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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Aug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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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 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 、 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并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 、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 、 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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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情况自查报告》。

5 、 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 、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取消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中 11 名离职人员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 49 万份,并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561.60 万份,上述拟注销股票期权数 量合计 610.60 万份;同时,由于公司在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期限内无向潜在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计划,因此取消授予预留部分的 41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96 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全 部办理完成。

7 、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29 名离职人员获授的股票期 权合计 109.20 万份,并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 期权共计 366.60 万份,上述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475.80 万份。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67 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 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全部办理完成。

8 、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20 名离职人员获授的股票期 权合计 48.30 万份,并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共计 318.30 万份,上述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366.60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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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说明

1 、关于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李海林、冯海坤等 20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 20 名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 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8.30 万份。

2 、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规定“首次 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15 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 15,000 万元”。根据公司经审计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到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 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318.30 万份(不包含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 份额)。

上述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366.60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

三、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当期及未来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 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 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中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366.60 万份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剩余股票期权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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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366.60 万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事由及数量符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 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交所、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履 行现阶段所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指南第 5 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5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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