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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 — Annual Report 2024
Aug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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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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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1413

HUNVIRA
宏洲鐵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 CO., LTD.
113
年度年報
ANNUAL REPORT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刊印
本年報查詢網址
https://mops.twse.com.tw
https://www.hungchou.com.tw/index
一、本公司發言人:張恆嘉
職稱:董事
本公司代理發言人:林勝欽
職稱:經理
聯絡電話:(02)2657-5859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0041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 6 號 6 樓
網址:http://www.gfortune.com.tw/
電話:(02) 2383-6888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潘俊名、張淑瑩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 5 段 7 號 68 樓(台北 101 大樓)
網址:http://www.kpmg.com/tw
電話:(02)8101-6666
四、總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607 號 7 樓
電話:(02)2657-5859
工廠:桃園市龜山區楓樹村宏洲街二十九號
電話:(03)329-4138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無
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www.hungchou.com.tw/index。
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1
貳、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公司組織 4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5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6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69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69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69
七、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69
八、持股比例佔前十大股東間互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關係之資訊 70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70
叁、資本及股份 71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74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77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81
四、環境保護支出資訊 81
五、勞資關係 81
六、資通安全管理 83
七、重要契約之締結 83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84
二、財務績效 85
三、現金流量 86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86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86
六、風險管理事項分析與評估 86
七、其他重要事項 87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88
二、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88
三、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88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88
柒、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訂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88
宏州福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壹、致股東營業報告書
一、113年度營業結果:
113年台灣化學纖維產業在全球經濟復甦緩慢、供應鏈重組以及環境永續壓力下,經歷了一個轉型與挑戰並存的年份。化學纖維作為紡織產業的重要上游產業,受到國際市場需求波動、原物料價格起伏以及國內外政策推動的影響,整體表現呈現兩極化發展:一方面,傳統化纖產品面臨產能過剩與價格競爭;另一方面,機能性與永續性纖維的創新需求為產業注入新的成長動能。
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和其他機構的製造業景氣概況報告,台灣製造業在上半年受到全球需求疲軟影響,化學纖維產業的產值成長有限。特別是傳統聚酯纖維和尼龍產品,因中國產能過剩與價格戰衝擊,出口至傳統市場(如東南亞與歐美)的數量和金額有所下滑。然而,下半年隨著歐美市場對永續材料的採購需求回升,台灣機能性化纖產品(如環保聚酯纖維和高性能纖維)的出口呈現溫和成長,本公司今年產品銷售量與銷售金額因前述因素影響較112年度增加,本年度綜合損益虧損大幅減少。
因應產業目前趨勢,本公司為加強競爭優勢,著手檢討現階段既有的產品線,並予以重新規劃,以發展少量多樣化的生產模式,同時投入差異化新產品開發。取得37.5技術生產纖維認證,藉此合作管道,切入全球品牌服飾廠的供應鏈,來提升產品毛利。
另外,為使公司能永續經營發展,購入環保酯粒進行環保紗之生產,亦購入聚酯色母粒進行色紗之生產研發,使紗線增加多樣性及豐富色彩,以期更能符合環保與客戶需求,並豐富產品線。逐步使利基型產品比例提高,朝向產品用途廣、增加客戶群,並使得淡旺季影響變小,進而能更提升獲利能力。
全球品牌服飾廠已將「永續環保+機能」,做為選擇紡織供應鏈的核心及新消費趨勢。故節能減碳議題受到紡織業高度矚目,供應商或品牌商皆積極建立結合永續環保與機能的綠色供應鏈,本公司為迎合客戶需求、爭取訂單,近幾年亦致力於強化高度差異化的利基產品,以期於國際供應鏈中有競爭優勢與地位,並加強活化資產,出租空間之廠房、土地等,以獲取持續穩定之收入。
(一)營業計畫實施結果
本公司113年度營業收入為2,305,985仟元,營業成本為2,282,725仟元,營業毛利為23,260仟元,營業費用為49,379仟元,營業淨損為26,119仟元,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為損失22,788仟元。
(二)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113年度僅設定內部預算目標,並未對外公開財務預測數。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目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財務收支 | 營業收入 | 2,305,985 | 1,995,376 |
| 營業成本 | 2,282,725 | 2,074,211 | |
| 稅前淨利(損) | (22,645) | (132,786) | |
| 綜合(損)益 | (22,788) | (132,786) |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0.33 | -4.68 |
| 權益報酬率(%) | -2.10 | -11.43 | |
|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1.98 | -10.31 | |
| 純益率(%) | -0.99 | -6.65 | |
| 每股盈餘(元) | -0.17 | -1.01 |
宏州福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四)研究發展狀況:
| 紗種 | 成分 | 用途 | 特性 |
|---|---|---|---|
| 37.5 技術纖維 | 火山岩(活性碳) | 專業運動及運動休閒服飾 | 用靜電力吸引作用吸收人體不斷蒸發的水分;同時再利用人體自然發出的紅外能量,用來加熱粒子加速水分蒸發,因此它能更快的保持體表乾爽,還能輔助儲存能量保持身體在一定的溫度。 |
| 環保紗 | 使用回收之聚酯類之化纖產品,再次循環利用。 | 用於各類成衣布料與工業用布 | 資源再利用 |
| 石墨烯纖維 | 取得將石墨烯分散均勻製成纖維母粒之原料,進而製成紗線。 | 智慧服飾與穿戴式裝置應用 | 抗靜電:石墨烯的導電性可以降低布料的表面電阻率。同時表面潤滑,能降低摩擦係數,抑制、減少電流產生,防止皮膚搔癢。 |
| 導熱性佳:石墨烯材料紡織品,可成為人體和外觀的篩檢程式和外部環境的過濾器,確保穿著者保持理想溫度。 |
二、本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經營方針
近年來,台灣紡織業發展機能時尚與永續環保兩大特色,奠定發展基礎並開拓國際市場,其中「永續環保」更是台灣人纖產業發展利基。目前人造纖維業界基於對地球環境的保護,以及展現企業社會責任,從生質材料、回收再利用、環保低碳化、對環境友善、可自然分解等多方面著手發展,本公司亦於「永續環保」產品的開發上不遺餘力。
公司今年為維持穩定獲利及確保生存與發展之契機,將持續發展差異化產品,朝向穩定生產環保纖維、37.5技術纖維與石墨烯纖維。
另外,持續調整公司之營運規模並予以活化資產,加上生產線整合規劃降低用電成本,使用低碳排能源並增加再生能源利用率,以期在此次訪纖供應鏈重組中,能佔有一席之地。
(二)預計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依據本公司之機台產能及市場之需求狀況,預估114年度銷售數量約為聚酯粒21,600噸、聚酯絲37,800噸。
(三)重要產銷政策
- 行銷、生產、研發、售服緊密配合。
- 因應全球環保意識的強化,再生能源、淨零碳排的趨勢。
- 提昇產品之多樣性及品質,加強製程改良及機台改造,以因應產品結構之調整及彈性生產所需。
- 擴大客服服務範圍及縮短反應時間。
- 積極運用閒置資金,投資於穩健獲利(租金)之不動產投資,以提昇業外利益。
2
宏州福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 全球供應鏈競爭與成本壓力
化纖產業屬於高度競爭的傳統製造業,本公司需要面對來自中國、東南亞國家(如越南、印尼)的低成本競爭。這些地區憑藉較低的勞動成本與能源價格,對台灣化纖企業形成價格壓力。此外,近年來原物料(如石化原料)價格波動劇烈,對於仰賴石油衍生物作為生產基礎的化纖企業來說,成本管控是一大挑戰。
- 環境規範與永續發展要求
我國政府與國際市場對環境永續性的要求日益嚴格,例如減碳目標與綠色製造規範。化纖產業因涉及石化原料與高耗能製程,常被視為高污染產業。本公司可能面臨需要投入資金升級設備、採用低碳技術或開發環保纖維產品,以符合法規並滿足客戶對永續產品的需求,這增加了資本支出壓力。
- 需求波動與下游產業轉型
化纖產品的下游應用多集中於紡織與服裝業,但全球供時尚產業的快速變化與消費趨勢轉向(如減少一次性服裝消費),可能導致需求不穩定。此外,部分下游客戶轉向使用天然纖維或新興替代材料,對傳統化纖產品構成潛在威脅。本公司需要靈活調整產品結構以因應市場變化。
- 國際貿易環境的不確定性
台灣化纖產業高度依賴出口,然而,中美貿易摩擦、關稅壁壘以及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可能影響出口訂單。同時,區域貿易協定(如RCEP)的影響也可能使本公司在競爭中處於不利位置。
- 技術升級與創新壓力
隨著功能性纖維需求增加,本公司需要持續投入研發以提升產品附加價值。然而,相較於國際大廠或新興科技公司,本公司在資金與技術資源上可能相對有限,難以快速跟上產業升級的步伐。
本公司在化纖產業中面臨的挑戰包括成本競爭、環境規範、需求變動、貿易風險與技術創新的多重壓力。這些挑戰不僅是本公司的個別問題,也是台灣整體化纖產業在全球化與永續轉型背景下的縮影。本公司為維持競爭力,努力朝向透過提升產品差異化、優化生產效率與開拓新市場來應對這些挑戰。
董事長:詹正田
總經理:詹正田

宏州鐵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貳、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公司組織系統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1、總經理室:公司制度之規劃、制定,資訊、出納、財資金調度、人事、總務、產品研發、售後服務、採購等業務。
2、財務會計部:公司財務及會計帳務處理及公開資訊揭露等業務。
3、業務部:各種聚酯纖維銷售及出口業務。
4、化纖總廠:各種聚酯纖維織生產製作、品質管理、倉庫管理、出貨管控、總務及公用設備維護等業務。
宏州福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12年4月1日
| 職稱(註1)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註2) | 選(說)
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
任日期(註3)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
子女現在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主要經
(學)歷
(註4)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
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其他主
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註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宏進實業(股)公司 | | 1110629 | 3年 | 93.6.18 | 3,525,000 | 2.07% | 36,601,000 | 27.70% | - | - | - | - | - | - | | | 無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唐正田 | 男70-79 | 1110629 | 3年 | 93.6.18 | - | - | 5,532,037 | 4.19% | - | - | - | - | 高中畢 | 1.宏進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2.光明珠織廠(股)公司董事長
3.僑東織維(股)公司董事長
4.東聯化學(股)公司獨立董事 | 董事
董事 | 程鈺琦
唐(系羽)
碩 | 夫妻
父女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趙守博 | 男80-89 | 1110629 | 3年 | 105.06.22 | - | - | - | - | - | - | - | - | 美國伊利諾大學畢 | | | | 無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黃偉基 | 男60-69 | 1110629 | 3年 | 105.06.22 | - | - | - | - | 20,000 | 0.02% | - | - | 大學畢 | | | | 無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郭惠章 | 男60-69 | 1110629 | 3年 | 111.06.29 | - | - | - | - | - | - | - | - | 博士 | | | | 無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陳益民 | 男60-69 | 1120530 | 2年 | 112.05.30 | - | - | - | - | - | - | - | - | 碩士 | | | | 無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程鈺琦 | 女60-69 | 1110629 | 3年 | 104.05.22 | - | - | - | - | 5,532,037 | 4.19% | - | - | 大學畢 | 僑東織維(股)公司董事
欣懋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 董事長
董事 | 唐正田
唐(系羽)
碩 | 夫妻
母女 |
宏州福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单一 单一
| 職稱(註1)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註2)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註3)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註4)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註5)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詹(系固)靖 | 女30-39 | 1110629 | 3年 | 104.05.22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金鈴 | 男60-69 | 1110629 | 3年 | 104.05.22 | - | - | 449,000 | 0.34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張恆嘉 | 男60-69 | 1110629 | 3年 | 104.05.22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澤華 | 男50-59 | 1110629 | 3年 | 108.06.04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陳林德 | 男30-39 | 1110629 | 3年 | 111.06.29 | 57,516 | 0.04% | 857,516 | 0.65%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歐聯國際法代·陳冠如 | 男50-59 | 1110629 | 3年 | 111.06.29 | 1,171,000 | 0.87% | 1,171,000 | 0.87% | - | - | - | - |
| 3年 | 111.06.29 | 96,000 | 0.09% | 96,000 | 0.07% | - | - | - | - | 碩士 |
註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一。
註2:請列示實際年齡,並得採區間方式表達,如41-50歲或51-60歲。
註3: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4: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5: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年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 皆為法人董事(宜進實業(股)公司代表人)
宏州福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表一: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4年4月1日
| 法人 股東名稱 (註1) | 法人 股東之主要股東(註2) | |||
|---|---|---|---|---|
| 宜進實業(股)公司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億東纖維(股)公司 | 19.21 | 王莊岩 | 1.65 | |
| 詹正田 | 7.96 | 王勝民 | 1.47 | |
| 欣懋投資(股)公司 | 6.83 | 王勝弘 | 1.39 | |
| 億進實業(股)公司 | 5.72 | 王丞賦 | 1.03 | |
| 集盛實業(股)公司 | 2.29 | 詹(系羽)晴 | 0.97 |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二。
註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歿」。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4年4月1日
| 法人 名稱 (註1) | 法人之主要股東(註2) | |||
|---|---|---|---|---|
| 億東纖維(股)公司 | 宜進實業(股)公司 | 46.05% | 遠紡實業(股)公司 | 3.56% |
| 詹(系羽)晴 | 7.32% | 黃秀卿 | 2.37% | |
| 詹正田 | 7.07% | 邦旭(股)公司 | 1.52% | |
| 富民運輸(股)公司 | 5.94% | 集盛實業(股)公司 | 1.52% | |
| 新昕纖維(股)公司 | 4.75% | 聯發紡織纖維(股)公司 | 1.52% | |
| 億進實業(股)公司 | 年興投資有限公司 | 24.97% | 陳俊翔 | 4.98% |
| 光順投資(股)公司 | 17.22% | 陳俊傑 | 4.79% | |
| 詹秋圓 | 8.54% | 黃信富 | 3.41% | |
| 陳俊凱 | 7.83% | 黃國綸 | 3.41% | |
| 吉圓投資(股)公司 | 5.41% | 統順實業(股)公司 | 2.56% | |
| 欣懋投資(股)公司 | 宜進實業(股)公司 | 35.33% | ||
| 詹(系羽)晴 | 25.78% | |||
| 詹正田 | 15.30% | |||
| 億東纖維(股)公司 | 12.15% | |||
| 億進實業(股)公司 | 11.44% | |||
| 集盛實業(股)公司 | 益盛投資(股)公司 | 8.63% | 葉守焯 | 3.22% |
| 蘇百煌 | 4.44% | 葉宗浩 | 2.04% | |
| 蘇慶源 | 4.40% | 碩荃(股)公司 | 2.94% | |
| 強又盛(股)公司 | 3.27% | 蘇慶琅 | 2.51% | |
| 集盛實業(股)公司庫藏股 | 3.52% | 蘇慶福 | 2.19% |
註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
註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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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監察人資料(二)
一、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113/12/31):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詹正田 | 高中畢業
宜進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光明絲織廠(股)公司董事長
東聯化學(股)公司獨立董事
中華民國紡拓會董事長 | 本公司之董事長 | 0 |
| 詹(系羽)晴 | 大學畢業
宜進實業(股)公司董事
光明絲織廠(股)公司監察人 | 本公司董事長之
二等親 | 無 |
| 程鈺靖 | 大學畢業
宜進實業(股)公司董事
光明絲織廠(股)公司董事 | 本公司董事長之配
偶 | 無 |
| 林金鈴 | 高工畢業
宏洲纖維工業(股)公司董事、總經理 | 本公司之總經理 | 無 |
| 張恆嘉 | 大專畢業
宜進實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億東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母公司之副總經理 | 無 |
| 林澤華 | 碩士畢業
宜進實業(股)公司協理 | 母公司之協理 | 無 |
| 陳冠如 | 碩士畢業
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國票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無(註2)之情事 | 無 |
| 陳林德 | 碩士畢業
富順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無(註2)之情事 | 無 |
| 趙守博
(獨立董事) | 美國伊利諾大學畢
前行政院勞委會主委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工業教育與技術學
系兼任教授 | 無(註2)之情事 | 無 |
| 黃偉基
(獨立董事) | 大學畢業
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秘書長 | 無(註2)之情事 | 無 |
| 郭憲章
(獨立董事) | 博士畢業
九豪精密陶瓷公司獨立董事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董事 | 無(註2)之情事 | 1 |
| 陳益民
(獨立董事) | 碩士畢業
勞動部政務次長
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 | 無(註2)之情事 | 無 |
註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註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註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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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一)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一、營運判斷能力。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三、經營管理能力。四、危機處理能力。五、產業知識。六、國際市場觀。七、領導能力。八、決策能力。
| 姓名 | 國籍 | 性別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
|---|---|---|---|---|---|---|---|---|---|---|
| 詹正田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詹(系羽)晴 | 中華民國 | 女 | V | V | V | V | V | V | ||
| 程鈺畸 | 中華民國 | 女 | V | V | V | V | V | V | ||
| 林金鈴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張恆嘉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林澤華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陳冠如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陳林德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 趙守博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
| 黃偉基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郭憲章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陳益民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
| 多元化政策目標(位以上) | 2 | 12 | 2 | 8 | 8 | 6 | 6 | 6 | 6 | |
| 多元化政策達成情形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為提升董事上述多元化專業知識及技能,本公司在辦理董事每年六小時董事持續進修規劃時,優先將上述有關之課程推薦給董事或替董事報名,上課費用由公司全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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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八席、獨立董事為四席,獨立董事席次佔全部董事席次比例為1/3。獨立董事與本公司或董事會成員間均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等情事。本公司雖有三席董事(含董事長)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有三席董事為本公司或母公司之經理人,唯董事會在討論與董事具有利害關係的議案時,利害關係人等董事都必須進行迴避不參與討論及表決,並將議案交予獨立董事及不具利害關係的董事進行討論及表決,以維護本公司董事會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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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4年3月30日
