因預售而發生之銷售費用列記「遞延推 銷費用」。採完工交屋法時,於完工交屋年度,「待售房地」、「預收房 地款」與「遞延推銷費用」均按出售部份結轉為當期損益;採完工比例法 時,每期以期末完工比例及出售且收款達契約總價款 15% 之比例累積計算 銷售利益,減除前期已認列之累積利益後,作為本期銷售利益。

有關完工交屋損益歸屬年度之認定,係以工程已達可交屋狀態並於資 產負債表日前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實際交付標的物者,如於期後期間已實際

  • 11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交付標的物或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則於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僅實際交付標 的物時,視為收益已賺得。

正在進行使在建工程 ( 包括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 ) 達到可用或完工狀態 前所發生之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

工程已售及未售成本之分攤,可採售價比例、建坪比例或評定現值比 例,但擇定以後同一工程前後年度不得變更。

營建用地、在建工程及待售房地係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評價,成本與市 價之比較係採分類比較法。

出售尚未完全開發之素地時,依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84) 基秘字 第 072 號函釋,出售土地之利益 ( 或損失 ) 列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 六 ) 長期股權投資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未達被投資公司全部 表決權數之百分之二十且不具重大影響力者,除被投資公司之股票已在證券 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外,餘均按 成本法評價。惟若有證據顯示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則 列為當期之損失,並以承認損失後之帳面價值為新成本。股票股利僅作投資 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出售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達被投資公司全部表 決權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者,除證明對被投資公司不具重大影響力外,採權益 法評價,如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或符合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二項規 定,可直接或間接控制被投資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即具有控制 能力,除 (1) 營業性質不同不宜合併者、 (2) 子公司總資產及營業收入未達本 公司各該項金額百分之十者及 (3)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 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得免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者外,均編製年度母子公司合併 報表;如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與其具有控制能力之他公司持有同一被投資 公司之股份表決權合計超過百分之五十者,亦應編製年度合併報表。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 損益尚未實現者,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 者,依其效益年限逐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另於編製期中財務季報表時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二十三號公報規定,對持 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長期股權投資予以採權益法評價。

本公司若因認列被投資公司之虧損而致對該投資公司之長期投資及墊款 之帳面餘額為負數時,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公司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

  • 11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額降至零為限。但若本公司擔保被投資公司之債務,或有其他財務上之承 諾,或被投資公司之虧損係屬短期性質,有充分之證據顯示將於未來短期內 回復獲利之營運時,應按持股比例繼續認列投資損失,因此而致對該公司投 資及墊款之帳面價值發生貸方餘額時,在資產負債表中應列為負債。嗣後被 投資公司如有盈餘時,仍依權益法處理,惟如過去有未認列之投資損失應俟 彌補未認列之損失後,再恢復採用權益法認列損益。

( 七 ) 固定資產、折舊及處分固定資產損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列為資本 支出;購置資產使其達到可用狀態所負擔之利息亦列為資本支出。修理及維 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折舊依資產取得時政府規定之耐用年限,以平均法計提,若耐用年限屆 滿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依估計可使用年限續提折舊,其估計耐用年限 為︰房屋及建築 5 ~ 55 年、運輸設備 5 年、辦公設備 3 ~ 5 年、其他設備 5 年。

供出租之固定資產,以成本為入帳基礎,並依預計可使用之年限以平均 法計提折舊;其相關收入、成本予以分列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項下。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 八 ) 遞延費用

係電腦軟體系統費等,依三~五年平均分攤。

( 九 ) 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於支付退休金時,應先沖轉應計退休金負 債,不足時由公司負擔,並列為支付年度費用。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起對職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 準則」之規定辦理,至原已訂有退休辦法,但未按公報處理者,於改採公報 之規定處理時,應計算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未認列過渡性淨 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4) 台財證 ( 六 ) 第 00142 號,自民國八十六年度起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 年限攤銷,預期平均剩餘服務年限短於十五年者,得按十五年採直線法加以 攤銷,列入淨退休金成本。

每期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1. 服務成本

  2. 利息成本

  3. 退休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4. 11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4. 前期服務成本之攤銷

  1. 退休金損益之攤銷

  2. 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之攤銷

7. 縮減或清償損益

本公司提撥之退休基金低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應計退休金負 債」,高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預付退休金」。於資產負債表上應 認列之退休金負債下限為最低退休金負債。

( 十 ) 庫藏股票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 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之財務報表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 會計處理準則」,故本公司於認列投資損益及編製財務報表時,應將子公司 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惟以前年度未依本規定處理無須追溯 調整。

( 十一 ) 資產減損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三年度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 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 跡象之資產 ( 商譽以外之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 ) ,估計其可回收金額, 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 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 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 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商譽所屬現金產生單位,則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 低於帳面價值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 十二 ) 所得稅

本公司所得稅之計算係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 會計處理準則」,依此方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 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 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 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 項目。

  • 12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 分配盈餘之日列為當期費用。

( 十三 ) 承諾及或有事項

承諾及或有事項,若其發生損失之可能性極大,其損失可合理估計 者,於帳上認列其損失金額。若其損失可能發生或無法合理估計損失金額 時,則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其性質。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公司自編製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 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民國九十三年度認列之減損失金額為 93,480 千 元,民國九十三年度本期純益及每股盈餘分別減少 81,094 千元及 0.31 元。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93.12.31 92.12.31
現 金
庫存現金 $ 83 86
零 用 金 425 435
小 計 508 521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7,355 327
活期存款 445,220 451,980
小 計 452,575 452,307
合 計 $
453,083
452,828

( 二 ) 短期投資

(二)短期投資
93.12.31 92.12.31
成本 市價 成本 市價
上 市 股 票 $ 26,410 26,449 - -
公 司 債 - - 20,000 20,000
小 計 26,410 26,449
20,000

20,000
減:備抵跌價損失 - -
淨 額 $
26,410
20,000
  • 12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

93.12.31 92.12.31
應 收 票 據 $ 75,981 114,903
減:備抵呆帳 - -
淨 額 $
75,981
114,903
應 收 帳 款
$ 258,689

18,126
減:備抵呆帳 (2,004) (2,351)
淨 額
$
256,685

15,775

應收票據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四 ) 待售房地

待售土地 待售房屋 已實現() 合 計
93.12.31
青海青 $ 539 502 - 1,041
世紀威秀 8,420 5,541 - 13,961
I-MORE 2,350 1,795 - 4,145
永和案 13,302 13,756 - 27,058
南海段 16,796 11,063 - 27,859
新樓中樓 1,496 2,324 - 3,820
時代富豪 1,596 2,277 - 3,873
馨馥華 55,897 81,944 - 137,841
龍中段 2,245 4,774 - 7,019
龍華段 26,573 57,096 - 83,669
小 計 $
129,214
181,072 - 310,286
減:備抵跌價損失 (8,770)
淨 額
$
301,516
92.12.31
青海青 $ 539 502 - 1,041
安坑甲案 16,928 24,863 - 41,791
永和案 111,364 115,165 - 226,529
世紀威秀 15,441 10,163 - 25,604
I-MORE 3,378 2,580 - 5,958
新樓中樓 1,496 2,324 - 3,820
時代富豪 3,001 4,287 - 7,288
馨馥華 164,860 241,817 - 406,677
中正虹園 1,486 1,323 - 2,809
小 計 $
318,493
403,024 - 721,517
減:備抵跌價損失 (23,570)
淨 額
$
697,947
  • 12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待售房地向保險公司投保 之保額分別為 90,285 千元及 222,631 千元。

  2.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列待售房地已簽約未 過戶或交屋之合約金額分別為 117,768 千元及 349,426 千元。

  3. 待售房地抵押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五 ) 營建用地

(五)營建用地
93.12.31 92.12.31
海鷗段 $ 4,315 4,315
行義段 18,405 18,405
南海二期 32,852 16,418
長壽段 24,220 24,220
八里甲區 57,215 57,215
中山段 6,477 6,477
金泰三期 - 103,716
金泰四期 14,316 -
寶清段 570,799 -
灣復段 139,232 86,590
小 計 867,831 317,356
減:備抵跌價損失 (9,200) (9,200)
淨 額
$
858,631

308,156

營建用地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六 ) 在建工程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93.12.31
牯嶺街 $ 74,482 25,436 - 99,918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二期 - 17,607 - 17,607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共同投資興建
八里乙案 367,929 407,806 - 775,735
自地自建
南港案 14,778 139,184 76,905 230,867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金泰三期 104,856 84,576 - 189,432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中山段 405,268 222,650 - 627,918
自地自建
寶清段 - 7,216 - 7,216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委建
  • 12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93.12.31
飛歌段 384,899 94,629 - 479,528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惠來厝段 452,472 45,669 - 498,141
自地自建
飛歌二 97,041 4,821 - 101,862
自地自建
汐止案 26,097 18,408 - 44,50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信義案 - 225,905 - 225,905
合建分售
八德案 99,257 11,252 - 110,509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惠民段 383,175 17,943 - 401,118
自地自建
獅頭段 107,000 175,055 - 282,055
自地自建
其他 - 1,222 - 1,222 -
小 計 $2,517,254 1,499,379 76,905 4,093,538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4,093,538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92.12.31
八里乙案 $ 367,929 163,144 - 531,073 自地自建
龍華段 - 7,702 - 7,702 自地自建
獅頭段 107,000 8,773 - 115,773 自地自建
牯嶺街 - 5,504 - 5,504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段 469,649 689,486 - 1,159,13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二期 - 9,013 - 9,013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中山段 405,268 18,397 - 423,665 自地自建
龍中段 77,233 24,782 - 102,015 自地自建
南港案 11,304 7,422 - 18,726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飛歌段 - 10,990 - 10,990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其他 - 1,510 - 1,510 -
小 計 $ 1,438,383 946,723 - 2,385,106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2,385,106
  • 12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建工程已達可適用完工比例法認 列售屋利益之個案如下:
列售屋利益之個案如下:
93
年度
南 港 案
1.收款達15%之預售契約總價 $ 362,398
2.應攤預估工程總成本 219,801
3.估計銷售費用 20,525
4.估計工程利益 122,072
5.完工程度 ×63.00%
6.至本期止累積利益 76,905
7.已認列累積利益 -
8.本期應認列利益 $
76,905
9.期末銷售比率
94.34%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在建工程均由承攬之營造 廠商向保險公司投保營造險,故本公司之保額均為零元。

  2.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本公司借款產生之利息費用總額分別為 85,390 千元及 103,982 千元,其中在建工程利息資本化之金額分別為 64,708 千元及 97,872 千元,其資本化利率分別為 2.80% 及 4.98% 。

  3. 在建工程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4. 本公司在建工程個案信託情形,請詳附註七。

( 七 ) 預付土地款

項 目 項 目 93.12.31 93.12.31 92.12.31
牯 嶺 街 案 $ - 37,719
飛 歌 段 - 55,000
惠 來 厝 段 - 110,666
金 泰 五 300 -
五 甲 段 3,960 -
合 計 $
4,260
203,385
(八)長期股權投資
被投資公司
93.12.31
採權益法評價
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原始投資成本12,000千元)
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原始投資成本25,000千元)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
(原始投資成本30,041千元)
  • 12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被投資公司 股 數 持股比例 金 額
93.12.31
利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 19 % 21,976
(原始投資成本21,375千元)
小 計 95,068
採成本法評價
超級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0.133 % 731
合 計 $
95,799
92.12.31
採權益法評價
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00 % $ 3,779
(原始投資成本12,000千元)
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100 % 1,025
(原始投資成本25,000千元)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5,895,000 90 % 68,844
(原始投資成本30,041千元)
利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 19 % 10,530
(原始投資成本21,375千元)
小 計 84,178
採成本法評價
超級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0.133 % -
合 計 $
84,178
  1.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本公司對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按 權益法評價認列投資損益、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及交易之未實現 損益明細如下:
損益明細如下:
巨豐國際 宏亮投資 齊裕營造 利碩投資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合 計
93年度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 $ (1,384) (28) 9,419
4,534
12,541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 - - (118)
-
(118)
未實現工程利益調整數 - -
(8,445)

-

(8,445)
合 計 $ (1,384) (28)
856
4,534
3,978
92年度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 $ 4,142 (28) 24,042
2,244
30,400
視同庫藏股票處理而沖銷之投資 (4,191) - - - (4,191)
損益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 - - 173
(232)
(59)
未實現工程利益調整數 - - 9,533 - 9,533
合 計 $
(49)
(28)
33,748
2,012
35,683
  • 12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間取得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 股權,投資 成本 9,791 千元,投資溢價 592 千元。

  2.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0.07.19(90) 基祕字第 135 號函規 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並以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 日子公司帳列轉投資母公司股票之帳面價值作為首次適用第三十號公報之 庫藏股票成本。另因增加投資,依取得子公司股權當時,子公司帳列轉投 資公司股票之帳面價值作為認列庫藏股票成本,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庫藏股票並沖轉長期股權投資情形如下:

子 公 司 名 稱 93.12.31 92.12.31
巨豐國際(股)公司 $ 2,367 2,367
宏亮投資(股)公司 4,804 4,804
齊裕營造(股)公司 7,195 7,195
合 計 $
14,366
14,366

( 九 ) 固定資產

成 本 累計折舊 未折減餘額
93.12.31
土 地 $ 160,615 - 160,615
房 屋 及 建 築 181,140 44,921 136,219
運 輸 設 備 5,847 2,597 3,250
辦 公 設 備 12,809 8,509 4,300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 187,307
出租資產-房屋 268,708 12,439 256,269
其 他 設 備 1,531 1,059 472
合 計 $
817,957
69,525 748,432
減:累計減損 93,480 93,480
淨 額 $
163,005
654,952
92.12.31
土 地 $ 166,709 - 166,709
房 屋 及 建 築 192,541 41,646 150,895
運 輸 設 備 4,063 3,695 368
辦 公 設 備 15,393 10,361 5,032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 187,307
出租資產-房屋 268,708 7,210 261,498
其 他 設 備 1,833 1,098 735
合 計 $
836,554
64,010 772,544
  • 12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固定資產向保險公司投保 之保額分別為 250,022 千元及 261,049 千元。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發生之減損損失 93,480 千元,係 因本公司出租資產經參酌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其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價值所 致。

  3. 固定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十 ) 短期借款

到期區間 金 額
93.12.31
信 用 借 款 92.06.24~96.12.06 $ 164,986
抵 押 借 款 93.06.24~96.09.23 2,889,307
合 計 $
3,054,293
92.12.31
信 用 借 款 92.12.29~95.08.12 $ 154,940
抵 押 借 款 92.11.18~99.12.11 1,432,425
合 計 $
1,587,365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短期借款中分別計有 988 千元及 3,200 千元,係開立票據分期償還之。

  2. 短期借款係採浮動利率計算利息,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利率區 間分別為 1.87% ~ 3.5% 及 2.675% ~ 4.5% 。

( 十一 ) 應付短期票券

93.12.31 92.12.31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 266,000 198,500
減 : 未 攤 銷 折 價 (622) (846)
淨 額
$
265,378

197,654

短期票券發行期間均在 180 天以內,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 利率區間分別為 1.45% ~ 2.3% 及 1.8% ~ 2.12% 。 ( 十二 ) 預收款項

(十二)預收款項
93.12.31 92.12.31
預收房地款-牯嶺街 $ 22,020 -
金泰三 20,006 -
惠來厝段 146,650 -
惠民段 48,749 -
永和案 - 82,694
  • 12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12.31 92.12.31
龍中段 108 15,431
飛歌段 69,907 -
南海案 - 40,770
中山段 155,778 81,869
南港案 67,021 9,070
馨馥華 1,956 50,536
八里乙案 99,227 4,829
汐止案 31,165 -
獅頭段 14,043 -
其他 10,318 9,771
小 計 686,948 294,970
預收收入 -預收租金 1,779 5,276
其他預收款 6,236 1,432
合 計 $
694,963
301,678

( 十三 ) 長期借款

到 期 區 間 金 額
93.12.31
抵 押 借 款 92.04.03~112.04.03 $ 66,666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2,004)
淨 額
$
64,662
92.12.31
抵 押 借 款 93.01.03~112.04.03 $ 173,666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2,000)
淨 額
$
171,666

長期借款係採分期償還本金且採浮動利率計息,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 十二年度之利率區間分別為 3% ~ 3.58% 及 1.8% ~ 2.12% 。 ( 十四 ) 退休金

  1. 本公司自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一日起,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有退休辦法。 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給予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 數,但超過十年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三十個 基數為限,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起變更為超過十五年工作年資,每滿 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退休金基數之標 準,係以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所稱平均薪資係以退 休前六個月平均薪資計算。

  2. 12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七年二月起,每月按實付薪資總額百分之四提撥退休 準備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

  2. 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對勞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 第十八號公報「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辦理。依精算師分別於民國九十 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十五日出具以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為衡量日之精算評估報告。

  3.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退休金資產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93 年度 93 年度 92 年度
期 初 餘 額 $ 10,377 9,062
本 期 提 撥 1,456 1,179
本 期 孳 息 130 136
期 末 餘 額 $
11,963
10,377

5. 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5.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5.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服務成本 $ 1,460 1,006
利息成本 276 286
退休基金資產報酬 (259) (362)
攤銷數 64 (125)
淨退休金成本 $
1,541

805
  1. 本公司計算淨退休金成本所用之精算假設及期末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 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折 現 率 2.50% 4.00%
薪 資 調 整 率 0.50% 1.00%
退休金資產預期報酬率 2.50% 4.00%
93.12.31 92.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11,869) (10,143)
累積給付義務
(11,869)

(10,143)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2,070) (899)
  • 13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12.31 92.12.31
預計給付義務 (13,939) (11,042)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11,963 10,377
提撥狀況 (1,976) (665)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1,872 2,140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3,267) (4,761)
淨退休金資產(負債)
$
(3,371)

(3,286)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職工退休 金辦法之既得給付義務均為零元。

( 十五 ) 股本

本公司股本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核定股 本均為 3,600,000 千元,實收股本均為 2,640,112 千元,分為普通股 264,011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

( 十六 ) 盈餘分配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 令規定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再提員工紅利 ( 不低於百分之一 ) 及董監事酬 勞 ( 不高於百分之三 ) 後,如尚有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 會決議股東股利分配比例。其員工紅利屬股票紅利者,其分配之對象得 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本公司從屬公司員工,該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另,由於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 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將注重股利之穩定性 與成長性,並得視當年度營運情況及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 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屬於股東股利、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 工紅利部分之可分配盈餘,原則上分配數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股東 股利之現金部分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經股東會決議以九十二年度盈餘彌補虧 損,不分派股利。

  3. 依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之規定,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 度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及股東會決 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4. 13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本公司依財政部 89.01.03(89) 台財 ( ) 字第 100116 號之規定,上市 ( 櫃 ) 公 司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自當年度稅 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 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業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經股東會決議就股東權益減項數額迴 轉 8,089 千元之特別盈餘公積予以彌補虧損。

( 十七 ) 庫藏股票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購入、出售及於民國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形如下:

93.12.31

93.12.31
子公司 每股
子公司名稱 購入股數 出售股數 每股售價 持有股數 帳面價值 每股市價
巨豐國際(股)公司 - - - 1,293,600 $ 1.93 23.92
宏亮投資(股)公司 - - - 2,500,340 1.93 23.92
齊裕營造(股)公司 - - - 3,587,480 1.99 23.92
合 計 7,381,420
92.12.31
巨豐國際(股)公司 - - - 1,293,600 $ 1.93 10.36
宏亮投資(股)公司 - - - 2,500,340 1.93 10.36
齊裕營造(股)公司 - - - 3,587,480 1.99 10.36
合 計 7,381,420

( 十八 ) 所得稅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 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10,466) 4,136
核定稅款差額 46,048 307
所得稅費用 $
35,582
4,443
  1.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 率計算之所得稅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2. 13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 年度 92 年度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90,191 49,625
遞延利息支出 (10,379) 5,704
核定稅款差額 46,048 307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1,177) (8,921)
土地免稅所得 (78,930) (59,315)
遞延所得稅資產提列(迴轉)備抵數 (26,245) 8,782
存貨(土地)跌價回升利益 (1,940) (1,894)
解約損失 (2,230) 13,041
資產減損損失 23,370 -
其他 (3,126) (2,886)
所得稅費用
$
35,582

4,443
  1.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之組成項目如 下:
93 年度 92 年度
職工福利 $ - 15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1,940 4,006
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 (20) (20)
資產減損損失 (12,386) -
費用
$
(10,466)
4,136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如下:
如下:
93.12.31 92.12.31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3,462 3,016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 -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13,462 3,016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
13,462
3,016
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15,123 141,368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115,123) (141,368)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955) (975)
淨遞延所得稅負債
$
(955)

(975)
  • 13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之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與所得稅抵減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如下:
93.12.31 93.12.31 92.12.31 92.12.31 92.12.31
所得稅影響數 所得稅影響數
金額 流動 非流動 金額 流動 非流動
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 $ (3,819) - (955) (3,901) - (975)
存貨跌價損失 4,304 1,076 - 12,064 3,016 -
資產減損損失 49,545 12,386 - - - -
虧損扣抵 460,493 - 115,123
565,474 - 141,368
合 計 $ 13,462 114,168 3,016 140,393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除民國九十年度未經核定外,餘已奉稽 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一年度。

  2.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資訊如 下:

93.12.31 92.12.31
屬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 -
屬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203,229 (130,040)
合 計 $
203,229

(130,040)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 戶餘額分別為 51,173 千元及 32,797 千元。本公司預計民國九十三年度 及九十二年度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對中華民國居住者就民 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約為 20.49% 及 0% 。

( 十九 ) 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之。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 256,629,779 股及 256,659,675 股。其流通 在外股數因保留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或員工紅利轉增資而增加 者,採追溯調整計算,經追溯調整後分別為 256,629,779 股及 256,659,675 股。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 不視為庫藏股票,其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均為 264,011,199 股。

  • 13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二十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2.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93.12.31 93.12.31 93.12.31 92.12.31 92.12.31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 $ 1,386,996
1,386,996 924,211
924,211
融資產
短期投資 26,410 26,410 20,000
20,000
長期股權投資 95,799 - 84,178
-
$ 1,509,205
1,413,406
1,028,389
944,211
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 $ 4,086,276
4,086,276
2,509,485
2,509,485
融負債
資產負債表外金融商品:
背書保證 $
-
2,717 - 6,030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即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 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 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 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 / 應付票據及款項、受限制資產、暫付款、代付款、存出保證金、短 期借款、應付費用、存入保證金、長期借款及應計退休金負債。

  • (2) 短期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價可循 時,則以類似商品之公平價值為準。

  • (3) 長期股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另長期股 權投資係投資於非上市 ( 櫃 ) 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於實務 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該項投資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原始金額均為 89,731 千元,而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帳面價值分別為 95,799 千元及 84,178 千元。

  • (4) 背書保證:其公平價值係以合約金額為準。

  • 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請詳附註七。

  • 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無。

  • 13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 依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巨豐國際 ( 股 ) 公司 〃 興日盛投資 ( 股 ) 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之董事 時代贏家投資 ( 股 ) 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92.11.26 前 ) 利碩投資 ( 股 ) 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王維緒 本公司之董事 郭愛芬 本公司總經理之配偶 邱士哲 本公司副總經理 蔡聰賓 本公司董事長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鄭水安 〃 鄭有盛 〃 鄭淑蘭 〃 鄭喬文 〃 鄭群耀 〃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發包工程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發包予關係人之工程情形如

下:

下:
工程名稱 合約總價 已計價金額 尚未計價金額
93年度
齊裕營造(股)公司 牯嶺街案 $ 321,143 6,423
314,720
八里乙案 459,738 262,051
197,687
中山段 300,257 190,152
110,105
南港案 178,238 128,331
49,907
金泰三期 79,810 75,021
4,789
南海段 44,716 44,716
-
飛歌段(一) 607,143 36,429
570,714
惠來厝段 962,381 13,755
948,626
龍中段 127,210 127,210
-
龍華段 146,381 146,381
-
獅頭段 212,400 158,238
54,162
$
3,439,417
1,188,707
2,250,710
  • 13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關係人名稱 工程名稱 合約總價 已計價金額 尚未計價金額
92年度
齊裕營造(股)公司 八里案 $ 459,738 51,855
407,883
中山段 283,810 1,160
282,650
馨馥華 150,000 114,978
35,022
龍中段 118,762 16,627
102,135
I-MORE 214,080 214,080
-
台北寧境 92,451 92,451
-
安坑甲案 136,479 136,479
-
接待中心 1,629 1,629
-
$
1,456,949
629,259
827,690

本公司發包予關係人之工程係依本公司規定之比議價程序、工程預 算,決定工程發包價格,並依合約規定及工程進度逐期計價付款,其付款 條件與同業間之付款條件無重大差異。

2. 銷貨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情形如 下:

下:
標的物 合約總價 已收取金額
93
年度
王 維 緒 八里乙案房地 $ 4,061 520
邱 士 哲(註) 金泰三期房地 4,369 670
$
8,430
1,190
92
年度
郭 愛 芬 安坑乙案房地 $
4,161
4,161

本公司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價格與非關係人約當,其收款條件亦無重 大差異。

( 註 ) 已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讓渡於他人。

3. 債權債務

3.債權債務
93.12.31 92.12.31
金 額 % 金 額 %
(1)應收票據
巨豐國際(股)公司 $
32
- 80 100
(2)應付票據
齊裕營造(股)公司 $ 245,108 100 69,051 100
  • 13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3)應付帳款
齊裕營造(股)公司 $ 176,209 100 120,262 100
(4)存入保證金
(帳列其他流動負債項下)
利碩投資(股)公司 $ - - 6 -
齊裕營造(股)公司 70 - 10,070 33
合 計 $
70
- 10,076 33

4. 租賃契約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將固定資產及承租之房地分租 予關係人情形如下:

