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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0

Jun 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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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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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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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1、审议《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 4、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审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7、审议《关于公司董监事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审议《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审议《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 10、审议《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 11、审议《公司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2、股东发表意见,回答股东提问

  • 13、投票表决

  • 14、宣布表决结果

  • 15、宣读并审议股东大会决议

  • 16、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17、参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2020 年6 月19 日

1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 审议。

一、 2019 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了各项工作,定期会议 均按时召开,重点工作按要求推进,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 次。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 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义务,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关联交易

控制、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
召开
时间
出席情况 主要内容
1 七届
九次
3 月
22 日
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
8 人
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计提减值
准备、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
及2019 年度财务预算、续聘审计机构、关
联交易、金融机构授信、经营计划、投资计
划、培训计划、审计计划、风险管理报告等。
2 七届
十次
4 月
26 日
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
6 人,李鑫董事、孙岩董
事均委托刘海波董事代
行表决权。
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制定《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3 七届
十一次
6 月
10日
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
8人
聘任公司总经理、补选董事、公司行使东安
汽发股权优先受让权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 七届
十二次
8 月
23 日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人
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

2

5 七届
十三次
10 月
25日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人
公司2019 年三季度报告及变更会计政策
6 七届
十四次
12 月
19日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人
增加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2019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
7 七届
十五次

12 月
31 日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8 人,李鑫董事委托陈笠
宝董事代行表决权。
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报告期内,除按上市公司要求做好会议组织外,董事会还按照中国 长安关于董事会规范建设的要求,听取了公司滚动规划、经理层人员薪 酬兑现等报告,建立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参与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和定期报告工作等,做到了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全体 股东负责。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有关重大事项、关 联交易等发表了6 份独立意见。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四份定期报告、 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12 项议案,2018 年年度报告期间还召开了 两次审计沟通会,详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述职报告。

2、提名委员会

2019 年5 月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董 事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七届一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2018 年度

3

薪酬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七届一次战略委员会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经营计划》及《公司2019 年度 投资计划》。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两次,审议通过十三项议案,董事会 认真、及时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 事项,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

2019 年,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前 3 季度报告等四 份定期报告及 43 份临时公告,均通过了上交所审核。

三、 2020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0 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

2020 年3 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实施,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 息披露提出了新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新的要求做好上市公司各项工 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资本运作探讨

2019 年下半年,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0 年上半年修订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新法规有利于上 市公司并购及再融资,公司将结合新的政策及资金需求,做好资本市场 运作研究。

4

3.实施管理层契约化经营

为充分调动公司经理层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公司拟对经理层 实行市场化的薪酬机制,结合严格的绩效考核,实行经理层契约化管理。

4.继续推进收购东安汽发外方股东股权工作

2019 年以来,公司开始实施收购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 司外方股东持有其股权工作,该项工作将继续推进。

5.会议召开及信息披露

按照公司 2020 年董事会会议计划,做好 4 次定期会议的组织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并完成信息披露。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5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审议。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 责,召开了4 次监事会,列席了7 次董事会和2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企业依法运作、经营运行状况、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东安动力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的议题和 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内容
1 七届
八次
3月22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计
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审核意见》等9项报告及议案。
2 七届
九次
4月26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审
核意见》
3 七届
十次
8月23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
核意见》
4 七届
十一次
10月25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
审核意见》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6

二、监事列席会议情况

2019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及1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内容 列席监事


七届九次 3 月22 日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及转回、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及2019 年度
财务预算、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培训计
划、审计计划等。
孙 毅
刘 堃
七届十次 4 月26 日 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
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七届十一次 6 月10 日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
关于公司行使东安汽发股权优先受让权、
关于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
四项议案。
通讯表决
七届十二次 8 月23 日 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七届十二次 10 月25 日 公司2019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七届十四次 12 月19 日 关于增加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听取
《公司经理层2018 年度薪酬兑现方案》和
《公司2020年预算(草案)》。
通讯表决
七届十五次 12 月31 日 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听取《2020 年董事会会议计划》。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股东
大会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
4 月26 日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财务
决算、利润分配及2019 年度财务预算、董
监事2018 年度薪酬、2018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等。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6 月28 日 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7

对于公司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相关材料。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 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 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内 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 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募集资金未有使用到本期 的情况。

(4)公司出售资产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出售重大资产情 况。

(5)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实际,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 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

8

内容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7)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 规范监事会的工作,立足于提高公司的管控能力,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能, 不断提升监事会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9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请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期末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总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24 万元。具体 如下:

一、减值准备确认情况:

(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972 万元。

2019 年,公司共计提坏账准备3,009 万元,其中单项计提两项,为 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861 万元和沈阳新光华晨汽车发动 机有限公司635 万元,由于两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均全额计提,其余是 按照账龄分析法等方法确认计提的金额;转回坏账准备1,037 万元,其 中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法院调解以资产抵偿债务,转回878 万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销售有限公司回款转回159 万元。

