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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5, 2016

51789_rns_2016-11-15_88b40454-e29d-4283-9b78-be3f40747509.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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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07號7樓 話:(02)26575859 電

$\mathbf{B}$ 錄

$\tilde{\mathcal{A}}$


一、封
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
四、資產負債表 $\overline{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 - 11$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2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1 - 2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3 - 40$
(七)關係人交易 $40 - 43$
(八)質押之資產 4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3 - 4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4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4
$(+) =$ 4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4 - 45$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5
3.大陸投資資訊 45
(十四)部門資訊 45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46 - 51$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Fax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 ○ 四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 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 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 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與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 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 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 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六)收入認列;收入明細之說明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六)收入。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聚酯絲產品收入為營 運之主要收入來源,而風險在於收入認列之真實性,因營運收入受到景氣波動之高度影響 ,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杳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之相關人 工及系統控制,並針對銷售系統資料與總帳分錄進行核對及調節,及評估宏洲纖維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收入認列政策是否依相關公報規定辦理

二、資產減損(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有關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為營運之重要資產,其金額佔整體合併資產總額之50%以上;因經濟環境不景氣、市場 供過於求及行業競爭激烈,為其面臨之主要挑戰,且財務報表呈現虧損之情形而產生減損 之跡象。因此,資產減損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

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根據集團管理階層委由第三方出具之獨立評估報告確定的可回收金額,本會 計師檢視了相關假設之合理性,並評估該鑑價師之資格及獨立性。

本會計師考量該集團對資產減損之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適切。

三、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評估之說明, 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四)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存貨可能因 國際原物 料價格之波動及市場供需情況可能會使產品的售價及銷售量有劇烈波動,故導致存貨之成 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評價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宏洲纖維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 庫齡變化情形,評估集團會計政策之合理性並檢視其執行情形,進行存貨呆滯品處理之趨 勢,並瞭解存貨價格評價之基礎與方式,及將相關變動差異數進行比較,以確認有無重大 異常。

KPMG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 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 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 ,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 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杳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杳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杳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杳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宏洲纖維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 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 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KPMG

  1.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查 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宏洲化學 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 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今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 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張永 師: 計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核准簽證文號 民國一〇六年三月八日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記很名正客州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補補備術 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〇五年 pre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12.31 104.12.31


流動資產:
%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30,673 1 26,163 1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3 3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及八) 108,444 4 104,495 4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71,433 3 28,000 $\mathbf{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58,930 3 79,804 $\mathfrak{Z}$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及七) 14,284 1 2,203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 10,869 $\overline{\phantom{a}}$ 23,008 $\overline{2}$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及七) 17,045 1 7,993
130X 存貨(附註六(四)) 510,606 22 503,443 23
1410 預付款項 1,409 2,750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8,173 $\blacksquare$ 8,000 $\blacksquare$
831,869 35 785,862 - 34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1,850 $\mathbf{1}$ 11,850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及(六)) 8,194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七及八) 1,195,864 53 1,229,847 54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八)、七及八) 258,818 11 262,567 1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 4,225 $\blacksquare$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三)) 2,170 $\blacksquare$ 742 $\sim$
1,468,702 65 1,517,425 66
資產總計 S. 2,300,571 100 2,303,287 100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協和团別州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福偏偏雨(神) 民國一〇五年 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12.31 104.12.31
負債及權益 $\%$
$\frac{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九)) \$ 183,000 8 225,513 10
2150 應付票據 17,924 $\mathbf{1}$ 9,046 Ξ.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七) 8,553 $\overline{\phantom{a}}$
2170 應付帳款 245,055 11 158,578 8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13,682 $\mathbf{1}$ 21,708 1
2219 其他應付款 48,781 2 51,926 2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二)) 1,363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1,363
2310 預收款項 82,944 3 201,560 9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十)) 10,800 10,800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427 $\blacksquare$ 1,306
613,529 26 681,800 30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519,003 23 369,703 1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224,155 10 224,155 10
2612 長期應付款(附註六(十)及七) 163,500 7 183,500 8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二)) 1,794 $\blacksquare$ 2,884 $\blacksquare$
908,452 40 780,242 $\frac{34}{ }$
負債總計 1,521,981 66 1,462,042 64
權益(附註六(十四)):
3100 股本 1,321,124 58 1,321,124 57
3350 待彌補虧損 (542, 534) (24) (479, 879) (21)
權益總計 778,590 34 841,245 $\frac{36}{5}$
負債及權益總計 $S_{-}$ 2,300,571 100 2,303,287 $\underline{\underline{100}}$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林金鈴