| 職稱 (註1)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註2)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註3)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詹正田 | 男 | 112.04.13 | 5,532,037 | 4.19% | 高中畢 | 無 |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蕭尚祐 | 男 | 113.01.01 | 60,000 | 0.04% | - | - | - | - | 大學 | - | - | - | - | 無 |
| 財會經理 | 中華民國 | 林勝欽 | 男 | 86.10.01 | - | - | - | - | - | - | 碩士 | - | - | - | - | 無 |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3: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揭露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等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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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 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占較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占較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董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11) | ||||||||||||||||
|---|---|---|---|---|---|---|---|---|---|---|---|---|---|---|---|---|---|---|---|---|---|---|
| 報酬(A)(註2) | 送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3) |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 前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註6)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董事 | 詹正田 | - | - | - | - | - | - | 120 | 120 | -0.53% | -0.53% | - | - | - | - | - | - | - | - | -0.53% | -0.53% | 3,798 |
| 董事 | 宜德法代·穆拉琦 | - | - | - | - | - | - | 120 | 120 | -0.53% | -0.53% | - | - | - | - | - | - | - | - | -0.53% | -0.53% | 1,051 |
| 董事 | 宜德法代·詹(岳招)嬤 | - | - | - | - | - | - | 120 | 120 | -0.53% | -0.53% | - | - | - | - | - | - | - | - | -0.53% | -0.53% | 1,641 |
| 董事 | 宜德法代·林金鈴 | - | - | - | - | - | - | 120 | 120 | -0.53% | -0.53% | 900 | 900 | - | - | - | - | - | - | -4.48% | -4.48% | 無 |
| 董事 | 宜德法代·張恒嘉 | - | - | - | - | - | - | 120 | 120 | -0.53% | -0.53% | - | - | - | - | - | - | - | - | -0.53% | -0.53% | 1,479 |
| 董事 | 宜德法代·林澤華 | - | - | - | - | - | - | 120 | 120 | -0.53% | -0.53% | - | - | - | - | - | - | - | - | -0.53% | -0.53% | 1,257 |
| 董事 | 陳林德 | - | - | - | - | - | - | 120 | 120 | -0.53% | -0.53% | - | - | - | - | - | - | - | - | -0.53% | -0.53% | 無 |
| 董事 | 欧聯國際法代·陳冠加 | - | - | - | - | - | - | 120 | 120 | -0.53% | -0.53% | - | - | - | - | - | - | - | - | -0.53% | -0.53% | 無 |
| 獨立董事 | 趙守博 | - | - | - | - | - | - | 360 | 360 | -1.58% | -1.58% | - | - | - | - | - | - | - | - | -1.58% | -1.58%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偉基 | - | - | - | - | - | - | 360 | 360 | -1.58% | -1.58% | - | - | - | - | - | - | - | - | -1.58% | -1.58% | 無 |
| 獨立董事 | 郭憲章 | - | - | - | - | - | - | 360 | 360 | -1.58% | -1.58% | - | - | - | - | - | - | - | - | -1.58% | -1.58% | 無 |
| 獨立董事 | 陳益民 | 360 | 360 | -1.58% | -1.58% | -1.58% | -1.58%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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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退職退休金:1. 最近年度實際支付金額:0 元
2. 最近年度費用化退職退休金之提列提撥金額:0 元
本公司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無。
註 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並分別列示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3-1),或下表(3-2-1)及(3-2-2)。
註 2: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 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 4: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 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 6: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 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 8: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 9: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 10: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11: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 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 I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 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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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註2)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C) (註3) | 員工酬勞(D) (註4) |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註8) | 領取來自 子公司以外轉投資 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註9)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
| 現金紅利金額 | 股票紅利金額 | 現金紅利金額 | 股票紅利金額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
| 總經理 | 詹正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98 |
| 副總經理 | 蕭尚祐 | 1,607 | 1,607 | - | - | - | - | - | - | - | - | -7.05% | -7.05% | - |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例如:總裁、執行長、總監…等等),均應予揭露。
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董事長不支薪。
註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1-1),或(1-2-1)及(1-2-2)。
註2: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IFRS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6: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8: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9: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E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b.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E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3)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不適用
(4)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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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式、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酬金總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 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
|---|---|---|
| 113 年度 | 112 年度 | |
| 董事 | -10.53 | -1.67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7.05 | -2.23 |
- 本公司僅給付董事、監察人車馬費,其餘無給付酬金。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給付,主要有薪資、獎金等。係依所擔任之職務承擔之責任及對公司之供獻度,並參酌同業水準而定。
-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副總經理支領之酬金已充分考量本公司營收數與經營績效相關。
- 本公司已於 100 年 12 月 27 日成立薪酬委員會,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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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113年度)董事會開會次數:4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註1)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B/A】(註2) | 備註 |
|---|---|---|---|---|---|
| 董事長 | 詹正田 | 4 | 0 | 100.00% | |
| 董事 | 詹(系羽)晴 | 1 | 0 | 25.00% | |
| 董事 | 程鈺靖 | 4 | 0 | 100.00% | |
| 董事 | 林金鈴 | 3 | 0 | 75.00% | |
| 董事 | 張恆嘉 | 4 | 0 | 100.00% | |
| 董事 | 林澤華 | 3 | 0 | 75.00% | |
| 董事 | 陳冠如 | 4 | 0 | 100.00% | |
| 董事 | 陳林德 | 3 | 0 | 75.00% | |
| 獨立董事 | 趙守博 | 4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黃偉基 | 4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郭憲章 | 4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陳益民 | 4 | 0 | 100.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1、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 董事會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 |
|---|---|---|
| 113/3/7 | 第19屆 | |
| 第11次 | *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 ||
| 決議: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議異后照案通過。 | ||
| *討論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章程』之附件一「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案。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 ||
| 決議: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議異后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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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會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 |
|---|---|---|
| *討論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委任案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 ||
| 決議:主席徵詢出席董事無議異后照案通過。 | ||
| 113/5/9 | 第 19 屆 | |
| 第 12 次 | 無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情事 | |
| 113/8/2 | 第 19 屆 | |
| 第 13 次 | 無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情事 | |
| 113/11/6 | 第 19 屆 | |
| 第 14 次 |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及公費審查案。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 ||
| 決議: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
| *討論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第五屆第五次會議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事項案 | ||
| 董事(含獨立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依法迴避。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 ||
| 決議:本案與自身有利害關係之董事詹正田、程鈺琦、詹(系羽)晴、張恆嘉、林澤華、陳冠德、陳林德及獨立董事趙守博、郭憲章、陳益民於討論及表決時分別予以迴避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無議異照案通過。 | ||
| *討論增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第十一章企業永續(ESG)循環之第一節至第七節暨相關內部稽核制度」案。 | ||
| 獨立董事意見:無反對或保留意見 | ||
|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 ||
| 決議:主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
*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本公司 113 年 3 月 7 日第十九屆第 11 次董事會: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委任案說明一、本公司 113 年度財報之查核簽證工作將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潘俊名、張淑瑩會計師承辦。說明二,依據『上市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本公司應每年至少一次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說明三、本公司向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取得其 AQI 資訊,列為「會計師適任性評估之依據,以作為委任或續聘簽證會計師之參考。另本公司內部自行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並未發現有可能會影響獨立性之情事。
本公司 113 年 11 月 6 日第 19 屆第 14 次董事會: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及公費審查案,評估單位為董事會事務單位,評估年度為 113 年度,評估委任事務所及會計師為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潘俊名、張淑瑩會計師。評估項目包括委任會計師與本公司有/無『直接或間接財務利益關係』、『融資或保證行為』、『密切之商業行為及潛在僱傭關係』、『在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提供可能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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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擔任本公司之辯護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評估結果:委任簽證會計師皆未有以上獨立性評估項目所述情事,可確認簽證會計師符合獨立性,出具之財務報告之可信賴度無虞。
(2)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2、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1). 議案內容: 113/11/6(第19屆第14次董事會) 討論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第五屆第五次會議之董、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事項案。
利益迴避董事:董事(含獨立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依法迴避。
利益迴避原因及表決情形:本案與自身有利害關係之董事詹正田、程鈺鴻、詹(系羽)晴、張恆嘉、林澤華、陳冠德、陳林德及獨立董事趙守博、郭憲章、陳益民於討論及表決時分別予以迴避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無議異照案通過。
3、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1.11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董事會議事單位自行評量」平均得分為4.8分,表現接近極優。「董事會成員自評」平均為4.7分,表現接近極優。(滿分為5分)「功能性委員(審計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平均為4.9分,表現接近極優。「功能性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平均為4.8分,表現接近極優。(滿分為5分)
(2).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第19屆第15次董事會 114/3/5 日)
| 評估週期
(註1) | 評估期間
(註2) | 評估範圍
(註3) | 評估方式
(註4) | 評估內容
(註5) |
| --- | --- | --- | --- | --- |
| 每年執行一次 | 起:113年1月1日
迄:113年12月31日 | 董事會 | 董事會內部自評 | 董事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 每年執行一次 | 起:113年1月1日
迄:113年12月31日 | 個別董事成員 | 董事自評 |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 每年執行一次 | 起:113年1月1日
迄:113年12月31日 | 功能性委員(審計委員會) | 同僚評估 |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
| 每年執行一次 | 起:113年1月1日
迄:113年12月31日 | 功能性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 | 同僚評估 |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
註1:係填列董事會評鑑之執行週期,例如:每年執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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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係填列董事會評鑑之涵蓋期間,例如:對董事會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之績效進行評估。
註3:評估之範圍包括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註4: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同僚評估、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註5:評估內容依評估範圍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1) 董事會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2)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3)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
4、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1) 本公司董事會之運作均按照法令、公司章程的規定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所有董事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專業知識、技能及素養,及本著誠信原則及善盡應注意的義務,為全體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2) 本公司已選出獨立董事,董事會也致力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並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包括主要之議事內容、作業程序、議事錄應載明事項、公告及其他應遵循事項等,均依規定辦理。
(3) 本公司每年辦理董事會績效評鑑,強化董事會職能外。內部稽核單位依據年度查核計劃進行查核並作成稽核報告,每月之稽核報告於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每季並定期向董事會進行報告。
(4) 本公司於100年12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第一屆),111年8月3日董事會選任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三位薪酬委員均為獨立董事。113年度薪酬委員會開會二次。
(5) 本公司於111年6月29日選出三席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112/5/30日股東會增選一席獨立董事,並由四席獨立董事擔任審計委員,113年度審計委員會並共召開四次會議,並將議決事項提請董事會決議,以落實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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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 111 年 6 月 29 日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四席審計委員均為獨立董事,第一屆審計委員會任期 111/6/29 日 - 114 年 6 月 28 日。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審計委員會共開會 4 次 (A),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1、註2) | 備註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a | 趙守博 | 4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b | 黃偉基 | 4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c | 郭憲章 | 4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d | 陳益民 | 4 | 0 | 100 | |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並且至少每季召開一次會議,審議事項主要包含:
-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
- 113 年 3 月 7 日第一屆第 10 次審計委員會
(1) 議案內容:本公司 113 年度風險報告書。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照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主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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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內容: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照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主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3)議案內容:討論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照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主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4)議案內容: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委任案。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照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主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2.113年5月9日第一屆第11次審計委員會
