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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 SINOPACK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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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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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本人均亲 自出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0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1 次,本人均 列席了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 具体情况如下:
1 、 2020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 确认及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短期流动资金信用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调研,了解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在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对本 公司今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并就年度审计报告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沟通;就董事会其他相关事项及 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表明自己的态度及看法。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 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在履职时,能够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及时对管理层提供 的信息认真研究和审阅,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同时,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 获得相关信息。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0 年度按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主 持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了公司 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等,参与讨论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履行职责, 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书面意见,并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六、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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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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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股东 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独立董事:袁蓉丽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