$\sim$ 4-1 $\sim$

董事長:詹正田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 江底新辰湖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相色传 民國一〇五年及·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
%
4110 銷貨收入(附註六(十六)及七) \$2,215,892 101 2,558,491 101
4170 減:銷貨退回 14,278 1 10,380
4190 銷貨折讓 8,880 $\bullet$ 13,154 $\mathbf{1}$
營業收入淨額 2,192,734 100 2,534,957 100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六(四)、(十二)及七) 2,188,940 100 2,631,045 104
營業毛利(損) 3,794 (96,088) (4)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二)及七) 55,589 $\overline{\mathbf{3}}$ 86,774 $\overline{3}$
營業淨損 (51, 795) (3) (182, 862)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五)、(十八)及七):
7010 其他收入 10,434 7,71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51) $\overline{\phantom{0}}$ 215,015 9
7050 財務成本 (16, 869) (1) (20, 292) (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415) $\sim$
(6,586) (1) 202,023 8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損)利 (58, 381) (4) 19,161 $\mathbf{1}$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4,225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15,576 $\perp$
本期淨(損)利 (62,606) (4) 3,58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49) (1,932)
(49) (1,93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49) $\overline{\phantom{a}}$ (1, 94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62, 655) (4) 1,642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元)(附註六(十五))
9750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0.47) 0.03


業股份有限公
化學工
限公司
業股份有
E
١
$\frac{1}{11}$
至十二月
○五年及-
洲鐵維工
.
K

單位:新台幣千元

備供出售金
普通股 待彌補 融商品未實現
$\frac{1}{2}$

(摄)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021.124 (365,748) 5.040 640.347
本期淨利 3,585 3,58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932) I 1.94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653 1 1,642
現金增資 300,000 (105,000) 195,000
子公司處分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交易 ı (10, 784) 15.040 4,256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餘額 1,321,124 (479, 879) 841,245
本期净損 (62, 606) (62, 60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bigcirc$ $\left( 49\right)$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ı (62, 655) (62, 655)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餘額 1,321,124 (542, 534) 778,590

註: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皆為累積虧損,故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
皆為零元。

勝扶

董事長:詹正田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試质都需測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团新相相 酒器的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 四年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損)
調整項目:
\$
(58, 381)
19,161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利息費用 47,674 90,500
利息收入 16,869 20,29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46) (33)
41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359 (206, 086)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95 (11,244)
(11)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64,951 (106, 16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3,949) (2,014)
應收票據-關係人 (43, 433) (7, 791)
應收帳款 20,874 (32,709)
應收帳款-關係人 (12,081) (2,032)
其他應收款 (10, 861) (22,995)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9,052) (7,993)
存貨 (7,163) 253,638
預付款項 1,341 (794)
其他金融資產 (173) 12,27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64, 497) 189,58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8,878 (56, 595)
應付票據-關係人 8,553 (4,788)
應付帳款 86,477 (5, 134)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8,026) 7,586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3,129) (4,213)
負債準備 (3, 135)
(4,183)
預收款項 (118, 616) (125, 341)
其他流動負債 121 (251)
淨確定福利負債 (1, 139) (125, 18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6, 881) (321, 23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91, 378) (131, 646)
調整項目合計 (26, 427) (237, 81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入 (84, 808) (218, 652)
收取之利息 46 33
收取之股利 6,033 18,594
支付之利息 (16,885) (16, 896)
支付之所得稅 (26,309)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95, 614) (243, 230)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設保健活用池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通取(簿)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5年度 104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24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2,066 18,59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946) (28, 65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3,564 354,101
存出保證金增加 (27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36,806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3,34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3,337 380,59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327,247 1,508,272
短期借款減少 (1,369,760) (1,846,811)
舉借長期借款 1,005,917 190,000
償還長期借款 (856, 617) (142, 676)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20,000) (71,500)
現金增資 195,0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6,787 (167,715)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4,510 (30, 34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6,163 56,51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0,673 26,163

(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民國一〇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經股東會決議更名為宏洲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主 要經營業務為合成化學纖維、塑膠抽絲品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正 式掛牌,註冊地址為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07號7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八日提報董事會後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〇五年七月十八日金管證審 字第1050026834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應自民國一〇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 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於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前發 布,並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 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 2016年1月1日
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理」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 2016年1月1日
攤銷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 2016年1月1日
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之持續 2014年1月1日
適用」

理事會發布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b}$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a}$ $\overline{$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 成重大變動:

1.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六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該準則新增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為基礎計算可回收金額及認列減損損失者 ,應揭露其公允價值等級及關鍵評價假設(第二或第三等級)之規定。本公司將依 該準則增加相關揭露。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截至本個體 財務報告發布日止,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第15號業經金管會通過自107年1月 1日生效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埋爭曾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 尚待理事會決
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量」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闡釋」 201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之修正(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
2018年1月1日
2014-2016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國際會 2018年1月1日
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sim$ 1 $\lambda$ is a light of $\lambda$ in $\lambda$ in $\lambda$ in $\lambda$ in $\lambda$ in $\lambda$ in $\lambda$ is a light of $\lambda$ $0.010 \; \text{m}$ 1 m 1 m

對本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新發布或條訂準則

發布日

主要修訂內窓

2014.5.2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 新準則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
2016.4.12 户合約之收入」 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
收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
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
2016.4.12發布修正規定闡明下列項目
:辨認履約義務、主理人及代理人之
考量、智慧財產之授權及過渡處理。
2013.11.19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 新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2014.7.24 融工具」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主要修正
如下:
•分類及衡量:金融資產係按合約現
金流量之特性及企業管理資產之經
營模式判斷,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另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其歸因於信用風險
之公允價值變動數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
·减損:新預期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已
發生損失模式。
•避險會計:採用更多原則基礎法之
規定,使避險會計更貼近風險管理
,包括修正達成、繼續及停止採用
避險會計之規定,並使更多類型之
暴險可符合被避險項目之條件等。
發布日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2016.1.1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賃」 •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
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
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
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
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租賃」類似。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 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

(2)净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之 現值及附註四(十七)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 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外 幣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 或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外,其餘 係認列為捐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 非流動資產:

  •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 受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 非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 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 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 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 量,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 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 累積於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 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 及損失。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 益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 資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 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 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 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 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 性大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 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 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 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 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 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 捐捐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 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 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 動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 與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 少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 於損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 之攤銷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 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 權益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 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 減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 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 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 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 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 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 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 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 本之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 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七)存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 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 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 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 與本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 影響本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及歸屬於本公司可享有關聯 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 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 減損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 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捐失及相關負債。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 權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 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 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 交易處理。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 認列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 提列折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 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 直接人工、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 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 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 含原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 、拆卸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 本。此外,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 有效而自權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 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 大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 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 分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 入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 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 時認列為損益。

$3.3$ 蕉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 別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 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本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屋及建築

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 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二)租 賃

  1. 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 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 期間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 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2.承租人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 產之可回收金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 椙。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 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 認列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 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 計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 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 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四)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 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 銷則認列為利息費用。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五)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以 税後淨額認列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 面金額,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 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 庫藏股票之帳面金額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 面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 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 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六)收入認列

1.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 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 銷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 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 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外銷交易主要採起運點 交貨,風險及報酬係於港口將貨品運裝上船時移轉予買方;對於內銷交易,風險 及報酬則通常於商品送達客戶倉庫驗收時移轉。

2.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 視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轉 租不動產產生之收益則認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租金收入。

(十七)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 員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 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各項計畫資產的公允價 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 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任何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及未來得以從該計書退還之 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 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司任何計書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 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書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以直線法於福利 之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如福利立即既得,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書資產報酬,但不 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 動,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 )再衡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本公司將確定福利計書之再衡量數認列於 保留盈餘。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書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 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書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指本公司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某一員工或員工團體之聘僱契約, 或為鼓勵員工自願接受資遣而提供離職福利。離職福利係當本公司已明確承諾詳 細之正式終止聘雇計畫且該計畫實際上無撤銷之可能時,或在鼓勵自願資遣下, 員工很有可能接受資遣提議,且接受之員工人數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當 離職福利於報導期間之十二個月後方支付時,應予折現。

4.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書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 而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 認列為負債。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 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 率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 (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3.商譽之原始認列。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 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 之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 ,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 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九)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 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 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本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給與員工之股票選擇權。

(二十)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 予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

本公司出租一空置之倉庫,因意圖賺取租金,故將此資產認列為投資性不動產 項下。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 訊如下:

(一)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 損扣抵使用時方予以認列。本公司係依據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及利潤率等假設, 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經濟、產業環境變遷及法令之改變,均可能造成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之估列請詳附註六(十三)。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 本公司針對公允價值衡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建立評價小組以負責複 核所有重大之公允價值衡量(包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並直接向財務長報告。評價 小組定期複核重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果用於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是使 用外部第三方資訊(例如經紀商或訂價服務機構),評價小組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 持輸入值之證據,以確定該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 規定。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 等級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一)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二)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 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三)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合併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一)附註六(八), 投資性不動產

