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0
Jun 12, 2020
56542_rns_2020-06-12_d73f5fb2-3e8d-456b-89da-85b3029a3a36.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 picture [202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6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1、审议《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
4、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审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6、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7、审议《关于公司董监事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审议《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审议《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
10、审议《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
11、审议《公司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2、股东发表意见,回答股东提问
-
13、投票表决
-
14、宣布表决结果
-
15、宣读并审议股东大会决议
-
16、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17、参会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2020 年6 月19 日
1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 审议。
一、 2019 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了各项工作,定期会议 均按时召开,重点工作按要求推进,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 次。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 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义务,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关联交易
控制、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会议届 次 |
召开 时间 |
出席情况 | 主要内容 |
|---|---|---|---|---|
| 1 | 七届 九次 |
3 月 22 日 |
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 8 人 |
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计提减值 准备、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年度报告、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 及2019 年度财务预算、续聘审计机构、关 联交易、金融机构授信、经营计划、投资计 划、培训计划、审计计划、风险管理报告等。 |
| 2 | 七届 十次 |
4 月 26 日 |
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 6 人,李鑫董事、孙岩董 事均委托刘海波董事代 行表决权。 |
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制定《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 3 | 七届 十一次 |
6 月 10日 |
应到董事8 人,实到董事 8人 |
聘任公司总经理、补选董事、公司行使东安 汽发股权优先受让权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4 | 七届 十二次 |
8 月 23 日 |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人 |
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 |
2
| 5 | 七届 十三次 |
10 月 25日 |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人 |
公司2019 年三季度报告及变更会计政策 |
|---|---|---|---|---|
| 6 | 七届 十四次 |
12 月 19日 |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9人 |
增加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2019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 |
| 7 | 七届 十五次 |
12 月 31 日 |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 8 人,李鑫董事委托陈笠 宝董事代行表决权。 |
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
报告期内,除按上市公司要求做好会议组织外,董事会还按照中国 长安关于董事会规范建设的要求,听取了公司滚动规划、经理层人员薪 酬兑现等报告,建立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参与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和定期报告工作等,做到了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全体 股东负责。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有关重大事项、关 联交易等发表了6 份独立意见。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四份定期报告、 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12 项议案,2018 年年度报告期间还召开了 两次审计沟通会,详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述职报告。
2、提名委员会
2019 年5 月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董 事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七届一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 2018 年度
3
薪酬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七届一次战略委员会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经营计划》及《公司2019 年度 投资计划》。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两次,审议通过十三项议案,董事会 认真、及时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 事项,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
2019 年,公司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前 3 季度报告等四 份定期报告及 43 份临时公告,均通过了上交所审核。
三、 2020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0 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
2020 年3 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实施,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 息披露提出了新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新的要求做好上市公司各项工 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资本运作探讨
2019 年下半年,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0 年上半年修订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新法规有利于上 市公司并购及再融资,公司将结合新的政策及资金需求,做好资本市场 运作研究。
4
3.实施管理层契约化经营
为充分调动公司经理层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公司拟对经理层 实行市场化的薪酬机制,结合严格的绩效考核,实行经理层契约化管理。
4.继续推进收购东安汽发外方股东股权工作
2019 年以来,公司开始实施收购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 司外方股东持有其股权工作,该项工作将继续推进。
5.会议召开及信息披露
按照公司 2020 年董事会会议计划,做好 4 次定期会议的组织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并完成信息披露。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5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审议。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 责,召开了4 次监事会,列席了7 次董事会和2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企业依法运作、经营运行状况、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东安动力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的议题和 披露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 届次 |
召开时间 | 主要内容 |
|---|---|---|---|
| 1 | 七届 八次 |
3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计 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审核意见》等9项报告及议案。 |
| 2 | 七届 九次 |
4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审 核意见》 |
| 3 | 七届 十次 |
8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 核意见》 |
| 4 | 七届 十一次 |
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 审核意见》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审核意见》。 |
6
二、监事列席会议情况
2019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及1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 | 届次 |
召开时间 | 主要内容 | 列席监事 |
|---|---|---|---|---|
| 董 事 会 |
七届九次 | 3 月22 日 |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及转回、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及2019 年度 财务预算、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培训计 划、审计计划等。 |
孙 毅 刘 堃 |
