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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3
May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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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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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受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黑龙江 民情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意见如下:
一、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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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 年4 月28 日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
2、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通知已于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 年4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做出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34 号、2023-036 号),公告载明了 会议的日期、地点、投票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 记办法、联系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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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八届十八次董事 会、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 年3 月28 日、4 月12 日及4 月2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号、临2023-023 号、临2023-029 号、临2023-0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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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 年5 月19 日14 时30 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8#301 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年度股 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靳松主持。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东安动力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 年5 月18 日15:00 至5 月 19 日15:00 时
本所认为,召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及通知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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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 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65 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72354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00%。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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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共计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2376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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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 的股东共计 162 名,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961544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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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列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 师。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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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 行了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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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均由委派的律师、监事进行清点, 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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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合法获得通过,其中议案 4、议案 6、议案 8 对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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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进行单独计票,议案 8 关联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东安动力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 1 | 《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通过 |
|---|---|---|
| 2 | 《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通过 |
| 3 | 《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通过 |
| 4 | 《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通过 |
| 5 |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通过 |
| 6 | 《关于公司董监事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 通过 |
| 7 | 《公司2023 年投资计划》 | 通过 |
| 8.00 | 《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
通过 |
| 8.01 | 关联采购——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成都华川电 装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博通汽车 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通过 |
| 8.02 | 关联采购——东安动力参股公司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
通过 |
| 8.03 | 关联采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8.04 | 关联销售——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重庆长安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 有限公司) |
通过 |
| 8.05 | 关联销售——东安动力参股公司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 |
通过 |
| 8.06 | 关联销售——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 通过 |
| 10 | 《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通过 |
本所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东安动力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
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李德钧
见证律师:李德钧
刘景忠
二O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