(二)附註六(十九),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12.31 104.12.31
庫存現金 S 80 80
支票存款 24,707 23,463
活期存款 3,429 2,600
外幣存款 2,457 20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30,673 26,163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九)。 (二)金融資產

1.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11.850 11.850

11,853 11,853

2.本公司已於附註六(十九)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貨幣及利率暴險。

3.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均無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

4.敏感度分析一權益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捐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報導
- 8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證券價格 益稅後金額 益稅後金額
上漲1% - $\blacksquare$
下跌1% S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三)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5.12.31 104.12.31
應收票據 \$
108,444
104,495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 71,433 28,000
應收帳款 58,930 79,804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4,284 2,203
其他應收款 10,869 23,008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17,045 7,993
催收款(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16,112 16,112
減:備抵呆帳 (16,112) (16,112)
281,005 245,503
  • 1.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部份應收款項已作為短期借款擔 保之揭露,請詳附註八。
  • 2.本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5.12.31 104.12.31
逾期60天以下 468
5,391
逾期61~90天 -
逾期91~120天 $\blacksquare$
逾期120天以上 - 143
5,391
611

本公司於決定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及應收 票據自原始授信日至報導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基於歷史違約率,未逾期或逾 期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無須提列備抵呆帳。另本公司針對催收款 項已全數提列備抵呆帳。

(四)存 貨

105.12.31 104.12.31
製成品 \$ 465,988 495,703
減:備抵損失 (89, 278) (91,059)

376,710 404,644
在製品 89,033 48,225
減:備抵損失 (3,738)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85,295 48,225
原料 21,595 18,182
減:備抵損失 (107)

21,595 18,075
物料 41,111 49,453
減:備抵損失 (14,105) (16,954)

27,006 32,499

S 510,606 503,443
  • 1.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認列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4,905)千元及25,913千元。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 認列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分別為(999)千元及30,982千元。
  • 2.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 擔保之情形。

(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本公司於財務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關聯企業

104.12.31 $\overline{s}$ $8,194$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八日因未能取得宏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會 多數表決權,故喪失對其之控制力。另此項交易未有收取之對價。宏緯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〇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辦理清算申報,並認列處份損失計95千 元。

2.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〇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3.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 資訊係於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對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104.12.31
8.194
歸屬於本公司之份額: $104$ 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415)
綜合損益總額 (415)

(六)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八日因未能取得宏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多數 表決權,故喪失對宏緯實業之控制力,故將相關資產負債及非控制權益予以除列, 另此項交易未有收取之對價。

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八日宏緯實業公司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如下:

現金及約當現金 14,082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2,813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9
其他應付款 (90)
先前子公司淨資產之帳面金額 16,815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 房屋
及建築
機器設備 水電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出租資產 木元上柱
及待驗
設備
總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s 688,586 560,777 3,391,672 258,256 29,996 24,116 241,518 168,690 17,871 5,381,482

1,246 724 396 6,574 8,940
處分/報廢 (42, 103) (4, 159) (3,538) (1, 295) (431) (51, 526)
重分類 11,248 7,593 3,378 653 1,409 (22, 362) 1,919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s 688,586 572,025 3,358,408 257,475 27,182 23,474 243,323 168,259 2,083 5,340,815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S 872,691 761,864 4,435,974 258,256 26,359 25,110 241,713 6,621,967

٠ ٠ 2,870 ٠ 3,782 466 1,394 20,145 28,657
處分/報廢 (37, 856) (55, 893) (879, 616) $\overline{\phantom{a}}$ (145) (1, 460) (1, 589) ٠ (976, 559)
重分频 (146, 249) (145, 194) (167, 556) 168,690 (2, 274) (292, 583)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s 688,586 560,777 3,391,672 258,256 29,996 24,116 241,518 168,690 17,871 5,381,482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s 306,485 3,289,410 246,525 23,356 19,184 234,043 32,632 4,151,635

15,607 14,301 1,303 1,905 1,220 1,494 11,720 47,550
處分/報廢 ٠ (41, 419) (4, 158) (3, 527) (1, 295) (204) (50, 603)
重分频 (3,631) (11, 560) 11,560 (3,631)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S 318,461 3,250,732 243,670 21,734 19,109 235,537 55,708 4,144,951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J. 土地 房屋
及建築
391,406
機器設備
4,036,441
水電設備
239,457
運輸設備
21,785
辦公設備
19,488
其他設備
233,629
出租資產
$\overline{\phantom{a}}$
未完工程
及待驗
設備
總計
4,942,206

