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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9
Nov 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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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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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股票代码:6001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67号 联系电话:010-64094842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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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哈尔滨东安汽车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东安动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尚 待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相关内部批准程序并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及中 国证监会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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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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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安动力/上市公司 指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所持东安动力 251,893,000股股份与中航工业所持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6,035,274股股份进行置换,进而 导致本次置换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再持有任何东安动力股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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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 5号2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林左鸣 注册资本:464,360.85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786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直升机、支线飞机、教练机、通用飞机、飞机零部件、航 空电子产品、其他航空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 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汽车 (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汽车、飞机、机械电子设备的租赁;医药包 装机械、纺织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及其它机械及电子设备的设计、开 发、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实业 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业务。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1710931141
主要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67号
邮政编码:100009
联系电话:010-6409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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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公司职务 |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林左鸣 | 男 | 中国 | 中国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否 |
| 谭瑞松 | 男 | 中国 | 中国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 否 |
| 吴献东 | 男 | 中国 | 中国 | 执行董事 | 否 |
| 顾惠忠 | 男 | 中国 | 中国 | 非执行董事 | 否 |
| 徐占斌 | 男 | 中国 | 中国 | 非执行董事 | 否 |
| 耿汝光 | 男 | 中国 | 中国 | 非执行董事 | 否 |
| 张新国 | 男 | 中国 | 中国 | 非执行董事 | 否 |
| 高建设 | 男 | 中国 | 中国 | 非执行董事 | 否 |
| 李方勇 | 男 | 中国 | 中国 | 非执行董事 | 否 |
| 陈元先 | 男 | 中国 | 中国 | 非执行董事 | 否 |
| 王勇 | 男 | 中国 | 中国 | 非执行董事 | 否 |
| Maurice Savart | 男 | 法国 | 法国 | 非执行董事 | 否 |
| 郭重庆 | 男 | 中国 | 中国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否 |
| 李现宗 | 男 | 中国 | 中国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否 |
| 刘仲文 | 男 | 中国 | 中国香港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1、中航科工持有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316)流通股股份195,049,638股,占其总股本的55.29%;
2、中航科工持有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72) 流通股股份241,987,957股,占其总股本的49.93%;
3、中航科工通过全资附属公司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8)流通股股份 168,856,523股,占其总股本的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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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任何东安动力股份, 未来12个月内,亦无再增持东安动力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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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共计持有东安动力股份计251,893,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占东安动力总股本的54.5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9 年11 月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控股股东中航工业签署了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 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国 有股权置换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其所持东安动力251,893,000 股股份,与中航工业持有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6,035,274 股股份进行置换。
前述股权置换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任何东安动力 股份。
三、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安动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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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 1、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入东安动力股份情况。
二、卖出情况
1、2009年5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东安动力股份4,389,760股;
2、2009年7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东安动力股份4,389,760股;
3、2009年9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东安动力股份4,389,760股;
4、2009年10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东安动力股份6,500,720股。
三、交易价格区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东安动力在上述日期中的价格区间为人民 币8元/股至1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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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左鸣
200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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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东安动力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联系人:于健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51号 联系电话:0451-8652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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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哈尔滨 | ||||
| 股票简称 | 东安动力 | 股票代码 | 600178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 减少√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 | 251,893,000 持股比例: |
54.51%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 | 0 变动比例: |
54.51%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 持 |
是 □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相关内部批准程 序并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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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 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9 年11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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