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4
May 28, 2004
56542_rns_2004-05-28_fdf421ad-471a-4ce2-a228-5e803fdaa6ff.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F407,Ocean plaza 158 Fuxing Men Nei Street,Xicheng District Beijing,China 100031 北 京 嘉 源 律 师 事 务 所
东安动力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7
邮政编码:100031 E-MAIL:[email protected]
�:(8610) 66413377 传真: (8610) 66412855
致: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受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 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0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0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所涉及的有关法 律问题出具意见如下:
一、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1、2004 年4 月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2003 年年度股 东大会。
-
2、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04 年4 月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作出公告。 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 登记办法、联系人等。
-
3、2004 年5 月28 日,本次股东大会在东安技术中心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
2
东安动力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公司副董事长谭瑞松先生主持。
-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 323,634,81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0.04%。
本所认为,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通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 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
1、经验证,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15 人,均为合法持有公司 股份的股东。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持股凭证、身份证及证明其为法定 代表人的书面文件;自然人股东持有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具 有合法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含表决权)、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
2、列席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认为,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
1、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进行了表决。
-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均由公司股东代表进行清点,并 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
3、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合法获得通过。
本所认为,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东安动力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贺 伟 平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