15,789 62,575 7,068 1,716 1,139 1,995 $\sim$ 90,282
處分/報廢 (48, 401) (776, 974) (145) (1, 443) (1, 581) $\overline{\phantom{a}}$ (828, 544)
重分類 (52, 309) (32, 632) 32,632 (52, 309)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s 306,485 3,289,410 246,525 23,356 19,184 234,043 32,632 4,151,635
帳面價值:
民國105年12月31日 688,586 253,564 107,676 13,805 5,448 4,365 7,786 112,551 2,083 1,195,864
民國104年1月1日 872,691 370,458 399,533 18,799 4,574 5,622 8,084 1,679,761
民國104年12月31日 688,586 254,292 102,262 11,731 6,640 4,932 7,475 136,058 17,871 1,229,847

1.處份損益請詳附註六(十八)及七。

2.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部分資產已作為長短期借款擔保 之揭露,請詳附註八。

(八)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及土地
重估增值
房屋
及建築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162,527 154,022 316,549
增添 6 6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S 162,533 154,022 316,555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39,193 10,866 50,059
處分/報廢 (22, 915) (3,178) (26,093)
重分類 146,249 146,334 292,583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S 162,527 154,022 316,549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53,982 53,982
折舊 124 124
重分類 3,631 3,631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57,737 57,737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1,986 1,986
折舊 218 218
處分/報廢 (531) (531)
重分類 52,309 52,309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53,982 53,982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土地及土地
重估增值
房屋
及建築

帳面金額:
民國105年12月31日 162,533 96,285 258,818
民國104年12月31日 162,527 100,040 262,567
公允價值:
民國105年12月31日 649,445
民國104年12月31日 618,942
  • 1.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並對所 評價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區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有相關經驗。該評價係以由本公司自 評(參酌鄰近成交價及實際登錄成交資訊)為基礎。該評價係以比較法及收益法等 方法綜合考量後評估決定。
  • 2.處份損益請詳附註六(十八)及七。
  • 3.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銀行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 明細,請詳附註八。
  • (九)短期借款
105.12.31 104.12.31
信用狀借款 113,000 108,554
無擔保銀行借款 70,000 116,959

183,000 225,513
尚未使用額度 73,000 80,429
利率區間 $1.61\% \sim 1.8\%$ $1.40\% \sim 2.71\%$

1.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長期借款及長期應付款

1.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5.12.3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擔保銀行借款 NTD $1.65\% \sim 1.89\%$ $107 - 110$ \$
529,803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10, 800)

519,003
S
尚未使用額度 26,340
104.12.31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擔保銀行借款 NTD $1.79\% \sim 2.15\%$ $106 - 109$ 380,503
S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10, 800)

369,703
尚未使用額度 26,497

2.本公司長期應付款之明細如下:

105.12.31
長期應付款一股東往來 163,500 183,5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۰ -

163,500 183,500
尚未使用額度 $\blacksquare$ -
利率區間一股東往來 $1.60\%$ 1.60%

(1)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2)長期應付款償還期間為2~3年,且均為無擔保股東往來借款。

(十一)營業租賃

出租人租賃

本公司以依一系列之租賃協議,將部分土地、房屋及建築物出租,該些協議自 民國一〇四年七月一日至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三十日屆滿,且該些協議並無續約權。 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最低應收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5.12.31 104.12.31
一年內 16,100 24,000
一年至五年 17,280 12,000
五年以上 18,900 $\blacksquare$
52,280 36,000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24,000千 元及12,000千元。

(十二)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已認列確定福利義務負債之組成如下:

105.12.31 104.12.31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12.052 11,823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0,258) (8,939)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I.794 2,884

本公司員工福利自債明細如下:

帶薪假自債

105.12.31 104.12.31
63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 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 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10,190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 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5年度 $104$ 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823
184,742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200 4,001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29 3,076
清償產生之損益 (114,689)
計畫支付之福利 (65, 307)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2,052 11,823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F:$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S 8,939 58,609
利息收入 139 596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一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20) 1,146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1,200 13,895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65, 307)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0,258 8,939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28 1,758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32 1,647
60 3,405
營業成本 \$
60
3,064
管理費用 341
60 3,405

由於與若干員工達成退休縮減協議,使本公司民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確定福利退休義務減少114.689千元,並於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之綜合損益 表認列相對的縮減利益。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 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10.832 8,900
本期認列 49 1.932
12月31日累積餘額 10,881 10,832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overline{\mathbf{r}}$

