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Sep 29, 2025
56542_rns_2025-09-29_f44b34a7-6534-4698-a4d3-27cbbdb34e54.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2025 年9 月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于同日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 情人行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事宜。本制度未 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
1
息知情人事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 人事务的具体操作。
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各项目组负责 人,为本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项目组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有关 事项的外部信息使用人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分公司、 子公司、项目组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有关事项的外部信息使用人事 务的管理工作负责。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 息的范围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超过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 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 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新增贷款或 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其中重大损失为超过上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2
(六)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
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 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 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 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 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四)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 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3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 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 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 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 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 工作人员;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第八条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发 送《保密提示函》(附件1),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附 件2),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 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 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 进行确认。
4
上述知悉内幕信息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应当知悉内 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 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第九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 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该 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 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 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 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八条的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确认。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并做好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汇总。
第十条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 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除按照本规定第八条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
5
情人档案外,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附件3),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 筹划决策方式等,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公司进行上述重大事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及时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 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 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黑龙江 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 公司、各项目组的有关负责人应当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情况以及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 程备忘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 (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 券交易所可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
6
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 程备忘。
第十四条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 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 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 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 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四章保密及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如下义 务:
(一)不得买卖内幕信息所涉本公司的证券;
(二)不得对外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也不 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牟利;
(三)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提供未公开信息之前,应以保密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确认相关知情 人员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合理理由要求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公司董事会予以拒绝。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 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
7
范围内。
第十八条公司与控股股东等相关各方筹划涉及公司的股权激励、 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重大事件,应在启动前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预 案,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出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意向、拟参与 开展实地调查、提出并讨论相关方案、召开相关会议、与相关各方洽 谈、最终决策等各个环节的重要信息。公司应与参与筹划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聘请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交易对方等内幕 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上述各方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或者公司要求向公 司告知重大事件时,应同时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相关保密协议。
第十九条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 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给公司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 处罚;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将有关责任人移交行政机关或 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相悖的,按《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
8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9
附件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提示函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前的信息应属内 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的报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公司此次报送的 相关材料属于未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重点提示如下:
1、贵公司/单位应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2、贵公司/单位接收本公司材料报送及使用的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所 获取的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3、贵公司/单位在获得本公司的报送信息后,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 报送的未公开信息,除非与本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4、贵公司/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 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5、本公司会将贵公司/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登记备案,以备发生信息 泄露时调查之用。
6、贵公司/单位或贵公司/单位接收本公司材料报送及使用的相关人员,如 因违反前述提示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本公司将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提示。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人收悉上述《保密提示函》,清晰知晓并自愿保守内幕信息,禁止任何形 式内幕交易,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
签收人(签字):
-
时间:年月日
10
附件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公司代码:600178
|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公司代码:600178 |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公司代码:600178 |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公司代码:600178 |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公司代码:600178 |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公司代码:600178 |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公司代码:600178 |
|||||
|---|---|---|---|---|---|---|---|---|---|---|
| 报备时间: 年 月 日 知悉时间 (注2) 知悉 地点 知悉方 式(注3) 信息所处 阶段(注4)签字确认 |
||||||||||
| 序 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身份证号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与 公司关系(注1) |
联系电话 | 内幕信息 内容 |
知悉时间 (注2) |
知悉 地点 |
知悉方 式(注3) |
信息所处 阶段(注4) |
签字确认 |
注1: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单位的,填写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等;是自然人的,填写所属单位部门、 职务等。
注2:知悉时间,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
注3:知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注4: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签订合同、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决议等。
11
附件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简称:
公司代码:
所涉重大事项简述:
| 交易阶段(注1) | 时间 | 地点 | 筹划决策方式 (注2) |
参与机构和人员 | 商议和决议内容 | 签字确认(注3) | |
|---|---|---|---|---|---|---|---|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保证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注1:填写重大事项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注2:填写筹划决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注3: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应当在备忘录上由本人签名确认。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