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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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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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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18-03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哈飞汽车签署以资抵债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飞汽 车”)以持有的部分资产抵偿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部分债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哈飞汽车与本公司受同一控 股股东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二次,合计金额为15,126.86 万元,且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 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此前已将哈飞汽车欠款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 抵债预计增加公司2018年盈利7113.31万元,具体数据以年度审计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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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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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8 月6 日,公司与哈飞汽车签署《抵账协议书》,哈 飞汽车以零部件及动能业务相关资产抵偿对东安动力所欠部分货款, 资产价格以评估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113.31 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哈飞汽车是公司控股股东 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4、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二次,合计金额为

15,126.86万元,且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情况:

1、法定代表人:赵晓明

2、注册资本:101,328 万元

3、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4、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各类汽车零部件,并从 事自产自销的新机动车登记代理业务。

5、财务状况: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19,485 万元, 净资产-763,778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26,925 万元,净利润-4,340 万元。

  • 哈飞汽车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标的基本情况

建筑物:管道沟槽共21 项,建成于1994 年至1998 年,为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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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备用水管线、给水管道、蒸汽管道(生产)、空气管道、电缆 等,目前处于使用状态。

设备:机器设备280 台(套),主要为压力机、自动上下料机构、 自动化上下料生产线、三坐标测量机等,设备购置于1993-1997 年, 评估基准日大部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车辆2 辆,年检合格。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共5 项。主要为动力厂锅炉烟气环保 改造采购安装,评估基准日处于在建状态。

2、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以截至201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哈飞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拟处置零部件及动能业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 用了成本法进行评估,拟抵债的哈飞汽车零部件及动能业务相关资产 设备评估值7,113.31万元(动能资产3053.18万元,零部件相关资产 4060.13万元),增值4,126.63万元,增值率138.17%(评估报告相关 资产评估值7371.90万元,增值4,304.99万元,增值率140.84%,20 吨锅炉属政府责令淘汰设备,共扣除74项)。

3、定价政策

经双方协商,资产抵债金额以评估值确定,哈飞汽车以零部件及 动能业务相关资产为7,113.31 万元,抵偿债务7,113.31 万元。 四、评估溢价说明

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存在差异,评估 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一般均长于折旧年限,且评估中根据该管道和设 备的正常使用情况确定评估价值,因而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由于此次抵债资产未独立运营,且以资抵债,公司未编制盈利预 测报告,抵债资产中的汽车零部件资产,公司将投入博通公司,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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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主要是为长安福特哈尔滨分公司与博通公司提供供热服务,能够 持续运营。

五、协议内容及履约安排

  • 1、标的:哈飞汽车所属零部件及动能业务相关资产。

  • 2、抵账金额:双方协商确定抵账金额以评估值为准,为7,113.31

万元。

  • 3、资产交付及变更登记:

协议生效七日内,哈飞汽车将抵账资产交付给本公司,双方办理 交接手续。交接后,本公司即享有抵账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分的权利。

协议生效日起,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办理抵账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登记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拓展业务,公司收购了博通公司全部股权,由于博通公司冲焊 件资产不完整,还租赁了哈飞汽车部分资产,为保证资产的完整性, 公司要求哈飞汽车以资抵债。通过本次交易,能够确保博通公司资产 的完整性,减少关联交易,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鉴于哈飞汽车的经 营状况,通过以资抵债清偿公司陈欠款,是公司目前维护股东利益的 最佳手段。

由于公司此前已将哈飞汽车欠款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抵 债将增加公司2018 年盈利7113.31 万元。

本次交易,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价格公允,公平合理, 有利于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18 年8 月1 日召开的七届三次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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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18 年8 月6 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笠宝、李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孙开运、张纯 信、张春光均投了赞成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就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认为有助于维护公司权益,增加公司 2018 年盈利;关联董 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由 专业机构进行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行为。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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