標 的 物 租賃期間 每月租金 收取方式 租金收入
93年度
巨豐國際(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2.09.15~ $ 4 月收 46
94.09.14
齊裕營造(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2.07.01~ 89 537
93.06.30
93.07.01~ 89 537
94.06.30
高雄市裕誠路 93.01.01~ 33 400
93.12.31
合 計 $ 1,520
92年度
巨豐國際(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89.09.15~ $ 4 月收 45
92.09.14
92.09.15~
94.09.14
齊裕營造(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1.07.01~ 90 1,074
92.06.30
92.07.01~ -
93.06.30
高雄市裕誠路 92.01.01~ 33 400
92.12.31
興日盛投資(股)公司 高雄市裕誠路 92.01.01~ 3 17
92.06.30
時代贏家投資(股)公司 高雄市裕誠路 92.01.01~ 3 17
92.06.30
利碩投資(股)公司 高雄市裕誠路 90.07.01~ 3 17
92.06.30
郭愛芬 希望之河A3-16 91.05.01~ 11 69
92.06.30
合 計 $ 1,639
  • 13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5. 財產交易

  •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度向關係人購買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股票交易情形 如下:
如下:
標的物 股數 交易價款 截至92.12.31 已付價款
92年度
鄭水安 齊裕營造(股) 65,500 $ 1,088 1,088
公司股票
鄭有盛 157,200 2,611 2,611
蔡聰賓 262,000 4,352 4,352
鄭喬文 52,400 870 870
鄭群耀 52,400 870 870
合 計 589,500 $
9,791
9,791

上列向關係人購買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之股份,係按每股 16.61 元為 交易價格,其購買價格係參考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後之每股淨值 15.41 元,加計已承攬工程預計九十 二年度實現之利潤為參考價格。

  •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度出售設備予關係人之情形如下:

==> picture [78 x 9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標的物 交易價款 處分 截至 92.12.31 已付價款 ( 含稅 ) ()92 年度 齊裕營造 運輸設備 ( 股 ) 公司 $ 350 4 350

6. 其 他

  •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發包工程而收到 關係人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之工程存入保證金分別為零元及 10,000 千元; 另收取之工程履約保證及工程保固票據分別為 37,260 千元及 11,844 千 元。

  • (2) 本公司與關係人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簽訂工地管理承攬合約書,委託其營 建工地管理事務,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分別支付 3,805 千元及 4,984 千元。

  • (3)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關係人鄭淑蘭、蔡聰賓等共同 提供有價證券為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擔保品。

  • 13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六、抵質押之資產

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提供擔保之資產如下:

資 產 名 稱 93.12.31 92.12.31
擔 保 用 途
應收票據 $ 33,766 45,645
短期借款
待售房地(淨額) 221,510 310,555
短期借款及發行商業本票
營建用地 767,246 150,282
短期借款
在建工程 2,874,083 2,034,347
短期借款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金 193,075 121,584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銷
融資產-流動項下) 售擔保 及專案信託資金
固定資產(未折減餘額) 701,277 726,880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長
期借款
合 計 $ 4,790,957 3,389,293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所推出工程與客戶簽訂 之出售房地合約總價分別為 9,140,659 千元及 2,226,537 千元,已依約分別收 取 686,948 千元及 294,969 千元,另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上 述出售房地合約已先行收取客戶票據 412,139 千元。

  • ( 二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購置營建用地而簽訂 之土地買賣合約總價分別為 148,610 千元及 948,946 千元,已依約支付金額 分別為 4,960 千元及 235,210 千元。

  • ( 三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簽訂之主要合建及委建 契約書如下: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保證金
預計完工年度
93.12.31
南海二期 合建分屋 林志昌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 5,828
95
南港案 合建分屋 許月里等人
台北市玉成段三小段
18,820
94
牯嶺街 合建分屋 辜品高等人
台北市河堤段六小段
21,127
95
飛歌段 合建分屋 郭居
台北縣淡水鎮飛歌段
15,000
95
信義案 合建分售 大華建設
台北市信義段三小段
250,000
95
八德案 合建分屋 鄭義和等人
台北市寶清段六小段
16,000
95
延平段 合建分屋 新芳春茶行兩合
台北市大同區平段一
13,500
-
公司等人
小段
寶清段 委建 甲千林建設股份
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
-
96
有限公司
四小段
金泰五期 合建分屋 梁國隆等人
台北市中山區金泰段
8,461
-
大安段 合建分屋 胡仁輝等人
台北市大安區大安段
8,988
-
三小段
  • 14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保證金
預計完工年度
92.12.31
南海段 合建分屋 周志宇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 29,277
93
南海二期 合建分屋 林志昌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4,820
96
南港案 合建分屋 許月里等人
台北市玉成段三小段
18,820
94
金泰案 合建分屋 黃秀松等人
台北市金泰段
2,040
94
牯嶺街 合建分屋 辜品高等人
台北市河堤段六小段
7,314
95
飛歌段 合建分屋 郭居
台北縣淡水鎮飛歌段
5,000
94
  • ( 四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於共同投資興建之工程出資比例, 係依各簽訂之共同投資興建協議書之規定,其明細如下:

==> picture [53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共同投資興建人 出資比例 備 註 南海二期 永富開發 ( 股 ) 公司 75%:25% -

  • ( 五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購置營建用地、合建 等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分別為 90,702 千元及 512,186 千元。

  • ( 六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發包等而收到之存入 保證票據分別為 90,714 千元及 60,425 千元。

  • ( 七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出售予樓中樓個案之承 買人,負償還其銀行貸款之背書保證責任金額分別為 2,717 千元及 6,030 千 元,本公司並因而提供為備償擔保之銀行存款與定期存款金額分別為 2,903 。

  • 千元及 12,341 千元 ( 均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 ( 八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租賃合約計算未來應收取之租金總額明細 如下:

如下:
租 賃 期 間 應收租金總額
93.10.01~94.09.30 $ 13,505
94.10.01~95.09.30 10,782
95.10.01~96.09.30 8,491
96.10.01~97.09.30 6,127
97.10.01~98.09.30 3,768
合 計 $
42,673
  • ( 九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與大華建設 ( 股 ) 公司及其受託人-大陽投 資 ( 股 ) 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購買台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三小段 143 地號 等土地,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除尾款金額 37,022 千元,依 合約約定以本買賣標的上所興建之房地及車位抵付外,其餘均已依約支付。

  • 14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 十 ) 本公司投資興建之「台北市牯嶺街開發案」、「台北縣八里開發案」、「台 北市玉成段開發案」、「台北市金泰段開發案」、「台北市中山段開發 案」、「台北縣飛歌段開發案」、「台北縣汐止段開發案」、「台中市惠民 段開發案」、「台北市八德案」及「台北市信義段」為能順利興建至工程完 工交屋,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並辦妥所有權登記,分別與合眾建築經理 ( 股 ) 公司、台灣土地銀行 ( 股 ) 公司、板信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股 ) 公司、高雄銀行 ( 股 ) 公司、安泰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合作金庫銀行 ( 股 ) 公 司及中國農民銀行 ( 股 ) 公司 ( 以下簡稱受託人 ) 簽訂信託契約書,由本公司委託 受託人執行 (1) 專案興建費用之管理及運用 (2) 產權管理、移轉及清理、處分及 (3) 與本案信託有關之各項稅費繳納。專案工程之土地信託移轉登記予受託 人,建築執照之起造人變更為受託人,以擔保各工程之融資貸款機構對本公 司之一切融資,信託期間承購戶繳款均應存入各專案信託專戶,由受託人監 控專用。

  • ( 十一 ) 本公司 ( 原名 : 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經原財政部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消滅公司 ) 合併,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興富發公司為消滅公司。消滅公司合併前之 未分配盈餘經國稅局採用財政部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5182 號函規定核定補繳稅額 45,642,838 元業已先行估列入帳,目前 提起行政救濟中。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 ( ) 資產、負債之流動性分析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營建業務有關之資 產負債之流動性分析如下:

93.12.31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
收回或償付 內收回或償付 合計
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
326,589
6,077 332,666
待售房地 289,939 11,577 301,516
營建用地 18,405 840,226 858,631
  • 14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12.31 93.12.31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
收回或償付 內收回或償付 合計
在建工程 2,106,007 1,987,531 4,093,538
受限制資產 191,105 1,970 193,075
工程存出保證金 28,354 353,170 381,524
$ 2,960,399 3,200,551 6,160,950
負債
短期借款 $ 962,927 2,091,366 3,054,293
應付短期票券 265,378 - 265,378
應付票據 305,677 - 305,677
應付帳款 248,415 385 248,800
預收房地款 362,758 324,190 686,948
$ 2,145,155 2,415,941 4,561,096
92.12.31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
收回或償付 內收回或償付 合計
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 87,633 43,045 130,678
待售房地 687,841 10,106 697,947
營建用地 86,590 221,566 308,156
在建工程 1,384,624 1,000,482 2,385,106
受限制資產 120,500 1,084 121,584
工程存出保證金 46,010 26,954 72,964
$ 2,413,198 1,303,237 3,716,435
負債
短期借款 $ 950,811 636,554 1,587,365
應付短期票券 197,654 - 197,654
應付票據 125,412 - 125,412
應付帳款 226,158 1,208 227,366
預收房地款 199,202 95,768 294,970
$ 1,699,237 733,530 2,432,767
  • 14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二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功能別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 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 計
性質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41,566 41,566 - 35,036 35,036
勞健保費用 - 3,104 3,104 - 2,606 2,606
退休金費用 - 1,541 1,541 - 805 805
其他用人費用 - - - - - -
折舊費用 5,230 8,164 13,394 5,554 9,201 14,755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 1,621 1,621 - 2,734 2,734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者 業背書保 背書保證 期末背書
保之背書 額佔最近期財務 背書保證
編號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證 限 額 餘額 保證餘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最高限額
楊雅媚
0 本公司 等人 註1 633,062 7,433 2,717 - 0.09
%
1,542,107
  • 註 1 :被背書保證對象與本公司之關係係因業務關係而對自然人提供之背書保證責任,係因合併事項 而於合併基準日後自被消滅公司概括承受而得,本公司業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報告於 董事會並經決議通過追認之。

  • 註 2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對背書保證責任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之限額,訂定額度如下: (1) 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列 期末 期末 期末 期末 備註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市 價
本公司 股票-巨豐國際(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 長期 1,200,000 2,395 100.00 9,892
投資公司 投資
股票-宏亮投資(股)公司 2,500,000 997 100.00 23,472
股票-齊裕營造(股)公司 9,000,000 69,700 100.00 114,953
股票-利碩投資(股)公司 1,425,000 21,976 19.00 21,938
股票-超級傳播(股)公司 採成本法評價之被 132,000 731 0.13 731
投資公司
股票-宏盛建設 - 短期投資 1,690,000 26,410 - 26,449
  • 14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持有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列 期末 期末 期末 期末 備註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市 價
巨豐國 股票-尚鼎建設(股)公司 採成本法評價之被 長期投資 525,000 - 15.00 -
際(股) 投資公司
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短期投資 1,293,600 7,662 0.49
30,943
評價之投資公司
宏亮投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長期投資 2,500,340 22,529 0.95
59,808
資(股)
公司
齊裕營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短期投資 3,587,480 7,769 1.36
85,813
造(股)
公司
股票-宏盛建設(股)公司 - 200,000 3,525 0.04 3,130
公司債-中國力霸(股)公司 - - 15,000 -
15,000
利碩投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短期投資 6,083,220 86,152 2.30
145,511
資(股) 評價之投資公司
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長期投資 10,776,019 148,018 4.08
257,762
股票-新總陽建設(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 7,200,000 91,220 40.00
91,220
投資公司

註:全數提供持有公司發行短期票券之擔保。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

有價證券 期初 期初 買入 買入 賣出 賣出 賣出 賣出 期末 期末
買、賣 帳列 交易
種類及 關係 帳面 處分
之公司 科目 對象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售 價 股數 金額
名稱 成本 損益
匯豐富泰
匯豐
基金-債 - - 6,930,775.40 100,000 6,930,775 100,010
100,000
10 - -
基金
券型
- - 6,929,766.80 100,000 6,929,766 100,036
100,000
36 -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取得之 財產 交易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 取得目
其他約
公 司 名稱 或事實 情 形 料價格決 的及使
定事項
發生日 所有人 與發行人 移 轉 金額 定之參 用情形
之 關 係 日 期 考依據
本公司 寶清段四 93.01.15
281,082
截至93.12.31 江輝雄/ 非關 - - - - 議價 規劃
小段 止已支付 葉大殷 係人 興建中
281,082 千元
惠民段 93.06.02
380,580
截至93.12.31 楊碧玲 - - - -
止已支付
380,580 千元
三民區灣 93.07.22
137,500
截至93.12.31 張玉梅/ - - - -
復段 止已支付 黃戴淑芬
137,500千元
  • 14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2.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交易條件易不 交易條件易不
交易情形 同之與一般交 應收(付)
進(銷)貨 情形及原因 票據、帳款
交易對象 關 係
之 公 司 佔總進 佔總應收
授信
進(銷)貨 金 額 (銷)貨 授信期間 單價 餘 額 (付)票據、 備註
期間
之比率 帳款之比率
本公司 齊裕營造 本公司採權 發包工程 與一般交 - -
(股)公司 益法評價之 -牯嶺街 6,423 -
%
易相當
被投資公司
-八里乙案 210,196 5 % - - 應付票據 44 %
245,108 32 %
應付帳款
176,209
-中山段 188,992 5 % - -
-南港案 127,237 3 % - -
-金泰三期 75,021 2 % - -
-南海段 44,716 1 % - -
-飛歌段(一) 36,429 1 % - -
-惠來厝段 13,755 -
%
- -
-龍中段 110,583 3 % - -
-龍華段 142,412 4 % - -
-獅頭段 155,442 4 % - -
-其他 4,464 -
%
- -
合 計 1,115,670 28
%
齊裕營造 本公司 承攬工程 依合約逐 - - 應收票據
(股)公司 -馨馥華 27,915 2 % 期付款 245,108 52 %
-八里乙案 142,887 10 % - - 應收帳款 37 %
176,209
-南港案 120,649 8 % - -
-金泰三期 60,942 4 % - -
-南海段 44,716 3 % - -
-飛歌段(一) 47,114 3 % - -
-惠來厝段 20,884 2 % - -
-龍華案 146,381 10 % - -
-龍中段 97,709 7 % - -
-中山段 135,460 10 % - -
-獅頭段 174,359 12
%
- -
合 計 1,019,016 71
%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3.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

  5. 14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投資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
公司 所在地區 本期 上期 帳面 列之 備 註
公司名稱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名稱 業項目 期末 期末 股 數 比 率 金額
本公司 巨豐國際 台北市大安 倉庫、辦 12,000 12,000 1,200,000 100% 2,395 (1,384) (1,384)
(股)公司 區敦化南路 公大樓、
二段76 號 會議室等
8 樓 出租業
宏亮投資 台北市大安 一般投資 25,000 25,000 2,500,000 100% 997 (28) (28)
(股)公司 區敦化南路
二段76 號
8 樓
齊裕營造 高雄市鼓山 營造業、 30,041 30,041 9,000,000 100% 69,700 10,713 856
(股)公司 區裕誠路 住宅及大
1507 之8 樓開發租
號20 樓 售業等
利碩投資 高雄市三民 一般投資 21,375 21,375 1,425,000 19% 21,976 24,275 4,534
(股)公司 區自立一路
239號3樓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註十一 ( 一 ).3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一 。

者:詳附註十一 ( ).7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交易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項之公司 對象 款項餘額 金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齊裕營迼 本公司 本公司採權益 應收票據245,108 3.54 - - -
(股)公司 法評價之被投 應收帳款176,209
資公司

10.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不適用。

  • 147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合 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 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 見。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有關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 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 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 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 總額為新台幣 694,351 千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9% ,民國九十三年度之營業收入淨 額為新台幣 1,420,713 千元,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39% 。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 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 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 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 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 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經 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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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49 -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110
短期投資淨額(附註四(二))
112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三)、五及六)
114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1160
其他應收款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
1221
待售房地(附註四(四)及六)
1223
營建用地(附註四(五)及六)
1224
在建工程(附註四(六)及六)
1225
預付土地款(附註四(七))
1240
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後餘額(附註四(六))
1285
遞延推銷費用
1280
其他流動資產
基金及長期投資:(附註四(八))
142101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固定資產:(附註四(九)及六)
1501
土地
1521
房屋及建築
1531
機器設備
1551
運輸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21
出租資產-土地
1622
出租資產-房屋及建築
1631
租賃改良
1681
其他設備
15X9
減:累積折舊
其他資產:
1770
遞延退休金成本
1820
存出保證金
1830
遞延費用
1888
合併借項(附註二(一))
其他資產
資產總計
負責人:
92.12.31
金 額
%
506,103
9
20,000
-
181,409
3
67,234
1
99,591
2
251,750
5
694,038
12
308,156
5
2,406,800
42
203,385
4
20,342
-
112,494
2
48,692
1
4,919,994
86
15,334
-
169,506
3
192,541
4
4,476
-
5,991
-
18,250
-
187,307
3
261,477
5
989
-
2,432
-
842,969
15
(72,232)
(1)
770,737
14
876
-
7,615
-
2,606
-
479
-
11,576
-
5,717,641
100
93.12.31
負債及股東權益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十))
$3,054,293
39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四(十一))
265,378
3
2120 應付票據
210,982
3
2140 應付帳款
345,645
4
2160 應付所得稅
248
-
2170 應付費用
104,741
1
2262 預收房地款(附註四(十二))
694,963
9
2264 預收工程款減在建工程款後餘額(附註四(六))
61
-
227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2,004
-
228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五)
54,180
1
4,732,495
60

長期附息負債:
2420 銀行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64,662
1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四))
7,376
-
2860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八))
955
-
8,331
-
負債合計
4,805,488
61

股東權益:
股 本:
3110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十五))
2,640,112
33

資本公積:
3210 發行溢價
79,929
1
3220 庫藏股票交易
574
-
3270 合併溢額
168,398
2
保留盈餘:
3320 特別盈餘公積(附註四(十六))
24,583
-
3350 未分配盈餘(附註四(十六))
203,229
3

3410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附註四(八))
(17,671)
-
3510 庫藏股票(附註四(八)及(十七))
(14,940)
-
股東權益合計
3,084,214
39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7,889,702
100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
主辦會計:
93.12.31
金 額
%
$3,054,293
39

265,378
3
210,982
3
345,645
4
248
-
104,741
1
694,963
9
61
-
2,004
-
54,180
1
93.12.31
金 額
%
$3,054,293
39

265,378
3
210,982
3
345,645
4
248
-
104,741
1
694,963
9
61
-
2,004
-
54,180
1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12.31
金 額
%
1,606,335
28
197,654
4
173,521
3
292,143
5
7,945
-
69,111
1
301,678
5
668
-
2,000
-
135,100
2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12.31
金 額
%
1,606,335
28
197,654
4
173,521
3
292,143
5
7,945
-
69,111
1
301,678
5
668
-
2,000
-
135,100
2
金 額
$ 481,903
44,935
112,576
275,067
7,474
602,275
298,209
858,631
3,962,190
4,260

96,911
357,608
94,040
金 額 金 額
$3,054,293
265,378
210,982
345,645
248
104,741
694,963
61
2,004
54,180
金 額
1,606,335
197,654
173,521
292,143
7,945
69,111
301,678
668
2,000
135,100
6
1
2
3
-
9
4
11
50
-
1
5
1
93
-
2
2
-
-
-
2
3
-
-
9
(2)
7
-
-
-
-
-
100
506,103
20,000
181,409
67,234
99,591
251,750
694,038
308,156
2,406,800
203,385
20,342
112,494
48,692
28
4
3
5
-
1
5
-
-
2
4,732,495 60

2,786,155
48

64,662

1

171,666
3
7,196,079 4,919,994 7,376
955
-
-

6,723
975
-
-
26,099
15,334
163,412
181,140
4,476
7,426
16,170
187,307
260,938
989
2,375
169,506
192,541
4,476
5,991
18,250
187,307
261,477
989
2,432
8,331 -
7,698
-
4,805,488 61

2,965,519
51

2,640,112
79,929
574
168,398
24,583
203,229
(17,671)
(14,940)

33

1
-
2
-
3

-
-

2,640,112
79,929
574
168,398
32,672
(130,040)
(24,583)
(14,940)
46
1
-
3
1
(2)
-
-
49
824,233
(172,641)

842,969
(72,232)
651,592
770,737
788
11,867
2,917
360

876
7,615
2,606
479
3,084,214 39

2,752,122
15,932 11,576
$7889702
100
5717641 100
$ 7,889,702
5,717,64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93 年度
金 額
%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 14,823
-
4510
營建收入
3,631,791
100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627)
-
3,645,987
100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7,285
-
5510
營建成本
2,855,750
78
2,863,035
78
營業毛利
782,952
22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200,222
5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162,064
4
362,286
9
營業淨利()
420,666
13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5,683
-
7121
投資收益(附註四(八))
3,853
-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11,264
-
7140
處分投資利益
409
-
7170
違約金收入
495
-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14,800
-
7480
什項收入
34,140
1
70,644
1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24,245
1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59
-
7880
什項支出
100,232
3
124,536
4
稅前綜合淨利
366,774
10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八))
41,594
2
8990
本期綜合淨利
325,180
8
9400
少數股權淨利
-
-
本期合併淨利
$
325,180
8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綜合淨利(損)
$ 1.43
1.27
本期合併淨利()
$
1.43
1.27
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
1.43
1.27
假設子公司對母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93 年度
金 額
%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 14,823
-
4510
營建收入
3,631,791
100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627)
-
3,645,987
100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7,285
-
5510
營建成本
2,855,750
78
2,863,035
78
營業毛利
782,952
22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200,222
5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162,064
4
362,286
9
營業淨利()
420,666
13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5,683
-
7121
投資收益(附註四(八))
3,853
-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11,264
-
7140
處分投資利益
409
-
7170
違約金收入
495
-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14,800
-
7480
什項收入
34,140
1
70,644
1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24,245
1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59
-
7880
什項支出
100,232
3
124,536
4
稅前綜合淨利
366,774
10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八))
41,594
2
8990
本期綜合淨利
325,180
8
9400
少數股權淨利
-
-
本期合併淨利
$
325,180
8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綜合淨利(損)
$ 1.43
1.27
本期合併淨利()
$
1.43
1.27
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
1.43
1.27
假設子公司對母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93 年度
金 額
%

$ 14,823
-
3,631,791
100
(627)
-
93 年度
金 額
%

$ 14,823
-
3,631,791
100
(627)
-
93 年度
金 額
%

$ 14,823
-
3,631,791
100
(627)
-
93 年度
金 額
%

$ 14,823
-
3,631,791
100
(627)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13,572
-
3,278,788
100
(520)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13,572
-
3,278,788
100
(520)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13,572
-
3,278,788
100
(520)
-
單位:新台幣千元
92 年度
金 額
%
13,572
-
3,278,788
100
(520)
-
金 額
$ 14,823
3,631,791
(627)
金 額
13,572
3,278,788
(520)
3,645,987 100 3,291,840 100
7,285
2,855,750
-
78
7,609
2,792,821
-
85
2,863,035 78 2,800,430 85
782,952 22 491,410 15
200,222
162,064
5
4
218,330
128,834
7
4
362,286 9 347,164 11
420,666
5,683
3,853
11,264
409
495
14,800
34,140
13 144,246 4
-
-
-
-
-
-
1
1,508
1,935
648
-
1,811
23,600
57,057
-
-
-
-
-
1
2
70,644 1 86,559 3
24,245
59
100,232
1
-
3
6,940
13,417
2,490
-
-
-
124,536 4 22,847 -
366,774
41,594
10
2
207,958
13,784
7
-
325,180
-
8
-
194,174
(117)
7
-
$
325,180
8 194,057 7
稅 前
$ 1.43
稅 後
1.27
稅 前

0.81
稅 後
0.76
$
1.43
1.27 0.81 0.76
$
1.43
1.27 0.77 0.76
198,248
0.75
本期淨利 $
325,180
每股盈餘() $
1.23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 15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 151 -
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民國九十二年度純益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回升利益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轉回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
民國九十三年度純益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負責人: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保 留 保 留 盈 餘
特別盈 未分配 未實現長期股
股 本 發行溢價 庫藏股票
合併溢額
餘公積 盈 餘 權投資跌價損失 庫藏股票 合 計
$ 2,640,112 79,929 574 168,398 32,672 (324,097) (33,101) (14,940) 2,549,547
- - - - - 194,057 - - 194,057
- - - - - - 8,518 - 8,518
2,640,112 79,929 574 168,398 32,672 (130,040) (24,583) (14,940) 2,752,122
- - - - (8,089) 8,089 - - -
- - - - - - 6,912 - 6,912
- - - - - 325,180 - - 325,180
$
2,640,112
79,929 574 168,398 24,583 203,229 (17,671) (14,940) 3,084,214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

主辦會計: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93 年度 92 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純益 $ 325,180 194,057
取得前淨利 - 117
調整項目:
呆帳損失 2,022 2,750
折舊費用(含租賃成本-折舊) 14,868 16,358
各項攤提 1,629 2,748
投資損失(收益) (3,853) (1,935)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11,205) 12,769
合併借(貸)項攤銷 119 (173)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14,800) (23,600)
資產減損損失 93,480 -
資產及負債項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68,833 (101,205)
應收帳款 (209,855) (16,182)
其他應收款 92,117 (76,299)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279,034) (33,955)
待售房地 410,629 2,408,074
營建用地 (550,475) (187,584)
在建工程 (1,555,390) (1,854,805)
預付土地款 199,125 (203,385)
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後餘額 (76,569) (2,335)
遞延推銷費用 (245,114) (41,034)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45,348) 45,822
應付票據 37,461 13,456
應付帳款 53,502 88,293
應付所得稅 (7,697) 4,759
應付費用 35,630 21,738
預收款項 393,285 127,243
預收工程款減在建工程款後餘額 (607) (7,743)
其他流動負債 (80,920) 60,395
應計退休金負債 741 235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20) (2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
(1,352,266)

448,559
  • 15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 續 )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3 年度 92 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借項 - (591)
購入短期投資價款 (24,935) (20,000)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 (5,626) (2,959)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27,628 23,193
遞延費用增加 (1,940) (823)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4,252) 152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71,491) (59,35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0,616)

(60,378)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1,447,958 (261,41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67,724 118,029
長期借款(減少)增加 (107,000) 63,666
少數股權 - (4,836)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408,682
(84,55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24,200)
303,63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06,103 202,47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81,903
506,103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之利息) $
16,716
7,293
本期支付所得稅
$
13,186

1,138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待售房地轉列出租資產 $
-
14,038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2,004