(1)議案內容:本公司113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照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主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3.113年8月2日第一屆第12次審計委員會
(1)議案內容:討論本公司113年上半年財務報告案。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照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主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4.113年11月6日第一屆第13次審計委員會
(1)議案內容: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及公費審查案。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照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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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內容:本公司113年度第三季財務報表。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照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3)議案內容:增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第十一章企業永續(ESG)循環之第一節至第七節暨相關內部稽核制度」案。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照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后照案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本公司無此情形。
※ 審閱財務報告
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盈虧撥補,及113年度各季財務報表等議案,其中113年度各季財務報表業經委請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潘俊名、張淑瑩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書稿。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后照案通過,將本案提交董事會決議。(112年度及113年度簽證會計師為潘俊名、張淑瑩)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本公司無此情形。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本公司獨立董事均為審計委員會委員,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每年至少一次與審計委員開會進行面對面的溝通。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主管則主要利用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開會後的時間與審計委員(獨立董事)進行溝通。
(一)審計委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114/3/5日安候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潘俊名、張淑瑩會計師與趙守博、黃偉基、郭憲章、陳益民等四位獨立董事開會進行面對面的溝通(113年度)。
(二)審計委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主管之溝通
- 稽核單位每月將內部稽核報告送獨立董事核閱。
- 每季於董事會報告內部稽核計劃執行情形,會議中董事(含獨立董事)如有問題立即予以充分說明。
- 每季/年度會計師出具財務報告核閱/查核報告之書面文件,與審計委員(獨立董事)進行溝通母公司暨各子公司整體查帳狀況、內控查核情形及近期相關法令修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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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度簽證會計師會出具獨立性及適任性聲明書與審計委員(獨立董事)溝通符合相關規定。
-
每次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會議結束後,稽核主管均會與審計委員(獨立董事)溝通內部稽核查核發現及期後追蹤事項,並聽取審計委員(獨立董事)意見及指示。
| 日期 | 溝通對象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
| 113/3/7 | 審計委員(獨立董事)出席獨立董事: 趙守博、黃偉基、郭憲章、陳益民 | 1. 112年第四季內部稽核作業查核計劃執行情形。(稽核) | |
| 2. 112年第四季溫室氣體盤查計劃執行情形報告。(稽核) | |||
| 3. 112年度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稽核) | |||
| 4. 本公司113年度內線交易與防範宣導、113年度誠信經營及道德行為準則暨法令遵循宣導。(稽核) | |||
| 5. 本公司113年度風險報告書。(稽核) | |||
| 6. 112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稽核) | |||
| 7.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及決策程序。(稽核) | |||
| 8. 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章程之附件一『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稽核) | |||
| 9. 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會計) | |||
| 10.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委任案。(會計) | 審計委員(獨立董事)並無意見 | ||
| 113/5/9 | 審計委員(獨立董事)出席獨立董事: 趙守博、黃偉基、郭憲章、陳益民 | 1. 113年第一季內部稽核作業查核計劃執行情形。(稽核) | |
| 2. 113年第一季溫室氣體盤查計劃執行情形報告。(稽核) | |||
| 3. 本公司已完成113年度董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續保。(稽核) | |||
| 4. 本公司112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稽核) | |||
| 5. 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決算表冊。(會計) | 審計委員(獨立董事)並無意見 | ||
| 113/8/2 | 審計委員(獨立董事)出席獨立董事: 趙守博、黃偉基、郭憲章、陳益民 | 1. 113年第二季內部稽核作業查核計劃執行情形。(稽核) | |
| 2. 113年第二季溫室氣體盤查計劃執行情形報告。(稽核) | |||
| 3. 本公司永續推動小組112年度工作執行成果暨113年度工作計劃,含112年度企業永續報告書、利害關係人鑑別與關注議題及公司治理執行情形報告。(稽核) | |||
| 4. 11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會計) | 審計委員(獨立董事)並無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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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11/6 | 審計委員(獨立董事)
出席獨立董事:趙守博、郭憲章、陳益民 | 1. 113 年第三季內部稽核作業查核計劃執行情形。(稽核)
2. 113 年第三季溫室氣體盤查計劃執行情形報告。(稽核)
3. 113 年度公司治理教育宣導資料。(稽核)
4.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及公費審查案。(會計)
5. 113 年度第三季財務決算表冊。(會計)
6. 114 年度內部稽核作業查核計劃。(稽核)
7. 增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第十一章企業永續(ESG)循環之第一節至第七節暨相關內部稽核制度」 | 審計委員(獨立董事)
並無意見 | |
| --- | --- | --- | --- | --- | --- |
註 1: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 (%)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 2: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獨立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獨立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 (%)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不適用)
註 1: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 2:
(1)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列席率 (%)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之。
(2)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列席率 (%)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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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V | 本公司於104年12月7日通過「公司治理守則」,並在公司網站中揭露。 | ||
| 本公司參照證券交易所新修訂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並於110/3/4日送董事會通過,並在公司網站公開揭露。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2條規定。 | |||
| 為符合本公司實際狀況,內容略有修改。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V | 1.總經理室設有專職人員及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處理股東建議、質疑及糾紛等問題。本公司網站、企業責任報告書及年報等均公告有受理窗口之聯絡電話、地址及EMAIL。 | ||
| 本公司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之內部作業程序,訂定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章「保障股東權益」之第4~13條中,並由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統一口口頭或書面方式進行答覆。 | ||||
| 2.本公司委託專門之股務公司負責處理公司股務,公司對持股5%以上股東及擔任董監事、經理人之持股有增減、抵押或變動等情形,均可隨時掌握。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名單,每月均依規定輸入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請網站,或可在本公司年報、公司網站中查詢。 | ||||
| 3.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均為獨立的個別企業法人,其資產及財務、會計皆各自獨立,損益及風險自理。 | ||||
|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之財務往來均依市場利率計息,每年依資金需求,重新評估資金貸與的金額及必要性。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也訂有評估機制。 | ||||
|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背書保證、資金貸與等,均依證交法之規定制定相關的作業辦法進行控管。及訂定「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作業,落實對子公司風險控管機制。詳見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章第三節「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治理關係」之第14~19條之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3條規定。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V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9條規定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墻之機制? | V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4~19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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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V | 1.1 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防範內線交易管理程序」用以規範並敦促內部人不得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1.2 113/3/7 日在董事會中報告 113 年度內線交易與防範宣導、113 年度誠信經營及道德行為準則暨法令遵循宣導。113/11/6 日在董事會中董事會中報告辦理 113 年度公司治理教育宣導資料傳閱。 | ||||
| 1.3 年度財務報告或每季財務報告送請董事會討論或報告時,均向董事宣導『董事、內部人不得 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 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V | 1.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本公司為落實董事成元多元化,訂有『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並對於多元化政策設定目標,每年並由公司治理推動小組評估多元化目標達成情形,具體落實執行的方法則是「為提升董事上述多元化專業知識及技能,本公司在辦理董事每年六小時董事持續進修規劃時,優先將上述有關之課程推薦給董事或替董事報名,上課費用由公司全額支付」。本公司董事會一共有 4 席獨立董事及 2 位女性董事,現任董事具備經營管理、領導決策、產業知識、國際觀、財會分析等多元專業背景及豐富的經營經驗,各董事學歷、經歷、性別、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等,請參閱本年報『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說明。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規定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V | 2. 本公司於 100 年 12 月 27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第一屆),並由 111 年 08 月 03 日董事會選任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由獨立董事趙守博、獨立董事黃偉基及陳仲隆先生擔任薪資報酬委員(112/11/6 陳仲隆先生因事務繁忙,辭任本公司薪酬委員。董事會於 12/27 日選出獨立董事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8 條及第 28-1 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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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项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V | 陳益民擔任薪酬委員)。111 年 6 月 29 日股東常會選出 3 席獨立董事,設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112 年 5 月 30 日股東會增選一席獨立董事,由陳益民先生當選,任期自 112 年 5 月 30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28 日止(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本公司尚無設立其他功能性委員會之考量(本公司以審計委員會兼(替)代風險管理委員會之職能),未來將視政府法規及公司治理的潮流走向,來評估公司的需求來設置。相關規定記載在本公司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章第三節功能性委員會第 27~30 條規定。 |
-
本公司訂定有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定期一次由董事會成員辦理「董事會績效考核自評」、「董事成員考核自評」、「功能性委員績效考核自評」,並於下次董事會(第 19 屆第 15 次董事會 114/3/5 日)提出自評結果報告。113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董事會議事單位自行評量」平均得分為 4.8 分,表現接近極優。「董事會成員自評」平均為 4.7 分,表現接近極優。(滿分為 5 分)「功能性委員(審計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平均為 4.9 分,表現接近極優。「功能性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平均為 4.8 分,表現接近極優。(滿分為 5 分)
本公司董事會在決定發放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董事續任人選時,已將評鑑結果列入參考。 -
本公司每年一次定期由董事會事務單位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並送董事會討論及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113 年 11 月 6 日本公司第 19 屆第 14 次董事會「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及公費審查案」討論通過,評估單位為董事會事務單位,評估年度為 113 年度,評估委任事務所及會計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37 條第 3~4 項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9 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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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評估項目 | 評估結果 | 是否符合獨立性 |
| 1.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 否 | 是 |
| 2.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或保證行為。 | 否 | 是 |
| 3.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潛在僱傭關係。 | 否 | 是 |
| 4. 會計師及其審計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二年是否有在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 否 | 是 |
| 5. 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可能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 否 | 是 |
| 6. 會計師是否有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 否 | 是 |
| 7. 會計師是否有擔任本公司之辯護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 | 否 | 是 |
| 8.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 否 | 是 |
| 本公司於 113 年 3 月 7 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通過 113 年之簽證會計師委任案。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設置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或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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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則統一由財務部門專人洽主管機關辦理。 | |||
| 內稽、財務、重訊、公司治理等資訊揭露申報,公司網站資訊公開揭露等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理,股東持股變動、過戶等股務事項委由福邦證券股務部辦理。 | ||||
| 本公司董事會(第18屆第10次董事會 110/7/13日)通過母公司財務副總經理賴毓敏為本公司之公司治理主管。 | ||||
| 113年度公司治理相關例行處理事務如下: | ||||
| ①辦理董事會及薪酬委委員會之會議相關事宜並製作議事錄: | ||||
| 董事會4次,審計委員會4次,薪酬委員會2次,共10次。 | ||||
| ②辦理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並製作議事錄:共1次。 | ||||
| ③協助董事進修:12人,共72小時。 | ||||
| ④協助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包含董事會及薪酬委員會前7日提供相關會議資料。 | ||||
| ⑤協助董事於執行業務或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 | ||||
| ⑥公司治理主管之進修,已依規定每年應至少進修12小時。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V | 本公司總經理室設有專職人員(發言人)處理投資人、股東、銀行、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利害關係人的反應,以維持暢通之溝通管道。另公司網站設有利害關係人專區、公司治理專區、企業社會責任專區,並將聯絡人(發言人)姓名、電話及郵件信箱刊載在網站上,所有反應的問題也都由聯絡人(發言人)親自回覆。 | ||
| 本公司也會透過下列管道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的議題: | ||||
| 1. 股東:每年召開股東會,股東並可透過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 ||||
| 每年發行年報及企業責任報告書、每月公佈營收及每季公告自結財報等資料,以利股東瞭解本公司營運狀況。 | ||||
| 2. 員工:員工福利、職業安全與衛生、兩性平等及防治性騷擾、勞僱關係等議題,可經由各廠區會議、電子郵件、文件傳閱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47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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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项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及公佈欄等方式與員工溝通。 | ||||
| 3.供應商:本公司秉持誠信經營並致力於永續發展,遵守公平交易原則,要求往來廠商要重視環保、工安及勞工權益的保障,透過每年的供應商評鑑,及定期拜訪供應商加強雙方溝通。 | ||||
| 4.客戶:經由拜訪客戶、參加展覽及客戶滿意度調查及分析客戶抱怨的成因,回應客戶注重品質及售後服務等議題。並在公司網站中設置客戶專屬連絡管道,提供客戶電話及電子信箱,搜集客戶寶貴的意見。 | ||||
| 5.其他利害關係人或民眾:本公司每年發行企業永續報告書放置於公司網站,供不特定利害關係人或民眾閱讀或下載。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本公司委任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7 條第 1 項規定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內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V | V | 1.本公司已架設公司網站 www.hungchou.com.tw,揭露本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的資訊,並於主管機關指定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2.本公司總經理室、財務部等單位均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由發言人對外統一發布公司資訊。及參加福邦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113/12/13),法人說明會的簡報資料及法說會過程會後將影片的連結點放在網站中供投資人自行連結觀看。 | ||||
| 3.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會計年度終了後 3 個月內,及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終了後 45 日內公告並申報財務報告,並於每月 10 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57 條第 1 項規定 | |||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55-58 條規定 | ||||
| 公司財務報告須合併個體子公司,暫未能提早公告及申報財務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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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等)? | V | 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公司治理專區,股票代號 1413,瞭解本公司公司治理相關業務運作情形,或經由公司發言人洽詢本公司公司治理公開資訊,其他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下: | ||
| 1. 員工權益:本公司一向重視勞資關係的和諧,為鼓勵員工表達意見,本公司在工廠設有員工意見箱及申訴專線,及在公司網站設置網路意見箱,員工意見箱及申訴專線都指定有專人負責調查及回覆,以暢通員工意見溝通管道。另外,本公司每季都會召開勞資會議,由相關主管出席參加,與員工代表溝通意見,增進勞資關係和諧及企業永續發展。 | ||||