| 七届十次 | 4 月26 日 | 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 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 |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
|
| 七届十一次 | 6 月10 日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 关于公司行使东安汽发股权优先受让权、 关于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 四项议案。 |
通讯表决 | |
| 七届十二次 | 8 月23 日 | 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
|
| 七届十二次 | 10 月25 日 | 公司2019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
|
| 七届十四次 | 12 月19 日 | 关于增加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听取 《公司经理层2018 年度薪酬兑现方案》和 《公司2020年预算(草案)》。 |
通讯表决 | |
| 七届十五次 | 12 月31 日 | 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听取《2020 年董事会会议计划》。 |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
|
| 股东 大会 |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 |
4 月26 日 |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财务 决算、利润分配及2019 年度财务预算、董 监事2018 年度薪酬、2018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等。 |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
|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
6 月28 日 | 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 孙 毅 张跃华 刘 堃 |
7
对于公司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相关材料。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 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 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内 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 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募集资金未有使用到本期 的情况。
(4)公司出售资产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出售重大资产情 况。
(5)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实际,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 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
8
内容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7)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 规范监事会的工作,立足于提高公司的管控能力,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能, 不断提升监事会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9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请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期末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总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24 万元。具体 如下:
一、减值准备确认情况:
(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972 万元。
2019 年,公司共计提坏账准备3,009 万元,其中单项计提两项,为 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861 万元和沈阳新光华晨汽车发动 机有限公司635 万元,由于两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均全额计提,其余是 按照账龄分析法等方法确认计提的金额;转回坏账准备1,037 万元,其 中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法院调解以资产抵偿债务,转回878 万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销售有限公司回款转回159 万元。
(二)存货——转回跌价准备48 万元。
2019 年,公司共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8 万元。转回金额是根据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确认计量。
二、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转回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计入本期损益,使本年度利润 减少1,924 万元。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10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请审议。
一、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019 年,公司生产汽车发动机256366 台,同比增加89982 台,增 幅54.08%;销售汽车发动机246789 台,同比增加77833 台,增幅46.07%; 实现利润总额1058 万元,同比增加500 万元,增加89.95%。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 年主要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资产、负债及权益变动情况
1、资产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增减 | 变动原因 |
| 货币资金 | 14,674 | 17,225 | -2,551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 |
| 应收票据 | 88,631 | 60,539 | 28,092 | 本期销量增加; |
| 应收账款余额 | 43,047 | 25,933 | 17,114 | 本期销量增加; |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25,205 | 38 | 25,166 | 含东安汽发应收股利25,200 万元; |
| 坏账准备 | 23,316 | 21,344 | 1,972 | 详见《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转回的议案》; |
| 存货期末余额 | 27,310 | 20,764 | 6,546 | 产销量增加,存货储备增加; |
| 存货跌价准备 | 1,329 | 1,377 | -48 |
11
| 长期股权投资 | 111,893 | 138,097 | -26,204 | 主要是东安汽发确定分配方案,公司计提股利; |
|---|---|---|---|---|
| 投资性房地产 | 3,541 | 3,757 | -216 | 由投资性房地产本年摊销、折旧形成; |
| 固定资产净额 | 52,966 | 59,703 | -6,737 | 固定资产净额减少主要是计提折旧所致;在建工 程增加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
| 在建工程 | 4,195 | 2,345 | 1,850 | |
| 无形资产 | 4,992 | 3,367 | 1,625 | 本年摊销额增加; |
| 开发支出 | 18,410 | 13,875 | 4,535 | 本年继续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资本化。 |
2、负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增减 | 变动原因 |
| 短期借款 | 43,000 | 43,000 |
- | |
| 应付票据 | 63,220 | 46,418 |
16,802 | 本年采购额增加,账期内应付票据余额增加; |
| 应付账款余额 | 76,268 | 43,917 |
32,351 | 本年采购量增加,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
| 预收账款 | 1,465 | 656 |
809 | 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
| 应付职工薪酬 | 5,166 | 5,441 |
-275 | 应付短期薪酬减少,社保费用降低; |
| 应交税费 | 802 | 450 |
352 | 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 |
| 应付利息 | 54 | 56 |
-2 | |
| 其他应付款 | 11,069 | 12,125 |
-1,057 | 前期债务本期结算; |
| 预计负债 | 2,657 | 2,493 |
164 | 计提的售后服务费增加; |
| 递延收益 | 4,591 | 4,105 |
486 | 资产类政府补助增加。 |
3、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增减 | 变动原因 |
| 股本 | 46,208 | 46,208 | - |
|
| 资本公积 | 86,097 | 86,081 | 16 |
联营企业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计提专 项储备,公司按持有的份额增加; |
| 专项储备 | 868 | 780 | 88 |
本年安全生产费用结余增加; |
| 盈余公积 | 24,223 | 24,223 | ||
| 未分配利润 | 30,906 | 29,848 | 1,058 |
本期实现净利润。 |
(二)损益及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12
|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增减 | 变动原因 |
|---|---|---|---|---|
| 营业收入 | 193,922 | 129,301 | 64,621 | 产品销量增加; |
| 销售毛利 | 28,606 | 14,675 | 13,931 | 产品销量增加; |
| 税金及附加 | 1,121 | 758 | 363 | 本年实际上缴的增值税增加; |
| 销售费用 | 5,813 | 4,745 | 1,068 | 销量增加,运输费及三包费用增加; |
| 管理费用 | 15,063 | 13,356 | 1,707 | 职工薪酬及修理费增加; |
| 研发费用 | 2,644 | 2,088 | 556 | 本期费用化研发费用增加; |
| 财务费用 | 1,784 | 1,472 | 312 | 本年未取得流贷贴息; |
| 资产减值损失 | 48 | -276 | 324 | 本期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变化; |
| 信用减值损失 | -1,972 | 7,491 | -9,391 | 上年哈飞汽车以资抵债7113 万元; |
| 投资收益 | -1,020 | 78 | -1,098 | 联营企业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净 利润同比减少; |
| 其他收益 | 1,112 | 601 | 511 | 政府补助及摊销额增加; |
| 资产处置收益 | 650 | 348 | 302 | 资产处置所得增加; |
| 营业外净损益 | 60 | 59 | 1 | |
| 利润总额 | 1,058 | 557 | 501 | 销量增加,利润上升。 |