2,000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票
$
14,940

14,940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 15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奉准設立,原名鈜福建設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合併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變更名稱為宏巨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各種建材經銷買 賣、室內裝潢業務及有關業務之經營及投資等為主要業務。本公司股票於民國八 十八年二月十一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 (88) 上字第 04232 號函核 准公開上市並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日掛牌上市。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經股東臨時會通過與興富發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消滅公司)合併,該項合併業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經財政 一 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9) 台財證 ( ) 第 58116 號函核准辦理,以民國八十九 年八月三日為合併基準日正式合併,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繼續經營,同時概 括承受消滅公司所有權利義務。

本公司經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為「興富 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更名案業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經台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上字第 0920010650 號函核准備查。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員工人數合計分 別約為 148 人及 111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 製。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如下:

一 ( )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基楚

1. 本公司之從屬公司明細如下:

93.12.31
從屬公司名稱 成立日期 與本公司之關係 營業項目 持股比例
齊裕營造(股) 78.10.19 直接持有已發行之有表決權股 營造業、住宅及 100%
公司 份總數超過50%之從屬公司 大樓開發租售業
務等
  • 15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12.31
從屬公司名稱 成立日期 與本公司之關係 營業項目 持股比例
巨豐國際(股) 86.09.12 直接持有已發行之有表決權股 倉庫、辦公大 100%
公司 份總數超過50%之從屬公司 樓、攤位及會議
室出租業等。
宏亮投資(股) 88.10.08 直接持有已發行之有表決權股 一般投資業 100%
公司 份總數超過50%之從屬公司
利碩投資(股) 88.03.26 直(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 一般投資業 19.00%
公司 務或業務之從屬公司

2.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如下:

93.12.31
從屬公司名稱 成立日期 與本公司之關係 營業項目 持股比例
齊裕營造(股) 78.10.19 直接持有已發行之有表決權股 營造業、住宅及 100%
公司 份總數超過50%之從屬公司 大樓開發租售業
務等

3. 從屬公司本期增減變動情形:無。

  1. 未列入本期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從屬公司相關資料:
92.12.31
從屬公司名稱 持股比例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原因
巨豐國際(股)公司 100% 資產總額及營業收入皆未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之百
分之十
宏亮投資(股)公司 100% 資產總額及營業收入皆未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之百
分之十
利碩投資(股)公司 19.00% 資產總額及營業收入皆未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之百
分之十
  1. 從屬公司會計年度起訖日與控制公司不同:無。

  2. 從屬公司之會計政策與控制公司不同:無。

  3. 國外從屬公司營業之特殊風險:本公司並未有國外從屬公司。

  4. 各關係企業盈餘分配受法令或契約限制:無。

  5. 合併借 ( 貸 ) 項採直線法分 5 年攤銷。

  6. 其他重要事項或有助於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允當表達之說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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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二 ) 合併會計

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業已與子公司之股東權益沖 銷,其相互間之債權債務科目 ( 如在建工程與預收工程款、應收款項與應付 款項等 ) 亦已對沖;本公司委由子公司承攬之工程,依本公司所採用之損益 承認方法分別銷除其未實現之內部損益。

( 三 ) 營業週期

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報表對於資產及負債係以營業週期四年作為劃分流 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 四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指庫存現金、零用金、銀行存款,暨隨時可轉換成定 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 ( 五 )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以原始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期末並按成本與市價孰低為評價 基礎。市價係指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之平均收盤價,開放型基金之市價則指 資產負債表日基金之每單位淨值,跌價損失列為當期損益。出售時成本係按 加權平均法計算。收到股票股利並不列為投資損益,僅註記股數增加,並按 增加後之總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 六 ) 備抵呆帳

備抵呆帳之提列係依各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提列。備抵呆帳金額之決 定,係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內部授信政策後 提列。

( 七 ) 存貨及收入之認列

建屋出售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投資興建房屋,係按各工程分別計算成本。委託他人建屋預售, 除符合下列條件者,以完工比例法認列出售房地利益外,其餘均於工程完工 交屋時結算損益:

  1. 工程之進度已逾籌劃階段,亦即工程之設計、規劃、承包、整地均已完 成,工程之建造可隨時進行。

  2. 預售契約總額已達估計工程總成本。

  3. 買方支付之價款已達契約總價款百分之十五。

  4. 應收契約款之收現性可合理估計。

  5. 履行合約所須投入工程總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可合理估計。

  6. 歸屬於售屋契約之成本可合理辨認。

  7. 15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採完工比例法時,有關完工比例之衡量係按工程實際完工程度作為衡量 標準。

購入或換入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列記「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所有權 前支付之購地價款列記「預付土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 本列記「在建工程」,俟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 價款列記「預收房地款」,因預售而發生之銷售費用列記「遞延推銷費 用」。採完工交屋法時,於完工交屋年度,「待售房地」、「預收房地款」 與「遞延推銷費用」均按出售部份結轉為當期損益;採完工比例法時,每期 以期末完工比例及出售且收款達契約總價款 15% 之比例累積計算銷售利益, 減除前期已認列之累積利益後,作為本期銷售利益。

有關完工交屋損益歸屬年度之認定,係以工程已達可交屋狀態並於資產 負債表日前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實際交付標的物者,如於期後期間已實際交付 標的物或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則於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僅實際交付標的物 時,視為收益已賺得。

正在進行使在建工程 ( 包括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 ) 達到可用或完工狀態前 所發生之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

工程已售及未售成本之分攤,可採售價比例、建坪比例或評定現值比 例,但擇定以後同一工程前後年度不得變更。

營建用地、在建工程及待售房地係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評價,成本與市價 之比較係採分類比較法。

出售尚未完全開發之素地時,依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84) 基秘字第 072 號函釋,出售土地之利益 ( 或損失 ) 列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長期工程合約之會計處理

子公司對外承包之營造工程,按工程別分別計算成本。其完工期間如超 過一年以上,且承包之工程價款、工程成本及完工程度均可合理估計時,採 用完工法計算損益。投入工程成本時列記「在建工程」,預收工程款時列記 「預收工程款」,於每期期末依已完工比例計算累積工程利益並減除前期已 認列之累積利益後,作為本期之工程損益。但前期已認列之累積利益超過本 期期末按完工比例所計算之累積利益時,其超過部份作為本期工程損失。工 程合約如估計發生虧損時,則立即認列全部損失,如以後年度估計損失減少 時,則將其減少數沖回,作為該年度之利益。

在建工程餘額超過預收工程款時,預收工程款應列為在建工程之減項, 並列於流動資產項下,預收工程款餘額超過在建工程餘額時,在建工程應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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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為預收工程款之減項,並列於流動負債項下。

因物價水準之上揚致投入之成本增加,而依約收取之物價指數調整收入 應列為當期收入,而不列為工程總收入之調整項目。

子公司對完工比例之衡量係按投入成本佔估計總成本之比例衡量完工程 度。 ( 八 ) 長期股權投資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未達被投資公司全部 表決權數之百分之二十且不具重大影響力者,除被投資公司之股票已在證券 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外,餘均按 成本法評價。惟若有證據顯示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則 列為當期之損失,並以承認損失後之帳面價值為新成本。股票股利僅作投資 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出售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達被投資公司全部表 決權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者,除證明對被投資公司不具重大影響力外,採權益 法評價,如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或符合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二項規 定,可直接或間接控制被投資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即具有控制 能力,除 (1) 營業性質不同不宜合併者、 (2) 子公司總資產及營業收入未達本 公司各該項金額百分之十者及 (3) 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 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得免編製合併財務報表者外,均編製年度母子公司合併 報表;如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與其具有控制能力之他公司持有同一被投資 公司之股份表決權合計超過百分之五十者,亦應編製年度合併報表。

本公司若因認列被投資公司之虧損而致對該投資公司之長期投資及墊款 之帳面餘額為負數時,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公司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 額降至零為限。但若本公司擔保被投資公司之債務,或有其他財務上之承 諾,或被投資公司之虧損係屬短期性質,有充分之證據顯示將於未來短期內 回復獲利之營運時,應按持股比例繼續認列投資損失,因此而致對該公司投 資及墊款之帳面價值發生貸方餘額時,在資產負債表中應列為負債。嗣後被 投資公司如有盈餘時,仍依權益法處理,惟如過去有未認列之投資損失應俟 彌補未認列之損失後,再恢復採用權益法認列損益。 ( 九 ) 固定資產、折舊及處分固定資產損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列為資本 支出;購置資產使其達到可用狀態所負擔之利息亦列為資本支出。修理及維 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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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依資產取得時政府規定之耐用年限,以平均法計提,若耐用年限屆 滿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依估計可使用年限續提折舊,其估計耐用年限 為︰房屋及建築 5 ~ 55 年、運輸設備 5 年、辦公設備 3 ~ 5 年、其他設備 5 年。

供出租之固定資產,以成本為入帳基礎,並依預計可使用之年限以平均 法計提折舊;其相關收入、成本予以分列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項下。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 十 ) 遞延費用

係電腦軟體系統費等,依三~五年平均分攤。 ( 十一 ) 保固費用準備

子公司保固費用準備按承包工程保固期間內預計可能發生之保固支出 予以提列。實際發生保固支出時於保固準備項下先行沖轉,若有不足,則 以當期費用列支。

( 十二 ) 退休金

本公司及子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於支付退休金時,應先沖轉應計 退休金負債,不足時由公司負擔,並列為支付年度費用。本公司自民國八 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對職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 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至原已訂有退休辦法,但未按公報處理 者,於改採公報之規定處理時,應計算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 務。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4) 台財證 ( 六 ) 第 00142 號,自民國八十六年度起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 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攤銷,預期平均剩餘服務年限短於十五年 者,得按十五年採直線法加以攤銷,列入淨退休金成本。 每期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1. 服務成本

2. 利息成本

  1. 退休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2. 前期服務成本之攤銷

  3. 退休金損益之攤銷

  4. 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之攤銷

7. 縮減或清償損益

本公司及子公司提撥之退休基金低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應 計退休金負債」,高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預付退休金」。於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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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產負債表上應認列之退休金負債下限為最低退休金負債。 ( 十三 ) 所得稅

本公司所得稅之計算係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 會計處理準則」,依此方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 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 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 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 項目。

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 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當期費用。 ( 十四 ) 資產減損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三年度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 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 跡象之資產 ( 商譽以外之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 ) ,估計其可回收金額, 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 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 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 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商譽所屬現金產生單位,則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 低於帳面價值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 十五 ) 庫藏股票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 定,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之財務報表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 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故本公司於認列投資損益及編製財務報表時,應 將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惟以前年度未依本規定處 理無須追溯調整。

( 十六 ) 承諾及或有事項

承諾及或有事項,若其發生損失之可能性極大,其損失可合理估計 者,於帳上認列其損失金額。若其損失可能發生或無法合理估計損失金額 時,則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其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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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公司自編製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 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民國九十三年度認列之減損失金額為 93,480 千 元,民國九十三年度本期純益及每股盈餘分別減少 81,094 千元及 0.31 元。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93.12.31 92.12.31
現 金
庫存現金 $ 217 86
零 用 金 425 625
小 計 642 711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11,504 397
活期存款 469,757 484,995
定期存款 - 20,000
小 計 481,261 505,392
合 計 $
481,903
506,103

( 二 ) 短期投資淨額

(二)短期投資淨額
93.12.31 92.12.31
成本 市價 成本 市價
上 市 股 票 $ 29,935 29,579 - -
公 司 債 15,000 15,000 20,000 20,000
小 計
44,935


44,579


20,000


20,000
減:備抵跌價損失 - -
淨 額 $
44,935
20,000

(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93.12.31 92.12.31
應 收 票 據 $ 112,946 181,409
減:備抵呆帳 (370) -
淨 額
$
112,576
181,409
應 收 帳 款
$ 277,256

72,335
減:備抵呆帳 (2,189) (5,101)
淨 額
$
275,067

67,234
  • 16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應收票據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四 ) 待售房地

待售房地
待售土地 待售房屋 已實現() 合 計
93.12.31
青海青 $ 539 502 - 1,041
世紀威秀 8,420 5,539 - 13,959
I-MORE 2,350 1,794 - 4,144
永和案 13,302 13,705 - 27,007
南海段 16,796 10,732 - 27,528
新樓中樓 1,496 2,307 - 3,803
時代富豪 1,596 2,277 - 3,873
馨馥華 55,897 81,629 - 137,526
龍中段 2,245 4,607 - 6,852
龍華段 26,573 54,673 - 81,246
小 計 $
129,214
177,765 - 306,979
減:備抵跌價損失 (8,770)
淨 額 $
298,209
92.12.31
青海青 $ 539 502 - 1,041
安坑甲案 16,928 24,439 - 41,367
永和案 111,364 114,185 - 225,549
世紀威秀 15,441 10,096 - 25,537
I-MORE 3,378 2,496 - 5,874
新樓中樓 1,496 2,301 - 3,797
時代富豪 3,001 4,281 - 7,282
馨馥華 164,860 239,510 - 404,370
中正虹園 1,486 1,305 - 2,791
小 計 $
318,493
399,115 - 717,608
減:備抵跌價損失 (23,570)
淨 額 $
694,038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待售房地向保險公司投保 之保額分別為 90,285 千元及 222,631 千元。

  2.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列待售房地已簽約未 過戶或交屋之合約金額分別為 117,768 千元及 349,426 千元。

  3. 待售房地抵押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4. 16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五 ) 營建用地

營建用地
93.12.31 92.12.31
海鷗段 $ 4,315 4,315
行義段 18,405 18,405
南海二期 32,852 16,418
長壽段 24,220 24,220
八里甲區 57,215 57,215
中山段 6,477 6,477
金泰三期 - 103,716
龍華段 - 86,590
金泰四期 14,316 -
寶清段 570,799 -
灣復段 139,232 -
小 計 867,831 317,356
減:備抵跌價損失 (9,200) (9,200)
淨 額 $ 858,631
308,156

營建用地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六 ) 在建工程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93.12.31
牯嶺街 $ 74,482 24,813
-
99,29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二期 - 17,607
-
17,607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共同投資興建
八里乙案 367,929 335,111
-
703,040

自地自建
南港案 14,778 127,357
76,905
219,040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金泰三期 104,856 68,736
-
173,592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中山段 405,268 165,934
-
571,202

自地自建
寶清段 - 7,216
-
7,216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委建
飛歌段 384,899 103,049
-
487,948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惠來厝段 452,472 51,864
-
504,336

自地自建
  • 16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飛歌二 97,041 4,821 - 101,862
自地自建
汐止案 26,097 18,408 - 44,50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信義案 - 225,905 - 225,905
合建分售
八德案 99,257 11,252 - 110,509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惠民段 383,175 17,943 - 401,118
自地自建
獅頭段 107,000 186,793 - 293,793
自地自建
其他 - 1,222 - 1,222 -
小 計 $ 2,517,254 1,368,031 76,905 3,962,190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3,962,190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92.12.31
八里乙案 $ 367,929 163,142 - 531,071
自地自建
龍華段 - 7,702 - 7,702
自地自建
獅頭段 107,000 8,773 - 115,773
自地自建
牯嶺街 - 5,504 - 5,504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段 469,649 696,882 - 1,166,531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二期 - 9,013 - 9,013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中山段 405,268 20,924 - 426,192
自地自建
龍中段 77,233 36,555 - 113,788
自地自建
南港案 11,304 7,422 - 18,726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飛歌段 - 10,990 - 10,990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其他 - 1,510 - 1,510 -
小 計 $1,438,383 968,417 - 2,406,800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 2,406,800
  • 16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後餘額及預收工程款減在建工程後餘額:

在建工程減預收 預收工程款減
工程名稱 在建工程 預收工程款 工程款後餘額 在建工程後餘額
93.12.31
完工比例法
東湖案 $ 156,435 91,298 65,137 -
灣復段 38,996 32,143 6,853 -
龍中二期 4,575 212 4,363 -
其他 19,916 4,563 15,414 61

219,922

128,216

91,767
61
全部完工法
青海三 20,265 15,121 5,144 -
$
240,187
143,337 96,911 61
92.12.31
完工比例法
金泰段 $ 150,566 147,767 2,799 -
其他 7,994 7,860 802 668

158,560

155,627
3,601 668
全部完工法
青海二期 20,818 4,077 16,741 -
$
179,378
159,704 20,342 668

上述在建工程之各工程合約價款及相關資料如下:

工程合約總價 估計工程總成本 預定完
工程名稱 (未稅) (未稅) 工年度 完工比例(%)
累積工程利益
93.12.31
完工比例法
東湖案 $ 408,980 339,751 94 38.25 3,528
灣復段 128,571 124,833 94 30.33 1,136
龍中二期 106,404 102,861 94 4.30 164
全部完工法
青海三期 73,762 71,603 94 28.30 -
合計 $
717,717
639,048 4,828
92.12.31
完工比例法
金泰段 $ 173,844 162,336 93 86.61 9,964
全部完工法
青海二期 120,590 115,610 93 18.01 -
合計 $
294,434
277,946 9,964
  • 16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建工程已達可商用完工比例法認列 售屋利益之個案如下:
售屋利益之個案如下: 售屋利益之個案如下:
93
年度
南港案
1.收款達15%之預售契約總價 $ 362,398
2.應攤預估工程總成本 219,801
3.估計銷售費用 20,525
4.估計工程利益 122,072
5.完工程度 x 63.00%
6.至本期止累積利益 76,905
7.已認列累積利益 -
8.本期應認列利益 $
76,905
9.期末銷售比率
94.34%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在建工程均由承攬之營造 廠商向保險公司投保營造險,故本公司之保額分別為 4,787,000 千元及 1,758,045 千元。

  2.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借款產生之利息費用總額 分別為 88,953 千元及 104,812 千元,其中在建工程利息資本化之金額分別 為 64,708 千元及 97,872 千元,其資本化利率分別為 2.80% 及 4.98% 。

  3. 在建工程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6. 本公司在建工程個案信託情形,請詳附註七。

( 七 ) 預付土地款

項 目 93.12.31 92.12.31
牯 嶺 街 案 $ - 37,719
飛 歌 - 55,000
惠 來 厝 段 - 110,666
金 泰 五 300 -
五 甲 段 3,960 -
合 計 $
4,260
203,385

( 八 ) 長期股權投資

被投資公司 股 數
持股比例
金 額
93.12.31
採權益法評價
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00 %
$ 2,3
(原始投資成本12,000千元)
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100 %
9
(原始投資成本25,000千元)
  • 16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被投資公司 股 數
持股比例
金 額

21,9
25,3
7
$
26,0

$ 3,7

1,0

10,5
15,3
-
$
15,3
利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
19 %
(原始投資成本21,375千元)
小 計
採成本法評價
超級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0.133 %
合 計
92.12.31
採權益法評價
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00 %
(原始投資成本12,000千元)
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100 %
(原始投資成本25,000千元)
利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
19 %
(原始投資成本21,375千元)
小 計
採成本法評價
超級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0.133 %
合 計
  1.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本公司對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按 權益法評價認列投資損益、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及交易之未實現 損益明細如下:
損益明細如下:
巨豐國際 宏亮投資 利碩投資 合 計
()公司 ()公司 ()公司
93年度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 $
(1,384)
(28) 4,534 3,122
92年度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 $ 4,142 (28) 2,244 6,358
視同庫藏股票處理而沖銷之投資損益 (4,191) - - (4,191)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 - - (232) (232)
合 計 $
(49)
(28) 2,012
1,935
  1.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0.07.19(90) 基祕字第 135 號函規 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並以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 日子公司帳列轉投資母公司股票之帳面價值作為首次適用第三十號公報之 庫藏股票成本。另因增加投資,依取得子公司股權當時,子公司帳列轉投 資公司股票之帳面價值作為認列庫藏股票成本,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庫藏股票並沖轉長期股權投資情形如下:

  2. 16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子 公 司 名 稱 93.12.31 92.12.31
巨豐國際(股)公司 $ 2,367 2,367
宏亮投資(股)公司 4,804 4,804
合 計 $
7,171
7,171
  1. 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宏亮投資 (股)公司及巨豐國際(股)公司持股比例皆為 50.00% 以上,具有控制能 力,惟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八條規定,因被投資公司巨豐國 際(股)公司及宏亮投資(股)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總資 產及營業收入未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 10% ,故得免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 九 ) 固定資產

成 本 累計折舊 未折減餘額
93.12.31
土 地 $ 163,412 - 163,412
房 屋 及 建 築 181,140 44,921 136,219
機 械 設 備 4,476 4,396 80
運 輸 設 備 7,426 4,038 3,388
辦 公 設 備 16,170 11,028 5,142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 187,307
出租資產-房屋 260,938 12,439 248,499
租 賃 改 良 989 750 239
其 他 設 備 2,375 1,589 786
合 計 $
824,233
79,161 745,072
減:累計減損 93,480 93,480
淨 額 172,641 651,592
92.12.31
土 地 $ 169,506 - 169,506
房 屋 及 建 築 192,541 41,646 150,895
機 器 設 備 4,476 3,757 719
運 輸 設 備 5,991 4,955 1,036
辦 公 設 備 18,250 12,525 5,725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 187,307
出租資產-房屋 261,477 7,210 254,267
租 賃 改 良 989 612 377
其 他 設 備 2,432 1,527 905
合 計 $
842,969
72,232 770,737
  • 16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固定資產向保險公司投保 之保額分別為 250,312 千元及 261,806 千元。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發生之減損損失 93,480 千元,係 因本公司出租資產經參酌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其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價值所 致。

  3. 固定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十 ) 短期借款

到期區間 金 額
93.12.31
信 用 借 款 92.06.24~96.12.06 $ 164,986
抵 押 借 款 93.06.24~96.09.23 2,889,307
合 計 $
3,054,293
92.12.31
抵 押 借 款 92.11.18~99.12.11 $ 1,451,395
信 用 借 款 92.12.29~95.08.12 154,940
合 計 $
1,606,335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列短期借款中分別計有 988 千元及 3,200 千元,係開立票據分期償還之。

  2. 短期借款係採浮動利率計算利息,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利率區 間分別為 1.87% ~ 3.5% 及 2.675% ~ 4.5% 。

( 十一 ) 應付短期票券

93.12.31 92.12.31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 266,000 198,500
減 : 未 攤 銷 折 價 (622) (846)
淨 額 $
265,378
197,654

短期票券發行期間均在 180 天以內,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之 利率區間分別為 1.45% ~ 2.3% 及 1.8% ~ 2.12% 。 ( 十二 ) 預收款項

(十二)預收款項
93.12.31 92.12.31
預收房地款-牯嶺街 $ 22,020 -
金泰三 20,006 -
惠來厝段 146,650 -
惠民段 48,749 -
永和案 - 82,694
龍中段 108 15,431
飛歌段 69,907 -
南海案 - 40,770
  • 16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12.31 92.12.31
中山段 155,778 81,869
南港案 67,021 9,070
馨馥華 1,956 50,536
汐止案 31,165 -
獅頭段 14,043 -
八里乙案 99,227 4,829
其他 10,318 9,771
小 計 686,948 294,970
預收收入 -預收租金 1,779 5,276
其他預收款 6,236 1,432
合 計 $
694,963
301,678

( 十三 ) 長期借款

到 期 區 間 金 額
93.12.31
抵 押 借 款 92.04.03~112.04.03 $ 66,666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2,004)
淨 額
$
64,662
92.12.31
抵 押 借 款 93.01.03~112.04.03 $ 173,666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2,000)
淨 額
$
171,666

長期借款係採分期償還本金且採浮動利率計息,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 十二年度之利率區間分別為 3% ~ 3.58% 及 1.8% ~ 2.12% 。 ( 十四 ) 退休金

  1. 本公司自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一日起,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有退休辦法。 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給予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 數,但超過十年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三十個 基數為限,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起變更為超過十五年工作年資,每滿 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退休金基數之標 準,係以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所稱平均薪資係以退 休前六個月平均薪資計算。

  2. 子公司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有職工退休辦法,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 之給付係以核准退休前一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 數,超過十五年者,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 半年者以一年計,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3. 17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別自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及七月起,每月按實付薪資總 額百分之四提撥退休準備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 於中央信託局。

  2. 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別自民國八十五年及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對勞 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第十八號公報「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辦理。 依精算師分別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十五日出具以民國九十三 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衡量日之精算評估報告。

  3.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退休金資產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93年度
母公司 子公司 合 計
期初餘額 $ 10,377 2,767 13,144
本期提撥 1,456 682 2,138
本期孳息 130 36 166
期末餘額 $
11,963
3,485 15,448
92年度
母公司 子公司 合 計
期初餘額 $ 9,062 2,333 11,395
本期提撥 1,179 397 1,576
本期孳息 136 37 173
期末餘額 $
10,377
2,767 13,144

6. 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93年度
母公司 子公司 合 計
服務成本 $ 1,460 1,115 2,575
利息成本 276 183 459
退休基金資產報酬 (259) (69) (328)
攤銷數 64 88 152
退休金損(益) - 21 21
淨退休金成本 $
1,541
1,338 2,879
92年度
母公司 子公司 合 計
服務成本 $ 1,006 793 1,799
利息成本 286 218 504
退休基金資產報酬 (362) (93) (455)
攤銷數 (125) 88 (37)
淨退休金成本
$
805
1,006
1,811
  • 17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本公司計算淨退休金成本所用之精算假設及期末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 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母公司 子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折現率 2.50% 2.50% 4.00% 4.00%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0.50% 0.50% 1.00% 1.00%
退休金資產預期長期資報酬率 2.50% 2.50% 4.00% 4.00%
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母公司 子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折現率 2.50% 2.50% 4.00% 4.00%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0.50% 0.50% 1.00% 1.00%
退休金資產預期長期資報酬率 2.50% 2.50% 4.00% 4.00%
93年度
母公司 子公司 合 計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11,869) (7,828) (19,697)
累積給付義務
(11,869)

(7,828)

(19,697)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2,070) (1,464) (3,534)
預計給付義務
(13,939)

(9,292)

(23,231)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11,963 3,484 15,447
提撥狀況 (1,976) (5,808) (7,784)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1,872 788 2,660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3,267) 1,804 (1,463)
補認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 - (1,128) (1,128)
淨退休金資產(負債) $
(3,371)

(4,344)

(7,715)
92年度
母公司 子公司 合 計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 (77) (77)
非既得給付義務 (10,143) (6,607) (16,750)
累積給付義務
(10,143)

(6,684)