| 2.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由公司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統一接受股東、潛在投資人、利害關係人之詢問及社會各界的建言,並為其提出說明。本公司網站中設有「投資人專區」,提供投資人相關資訊,以建立與投資人之良好關係。 | ||||
| 3.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選擇供應商以其交貨的產品適質、適量、如期、及具有競爭力的價格為首要,為回應企業社會責任的期待,本公司也要求供應商注重職業安全、工作環境、供應鏈管理及硬體設備安全等,透過每年的供應商評鑑、企業誠信守則、承攬商工安教育訓練來進行溝通。 | ||||
| 4.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回應利害關係人的權利的措施包括: | ||||
| 鄰近社區:贊助社區活動補助活動經費及禮品,提供社會救濟物資。 | ||||
| 非政府組織與民間團體:不定期參與民間團體活動及交流,適度展現公司良好的經營、形象,並參與及分享永續議題。 | ||||
| 同業:參加產業公會,交換產業訊息等。 | ||||
| 政府:遵循政府主管機關的相關法規、懵應政府政策、議題,善盡良好企業公民的責任。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8-2、51-54 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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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尾 | 否 | 摘要說明 |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9、49條規定 | ||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 董事長 | 詹正田 | 113/08/01 |
| 113/08/20 | 3.0 | |
| 董事 | 詹系羽晴 | 113/08/01 |
| 113/10/30 | 3.0 | |
| 董事 | 程鈺坤 | 113/10/17 |
| 113/11/07 | 3.0 | |
| 董事 | 張恆嘉 | 113/08/20 |
| 113/08/28 | 3.0 | |
| 董事 | 林金鈴 | 113/08/20 |
| 113/08/28 | 3.0 | |
| 董事 | 林澤華 | 113/09/04 |
| 113/11/12 | 3.0 | |
| 董事 | 陳德林 | 113/08/28 |
| 113/10/17 | 3.0 | |
| 董事 | 陳冠如 | 113/09/04 |
| 113/10/17 | 3.0 | |
| 獨立董事 | 趙守博 | 113/03/21 |
| 113/03/28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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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獨立董事 | 黃偉基 | 113/03/21 | 3.0 | |||||
| 113/03/28 | 3.0 | |||||||
| 獨立董事 | 郭憲章 | 113/04/11 | 3.0 | |||||
| 113/04/26 | 3.0 | |||||||
| 獨立董事 | 陳益民 | 113/04/11 | 3.0 | |||||
| 113/04/26 | 3.0 | |||||||
| 7.本公司每年一次定期於董事會(113年度於113年3月7日)提報討論風險報告書。及董事會(113年8月2日)提報討論112年度利害關係人鑑別與關注議題。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1.本公司第10屆公司治理評鑑(112年)得分為69.84,排名級距為51%至65%。 2.針對本次未能得分之項目之改善情形: (1)加強公司治理揭露來爭取得分:1.7、1.9、2.19、2.24、3.2、3.13、3.21、4.1、4.2 (2)下次董事會改選時再改善:無 (3)無改善之急迫性:1.2、1.17、1.19、2.3、2.4、2.14、2.21、2.23、2.27、3.4、3.6、3.14、3.18、3.20、4.5、4.7、4.19、4.22 |
註: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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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113年12月31日
| 身分別
(註1)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2) | 獨立性情形(註3)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趙守博 | 美國伊利諾大學畢
前行政院勞委會主委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工業教育
與技術學系兼任教授 | 無(註3)之情事 | 0 |
| 獨立董事 | 黃偉基 | 大學畢業
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秘書長 | 無(註3)之情事 | 0 |
| 獨立董事 | 陳益民 | 碩士畢業
勞動部政務次長
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 | 無(註3)之情事 | 0 |
註1:請於表格內具體敘明各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相關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如為獨立董事者,可備註敘明參閱第5頁附表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一)相關內容。身分別請填列係為獨立董事或其他(若為召集人,請加註記)。
註2: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3:符合獨立性情形: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註4: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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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2) 本屆委員任期: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趙守博、黃偉基、陳益民)任期為 101 年 06 月 29 日至 114 年 06 月 28 日,113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共開會 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 | 備註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 趙守博 | 2 | 0 | 100 | 111/8/3 續任 |
| 委員 | 黃偉基 | 2 | 0 | 100 | 111/8/3 續任 |
| 委員 | 陳益民 | 2 | 0 | 100 | 112/12/27 新任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 | | | |
註:*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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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報酬委員會
| 組成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係由董事會通過設置,薪酬委員共有三名,都具有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本公司於111/6/29日股東會改選董事,新屆期董事會於111/8/3日決議通過委任獨立董事趙守博、獨立董事黃偉基及陳仲隆先生擔任薪酬委員(由獨立董事趙守博擔任召集人),成員皆符合證券交易法及「股票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之資格規定。
薪酬委員陳仲隆先生於112/11/6因事務繁忙,辭任本公司薪酬委員。董事會於112/12/27日選出獨立董事陳益民擔任薪酬委員,任期自112/12/27日至114/6/28日(與本屆董事會同)。 |
| --- | --- |
| 職責 | 1. 薪酬委員會職權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辦理。
2.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4. 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之事項,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及改進方案。 |
| 運作情形 | 1. 113年度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
2. 第五屆第四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於113年3月7日召開(出席委員:趙守博、黃偉基、陳益民)。
討論「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
決議:因112年度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尚待彌補,故不予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3. 第五屆第五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於113年11月6日召開(出席委員:趙守博、黃偉基、陳益民)。
討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各項薪資報酬」。
決議:本建議方案允當合理,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將本案提交董事會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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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V | 1.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主要由董事長轄下「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負責,公司並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由本公司財務副總賴毓敏擔任。 | ||
| 2.本公司「永續發展推動小組」之執行情形: | ||||
| (1)「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為本公司負責推動永續發展兼職單位,董事會並於110/7/13日通過聘任母公司會計主管賴毓敏擔任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 | ||||
| (2)本公司「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的成員由本公司一級主管組成,主要負責公司治理工作的推動、慈善捐款、受捐助對象的評選,及搜集並編撰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
| (3)「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每年編撰完成去年度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為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的執行成果,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113年8月2日向董事會提案討論本公司112年度『企業永續ESG報告書』。 | ||||
| 3.董事會對於「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提報之『企業永續ESG報告書』,會與公司治理主管討論永續發展之管理方針、策略、目標之調整等。 | ||||
| 4.113年11月6日董事會討論通過「增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第十一章企業永續(ESG)循環之第一節至第七節暨相關內部稽核制度」,正式把推動企業永續納入公司內控制度。 | 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相符。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註2) | V | 1.本公司訂定有「風險管理政策」,每年一次定期依據影響重大性,就與公司有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議題(包括天然災害、經濟環境、人員行為、商業和法律、管理活動及控制、基礎設施等),由公司廠部主管及子公司經理人共同進行風險評估,以評估風險影響的機率及重大性,並決定是否採取風險管理的政策或策略。本公司風險報告書每年一次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113年度風險報告書於113年3月7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 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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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项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二)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三) 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 ||||
| (四) 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
| V | ||||
| V | ||||
| V | V | 1.1 本公司依據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每月檢討各項能源的使用效率。本公司通過 ISO 14001:2015 年版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 | ||
| 2. 本公司自 106 年 5 月取得聚酯絲產品全球再生回收標準(GRS)證書迄今,GRS 是一個國際化、自願性以及針對完整產品的標準,內容針對供應鏈廠商對產品回收/再生或份監管鏈的管控、社會責任和環境規範,以及化學品限制的執行,並由第三方驗證機構進行驗證。本公司 110 年更致力於鋪設天然氣管線到廠內,及將使用重油作為燃料的鍋爐改造或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來提升燃料之利用效率並降低對環境負荷的衝擊。 | ||||
| 3. 本公司遵照金管會所發佈之「公司治理 3.0-永續發展藍圖」,參考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SB)發佈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TCFD)規範及架構,來盤點氣候變遷對本公司所帶來的風險、機會及因應方式,以量化評估重大氣候風險對本公司的衝擊程度,及採取之相關因應措施。相關資訊請詳見本年報第 46 頁「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 ||||
| 4.1 本公司主要生產產品為聚酯絲及聚酯粒。本公司對於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之管理,係依桃園廠所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宏洲街 29 號)來區分。 | 與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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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1) 溫室氣體: 本公司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布之溫室氣體查驗指引、溫室氣體盤查及登錄管理原則、事業溫室氣體排量資訊平台登錄之相關規定、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盤查的氣體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三氟化氮等,並換算以二氧化碳當量(CO2)來表示。排放源則區分直接排放量(範疇一,即直接來自於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即來自於輸入電力、熱或蒸氣而造或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及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即由公司活動產生之排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相關資訊請詳見本年報第46頁「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 自來水(1000M3) | 159.975 | 77.075 | 68.384 | ||||
| 地表水-雨水收集(1000M3) | 190.943 | 219.462 | 144.186 | ||||
| 合計 | 350.918 | 296.537 | 212.570 | ||||
| 廢棄物: |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 有害廢棄物(噸) | 155.08 | 143.18 | 125.55 | ||||
| 無害廢棄物(噸) | 48.61 | 26.83 | 22.6 | ||||
| 合計(噸) | 203.69 | 170.01 | 148.15 | ||||
| 無害廢棄物為一般生活垃圾。宏洲的有害廢棄物包括有毒廢液、紡織污泥、廢機油、廢熱煤及廢木挽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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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4) 廢水處理: | ||||||||
| 年度 | 排放水量(噸) | 回收水量(噸) | 放流水 COD 平均濃度 COD 排放標準 100mg/l | 懸淨固體 SS 平均濃度 SS 排放標準 30mg/l | ||||
| 111 | 325,167 | 0 | 51.5 | 3.85 | ||||
| 112 | 294,279 | 0 | 46.4 | 10.3 | ||||
| 113 | 190,809 | 0 | 69.4 | 7.95 | ||||
| 4.2 本公司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以 2022 年為基準年,並以 2030 年減少 30% 的溫室氣體排、2050 年達到淨零排放。 | ||||||||
| 1. 本公司將繼續推動溫室氣體盤查,讓各部門知道節能減碳推動的成果。 | ||||||||
| 2. 持續在總公司洽談引進節能設備的方式及進行效益評估。 | ||||||||
| 3. 持續進行全員參與節能減碳活動的宣導及推動節約能源的措施。 | ||||||||
| 4. 積極與綠色能源(太陽能)設備廠合作,取得綠色能源之碳權。 | ||||||||
| 5. 遵照環保法規、客戶要求及相關規定。 | ||||||||
| 4.3 宏洲工廠(桃園市龜山區宏洲街 29 號)節水及減少廢棄物目標為 5 %,節約用水主要以增加雨水储蓄設施、廢水經過處理後回收為清潔使用、調整水閥水量、安裝龍頭節水器等。 | ||||||||
| 廢棄物管理則以「分類回收-紙類、塑膠瓶、金屬罐」、「垃圾減量-單面空白紙作為二次影印使用」、「再利用-客戶端包裝材料回收整理再使用」。 | ||||||||
| 4.4 本公司綜合考量公司對環境的影響,選擇外部機構驗證,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仍有效的有:ISO 14001:2015 年版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GRS 全球再生回收標準認證、Oeko-Tex Standard 100 生態紡織品標準 100 認證。另外組織型溫室氣體查證,112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已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量測技術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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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V | V | 中心,依據環保署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之要求查證完畢,及發給溫室氣體查證聲明書。113年度則委託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進行查證中。 | ||
| 1.1 本公司遵守政府勞動法規和政策,制定或修訂人事制度,提供員工穩定的薪資、食宿、教育訓練及改善安全衛生,並保障員工權益、發展多項專業能力的工作環境。 | |||||
| 1.2 遵循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國際勞動人權公約的原則,合法、適量雇用外籍勞工,並定期由外勞仲介擔任翻譯進行意見溝通,以照顧外勞的生活、文康活動及雙向溝通等。 | |||||
| 1.3 認同並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國際勞動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人權保護精神與基本原則,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明確宣誓以公正與公平態度對待與尊重所有同仁。 | |||||
| 2.1 本公司員工出勤休假天數均依據勞動基準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政府機關年度行事曆辦理。公司訂定有「員工福利辦法」規範各項津貼、禮金與補助及推動員工福利措施,並訂定有「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來保障員工職場多元化與平等。 | |||||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
| 女性職員人數 | 56 | 51 | 46 | ||
| 女性職員比例 | 25% | 23% | 22% | ||
| 員工人數 | 230 | 218 | 208 | ||
| 女性主管人數 | 9 | 5 | 4 | ||
| 女性主管比例 | 23% | 12% | 11% | ||
| 主管人數 | 40 | 41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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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V |
| 3.1 本公司員工主要以辦公室為工作場所,公司提供安全、優質及舒適的設施讓員工擁有安全良好的工作環境。工作環境維護:自設備採購端即進行嚴格安全衛生標準要求,每週末進行辦公室環境清潔打掃,辦公設備若有故障立即修理或改善,作業場所若發現危險因素立即排除或設置適當防護器材。員工健康維護:定期為員工安排健康檢查,及對新進員工進行 2 小時環境介紹及安全健康教育。 | ||
| 3.2 本公司並無取得相關的驗證。 | ||
| 3.3 近三年本公司員工職業災害統計 | ||
| 年度 | 111 年 | 112 年 |
| 件數 | 1 | 0 |
| 人數 | 1 | 0 |
| 3.4 本公司 113 年度無火災發生,也無員工死傷。為了防止火災發生,降低火災發生時人員、財產的損失,工廠制訂有消防防災指導綱領、消防防護計劃,每月由消防管理人依照危險物品保安監督自主檢查表實施自主點檢,每年辦理消防檢查,並將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缺失、改善計劃及改善情形填寫檢修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書向消防局申報,每年辦理二次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暨驗證及消防訓練,並將演練成果提報消防局。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4. 本公司訂有教育訓練作業辦法,依據員工工作所需技能及專業知識進行內部訓練及員工外派教育訓練來協助員工發展職涯規劃及培訓。各級主管也會視員工專長來刻意輪調培訓,以求適才適所發揮所長,及協助員工進行職涯規劃。113 年度 1-12 月份工廠教育訓練:一般職業安全衛生訓練(內訓)課程時數為 104 小時共 524 人次參加,特殊作業人員外訓課程時數為 155 小時共 29 人次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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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V | V |
| 年度 | 發出家數 | |
| 供應商履行社會責任承諾書 | 111 | 21 |
| 112 | 25 | 25 |
| 113 | 27 | 27 |
| 廠商誠信廉潔暨 | 11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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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反購賴承諾書 | 112 | 25 | 25 | 100% | |||||
| 113 | 27 | 27 | 100% | ||||||
| 供應商履行社會責任評核 | 111 | 21 | 21 | 100% | |||||
| 112 | 25 | 25 | 100% | ||||||
| 113 | 27 | 27 | 100% | ||||||
| 6.4 永續供應商評比等級與因應措施 | |||||||||
| 評比等級 | 因應措施 | ||||||||
| 優(90-100 分) | 建議增加採購量 | ||||||||
| 好(80-89 分) | 維持目前採購量 | ||||||||
| 可(70-79 分) | 維持目前採購量,但要求改善履行社會責任評核分數。 | ||||||||
| 差(70-60 分) | 討論減少採購數量,並要求改善履行社會責任評核分數。連續二年未達 70 分,將停止或取消合格供應商資格。 | ||||||||
| 劣(60 分以下) | 立即停止或取消合格供應商資格。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V | 本公司 2024 年 5 月 10 日編製完成之「2023 年度企業永續報告書」為本公司第八本的企業永續報告書,本公司依照「公司治理 3.0-永續發展藍圖」目標與具體推動措施,臺灣證券交易所修正完成「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規定編製本報告書,其內容架構依據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永續性報導通用準則(Standards) 2021 年版編製而成。同時以專章揭露本公司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及參酌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準則(2022-05 版本),考量產業特性,訂定產業重大性且投資人關注的永續相關指標。2023 年度企業永續報告書(於 2024/8/2 日提報董事會通過)係由本公司自行編輯而成。 | 與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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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成,未經過第三單位進行認證或經過會計師表示意見,特此聲明。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說明:本公司於105年11月14日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又110年3月4日董事會通過依據主管機關函令進行修訂之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推動小組每年由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召集各廠區環安專責人員,就「環境及職業健康」、「品質暨環安衛管理」、「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永續發展」、「社會責任」等議題,由專責人員負責各項資料的搜集、彙整及檢視執行成效,編製成本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書(2023年度在113/5/10日編製完成),並送董事會報告(113/8/2日)每年度本公司ESG的執行成果及處理情形。有關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請參閱本公司公司網站中各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說明:1、公司及母公司本著回饋地方,每年計劃性捐款給社福機構,透過社福機構救濟低收入戶,使得貧困家庭能適時獲得關懷。請參閱本公司網站發行的「2023年度公司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書」(112年度在113/5/10日編製完成),讓投資人瞭解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運作的情形。本公司熱心參與鄉鎮公益活動,對於公益活動,不遺於力。 |
