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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 SINOPACK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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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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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第二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10—13页
上海市海淀区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7年上海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7年上海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7年上海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报告编码:第26F0525VYR
关凤
地址:杭州市桃江路1366号
Add: 1366 Qianjiang Road, Hangzhou, China
网址:www.pccpa.cn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0499号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瓷电子)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第二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瓷电子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瓷电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瓷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第二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瓷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诚信 公正 务实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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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瓷电子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第二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瓷电子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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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9号)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00亿元的注册申请。本公司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40,1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83.5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2,499,999,936.5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952.8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8,047.1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8.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269.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64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46,345.85[注]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5,300.32 |
| 利息收入净额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投资收益 | B2 | 4,138.17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 | H1 | 190,89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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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序号 | 金额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I1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4,536.19 |
| 利息收入净额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投资收益 | C2 | 3,517.74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 | H2 | -54,381.65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I2 | 8,000.00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9,836.51 |
| 利息收入净额及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投资收益 | D2=B2+C2 | 7,655.91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 | K1=H1+H2 | 136,517.00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J1=I1+I2 | 8,000.00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K1-J1 | 19,648.25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9,648.25 | |
| 差异 | G=E-F | 0.00 |
[注] 公司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 246,269.06 万元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 246,345.85 万元差异为重组期间预付的发行相关的律师费及材料制作费,因已过规定的置换期无法进行置换形成的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中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万众)、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西苑支行分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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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银行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中航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储存方式 | 备注 |
|---|---|---|---|---|---|---|
| 中资电子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100676930685 | 2,480,471,634.61 | 85,253,181.61 | 活期 | |
| 中资电子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8111801012401143220 | 743,934.11 | 活期 | ||
| 中资电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西苑支行 | 0402022229300350043 | 10,932,971.35 | 活期 | ||
| 博威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101216950167 | 92,274,711.45 | 活期 | ||
| 国联万众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 20000029377600134457809 | 7,186,277.13 | 活期 | ||
| 国联万众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11050175360000001193 | 91,457.37 | 活期 | ||
| 合 计 | 2,480,471,634.61 | 196,482,533.0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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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北中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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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制单位:河北中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总额 | 2,480,471,634.6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5,361,908.42 |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8,365,049.33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氮化镓微波产品精密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46,335,561.36 | 46,335,561.36 | 8.42 | 2027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2. 通信功放与微波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33,401,348.73 | 33,401,348.73 | 16.70 | 2027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5年中国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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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科技教育
| 3. 第三代半导体工艺及封测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27,629,595.91 | 27,629,595.91 | 4.60 | 2027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4. 碳化硅高压功率模块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47,759,396.85 | 56,561,556.85 | 18.85 | 2028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50,000,000.00 | 850,000,000.00 | 290,236,005.57 | 734,436,986.48 | 86.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445,361,908.42 | 898,365,049.33 | 35.93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445,361,908.42 | 898,365,049.33 | 35.9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 根据项目的实施主体博威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2024年8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氯化镓微波产品精密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目前处于开工建设阶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和项目质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氯化镓微波产品精密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通信功放与微波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0月。 | |||||||||
| 2. 自项目建设以来,因受国际贸易争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且不产生额外的资源浪费,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本项目的实施,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和项目质量,公司将“第三代半导体工艺及封测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7年10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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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技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氮化镓微波产品精密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通信功放与微波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氮化镓微波产品精密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通信功放与微波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博威公司自有用地,土地证号为冀(2022)鹿泉区不动产投资0007131号,即“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南新城村,新泰大街以东、储备地以南、南新城村地以西、南新城村地以北”,公司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报变更至博威公司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地点北侧土地,即博威公司拟竞标取得的鹿泉开发区南新城村,储备地以东、储备地以南、南新城村以西、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南新城村以北土地。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国联万众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2026年2月6日已归还至国联万众募集资金账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已收到的收益为55,368,016.9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605,000,000.00元,购买7天通知存款110,000,000.00元,购买三个月定期存款50,170,000.00元,购买1年定期存款600,000,000.00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募集资金专户196,482,533.02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605,000,000.00元,购买7天通知存款110,000,000.00元,购买三个月定期存款50,170,000.00元,购买1年定期存款600,000,000.00元,国联万众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2026年2月6日已归还至国联万众募集资金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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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793421213(1/3)
营业执照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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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建国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保险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保险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 变亿执行染佰叁拾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1年07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登记机关
2026年02月19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6)10499号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本复印件仅供网吧电子发电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49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来为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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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33000001
批准执业文号:浙财会〔2011〕25号
批准执业日期:1998 年 11 月 21 日设立。2011 年 6 月 28 日转制
证书序号:0019886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副
本复印件仅供河北中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市〔2026〕1049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借。
国


本复印件仅供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健审〔2026〕1049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曹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也是本文稿所附的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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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书为持证人执行注册会计师法文业务的资格证明。
本证书加盖者报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铜印后为有效证件。
This certificate serves as a credential for the certificate holder to conduct the statutory business of CPAs.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subject to being sealed with an embossed stamp by th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t provincial level or above.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本复印件仅供河北中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49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索还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她组织了以下辩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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