(16,827)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899) (628) (1,527)
預計給付義務
(11,042)

(7,312)

(18,354)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10,377 2,767 13,144
提撥狀況
(665)

(4,545)

(5,210)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2,140 876 3,016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4,761) 1,108 (3,653)
補認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 - (1,356) (1,356)
淨退休金資產(負債) $
(3,286)

(3,917)

(7,203)
  • 17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 職工退休金辦法之既得給付義務分別為零元、零元及零元、 77 千元。 ( 十五 ) 股本

本公司股本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核定股 本均為 3,600,000 千元,實收股本均為 2,640,112 千元,分為普通股 264,011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

( 十六 ) 盈餘分配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 令規定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再提員工紅利 ( 不低於百分之一 ) 及董監事酬 勞 ( 不高於百分之三 ) 後,如尚有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 會決議股東股利分配比例。其員工紅利屬股票紅利者,其分配之對象得 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本公司從屬公司員工,該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另,由於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 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將注重股利之穩定性 與成長性,並得視當年度營運情況及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 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屬於股東股利、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 工紅利部分之可分配盈餘,原則上分配數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股東 股利之現金部分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

  2. 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經股東會決議以九十二年度盈餘彌補虧損,不 分派股利。

  3. 依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之規定,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 度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及股東會決 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1. 本公司依財政部 89.01.03(89) 台財 ( ) 字第 100116 號之規定,上市 ( 櫃 ) 公 司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自當年度稅 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 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業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經股東會決議就股東權益減項數額迴 轉 8,089 千元之特別盈餘公積予以彌補虧損。

( 十七 ) 庫藏股票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購入、出售及於民國

  • 17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形如下:

93.12.31
子公司名稱 購入股數 出售股數 每股售價 子公司持有股數 每股帳面價值 每股市價
巨豐國際(股)公司 - - - 1,293,600
$ 1.93
23.92
宏亮投資(股)公司 - - - 2,500,340 1.93 23.92
合 計 3,793,940
92.12.31
巨豐國際(股)公司 - - - 1,293,600
$ 1.93
10.36
宏亮投資(股)公司 - - - 2,500,340 1.93 10.36
合 計 3,793,940

( 十八 ) 所得稅

  1. 本公司及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民國九十三年度 及九十二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 4,665 9,573
遞延所得稅費用 (9,628) 3,106
核定稅款差額 46,140 479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費用 417 626
所得稅費用 $
41,594
13,784
  1.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 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91,694 58,168
遞延利息支出 (10,379) 5,704
核定稅款差額 46,140 479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963) (8,921)
土地免稅所得 (78,930) (59,315)
遞延所得稅資產提列(迴轉)備抵數 (26,245) 8,782
存貨(土地)跌價回升利益 (1,940) (1,894)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費用 417 626
解約損失 (2,230) 13,041
資產減損損失 23,370 -
其他 660 (2,886)
所得稅費用 $
41,594

13,784
  • 17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之組成

  2. 項目如下:

項目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職工福利 $ - 15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1,940 4,006
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 (20) (20)
保固準備 (164) (878)
退休金負債
1,002

(152)
資產減損損失 (12,386) -
稅費用
$
(9,628)
3,106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遞延所得稅 資產 ( 負債 ) 如下:
93.12.31 92.12.31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5,958 6,350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 -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15,958 6,350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15,958
6,350
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15,123 141,368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115,123) (141,368)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955) (975)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955)

(975)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遞延所得稅 資產 ( 負債 ) 之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與所得稅抵減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 如下:
如下:
93.12.31 92.12.31
所得稅影響數 所得稅影響數
金額 流動 非流動 金額 流動 非流動
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 $ (3,819) - (955)
(3,901) - (975)
存貨跌價損失 4,304 1,076 - 12,064 3,016 -
退休金提列數 3,217 804 - 2,561 640 -
保固準提列數 6,768 1,692 - 10,775 2,694 -
資產減損損失 49,545 12,386 - - - -
虧損扣抵 460,493 -
115,123
531,316 - 141,368
合 計 $ 15,958
114,168 6,350 140,393
  • 17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除民國九十年度未經核定外,餘已奉稽 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一年度。

  2.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資訊如 下:

93.12.31 92.12.31
屬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 -
屬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203,229 (130,040)
合 計 $
203,229

(130,040)
  1.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 戶餘額分別為 51,173 千元及 32,797 千元。本公司預計民國九十三年度 及九十二年度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對中華民國居住者就民 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約為 20.49% 及 0% 。

( 十九 ) 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之。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 256,629,779 股及 256,659,675 股。其流通 在外股數因保留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或員工紅利轉增資而增加 者,採追溯調整計算,經追溯調整後分別為 256,629,779 股及 256,659,675 股。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 不視為庫藏股票,其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均為 264,011,199 股。 ( 二十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2.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93.12.31 93.12.31 93.12.31 93.12.31 92.12.31 92.12.31 92.12.31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 1,491,162 1,491,162 1,103,702 1,103,702
短期投資 44,935 44,579 20,000 20,000
長期股權投資 26,099 - 15,334 -
$ 1,562,196 1,535,741 1,139,036 1,123,702
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 4,109,509 4,109,509 2,662,199 2,662,199
資產負債表外金融商品:
背書保證 $
-
2,717 - 6,030
  • 17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即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 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 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 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 / 應付票據及款項、受限制資產、暫付款、代付款、存出保證金、短 期借款、應付費用、存入保證金、長期借款及應計退休金負債。

  • (2) 短期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價可循 時,則以類似商品之公平價值為準。

  • (3) 長期股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另長期股 權投資係投資於非上市 ( 櫃 ) 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於實務 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該項投資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原始金額均為 59,690 千元,而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帳面價值分別為 26,099 千元及 15,334 千元。

  • (4) 背書保證:其公平價值係以合約金額為準。

  • 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請詳附註七。

  • 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無。

五、關係人交易

  •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巨豐國際 ( 股 ) 公司 依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興日盛投資 ( 股 ) 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之董事 時代贏家投資 ( 股 ) 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92.11.26 前 ) 利碩投資 ( 股 ) 公司 該公司負責人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鄭欽天 本公司之董事長 王維緒 本公司之董事 郭愛芬 本公司總經理之配偶 邱士哲 本公司副總經理 蔡聰賓 本公司董事長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鄭水安 〃 鄭有盛 〃 鄭淑蘭 〃 鄭喬文 〃 鄭群耀 〃

  • 17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貨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情形如 下:

標的物 合約總價 已收取金額
93年度
王 維 緒 八里乙案房地 $ 4,061 520
邱 士 哲(註) 金泰三案房地 4,369 670
$
8,430
1,190
92年度
郭 愛 芬 安坑乙案房地 $
4,161
4,161

本公司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價格與非關係人約當,其收款條件亦無重 大差異。

( 註 ) 已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讓渡於他人。

2. 債權債務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債權債務 ( 均未計息 ) 情形如下:

93.12.31 93.12.31 93.12.31 92.12.31 92.12.31 92.12.31
金 額 % 金 額 %
(1)應收票據
巨豐國際(股)公司 $
32
- 80 100
(2)存入保證金
(帳列其他流動負債項下)
利碩投資(股)公司 $
-
- -

3. 租賃契約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將固定資產及承租之房地分租 予關係人情形如下:

標 的 物
租賃期間
每月租金 收取方式 租金收入
93
巨豐國際(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2.09.15~94.09.14
$ 4 月收 46
92
巨豐國際(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89.09.15~92.09.14
$ 14 月收 45
92.09.15~94.09.14 216
興日盛投資(股)公司 高雄市裕誠路
92.01.01~92.06.30
3 17
時代贏家投資(股)公司
3 17
利碩投資(股)公司
90.07.01~92.06.30
3 17
郭愛芬 希望之河A3-16
91.05.01~92.06.30
11 69
合 計 $
165
  • 17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4. 財產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度向關係人購買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股票交易情 形如下:

形如下:
標的物 股數 交易價款 截至92.12.31 已付價款
92年度
鄭水安 齊裕營造(股) 65,500 $ 1,088 1,088
公司股票
鄭有盛 157,200 2,611 2,611
蔡聰賓 262,000 4,352 4,352
鄭喬文 52,400 870 870
鄭群耀 52,400 870 870
合 計 589,500 $
9,791
9,791

上列向關係人購買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之股份,係按每股 16.61 元為交易 價格,其購買價格係參考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經會計師查核後之每股淨值 15.41 元,加計已承攬工程預計九十二年度實 現之利潤為參考價格。

  1. 其 他

  2.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關係人鄭淑蘭、蔡聰賓等共同 提供有價證券為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擔保品。

  3. (2) 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關係人鄭欽天提供其房地供子公司作 為融資之擔保品。

六、抵質押之資產

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之資 產如下:

產如下:
資 產 名 稱 93.12.31 92.12.31
擔 保 用 途
應收票據 $ 33,766 56,859
短期借款
短期投資-公司債 15,000 -
短期票券
待售房地(淨額) 218,330 314,154
短期借款及發行商業本票
營建用地 767,246 150,282
短期借款
在建工程 2,003,683 2,364,654
短期借款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金融 193,075 121,584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銷售
資產-流動項下) 擔保 及專案信託資金
固定資產(未折減餘額) 693,507 734,111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長期
借款
合 計 $ 3,924,607 3,741,644
  • 17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所推出工程與客戶簽訂 之出售房地合約總價分別為 9,140,659 千元及 2,226,537 千元,已依約分別收 取 686,948 千元及 294,969 千元,另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上 述出售房地合約已先行收取客戶票據 412,139 千元。

  • ( 二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購置營建用地而簽訂 之土地買賣合約總價分別為 148,610 千元及 948,946 千元,已依約支付金額 分別為 4,960 千元及 235,210 千元。

  • ( 三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簽訂之主要合建及委建 契約書如下: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保證金 預計完工年度
93.12.31
南海二期 合建分屋
林志昌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 5,828
95
南港案 合建分屋
許月里等人
台北市玉成段三小段
18,820
94
牯嶺街 合建分屋
辜品高等人
台北市河堤段六小段
21,127
95
飛歌段 合建分屋
郭居
台北縣淡水鎮飛歌段
15,000
95
信義案 合建分售
大華建設
台北市信義段三小段
250,000
95
八德案 合建分屋
鄭義和等人
台北市寶清段六小段
16,000
95
延平段 合建分屋
新芳春茶行兩
台北市大同區平段一小段
13,500
-
合公司等人
寶清段 委建
甲千林建設股
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四小段
- 96
份有限公司
金泰五期 合建分屋
梁國隆等人
台北市中山區金泰段
8,461
-
大安段 合建分屋
胡仁輝等人
台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三小段
8,988
-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保證金 預計完工年度
92.12.31
南海段 合建分屋 周志宇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 29,277 93
南海二期 合建分屋 林志昌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4,820 96
南港案 合建分屋 許月里等人
台北市玉成段三小段
18,820 94
金泰案 合建分屋 黃秀松等人
台北市金泰段
2,040 94
牯嶺街 合建分屋 辜品高等人
台北市河堤段六小段
7,314 95
飛歌段 合建分屋 郭居
台北縣淡水鎮飛歌段
5,000 94
  • ( 四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於共同投資興建之工程出資比例, 係依各簽訂之共同投資興建協議書之規定,其明細如下:

==> picture [53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共同投資興建人 出資比例 備 註 南海二期 永富開發 ( 股 ) 公司 75%:25% -

  • 18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 五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購置營建用地、合建 等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分別為 90,702 千元及 512,186 千元。

  • ( 六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發包等而收到之存入 保證票據分別為 90,714 千元及 60,425 千元。

  • ( 七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出售予樓中樓個案之承 買人,負償還其銀行貸款之背書保證責任金額分別為 2,717 千元及 6,030 千 元,本公司並因而提供為備償擔保之銀行存款與定期存款金額分別為 2,903 。

  • 千元及 12,341 千元 ( 均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 ( 八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租賃合約計算未來應收取之租金總額明細 如下:

租 賃 期 間 應收租金總額
93.10.01~94.09.30 $ 13,505
94.10.01~95.09.30 10,782
95.10.01~96.09.30 8,491
96.10.01~97.09.30 6,127
97.10.01~98.09.30 3,768
合 計 $
42,673
  • ( 九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與大華建設 ( 股 ) 公司及其受託人-大陽投 資 ( 股 ) 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購買台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三小段 143 地號 等土地,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除尾款金額 37,022 千元,依 合約約定以本買賣標的上所興建之房地及車位抵付外,其餘均已依約支付。

  • ( 十 ) 本公司投資興建之「台北市牯嶺街開發案」、「台北縣八里開發案」、「台 北市玉成段開發案」、「台北市金泰段開發案」、「台北市中山段開發 案」、「台北縣飛歌段開發案」、「台北縣汐止段開發案」、「台中市惠民 段開發案」、「台北市八德案」及「台北市信義段」為能順利興建至工程完 工交屋,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並辦妥所有權登記,分別與合眾建築經理 ( 股 ) 公司、台灣土地銀行 ( 股 ) 公司、板信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股 ) 公司、高雄銀行 ( 股 ) 公司、安泰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合作金庫銀行 ( 股 ) 公 司及中國農民銀行 ( 股 ) 公司 ( 以下簡稱受託人 ) 簽訂信託契約書,由本公司委託 受託人執行 (1) 專案興建費用之管理及運用 (2) 產權管理、移轉及清理、處分及 (3) 與本案信託有關之各項稅費繳納。專案工程之土地信託移轉登記予受託 人,建築執照之起造人變更為受託人,以擔保各工程之融資貸款機構對本公 司之一切融資,信託期間承購戶繳款均應存入各專案信託專戶,由受託人監 控專用。

  • 18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 十一 ) 本公司 ( 原名 : 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經原財政部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消滅公司 ) 合併,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興富發公司為消滅公司。消滅公司合併前之 未分配盈餘經國稅局採用財政部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5182 號函規定核定補繳稅額 45,642,838 元,業已先行估列入帳,目 前提起行政救濟中。

  • ( 十二 ) 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子公司因承攬工程而開立之 存出履約保證票據分別為 42,528 千元及 26,840 千元。

  • ( 十三 ) 於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子公司與業主簽定承攬契約 承建各項工程中,尚未完工之工程合約價款分別為 717,718 千元及 294,434 千元,已收取價款分別為 138,874 千元及 159,704 千元。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 十、其 他 一

  • ( ) 資產、負債之流動性分析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與營建業務 有關之資產負債之流動性分析如下:

93.12.31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
收回或償付 內收回或償付 合計
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 381,566 6,077 387,643
待售房地 286,632 11,577 298,209
營建用地 18,405 840,226 858,631
在建工程 2,717,853 1,244,337 3,962,190
預付土地款 - 4,260 4,260
受限制資產 191,105 1,970 193,075
工程存出保證金 28,354 353,170 381,524
$
3,623,915
2,461,617 6,085,532
  • 18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12.31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
收回或償付 內收回或償付 合計
負債
短期借款 $ 962,927 2,091,366 3,054,293
應付短期票券 265,378 - 265,378
應付票據 210,982 - 210,982
應付帳款 345,260 385 345,645
預收房地款 370,773 324,190 694,963
$
2,155,320
2,415,941 4,571,261
92.12.31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
收回或償付 內收回或償付 合計
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 205,598 43,045 248,6
待售房地 683,989 10,049 694,0
營建用地 86,590 221,566 308,1
在建工程 1,402,351 1,004,449 2,406,8
受限制資產 120,500 1,084 121,5
工程存出保證金 56,010 16,954 72,9
$
2,555,038
1,297,147 3,852,1
負債
短期借款 $ 969,781 636,554 1,606,3
應付短期票券 197,654 - 197,6
應付票據 173,521 - 173,5
應付帳款 279,875 12,268 292,1
預收房地款 199,202 95,768 294,9
$
1,820,033
744,590 2,564,6

( 二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93 年度 92 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 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 計
性質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21,285 59,385 80,670 10,749 47,894 58,643
勞健保費用 - 6,636 6,636 - 4,696 4,696
退休金費用 - 2,879 2,879 - 1,811 1,811
其他用人費用 961 608 1,569 494 423 917
折舊費用 5,234 9,634 14,868 5,554 10,804 16,358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 1,629 1,629 - 2,748 2,748
  • 18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 背書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保證者 公司名稱 關 係 業背書保 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保之背書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公司名稱 證 限 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0 本公司 楊雅媚等人 註1
633,062 7,433 2,717 - 0.09 % 1,542,107
  • 註 1 :被背書保證對象與本公司之關係係因業務關係而對自然人提供之背書保證責任,係因合併事項 而於合併基準日後自被消滅公司概括承受而得,本公司業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報告於董 事會並經決議通過追認之。

  • 註 2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對背書保證責任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之限額,訂定額度如下: (1) 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列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市價 備註
本公司 股票-巨豐國際(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 長期 1,200,000 2,395
100.00
9,892
投資公司 投資
股票-宏亮投資(股)公司 2,500,000 997
100.00
23,472
股票-齊裕營造(股)公司 9,000,000 69,700
100.00
114,953 註2
股票-利碩投資(股)公司 1,425,000 21,976
19.00
21,938
股票-超級傳播(股)公司 採成本法評價之被 132,000 731
0.13
731
投資公司
股票-宏盛建設 - 短期 1,690,000 26,410
-
26,449
投資
巨豐國際 股票-尚鼎建設(股)公司 採成本法評價之被 長期 525,000 - 15.00 -
(股)公司 投資公司 投資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短期 1,293,600 7,662
0.49
30,943
評價之投資公司 投資
宏亮投資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長期 2,500,340 22,529
0.95
59,808
(股)公司 投資
齊裕營造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短期 3,587,480 7,769
1.36
85,813 註3
(股)公司 投資
股票-宏盛建設(股)公司 - 200,000 3,525
0.04
3,130
公司債-中國力霸(股)公司 - - 15,000
-
15,000 註1
利碩投資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短期 6,083,220 86,152
2.30
145,511
(股)公司 評價之投資公司 投資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長期 10,776,019 148,018
4.08
257,762
投資
股票-新總陽建設(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 7,200,000 91,120
40.00
91,220
投資公司
  • 註 1 :全數提供持有公司發行短期票券之擔保。

  • 註 2 :上述持有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之有價證券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註 3 :上述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持有之有價證券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18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關係 期初 期初 買 入 買 入 賣出 賣出 賣出 賣出 期末 期末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科目 對象 股數 金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 股數 金額
損益
匯豐
匯豐富泰基 短期 - - 6,930,775.40 100,000
6,930,775 100,010 100,000
10
- -
基金
金-債券型 投資
- - 6,929,766.80 100,000
6,929,766 100,036 100,000
36
- -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取得之 財產 交易日 價款支付 價格決 取得目 其他約
其前次移轉資料
或事實 交易金額 交易對象 關 係 定之參 的及使
與發行人 移轉
公 司 名稱 發生日 情 形 金額 考依據 用情形 定事項
所有人 之 關 係 日期
本公司 寶清段 93.01.15
281,082 截至93.12.31 江輝雄/葉 非關 - - - - 議價 規劃
四小段 止已支付 大殷 係人 興建中
281,082 千元
惠民段 93.06.02
380,580 截至93.12.31 楊碧玲 - - - -
止已支付
380,580 千元
三民區 93.07.22
137,500 截至93.12.31 張玉梅/黃 - - - -
灣復段 止已支付 戴淑芬
137,500千元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交易條件易不 交易條件易不
交易情形 同之與一般交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交易 情形及原因
關 係 備 註
之公司 對象 佔總進 佔總應收
授信
進(銷)貨 金 額 (銷)貨 授信期間 單 價 餘 額 (付)票據、帳
期間
之比率 款之比率
本公司 齊裕營 本公司採權 發包工程 與一般交 - -
造(股) 益法評價之 -牯嶺街 6,423
-
%
易相當
公司 被投資公司
-八里乙案 210,196
5 %
- -
應付票據 44 %

245,108 32 %
應付帳款
176,209
-中山段 188,992
5 %
- -
-南港案 127,237
3 %
- -
-金泰三期 75,021
2 %
- -
-南海段 44,716
1 %
- -
  • 18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交易條件易不 交易條件易不
交易情形 同之與一般交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交易 情形及原因
關 係 備 註
之公司 對象 佔總進 佔總應收
授信
進(銷)貨 金 額 (銷)貨 授信期間 單 價 餘 額 (付)票據、帳
期間
之比率 款之比率
-飛歌段(一) 36,429
1 %
- -
-惠來厝段 13,755
-
%
- -
-龍中段 110,583
3 %
- -
-龍華段 142,412
4 %
- -
-獅頭段 155,442
4 %
- -
-其他 4,464
-
%
- -
合 計 1,115,670
28
%
齊裕營造 本公司 承攬工程 27,915 依合約逐 - - 應收票據
(股)公司 -馨馥華 2 % 期付款 245,108 52 %
-八里乙案 142,887
10 %
- - 應收帳款 37 %
176,209
-南港案 120,649
8 %
- -
-金泰三期 60,942
4 %
- -
-南海段 44,716
3 %
- -
-飛歌段(一) 47,114
3 %
- -
-惠來厝段 20,884
2 %
- -
-龍華案 146,381
10 %
- -
-龍中段 97,709
7 %
- -
-中山段 135,460
10 %
- -
-獅頭段 174,359
12
%
- -
合 計 1,019,016
71
%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 註
本公司 巨豐國際 台北市大 倉庫、辦公 12,000
12,000
1,200,000
1
00% 2,395 (1,384) (1,384)
(股)公司 安區敦化 大樓、會議
南路二段 室等出租業
76號8樓
宏亮投資 台北市大 一般投資業 25,000
25,000
2,500,000
1
00% 997 (28) (28)
(股)公司 安區敦化
南路二段
76號8樓
齊裕營造 高雄市鼓 營造業、住 30,041
30,041
9,000,000
1
00% 69,700 10,713 856
(股)公司 山區裕誠 宅及大樓開
路1507 之 發租售業等
8號20樓
利碩投資 高雄市三 一般投資業 21,375
21,375
1,425,000
1
9% 21,976 24,275 4,534
(股)公司 民區自立
一路
239
號3樓
  • 18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註十一 ( 一 ).3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一 。

者:詳附註十一 ( ).7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 逾期應收 逾期應收
款項 交易 應收關係人 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之公司 對象 關 係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齊裕營迼
本公司 本公司採權 應收票據245,108 3.54 - - -
(股)公司 益法評價之 應收帳款176,209
被投資公司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1.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 四 ) 母子公司間業已銷除之重大交易事項:

項目 交易事項及相關科目 備註
1 沖銷母子公司對子公司之長期投資 $ 90,000
股本 齊裕營造股份有
法定盈餘公積 9,615 限公司
保留盈餘 4,964
投資損益 856
合併借項-期初餘額 478
營業費用 1,293
長期股權投資 $ 77,469
營業成本 29,737
2 攤銷合併借項 $ 118
攤銷費用 齊裕營造股份有
合併借項 $ 118 限公司
3 沖銷相互間債權債務科目 $ 245,108
應付票據-關係人 齊裕營造股份有
  • 18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項目 交易事項及相關科目 備註
應付帳款-關係人 176,209 限公司
存入保證金 70
應收帳款-關係人 $ 417,432
應付帳款 3,885
存出保證金 70
4 沖銷相互間債權債務科目 $ 843,294
在建工程 齊裕營造股份有
營業成本 38,183 限公司
預收工程款 870,400
待售房地 3,307
出租資產 7,770
5 沖銷損益科目 $ 1,063,528
營業收入 齊裕營造股份有
營業成本 $ 1,062,054
限公司
營業費用 1,474
6 沖銷持有母公司股票 $ 1,063,528
短期投資 齊裕營造股份有
庫藏股票 574 限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 1,062,054
資本公積 574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 ( ) 產業別財務資訊之揭露:

93年度 建設部 營造部 調整及沖銷 合 計
營業收入-來自合併個體以 $ 3,287,328 358,659 - 3,645,987
-來自合併個體以 1,474 1,062,054 (1,063,528) -
部門收入合計 3,288,802
1,420,713

(1,063,528)
3,645,987
部門成本 2,551,065 1,365,578 (1,053,608) 2,863,035
部門費用 310,743 51,606 (63) 362,286
部門淨利(損) 426,994 3,529
(9,857)
420,666
公司其他收入 55,679 15,821 (856) 70,644
公司其他支出 28,431 2,625 - 31,056
減損損失 93,480 - - 93,480
繼續營業部門營業損益 $ 360,762 19,350 (10,713) 366,774
折舊費用
$
15,015
1,482
-
16,497
資本支出金額 $
5,415
749 - 6,164
  • 18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2年度 建設部 營造部 調整及沖銷 合 計
營業收入-來自合併個體以 $ 2,843,721 448,119 - 3,291,840
-來自合併個體以 1,474 582,109 (583,583) -
部門收入合計 2,845,195 1,030,228
(583,583)
3,291,840
部門成本 2,428,723 963,349 (591,642) 2,800,430
部門費用 314,176 34,256 (1,268) 347,164
部門淨利(損) 102,296 32,623
9,327

144,246
公司其他收入 117,283 3,024 (33,748) 86,559
公司其他支出 21,079 1,768 - 22,847
繼續營業部門營業損益 $ 198,500 33,879 (24,421) 207,958
可辨認資產
$ 5,564,260
1,071,659
(918,277)

5,717,642
折舊費用
$
17,489

1,617

-

19,106
資本支出金額 $
2,258
701 -
2,959

( 二 ) 地區別及外銷銷貨財務資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並未於國外設立營運機構,且營業範圍僅及於國內,並 無外銷之營業收入。

( 三 ) 重要客戶資訊之揭露:

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其收入占損益表之收入金額 10% 以 上之客戶明細如下:

上之客戶明細如下:
93 年度 92 年度
銷貨金額 所佔比例(%) 銷貨金額
所佔比例(%)
客戶名稱
甲山林建設(股)公司 $ 156,548 11 - -
興益發建設企業(股)公司 179,732 12 - -
新總陽建設(股)公司 - - 180,248 17
互助營造(股)公司 - - 207,025 20
$ 336,280 23 387,273 37
  • 189 -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資產負債 表,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 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 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列入上開合併 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有關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 未經本會計師核閱,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核閱,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 核閱結果,有關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核 閱報告。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總額為新台幣 1,122,840 千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12%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營業收入淨額為 新台幣 1,140,854 千元,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58% 。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 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 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及其他會計師核閱報告,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度首次公開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依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首次公開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者,得以單 期方式表達,不適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四條第三項有關財務報表及 附註應採兩期對照方式編製之規定。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金管會核准簽 證 文 號 : 金管證六字第 0940100754 號 原證期會核准簽證文號 : (88) 台財證 ( 六 ) 第 18311 號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二十三 日