註 1:運作情形如勾選「是」,請說明所採行之重要政策、策略、措施及執行情形;運作情形如勾選「否」,請解釋原因並說明未來採行相關政策、策略及措施之計畫。
註 2:公司已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者,運作情形得註明查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方式及索引頁次替代之。
註 3: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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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I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1.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本公司(含子公司)遵照主管機關金管會所發佈之「公司治理 3.0-永續發展藍圖」,自 111 年起參考國際準則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下稱 TCFD)規範及架構,揭露本公司氣候變遷風險評估與管理。 一、氣候變遷風險管理架構(TCFD) | ||
| 管理政策 | 執行情形 | ||
| 公司治理 | ◎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評估及管理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 ◎ 由公司治理推動小組負責推動。 | 公司治理推動小組將評估及管理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的執行情形,每年一次向董事會提出報告。(最近一次在 113/8/2 日) | |
| 策略 | ◎ 透過各部門主管溝通討論,鑑別出短、中、長期氣候變遷對公司的風險與機會。 ◎ 評估氣候變遷對公司營運、策略及財務規劃的影響。 ◎ 以情境分析與科學基礎減量目標作為公司因應氣候變遷的策略。 | 依據 TCFD 風險與機會進行鑑別,共鑑別出 12 項風險及 3 項機會。(新增全球限用或禁用塑膠政策) 針對鑑別出的風險及機會評估風險影響的機率及重大性。 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 (IPCC)提出的全球氣候升溫 2℃ 情境,模擬公司營運的風險與機會,並擬定因應氣候變遷的措施。 | |
| 風險管理 | ◎ 以 TCFD 架構定期審視及評估氣候變遷風險相關流程。 ◎ 依據氣候變遷風險鑑別及排序結果,擬定因應方案。 ◎ 與本公司風險管理制度結合,每年定期評估。 | 將鑑別出的風險及機會的機率及重大性進行量化及排序,以評估對公司營運、財務的衝擊。 擬定本公司因應措施及優先處理順序。 詳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 | |
| 指標和目標 | ◎ 訂定氣候風險與機會管理指標。 ◎ 每年定期依 ISO 14064-1 標準進行溫室氣體盤查。 ◎ 設定氣候變遷管理目標,並定期檢視目標達成情形。 | 每年進行溫室氣體盤查。 降低單位產品溫室氣體排放量、使用太陽能發電的綠電。 使用天然氣代替重油。 持續進行減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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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二、TCFD風險與機會進行鑑別
| 機會 | 說明 |
|---|---|
| 資源使用效率 | 空壓機、冷卻水塔、冷凍機、乾燥機等耗能設備增加變頻器的使用及全面使用LED省電燈管,節省電力耗用。 |
| 能源來源 | 增加使用低碳綠能或再生能源。 |
| 改用天然氣替代重油降低空氣污染 | |
| 產品和服務 | 下腳料回收再利用。 |
| 保持瓶環保回收再利用產品。 | |
| 市場 | 不適用 |
| 韌性 | 不適用 |
三、氣候風險矩陣
| 溫室氣候風險 | ● 永續相關需求與規範增加 | ● 溫室氣體排放成本增加
● 環保法規趨嚴 | ● 客戶消費行為改變 |
| --- | --- | --- | --- |
| | | ● 客戶偏好轉移 | ● 低碳技術轉型之成本支出增加 |
| | ● 平均溫度上升 | ● 颱風/洪水發生頻率與嚴重性增加
● 暴雨發生頻率與嚴重性增加 | ● 新科技投資失敗
● 降雨模式改變與天氣變化劇烈
● 全球限用或禁用塑膠政策 |
| | 短期滿(<3年) 中期許3-5年) 長期(>5年)
期 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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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
-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動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四、氣候變遷風險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氣候風險 | 氣候變遷 | 財務衝擊面向 | 因應對策與措施 |
|---|---|---|---|
| 永續相關需求與規範增加 | 2℃情境 | 生產工廠可能須因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方向,增加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建置及綠色電力憑證認購等成本。 | 本公司計劃在114年年底前投資約4,000萬元,建置太陽能設備1,300kW,以符合用電大戶需設置契約容量10%的再生能源設備。 |
| 溫室氣體排放成本增加 | 2℃情境 | 因應台灣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之規範,公司須提升生產設備\及辦公處所能源效率,且可能受潛在破稅、破交易制度影響,造成營運成本增加。 | 依據環保部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進行溫室氣體盤查。 |
| 以淨零排放為目標,申請破權抵換專案,並持續執節能計劃。 | |||
| 環保法規趨嚴 | NDC情境 | 因空氣污染排放標準趨嚴,原燃油鍋爐需更換其他設備。 | 將燃油鍋爐改為燃燒天然氣。 |
| 客戶消費行為改變 | Well-below | ||
| 2℃情境 | 由於終端客戶及品牌商對於永續、環保意識提升,更願意增加對低碳產品與環保產品採購的價格及數量,影響其他產品營收。 | 增加生產寶特敞回收環保於及可降解環保於,回應客戶消費行為改變及提升產品附加價值。 | |
| 風險類別 | 風險構面 | 氣候風險 | 財務衝擊說明 |
| --- | --- | --- | --- |
| 轉型風險 | 法規政策 | 永續相關需求與規範增加 | 生產工廠可能須因應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方向,增加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建置及綠色電力憑證認購等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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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室氣體排放成本增加 | 因應台灣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之規範,公司須提升生產設備\及辦公處所能源效率,且可能受潛在碳稅、碳交易制度影響,造成營運成本增加。 | ||
|---|---|---|---|
| 環保法規趨嚴 | 因空氣污染排放標準趨嚴,原燃油鍋爐需要換其他設備。 | ||
| 技術 | 低碳技術轉型之成本支出增加 | 全球低碳轉型技術之進展,將促使公司加速汰換機房/設備/車輛以提升能源效率,導致營運成本增加。 | |
| 新科技投資失敗 | 本公司對於新科技均採分階段局部小量進行投資來確認效果,不會有因投資失敗造成大額投資成本無法回收的可能,財務衝擊相對較不顯著。 | ||
| 市場 | 客戶消費行為改變 | 由於終端消費者及品牌商對於永續、環保意識提升,更願意增加對低碳產品與環保產品採購的價格及數量,影響其他產品的營收。 | |
| 名譽 | 客戶偏好轉移 | 高碳排、低氣候韌性將可能影響客戶對公司的信任感,使公司商譽受損,進一步影響公司營收。 | |
| 實體風險 | 立即性風險 | 颱風/洪水發生頻率與嚴重性增加 | |
| 暴雨發生頻率與嚴重性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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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 長期性風險 | 降雨模式改變與天氣變化劇烈 | 降雨模式改變導致的長期乾旱,將影響生產用水穩定性,造成生產中斷。氣溫的劇烈變化如極端高溫日數的增加,也將改變客戶的消費模式,增加銷售及生產預測的難度及產、銷失衡。 | |
|---|---|---|---|
| 平均溫度上升 | 平均溫度上升,將使民生用電大增,供電吃驚,造成工廠跳電機率提高。 |
五、本公司對於內部碳定價制度目前正在瞭解內容及評估使用的階段,未來不排除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
六、本公司及子公司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以2022年為基準年,並以2030年減少 30% 的溫室氣體排,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為目標。涵蓋的活動包括:
1、本公司將繼續推動依據環保部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讓各部門知道節能減碳推動的成果。以淨零排放為目標,申請碳權抵換專案,並持續執節能計劃。
2、持續在總公司洽談引進節能設備的方式及進行效益評估。
3、持續進行全員參與節能減碳活動的宣導及推動節約能源的措施。
4、積極與綠色能源(太陽能)設備廠合作,取得綠色能源之碳權。
5、遵照環保法規、客戶要求及相關規定。
七、本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另填於1-1及1-2
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CO2e)、密集度(公噸 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
|---|---|---|---|---|
| 年度 | 總排放量(公噸 CO2e) | 營業額-個體(百萬元) | 密集度(公噸 CO2e/百萬元) | |
| 範疇一 | 112年 | 9,046,852 | 1,995 | 4,535 |
| 113年 | 12,219,787 | 2,306 | 5,299 | |
| 範疇二 | 112年 | 17,539,899 | 1,995 | 8,792 |
| 113年 | 22,966,169 | 2,306 | 9,959 | |
| 範疇三 | 112年 | 未盤查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113年 | 未盤查 | 不適用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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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直接排放量(範疇一,即直接來自於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即來自於輸入電力、熱或蒸氣而造成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及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即由公司活動產生之排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註 2:直接排放量及能源間接排放量資料涵蓋範圍,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其他間接排放量資訊得自願揭露。
註 3: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或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發布之 ISO 14064-1。
註 4: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密集度得以每單位產品/服務或營業額計算,惟至少應敘明以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計算之數據。
|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
| --- |
| 112 年度 (112/1/1-112/12/31)
確信範圍:宏洲織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廠址:桃園市龜山區祇樹里宏洲街 29 號。盤查期間:西元 2023 年 1 月 1 日至西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確信機構: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確信準則:環境部發布之溫室氣體查驗指引、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子理辦法、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之相關規定、CNSI 4064 1 溫室氣體—第 1 部: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
確信意見:「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對「宏洲織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工廠」所報告之溫室氣體主張進行了獨立查證,本案符合行政院環境部現行規定,查證結果發現未違反實質性限制,符合行政院環境部認可之合理保證等級。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9,046.8522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範疇二: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17,539.899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總溫室氣體排放量:26,586.751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
| 113 年度 (113/1/1-113/12/31) 本公司已完成組織溫室氣體盤查,已洽第三方查證機構進行查證或確信中。截至年報發佈日止尚未取得查驗機構聲明書。
確信範圍:宏洲織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33372 桃園市龜山區宏洲街 29 號)。
確信機構: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
確信準則: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布之溫室氣體查驗指引、溫室氣體盤查及登錄管理原則、事業溫室氣體排量資訊平台登錄之相關規定、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
確信意見:不適用。 |
註 1: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若公司未及於年報刊印日取得完整溫室氣體確信意見,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於永續報告書揭露」,若公司未編製永續報告書者,則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次一年度年報揭露完整之確信資訊。
註 2:確信機構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之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相關規定。
註 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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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 |||
|---|---|---|---|
| 基準年:本公司以111年溫室氣體盤查(經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查證)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基準年。 | |||
| 減量目標:以2022年為基準年,並以2030年減少30%的溫室氣體排放、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 | |||
| 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
| 1、為達到溫室氣體減量政策,本公司及子公司生產工廠應逐年汰換耗能設備、建置及使用太陽能發電等綠電,採用變頻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措施,來達到減碳的目標。如屆目標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仍無法達到目標時,其差額採用碳中和的方式來達成目標。本公司採用的溫室氣體碳中和係遵循PAS2060/碳中和實施標準來進行。 | |||
| 範疇一(公噸) | 範疇二(公噸) | 範疇三(公噸) | |
| 基準(111年) | 14,591.3131 | 25,703.7759 | 不適用 |
| 113年 | 12,219.7870 | 22,966.1692 | 不適用 |
| 與基準年比較 | -2,371.5261 | -2,737.6067 | 不適用 |
| 比率 | -16.25% | -10.65% | 不適用 |
註 1:應依本準則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
註 2:基準年應為以合併財務報告邊界完成盤查之年度,例如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114年完成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故基準年為113年,倘公司已提前完成合併財務報告之盤查,得以該較早年度為基準年,另基準年之數據得以單一年度或數年度平均值計算之。
註 3:揭露內容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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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 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二) 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V | |||
| V | 1.1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制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並於103年11月13日董事會通過。 | |||
| 1.2 110年3月4日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依據主管機關函令進行修訂之「誠信經營守則」。 | ||||
| 1.3 本公司信守公司簽訂的契約及作出的承諾,包括交易條件、付款、付息的方式,本公司所出售的產品也如實標示品名、規格及數量,開出的支票均如期兌現。 | ||||
| 2.1 本公司制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公司在防範不誠信的行為涵蓋以下事項: | ||||
| ① 提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之認定標準。 | ||||
| ② 提供合法政治獻金之處理程序。 | ||||
| ③ 提供正當慈善捐贈或贊助之程序及金額標準。 | ||||
| ④ 避免與職務相關利益衝突之規定,及其申報與理程序。 | ||||
| ⑤ 對業務上獲得之機密及商業敏感資料之保密規定 | ||||
| ⑥ 對涉有不誠信行為之供應商、客戶及業務往來交易對象之規範及處理程序。 | ||||
| ⑦ 發現違反企業誠信經營守則之處理程序。 | ||||
| ⑧ 對違反者採取之紀律處分。 | ||||
| 2.2 針對本公司董事、審計委員暨經理人,本公司已訂立「道德行為準則」,並經董事會通過(110年3月4日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道德行為準則」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4及5條規定 | |||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6及10、14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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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案,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亦承諾積極落實及監督信經營政策之執行。請參閱本公司網站http://www.hungchou.com.tw | ||
| 2.3 本公司在人事管理辦法中已訂定相關規定,本公司經理人、受僱人或具有職權內控制能力者,被要求禁止直接或間接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違背受託義務之行為,以防範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洩密、圖利他人、謊報等不誠信行為,都列入員工獎懲考績的項目中。 | ||||
| 3.1 對於擔任營業、採購、發包、監工及預算等職務者,以及其他與廠商有利益關係之職務者,不得接受廠商行賄及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或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本公司明文禁止,違者加重處分,以防範各類弊端之發生。 | ||||
| 3.2 本公司110年3月4日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增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 3.3 為建立誠信的企業文化及防範不誠信的行為,本公司每年一次定期對員工及內部人進行教育宣導,並提醒本公司的利害關係人遵守並尊重本公司的道德及誠信標準。相關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等都揭露於本公司網站(http://www.hungchou.com.tw)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7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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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V | V | 1. 本公司對於獲知有不誠信行為記錄的供應商或客戶都會儘量避免交易,以避免發生不誠信行為而損及公司權益。
- 本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人事管理辦法,總經理室為推動誠信經營的單位,每年一次定期連同「企業永續報告書」向董事會(113/8/2)彙報本公司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執行情形。
3.1 總經理室為受理舉發違反誠信經營防止利益衝突的單位,及在本公司網站建立陳述的管道。
3.2 本公司董事遵循「董事會議事規範」(詳參本公司網站 http://www.hungchou.com.tw)秉持高度自律,對於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須說明其利害關係及重要內容,如有礙於公司利益之處時,不得參加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關係人主動迴避,不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行使其表決。
3.3 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辦法」、「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等明訂員工應嚴謹遵守利益迴避之行為,主動報備有利益衝突之事項,並訂有競業禁止的相關條款。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9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17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19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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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V | 以防止利益衝突
3.4 本公司依「利害關係人檢舉申訴處理機制」,提供員工或內、外部利害關係人舉發或申訴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
4.1 本公司透過會計制度及內控內稽制度,已能有效監督落實誠信經營之運作。
4.2 本公司已建立完善之會計制度及內控內稽制度,依據銷售、採購、生產、融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研發及電腦資訊等循環,第一級由各級主管於日常作業中之複核、核准過程的自主檢查,第二級為會計單位記帳之憑證審查,第三級由稽核單位依年度查核計劃進行之例行性查核及專案性之稽核,四級各部門辦理年度內控自行評估作業,以落實內控制度到公司各個部門及經辦人員。另外,外部會計師每年也會進行內控檢查,抽查及勾稽原始表單,並針對會計師查核的情形,出具內部控制制度檢查報告給本公司。
5.1 本公司每年一次定期對員工及內部人進行教育宣導,並不定期以公司內部電子郵件發送的方式對員工進行誠信經營案例的宣導。
5.2 董事長於本公司各項會議及公開場合再三宣導「誠信經營」的經營理念,公司也會鼓勵並提供董事參加外部機構舉辦之董監事持續進修課程。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3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0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2條第2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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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V | V | 1.1 由總經理室辦理檢舉信箱及受理違反誠信經營之懲戒及申訴。113年度並無違反及檢舉情事發生。
1.2 本公司已訂定「利害關係人檢舉申訴處理機制」,指定公司發言人張恆嘉作為專責處理窗口(電話 26575859 分機:530,Email:[email protected])
2.1 本公司已訂定「利害關係人檢舉申訴處理機制」,詳細規定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轉交稽核單位進行專案調查,針對檢舉/申訴內容進行調查並採取適當處置。