二、 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一) 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 依据2020年预算的产销量、品种和规格等生产经营计划及销售价格编 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持续经营,主要产品销量达到 预期。
本预算报告考虑了市场需求、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预算期的影响。 (二)2020年经营目标
2020年,公司预计发动机销量为28万台,实现营业收入225,643万 元,预计营业成本192,693万元,公司未对费用及投资收益进行预测。
13
因变动因素较多,难以准确预测盈利水平,因此,公司拟不对2020 年利润指标进行预测。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1、资产负债表(见2019 年度报告)
-
2、利润表(见2019 年度报告)
-
3、现金流量表(见2019 年度报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14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由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请 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578,436.65 元,加上2019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98,481,542.13 元, 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9,059,978.78 元。
考虑公司2020 年发动机销量计划28 万台,较2019 年较大幅度增 长,流动资金需求较大;2020 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拟支出3005 万元; 公司存量贷款4.3 亿元。因此 公司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15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请审议。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17年 |
|---|---|---|---|---|
| 营业收入 | 1,939,226,217.50 | 1,293,010,074.58 | 49.98 | 1,811,500,220.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78,436.65 | 5,569,682.99 | 89.93 | 42,732,294.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415,377.62 | -77,639,542.07 | - | 26,645,200.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11,613.31 | 213,289,186.61 | -88.32 | 62,172,250.42 |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
2017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83,022,689.18 | 1,871,408,303.08 | 0.62 | 1,876,454,666.19 |
| 总资产 | 3,965,398,291.71 | 3,457,466,188.60 | 14.69 | 3,813,642,412.24 |
扣非后连续两年亏损,公司不具备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债资格。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2017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29 | 0.0121 | 89.26 | 0.09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29 | 0.0121 | 89.26 | 0.09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5 | -0.1680 | - | 0.057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6 | 0.30 | 增加0.26个百分点 | 2.31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7 | -4.14 | 增加3.27个百分点 | 1.4400 |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目前公司有两项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一项为同业竞争承诺,长期有
16
效,目前在按承诺履行;另一项为哈飞汽车还款承诺,2019 年,通过 法院调解,哈飞汽车以资产抵债,收回哈飞汽车款877.64 万元。
三、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
关联交 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 |
|---|---|---|---|---|---|---|---|
| 保定长安客车 制造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发动 机 |
市场价格 | 556,876,749.18 | 28.72 | |
| 重庆长安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发动 机 |
市场价格 | 310,288,050.11 | 16.00 | |
| 合计 | / | / | 867,164,799.29 | 44.72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无 |
2019 年,公司关联销售占比46.97%,较上年下降11.30 个百分点。 以上是年度报告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详见年报全文,以上报告请各 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17
东安动力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公司董监事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公司董监事 2019 年度薪酬的议 案》,请审议。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人力资源部对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及监事的薪酬进行了核定,明细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 额(万元)(税前) |
|---|---|---|
| 陈笠宝 | 董事长 | 70.6 |
| 杨宝全 | 董事、总经理 | 66.5 |
| 刘海波 | 董事 | 52.8 |
| 李学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55.6 |
| 孙 岩 | 董事、总会计师 | 63.2 |
| 孙 毅 | 监事会主席 | 10.8 |
| 张跃华 | 监 事 | 10.4 |
| 刘 堃 | 监 事 | 30.8 |
注:上述薪酬包含政府专项奖励(哈平发改发〔2019〕1 号《关于 2017-2018
年连续两年产值 5 亿元、10 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团队专项资助办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picture [11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
东安动力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请审议。
基于公司2020 年生产和销售计划,公司对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按产品或劳务等 进一步划分 |
2019 年的 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
|||||
|---|---|---|---|---|---|---|---|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
| 关联采购(含税) | |||||||
| 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662 | 7,188 | 9.69% | ||||
|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6,815 | 4,357 | |||||
| 发动机零部件 | 云南西仪工业有限公司 | 3,868 | 16,946 |
1,829 |
|||
| 四川红光汽车机电有限公司 | 501 | 1,136 | |||||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782 | |||||
| 关联销售(不含税) | |||||||
| 发动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6,427 | 31,021 |
17.78% | |||
| 发动机 | 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 64,420 | 80,847 |
55,352 |
31.73% | ||
| 零部件 |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3,913 | 3,913 |
4,722 |
73.52% | ||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 划分 |
2019 年的 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
|||||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
| 金融服务 | |||||||
| 存款(余额) | 20,000 | 14,314 |
97.54% |
||||
| 贷款(余额) | 20,000 | 8,000 |
18.60% |
||||
| 器装备集团财务有责任公 | |||||||
| 利息支出(含贴现利息) | 兵限司 |
800 | 657 |
36.95% |
|||
| 利息收入 | 50 | 25 |
36.76%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19
东安动力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由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 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2020 年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26 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票据贴现、保函等形式的融资,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见 下表:
| 下表: | |
|---|---|
| 银 行 | 授信额度(万元) |
| 工行哈尔滨平房支行 | 30,000 |
| 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 70,000 |
|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 | 50,000 |
| 兵装财务公司 | 30,000 |
| 建行平房支行 | 30,000 |
| 招商银行大直支行 | 20,000 |
| 农行平房支行 | 20,000 |
| 交行平房支行 | 10,000 |
| 合 计 | 260,000 |
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及借款事宜,并同意其在金融机构或新增金 融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有效期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限一 年。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20