  • 19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

資 產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 715,938
7
1110
短期投資淨額(附註四(二))
51,104
1
112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三)、五及六)
130,655
1
114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99,486
1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
731,215
8
1221
待售房地(附註四(四)及六)
263,059
3
1223
營建用地(附註四(五)及六)
1,470,601
15
1224
在建工程(附註四(六)及六)
4,728,889
49
1225
預付土地款(附註四(七))
145,095
1
1240
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後餘額(附註四(六))
90,376
1
1285
遞延推銷費用
496,892
5
128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十七))
119,202
1
9,042,512
93
基金及長期投資:(附註四(八))
142101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20,651
-
142102
採成本法之長期投資
731
-
21,382
-
144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11,700
-
固定資產:(附註四(九)及六)
1501
土地
163,412
2
1521
房屋及建築
181,140
2
1531
機器設備
4,476
-
1551
運輸設備
9,111
-
1561
辦公設備
15,439
-
1621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2
1622
出租資產-房屋及建築
261,018
3
1631
租賃改良
989
-
1681
其他設備
2,594
-
825,486
9
15X9
減:累積折舊
(84,848)
(1)
1599
減:累計減損
(93,480)
(1)
647,158
7
無形資產:
1760
商譽(附註二(一))
301
-
其他資產:
1770
遞延退休金成本
788
-
1830
遞延費用
1,767
-
其他資產
2,555
-
資產總計
$
9,725,608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十))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四(十一))
2120
應付票據
2140
應付帳款
2160
應付所得稅
2170
應付費用
2260
預收款項(附註四(十二))
2264
預收工程款減在建工程款後餘額(附註四(六))
227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228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五)
長期附息負債:
2420
銀行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四))
2860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七))
2888
其他負債-其他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
股 本:
3110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十五))
3150
待轉股本
資本公積:
3220
庫藏股票交易
3270
合併溢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附註四(十六))
3320
特別盈餘公積(附註四(十六))
3350
未分配盈餘(附註四(十六))
3410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附註四(八))
3510
庫藏股票(附註四(八))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單位:新台幣千元
金 額
%
$ 3,998,770
41
261,416
3
288,985
3
409,040
4
6,364
-
100,334
1
987,244
10
805
-
3,996
-
124,914
2
6,181,868
64
89,925
1
8,033
-
955
-
5,493
-
14,481
-
6,286,274
65
2,640,112
27
377,216
4
574
-
30,728
-
20,323
-
17,671
-
385,321
4
(17,671)
-
(14,940)
-
3,439,334
35
$
9,725,608
100
單位:新台幣千元
金 額
%
$ 3,998,770
41
261,416
3
288,985
3
409,040
4
6,364
-
100,334
1
987,244
10
805
-
3,996
-
124,914
2
6,181,868
64
89,925
1
8,033
-
955
-
5,493
-
14,481
-
6,286,274
65
2,640,112
27
377,216
4
574
-
30,728
-
20,323
-
17,671
-
385,321
4
(17,671)
-
(14,940)
-
3,439,334
35
$
9,725,608
100
64
1
-
-
-
-
65
27
4
-
-
-
-
4
-
-
35
100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 6,542 -
4511
營建收入
1,978,461 100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2,571) -

1,982,432
100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3,643 -
5510
營建成本
1,440,571 73
1,444,214 73
營業毛利 538,218 27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98,536 5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80,279 4
178,815 9
營業淨利 359,403 18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1,595 -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66 -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4,100 -
7480
什項收入
45,754 2
51,515 2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2,729 -
7520
投資損失(附註四(八))
1,325 -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17 -
7880
什項支出
5,278 -
9,349 -
稅前綜合淨利 401,569 20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七))
16,248 1
9600
合併總損益
385,321 19
歸屬予:
9601
合併淨損益
385,321 19
9602
少數股權損益
- -
$
385,321
19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綜合淨利 $
1.55
1.50
本期合併淨利 $
1.55
1.50
每股盈餘-擬制追溯調整 $
1.35
1.31
假設子公司對母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385,321
1.46
本期淨利 $
每股盈餘()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 19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 193 -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資本公積轉增資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股東紅利
董監事酬勞
員工紅利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純益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本公積 留 盈 餘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未實現長期股
股 本 待轉股本 發行溢價 庫藏股票 合併溢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權投資跌價損失 庫藏股票 合 計
$ 2,640,112 - 79,929 574 168,398 - 24,583 203,229 (17,671) (14,940) 3,084,214
- - - - - - (6,912) 6,912 - - -
- 217,599 (79,929) - (137,670) - - - - - -
- - - - - 20,323 - (20,323) - - -
- 152,017 - - - - - (178,418) - - (26,401)
- - - - - - - (3,800) - - (3,800)
- 7,600 - - - - - (7,600) - - -
- - - - - - - 385,321 - - 385,321
$ 2,640,112 377 ,
216
- 574 30,728 20,323 17,671
385,321
(17,671) (14,940)
3,439,334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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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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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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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純益 $ 385,321
調整項目:
呆帳損失 1,952
折舊(含租賃成本-折舊) 2,640
折舊 4,637
各項攤提 1,193
投資損失 1,325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66)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17
商譽攤銷 59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4,100)
資產及負債項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18,362)
應收帳款 173,912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37,603)
待售房地 441,789
營建用地 (611,970)
在建工程 (1,169,238)
預付土地款 (140,835)
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後餘額 6,535
遞延推銷費用 (139,284)
其他流動資產 (25,162)
應付票據 78,003
應付帳款 63,395
應付所得稅 6,116
應付費用 (4,407)
預收款項 292,281
預收工程款減在建工程後餘額 744
其他流動負債 40,533
應計退休金負債 657
其他負債-其他 5,493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44,425)
  • 19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 續 )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投資增加 (6,169)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 (2,939)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145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83,863)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167
遞延費用增加 (4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2,702)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944,477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3,962)
長期借款增加 27,255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67,770
子公司首次併入影響數 3,39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234,035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81,90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15,938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之利息) $ 1,072
本期支付所得稅 $
149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3,996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票 $
14
,940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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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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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奉准設立,原名鈜福建設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合併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變更名稱為宏巨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等為主要業務。本 公司股票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十一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 (88) 上 字第 04232 號函核准公開上市,並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日掛牌上市。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經股東臨時會通過與興富發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 ( 以下簡稱消滅公司 ) 合併,該項合併業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經原財政 一 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9) 台財證 ( ) 第 58116 號函核准辦理,以民國八十九 年八月三日為合併基準日正式合併,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繼續經營,同時概 括承受消滅公司所有權利義務。

本公司經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為興富發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更名案業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經台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上字第 0920010650 號函核准備查。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員工人數約為 184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我國一般公認會 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如下: 一 ( )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基礎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如下:

94.06.30
從屬公司名稱 成立日期 與本公司之關係 營業項目
持股比例
直接持有已發行之有表決權股 營造業、住宅及大
齊裕營造(股)公司 78.10.19 100%
份總數超過50%之從屬公司 樓開發租售業務等
直接持有已發行之有表決權股 倉庫、辦公大樓、
巨豐國際(股)公司 86.09.12 份總數超過50%之從屬公司 攤位及會議室出租 100%
業等。
直接持有已發行之有表決權股 一般投資業
宏亮投資(股)公司 88.10.08 100%
份總數超過50%之從屬公司
  • 19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本公司於編製民國九十三年度合財務報表時,係以本公司及持股比例超 過 50% 之子公司為編製主體,包括之個體有本公司及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未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係因總資產及營業收入均未達本公司各該項金 額百分之十,且該等子公司合計總資產或營業收入亦未達本公司各該項金額 百分之三十。

( 二 ) 合併會計

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業已與子公司之股東權益沖 銷,其相互間之債權債務科目 ( 如在建工程與預收工程款、應收款項與應付 款項等 ) 亦已對沖;本公司委由子公司承攬之工程,依本公司所採用之損益 承認方法分別銷除其未實現之內部損益。

( 三 ) 營業週期

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報表對於資產及負債係以營業週期四年作為劃分流 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 四 ) 資產減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別自民國九十四及九十四年度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於資產 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 ( 商譽以外之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 ) ,估計 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 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 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 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商譽所屬現金產生單位,則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 於帳面價值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 五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指庫存現金、零用金、銀行存款,暨隨時可轉換成定 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 ( 六 )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以原始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期末並按成本與市價孰低為評價 基礎。市價係指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之平均收盤價,開放型基金之市價則指 資產負債表日基金之每單位淨值,跌價損失列為當期損益。出售時成本係按 加權平均法計算。收到股票股利並不列為投資損益,僅註記股數增加,並按 增加後之總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 19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七 ) 備抵呆帳

備抵呆帳之提列係依各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提列。備抵呆帳金額之決 定,係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內部授信政策後 提列。

( 八 ) 存貨及收入之認列

本公司投資興建房屋,係按各工程分別計算成本。委託他人建屋預售, 除符合下列條件者,以完工比例法認列出售房地利益外,其餘均於工程完工 交屋時結算損益:

  1. 工程之進度已逾籌劃階段,亦即工程之設計、規劃、承包、整地均已完 成,工程之建造可隨時進行。

  2. 預售契約總額已達估計工程總成本。

  3. 買方支付之價款已達契約總價款百分之十五。

  4. 應收契約款之收現性可合理估計。

  5. 履行合約所須投入工程總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可合理估計。

  6. 歸屬於售屋契約之成本可合理辨認。

採完工比例法時,有關完工比例之衡量係按工程實際完工程度作為衡量 標準。

購入或換入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列記「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所有權 前支付之購地價款列記「預付土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 本列記「在建工程」,俟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 價款列記「預收房地款」,因預售而發生之銷售費用列記「遞延推銷費 用」。採完工交屋法時,於完工交屋年度,「待售房地」、「預收房地款」 與「遞延推銷費用」均按出售部份結轉為當期損益;採完工比例法時,每期 以期末完工比例及出售且收款達契約總價款 15% 之比例累積計算銷售利益, 減除前期已認列之累積利益後,作為本期銷售利益。

有關完工交屋損益歸屬年度之認定,係以工程已達可交屋狀態並於資產 負債表日前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實際交付標的物者,如於期後期間已實際交付 標的物或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則於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僅實際交付標的物 時,視為收益已賺得。

正在進行使在建工程 ( 包括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 ) 達到可用或完工狀態前 所發生之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

工程已售及未售成本之分攤,可採售價比例、建坪比例或評定現值比 例,但擇定以後同一工程前後年度不得變更。

  • 19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營建用地、在建工程及待售房地係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評價,成本與市價 之比較係採分類比較法。

  • 出售尚未完全開發之素地時,依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84) 基秘字第

  • 072 號函釋,出售土地之利益 ( 或損失 ) 列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 九 ) 長期工程合約之會計處理

  • 子公司對外承包之營造工程,按工程別分別計算成本。其完工期間如超

  • 過一年以上,且承包之工程價款、工程成本及完工程度均可合理估計時,採 用完工法計算損益。投入工程成本時列記「在建工程」,預收工程款時列記 「預收工程款」,於每期期末依已完工比例計算累積工程利益並減除前期已 認列之累積利益後,作為本期之工程損益。但前期已認列之累積利益超過本 期期末按完工比例所計算之累積利益時,其超過部份作為本期工程損失。工 程合約如估計發生虧損時,則立即認列全部損失,如以後年估計損失減少 時,則將其減少數沖回,作為該年度之利益。

在建工程餘額超過預收工程款時,預收工程款應列為在建工程之減項, 並列於流動資產項下,預收工程款餘額超過在建工程餘額時,在建工程應列 為預收工程款之減項,並列於流動負債項下。

因物價水準之上揚致投入之成本增加,而依約收取之物價指數調整收入 應列為當期收入,而不列為工程總收入之調整項目。

子公司對完工比例之衡量係按投入成本佔估計總成本之比例衡量完工程 度。

( 十 ) 長期股權投資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未達被投資公司全部 表決權數之百分之二十且不具重大影響力者,除被投資公司之股票已在證券 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外,餘均按 成本法評價。惟若有證據顯示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則 列為當期之損失,並以承認損失後之帳面價值為新成本。股票股利僅作投資 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出售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達被投資公司全部表 決權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者,除證明對被投資公司不具重大影響力外,採權益 法評價,如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或符合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二項規 定,可直接或間接控制被投資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即具有控制 能力,除免編製第一季及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外,均應編製母子公司合併報 表;如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仍視為對被投資公司有

  • 19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控制能力 :(1) 與其他投資人約定下,具超過半數之有表決權股份之能力、 (2) 依法令或契約約定,可操控公司之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 (3) 有權任免董事 會超過半數之主要成員,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會、 (4) 有權主導董事會 超過半數之投票權,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會、 (5) 其他具有控制能力 者。

本公司若因認列被投資公司之虧損而致對該投資公司之長期投資及墊款 之帳面餘額為負數時,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公司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 額降至零為限。但若本公司擔保被投資公司之債務,或有其他財務上之承 諾,或被投資公司之虧損係屬短期性質,有充分之證據顯示將於未來短期內 回復獲利之營運時,應按持股比例繼續認列投資損失,因此而致對該公司投 資及墊款之帳面價值發生貸方餘額時,在資產負債表中應列為負債。嗣後被 投資公司如有盈餘時,仍依權益法處理,惟如過去有未認列之投資損失應俟 彌補未認列之損失後,再恢復採用權益法認列損益。

( 十一 ) 固定資產、折舊及處分固定資產損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列為資 本支出;購置資產使其達到可用狀態所負擔之利息亦列為資本支出。修理 及維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折舊依資產取得時政府規定之耐用年限,以平均法計提,若耐用年限 屆滿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依估計可使用年限續提折舊,其估計耐用年 限為︰房屋及建築 5 ~ 55 年、運輸設備 5 年、辦公設備 3 ~ 5 年、其他設 備 5 年。

供出租之固定資產,以成本為入帳基礎,並依預計可使用之年限以平 均法計提折舊;其相關收入、成本予以分列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項下。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 十二 ) 遞延費用

係電腦軟體系統費等,依三~五年平均分攤。

( 十三 ) 保固費用準備

子公司保固費用準備按承包工程保固期間內預計可能發生之保固支出 予以提列。實際發生保固支出時於保固準備項下先行沖轉,若有不足,則 以當期費用列支。

( 十四 ) 退休金

本公司及子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於支付退休金時,應先沖轉應計 退休金負債,不足時由公司負擔,並列為支付年度費用。本公司自民國八

  • 20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對職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 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至原已訂有退休辦法,但未按公報處理 者,於改採公報之規定處理時,應計算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 務。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4) 台財證 ( 六 ) 第 00142 號,自民國八十六年度起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 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攤銷,預期平均剩餘服務年限短於十五年 者,得按十五年採直線法加以攤銷,列入淨退休金成本。 每期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1. 服務成本

  2. 利息成本

  3. 退休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4. 前期服務成本之攤銷

  5. 退休金損益之攤銷

  6. 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之攤銷

  7. 縮減或清償損益

本公司及子公司提撥之退休基金低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應 計退休金負債」,高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預付退休金」。於資 產負債表上應認列之退休金負債下限為最低退休金負債。 ( 十五 ) 庫藏股票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 定,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之財務報表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 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故本公司於認列投資損益及編製財務報表時,應 將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惟以前年度未依本規定處 理無須追溯調整。

( 十六 ) 所得稅

本公司所得稅之計算係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 會計處理準則」,依此方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 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 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 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

  • 20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項目。

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 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當期費用。

( 十七 ) 承諾及或有事項

  • 承諾及或有事項,若其發生損失之可能性極大,其損失可合理估計

  • 者,於帳上認列其損失金額。若其損失可能發生或無法合理估計損失金額 時,則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其性質。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別自編製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起,適用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本公司民國九十三 年度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為 93,480 千元,民國九十三年度本期純益及每股盈餘分 別減少 81,094 千元及 0.31 元,子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並無有減損跡 象之資產需進行減損測試。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94.6.30
現 金
庫存現金 $ 265
零 用 金 400
小 計 665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38,203
活期存款 677,070
小 計 715,273
合 計 $
715,938

( 二 )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94.6.30
成本 市價
上 市 股 票 $ 36,104 44,655
公 司 債 15,000 15,000
小 計 51,104 59
,655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
51,104
  • 20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
94.6.30
應 收 票 據 $ 131,307
減:備抵呆帳 (652)
淨 額
$
130,655
應 收 帳 款
$ 100,396
減:備抵呆帳 (910)
淨 額
$
99,486

應收票據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四 ) 待售房地

待售房地
待售土地 待售房屋 已實現() 合 計
94.6.30
青海青 $ 539 502 - 1,041
世紀威秀 7,663 5,044 - 12,707
金泰三 2,245 1,286 - 3,531
永和案 13,302 13,754 - 27,056
南海段 1,708 1,124 - 2,832
新樓中樓 1,496 2,312 - 3,808
時代富豪 1,596 2,276 - 3,872
馨馥華 16,344 23,782 - 40,126
獅頭段 39,835 109,165 - 149,000
龍華段 7,615 16,141 - 23,756
小 計 $
92,343
175,386 - 267,729
減:備抵跌價損失 (4,670)
淨 額
$ 263,059
  1.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上列待售房地向保險公司投保之保額為 135,218 千元。

  2. 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上列待售房地已簽約未過戶或交屋之合 約金額為 122,431 千元。

  3. 待售房地抵押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4. 20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五 ) 營建用地

(五)營建用地
94.6.30
海鷗段 $ 4,315
行義段 -
南海二期 77,822
光興段 66,061
延平段 147,979
長壽段 24,219
八里甲區 57,214
中山段 6,477
金泰四期 14,316
金泰五期 55,211
寶清段 570,800
莊敬段 455,387
小 計 1,479,801
減:備抵跌價損失 (9,200)
淨 額
$
1,470,601

營建用地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六 ) 在建工程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94.6.30
牯嶺街 $ 78,951 50,737
-
129,688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二期 - 18,029
-
18,029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共同投資興建
八里乙案 367,929 457,180
-
825,109
自地自建
南港案 14,778 216,539
100,476
331,793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中山段 405,268 262,210
146,423
813,901
自地自建
寶清段 - 7,315
-
7,31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委建
飛歌段 384,899 198,469
-
583,368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惠來厝段 452,472 198,457
-
650,929
自地自建
  • 20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94.6.30
飛歌二 97,041 17,302 - 114,343 自地自建
汐止案 26,097 69,957 - 96,054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信義案 - 305,005 - 305,005 合建分售
八德案 99,257 14,947 - 114,204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惠民段 383,175 67,857 - 451,032 自地自建
延平段 - 7,935 - 7,93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灣復段 139,232 38,182 - 177,414 自地自建
金泰五期 - 4,302 - 4,302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光興段 - 9,689 - 9,689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莊敬案 - 4,625 - 4,62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共同投資興建
五甲段 72,384 - - 72,384 自地自建
光華案 - 3,058 - 3,058 自地自建
開元段 - 5,376 - 5,376 自地自建
共同投資興建
其他 - 3,336 - 3,336 -
小 計 $ 2,521,483 1,960,507 246,899 4,728,889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 4,728,889
  1. 在建工程減預收工程款後餘額及預收工程款減在建工程後餘額:
在建工程減預收 預收工程款減
工程名稱 在建工程 預收工程款 工程款後餘額 在建工程後餘額
94.6.30
完工比例法
東湖案 $ 299,210 238,613 60,597 -
灣復段 99,154 91,286 7,868 -
龍中二期 36,178 36,710 - 532
其他 69,894 48,256 21,911 273
合計
$ 504,436

414,865

90,376
805
  • 20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上述在建工程之各工程合約價款及相關資料如下:

工程合約款 估計工程總
完工比例
預定完
工程名稱 (未稅) 成本(未稅)
()
工年度 累積工程利益
94.6.30
完工比例法
東湖案 $ 408,980 388,224
73.16
94 15,190
灣復段 128,571 124,833
77.12
94 2,881
龍中二期 106,404 102,681
34.00
94 1,265
合計 $ 643,955 615,738 19,336
  1. 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在建工程已達可適用完工比例法認列售 屋利益之個案如下:
94 年上半年度 南 港 案 中 山 案
1.收款達15%之預售契約總價 $ 371,043 634,025
2.應攤預估工程總成本 248,676 433,872
3.估計銷售費用 20,876 37,461
4.估計工程利益 101,491 162,692
5.完工程度 ×99% ×90%
6.至本期止累積利益 100,476 146,423
7.已認列累積利益 (76,905) -
8.本期應認列利益
$
23,571
146,423
9.期末銷售比率 95.09% 97.45%
  1.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上列在建工程均由承攬之營造廠商向保險公司 投保營造險,故本公司之保額為 7,271,590 千元。

  2.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借款產生之利息費用總額為 51,630 千元,其中在建工程利息資本化之金額為 48,901 千元,其資本化利 率為 2.83% 。

  3. 在建工程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4. 本公司在建工程個案信託情形,請詳附註七。

( 七 ) 預付土地款

項 目 94.6.30
南海二期 $ 33,297
中港路案 42,550
土庫段 12,568
光華案 26,180
和平案 10,500
開元段 20,000
合 計 $
145,095
  • 20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八 ) 長期股權投資

被投資公司 股 數 持股比例 金 額
94.6.30
採權益法評價
利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 19 % 20,651
(原始投資成本21,375千元)
採成本法評價
超級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0.133 % 731
合 計 $
21,382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對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係依經 會計師查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認列投資損益、投資成本與股權 淨值差異攤銷及交易之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

利碩投資()公司
94
年上半年度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失 (1,286)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 (39)
合 計
(1,325)

( 九 ) 固定資產

成 本 累計折舊 未折減餘額
94.6.30
土 地 $ 163,412 - 163,412
房 屋 及 建 築 181,140 47,752 133,388
機 械 設 備 4,476 4,476 -
運 輸 設 備 9,111 4,178 4,933
辦 公 設 備 15,439 10,798 4,641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 187,307
出租資產-房屋 261,018 15,054 245,964
租 賃 改 良 989 813 176
其 他 設 備 2,594 1,777 817
合 計 $
825,486
84,848 740,638
減:累計減損 93,480 93,480
淨 額 $
178,328
647,158
  1.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上列固定資產向保險公司投保之保額為 252,483 千元。

  2. 20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發生之減損損失 93,480 千元,係 因本公司出租資產經參酌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其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價值所 致。

  2. 固定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十 ) 短期借款

借款區間 金 額
94.6.30
信 用 借 款 93.08.23~98.01.28 $ 411,000
抵 押 借 款 92.06.24~97.09.12 3,587,770
合 計 $
3,998,770

短期借款係採浮動利率計算利息,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利率區間為 1.8%~3.61% 。

( 十一 ) 應付短期票券

94.6.30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 262,000
減 : 未 攤 銷 折 價 (584)
淨 額
$
261,416

短期票券發行期間均在 180 天以內,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利率區 間為 1.40% ~ 2.75% 。

( 十二 ) 預收款項

(十二)預收款項
94.6.30
預收房地款-牯嶺街 $ 29,865
惠來厝段 152,221
惠民段 96,442
飛歌段 85,450
龍華段 8,171
中山段 220,634
南港案 102,622
馨馥華 14,835
八里乙案 121,174
汐止案 54,045
獅頭段 4,844
信義案 23,154
八德段 51,207
飛歌二 12,739
  • 20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4.6.30
灣復案 5,057
其他 832
小 計 983,292
預收收入 -預收租金 2,188
其他預收款 1,764
合 計 $
987,244

( 十三 ) 長期借款

到 期 區 間 金 額
94.6.30
抵 押 借 款 99.12.11~112.04.03 $ 93,921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3,996)
淨 額 $
89,925

長期借款係採分期償還本金且採浮動利率計息,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 度之利率區間為 2.5% ~ 3.27% 。

( 十四 ) 退休金

  1. 本公司自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一日起,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有退休辦法。 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給予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 數,但超過十年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三十個 基數為限,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起變更為超過十五年工作年資,每滿 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退休金基數之標 準,係以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所稱平均薪資係以退 休前六個月平均薪資計算。

  2. 子公司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有職工退休辦法,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 之給付係以核准退休前一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 數,超過十五年者,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 半年者以一年計,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3. 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七年二月起,每月按實付薪資總額百分之四提撥退休 準備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

  4. 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對勞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 第十八號公報「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辦理。依精算師於民國九十四年 一月十五日出具以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衡量日之精算評估報 告。

  5. 20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退休金資產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94年上半年度
母公司 子公司 合 計
期初餘額 $ 11,963 3,484 15,447
本期提撥 778 476 1,254
期末餘額 $
12,741
3,960 16,701

( 十五 ) 股本

本公司股本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核定股本為 3,600,000 千元,實收股本為 2,640,112 千元,分為普通股 264,011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

( 十六 ) 盈餘分配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 令規定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再提員工紅利 ( 不低於百分之一 ) 及董監事酬 勞 ( 不高於百分之三 ) 後,如尚有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 會決議股東股利分配比例。其員工紅利屬股票紅利者,其分配之對象得 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本公司從屬公司員工,該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另,由於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 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將注重股利之穩定性 與成長性,並得視當年度營運情況及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 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屬於股東股利、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 工紅利部分之可分配盈餘,原則上分配數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股東 股利之現金部分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股東會決議民國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 其分派每股股利及員工紅利、董事與監察人酬勞如下:

93 年度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
現金股利 $
0.1
股票股利 $
1.4
員工紅利-股票(依面額計價) 7,600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3,800
$
11,400
  • 21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若上述員工紅利、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係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視 為盈餘所屬年度之費用,民國九十三年度稅後每股盈餘將由 1.27 元減少 為 1.22 元。其中員工股票紅利占民國九十三年底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之 比例為 0.30% 。

    1. 本公司依財政部 89.01.03(89) 台財 ( ) 字第 100116 號之規定,上市 ( 櫃 ) 公 司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自當年度稅 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 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業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經股東會決議就股東權益減項數額迴 轉 6,912 千元之特別盈餘公積予以彌補虧損。

