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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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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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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 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我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仔细 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作出独立判断并 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 8 | 8 | 0 | 0 | 否 |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
| 2 | 0 |
2020 年度因疫情原因,本人滞留国外期间未能现场参加公司两次股东大 会,但是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虽然未能现场参加公司 股东大会,但是公司及时向汇报了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并发送了会议资料,我 均及时认真阅读,了解了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和审议情况。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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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0 年 4 月 23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对《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对《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对《关于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0 年 5 月 11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制 定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 2020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 《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 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 2020 年 5 月 11 日 以及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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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主要通过远程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 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者提出建议,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董事 会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解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变化,监督公司治理情况,督促公司依法 合规经营、规范运作;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 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 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避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出 现。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各委员参加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薪酬方案提出建议,监督薪酬制度的执行情 况,推动建立兼顾公平性与激励性的薪酬政策,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职责;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利用自己多年的石油行业 从业经验,积极关注石油行业发展动向,从宏观研究、经营协同、技术质量等方 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其它事项
2020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 东大会,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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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继续保持勤勉的精神,充分发挥专业性与独立性的重要作用,为公司经营发展 建言献策,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白东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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