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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 SINOPACK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M&A Activity 2023

Jun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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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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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相关议 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评估报告自基准日即 2022 年 6 月 30 日起一年内有效。为再次验证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聘请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加期评估报告的假设前 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 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在前后两次基准日 之间未出现贬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 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无需对本次交易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2、公司编制的《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全 体股东公平、合理。

3、公司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 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上述评 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 础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能够保证标的资产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