(二)存货——转回跌价准备48 万元。

2019 年,公司共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8 万元。转回金额是根据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确认计量。

二、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转回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计入本期损益,使本年度利润 减少1,924 万元。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10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请审议。

一、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019 年,公司生产汽车发动机256366 台,同比增加89982 台,增 幅54.08%;销售汽车发动机246789 台,同比增加77833 台,增幅46.07%; 实现利润总额1058 万元,同比增加500 万元,增加89.95%。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 年主要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资产、负债及权益变动情况

1、资产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4,674 17,225 -2,551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
应收票据 88,631 60,539 28,092 本期销量增加;
应收账款余额 43,047 25,933 17,114 本期销量增加;
其他应收款余额 25,205 38 25,166 含东安汽发应收股利25,200 万元;
坏账准备 23,316 21,344 1,972 详见《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存货期末余额 27,310 20,764 6,546 产销量增加,存货储备增加;
存货跌价准备 1,329 1,377 -48

11

长期股权投资 111,893 138,097 -26,204 主要是东安汽发确定分配方案,公司计提股利;
投资性房地产 3,541 3,757 -216 由投资性房地产本年摊销、折旧形成;
固定资产净额 52,966 59,703 -6,737 固定资产净额减少主要是计提折旧所致;在建工
程增加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在建工程 4,195 2,345 1,850
无形资产 4,992 3,367 1,625 本年摊销额增加;
开发支出 18,410 13,875 4,535 本年继续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资本化。

2、负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 变动原因
短期借款 43,000
43,000
-
应付票据 63,220
46,418
16,802 本年采购额增加,账期内应付票据余额增加;
应付账款余额 76,268
43,917
32,351 本年采购量增加,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预收账款 1,465
656
809 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5,166
5,441
-275 应付短期薪酬减少,社保费用降低;
应交税费 802
450
352 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
应付利息 54
56
-2
其他应付款 11,069
12,125
-1,057 前期债务本期结算;
预计负债 2,657
2,493
164 计提的售后服务费增加;
递延收益 4,591
4,105
486 资产类政府补助增加。

3、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 变动原因
股本 46,208 46,208
-
资本公积 86,097 86,081
16
联营企业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计提专
项储备,公司按持有的份额增加;
专项储备 868 780
88
本年安全生产费用结余增加;
盈余公积 24,223 24,223
未分配利润 30,906 29,848
1,058
本期实现净利润。

(二)损益及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12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93,922 129,301 64,621 产品销量增加;
销售毛利 28,606 14,675 13,931 产品销量增加;
税金及附加 1,121 758 363 本年实际上缴的增值税增加;
销售费用 5,813 4,745 1,068 销量增加,运输费及三包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 15,063 13,356 1,707 职工薪酬及修理费增加;
研发费用 2,644 2,088 556 本期费用化研发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 1,784 1,472 312 本年未取得流贷贴息;
资产减值损失 48 -276 324 本期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变化;
信用减值损失 -1,972 7,491 -9,391 上年哈飞汽车以资抵债7113 万元;
投资收益 -1,020 78 -1,098 联营企业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净
利润同比减少;
其他收益 1,112 601 511 政府补助及摊销额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 650 348 302 资产处置所得增加;
营业外净损益 60 59 1
利润总额 1,058 557 501 销量增加,利润上升。

二、 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一) 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 依据2020年预算的产销量、品种和规格等生产经营计划及销售价格编 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持续经营,主要产品销量达到 预期。

本预算报告考虑了市场需求、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预算期的影响。 (二)2020年经营目标

2020年,公司预计发动机销量为28万台,实现营业收入225,643万 元,预计营业成本192,693万元,公司未对费用及投资收益进行预测。

13

因变动因素较多,难以准确预测盈利水平,因此,公司拟不对2020 年利润指标进行预测。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1、资产负债表(见2019 年度报告)

  • 2、利润表(见2019 年度报告)

  • 3、现金流量表(见2019 年度报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14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由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请 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578,436.65 元,加上2019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98,481,542.13 元, 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059,978.78 元。

考虑公司2020 年发动机销量计划28 万台,较2019 年较大幅度增 长,流动资金需求较大;2020 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拟支出3005 万元; 公司存量贷款4.3 亿元。因此 公司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15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请审议。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2018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2017年
营业收入 1,939,226,217.50 1,293,010,074.58 49.98 1,811,500,22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78,436.65 5,569,682.99 89.93 42,732,294.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415,377.62 -77,639,542.07 - 26,645,200.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11,613.31 213,289,186.61 -88.32 62,172,250.42
2019年末 2018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2017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83,022,689.18 1,871,408,303.08 0.62 1,876,454,666.19
总资产 3,965,398,291.71 3,457,466,188.60 14.69 3,813,642,412.24

扣非后连续两年亏损,公司不具备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债资格。

(二)主要财务指标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2018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29 0.0121 89.26 0.09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29 0.0121 89.26 0.09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5 -0.1680 - 0.05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6 0.30 增加0.26个百分点 2.31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4.14 增加3.27个百分点 1.4400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目前公司有两项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一项为同业竞争承诺,长期有