东安动力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向本次股东大会报告《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 报规划》,请审议。
为完善和健全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 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 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 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 条款的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保 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 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
21
长期回报。
第三条 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 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正值,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三)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 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 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22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四)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1、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2、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四条 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中小股东可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上证 e 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和交流,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2、公司董事会每年结合公司章程、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 利润分配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 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需分别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
3、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 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 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23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如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 的,董事会应当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 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同时可以通过征 集股东投票权的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第五条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 会将调整或变更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其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六条 本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19 日
24
东安动力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开展了相关工作, 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孙开运先生、张纯信 先生和张春光先生,三人均自2018 年公司董事会换届开始任职公司独 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资格。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7 次董事会、5 次审计委员会和2 次股东大 会。独立董事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 生过缺席现象。
1、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 出席情况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孙开运 | 7 | 7 | 0 | 0 |
| 张纯信 | 7 | 7 | 0 | 0 |
| 张春光 | 7 | 7 | 0 | 0 |
25
独立董事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按照各自在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参加了各专门委员 会,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需表决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出席情况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孙开运 | 2 | 2 | 0 |
| 张纯信 | 2 | 2 | 0 |
| 张春光 | 2 | 2 | 0 |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利用现场会议的机会,安排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考 察,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运行动态。
(三)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 的沟通;每月初,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独立董事提供月度报告,独立董 事可及时掌握公司情况;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议材料均能及时 准确送达,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作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6
1、2019 年 3 月 22 日,独立董事对《关于签署(续签)关联交易协 议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 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 的,出租资产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2、2019 年 12 月 19 日,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保定长安客车制造 有限公司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意 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 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行为。
-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19 年6 月10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杨宝全为公司总经理发表 同意意见,认为:杨宝全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149 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 任杨宝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提名为董事人选。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9 年公司发布了3 份业绩预告,未出现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
27
(六)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 年10 月25 日,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政策发表同意意见,认为: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中,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七) 公司、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承诺两项:
-
1、中国长安出具的同业竞争承诺
报告期内,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承诺执行,无违反 承诺情况。
-
2、哈飞汽车还款承诺
-
报告期内,通过法院调解,哈飞汽车以资产抵偿债务877.64 万元。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43 份。
公司发布的信息,我们都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 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2019 年的内控工作中,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 内部控制预审计等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 构,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持续完善
28
内控体系建设,有效管控运营风险,发挥预警职能,提升公司化解和抵 御重大风险能力,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 工作方法和途径。
-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 职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战略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1 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 面积极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新的《证券法》实施,面对新的监管形势和资本市场状况,我 们也深刻认识到,近年资本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政策法规也不断完善, 对我们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加强业务 知识学习,切实维护好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述职人:独立董事 2020 年6 月19 日
29
==> picture [469 x 13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