( 十七 ) 所得稅

  1. 本公司及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民國九十四年上 半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半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94 年上半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 5,370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435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之所得稅費用 11,707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1,264)
所得稅費用
$
16,248
  1.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 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94 年上半年度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100,392
遞延利息支出 (3,520)
核定稅款差額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331
土地免稅所得
(109,045)
遞延所得稅資產提列(迴轉)備抵數 11,263
存貨(土地)跌價回升利益 (482)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之所得稅費用 11,707
其他 5,602
所得稅費用 $
16,248
  • 21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之組成項目如 下:
下:
94 年上半年度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543
退休金負債 (129)
保固準備 21
費用 $
435
  1.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子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如 下:
下:
94.6.30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5,524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15,524
遞延所得稅負債 -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
15,524
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26,386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126,386)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
遞延所得稅負債 (955)
淨遞延所得稅負債
$
(955)
  1.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子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之暫 時性差異、虧損扣抵與所得稅抵減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如下:
94.6.30 94.6.30
所得稅影響數
金額 流動 非流動
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 $ (3,819) - (955)
存貨跌價損失 2,132 533 -
退休金提列數 3,734 934 -
保固準備提列數 6,684 1,671 -
資產減損損失 49,545 12,386 -
虧損扣抵 505,544 - 126,386
合 計 $
15,524
125,431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除民國九十年度未經核定外,餘已奉稽 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一年度。

  2. 21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資訊如下:
94.6.30
屬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
屬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385,321
合 計 $
385,321
  1.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 53,064 千元。另,民國九十三年度預計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 20.93%

( 十九 ) 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之。本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為 256,629,779 股。其流通在外股數因保留盈餘轉增資、資本公 積轉增資或員工紅利轉增資而增加者,採追溯調整計算,經追溯調整後為 294,351,347 股。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若不視為庫藏股 票,其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 301,732,767 股。

( 十九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2.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94.6.30 94.6.30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 1,688,994 1,688,994
短期投資 51,104 59,655
長期股權投資 21,382 -
$
1,761,480
1,748,649
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
5,179,767
5,179,767
資產負債表外金融商品:
背書保證 $
-
34,029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即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 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 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

  • 21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 / 應付票據及款項、受限制資產、暫付款、代付款、存出保證金、短 期借款、應付費用、存入保證金、長期借款及應計退休金負債。

  • (2) 短期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價可循 時,則以類似商品之公平價值為準。

  • (3) 長期股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另長期股 權投資係投資於非上市 ( 櫃 ) 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於實務 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該項投資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原始金 額為 22,690 千元,而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之帳面價值為 21,382 千元。

  • (4) 背書保證:其公平價值係以合約金額為準。

  • 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請詳附註七。

  • 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無。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王維緒 本公司之董事
邱士哲 本公司副總經理
蔡聰賓 本公司董事長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鄭淑蘭
鄭康玉雲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貨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情形如下:

標的物 合約總價 已收取金額
94年上半年度
王維緒 八里乙案房地 $ 4,061 520
邱士哲(註) 金泰三期房地 4,369 -
鄭康玉雲 龍華段房地 4,563 4,563
$
12,993
5,083

本公司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價格與非關係人約當,其收款條件亦無重 大差異。

( 註 ) 已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讓渡於他人。

  • 21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其 他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由關係人鄭淑蘭、蔡聰賓等共同提

  3. 供有價證券為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擔保品。

六、抵質押之資產

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之資產如下:

資 產 名 稱 94.6.30 擔 保 用 途
應收票據 $ 9 短期借款
短期投資-公司債 15,000 發行商業本票
待售房地(淨額) 187,626 短期借款及發行商業本票
營建用地 1,430,474 短期借款
在建工程 2,598,255 短期借款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金 276,938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
融資產-流動項下) 銷售擔保 及專案信託資金
固定資產(未折減餘額) 594,859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
長期借款
合 計 $
5,103,161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為所推出工程與客戶簽訂之出售房地合約 總價為 10,837,186 千元,已依約收取 983,292 千元,另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三十日,因上述出售房地合約已先行收取客戶票據 597,450 千元。

  • ( 二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因購置營建用地而簽訂之土地買賣合約 總價為 774,318 千元,已依約支付金額為 145,095 千元。

  • ( 三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因出售營建用地而簽訂之要約承諾書於 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已收要約保證金 10,000 千元。

  • ( 四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簽訂之主要合建及委建契約書如下: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保證金 預計完工年度
94.6.30
牯嶺街 合建分屋
辜品高等人
台北市河堤段六
$ 21,127 95
小段
南海二期 合建分屋
林志昌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
4,733 97
小段
南港案 合建分屋
許月里等人
台北市玉成段三
18,820 94
小段
飛歌段 合建分屋
郭居
台北縣淡水鎮飛
15,000 95
歌段
  • 21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保證金 預計完工年度
94.6.30
汐止社后 合建分屋
瑞誠建設及
台北縣汐止市社
2,740 95
謝秀英等人
后段
信義案 合建分售
大華建設
台北市信義段三
250,000 95
小段
八德案 合建分屋
鄭義和等人
台北市松山區寶
16,000 95
清段六小段
延平段 合建分屋
新芳春茶行
台北市大同區延
13,500 97
兩合公司等

平段一小段
寶清段 委建
甲千林建設
台北市松山區寶
- 97
股份有限公

清段四小段
金泰五期 合建分屋
梁國隆等人
台北市中山區金
12,942 96
泰段
光興段 合建分屋
劉銘陽等人
台北縣三重市光
27,875 96
興段
莊敬案 合建分屋
蔡燕玉
台北市信義區信
5,000 97
義段五小段
  • ( 五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對於共同投資興建之工程出資比例,係依 各簽訂之共同投資興建協議書之規定,其明細如下:
共同投資興建人
出資比例
備 註
南海二期 永富開發(股)公司
75%:25%
-
莊敬案 白天鵝建設(股)公司
50%:50%
-
開元段 新聖開發(股)公司
50%:50%
-
  • ( 六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與永富開發 ( 股 ) 公司共同投資興建工程 而互為融資背書保證 17,000 千元。

  • ( 七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因購置營建用地、合建等而開立之存出 保證票據為 201,497 千元。

  • ( 八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因發包等而收到之存入保證票據為 294,366 千元。

  • ( 九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對出售予樓中樓個案之承買人,負償還其 銀行貸款之背書保證責任金額為 2,029 千元,本公司並因而提供為備償擔保 。

  • 之銀行存款與定期存款金額為 2,353 千元 ( 均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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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十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租賃合約計算未來應收取之租金總額明細 如下:
租 賃 期 間 應收租金總額
94.07.01~95.06.30 $ 9,490
95.07.01~96.06.30 8,154
96.07.01~97.06.30 6,604
97.07.01~98.06.30 4,114
98.07.01~99.06.30 1,171
合 計 $
29,533
  • ( 十一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與大華建設 ( 股 ) 公司及其受託人-大陽 投資 ( 股 ) 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購買台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三小段 143 地號等土地,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除尾款金額 37,022 千元, 依合約約定以本買賣標的上所興建之房地及車位抵付外,其餘均已依約支 付。

  • ( 十二 ) 本公司投資興建之「台北市牯嶺街開發案」、「台北縣八里開發案」、 「台北市玉成段開發案」、「台北市金泰五開發案」、「台北市中山段開 發案」、「台北縣飛歌段開發案」、「台北縣汐止段開發案」、「台中市 惠民段開發案」、「台北市八德案」、「台北市信義段」、及「台北市南 海二期開發案」為能順利興建至工程完工交屋,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並辦 妥所有權登記,分別與合眾建築經理 ( 股 ) 公司、台灣土地銀行 ( 股 ) 公司、 板信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股 ) 公司、高雄銀行 ( 股 ) 公司、 安泰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合作金庫銀行 ( 股 ) 公司及中國農民銀行 ( 股 ) 公司 ( 以下簡稱受託人 ) 簽訂信託契約書,由本公司委託受託人執行 (1) 專案興建 費用之管理及運用 (2) 產權管理、移轉及清理、處分及 (3) 與本案信託有關 之各項稅費繳納。專案工程之土地信託移轉登記予受託人,建築執照之起 造人變更為受託人,以擔保各工程之融資貸款機構對本公司之一切融資, 信託期間承購戶繳款均應存入各專案信託專戶,由受託人監控專用。

  • ( 十三 ) 本公司 ( 原名 : 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經原財政部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消滅公司 ) 合併,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興富發公司為消滅公司。消滅公司合併前之 未分配盈餘經國稅局採用財政部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5182 號函規定核定補繳稅額 45,642,838 元業已先行估列入帳,目前 提起行政救濟中。

  • 21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 十四 ) 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子公司因承攬工程而開立之存出履約保證票 據為 283,757 千元。

  • ( 十五 ) 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子公司與業主簽定承攬契約承建各項工程 中,尚未完工之工程合約價款為 643,957 千元,已收取價款為 414,865 千 元。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 ( ) 資產、負債之流動性分析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與營建業務有關之資產負債之流動性 分析如下:

分析如下:
94.6.30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
收回或償付 內收回或償付 合計
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 216,179 13,962
230,141
待售房地 248,828 14,231
263,059
營建用地 57,215 1,413,386
1,470,601
在建工程 2,112,291 2,616,598
4,728,889
預付土地款 145,095 - 145,095
受限制資產 274,092 2,846
276,938
工程存出保證金 172,141 226,635 398,776
$
3,225,841
4,287,658 7,513,499
負債
短期借款 $ 1,265,320 2,733,450
3,998,770
應付短期票券 181,416 80,000
261,416
應付票據 288,985 - 288,985
應付帳款 333,874 75,166
409,040
預收房地款 531,109 456,135 987,244
$
2,600,704
3,344,751 5,945,455
  • 21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二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94 年上半年度 94 年上半年度
性質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17,157 33,066 50,223
勞健保費用 - 4,217 4,217
退休金費用 - 1,910 1,910
其他用人費用 744 321 1,065
折舊費用 2,640 4,637 7,277
折耗費用 - - -
攤銷費用 - 1,193 1,193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累計背書保證
背書 一企
對單業 本期 期末背書 以財產擔 金額佔最近期 背書保證
保證者 背書保證 最高背書 保之背書
公司名稱 關 係 保證餘額 財務報表淨值 最高限額
公司名稱 限額 保證餘額 保證金額
之比率
0 本公司 楊雅媚等人 註1 687,867 2,352 2,029 - 0.06
%
1,719,667
0 齊裕營造 採權益法評價 687,867 20,000 15,000 - 0.44
%
1,719,667
(股)公司 之被投資公司
0 永富開發 業務往來 687,867 17,000 17,000 - 0.49
%
1,719,667
(股)公司
  • 註 1 :被背書保證對象與本公司之關係係因業務關係而對自然人提供之背書保證責任,係因合併事項而於合併 基準日後自被消滅公司概括承受而得,本公司業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報告於董事會並經決議通過 追認之。

  • 註 2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對背書保證責任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之限額,訂定額度如下: (1) 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期末 期末 期末 期末
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市價 備註
本公司 股票-巨豐國際(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 長期投資 1,200,000 2,373
100.00
9,870 註2
之被投資公司
股票-宏亮投資(股)公司 2,500,000 999 100.00 23,473 註2
股票-齊裕營造(股)公司 9,000,000 62,099
100.00
130,413 註2
股票-利碩投資(股)公司 1,425,000 20,651 19.00 20,652
股票-超級傳播(股)公司 採成本法評價 132,000 731
0.13
797
之被投資公司
  • 21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期末 期末 期末 期末
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市價 備註
股票-宏盛建設(股)公司 - 短期投資 2,090,000 32,579
-
40,755
公司債-中國力霸(股)公司 - 其他金融資 - 20,000
-
20,000 註1
產-流動
巨豐國際 股票-尚鼎建設(股)公司 採成本法評價 長期投資 150,000 -
15.00
-
(股)公司 之被投資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 短期投資 1,293,600 7,662
0.49
29,080 註3
益法評價之投
資公司
宏亮投資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長期投資 2,500,340 22,529
0.95
56,208 註3
(股)公司
齊裕營造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短期投資 3,587,480 7,769
1.36
80,647
註1、
(股)公司 註3
股票-宏盛建設(股)公司 - 200,000 3,525
0.04
3,900
公司債-中國力霸(股)公司 - - 15,000 - 15,000 註1
利碩投資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 短期投資 6,083,220 86,152
2.30
136,751
(股)公司 益法評價之投
資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長期投資 10,776,019 148,018
4.08
242,244
股票-新總陽建設(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 7,200,000 88,775
40.00
88,775
之被投資公司
  • 註 1 :全數提供持有公司發行短期票券或短期借款之擔保。

  • 註 2 :上述持有巨豐國際 ( 股 ) 公司、宏亮投資 ( 股 ) 公司及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之有價證券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時,業已沖銷。

  • 註 3 :上述巨豐國際 ( 股 ) 公司、宏亮投資 ( 股 ) 公司及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持有之有價證券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時,業已沖銷。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關 係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價格決
取得之 財產 交易日或事 交易 價款支付 交易 其前次移轉資料 取得目的及 其他約
定之參
公 司 名稱 實發生日 金額 情 形 對象 與發行人 移轉 使用情形 定事項
所有人 金額 考依據
之 關 係 日期
本公司 惠民二 94.01.26 289,500 截至94.06.30 止已 隆義昌有限 非關 - - - - 議價 已出售
支付289,500 千元 公司 係人
延平段 94.01.28 147,370 截至94.06.30 止已 王國忠等 - - - - 規劃興建中
支付147,370 千元
公館段 94.01.12 112,032 截至94.06.30 止已 承益建設有 - - - - 已解約
支付零元 限公司等
莊敬案 94.04.22 324,454 截至94.06.30 止已 陳克章等 - - - - 規劃興建中
支付324,454 千元
中港路案 94.05.23 250,180 截至94.06.30 止已 關清 - - - -
支付42,550 千元
文化案 94.06.01 157,772 截至94.06.30 止已 陳延昌 - - - -
支付26,180 千元
土庫段 94.06.22 111,689 截至94.06.30 止已 林絨等 - - - -
支付12,568 千元
開元案 94.06.28 125,510 截至94.06.30 止已 李佳樺 - - - -
支付20,000千元
  • 22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
金額
其他
處分之 財產 交易日或事 原取得 帳面 處分 交 易 處 分 價格決定之
價款收取情形 關 係 約定
公司 名稱 實發生日 日 期 價值 損益 對 象 目 的 參考依據
事項

329,900
截至94.06.30止已 華太建設 非關
本公司 惠民二 94.01.31 94.01.26 289,500 35,598
獲利 議價
收款329,900元 (股)公司 係人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者:
交易條件易不同之與
交易情形 應收(付)票據、帳款
一般交情形及原因
進(銷)貨 交易
關係 佔總應收 備 註
之公司 對象 佔總進(銷) 授信
進(銷)貨 金 額 授信期間 單價 餘 額 (付)票據、帳款
貨之比率 期間
之比率
本公司 齊裕營造 本公司採權 發包工程 與一般交 - -
(股)公司 益法評價之 -牯嶺街 25,691 1 % 易相當
被投資公司
-八里乙案 119,532 5 % - - 應付票據 58 %
413,017 19 %
應付帳款
136,513
-中山段 104,100 4 % - -
-南港案 73,479 2 % - -
-金泰三期 15,265 1 % - -
-汐止案 39,223 2 % - -
-飛歌段 51,607 2 % - -
-惠來厝段 294,207 12 % - -
-飛歌段二 16,594 1 % - -
-信義段 74,907 3 % - -
-惠民段 88,904 4 % - -
-灣復段 39,525 2 % - -
-獅頭段 82,257 3
%
- -
合 計 1,025,291 42
%
齊裕營造 本公司 承攬工程 依合約逐 - - 應收票據
(股)公司 -汐止案 52,808 5 % 期付款 413,017 62 %
-八里乙案 112,636 10 % - - 應收帳款 21 %
136,513
-南港案 81,160 7 % - -
-金泰三期 29,343 2 % - -
-牯嶺街 21,099 2 % - -
-飛歌段 87,429 8 % - -
-飛歌段二 10,703 1 % - -
-惠來厝段 140,027 12 % - -
-惠民段 39,710 3 % - -
-灣復段 32,137 3 % - -
-信義段 67,310 6 % - -
-中山段 87,825 8 % - -
-獅頭段 66,051 6 % - -
-其他 1,897 -
%
- -
合 計 830,135 73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22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備 註
名稱 名 稱 所在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台北市大安區 倉庫、辦公大
巨豐國際
本公司 敦化南路二段 樓、會議室等 12,000 12,000 1,200,000 100% 2,373 (22) (22)
(股)公司
76號8 樓 出租業
台北市大安區
宏亮投資
敦化南路二段 一般投資業 25,000 25,000 2,500,000 100% 999 2 2
(股)公司
76號8 樓
高雄市鼓山區 營造業、住宅
齊裕營造
裕誠路1507之 及大樓開發租 30,041 30,041 9,000,000 100% 62,099 15,460 (7,601)
(股)公司
8號20 樓 售業等
高雄市三民區
利碩投資
自立一路239 一般投資業 21,375 21,375 1,425,000 19% 20,651 (6,769) (1,325)
(股)公司
號3樓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註十一 ( 一 ).3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一 。

者:詳附註十一 ( ).7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逾期應收關 逾期應收關 應收關係人
交易
帳列應收款 應收關係人 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關 係 款項期後收
項之公司 對象 款項餘額 處理 呆帳金額
金 額
方式 回金額
本公司採權
齊裕營迼 應413017
本公司 益法評價之 收票據, 3.42 - - 5,493
(股)公司 136513
被投資公司 應收帳款,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1.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2. 22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 四 )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交 易 往 交 易 往 交 易 往 交 易 往
與交易人
編號 來 情 形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之關係
(註一) 佔合併總營收或
(註二)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總資產之比率
興富發建設 齊裕營造(股)
0 1 在建工程 1,025,291 與同業相當 10.54%
(股)公司 公司
應付票據 413,017 4.25%
應付帳款 136,513 1.40%
齊裕營造 興富發建設
1 2 營業成本 830,135 與同業相當 41.87%
(股)公司 (股)公司
應收票據 413,017 4.25%
應收帳款 136,513 1.40%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 代表母公司。

  1.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二十三號公報規定,部門營收比例無重大變動得免予揭 露。

  • 223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 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 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中, 有關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 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 司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投資損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 十日對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為新台幣 62,099 千元,占興富發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總額之 0.64%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所認列之投資損失為新台幣 7,601 千元,占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半年度稅前淨利之 1.92% 。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 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 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查核報 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 允當表達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 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之合併報表,並經會計師出具修 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金管會核准簽 證 文 號 : 金管證六字第 0940100754 號 原證期會核准簽證文號 : (88) 台財證 ( 六 ) 第 18311 號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二十三 日

  • 22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110
短期投資(附註四(二))
1120
應收票據(附註四(三)、五及六)
1140
應收帳款(附註四(三))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
1221
待售房地(附註四(四)及六)
1223
營建用地(附註四(五)及六)
1224
在建工程(附註四(六)及六)
1225
預付土地款(附註四(七))
1285
遞延推銷費用
1298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八))

基金及長期投資:(附註四(八))
142101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142102採成本法之長期投資

144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固定資產:(附註四(九)及六)
1501
土地
1521
房屋及建築
1551
運輸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21
出租資產-土地
1622
出租資產-房屋
1681
其他設備

15X9
減:累積折舊
1599
減:累計減損

其他資產:
1830
遞延費用
其他資產

資產總計
94.6.3 0 93.6.30 %
16
1
1
-
4
6
19
36
1
4
-
88
1
-
1
-
2
3
-
-
3
4
-
12
(1)
-
11
-
-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十))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四(十一))
2120 應付票據
2130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五)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2170 應付費用
2260 預收款項(附註四(十二))
227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228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五)
長期附息負債:
2420 長期借款(附註四(十三))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四))
2860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八))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
股 本:
3110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十五))
3150 待轉股本
資本公積:
3210 發行溢價
3270 合併溢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附註四(十六))
3320 特別盈餘公積(附註四(十六))
3350 未分配盈餘(附註四(十六))
3410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附註四(八))
3510 庫藏股票(附註四(八)及(十七))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94.6.30
%
42
2
1
4
1
1
1
10
-
1
63
1
-
-
-
64
27
5
-
-
-
-
4
-
-
36
100
93.6.30
金 額 %
5
-
1
-
7
3
15
53
2
5
1
92
1
-
1
-
2
2
-
-
2
3
-
9
(1)
(1)
7
-
-
100
金 額
1,099,285
90,000
69,973
19,599
250,505
393,964
1,310,339
2,458,316
40,208
240,758
37,329
6,010,276
96,670
-
96,670
4,099
160,615
180,711
2,597
15,258
187,307
268,708
1,833
817,029
(66,059)
-
750,970
2,491
2,491
6864506
金 額
$ 3,983,770
221,466
76,815
413,017
85,072
136,513
80,550
987,244
3,996
116,729
6,105,172
89,925
3,584
955
4,539
6,199,636
2,640,112
377,216
-
30,728
20,323
17,671
385,321
(17,671)
(14,366)
3,439,334
$ 9,638,970
金 額

2,348,609

300,369
58,303
223,176
129,377
98,415
72,012
426,047
6,042
23,737
3,686,087

166,624
3,356
965
4,321
3,857,032

2,640,112

-
79,929
168,398
-
24,583
126,489
(17,671)
(14,366)
3,007,474

6,864,506
%
$ 465,494
32,579
66,095
42,244
716,401
266,092
1,470,601
5,082,376
145,095
496,892
113203
35
5
1
3
2
1
1
7
-
-
55
,
8,897,072
2

86,122
731
-
-
86853
,
4123
-
,
160,615
181,140
6,517
11,893
187,307
268,708
1,531
57
38
-
1
2
-
-
2
-
-

817,711
(74,983)
(93,480)

649,248

1,674

1,674
43
$
9638970
100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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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主辦會計:

經理人: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4511
營建收入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5510
營建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1
投資收益(附註四(八))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7520
投資損失(附註四(八))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八))
本期淨利
每股盈餘()-當期
每股盈餘()-擬制追溯調整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4511
營建收入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5510
營建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1
投資收益(附註四(八))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7520
投資損失(附註四(八))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八))
本期淨利
每股盈餘()-當期
每股盈餘()-擬制追溯調整
營業收入:
4310
租賃收入
4511
營建收入
4519
減:營建收入退回及折讓
營業成本:
5310
租賃成本
5510
營建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1
投資收益(附註四(八))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260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7520
投資損失(附註四(八))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八))
本期淨利
每股盈餘()-當期
每股盈餘()-擬制追溯調整
94 年上半年度 94 年上半年度 94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金 額 %
$ 7,302 - 7,798 -
1,669,639 100 2,216,723 100
(2,571) - (49) -

1,674,370
100
2,224,472
100
3,643 - 3,643 -
1,160,026 69 1,794,238 81
1,163,669 69 1,797,881 81
510,701 31 426,591 19
98,536 6 136,460 6
52,603 3 54,340 2
151,139 9 190,800 8
359,562 22 235,791 11
1,157 - 1,176 -
- - 5,580 -
- - 11,238 1
4,100 - 10,300 -
44,163 3 1,573 -
49,420 3 29,867 1
2,346 - 15,066 1
8,946 1 - -
17 - 26 -
1,096 - 400 -
12,405 1 15,492 1
396,577 24 250,166 11
11,256 1 1,726 -
$
385,321
23 248,440 11
稅 前 稅 前 稅 後
$
1.55
1.50 0.97 0.97
$
1.35
1.31 0.85 0.85
假設子公司對母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本期淨利
$
每股盈餘()
$
本期淨利 $ 385,321
$ 1.46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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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 227 -

股 本
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2,640,112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轉回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
-
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純益
-
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2,640,112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2,640,112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股東紅利
-
董監事酬勞
-
員工紅利
-
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純益
-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2,640,112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保 留 盈 餘 保 留 盈 餘 保 留 盈 餘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未實現長期股
股 本 待轉股本 發行溢價 合併溢額 餘公積 餘公積 盈 餘 權投資跌價損失 庫藏股票 合 計
$ 2,640,112 - 79,929 168,398 - 32,672 (130,040) (24,583) (14,366) 2,752,122
- - - - - (8,089) 8,089 - - -
- - - - - - 6,912 - 6,912
- - - - - - 248,440 - - 248,440
$ 2,640,112 - 79,929 168,398 - 24,583
126,489
(17,671) (14,366)
3,007,474

$ 2,640,112
-
79,929

168,398
-
24,583

203,229

(17,671)

(14,366)

3,084,214
- - - - - (6,912) 6,912 - - -
- 217,599 (79,929) (137,670) - - - - - -
- - - - 20,323 - (20,323) - - -
- 152,017 - - - - (178,418) - - (26,401)
- - - - - - (3,800) - - (3,800)
- 7,600 - - - - (7,600) - - -
- - - - - - 385,321 - - 385,321
$ 2,640,112 377,216 - 30,728 20,323 17,671
385,321
(17,671) (14,366)
3,439,334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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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 picture [4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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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主辦會計: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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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94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純益 $ 385,321 248,440
調整項目:
折舊(含租賃成本-折舊) 2,615 2,615
折舊 4,078 4,302
各項攤提 1,173 726
投資收益 - (5,580)
投資損失 8,946 -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 (11,238)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17 26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4,100) (10,300)
資產及負債項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9,886 44,930
應收帳款 214,441 (3,824)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35,414) 40,382
待售房地 659,132 1,794,237
營建用地 (611,970) (1,162,387)
在建工程 (1,608,446) (1,189,575)
預付土地款 (140,835) (40,208)
遞延推銷費用 (139,284) (128,264)
其他流動資產 (29,309) 16,304
應付票據 16,246 1,942
應付票據-關係人 167,909 154,125
應付帳款 12,481 22,273
應付帳款-關係人 (39,697) (21,847)
應付費用 (15,009) 9,747
預收款項 292,281 124,369
其他流動負債 39,997 (108,734)
應計退休金負債 213 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 (10)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09,328)
(217,479)
  • 22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 續 )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94 年上半年度 94 年上半年度 93年上半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投資增加 (6,169) (70,000)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 (1,085) (1,040)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79 26,909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83,863) 45,705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14
遞延費用增加 (43) (61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1,081)

