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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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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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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 2023 年度本人在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的任职期间为 2023 年 2 月 6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出席了本年度召 开的 19 次董事会 2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如下:
| 如下: | ||||
|---|---|---|---|---|
| 应出席董事会会 议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
| 19 | 19 | 0 | 0 | 否 |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
| 5 | 2 |
本人在董事会会议正式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议案相关政 策,并就议案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对议案进行研讨及论证。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 真审议,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流程,相关议案决策科学合理,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弃权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报告期内,本人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发表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意见类型 | 议案/事项 |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修订〈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对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关于对公司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 ||
| 3、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 ||
| 4、关于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 保情况 |
||
| 5、关于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6、关于对公司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 |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修订稿)的议 案》 |
|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3、《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4、《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
||
| 5、《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6、《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 订稿)的议案》 |
||
|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3、《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 稿)的议案》 |
||
| 4、《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 5、《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 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 7、《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与公司担保情况 |
|---|---|---|
| 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 制度>的议案》 |
||
|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4、《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5、《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
| 7、《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8、《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
关于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2023 年 3 月 16 日、 2023 年 4 月 12 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2023 年 5 月 16 日、 2023 年 8 月 17 日、 2023 年 8 月 30 日、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 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业务协同情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出了多项专业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 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公司能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 会组织的相关培训,有针对性的了解公司所属行业的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 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及对行业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保护公司及
3
投资者利益。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业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 、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 会议 1 次,会议就第八届董事会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专业胜任能力进 行了审查,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2 、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分别就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开展、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 年第三 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听取各方意见并讨论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促进了公司决策的科学、合理。
六、其它事项
1 、 2023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 、 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 、 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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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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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潘石坚)》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潘 石 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