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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 SINOPACK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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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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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5—8页

重庆市青苓市(将来市委书记)2017年1月1日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报告编码:20170112000


关凭

地址:杭州市桃江路1366号
Add: 1366 Qianjiang Road, Hangzhou, China
网址:www.pccpa.cn

关于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0509号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瓷电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瓷电子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瓷电子2025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瓷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瓷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诚信 公正 务实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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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瓷电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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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廉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远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远伟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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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度完成收购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业务资产及负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9 号)的批复,于 2023 年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交易主体签署的协议,本次交易已具备交割标的资产的条件。为交割标的资产之需要,本公司在石家庄市合作路 113 号设立分公司即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瓷电子分公司)作为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业务资产及负债的接收主体。为了促进第三代半导体制造业务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发挥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万众)半导体制造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本公司向国联万众无偿划转中瓷电子分公司业务资产及负债,北京国联万众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万众分公司)作为接收主体。重组方案如下: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审议通过继续推进重组相关议案,并与中瓷电子分公司(即现接收主体国联万众分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其中氮化镓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业务资产及负债的交易作价为 151,089.24 万元,本公司以发行股份 32,802,700 股的方式支付。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中瓷电子分公司(即现接收主体国联万众分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十三所)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国电科十三所及中瓷电子分公司承诺中瓷电子分公司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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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 13,231.99 万元、14,209.89 万元和 14,756.17 万元。中国电科十三所承诺,于盈利补偿期间内的每一会计年度,中瓷电子分公司所对应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应不低于所预测的中瓷电子分公司对应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否则需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前述净利润指经上市公司聘请的经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中瓷电子分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计算依据,并应扣除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投入中瓷电子分公司带来的影响(如有),包括:(1)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中瓷电子分公司因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等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中瓷电子分公司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省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3)除前述情形外,其他因募集资金投入所产生的损益。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国联万众分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小计
预测净利润(万元)A 13,231.99 14,209.89 14,756.17 42,198.05
扣非后净利润(万元)B 14,077.44 15,232.80 15,682.25 44,992.49
差额(万元)C=B-A 845.45 1,022.91 926.08 2,794.44
比例(%)C/A 6.39 7.20 6.28 6.62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减去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万元) 845.45 1,868.36 2,794.44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业绩承诺期限已经届满,国联万众分公司均已完成业绩承诺。其中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 2023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8964 号)、《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分公司 2024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216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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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页 共 8 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793421213 (1/3)

营业执照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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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印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我们,如果,许可,请登陆至

名 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建国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他比保险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业务培训(不含经营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保险批准项目外,还可在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 变亿执行染佰叁拾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1年07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登记机关

2026年02月19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t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本复印件仅供河北中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50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5 页 共 8 页

2026年02月19日


第 6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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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33000001

批准执业文号:1998年11月21日设立,2011年6月28日转制

批准执业日期:2024年1月21日

证书序号:0019886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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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2024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本复印件仅供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50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天健”自行改变了所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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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河北中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50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曹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号下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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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书为持证人执行注册会计师法文业务的资格证明。

本证书加盖者报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倾向后为有效证件。

This certificate serves as a credential for the certificate holder to conduct the statutory business of CPAs.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subject to being sealed with an embossed stamp by th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t provincial level or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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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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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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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河北中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50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索还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证不得擅自外传。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