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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2
Mar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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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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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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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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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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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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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关于公司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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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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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公司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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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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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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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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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发表意见,回答股东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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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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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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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宣读并审议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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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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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2022 年3 月18 日
1
东安动力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以下为《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请审议。
一、股权激励工具
限制性股票。
二、股权激励计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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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范围
-
本计划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243 人,激励对象具体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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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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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
(二)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370.39 万股,约占本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208 万股的2.966%。
(三)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四)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量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 |
|---|---|---|---|---|
| 陈笠宝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14.03 | 1.02% | 0.030% |
| 靳松 | 董事、总经理 | 13.70 | 1.00% | 0.030% |
| 李学军 | 董事、党委副书记 | 11.24 | 0.82% | 0.024% |
| 孙岩 | 总会计师 | 13.51 | 0.99% | 0.029% |
| 宫永明 | 副总经理 | 11.24 | 0.82% | 0.024% |
| 刘莹彬 | 纪委书记 | 11.03 | 0.80% | 0.024% |
| 高冠中 | 副总经理 | 11.03 | 0.80% | 0.024% |
2
| 于忠贵 | 副总经理 | 11.03 | 0.80% | 0.024% |
|---|---|---|---|---|
| 刘波 | 副总经理 | 11.24 | 0.82% | 0.024% |
| 王福伟 | 副总经理 | 11.24 | 0.82% | 0.024% |
| 王江华 | 董事会秘书 | 7.63 | 0.56% | 0.017%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合计232人) |
1,243.47 | 90.74% | 2.691% | |
| 合计243人 | 1,370.39 | 100.00% | 2.966% |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75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 对象可以每股3.7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 股普通 股。
(六)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行权或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于个人自筹;公司不为 激励对象获取激励股份提供资助或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七)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要求: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条件 |
|---|---|
|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
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2年ΔEVA为正; 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2.3%,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
|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
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3年ΔEVA为正;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2.7%,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
| 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 |
以2020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2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4年ΔEVA为正;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3.2%,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于2022
年3 月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 月18 日
3
东安动力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公司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试行)》(办法公司于2022 年3 月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 月18 日
4
东安动力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公司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配合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哈尔滨 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公司已于2021 年11 月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 月18 日
5
东安动力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获授资格、获授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在出 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
6
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获授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 期。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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