105.12.31 104.12.31
折現率 1.70% 1.45 $%$
未來薪資增加 $1.50 \%$ 1.5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600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8年。

(7)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 日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 之變動,均可能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 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 減少
105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3.53)\%$ 3.72%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 16.01 % $(13.18)\%$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3.72)\%$ $3.93\%$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 16.94 % $(13.88)\%$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 淨確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不低於工資 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書下本公司提撥 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如下,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成本 4,767 4,606
管理費用 3,901 526
合計 ۰υ 8,668 5,132

(十三)所得稅

1.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土地增值稅 - 26,309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4,225 (10, 733)
繼續營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4,225 15,576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05年度 $104$ 年度
稅前淨(損)利 (58, 381) 19,161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9,925) 3,257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4.150 (3,995)
土地增值稅 16,314
所得稅費用 4.225 15,576
  1.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ddot{\cdot}$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5.12.31 104.12.31
課稅損失 283,433 273,554
其他 20,877 16,902
304,310 290,456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 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 本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損年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民國九十七年度 151,340 民國一〇七年度
民國九十八年度 338,616 民國一〇八年度
民國一○○年度 48,323 民國一一〇年度
民國一〇一年度 208,266 民國一一一年度
民國一○二年度 331,285 民國一一二年度
民國一○三年度 282,482 民國一一三年度
民國一○四年度 253,230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五年度 53,713 民國一一五年度
1,667,255
S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重估增值 其他 合計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S 224,155 224,155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224,155 224,155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234,150 234,157
貸記損益表 (9,995) 7) (10,002)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224,155 224,155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存貨
跌價損失 其他 合計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3,676 549 4,225
借記損益表 (3,676) (549) (4,225)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S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2,623 871 3,494
貸(借)記損益表 1,053 (322) 731
民國104年12月31日 S 3,676 549 4,225

3.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三年度。 4.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105.12.31 104.12.31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542,534) (479,879)
可扣抵税額帳戶餘額 22.047 20,955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frac{1054\mathcal{B}(\nexists \mathbb{R})}{\frac{1}{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3,500,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皆為350,000千股。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以千股表達)


105年度 104年度
1月1日期初餘額 132,112 102,112
現金增資 ۰ 30,000
12月31日期末餘額 132,112 132,112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於不超過30,000千股範圍 內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後一年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於 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以每股6.5元之私募價格發行普通股30,000千 股,每股面額10元,計195.000千元,以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七日為增資基準日, 並將每股面額認購價格差異借記保留盈餘105,000千元。截至民國一〇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上述私募普通股及其嗣後無償配發股份之轉讓須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 辦理,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公開發 行後,始得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買賣。

2.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 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 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 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 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書、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 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每年就前段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 1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 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10%。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 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 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盈餘分配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及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經股東常會 决議盈虧撥補,因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皆為累積虧損,故無盈餘可供 分配,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十五)每股盈餘(虧損)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捐)利

105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損)利 $\overline{\mathbf{S}}$ $(62.606)$ $3.585$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00 - 12$ 고고도 73년
期初流通在外普通股 132,112 102,112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6,250
庫藏股之影響 - (420)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32,112 117,942

(十六)收 入

本公司之收入明細如下:

商品銷售

104年度 105年度 2,192,734 2.534,957

105年 亩

104年度

104年座

(十七)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 監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2%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為董監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 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 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監酬 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皆為累積虧損, 爰無須估列員工及董事 、監察人酬勞。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租賃收入(註) 7.543 3,607
利息收入 46 33

2,845 4,075
10,434 7,715

註: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部分折舊費用分別帳列租金收入減項計17,549 千元及8,800千元。

2.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359) 206,086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11,244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95) 11
外幣兌換損益 316 (1,326)

(13) (1,000)
(151) 215,015

3.財務成本

本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5年 唐 三唐
в 16.869 20.292
  • (十九)金融工具
  • 1.信用風險
    • (1)信用風險之暴險

借款之利息費用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 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A.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由於本公司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 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 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B.投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 部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 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年
帳面金額 現金流量 以内 $1 - 3 + $ $3 - 54$ 超過5年
105年12月31日
浮動利率工具 \$
712,803
740,276 203,210 351,793 185,273
固定利率工具 163,500 167,413 2.616 164,797
無附息負債 333,995 333,995 333,995
\$1,210,298 1,241,684 539,821 516,590 185,273
104年12月31日
浮動利率工具 \$
606,016
612,866 574,445 21,987 16,434
固定利率工具 183,500 191,836 3,936 187,900
無附息負債 241,258 241,258 241,258
\$1,030,774 1,045,960 819,639 209,887 16.434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本公司無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4.利率分析