977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929,477 761,244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增加 (43,912) 102,715
長期借款增加(減少) 27,255 (1,000)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12,820
862,95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2,411 646,45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53,083 452,82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65,494
1,099,285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之利息) $
442
14,341
本期支付所得稅 $
103

449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3,996
6,042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票
$
14,366

14,366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 22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奉准設立,原名鈜福建設股份有限公 司,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合併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變更名稱為宏巨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以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等為主要業務。本 公司股票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十一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 (88) 上 字第 04232 號函核准公開上市,並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日掛牌上市。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經股東臨時會通過與興富發建設股份有 限公司 ( 以下簡稱消滅公司 ) 合併,該項合併業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經原財政 一 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9) 台財證 ( ) 第 58116 號函核准辦理,以民國八十九 年八月三日為合併基準日正式合併,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繼續經營,同時概 括承受消滅公司所有權利義務。

本公司經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變更公司名稱為興富發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更名案業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經台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上字第 0920010650 號函核准備查。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約為 82 人及 72 人。

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興建中之工程有八里乙案、中山段、惠來厝段 及惠民段等多項工程。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如下: 一 ( ) 營業週期

本公司財務報表對於資產及負債係以營業週期四年作為劃分流動與非流 動之標準。

  • 23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二 ) 資產減損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三年度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 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 之資產 ( 商譽以外之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 ) ,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 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 所認列之累積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 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 攤銷後之數。

商譽所屬現金產生單位,則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 於帳面價值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 三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指庫存現金、零用金、銀行存款,暨隨時可轉換成定 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投資。 ( 四 )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以原始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期末並按成本與市價孰低為評價 基礎。市價係指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之平均收盤價,開放型基金之市價則指 資產負債表日基金之每單位淨值,跌價損失列為當期損益。出售時成本係按 加權平均法計算。收到股票股利並不列為投資損益,僅註記股數增加,並按 增加後之總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 五 ) 備抵呆帳

備抵呆帳之提列係依各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提列。備抵呆帳金額之決 定,係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內部授信政策後 提列。

( 六 ) 存貨及收入之認列

本公司投資興建房屋,係按各工程分別計算成本。委託他人建屋預售, 除符合下列條件者,以完工比例法認列出售房地利益外,其餘均於工程完工 交屋時結算損益:

  1. 工程之進度已逾籌劃階段,亦即工程之設計、規劃、承包、整地均已完 成,工程之建造可隨時進行。

  2. 預售契約總額已達估計工程總成本。

  3. 買方支付之價款已達契約總價款百分之十五。

  4. 應收契約款之收現性可合理估計。

  5. 履行合約所須投入工程總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可合理估計。

  6. 23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6. 歸屬於售屋契約之成本可合理辨認。

採完工比例法時,有關完工比例之衡量係按工程實際完工程度作為衡量 標準。

購入或換入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列記「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所有權 前支付之購地價款列記「預付土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 本列記「在建工程」,俟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 價款列記「預收房地款」,因預售而發生之銷售費用列記「遞延推銷費 用」。採完工交屋法時,於完工交屋年度,「待售房地」、「預收房地款」 與「遞延推銷費用」均按出售部份結轉為當期損益;採完工比例法時,每期 以期末完工比例及出售且收款達契約總價款 15% 之比例累積計算銷售利益, 減除前期已認列之累積利益後,作為本期銷售利益。

有關完工交屋損益歸屬年度之認定,係以工程已達可交屋狀態並於資產 負債表日前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實際交付標的物者,如於期後期間已實際交付 標的物或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則於辦妥所有權登記或僅實際交付標的物 時,視為收益已賺得。

正在進行使在建工程 ( 包括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 ) 達到可用或完工狀態前 所發生之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

工程已售及未售成本之分攤,可採售價比例、建坪比例或評定現值比 例,但擇定以後同一工程前後年度不得變更。

營建用地、在建工程及待售房地係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評價,成本與市價 之比較係採分類比較法。

出售尚未完全開發之素地時,依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84) 基秘字第 072 號函釋,出售土地之利益 ( 或損失 ) 列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 七 ) 長期股權投資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未達被投資公司全部 表決權數之百分之二十且不具重大影響力者,除被投資公司之股票已在證券 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外,餘均按 成本法評價。惟若有證據顯示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則 列為當期之損失,並以承認損失後之帳面價值為新成本。股票股利僅作投資 股數增加,不列為投資收益。出售成本計算採加權平均法。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決權之特別股,如其表決權總數達被投資公司全部表 決權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者,除證明對被投資公司不具重大影響力外,採權益 法評價,如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或符合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二項規

  • 23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定,可直接或間接控制被投資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即具有控制 能力,除免編製第一季及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外,均應編製母子公司合併報 表;如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仍視為對被投資公司有 控制能力 :(1) 與其他投資人約定下,具超過半數之有表決權股份之能力、 (2) 依法令或契約約定,可操控公司之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 (3) 有權任免董 事會超過半數之主要成員,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會、 (4) 有權主導董 事會超過半數之投票權,且公司之控制操控於該董事會、 (5) 其他具有控制 能力者。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 損益尚未實現者,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 者,依其效益年限逐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另於編製期中財務季報表時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二十三號公報規定,對持 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長期股權投資予以採權益法評價。

本公司若因認列被投資公司之虧損而致對該投資公司之長期投資及墊款 之帳面餘額為負數時,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公司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 額降至零為限。但若本公司擔保被投資公司之債務,或有其他財務上之承 諾,或被投資公司之虧損係屬短期性質,有充分之證據顯示將於未來短期內 回復獲利之營運時,應按持股比例繼續認列投資損失,因此而致對該公司投 資及墊款之帳面價值發生貸方餘額時,在資產負債表中應列為負債。嗣後被 投資公司如有盈餘時,仍依權益法處理,惟如過去有未認列之投資損失應俟 彌補未認列之損失後,再恢復採用權益法認列損益。

( 八 ) 固定資產、折舊及處分固定資產損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列為資本 支出;購置資產使其達到可用狀態所負擔之利息亦列為資本支出。修理及維 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折舊依資產取得時政府規定之耐用年限,以平均法計提,若耐用年限屆 滿仍繼續使用者,就其殘值依估計可使用年限續提折舊,其估計耐用年限 為︰房屋及建築 5 ~ 55 年、運輸設備 5 年、辦公設備 3 ~ 5 年、其他設備 5 年。

供出租之固定資產,以成本為入帳基礎,並依預計可使用之年限以平均 法計提折舊;其相關收入、成本予以分列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項下。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 23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九 ) 遞延費用

係電腦軟體系統費等,依三~五年平均分攤。 ( 十 ) 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於支付退休金時,應先沖轉應計退休金負 債,不足時由公司負擔,並列為支付年度費用。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起對職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 準則」之規定辦理,至原已訂有退休辦法,但未按公報處理者,於改採公報 之規定處理時,應計算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未認列過渡性淨 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4) 台財證 ( 六 ) 第 00142 號,自民國八十六年度起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 年限攤銷,預期平均剩餘服務年限短於十五年者,得按十五年採直線法加以 攤銷,列入淨退休金成本。 每期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1. 服務成本

  2. 利息成本

  3. 退休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4. 前期服務成本之攤銷

  5. 退休金損益之攤銷

  6. 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或淨給付義務之攤銷

  7. 縮減或清償損益

本公司提撥之退休基金低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應計退休金負 債」,高於淨退休金成本之差額,列為「預付退休金」。於資產負債表上應 認列之退休金負債下限為最低退休金負債。

( 十一 ) 庫藏股票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依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 定,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之財務報表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 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故本公司於認列投資損益及編製財務報表時,應 將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惟以前年度未依本規定處 理無須追溯調整。

( 十二 ) 所得稅

本公司所得稅之計算係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 會計處理準則」,依此方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 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

  • 23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 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 項目。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 分配盈餘之日列為當期費用。

( 十三 ) 承諾及或有事項

承諾及或有事項,若其發生損失之可能性極大,其損失可合理估計 者,於帳上認列其損失金額。若其損失可能發生或無法合理估計損失金額 時,則於財務報表中揭露其性質。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公司自編製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 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民國九十三年度認列之減損金額為 93,480 千 元,民國九十三年度本期純益及每股盈餘分別減少 81,094 千元及 0.31 元。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94.6.30 93.6.30
現 金
庫存現金 $ 83 83
零 用 金 390 365
小 計 473 448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33,650 467
活期存款 431,371 1,048,370
定期存款 - 50,000
小 計 465,021 1,098,837
合 計 $
465,494
1,099,285
  • 23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二 ) 短期投資

(二)短期投資 (二)短期投資
94.6.30 93.6.30
成本 市價 成本 市價
上 市 股 票 $ 32,579 40,755 - -
公 司 債 - - 20,000 20,000
受 益 憑 證 - - 70,000 70,046
小 計 32,579 40,755 90,000 90,046
減:備抵跌價損失 - -
淨 額 $
32,579
90,000

(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

94.6.30 93.6.30
應 收 票 據 $ 66,095 69,973
減:備抵呆帳 - -
淨 額 $
66,095
69,973
應 收 帳 款
$ 42,576

21,950
減:備抵呆帳 (332) (2,351)
淨 額
$
42,244

19,599

應收票據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四 ) 待售房地

待售土地 待售房屋 已實現() 合 計
94.6.30
青海青 $ 539 502 - 1,041
世紀威秀 7,663 5,044 - 12,707
金泰三 2,245 1,324 - 3,569
永和案 13,302 13,756 - 27,058
南海段 1,708 1,125 - 2,833
新樓中樓 1,496 2,324 - 3,820
時代富豪 1,596 2,276 - 3,872
馨馥華 16,344 23,787 - 40,131
獅頭段 39,835 111,927 - 151,762
龍華段 7,615 16,354 - 23,969
小 計 $
92,343
178,419 - 270,762
減:備抵跌價損失 (4,670)
淨 額
$
266,092
93.6.30
  • 23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待售土地 待售房屋 已實現() 合 計
青海青 $ 539 502 - 1,041
永和案 18,327 18,952 - 37,279
南海段 46,167 30,411 - 76,578
世紀威秀 8,420 5,541 - 13,961
I-MORE 2,350 1,795 - 4,145
新樓中樓 1,496 2,324 - 3,820
時代富豪 2,320 3,302 - 5,622
馨馥華 107,370 157,418 - 264,788
小 計 $
186,989
220,245 - 407,234
減:備抵跌價損失 (13,270)
淨 額 $
393,964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上列待售房地向保險公司投保之保 額分別為 135,218 千元及 157,337 千元。

  2. 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上列待售房地已簽約未過戶 或交屋之合約金額分別為 122,431 千元及 151,664 千元。

  3. 待售房地抵押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五 ) 營建用地

94.6.30 93.6.30
海鷗段 $ 4,315 4,315
行義段
- 18,405
南海二期 77,822 46,534
光興段 66,061 -
延平段 147,979 -
長壽段 24,219 24,219
八里甲區 57,214 57,214
中山段 6,477 6,477
金泰四期 14,316 -
金泰五期 55,211 -
飛歌段 - 378,257
飛歌二 - 97,041
寶清段 570,800 566,600
汐止案 - 26,097
八德案 - 94,380
莊敬段 455,387 -
小 計 1,479,801 1,319,539
減:備抵跌價損失 (9,200) (9,200)
淨 額
$
1,470,601

1,310,339

營建用地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23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六 ) 在建工程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94.6.30
牯嶺街 $ 78,951 56,712 - 135,663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二期 - 18,107 - 18,107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共同投資興建
八里乙案 367,929 541,013 - 908,942
自地自建
南港案 14,778 221,999 100,476 337,253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中山段 405,268 338,933 146,423 890,624
自地自建
寶清段 - 7,315 - 7,31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委建
飛歌段 384,899 158,428 - 543,327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惠來厝段 452,472 352,769 - 805,241
自地自建
飛歌二 97,041 23,517 - 120,558
自地自建
汐止案 26,097 58,735 - 84,832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信義案 - 315,509 - 315,509
合建分售
八德案 99,257 16,140 - 115,397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惠民段 383,175 118,927 - 502,102
自地自建
延平段 - 7,935 - 7,93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灣復段 139,232 47,109 - 186,341
自地自建
金泰五期 - 4,302 - 4,302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光興段 - 10,149 - 10,149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莊敬案 - 4,625 - 4,625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共同投資興建
五甲段 72,384 - - 72,384
自地自建
光華案 - 3,058 - 3,058
自地自建
開元段 - 5,376 - 5,376
自地自建
共同投資興建
其他 - 3,336 - 3,336
-
小 計 $2,521,483
2,313,994
246,899
5,082,376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5,082,376
  • 23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土地成本 工程成本 已實現() 合 計
投資興建方式
93.6.30
牯嶺街 $ 68,966 14,033 - 82,999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南海二期 - 9,030 - 9,030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八里乙案 367,929 306,828 - 674,757
自地自建
南港案 11,304 78,046 - 89,350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金泰三期 104,856 18,571 - 123,427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中山段 405,268 111,750 - 517,018
自地自建
寶清段 - 3,649 - 3,649
自地自建
飛歌段 - 16,217 - 16,217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惠來厝段 452,472 27,523 - 479,995
自地自建
飛歌二 - 2,398 - 2,398
自地自建
汐止案 - 8,322 - 8,322
部分自地自建
部分合建分屋
龍中段 77,233 71,488 - 148,721
自地自建
獅頭段 107,000 61,286 - 168,286
自地自建
龍華段 86,590 46,639 - 133,229
自地自建
其他 - 918 - 918
-
小 計 $
1,681,618
776,698 - 2,458,316
減:備抵跌價損失
-
淨 額 $
2,458,316
  1. 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在建工程已達可適用完工比例法認列售 屋利益之個案如下:
94 年上半年度 南 港 案 中 山 案
1.收款達15%之預售契約總價 $ 371,043 634,025
2.應攤預估工程總成本 248,676 433,872
3.估計銷售費用 20,876 37,461
4.估計工程利益 101,491 162,692
5.完工程度 ×99% ×90%
6.至本期止累積利益 100,476 146,423
7.已認列累積利益 (76,905) -
8.本期應認列利益
$
23,571
146,423
9.期末銷售比率
95.09%

97.45%
  • 23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上列在建工程均由承攬之營造廠商 向保險公司投保營造險,故本公司之保額均為零元。

  2.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借款產生之利息費用總額分別 為 51,247 千元及 39,436 千元,其中在建工程利息資本化之金額分別為 48,901 千元及 24,370 千元,其資本化利率分別為 2.83% 及 2.76% 。

  3. 在建工程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4. 本公司在建工程個案信託情形,請詳附註七。

( 七 ) 預付土地款

項 目 94.6.30 93.6.30
南港案 $ - 2,150
惠民段 - 38,058
南海二期 33,297 -
中港路案 42,550 -
土庫段 12,568 -
光華案 26,180 -
和平案 10,500 -
開元段 20,000 -
合 計 $
145,095
40,208

( 八 ) 長期股權投資

被投資公司 股 數 持股比例 金 額
94.6.30
採權益法評價
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00 % $ 2,373
(原始投資成本12,000千元)
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100 % 999
(原始投資成本25,000千元)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 100 % 62,099
(原始投資成本30,041千元)
利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 19 % 20,651
(原始投資成本21,375千元)
小 計 86,122
採成本法評價
超級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0.133 % 731
合 計 $ 86,853
  • 24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6.30
採權益法評價
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00 %
$ 3,769
(原始投資成本12,000千元)
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100 %
1,026
(原始投資成本25,000千元)
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5,895,000
100 %
69,285
(原始投資成本30,041千元)
利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5,000
19 %
22,590
(原始投資成本21,375千元)
小 計 96,670
採成本法評價
超級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132,000
0.133 %
-
合 計 $ 96,670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對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 司,除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因未達「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簽證標準而依其自編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採權益法 評價認列外,餘係依經會計師查核之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採權益法評價認列 投資損益、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及交易之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
巨豐國際 宏亮投資 齊裕營造 利碩投資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合 計
94 年度上半年度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 $ (22) 2 15,460 (1,286) 14,154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 - - (59) (39) (98)
未實現工程利益調整數 - - (23,002) - (23,002)
合 計 $
(22)
2
(7,601)
(1,325)
(8,946)
93 年度上半年度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損)益 $ (10) 1 (3,365) 5,148 1,774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差異攤銷 - - (59) - (59)
未實現工程利益調整數 - - 3,865 - 3,865
合 計 $
(10)
1 441 5,148 5,580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因被投資公司持有長期股權投資因採成本 與市價孰低法評價所計列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本公司依持股比 例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明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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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投 資 公 司 93 年上半年度 利碩投資 ( 股 ) 公司 $ 6,912

  • 24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0.07.19(90) 基祕字第 135 號函 規定,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並以民國九十一年一月 一日子公司帳列轉投資母公司股票之帳面價值作為首次適用第三十號公報 之庫藏股票成本。另因增加投資,依取得子公司股權當時,子公司帳列轉 投資公司股票之帳面價值作為認列庫藏股票成本,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 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認列庫藏股票並沖轉長期股權投資情形如下:
子 公 司 名 稱 94.6.30 93.6.30
巨豐國際(股)公司 $ 2,367 2,367
宏亮投資(股)公司 4,804 4,804
齊裕營造(股)公司 7,195 7,195
合 計 $
14,366
14,366

( 九 ) 固定資產

成 本 累計折舊 未折減餘額
94.6.30
土 地 $ 160,615 - 160,615
房 屋 及 建 築 181,140 47,752 133,388
運 輸 設 備 6,517 2,905 3,612
辦 公 設 備 11,893 8,090 3,803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 187,307
出租資產-房屋 268,708 15,054 253,654
其 他 設 備 1,531 1,182 349
合 計 $
817,711
74,983 742,728
減:累計減損 93,480 93,480
淨 額 $
168,463
649,248
93.6.30
土 地 $ 160,615 - 160,615
房 屋 及 建 築 180,711 42,120 138,591
運 輸 設 備 2,597 2,554 43
辦 公 設 備 15,258 10,322 4,936
出租資產-土地 187,307 - 187,307
出租資產-房屋 268,708 9,825 258,883
其 他 設 備 1,833 1,238 595
合 計 $
817,029
66,059 750,970
  • 24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上列固定資產向保險公司投保之保 額分別為 251,534 千元及 237,256 千元。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發生之減損損失 93,480 千元,係 因本公司出租資產經參酌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其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價值所 致。

  3. 固定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十 ) 短期借款

借款區間 金 額
94.6.30
信 用 借 款 93.08.23~98.01.28 $ 411,000
抵 押 借 款 92.06.24~97.09.12 3,572,770
合 計 $
3,983,770
93.6.30
信 用 借 款 93.07.05~94.08.17 $ 115,391
抵 押 借 款 93.11.28~95.12.01 2,233,218
合 計 $
2,348,609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上列短期借款中分別計有零元及 9,442 千元,係開立票據分期償還之。

  2. 短期借款係採浮動利率計算利息,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之利 率區間分別為 1.80% ~ 3.61% 及 1.80% ~ 3.5% 。

( 十一 ) 應付短期票券

94.6.30 93.6.30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 222,000 301,000
減 : 未 攤 銷 折 價 (534) (631)
淨 額
$
221,466

300,369

短期票券發行期間均在 180 天以內,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 度之利率區間分別為 1.40% ~ 2.2% 及 1.4% ~ 2.7% 。

  • 24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十二 ) 預收款項

(十二)預收款項
94.6.30 93.6.30
預收房地款-牯嶺街 $ 29,865 -
惠來厝段 152,221 73,183
惠民段 96,442 -
永和案 - 1,431
時代富豪 - 100
龍中段 - 20,763
飛歌段 85,450 -
龍華段 8,171 17,771
南海案 - 11,733
中山段 220,634 120,229
南港案 102,622 54,274
馨馥華 14,835 26,094
八里乙案 121,174 93,801
汐止案 54,045 -
獅頭段 4,844 -
信義案 23,154 -
八德段 51,207 -
飛歌二 12,739 -
灣復案 5,057 -
其他 832 -
小 計 983,292 419,379
預收收入 -預收租金 2,188 4,051
其他預收款 1,764 2,617
合 計 $
987,244
426,047

( 十三 ) 長期借款

到 期 區 間 金 額
94.6.30
抵 押 借 款 99.12.11~112.04.03 $ 93,921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3,996)
淨 額
$
89,925
93.6.30
抵 押 借 款 99.12.11~112.04.03 $ 172,666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6,042)
淨 額
$
166,624

長期借款係採分期償還本金且採浮動利率計息,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 三年上半年度之利率區間分別為 2.5% ~ 3.27% 及 2.55% ~ 3.5% 。

  • 24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十四 ) 退休金

  1. 本公司自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一日起,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有退休辦法。 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給予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 數,但超過十年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三十個 基數為限,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起變更為超過十五年工作年資,每滿 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退休金基數之標 準,係以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所稱平均薪資係以退 休前六個月平均薪資計算。

  2. 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七年二月起,每月按實付薪資總額百分之四提撥退休 準備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於中央信託局。

  3. 本公司自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對勞工退休金依財務會計準則 第十八號公報「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辦理。依精算師分別於民國九十 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十五日出具以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為衡量日之精算評估報告。

  4.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退休金資產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94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期 初 餘 額 $ 11,963 10,377
本 期 提 撥 778 700
期 末 餘 額 $
12,741
11,077

( 十五 ) 股本

本公司股本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核定股本均 為 3,600,000 千元,實收股本均為 2,640,112 千元,分為普通股 264,011 千 股,每股面額 10 元。

( 十六 ) 盈餘分配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 令規定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再提員工紅利 ( 不低於百分之一 ) 及董監事酬 勞 ( 不高於百分之三 ) 後,如尚有餘額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 會決議股東股利分配比例。其員工紅利屬股票紅利者,其分配之對象得 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本公司從屬公司員工,該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另,由於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 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將注重股利之穩定性 與成長性,並得視當年度營運情況及考量次一年度之資本預算規劃,決

  2. 24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定最適當之股利政策發放方式,屬於股東股利、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 工紅利部分之可分配盈餘,原則上分配數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其中股東 股利之現金部分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股東會決議民國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及 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九十二年度盈餘彌補虧損,其 分派每股股利及員工紅利、董事與監察人酬勞如下:

93 年度

93年度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
現金股利 $
0.1
股票股利 $
1.4
員工紅利-股票(依面額計價) 7,600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3,800
$
11,400

若上述員工紅利、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係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視 為盈餘所屬年度之費用,民國九十三年度稅後每股盈餘將由 1.27 元減 少為 1.22 元。其中員工股票紅利占民國九十三年底流通在外普通股股 數之比例為 0.30% 。

    1. 本公司依財政部 89.01.03(89) 台財 ( ) 字第 100116 號之規定,上市 ( 櫃 ) 公司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自當年度 稅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 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 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 餘。本公司業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及九十三年六月三日經股東會決 議就股東權益減項數額分別迴轉 6,912 千元及 8,089 千元之特別盈餘公 積予以彌補虧損。

( 十七 ) 庫藏股票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購入、出售及於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形如下:

94.6.30

94.6.30
子公司 每股
子公司名稱 購入股數 出售股數 每股售價 持有股數 帳面價值 每股市價
巨豐國際(股)公司 - - - 1,293,600
$ 1.93
22.48
宏亮投資(股)公司 - - - 2,500,340
1.93
22.48
齊裕營造(股)公司 - - - 3,587,480 1.99 22.48
合 計 7,381,420
  • 24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6.30
子公司 每股
子公司名稱 購入股數 出售股數
每股售價 持有股數 帳面價值 每股市價
巨豐國際(股)公司 - - - 1,293,600 $ 1.93 16.647
宏亮投資(股)公司 - - - 2,500,340 1.93 16.647
齊裕營造(股)公司 - - - 3,587,480 1.99 16.647
合 計 7,381,420

( 十八 ) 所得稅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五,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 上半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上半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94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543 1,331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之所得稅費用 10,713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 - 395
所得稅費用 $
11,256
1,726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 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94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99,144 62,542
遞延利息支出 (3,520) (6,358)
核定稅款差額 - 395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2,237 (1,395)
土地免稅所得 (109,045) (36,709)
遞延所得稅資產提列(迴轉)備抵數 11,263 (11,027)
存貨(土地)跌價回升利益 (482) (1,234)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之所得稅費用 10,713 -
其他 946 (4,488)
所得稅費用 $
11,256

1,726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之組成項目 如下:
如下:
94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543 1,341
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 - (10)
費用 $
543

1,331
  • 24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如 下:
下:
94.6.30 93.6.30
流 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2,919 1,675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 -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12,919 1,675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
12,919
1,675
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26,386 115,642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126,386) (115,642)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955) (965)
淨遞延所得稅負債
$
(955)

(965)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 ( 負債 ) 之 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與所得稅抵減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如下:
94.6.30 94.6.30 93.6.30 93.6.30
所得稅影響數 所得稅影響數
金額 流動 非流動 金額
流動 非流動
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 $ (3,819) - (955) (3,860) - (965)
存貨跌價損失 2,132 533 - 6,701 1,675 -
資產減損損失 49,545 12,386 - - - -
虧損扣抵 505,544 - 126,386 462,569 - 115,642
合 計 $12,919
125,431
1,675
114,677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除民國九十年度未經核定外,餘已奉稽 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一年度。

  2.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未分配盈餘資訊如下:

94.6.30 93.6.30
屬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 -
屬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385,321 126,489
合 計 $
385,321
126,489
  1.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 額分別為 53,064 千元及 33,454 千元。另,民國九十三年度預計盈餘分 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 20.93% 。

  2. 24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十九 ) 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之。本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計算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 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均為 256,629,779 股。其流通在外股數因保留盈餘轉 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或員工紅利轉增資而增加者,採追溯調整計算,經 追溯調整後皆為 294,351,347 股。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若不視 為庫藏股票,其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分別為 301,732,767 股及 264,011,199 股。

( 二十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2.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94.6.30 94.6.30 93.6.30 93.6.30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 1,294,357 1,294,357 1,443,461 1,443,461
短期投資 32,579 40,755 90,000 90,046
長期股權投資 86,853 - 96,670 -
$ 1,413,789 1,335,112 1,630,131 1,533,507
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 5,107,682 5,107,682 3,416,341 3,416,341
資產負債表外金融商品:
背書保證 $
-
34,029 - 7,093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即短期金融商品,以其 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 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 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包括現金及約當現 金、應收 / 應付票據及款項、受限制資產、暫付款、代付款、存出保 證金、短期借款、應付費用、存入保證金、長期借款及應計退休金負 債。