2.2 本公司在人事管理辦法中已訂定受理檢舉之調查、申訴作業程序,受理單位未經權責主管核准應保守機密。
3 檢舉之受理窗口為本公司發言人張恆嘉,調查單位為本公司稽核單位,本公司針對檢舉與申訴內容、當事人之身分及個人資訊,應予以保密,除因調查、處理與聯繫之必要及法令之要求外,不應揭露予任意第三人知悉。對於檢舉/申訴人、配合及參與調查過程之人員,本公司將給予保護以避免遭受不公平的報復或對待。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3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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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V | 本公司已架設網站,已依規定在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及以年報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本公司。 | ||
| 本公司網站指定相關業務部門人員搜集,更新資訊。財務資訊及重大訊息由財務單位專人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並將揭露資訊呈閱公司發言人。 | ||||
| 本公司提供中文版、英文版股東常會的議事手冊,便利國內投資人、投信等機構或個人參閱。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5條規定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並於110年3月4日董事會通過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守則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實際運作情形如上所述,與本公司所訂守則並無差異。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 ||||
| 本公司每年安排及鼓勵董事及經理人持續進修公司治理課程,以增加其公司治理及監理的能力,並期望透過董事會的運作提昇公司治理成效及落實誠信經營。不定時以函文方式通知往來供應商宣導本公司誠信經營的政策。 | ||||
| 第十八屆第八次董事會(110/3/4)通過「誠信經營守則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
| 113年度本公司誠信經營執行情形: | ||||
| 1、以法令遵循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辦理董事、高階主管「113年度內線交易與防範宣導」、「113年度誠信經營及道德行為準則暨法令遵循宣導」共1小時有13人次參加(11董+2主管)。 | ||||
| 2、全公司員工傳閱113年度「公司治理相關守則、作業程序」(含法遵教育宣導、誠信經營及道德行為準則、人權教育、兩性工作平等及工作場所防治性醫等)宣導資料,董事、經理人共1小時有12人次閱讀,部門及課級主管共1小時有32人次閱讀,課級主管以下員工(含警衛)共0.5小時有106人次閱讀。 | ||||
| 3、有違反誠信經營之情形:0件 | ||||
| 4、利害關係人之保證與利益迴避:員工溝通(辦理4次勞資會議)、股東/投資人溝通(辦理1場法人說明會)、利益迴避(董事會董事利益迴避有1案) |
註: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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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1、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網址:
www.hungchou.com.tw
2、董事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
宏洲公司董事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的接班規劃中,接班人的人格特質必須符合本公司核心經營理念「創新、誠信、成長、和諧」及「誠懇務實」的工作態度。
董事成員接班規劃與運作
本公司知悉公司董事係由股東選舉產生,董事的當選完全取決於選舉得票的高低。唯本公司在董事被選舉人資格審查及推薦名單時,儘可能依照本公司所訂定之《公司治理守則》規定辦理: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一、營運判斷能力。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三、經營管理能力。四、危機處理能力。五、產業知識。六、國際市場觀。七、領導能力。八、決策能力。
為提升董事上述多元化專業知識及技能,本公司在辦理董事每年六小時董事持續進修規劃時,優先將上述有關之課程推薦給董事或替董事報名,費用並由公司全額支付。宜進公司訂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年度終了後評估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績效,績效評估結果也將會作為未來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與運作
本公司每季召開經營會議,並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參與經營會議的主管都是公司重要的幹部,也是本公司訓練及儲備未來重要管理階層接班人的會議:
- 董事長將經營理念、人生經驗及經營公司心得分享並傳承給與會主管。
- 參與會議主管訂定每年度(每季)經營目標,及報告每年度(每季)經營目標達成情形。
- 與會主管彼此分享工作經驗及心得,並相互學習。
- 藉由會議中經營成果達成情形的報告,形成管理階層接班階隊及傳承公司經營理念。
除了重要管理階層接班的規劃及運作外,本公司也要求所有的重要幹部都要培養 1-2 名的接班人,為公司永續經營人力資源墊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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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
本公司第十九屆第三次董事會(111/11/3 日)通過「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並訂定有「風險管理制度」,每年一次定期依據影響重大性,就與公司有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議題(包括天然災害、經濟環境、人員行為、商業和法律、管理活動及控制、基礎設施等),由公司廠部主管及子公司經理人共同進行風險評估,以評估風險影響的機率及重大性,並決定是否採取風險管理的政策或策略。本公司風險報告書每年一次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113年風險報告書於113年3月7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114年風險報告書於114年3月5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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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4)年度 宜進/宏洲/光明 風險分析圖
| 現行風險 | 整體風險
(現有控制) | | 剩餘風險
(新增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可能性 | 影響 | 可能性 | 影響 |
| 天然災害 | | E | | | |
| | 火災 | E1 | 2 | 3 | 2 |
| | 地震 | E2 | 2 | 3 | 2 |
| | 颱風(水災) | E3 | 2 | 2 | 2 |
| | 傳染病 | E4 | 2 | 2 | 2 |
| 經濟環境 | | F | | | |
| | 匯率 | F1 | 2 | 1 | 2 |
| | 利率 | F2 | 2 | 1 | 2 |
| | 股市 | F3 | 2 | 1 | 2 |
| | 房市 | F4 | 2 | 1 | 2 |
| | 市場景氣 | F5 | 2 | 2 | 2 |
| | 原物料 | F6 | 2 | 2 | 2 |
| | 市場競爭 | F7 | 2 | 2 | 2 |
| | 銷售數量 | F8 | 2 | 2 | 2 |
| | 產品毛利 | F9 | 2 | 2 | 2 |
| 人員行為 | | H | | | |
| | 居民 | H1 | 2 | 1 | 1 |
| | 媒體報導 | H2 | 1 | 2 | 1 |
| | 舞弊 | H3 | 2 | 2 | 2 |
| | 洩露資訊 | H4 | 2 | 2 | 2 |
| | 退休離職 | H5 | 2 | 1 | 2 |
| 商業和法律 | | L | | | |
| | 供應商 | L1 | 2 | 2 | 1 |
| | 承包商 | L2 | 2 | 1 | 1 |
| | 承租戶 | L3 | 2 | 1 | 1 |
| | 公司法 | L4 | 1 | 2 | 1 |
| | 證券交易法 | L5 | 2 | 2 | 2 |
| | 環保法規 | L6 | 2 | 2 | 2 |
| | 勞基法 | L7 | 2 | 2 | 2 |
| | 譽所假法 | L8 | 1 | 1 | 1 |
| | 工廠法 | L9 | 1 | 2 | 1 |
| | 建築法規 | L10 | 2 | 1 | 1 |
| | 專利法 | L11 | 1 | 1 | 1 |
| | 智慧財產法規 | L12 | 1 | 1 | 1 |
| | 商業會計法 | L13 | 1 | 1 | 1 |
| 管理活動及控制 | | M | | | |
| | 生產數量 | M1 | 2 | 2 | 2 |
| | 產品品質 | M2 | 2 | 3 | 2 |
| | 產品交期 | M3 | 2 | 2 | 2 |
| | 員工能力 | M4 | 2 | 2 | 2 |
| | 員工招募 | M5 | 2 | 2 | 2 |
| | 生產效率 | M6 | 2 | 2 | 2 |
| | 生產成本 | M7 | 2 | 2 | 2 |
| | 設備妥善率 | M8 | 2 | 2 | 1 |
| | 業務資料 | M9 | 2 | 3 | 1 |
| 基礎設施 | | S | | | |
| | 停(跳)電 | S1 | 2 | 2 | 2 |
| | 斷(缺)水 | S2 | 1 | 1 | 1 |
| | 資訊系統失效 | S3 | 2 | 2 | 2 |
| | 能源稅/破稅 | S4 | 2 | 2 | 2 |
| 其他(請自述) | | O | | | |
| | 委外生產鍵 | O1 | 1 | 3 | 1 |
| | 環保法規、用電過多、破損量大、環保能源稅/破費 | O2 | 2 | 2 | 1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O3 | 1 | 2 | 1 |
| | 員工健康 | O4 | 2 | 1 | 1 |
| | 地緣政治 | O5 | 2 | 4 | 2 |
| | 國家地位認同 | O6 | 2 | 2 | 2 |
| | 區域貿易/經濟 | O7 | 2 | 2 | 2 |
| | 貿易壁壘 | O8 | 2 | 2 | 1 |
| | 忽略新/高科技 | O9 | 2 | 1 | 2 |
| | 電費調漲 | O10 | 3 | 3 | 3 |
2025(114)年度整體風險(現有控制)圖像分析圖
| 影響 | O5 | ||
|---|---|---|---|
| H2 | |||
| L4、L9 | |||
| O5 | E1、E2 | ||
| M2、M9 | O10 | ||
| H2 | |||
| L4、L9 | |||
| O5 | E3、E4 | ||
| F5、F6、F7、F8、F9 | |||
| H3、H4 | |||
| L1、L5、L6、L7 | |||
| M1、M3、M4、M5、M6、M7、M8 | |||
| S1、S3、S4 | |||
| O2、O6、O7、O8 | |||
| L8、L11、L12、L13 | |||
| S2 | F1、F2、F3、F4 | ||
| H1、H5 | |||
| L2、L3、L10 | |||
| O4、O9 |
2025(114)年度剩餘風險(新增控制)圖像分析圖
| 影響 | O5 | ||
|---|---|---|---|
| O1 | E1、E2、E3、E4 | ||
| F5、F9 | |||
| M7 | |||
| S1、S4 | O10 | ||
| H1、H2 | |||
| L1、L2、L3、L4、L8、L9、L10、L11、L12、L13 | |||
| M8、M9 | |||
| S2 | |||
| O2、O3、O4、O8 | F1、F2、F3、F4、F6、F7、F8 | ||
| H3、H4、H5 | |||
| L5、L6、L7 | |||
| M1、M2、M3、M4、M5、M6 | |||
| S3 | |||
| O6、O7、O9 | |||
| 極度危險的風險,需立即採取行動 | |||
| --- | |||
| 高度危險的風險,管理階層需督導所屬研擬計劃 | |||
| 中度危險的風險,必須明訂管理階層的責任範圍 | |||
| 低度危險的風險,以一般步驟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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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 宣進/宏洲/光明 公司風險管理制度問卷 提出新增對策 一覽表
| 類別 | 代碼 | 現有控制風險等級 | 新增對策 | 新增控制風險等級 | 評估人 | |
|---|---|---|---|---|---|---|
| 天然災害 | E | |||||
| 火災 | E1 | 6 | 電力盤量測異常排除 | |||
| 定期更換 | ||||||
| 尋找暫代之營業地點、設備或方法 | 4 | 游金祿 | ||||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地震 | E2 | 6 | 防災演練 | |||
| 尋找暫代之營業地點、設備或方法 | 4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颱風(水災) | E3 | 4 | 防災演練、遠端連線作業 | 4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傳染病 | E4 | 4 | 依疫情等級實施員工分流上班 | 4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經濟環境 | F | |||||
| 匯率 | F1 | 2 | 降低美金持有部位 | 2 | 詹順達 | |
| 利率 | F2 | 2 | 降低負債 | 2 | 詹順達 | |
| 般市 | F3 | 2 | 降低持有比例 | |||
| 多角化投資(如債券)進行調節 | 2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房市 | F4 | 2 | 降低空間比例 | 2 | 詹順達 | |
| 市場景氣 | F5 | 4 | 減少支出、研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 | 4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原物料 | F6 | 4 | 逢低備料 | |||
| 加強與原料廠商溝通 | 2 | 陳政宏 | ||||
| 詹順達 | ||||||
| 市場競爭 | F7 | 4 | 控管CIPF差壓 | |||
| 機台換新 | ||||||
| 開發新客戶、研發新產品、降價、研發新環保材質之產品、增加產品差異化程度 | 2 | 游金祿 | ||||
| 陳政宏 | ||||||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銷售數量 | F8 | 4 | 開發新客戶 | |||
| 開發新市場、差異化、客製化、可尋找長期合作之客戶 | 2 | 陳政宏 | ||||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產品毛利 | F9 | 4 | 開發新產品 | 4 | 陳政宏 | |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人員行為 | H | |||||
| 居民 | H1 | 2 | 更新設備 | 1 | 詹順達 | |
| 媒體報導 | H2 | 2 | 1 | |||
| 舞弊 | H3 | 4 | 增進員工互動,調整薪資福利 | 2 | 洪盛進 | |
| 洩露資訊 | H4 | 4 | 2 | |||
| 退休離職 | H5 | 2 | 培訓儲備幹部、採用人力派遣或工作委外 | 2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商業和法律 | L | |||||
| 供應商 | L1 | 4 | 增加供應商 | |||
| 維持2家以上來源供應商之政策 | 1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承包商 | L2 | 2 | 1 | |||
| 承租戶 | L3 | 2 | 1 | |||
| 公司法 | L4 | 2 | 熟讀公司法 | |||
| 教育訓練 | 1 | 賴毓敏 | ||||
| 詹順達 | ||||||
| 證券交易法 | L5 | 4 | 熟讀證交法 | |||
| 教育訓練 | 2 | 賴毓敏 | ||||
| 詹順達 | ||||||
| 環保法規 | L6 | 4 | 教育訓練、請專業廠商進行溫室氣體排放盤點之輔導及查驗 | 2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勞基法 | L7 | 4 | 教育訓練 | 2 | 詹順達 | |
| 營所稅法 | L8 | 1 | 教育訓練 | 1 | 詹順達 | |
| 工廠法 | L9 | 2 | 教育訓練 | 1 | 詹順達 | |
| 建築法規 | L10 | 2 | 教育訓練 | 1 | 詹順達 | |
| 專利法 | L11 | 1 | 教育訓練 | 1 | 詹順達 | |
| 智慧財產法規 | L12 | 1 | 教育訓練 | 1 | 詹順達 | |
| 商業會計法 | L13 | 1 | 教育訓練 | |||
| 外部進修 | 1 | 詹順達 | ||||
| 洪盛進 | ||||||
| 管理活動及控制 | M | |||||
| 生產數量 | M1 | 4 | 設備修改,增加調整空間 | |||
| 協同生產管理系統 | 2 | 游金祿 | ||||
| 洪盛進 | ||||||
| 產品品質 | M2 | 6 | 品質改善對策 | |||
| 教育訓練 | 2 | 游金祿 | ||||
| 陳政宏 | ||||||
| 產品交期 | M3 | 4 | 運用協同生產管理系統掌握最新資訊 | 2 | 洪盛進 | |
| 員工能力 | M4 | 4 | 教育訓練 | |||
| 提供培訓機會、注重成長升遷 | 2 | 陳政宏 | ||||
| 洪盛進 | ||||||
| 員工招募 | M5 | 4 | 年屆60歲之技術性/重要員工應有接班人計劃 | 2 | 洪盛進 | |
| 生產效率 | M6 | 4 | 2 | |||
| 生產成本 | M7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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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 宜進 / 宏洲/光明 公司風險管理制度問卷 提出新增對策 一覽表
| 類別 | 代碼 | 現有控制風險等級 | 新增對策 | 新增控制風險等級 | 評估人 | |
|---|---|---|---|---|---|---|
| 設備妥善率 | M8 | 4 | 汰換老舊設備 | 1 | 洪盛進 | |
| 業務資料 | M9 | 6 | 電子資料使用資料外洩防護(DLP)方案 | 1 | 洪盛進 | |
| 基礎設施 | S | |||||
| 停(跳)電 | S1 | 4 | 4 | |||
| 斷(缺)水 | S2 | 1 | 1 | |||
| 資訊系統失效 | S3 | 4 | 淘汰機齡高之主機,使用虛擬或雲端架構 | 2 | 洪盛進 | |
| 能源稅/碳稅 | S4 | 4 | 減碳排計劃 | |||
| 加強改善措施 | ||||||
| 節能設備 | ||||||
| 購買碳權、轉用低碳燃料、採行負碳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改善製程 | 4 | 蕭尚祐 | ||||
| 游金祿 | ||||||
| 詹堯仲 | ||||||
| 洪盛進 | ||||||
| 其他(請自述) | O | |||||
| 委外生產鏈 | O1 | 3 | 小量轉單給新廠商 | 2 | 洪盛進 | |
| 環保法規-用電過多、碳排量大、遭課能源稅/碳費 | O2 | 4 | 運用碳管理資訊系統、購買碳權、外部進修 | 1 | 洪盛進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O3 | 2 | 導入資料外洩防護(DLP)解決方案 | 1 | 洪盛進 | |
| 員工健康 | O4 | 2 | 鼓勵員工休假及多從事保健運動 | 1 | 洪盛進 | |
| 地緣政治 | O5 | 8 | 投保戰爭險 | 6 | 洪盛進 | |
| 國家地位認同 | O6 | 4 | 2 | |||
| 區域貿易/經濟 | O7 | 4 | 與有在國外設廠之台商合作委外生產 | 2 | 洪盛進 | |
| 貿易壁壘 | O8 | 4 | 尋找未受影響地區/國家之廠商的出口合作 | 1 | 洪盛進 | |
| 忽略新/高科技 | O9 | 2 | 投入資源學習、尋找運用情境 | 2 | 洪盛進 | |
| 電費調漲 | O10 | 9 | 運用自主發電方案或儲能設備 | 6 | 洪盛進 |
113年度 利害關係人關注的ESG 主題鑑別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整體鑑別
| 項次 | 範圍 | 主題 | 對關係利害人決策的影響程度 | 對企業營運的影響程度 | 衝擊度 |
|---|---|---|---|---|---|
| G1 | 治理 | 經營績效 | 3 | 4 | 12 |
| G2 | 治理 | 經營策略與發展 | 3 | 3 | 9 |
| G3 | 治理 | 研發與創新 | 3 | 3 | 9 |
| G4 | 治理 | 企業經營遷循相關法規 | 2 | 3 | 6 |
| G5 | 治理 | 反貪腐政策及預防措施 | 2 | 3 | 6 |
| G6 | 治理 | 客戶關係管理 | 3 | 3 | 9 |
| G7 | 治理 | 供應商永續管理 | 3 | 3 | 9 |
| G8 | 治理 | 產品品質與服務 | 3 | 3 | 9 |
| G9 | 治理 | 誠信經營 | 3 | 3 | 9 |
| G10 | 治理 | 資訊安全管理 | 3 | 3 | 9 |
| E1 | 環境 | 遷循環境法規 | 2 | 3 | 6 |
| E2 | 環境 | 廢棄物處理 | 3 | 3 | 9 |
| E3 | 環境 | 水資源管理及廢污水處理 | 3 | 3 | 9 |
| E4 | 環境 | 減少能資源及原物料消耗 | 3 | 3 | 9 |
| E5 | 環境 | 溫室氣體排放 | 3 | 3 | 9 |
| E6 | 環境 | 有毒物質管理 | 3 | 3 | 9 |
| E7 | 環境 | 空氣污染物防治 | 3 | 3 | 9 |
| E8 | 環境 | 生物多樣性 | 2 | 2 | 4 |
| E9 | 環境 | 循環經濟 | 2 | 3 | 6 |
| E10 | 環境 | 氧耐變遷風險 | 2 | 3 | 6 |
| E11 | 環境 | 噪音管理 | 3 | 3 | 9 |
| S1 | 社會 | 職業安全與健康 | 3 | 3 | 9 |
| S2 | 社會 | 保障勞工權益與福利 | 3 | 3 | 9 |
| S3 | 社會 | 人才培育與職涯發展 | 3 | 3 | 9 |
| S4 | 社會 | 員工組成多元化及工作平等 | 2 | 2 | 4 |
| S5 | 社會 | 社會公益與回饋地方 | 2 | 2 | 4 |
| S6 | 社會 | 友善及優良的工作環境 | 2 | 2 | 4 |
| S7 | 社會 | 勞資關係 | 3 | 3 | 9 |

113年度利害關係人關注的ESG 主題圖像分析圖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高度重大關注議題 | 19 | |
|---|---|---|
| 中度重大關注議題 | 9 | |
| 低度重大關注議題 | 0 |
宏州鐵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3、資安風險評估分析:
紡織產業歷經多年來從各種危機中轉型蛻變,不斷的提升經營、生產之管理能力,為產品開發差異性、注入活水,市場的型態也逐漸由以量制價,轉型為以功能性、高附加價值的競爭,值此工業 4.0、AI 人工智慧、雲端化等各類先進技術融合的數位轉型時代,本公司所處化纖產業,以往所高度依賴之生產設備及人力,亦面臨優存劣汰之十字路口,結合科技的整合效益將厚實企業未來的競爭力及拓展商機;相對在大量資訊技術的引進下,資訊環境的穩定度及安全性,將決定企業追求創新、品質、快速地提供產品或服務的關鍵,是營運上不可忽略的一環。
本公司對資訊環境維護及生產設備功能提升方面之投資,均秉持適用、適時、適量之原則,對資安風險之控管亦遵照內部控制制度,及參考外部實例或廠商建議而持續改進;針對資安風險之評估,乃依下列 10 個類別 209 個查核項目(依 ISACA 國際電腦稽核協會台灣分會之“資通安全公司自我檢查表”加以修訂),定期於每年 12 月至隔年 1 月間進行自我評估及分析,依查核項目之達成度或完整性給予高、中、低評比並予量化統計後,再依據風險性較高的部份進行檢討及擬具改善措施,近期執行的時間為 2024 年 10 月 16 日,由資訊人員執行,報告呈總經理核閱,並提供內、外部稽查。
由於本公司的生產設備均為獨立運作,並未透過資訊系統(例如:MES 製造執行系統)及網路做資料集結和進一步之運用,且資訊管理系統僅限於公司區域網路執行,未開放透過網際網路之連線,自評中在機敏性資料的防護處理上較為不足,提高風險度,改善措施將汰換舊版電腦為 Windows 10,並擬請資安廠商進行外部偵測及稽核等相關服務,以加強資安防護之強度及增加風險評估之可信度,總結整體之資安風險程度介於“低-中”之間,無重大營運風險。
| 項次 | 評估類別 | 風險評比(%) | 重要管控措施 | ||
|---|---|---|---|---|---|
| 低 | 中 | 高 | |||
| 1 | 資訊安全政策 | 70 | 30 | 0 | 1. 定期審查、修訂資訊安全政策。 |
| 2. 內部稽核單位每年定期稽查管控措施。 | |||||
| 2 | 建立資訊安全組織 | 64 | 36 | 0 | 1. 設資安管理小組及個人資料保護小組。 |
| 2. 訂立資安事件之緊急應變處理及回報程序。 | |||||
| 3 | 人員安全與管理 | 30 | 70 | 0 | 1. 內部控制制度定義資訊人員、使用者之作業權限畫分,及人員異動、離職之作業準則。 |
| 2. 每年執行作業權限複核。 | |||||
| 3. 每年定期普查個人電腦,防止公器私用。 | |||||
| 4 | 資產分類與控管 | 33 | 67 | 0 | 1. 資訊類軟、硬體資產列冊管理。 |
| 2. 每年定期普查電腦,確認軟、硬體資產。 | |||||
| 5 | 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 | 79 | 21 | 0 | 1. 專用電腦機房具溫度、電力自動控管。 |
| 2. 伺服器及重要職務之電腦,安裝防毒軟體,每日定時備份,其備份份數至少二代。 | |||||
| 3. 營運資料庫資料每日壓縮後以磁帶儲存備份,每年定期模擬事故演練於廠商備援機房還原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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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州鐵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 項次 | 評估類別 | 風險評比(%) | 重要管控措施 | ||
|---|---|---|---|---|---|
| 低 | 中 | 高 | |||
| 6 | 通訊與操作管理 | 64 | 36 | 0 | 1. 電子郵件主機具自我防護及保存稽核之功能。 |
| 2. 每日分析防火墻紀錄,並使用上網行為記錄器,即時防堵內、外部異常行為。 | |||||
| 3. 即時宣導資安事件、通告或案例,提升防護意識。 | |||||
| 4. 使用 Hinet 資安艦隊之防護方案,擴展防護廣度。 | |||||
| 7 | 存取控制 | 71 | 29 | 0 | 1. 電子檔資料依部門、個人設定存取權限。 |
| 2. 對外連線作業申請需經部門主管及總經理同意。 | |||||
| 3. 電子郵件區分內、外部,不須對外連絡之人員僅能內部寄信。 | |||||
| 4. 人力資源系統於讀取個資時,自動記錄存取軌跡。 | |||||
| 8 | 系統開發與維護 | 76 | 24 | 0 | 應用系統自行開發、維護,在規劃分析時主動將安全需求納入設計考量,防範外部的侵入篡改。 |
| 9 | 永續運作之計畫管理 | 60 | 40 | 0 | 1. 營運資料庫每年定期演練、測試。 |
| 2. 重要設備訂立緊急應變計劃,供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時遵循及應變。 | |||||
| 10 | 內部稽查及其它 | 55 | 45 | 0 | 1. 每年電腦普查時告知公司軟體所授權之範圍,實際查核若有規範以外軟體則要求移除或提供授權證明;軟、硬體普查資料,隨時依資產狀況更新。 |
| 2. 資訊單位每年定期自評資訊作業環境安全。 | |||||
| 3. 內部稽核人員每年定期稽查資訊控制作業。 | |||||
| 總評 (%) | 65 | 35 | 0 | 1. 售版 Windows 個人電腦應汰換。 | |
| 2. 應加強機敏性資料的防護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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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州鐵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XHUHU CO., LTD.
