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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7
May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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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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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1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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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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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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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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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5 月18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5 月17 日—5 月18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5 月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 月17 日15:00 至2017 年5 月18 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窦剑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7 年4 月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6,593,03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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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共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6,593,0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044%;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0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 公司现任董事9 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5 人,分别为董事窦剑文、 张立强、周建峰、独立董事万红波和赵荣春,董事郑子琼、马骏、李建国、独立 董事白东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现任监事3 人,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监事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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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股东大会聘请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龙大海律师、曹治林律师现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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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6,593,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同意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 反对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 份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2016 年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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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6,593,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同意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 反对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 份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2016 年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6,593,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同意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 反对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 份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6,593,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同意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 反对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 份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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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6,593,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同意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 反对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 份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93,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同意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 反对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 份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独立董事赵荣春、万红波、白东(万红波代)向股东大会做了年度述职并提 交了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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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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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名称:龙大海 曹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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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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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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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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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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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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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海默科技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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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5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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