  • (2) 短期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價可循 時,則以類似商品之公平價值為準。

  • (3) 長期股權投資:如有市價可循時,係以該市價為公平價值。另長期股

  • 24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權投資係投資於非上市 ( 櫃 ) 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於實務 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該項投資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 日之原始金額均為 89,731 千元,而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 三十日之帳面價值分別為 86,853 千元及 96,670 千元。

(4) 背書保證:其公平價值係以合約金額為準。

  1. 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請詳附註七。

  2. 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無。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 依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巨豐國際 ( 股 ) 公司 〃 王維緒 本公司之董事 鄭秀慧 〃 邱士哲 本公司副總經理 蔡聰賓 本公司董事長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鄭淑蘭 〃 鄭康玉雲 〃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發包工程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發包予關係人之工程情形 如下:

如下:
工程名稱 合約總價 已計價金額 尚未計價金額
94年上半年度
齊裕營造(股)公司 獅頭段 $ 240,495 240,495 -
灣復案 304,038 39,525 264,513
牯嶺街案 321,143 32,114 289,029
八里乙案 459,738 381,583 78,155
中山案 300,257 294,252 6,005
南港案 201,810 201,810 -
金泰三 90,286 90,286 -
飛歌段 607,143 88,036 519,107
惠來厝段 962,381 307,962 654,419
飛歌二 103,713 16,594 87,119
汐止案 356,570 39,223 317,347
信義案 535,053 74,907 460,146
惠民段 538,811 88,904 449,907
$ 5,021,438 1,895,691 3,125,747
  • 25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工程名稱 合約總價 已計價金額 尚未計價金額
93年上半年度
齊裕營造(股)公司 八里乙案 $ 459,738 170,103 289,635
中山段 283,810 87,981 195,829
南港案 178,238 69,513 108,725
金泰三期 79,810 13,901 65,909
南海段 44,716 44,716 -
龍中段 118,762 61,162 57,600
龍華段 141,143 40,931 100,212
獅頭段 195,952 52,907 143,045
$ 1,502,169 541,214 960,9

本公司發包予關係人之工程係依本公司規定之比議價程序、工程預 算,決定工程發包價格,並依合約規定及工程進度逐期計價付款,其付款 條件與同業間之付款條件無重大差異。

2. 銷貨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情形 如下:

標的物 合約總價 已收取金額
94年上半年度
王維緒 八里乙案房地 $ 4,061 520
邱士哲(註) 金泰三期房地 4,369 -
鄭康玉雲 龍華段房地 4,563 4,563
$
12,993
5,083
93年上半年度
王 維 緒 八里乙案房地 $
4,061
304

本公司出售房地予關係人之價格與非關係人約當,其收款條件亦無重 大差異。

( 註 ) 已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讓渡於他人。

3. 債權債務

3.債權債務
94.6.30 93.6.30
金 額 % 金 額 %
(1)應收票據
巨豐國際(股)公司 $ - - 56 -
齊裕營造(股)公司 - - 210 -
$
-
- 266 -
  • 251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4.6.30 94.6.30 93.6.30 93.6.30
金 額 % 金 額 %
(2)應付票據
齊裕營造(股)公司 $ 413,017 100 223,176 100
(3)應付帳款
齊裕營造(股)公司 $ 136,513 100 98,415 100
(4)存入保證金
(帳列其他流動負債項下)
齊裕營造(股)公司 70 - 70 -

4. 租賃契約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上半年度將固定資產及承租之房地 分租予關係人情形如下:

標 的 物
租賃期間
每月租金 收取方式 租金收入
94年上半年度
巨豐國際(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2.09.15~94.09.14
$ 4
月收
23
齊裕營造(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3.07.01~94.06.30
89
537
高雄市裕誠路
94.01.01~94.12.31
33
200
合 計 $
760
93年上半年度
巨豐國際(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2.09.15~92.09.14
$ 4
月收
23
齊裕營造(股)公司 台北市敦化南路
92.07.01~93.06.30
89
537
高雄市裕誠路
93.01.01~93.12.31
33
200
合 計 $
760

5. 財產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上半年度出售設備予關係人情形如下:

標的物 交易價款 處分 () 益 截至 94.6.30 已付價款

94 上半年度 齊裕營造 ( 股 ) 辦公設備 $ 32 - 32 公司股票

6. 其 他

  •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因發包工程而收到 關係人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之工程履約保證及工程保固票據分別為 227,679 千元及 41,844 千元。

  • 25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與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簽訂 工地管理承攬合約書,委託其營建工地管理事務,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 三年上半年度分別支付 1,897 千元及 1,733 千元。

  • (3)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由關係人鄭淑蘭、蔡聰賓等共同提供 有價證券為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擔保品。

  • (4)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由關係人鄭秀慧提供有價證券-受益 憑證為本公司發行商業本票之擔保品。

  • (5)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為關係人齊裕營造 ( 股 ) 公司銀行融 資提供背書保證 15,000 千元。

六、抵質押之資產

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提供擔保之資產如下:

資 產 名 稱 94.6.30 93.6.30
擔 保 用 途
應收票據 $ 9 55,902
短期借款
待售房地(淨額) 190,393 254,688
短期借款及發行商業本票
營建用地 1,430,474 944,857
短期借款
在建工程 3,295,360 1,849,727
短期借款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金融資 276,938 95,878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銷售擔保
產-流動項下) 及專案信託資金
固定資產(未折減餘額) 602,549 706,066
短期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長期借款
合 計 $ 5,795,723 3,907,118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為所推出工程與客戶簽訂之出 售房地合約總價分別為 10,837,186 千元及 5,626,128 千元,已依約分別收取 983,292 千元及 419,379 千元,另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因上述出售房 地合約已先行收取客戶票據 597,450 千元。

  • ( 二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因購置營建用地而簽訂之土 地買賣合約總價分別為 774,318 千元及 384,030 千元,已依約支付金額分別 為 145,095 千元及 40,208 千元。

  • ( 三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因出售營建用地而簽訂之要約承諾書於 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已收要約保證金 10,000 千元。

  • ( 四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簽訂之主要合建及委建契約 書如下:

  • 253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合建方式
地 主
地 號
合建保證金 預計完工年度
94.6.30
牯嶺街 合建分屋
辜品高等人
台北市河堤段六小段
$ 21,127
95
南海二期 合建分屋
林志昌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4,733
97
南港案 合建分屋
許月里等人
台北市玉成段三小段
18,820
94
飛歌段 合建分屋
郭居
台北縣淡水鎮飛歌段
15,000
95
汐止社后 合建分屋
瑞誠建設及謝秀
台北縣汐止市社后段
2,740
95
英等人
信義案 合建分售
大華建設
台北市信義段三小段
250,000
95
八德案 合建分屋
鄭義和等人
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六小段
16,000
95
延平段 合建分屋
新芳春茶行兩合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
13,500
97
公司等人
寶清段 委建
甲千林建設股份
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四小段
- 97
有限公司
金泰五期 合建分屋
梁國隆等人
台北市中山區金泰段
12,942
96
光興段 合建分屋
劉銘陽等人
台北縣三重市光興段
27,875
96
莊敬案 合建分屋
蔡燕玉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段五小段
5,000
97
93.6.30
南海二期 合建分屋
林志昌等人
台北市南海段二小段
$ 4,820
95
南港案 合建分屋
許月里等人
台北市玉成段三小段
18,820
94
金泰三期 合建分屋
黃秀松等人
台北市金泰段
8,140
94
牯嶺街 合建分屋
辜品高等人
台北市河堤段六小段
14,148
95
飛歌段 合建分屋
郭居
台北縣淡水鎮飛歌段
10,000
95
汐止案 合建分屋
瑞誠建設及謝秀
台北縣汐止市社后段
1,370
95
英等人
信義案 合建分售
大華建設
台北市信義段三小段
32,387
95
八德案 合建分屋
鄭義和等人
台北市寶清段六小段
5,330
95
  • ( 五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對於共同投資興建之工程出資比例,係依 各簽訂之共同投資興建協議書之規定,其明細如下:
共同投資興建人
出資比例
備 註
南海二期 永富開發(股)公司
75%:25%
-
莊敬案 白天鵝建設(股)公司
50%:50%
-
開元段 新聖開發(股)公司
50%:50%
-
  • ( 六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與永富開發 ( 股 ) 公司共同投資興建工程 而互為融資背書保證 17,000 千元。

  • 254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 ( 七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因購置營建用地、合建等而 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分別為 201,497 千元及 167,222 千元。

  • ( 八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因發包等而收到之存入保證 票據分別為 294,366 千元及 103,860 千元。

  • ( 九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對出售予樓中樓個案之承買 人,負償還其銀行貸款之背書保證責任金額分別為 2,029 千元及 7,093 千 元,本公司並因而提供為備償擔保之銀行存款與定期存款金額分別為 2,353 。

  • 千元及 4,485 千元 ( 均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 ( 十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租賃合約計算未來應收取之租金總額明細 如下:

租 賃 期 間 應收租金總額
94.07.01~95.06.30 $ 9,490
95.07.01~96.06.30 8,154
96.07.01~97.06.30 6,604
97.07.01~98.06.30 4,114
98.07.01~99.06.30 1,171
合 計 $
29,533
  • ( 十一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與大華建設 ( 股 ) 公司及其受託人-大陽 投資 ( 股 ) 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購買台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三小段 143 地號等土地,截至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止,除尾款金額 37,022 千 元,依合約約定以本買賣標的上所興建之房地及車位抵付外,其餘均已依 約支付。

  • ( 十二 ) 本公司投資興建之「台北市牯嶺街開發案」、「台北縣八里開發案」、 「台北市玉成段開發案」、「台北市金泰五開發案」、「台北市中山段開 發案」、「台北縣飛歌段開發案」、「台北縣汐止段開發案」、「台中市 惠民段開發案」、「台北市八德案」「台北市信義段」、及「台北市南海 二期開發案」為能順利興建至工程完工交屋,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並辦妥 所有權登記,分別與合眾建築經理 ( 股 ) 公司、台灣土地銀行 ( 股 ) 公司、板 信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股 ) 公司、高雄銀行 ( 股 ) 公司、安 泰商業銀行 ( 股 ) 公司、合作金庫銀行 ( 股 ) 公司及中國農民銀行 ( 股 ) 公司 ( 以 下簡稱受託人 ) 簽訂信託契約書,由本公司委託受託人執行 (1) 專案興建費 用之管理及運用 (2) 產權管理、移轉及清理、處分及 (3) 與本案信託有關之 各項稅費繳納。專案工程之土地信託移轉登記予受託人,建築執照之起造

  • 255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人變更為受託人,以擔保各工程之融資貸款機構對本公司之一切融資,信 託期間承購戶繳款均應存入各專案信託專戶,由受託人監控專用。

  • ( 十三 ) 本公司 ( 原名 : 宏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經原財政部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消滅公司 ) 合併,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興富發公司為消滅公司。消滅公司合併前之 未分配盈餘經國稅局採用財政部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5182 號函規定核定補繳稅額 45,642,838 元業已先行估列入帳,目 前提起行政救濟中。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 ( ) 資產、負債之流動性分析

民國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與營建業務有關之資產負 債之流動性分析如下:

94.6.30 94.6.30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內
收回或償付 收回或償付 合計
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 94,377 13,962 108,339
待售房地 251,697 14,395 266,092
營建用地 57,215 1,413,386 1,470,601
在建工程 2,221,651 2,860,725 5,082,376
受限制資產 274,092 2,846 276,938
工程存出保證金 172,141 226,635 398,776
$
3,071,173
4,531,949 7,603,122
負債
短期借款 $ 1,250,320 2,733,450 3,983,770
應付短期票券 141,466 80,000 221,466
應付票據 489,832 - 489,832
應付帳款 221,200 385 221,585
預收房地款 531,109 456,135 987,244
$
2,633,927
3,269,970 5,903,897
  • 256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93.6.30
預期十二個月內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內
收回或償付 收回或償付 合計
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 85,493 4,079 89,572
待售房地 281,558 112,406 393,964
營建用地 - 1,310,339 1,310,339
在建工程 1,180,031 1,278,285 2,458,316
預付土地款 2,150 38,058 40,208
受限制資產 70,901 4,977 75,878
工程存出保證金 38,800 70,336 109,136
$
1,658,933
2,818,480 4,477,413
負債
短期借款 $ 767,871 1,580,738 2,348,609
應付短期票券 152,127 148,242 300,369
應付票據 281,479 - 281,479
應付帳款 227,407 385 227,792
預收房地款 252,395 166,984 419,379
$
1,681,279
1,896,349 3,577,628

( 二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94 年上半年度 94 年上半年度 94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93 年上半年度
功能別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 計 合 計
性質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22,905 22,9 0
-
21,743 21,74
勞健保費用 - 1,726 1,7 2
-
1,515 1,51
退休金費用 - 991 9 9
-
770 77
其他用人費用 - - - - - -
折舊費用 2,615 4,078 6,6 9
2,615
4,302 6,91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 1,173 1,1 7
-
726 72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257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者
編號 業背書保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保之背書 額佔最近期財務 背書保證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 係 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最高限額
證限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0 本公司 楊雅媚等人 註1 687,867 2,352 2,029 - 0.06% 1,719,667
0 齊裕營造 採權益法評價 687,867 20,000 15,000 - 0.44% 1,719,667
(股)公司 之被投資公司
0 永富開發 業務往來 687,867 17,000 17,000 - 0.49% 1,719,667
(股)公司
  • 註 1 :被背書保證對象與本公司之關係係業務關係而對自然人提供之背書保證責任,係因合併事項而於合併基準日後自 被消滅公司概括承受而得,本公司業於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報告於董事會並經決議通過追認之。

  • 註 2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對背書保證責任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之限額,訂定額度如下:

  • (1) 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2)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期末 期末 期末 期末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市價 備註
本公司 股票-巨豐國際(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 長期投資 1,200,000 2,373 100.00
9,870
投資公司
股票-宏亮投資(股)公司 2,500,000 999 100.00
23,473
股票-齊裕營造(股)公司 9,000,000 62,099 100.00
130,413
股票-利碩投資(股)公司 1,425,000 20,651 19.00
20,652
股票-超級傳播(股)公司 採成本法評價之被 132,000 731 0.13
797
投資公司
股票-宏盛建設(股)公司 - 短期投資 2,090,000 32,579 -
40,755
公司債-中國力霸(股)公司 - 其他金融資產 - 20,000 -
20,000
-流動
巨豐國際(股)公司 股票-尚鼎建設(股)公司 採成本法評價之被 長期投資 150,000 - 15.00
-
投資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短期投資 1,293,600 7,662 0.49
29,080
評價之投資公司
宏亮投資(股)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長期投資 2,500,340 22,529 0.95
56,208
齊裕營造(股)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短期投資 3,587,480 7,769 1.36
80,647
股票-宏盛建設(股)公司 - 200,000 3,525 0.04
3,900
公司債-中國力霸(股)公司 - - 15,000 -
15,000
利碩投資(股)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 短期投資 6,083,220 86,152 2.30
136,751
評價之投資公司
股票-興富發建設(股)公司 長期投資 10,776,019 148,018 4.08
242,244
股票-新總陽建設(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 7,200,000 88,775 40.00
88,775
投資公司

註:全數提供持有公司發行短期票券或短期借款之擔保。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無。

  2. 258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取得之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
交易日 價格決 取得目
財產 交易 價款支付 其前次移轉資料 其他約
或事實 交易對象 關 係 定之參 的及使
公 司 名稱 金額 情 形 與發行人 移 轉 金 額 定事項
發生日 所有人 考依據 用情形
之 關 係 日 期
本公司


惠民二 94.01.26
289,500

截至94.06.30止已支付289,500千元
隆義昌有限公司 非關 - - - - 議價 已出售
係人
延平段 94.01.28
147,370

截至94.06.30止已支付147,370千元
王國忠等 - - - - 規劃
興建中
公館段 94.01.12
112,032

截至94.06.30止已支付零元
承益建設有限公 - - - - 已解約
司等
莊敬案 94.04.22
324,454

截至94.06.30止已支付324,454千元
陳克章等 - - - - 規劃
興建中
中港路案 94.05.23
250,180

截至94.06.30止已支付42,550千元
關清 - - - -
文化案 94.06.01
157,772

截至94.06.30止已支付26,180千元
陳延昌 - - - -
土庫段 94.06.22
111,689

截至94.06.30止已支付12,568千元
林絨等 - - - -
開元案 94.06.28
125,510

截至94.06.30止已支付20,000千元
李佳樺 - - -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日 價格決
處分之 財產 原取得 帳面 交易 價款收 處分 交 易 處 分 其他約
或事實 關 係 定之參

公 司 名稱 日 期 價值 金額 取情形 損益 對 象 目 的 定事項
發生日 考依據
截至94.06.30
華太建設
本公司 惠民二 94.01.31 94.01.26 289,500 329,900 止已收款 35,598
非關係人 獲利 議價
(股)公司
329,900元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者:
交易條件易
應收(付)票
交易情形 不同之與一般
據、帳款
進(銷)貨 交情形及原因
交易對象 關 係
之 公 司 佔總進 佔總應收
授信
進(銷)貨 金 額 (銷)貨 授信期間 單價 餘 額 (付)票據、
期間
之比率 帳款之比率
本公司 齊裕營造 本公司採權益 發包工程 25,691 與一般交 - -
(股)公司 法評價之被投 -牯嶺街 1 % 易相當
資公司
-八里乙案 119,532 5 % - - 應付票據 58%
413,017 19%
應付帳款
136,513
-中山段 104,100 4 % - -
-南港案 73,479 2 % - -
-金泰三期 15,265 1 % - -
-汐止案 39,223 2 % - -
-飛歌段 51,607 2 % - -
-惠來厝段 294,207 12 % - -
-飛歌二 16,594 1 % - -
-信義段 74,907 3 % - -
-惠民段 88,904 4 % - -
-灣復段 39,525 2 % - -
-獅頭段 82,257 3
%
- -
合 計 1,025,291 42
%
  • 259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交易條件易 交易條件易
應收(付)票
交易情形 不同之與一般
據、帳款
進(銷)貨 交情形及原因
交易對象 關 係
之 公 司 佔總進 佔總應收
授信
進(銷)貨 金 額 (銷)貨 授信期間 單價 餘 額 (付)票據、
期間
之比率 帳款之比率
齊裕營造 本公司 承攬工程 依合約逐 - - 應收票據
(股)公司 -汐止案 52,808 5 % 期付款 413,017 62
%
-八里乙案 112,636 10 % - - 應收帳款 21
%
136,513
-南港案 81,160 7 % - -
-金泰三期 29,343 2 % - -
-牯嶺街 21,099 2 % - -
-飛歌段 87,429 8 % - -
-飛歌二 10,703 1 % - -
-惠來厝段 140,027 12 % - -
-惠民段 39,710 3 % - -
-灣復段 32,137 3 % - -
-信義段 67,310 6 % - -
-中山段 87,825 8 % - -
-獅頭段 66,051 6 % - -
-其他 1,897 -
%
- -
合 計 830,135 73
%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

投資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地區 主要營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備 註
名稱 名 稱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本公司 巨豐國際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 倉庫、辦公 12,000 12,000 1,200,000 100% 2,373 (22) (22)
(股)公司 南路二段 大樓、會議
76號8樓 室等出租業
宏亮投資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 一般投資業 25,000 25,000 2,500,000 100% 999 2 2
(股)公司 南路二段
76號8樓
齊裕營造 高雄市鼓山區裕誠 營造業、住 30,041 30,041 9,000,000 100% 62,099 15,460 (7,601)
(股)公司 路1507 之8 號20 宅及大樓開
發租售業等
利碩投資 高雄市三民區自立 一般投資業 21,375 21,375 1,425,000 19% 20,651 (6,769) (1,325)
(股)公司 一路239號3樓

2. 資金貸與他人:無。

  1.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2.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註十一 ( 一 ).3 。

  3.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無。

  4.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 260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 ( 續 )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一 。

者:詳附註十一 ( ).7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交易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項之公司 對象 關 係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齊裕營迼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 應收票據413,017
本公司 3.42 - - 5,493
(股)公司 價之被投資公司 應收帳款136,513
  1.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不適用。

  • 261 -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九十四年三月七日

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 自行檢查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 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 含獲利、績效及保障 資產安全等)、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 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 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 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 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 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 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 1. 控制環境, 2. 風險評估, 3. 控制 作業, 4. 資訊及溝通,及 5. 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 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 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上開期間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 監理﹚,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 法令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 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 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 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七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五人中,有 0 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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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鄭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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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鄭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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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2 -

承銷商總結意見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辦理公開募集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 債伍仟張,每張面額壹拾萬元,預計募集金額新台幣伍億零伍佰萬元,依法向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 了解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 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 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 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 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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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十 二 日

  • 263 -

律師法律意見書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九十四年度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 司債伍仟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總計新台幣伍億元整,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 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 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 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 事。

此致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代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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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惠吉律師(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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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十 日

  • 264 -

上市上櫃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
問題之方式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
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
制者名單之情形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
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一)透過公司發言人、股務及外部網
頁電子郵件信箱等管道溝通,公
司會參考股東意見檢討並改進。
(二)本公司目前主要股東大都是經營
團隊或其親屬所有,本公司可隨
時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
名單,確保經營權之穩定性。
(三)各關係企業除獨立運作外,本公
司亦訂定關係人、特定公司、集
團企業交易處理辦法,與關係企
業往來均遵照本辦法執行辦理。
已按照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相關規定辦理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之情形
(一)本公司目前設有合適的獨立董事
人選。
(二)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為前五大事務
所,且和公司及董事均非關係
人,其簽證有其獨立性。
已按照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相關規定辦理
三、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監察人之情形
(二)監察人與公司之員工及股東
溝通之情形
(一)本公司目前設有合適的監察人人
選。
(二)監察人秉持財務及法務專業嚴格
把關,與員工及股東間溝通無
礙。
已按照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相關規定辦理
四、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
情形
本公司與利害關係人之溝通管道暢
通,地主、協力廠商、往來銀行及
公司員工均可由專屬部門負責溝
通、協調。
已按照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相關規定辦理
五、資訊公開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
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
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
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
(一)公司利用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
站,定期揭露公司財務及重大訊
息;本公司已架設網站揭露公司
概況。
(http://www.highwealth.com.tw)
已按照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相關規定辦理
  • 265 -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
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
等)
(二)公司另設有發言人及相關部門,
負責公開資訊的收集與外界的溝
通。
六、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等功能委
員會之運作情形
公司目前雖未直接設置審計委員
會,但每個月會針對各部門編列預
算的執行進行審查與檢討。
因業務型態關
係,以預算審查
取代審計委員會
功能
七、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
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目前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仍在研議中;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保障股東權益及提昇資訊
透明度。
八、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董事出席
及監察人列席董事會狀況、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保護消費者或客
戶政策之執行情形、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
任保險之情形及社會責任等):
(一)進修情形:由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依個人需求自行進修。
(二)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設有客服及售服專人處理客訴問題。
(三)董事出席及監察人列席董事會、風險管理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利害關係議
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等均按公司治理運作要求辦理。
(四)本公司除保持正常經營及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之同時,並關注消費者權益、社區環
保及公益等問題,並重視公司之社會責任。
(五)本公司尚未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未來將配合法令規定予以執行。
註一: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
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參考範例」之規定。
註二:如為證券商、投信投顧及期貨商者,應敘明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保護消費
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 266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日 金管證一字第 0930146761 號函

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所載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 法:

發行人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所載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 本公司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規劃本次發 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面額為新台幣伍億元整,其償 債款項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如下:

  • 一、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每年度營運產生之 資金項下支應。

  • 二、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 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 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三、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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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十 二 日

  • 267 -

聲 明 書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持股超過 50% 之子公司齊裕營造股份有 限公司、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承 諾其將不參與認購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且未來若 有持有時,亦不會行使轉換權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聲明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 欽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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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十 二 日

  • 268 -

承 諾 書

本公司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承諾 不參與認購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 司債,且未來若有持有時,亦不會行使轉換權轉換為興富發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

聲明人: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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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鄭 欽 天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十 二 日

  • 269 -

承 諾 書

本公司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承諾 不參與認購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 司債,且未來若有持有時,亦不會行使轉換權轉換為興富發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

聲明人:宏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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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鄭 欽 天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十 二 日

  • 270 -

承 諾 書

本公司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承諾 不參與認購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 司債,且未來若有持有時,亦不會行使轉換權轉換為興富發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

聲明人: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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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鄭 志 隆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八 月 十 二 日

  • 271 -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會議記錄

  • 壹、時 間 : 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日 ( 星期二 ) 下午四時 貳、地 點:本公司會議室

  • 參、出席董事計七人:詳簽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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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肆、主 席:鄭欽天先生 記錄:邱婕耘

  • 伍、報告事項: ( 略 )

  • 陸、討論事項:

  • 一、案由:討論本公司九十四年擬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案,提請 討論。

    • 說明: ( ) 發行理由:為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及為償還銀行 借款、強化財務結構等之資金需要,故擬發行國內第一次有 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 二 ) 發行金額:可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暫定為新台幣 500,000 仟 元,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之 101% 訂定發 行價格溢價發行。

      • ( 三 ) 發行方式及年限:本次募集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採詢價圈購方 式辦理公開銷售;發行期間三年期。

      • ( 四 ) 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如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 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重要發行條件等,詳附件),及本 次發行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事宜,如法令有所變動或經 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需要 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 定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

      • ( 五 )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擬採無實體發行;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 後,擬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掛牌買賣。

      • ( 六 ) 為配合呈報主管機關申辦發行作業,擬以向證期局申報日為 暫定轉換價格之基準日,實際轉換價格基準日期,擬於主管 機關核准發行後,授權董事長訂定之,並代表本公司簽署相 關之契約與文件及相關事宜。

      • ( 七 ) 、謹提請 決議。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柒、臨時動議:無。

。 捌、散會

  • 272 -

興富發 ( 原宏巨 )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鄭 欽 天 董 事:鄭 秀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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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巨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范 華 軍

董 事:鄭 俊 民 總經理:鄭 志 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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