16

效,目前在按承诺履行;另一项为哈飞汽车还款承诺,2019 年,通过 法院调解,哈飞汽车以资产抵债,收回哈飞汽车款877.64 万元。

三、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
保定长安客车
制造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发动
市场价格 556,876,749.18 28.72
重庆长安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销售商品 销售发动
市场价格 310,288,050.11 16.00
合计 / / 867,164,799.29 44.72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

2019 年,公司关联销售占比46.97%,较上年下降11.30 个百分点。 以上是年度报告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详见年报全文,以上报告请各 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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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公司董监事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公司董监事 2019 年度薪酬的议 案》,请审议。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人力资源部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及监事的薪酬进行了核定,明细如下: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
额(万元)(税前)
陈笠宝 董事长 70.6
杨宝全 董事、总经理 66.5
刘海波 董事 52.8
李学军 董事、副总经理 55.6
孙 岩 董事、总会计师 63.2
孙 毅 监事会主席 10.8
张跃华 监 事 10.4
刘 堃 监 事 30.8

注:上述薪酬包含政府专项奖励(哈平发改发〔2019〕1 号《关于 2017-2018

年连续两年产值 5 亿元、10 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团队专项资助办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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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请审议。

基于公司2020 年生产和销售计划,公司对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按产品或劳务等
进一步划分
2019 年的
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关联采购(含税)
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662
7,188 9.69%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6,815 4,357
发动机零部件 云南西仪工业有限公司 3,868 16,946

1,829
四川红光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501
1,13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0 782
关联销售(不含税)
发动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6,427
31,021
17.78%

发动机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64,420 80,847

55,352
31.73%
零部件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3,913
3,913

4,722
73.52%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
划分
2019 年的
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金融服务
存款(余额) 20,000
14,314

97.54%
贷款(余额) 20,000
8,000

18.60%
器装备集团财务有责任公
利息支出(含贴现利息) 兵限司
800
657

36.95%
利息收入 50
25

36.7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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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由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 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2020 年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26 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票据贴现、保函等形式的融资,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见 下表:

下表:
银 行 授信额度(万元)
工行哈尔滨平房支行 30,000
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70,000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 50,000
兵装财务公司 30,000
建行平房支行 30,000
招商银行大直支行 20,000
农行平房支行 20,000
交行平房支行 10,000
合 计 260,000

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及借款事宜,并同意其在金融机构或新增金 融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有效期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限一 年。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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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 报规划》,请审议。

为完善和健全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 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 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 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 条款的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保 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 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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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回报。

第三条 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 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正值,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三)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 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 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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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四)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1、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2、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四条 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中小股东可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上证 e 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和交流,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2、公司董事会每年结合公司章程、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 利润分配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 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需分别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

3、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 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 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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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如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 的,董事会应当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 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同时可以通过征 集股东投票权的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第五条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 会将调整或变更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其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六条 本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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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开展了相关工作, 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孙开运先生、张纯信 先生和张春光先生,三人均自2018 年公司董事会换届开始任职公司独 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7 次董事会、5 次审计委员会和2 次股东大 会。独立董事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 生过缺席现象。

1、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孙开运 7 7 0 0
张纯信 7 7 0 0
张春光 7 7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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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按照各自在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参加了各专门委员 会,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需表决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孙开运 2 2 0
张纯信 2 2 0
张春光 2 2 0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利用现场会议的机会,安排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考 察,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运行动态。

(三)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 的沟通;每月初,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独立董事提供月度报告,独立董 事可及时掌握公司情况;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议材料均能及时 准确送达,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作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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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 3 月 22 日,独立董事对《关于签署(续签)关联交易协 议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 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 的,出租资产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2、2019 年 12 月 19 日,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保定长安客车制造 有限公司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意 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 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行为。

  •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19 年6 月10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杨宝全为公司总经理发表 同意意见,认为:杨宝全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149 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 任杨宝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提名为董事人选。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9 年公司发布了3 份业绩预告,未出现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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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 年10 月25 日,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政策发表同意意见,认为: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中,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七) 公司、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承诺两项:

  • 1、中国长安出具的同业竞争承诺

报告期内,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承诺执行,无违反 承诺情况。

  • 2、哈飞汽车还款承诺

  • 报告期内,通过法院调解,哈飞汽车以资产抵偿债务877.64 万元。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43 份。

公司发布的信息,我们都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 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2019 年的内控工作中,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 内部控制预审计等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 构,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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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体系建设,有效管控运营风险,发挥预警职能,提升公司化解和抵 御重大风险能力,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 工作方法和途径。

  •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 职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战略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1 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 面积极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新的《证券法》实施,面对新的监管形势和资本市场状况,我 们也深刻认识到,近年资本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政策法规也不断完善, 对我们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加强业务 知识学习,切实维护好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述职人:独立董事 2020 年6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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