(八)內部控制執行狀況:
內部控制聲明書: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14年3月5日
本公司民國113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 控制環境,2. 風險評估,3. 控制作業,4. 資訊與溝通,及 5. 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4年3月5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10人中,無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詹正田 簽章
總經理:詹正田 簽章


經本會要求公司需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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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州鐵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執行情形 |
|---|---|---|
| 股東會 | ||
| 113/05/27 | 1 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2 承認112年度盈虧撥補案。 | 1 經股東會承認在案 | |
| 表決結果,本案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為83,024,233權(含電子投票數8,904,540權),贊成權數為82,259,710權(含電子投票表8,807,017權),反對權數為50,187權(含電子投票50,187權),棄權/未投票之權數為714,336權(含電子投票47,336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 ||
| 2 經股東會承認在案 | ||
| 表決結果,本案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為83,024,233權(含電子投票數8,904,540權),贊成權數為82,264,429權(含電子投票表8,811,736權),反對權數為47,188權(含電子投票47,188權),棄權/未投票之權數為712,616權(含電子投票45,616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 ||
| 董事會 | ||
| 113/05/09 | 1 報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內部稽核實際執行情形。 | |
| 2 報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溫室氣體盤查計劃執行情形。 | ||
| 3 報告本公司已完成113年度董監事及經理人責任險續保。 | ||
| 4 報告本公司112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 | ||
| 5 討論本公司113年第一季之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核閱報告書稿案。 | ||
| 6 討論各銀行續約之融資額度。 | ||
| 113/8/2 | 1 報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內部稽核實際執行情形。 | |
| 2 報告本公司113年第二季溫室氣體盤查計劃執行情形。 | ||
| 3 報告本公司現任獨立董事其專業資格及獨立性情形。 | ||
| 4 討論本公司企業永續發展推動小組112年度工作執行成果暨113年度工作計劃。 | ||
| 5 討論本公司113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核閱報告書稿案。 | ||
| 6 討論各銀行續約之融資額度。 | ||
| 113/11/06 | 1 報告本公司113年第三季內部稽核實際執行情形。 | |
| 2 報告本公司113年第三季溫室氣體盤查計畫執行情形 | ||
| 3 113年度公司治理教育宣導資料傳閱。 | ||
| 4 討論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及公費審查案。 | ||
| 5 討論本公司113年度第三季之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核閱報告書稿案。 | ||
| 6 審議薪資報酬委員會第五屆第五次會議審議之董、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事項。 | ||
| 7 討論增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第十一章企業永續(ESG)循環之第一節至第七節暨相關內部稽核制度。 | ||
| 8 討論本公司「114年度內部稽核作業查核計劃」。 | ||
| 9 討論各銀行續約之融資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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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州鐵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X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 日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執行情形 |
|---|---|---|
| 股東會 | ||
| 114/03/05 | 1 報告本公司 113 年第四季內部稽核實際執行情形。 | |
| 2 報告本公司 113 年第四季溫室氣體盤查計畫執行情形。 | ||
| 3 報告 113 年度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提請備查。 | ||
| 4 呈閱本公司第五屆第六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事錄,提請備查。 | ||
| 5 討論本公司 114 年度風險報告書。 | ||
| 6 討論本公司 113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稿案。 | ||
| 7 討論本公司 113 年度盈虧撥補案。 | ||
| 8 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 ||
| 9 討論改選本公司董事案 | ||
| 10 討論訂定受理股東提案、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 | ||
| 11 討論提名並審核董事候選人名單 | ||
| 12 討論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
| 13 討論同意本公司 113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之內容。 | ||
| 14 討論召開本公司 114 年股東常會事宜。 | ||
| 15 討論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第四章第九節薪資核計發放作業」。 | ||
| 16 討論各銀行續約之融資額度。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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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州福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安侯建業聯合 | 潘俊名 | 111.01.01-迄今 | 1,030 | 500 | 1,330 | 非審計公費係為稅務查核報告與移轉訂價稅務諮詢服務 |
| 會計師事務所 | 張淑瑩 | 108.01.01-迄今 |
請具體敘明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例如稅務簽證、確信或其他財務諮詢顧問服務)
註: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欄說明更換原因,並依序揭露所支付之審計與非審計公費等資訊。非審計公費並應附註說明其服務內容。
1、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無。
2、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無。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不適用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單位:仟股)
| 職稱 | 姓名 | 113年度股權變動情形 | 當年度截至3月31日止 |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董事 | 宜進實業(股)公司 | 0 | 0 | 0 | 0 |
| 董事 | 詹正田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趙守博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黃偉基 | 0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陳益民 | 0 | 0 | 0 | 0 |
| *董事 | 程鈺翔 | 0 | 0 | 0 | 0 |
| *董事 | 詹(系羽)晴 | 0 | 0 | 0 | 0 |
| *董事 | 林金鈴 | 0 | 0 | 0 | 0 |
| *董事 | 張恒嘉 | 0 | 0 | 0 | 0 |
| *董事 | 林澤華 | 0 | 0 | 0 | 0 |
| 董事 | 陳林德 | 0 | 0 | 0 | 0 |
| 董事 | 歐聯國際租賃(股)公司 | 0 | 0 | 0 | 0 |
| 陳冠如 | 0 | 0 | 0 | 0 | |
| 總經理 | 詹正田 | 0 | 0 | 0 | 0 |
| 財會經理 | 林勝欽 | 0 | 0 | 0 | 0 |
股權質押資訊:不適用
*: 皆為法人董事(宜進實業(股)公司)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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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股比例佔前十大股東間互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關係之資訊
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關係人資料
| 姓名(註1)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 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 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 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 關係。(註3)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 | 股數 | 持股% | 股數 | 持股% | 名稱 | 關係 | ||
| 宜進實業(股)公司 代表人:詹正田 | 36,601,000 | 27.7% | - | - | - | - | 億東纖維(股)公司 光明絲織廠(股)公司 | 董事長相同 董事長相同 | |
| 5,532,037 | 4.19% | - | - | - | - | ||||
| 億東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詹正田 | 10,000,000 | 7.57% | - | - | - | - | 宜進實業(股)公司 光明絲織廠(股)公司 | 董事長相同 董事長相同 | |
| 光明絲織廠(股)公司 代表人:詹正田 | 7,000,000 | 5.30% | - | - | - | - | 宜進實業(股)公司 億東纖維(股)公司 | 董事長相同 董事長相同 | |
| 詹正田 | 5,532,037 | 4.19% | - | - | - | - | 宜進實業(股)公司 億東纖維(股)公司 光明絲織廠(股)公司 | 為前述三家公司董 事長 | |
| 久燦股份有限公司 | 5,458,000 | 4.13% | - | - | |||||
| 黃建彰 | 4,000,000 | 3.03% | - | - | |||||
| 陳玉進 | 2,612,724 | 1.98% | - | - | - | - | 陳淑雲 | 姊弟 | |
| 陳香君 | 2,500,000 | 1.89% | 陳妍君 | 姊妹 | |||||
| 富順纖維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陳玉進 | 2,000,000 | 1.51% | - | - | - | - | -陳淑雲 | -姊弟 | |
| 陳妍君 | 1,500,000 | 1.14% | 陳香君 | 姊妹 |
註1:股東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合計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綜合持股比例:不適用。
宏州福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Hung Chou Fiber Industrial Co., Ltd.
參、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 年月 | 每股面額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8506 | 10 | 230,000,000 | 2,300,000,000 | 202,176,108 | 2,021,761,080 | 註一 | 無 | |
| 8506 | 10 | 230,000,000 | 2,300,000,000 | 229,176,108 | 2,291,761,080 | 註二 | 無 | |
| 8607 | 10 | 350,000,000 | 3,500,000,000 | 262,634,913 | 2,626,349,130 | 註三 | 無 | |
| 8709 | 10 | 350,000,000 | 3,500,000,000 | 283,645,706 | 2,836,457,060 | 註四 | 無 | |
| 9809 | 10 | 350,000,000 | 3,500,000,000 | 170,187,424 | 1,701,874,240 | 註五 | 無 | |
| 10309 | 10 | 350,000,000 | 3,500,000,000 | 102,112,454 | 1,021,124,540 | 註六 | 無 | |
| 10406 | 10 | 350,000,000 | 3,500,000,000 | 132,112,454 | 1,321,124,540 | 註七 | 無 |
註一:85.6.13(85)台財證(一)第37506號函核准利用未分配盈餘175,805,300元及資本公積87,902,660元轉增資。
註二:85.10.1(85)台財證(一)第57173號函核准現金增資270,000,000元。
註三:86.7.8(86)台財證(一)第51027號函核准現金增資220,000,000元及利用資本公積114,588,050元轉增資。
註四:87.9.24(87)台財證(一)第79811號函核准利用未分配盈餘105,053,965元及資本公積105,053,965元轉增資。
註五:98.09.10金管證發字第0980044371號函核准減少資本1,134,582,820元。
註六:103.09.12金管證發字第1030034274號函核准減少資本680,749,700元。
註七:104.06.17完成私募繳款,增資300,000,000元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流通在外股數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普通股 | 132,112,454 | 0 | 132,112,454 | 上市股票 * |
*包含私募普通股3,000萬股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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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股東名單
114年3月30日
| 股份
主要
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宜進實業(股)公司 | 36,601,000 | 27.70 |
| 億東纖維(股)公司 | 10,000,000 | 7.57 |
| 光明絲織廠(股)公司 | 7,000,000 | 5.30 |
| 詹正田 | 5,532,037 | 4.19 |
| 久緯股份有限公司 | 5,458,000 | 4.13 |
| 黃建彰 | 4,000,000 | 3.03 |
| 陳玉進 | 2,612,724 | 1.98 |
| 陳香君 | 2,500,000 | 1.89 |
| 富順纖維工業(股)公司 | 2,000,000 | 1.51 |
| 陳妍君 | 1,500,000 | 1.14 |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股利政策: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除酌予保留部分盈餘外,再就其餘額,連同上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依前項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前段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 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 10%。
(四)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五)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1、公司章程所載之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 2%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2%為董監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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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並應提撥其數額中不低於 40% 作為基層員工酬勞,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監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兩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係依公司章程第27條規定估列,因本公司上有未彌補之累積虧損,故113年度未予估列。
3、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分紅等資訊:不適用。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不適用。
(六)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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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公司所營業務主要內容:
- C801120 人造纖維製造業。
- C805990 其他塑膠製造品製造業。
- 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
- 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JE01010 租賃業。
- F301010 百貨公司業。
- F301020 超級市場業。
- E801010 室內裝潢業。
- 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 C302010 織布業。
- C301010 紡紗業。
- C306010 成衣業。
- C305010 印染整理業。
-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 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 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 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 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 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 C303010 不織布業
2、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及營業比重
本公司所營業務為聚酯粒及聚酯原絲之製造、行銷所佔營業比重為 100% 。
3、公司目前之商品項目:聚酯絲、聚酯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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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計畫開發之新商品
| 紗種 | 成分 | 用途 | 特性 |
|---|---|---|---|
| 37.5 技術纖維 | 火山岩(活性硫) | 專業運動及運動休閒服飾 | 用靜電力吸引作用吸收人體不斷蒸發的水分;同時再利用人體自然發出的紅外能量,用來加熱粒子加速水分蒸發,因此它能更快的保持體表乾爽,還能輔助儲存能量保持身體在一定的溫度。 |
| 環保紗 | 使用回收之聚酯類之化纖產品,再次循環利用。 | 用於各類成衣布料與工業用布 | 資源再利用 |
| 石墨烯纖維 | 取得將石墨烯分散均勻製成纖維母粒之原料,進而製成紗線。 | 智慧服飾與穿戴式裝置應用 | 抗靜電:石墨烯的導電性可以降低布料的表面電阻率。同時表面潤滑,能降低摩擦係數,抑制、減少電流產生,防止皮膚搔癢。 |
| 導熱性佳:石墨烯材料紡織品,可成為人體和外觀的篩檢程式和外部環境的過濾器,確保穿著者保持理想溫度。 |
(二)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2024年,台灣化學纖維產業在全球經濟復甦緩慢、供應鏈重組以及環境永續壓力下,經歷了一個轉型與挑戰並存的年份。化學纖維作為紡織產業的重要上游產業,受到國際市場需求波動、原物料價格起伏以及國內外政策推動的影響,整體表現呈現兩極化發展:一方面,傳統化纖產品面臨產能過剩與價格競爭;另一方面,機能性與永續性纖維的創新需求為產業注入新的成長動能。
目前臺灣紡織業在業者努力轉型下已朝精緻化、差異化布局,也已走出嶄新的一條道路,而受惠運動風潮興起,機能性紡織的重要性越來越高,臺灣廠商在機能性紡織產業價值鏈已成為全球知名服裝品牌的重要供應鏈之一,產品已發展成防風透氣、防水透氣、快乾、抗起毛球、彈性貼合以及輕量保溫、防水透氣等等綜效功能,加上目前高科技產業與紡織業結合,發展穿戴式的產品與智慧衣,展示臺灣廠商的競爭優勢;目前臺灣已提供全球國際知名品牌七成的機能性布料,目前全球知名的戶外或運動品牌長期都是臺灣紡織業的目標客戶,包括知名運動品牌 Nike、Under Armour、Adidas 等都是台灣廠商代工,臺灣已成為全球主要人造纖維供應國,其中機能性與高質感布料是臺灣紡織品的特色。又歐洲高端市場對環保的要求很高,因此環保布料也是另一個新趨勢,舉凡原料來源與生產製造整個流程,都要符合環保標準,現階段台廠努力取得國際機構的環保認證,積極做出環保衣與中國市場做差異化區隔。
目前臺灣在機能性紡織原料已開發有成,如抗菌防臭、防火、抗紫外線、環保、彈性、保暖、保冷等功能紗,具快速排汗、延展性、不沾汗且保持色澤鮮豔的3D立體紗,具除臭吸濕、防除霉菌等功能的竹炭纖維,還開發具節能環保概念的回收寶特瓶環保紗等新素材,獲得國際知名運動品牌青睞。
【資料來源:產業加值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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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台灣化學纖維產業鏈從石化原料到最終紡織品,結構完整且具全球競爭力。上游提供穩定原料,中游專注纖維製造與創新,下游以高品質加工與應用為核心,搭配強大的研發與政策支援。然而,面對國際競爭與永續壓力,產業需加速技術升級與市場多元化。
上游:原料與基礎石化,提供化纖生產所需的核心原料,如純對苯二甲酸(PTA)、乙二醇(EG)等,這些是聚酯纖維(PET)、的基礎材料。高度依賴國際原油與石化市場,原料價格受全球供需與地緣政治影響。台灣石化產業具規模化優勢,部分企業具備從煉油到石化原料的垂直整合能力。面臨著原料成本波動、碳排放壓力、國際競爭(如中國大陸的低價原料供應)等挑戰。
中游:化學纖維製造,將石化原料加工為化學纖維,包括聚酯纖維(PET)以及機能性與永續性纖維(如回收聚酯、超細纖維、抗菌纖維)。主要產品形式包括長纖(Filament)、短纖(Staple)與工業用纖維。台灣化纖製造技術成熟,產品種類多元,應用範圍涵蓋服飾、家紡、工業用途。近年積極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如吸濕排汗纖維、阻燃纖維、回收纖維,以因應國際品牌對機能性與永續材料的需求。面臨著中國大陸的產能過剩導致價格競爭激烈;永續轉型需高額設備投資等挑戰。
下游:紡織品加工與應用,將化學纖維加工為紗線、布料與最終產品,包括織布、針織、染整、裁剪與縫製等,應用於服飾(運動服、戶外服飾)、家用紡織品(窗簾、床單)與工業產品(過濾材料、汽車內飾)。台灣下游紡織業以OEM/ODM為主,與國際品牌(如Nike、Adidas、Patagonia)合作,供應機能性與永續布料。染整與後處理技術領先,具備快速反應與客製化能力,適合小批量、多樣化訂單。面臨的挑戰如勞動成本上升,部分低階製造外移至東南亞;需應對國際市場對低碳產品的嚴格要求。
目前本公司所生產之產品有聚酯粒、聚酯絲及加工絲,其中聚酯粒之上游原料為PTA及EG,供應廠商為亞東石化、東聯;聚酯粒部分,除小部分聚酯粒外售外,絕大部分聚酯產能供應自廠生產聚酯原絲。下游銷貨地點亦以國內專業假摭廠為主。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況
在聚酯化纖的市場優勢上,由過去的美國、日本以及近期的韓國、台灣,現今已被中國大陸取而代之,全世界只有中國大陸、印度及少數亞洲國家成長,其餘皆衰退。但是與所有材料發展趨勢一樣,纖維材料產品很明顯的也趨向於高附加價值,愈具備多樣化機能性產品,愈具競爭能力。而人造纖維最大的特色之一,即是較天然纖維擁有更多的複合性機能產品開發的潛力,差別化、多功能、高機能纖維的開發帶動,讓整個人造纖維產業有著更廣闊的市場運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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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化纖產能急遽擴充下,市場將仍為供需失衡的狀況,加上上游原料價格居高不下,下游業者各層次加工工繳將被嚴重壓縮,在此情形下,化纖產業業者應避開與中國大陸在低價產品之競爭,憑藉既有之產品開發技術,朝差異化產品研發。
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勢必會引發全球消費者的省思,同時改變部分生活型態與採購行為,並帶動具有健康、抗菌、防護功能等紡織品的需求持續增加。台灣紡織業者可趁疫情期間的產能空檔,投入具保健和防護功能的紡織品研發,除能做為疫情期間生產防疫物資之用,亦是為疫情結束後的市場商機預作準備。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石墨烯抗菌纖維開發。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短期發展計劃
提昇產品之多樣性及品質,因應消費者之需求,並加強製程改良及機台改造以避開與中國大陸在低價產品之競爭,期增加本公司產品之競爭力。
2、長期發展計劃
以研發新產品及開發新市場之發展為主。因應永續發展,本公司朝向推動綠色生產、節能減排,提高綠色產品比重,以及發展循環經濟等方向努力。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 主要商品銷售地區: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12年度 | 113年度 | |||
|---|---|---|---|---|
| 金額 | 百分比 | 金額 | 百分比 | |
| 台灣 | 1,843,099 | 92.37% | 2,275,920 | 98.70% |
| 亞洲地區 | 152,277 | 7.63% | 30,065 | 1.30% |
| 合計 | 1,995,376 | 100.00% | 2,305,985 | 100.00% |
2 市場佔有率及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市場佔有率:
113年聚酯絲廠產能,本公司於國內市占率約 8%,排行第五。(資料來源:人纖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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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我國乃為全球人造纖維主要生產國,其中聚酯纖維產量位居全球第三。人纖製造業為紡織業上游,亦為我國紡織產業發展之重心,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國際品牌開始積極縮減供應鏈,在疫情衝擊下,更加速供應鏈洗牌,面對不確定性,品牌更重視供應商管理,短交期、彈性生產、多樣化的產品成為常態,
