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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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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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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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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以风险为导向、重点关注财报内部控制”的基本方法确定内部控 制评价范围。纳入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 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 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 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方面,评价范围所覆盖的重要性水平能够满足 并支持公司评价报告的结论性要求。
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风险、 声誉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现金流风险、竞争风险、维稳风险、合同管理风 险、战略管理风险、产品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根据被检查业务流程潜在错报金额合计,按照公司口径计算错报指标,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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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报指标所在的区间来判断缺陷等级。
- 错报指标=潜在错报金额合计/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与期末资产总额孰低 影响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等级:
一般缺陷:错报指标≤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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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缺陷:0.5%<错报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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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缺陷:错报指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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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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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为重
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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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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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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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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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为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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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未按规定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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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无补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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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性控制,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③ 对于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控制,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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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或没有按规定实施,且无补偿性、替代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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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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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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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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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缺陷: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3000 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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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缺陷: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1000 万、小于3000 万; 一般缺陷;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100 万、小于1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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