本公司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 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 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於報導日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5,800千元及4,942千元,主因係 本公司之浮動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 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依規定無須揭露 公允價值資訊) 列示如下:

105.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二級 第三級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4.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篁、
一級
第二級 篦二级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чD $\sim$ $\sim$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之類別及屬性為上市( 櫃)公司股票,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3)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任何金融資產移轉之情形。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 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 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 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由於本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 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 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2)$ 投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 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 險。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 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將依各項營運資金需求及支用計劃,安排各項融資理財活動,預期 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5.市場風險

本公司持有之上市櫃股票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因此類資產係以公允 價值衡量,因此本公司將暴露於股票市場價格變動之風險。

利率風險

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以及使用利率交換合約來管 理利率風險。本公司定期評估避險活動,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 ,以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廿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以淨負債除以資本總額計算 。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係權益之 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債。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05.12.31 104.12.31
負債總額 1,521,981 1,462,042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30,673 26,163
淨負債 1,491,308 1,435,879
權益總額 778,590 841,245
調整後資本 2,269,898
S
2,277,124
負債資本比率 65.70% 63.06%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及所歸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持有本公 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份之27.7%。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司已編製供大眾使用之合併財務 報告。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母公司 171,886 12,066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433,482 302,573
其他關係人 177 171,402
605,545 486,041

本公司銷售予關係人之售價係參考原料價格行情制定,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 不同。另其他關係人收款期間係採預收之收款條件外,餘與非關係人之收款條件 約為月結15天,並無顯著不同。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 後無須提列呆帳費用。

2.進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母公司(註) 19,243 50,011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註) 22,070 338,091
41,313 388,102

$\mathbf{z} = \mathbf{z} - \mathbf{z}$

註: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部分銷售予關係人光明絲織廠(股)公 司及宜進實業(股)公司之銷貨總額屬去料加工之銷貨總額分別為673,251千元 及18,783千元,故將進銷貨交易屬去料加工部分之營業收入67,883千元及 13,889千元,子以同額沖轉營業成本。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 其付款期限為月結60天,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3.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5.12.31 104.12.31
應收帳款 其他關係人 171
應收票據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44,445 28,000
應收票據 母公司 26,988
應收帳款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14,284 2,032
其他應收款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註) 17,045 7,993
102,762 38,196

註:係本公司因關係人產線調整而代為支付之產線人工薪資及水電雜費等費用。

4.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5.12.31 104.12.31
應付票據 母公司 S. 132
應付票據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8,421
應付帳款 母公司 518 21,060
應付帳款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13,164 648
長期應付款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註) 3,700 3,700
25,935 25,408

註:含流動及非流動之其他應付款,係關係人資金貸與本公司,請詳附註七(一)6 之說明。

5.處份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投資性不動產

104年度
出售價格 出售成本 處分利益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107,930 102,642 5,288
其他關係人 98,581 2,679 95,902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21,265 19,788 1,477
227,776 125,109 102,667

6.向關係人借款(帳列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及長期應付款)

本公司向關係人借款金額如下:

利息支出 應付關係人款項
105年度 104年度 105.12.31 104.12.31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59 147 3,700 3,700
其他關係人 $\blacksquare$ 2,080
59 2.227 3,700 3,700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向關係人借款係依各該關係人撥款當 年度依雙方約定之利率皆為1.6%計息,且均為無擔保放款。

7.運費

本公司委託關係人運送貨物之運費金額如下:

105年 04年
其他關係人 100
.

8.租賃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出租部分廠房及辦公室予關係人,並 簽訂一~二年期租賃合約。租賃收入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108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24,000 12,000
24,000 12,116

9.佣金支出(帳列營業成本)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度向母公司因代購原料而支付之佣金支出計805千元。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3,240 3,326
離職福利 - 18,002
3,240 21,328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5.12.31 104.12.31
應收票據 短期借款 \$ 66,542 63,422
其他金融資產 11 8.173 8,0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 942,150 941,704
投資性不動產 $^{\prime\prime}$ 236,649 235,299
S 1,253,514 1,248,42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如下:

105.12.31 104.12.31
新台幣 343,000 184,500
美金 \$
85
86
歐元 98 48

(二)或有負債:

於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銀行借款而開立之存出 保證票據金額分別為160,000千元及158,000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捐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65,737 9,983 75,720 106,365 44,393 150,758
勞健保費用 7,183 966 8,149 8,143 1,563 9,706
退休金費用 4,827 3,901 8,728 7,670 867 8,537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9,288 361 9,649 9,874 484 10,358
折舊費用 46,544 1,130 47,674 89,217 1,283 90,500
折耗費用
攤銷費用 $\blacksquare$

註1:民國一〇五年及民國一〇四年度部分折舊費用分別帳列租金收入減項分別計

17,549千元及8,800千元。

註2: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員工人數分別為202人及185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五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
宏洲纖維工業
(股)公司
中國人造纖維(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
流動
278 $\%$ . 註一
台灣絲織開發(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一非流動
2,175,660 11.850 $3.57 \%$ 10.790 註二
中興商業銀行(股)公司 83.822 $\overline{\phantom{0}}$ $0.02 \%$

註一:帳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於公開市場交易,有市價可循外,餘揭露之金額皆為期 末持有之被投資公司股權淨值。

註二:係持有被投資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權淨值。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之公司
交易對象

z

M
進(銷)貨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授信期間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宏洲纖維工業
(股)公司
光明絲織廠
(股)公司
對本公司具
重大影響力
銷貨 433,482 19.77
%
15天 售價係參考
原料價格行
情制定,與
非關係人並
無重大不同
15天 58,729 23.20 %
宏洲纖維工業
(股)公司
宜進實業(股
)公司
母公司 銷貨 171,886 7.84
%
15天 15天 26,988 10.33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〇五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誉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48
- 1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宏洲纖維工 宏緯實業(股)公 台灣 合成化學纖維之 2,066 $\overline{\phantom{a}}$ % - - 關聯企
業(股)公司 同 買賣業務、石化 l#
學品之買賣業務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淨變現價值
原料 $EG \cdot PTA$ \$ 21,595 22,273 重置成本
物料 聚合物料 41,111 27,056 $^{\prime\prime}$
在製品 聚酯粒 89,033 85,323 淨變現價值
製成品 加工絲 87,781 45,067 $^{\prime\prime}$
聚酯絲 378,207 336,658

617,727 516,377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07, 121)

S 510,60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七)。

(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行庫別
台北富邦銀行企金部
借款種類
信用借款 S
期末餘額
70,000
契約期限
$105.10.31 \sim 106.01.22$
利率區間
1.8%
融資額度
90.000
抵押或擔保
備註
第一銀行大稻埕分行 信用狀
借款
113,000 $105.09.19 - 106.03.30$ 1.61% 155,000 $^{\prime\prime}$
合計 \$183,000

$\sim$ $\sim$

應付帳款明細表




Ð



亞東 PTA 125,264
東聯 EG 110,955
其他 物料 8,836 金額未達10%
245,055
۰D

(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權人

借款金額 契約期限
抵押或擔保
兆豐銀行金控總 信用狀借 \$
218,603
$105.07.20 - 107.07.19$ 1.6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部銀行 $\sim 1.85\%$
兆豐銀行金控總 抵押借款 275,000 $105.07.20 - 110.08.11$ 1.8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部銀行 $\sim$ 1.89% 及投資性不動產
第一銀行大稻埕 抵押借款 36,200 $104.05.15 \sim 109.05.15$ $1.6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分行
合計 529,803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10, 800)
淨額 519,003

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

(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sim 100$





加工絲 2,978公頓 \$ 123,632
聚酯絲 62,552公噸 1,962,916
其他 4,709公噸 106,186

\$
2,192,734

(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原料 $\overline{\$}$
18,182
加:本期進料 1,616,683
期末原料 (21, 595)
本期原料耗用 1,613,270
期初物料 49,453
加:本期進料 200,414
減:期末物料 (41, 111)
本期物料耗用 208,756
直接人工 32,099
製造費用 279,446
製造成本 2,133,571
加:期初在製品 48,225
加:本期進料 40,742
減:期末在製品 (89, 033)
製成品成本 2,133,505
加:期初製成品 495,703
本期進貨 99,842
減:期末製成品 (465,988)
盤虧 (1, 334)
產銷成本 2,261,728
存貨迴轉利益 (999)
盤虧 1,334
下腳收入 (5,240)
去料加工沖銷數 (67, 883)
營業成本 2,188,940
\$

(原名:宏洲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薪資 768 $\overline{9,215}$
運費 31,231 $\overline{\phantom{a}}$
其他 ,762 12,613 金額未達該科目餘額10%以上者
合計 33,761 21,828

其他收入明细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十八)。

其他收益及損失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十八)。

I

$\mathb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