然而疫情也為企業帶來調整體質的機會,當疫情蔓延時,國內紡織供應鏈快速將既有產品線轉往生產防疫相關紡織品,藉以填補部分訂單損失。面對後疫情時代,業者將加速往高值化產品發展、擴展新領域、爭取新客戶進行策略布局,藉此放棄低毛利產品。
此外,品牌首重「企業社會責任」,對供應商的人權、安全性、環境永續等面向都放大檢視,除了保障勞工權益外,環保永續技術包括易分解、易回用、與生質材料等,皆是需要持續投入的技術,在創造永續議題的同時結合品牌營運策略,達到永續行銷(Storytelling)的效果。
故本公司會在既有之基礎及市場通路,持續調整產品結構,積極朝機能性紗線和環保回收產品開發。致力掌握住商機。
3 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 競爭優勢:
A、台灣人造纖維工業的發展以合成纖維為主,其中又以聚酯纖維產品產能最大、產量及品質穩定,在充分供應國內需求後,開始加強外銷市場的拓展,包括中國大陸、東南亞、中東地區等都是主要目標市場,尤其是新興國家對於高品質、差異化人造纖維的需求,更是給予台灣人造纖維業者有利的先機。
B、聚酯纖維的研發改質成功機率大,且台灣近年來差異化產品生產頗具成效,同時亦致力於高科技紡織品的研發,其產品及技術能力在全球具有極佳的地位,並具備將技術移轉成多元化、多樣化產品並大量量產的核心能力。
(2) 競爭劣勢:
A、台灣內需市場小,且下游加工絲廠商大都以供應內需市場為主,限制市場的長期發展性。
B、除中國大陸以外,東南亞新興紡織國家包括:越南、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等國急速興起,以其低廉且充沛的勞力優勢,配合外資大量的投入及技術輔導,紡織技術及產能急速提升,尤其近期的中美貿易紛爭,更加快對越南紡織業的投資腳步及產業鏈逐漸成型,已對台灣人纖製造業造成競爭壓力。
(3) 因應對策:
A、為因應品牌商對環保紡織品之需求,本公司已取得 GRS 全球回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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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產品製程合乎環境、健康、安全等規範,得以生產以環保為主要訴求的紡織品;亦購入聚酯色母粒進行色紗之生產研發,使紗線增加多樣性及豐富色彩。逐步使利基型產品比例提高,朝向產品用途廣、增加客戶群,並使得淡旺季影響變小,進而能更提升獲利能力。
B、因應產業目前趨勢,本公司為加強競爭優勢,著手檢討現階段既有的產品線,並予以重新規劃,以發展少量多樣化的生產模式,同時投入差異化新產品開發。取得 37.5 技術生產纖維認證,藉此合作管道,切入全球品牌服飾廠的供應鏈,來提升產品毛利。
C、簽訂加入國際FTA市場區域,並積極培養紡織高階研發人才,提升產品競爭力。
(二)主要產品之用途及產製過程:
1、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本公司之產品聚酯粒係半成品,除大部分自給融紡廠抽絲生產POY半延伸絲外,尚有餘量可供外售。POY半延伸絲出售下游專業假撚廠客戶,FDY全延伸絲係新開發之產品,以全部外售為主,所有產品內外銷比率均視市場價格而作機動性之調整。
本公司所生產聚酯纖維產品,可用於平織褲料、衣料、工業用布。另可用於人纖針織布類方面,如男、女裝服飾、休閒運動服、工業用品等。另外如石墨烯可染纖維、37.5技術纖維、環保纖維等,可用於運動/戶外衣著、機能護具、等。
2、產製過程
A. 聚酯粒生產流程
PTA
EG
- 景體調配-酯化Ⅱ-酯化合Ⅰ-預聚合Ⅱ-過濾-主聚合-切粒脫水-聚酯粒
B. 半延伸聚酯絲生產流程(註)
聚酯粒-酯粒乾燥-溶解壓出-紡絲-加工油-捲取-檢驗-包裝
註:全延伸聚酯絲之生產流程係在捲取之過程中,多加上加熱延伸之步驟。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產製上述產品的主要原料為純對苯二甲酸(PTA)及乙二醇(EG),PTA之供應廠商為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EG之供應廠商為國內之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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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二年度中曾佔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廠商(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2年 | 113年 | 114年度截至前一季止(註2)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亞東石化 | 1,101,179 | 72.24 | 無 | 亞東石化 | 1,425,552 | 69.41 | 無 | 亞東石化 | 260,563 | 63.55 | 無 |
| 2 | 東聯 | 272,066 | 17.85 | 無 | 東聯 | 431,245 | 21.00 | 無 | 東聯 | 83,118 | 20.27 | 無 |
| 其他 | 151,036 | 9.91 | 其他 | 196,889 | 9.59 | 其他 | 66,348 | 16.18 | ||||
| 進貨淨額 | 1,524,281 | 100 | 進貨淨額 | 2,053,686 | 100 | 進貨淨額 | 410,029 |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2年 | 113年 | 114年度截至前一季止(註2)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力麗 | 533,416 | 26.73 | 無 | 力麗 | 606,314 | 26.29 | 無 | 光明絲織廠 | 173,716 | 28.95 |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 |
| 2 | 光明絲織廠 | 439,678 | 22.03 |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 | 光明絲織廠 | 589,129 | 25.55 |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 | 力麗 | 124,823 | 20.81 | 無 |
| 3 | 宜新實業 | 321,824 | 16.13 | 無 | 宜新實業 | 296,600 | 12.86 | 113年4月起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 | 宜新實業 | 66,123 | 11.02 |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 |
| 其他 | 700,458 | 35.11 | 其他 | 813,942 | 35.30 | 其他 | 235,300 | 39.22 | ||||
| 銷貨淨額 | 1,995,376 | 100 | 銷貨淨額 | 2,305,985 | 100 | 銷貨淨額 | 599,962 | 100 |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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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二年從業員工人數:
| 年 度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當年度截至 3 月 31 日 | |
|---|---|---|---|---|
| 員工人數 | 作 業 員 | 84 | 81 | 81 |
| 職 員 | 98 | 94 | 94 | |
| 部分工時人員 | 39 | 36 | 36 | |
| 合 計 | 221 | 211 | 211 | |
| 平均年歲 | 47 | 46 | 46 | |
| 平均服務年資 | 10 年 | 10 年 | 10 年 | |
| 學歷 | ||||
| 分布 | ||||
| 比率 | 博 士 | — | — | |
| 碩 士 | 4 | 4 | 4 | |
| 大 專 | 61 | 58 | 28 | |
| 高 中 | 80 | 70 | 70 | |
| 高中以下(含外勞) | 76 | 79 | 79 |
四、環境支出資訊: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處分總額:無
二、未來因應對策、改善措施即可能支出:
本公司依據政府規定申請並取得排放許可文件,並依法規規範進行操作及訂定內部水污染防治相關管理措施,且執行廢水減量及必須符合廢(污)水放流管制標準,降低廢水排放污染物數量。
五、勞資關係:
(一) 113 年度員工福利政策及權益維護措施:
| 項目 | 內容 |
|---|---|
| 員工福利政策 | 1. 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相關員工任免、薪酬均依照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辦理,以保障員工基本權益。 |
| 2. 本公司設有員工意見箱,建立暢通的勞資溝通管道。 | |
| 3. 本公司定期安排員工健康檢查,在工作安全上,本公司藉由持續的教育訓練與宣導,養成員工緊急應變能力及安全觀念,加強員工認知能力,降低不安全行為造成處理外事故的發生。 | |
| 4. 本公司定期召開廠務會議,宣導工作安全注意事項與災害應變措施。 | |
| 5. 本公司訂有教育訓練作業辦法,依據年度教育訓練計畫進行內部訓練及員工外派訓練用以協助員工職涯發展規劃及培訓。 | |
| 6. 本公司現在所有員工均全部適用新制退休金制度,公司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 6% 勞工退休金至個人專戶,勞工也可從每月工資再自提 1-6% 作為退休金。另本公司也已結清全部員工清舊制退休金的年資,並結算退休金發給員工。 | |
| 113 年度本公司員工福利執行情形:生育補助請領為 2,000 元/1 人,婚喪補助請領 20,000 元/8 人,醫療補助請領 3,000 元/1 人,員工子弟獎學金 41,000 元/18 人,辦理團體保險 179,596 元/130 人,康樂支出 1,401,334 元/133 人,年節福利 394,000 元/136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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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內容 |
|---|---|
| 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 為使勞資關係和諧,並暢通溝通管道,工廠皆定期召開廠務會議,並設有意見箱,充分反應員工意見,同時對於員工之意見均由相關部門協調處理,透過定期及不定期之方式相互溝通,建立共識。公司成立迄今勞資關係均十分和諧,未有任何勞資糾紛發生,未來勞資雙方仍將秉持勞資一體、親愛團結之原則,加強溝通,使勞資糾紛不致發生。 |
| 113 年度員工意見箱及電子郵件信箱共接獲 0 件意見反應。 | |
| 勞資糾紛情形 | 113 年度無勞資糾紛情形發生。 |
| 履行社會責任 | (一)本公司已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
| (二)公司推動社會責任由總經理室兼辦,秉持永續經營理念,執行公司管理制度、人事規章、節能減碳計劃等。 | |
| (三)本公司已將員工績效考核及獎懲制度結合,不定期透過內部教育訓練宣導工作規則,提升員工工作態度和品德。本公司負責社會責任相關之部門皆依其職責辦理相關事宜。 | |
| 113 年本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工作事項,包括編製完成 112 年度企業永續報告書,致力於能源使用效率及降低碳排放量,本公司共捐款新台幣 40 萬元,作為桃園廠區楓福里、楓樹里睦鄰獎助學金。 | |
| 113 年完成本公司 112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並請工業技術研究院量測技術發展中心 完成第三方外部查證。 | |
| 較前一年具體提升員工福利或權益之措施 | 113 度員工福利或權益與前一年度比較無明顯減少。 |
| 員工進修及訓練 | 本公司訂有教育訓練作業辦法,依據員工工作所需技能及專業知識進行內部訓練及員工外派教育訓練來協助員工發展職涯規劃及培訓。各級主管也會視員工專長來刻意輪調培訓,以求適才適所發揮所長,及協助員工進行職涯規劃。113 年度 1-12 月份工廠教育訓練:一般職業安全衛生訓練(內訓)課程時數為 104 小時共 524 人次參加,特殊作業人員外訓課程時數為 155 小時共 29 人次參加。 |
3、員工退休制度:
本公司對正式聘用之員工訂有退休辦法。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之給付按其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六個月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自 94 年 7 月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簡稱「新制」,新到任之員工一律採用新制,原有之員工由其自行選擇。
然本公司已於 106 年度結清所有在職員工之舊制年資,並支付依舊制年資所計算之退休金予員工。
4、內部重大資訊暨防範內線交易處理作業程序:
已訂定並告知所有員工、經理人及董事,並要求上述處理重大資訊作業相關人員均簽訂保密協定。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無。
(三)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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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本公司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鑒於資訊安全乃維繫各項服務安全運作之基礎,為確保本公司具備共識落實資訊安全的使命及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能有效運作,特訂定資訊安全政策,做為本公司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最高指導原則,並明定資訊安全組織及權責,以推動及維持各類管理、執行與查核等工作之進行。
- 資通安全政策:
本公司資訊安全目標為確保內部核心系統之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可用性(Availability)與法遵性(Compliance),並依各階層與職能定義及量測資訊安全績效之量化指標,以確認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實施狀況及是否達成資訊安全目標。
(1) 機密性:應避免本公司任何敏感資訊洩露於網際網路。
(2) 完整性:應確保本公司敏感資料(如:財務資訊、人事資料、系統資訊)之正確性。
(3) 可用性:應確保本公司所持有的重要資料確實備份。
(4) 法遵性:應遵循我國相關法律(如:個人資料保護法、營業秘密法、智財權相關法律),避免本公司或第三方人士權益受侵害。
- 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實施應依據規劃(Plan)、執行(Do)、查核(Check)及持續改善(Action)循環模式,以週而復始、循序漸進的精神,確保資訊安全之有效性及持續性:
(1) 每年應至少內部評估審查一次,考量法令法規、科技變化、關注方期望、業務活動、內部管理與資源等最新現況,確保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有效性。另為使資訊安全政策與時並進,本公司不定時安排外部評估機構或外部專業團隊評估審查。
(2) 應依據審查結果進行修訂,並經總經理發佈後始生效。
(3) 資訊安全政策訂定或修訂後應以適當方式(例:E-Mail 或網站公告或紙本印出)告知利害關係人,如:所屬員工、供應商、客戶、外部稽核人員等。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
113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
七、重要契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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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一)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 年度
項目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764,479 | $503,620 | $260,859 | 51.80 |
| 固定資產 | 1,038,197 | 1,066,439 | (28,242) | (2.65) |
| 其他資產 | 764,997 | 774,158 | (12,161) | (1.57) |
| 資產總額 | 2,567,673 | 2,344,217 | 223,456 | 9.53 |
| 流動負債 | 570,727 | 446,348 | 124,379 | 27.87 |
| 長期負債 | 924,561 | 802,696 | 121,875 | 15.18 |
| 負債總額 | 1,495,288 | 1,249,044 | 246,244 | 19.71 |
| 股本 | 1,321,124 | 1,321,124 | - | - |
| 保留盈餘 | (240,036) | (217,248) | (22,788) | (10.49) |
| 股東權益總額 | 1,072,385 | 1,095,173 | (22,788) | (2.08) |
(二)公司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項目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及未來因應計畫(前後期變動比率達 20%,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1仟萬元以上者)。
- 流動資產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因應市況回溫增加儲備存貨所致。
- 流動負債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因應市況增加原料採購致應付帳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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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績效
(一)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 年 度 | 1132 年 度 | 112 年 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率% |
|---|---|---|---|---|
| 營業收入 | ||||
| 銷貨收入 | $2,305,985 | $1,955,376 | $350,609 | 17.93 |
| 營業成本 | ||||
| 銷貨成本 | (2,282,725) | (2,074,211) | 208,514 | 10.05 |
| 營業毛利 | 23,260 | (78,835) | 101,195 | 128.36 |
| 營業費用 | (49,379) | (57,362) | (7,983) | (13.92) |
| 營業淨利 | (26,119) | (136,197) | 110,078 | 80.8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474 | 2,651 | 823 | 31.04 |
| 稅前淨利(損) | (22,645) | (133,546) | 110,901 | 83.04 |
| 所得稅利益(費用) | 143 | (760) | 903 | 118.82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 (22,788) | (132,786) | 109,998 | 82.84 |
| 本期淨利(淨損) | (22,788) | (132,786) | 109,998 | 82.84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2,788) | (132,786) | 109,998 | 82.84 |
(二)公司最近二年度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前後期變動比率達 20%,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1仟萬元以上者)
- 本公司本期無其他收益及費損。
- 本期營業收入增加,主要係下半年隨著歐美市場對永續材料的採購需求回升,台灣機能性化纖產品(如環保聚酯纖維和高性能纖維)的出口呈現溫和成長,本公司今年產品銷售量與銷售金額因前述因素影響較112年度增加
- 本期產生營業毛利、營業虧損及稅前淨損較上年度減少,主要係產品價格較去年度能更適當反映原料成本,及本公司控管生產成本所致。
(三)公司主要營業內容改變之原因:無
(四)預期未來一年度銷售數量及其依據與公司銷售數量得以持續成長或衰退之主要影響因素:
本公司銷售預估之訂定,係依據113年全年度各月銷售量變化及考量112年市場需求相關因素變化而予以設定目標;114年度預估銷量因國際各地戰爭與全球通關帶來的需求及品牌服飾廠下單動能仍有待評估,仍可能影響到公司營運的表現。故預計銷售量及損益與113年度持平。
單位:公噸
| 主要產品 | 單位 | 預計銷量 |
|---|---|---|
| 化纖產品 | 公噸 | 59,400(各項產品總銷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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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金流量
| 期初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投資活動淨現金流量 | 籌資活動淨現金流量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 $62,915 | $(117,218) | $(28,525) | 132,386 | $49,831 | - | - |
(一)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 營業活動: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主要係市況回溫,產品庫存增加所致。
- 投資活動: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主要係本年度增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致。
- 融資活動: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主要係本公司銀行長期借款換約所致。
(二)預計現金不足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本公司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分析
- 期初現金餘額:49,831 千元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120,000 千元
- 預計全年來自投資活動淨現金流量:(10,000)千元
- 預計全年來自籌資活動淨現金流量:(100,000)千元
- 預計現金剩餘數額:59,831 千元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一)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無。
註:本公司董事會最近兩年度尚無重大資本支出之決議。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公司最近年度並無轉投資計畫,故不適用。
六、風險事項分析及評估:
(一)最近年度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113 年利率因升息較 112 年為高,對本公司而言,因借款所產生之利息支出約佔營收 1% 左右,故利率波動對本公司之影響不大。
- 由於本公司成品外銷之金額與以外幣支付之進貨金額差異不大,故匯率變動對本公司之損益影響不大。
(二)最近年度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本公司皆無從事上述之活動或交易,故不適用。
(三)最近年度研發計畫、未完成研發計畫之目前進度、須再投入之研發費用、預計完成量產時間、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
1、未來研發計畫
- 修改現有機台設備,增加機台之附加價值。
- 配合客戶需求,開發新規格紗種,增加客製化產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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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發費用:114年預計投入研發試樣及其他相關費用約200萬元
(四)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五)最近年度科技改變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產品為傳統化纖產品,生產技術已穩定,短期內生產化纖產品之技術並不會有重大之改變,故科技改變對本公司產品應無重大影響。
(六)最近年度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企業形象並未有重大改變,且本公司近年來致力於公司品質管理之提昇,並敦親睦鄰,以求企業之永續經營。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無。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及可能風險。無。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
本公司與主要供應商及客戶關係維持良好,一般都有簽訂長期進貨合約,所存風險接在可承受控制內。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無此情形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及風險。無。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無。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
本公司每年進行資訊安全風險評估,詳細評估作業請詳本年報第64-65頁。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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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不適用。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不適用。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會計師公費資訊:本公司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金額及性質:無。
(二)股東會委辦情形:
本公司股東會係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
(三)董事會定期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情形:
1、本公司已於113年11月6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參考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通過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
2、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會計經理人均符合一年內未曾任職於現任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
3、評估程序係依照會計師所113年審計品質指標,依五大構面評估:
構面一:專業性/查核經驗、訓練時數、流動率、專業支援。
構面二:品質控管/會計師負荷、查核投入、EQCR 複核情形、品管支援能力。
構面三:獨立性/非審計服務公費、客戶熟悉度。
構面四:監督/外部檢查缺失及處分,主管機關發函改善。
構面五:創新能力來評估/創新規畫或倡議。
柒、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交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訂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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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鑑: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負責人:詹 正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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