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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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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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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方文彬,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结合自身在财务工作领域的专业特 长,积极发挥在财务事项的专业性作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财务制 度建设方面提出了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通讯和现场方式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 决策发表了独立意见,尽职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 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应出席董事会 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 |
|---|---|---|---|---|
| 21 | 21 | 0 | 0 | 否 |
|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
| 5 | 5 |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 事项均依法依规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提交的全 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同意票, 无反对、弃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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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发表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意见类型 | 议案/事项 |
|---|---|---|
| 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
|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3、《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
||
| 4、《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5、《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
||
|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
||
|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
||
| 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的议案》 |
||
| 10、《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
||
|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12、《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
| 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
||
| 3、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修订〈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对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关于对公司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 ||
| 3、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 ||
| 4、关于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 司担保情况 |
||
| 5、关于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6、关于对公司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 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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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修订稿) 的议案》 |
|---|---|---|
|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3、《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4、《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
||
| 5、《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6、《关于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修订稿)的议案》 |
||
|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
||
| 3、《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 订稿)的议案》 |
||
| 4、《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 5、《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 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 7、《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与公司担保情况 |
| 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 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4、《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5、《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6、《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7、《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
||
|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
8、《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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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 2023 年 1 月 21 日 2023 年 2 月 7 日、 2023 年 3 月 16 日、 2023 年 4 月 12 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 2023 年 5 月 16 日、 2023 年 8 月 17 日、 2023 年 8 月 30 日、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及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良好沟通。认真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积极配合本 人的相关工作,并提供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恪守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通过多次实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结合专业知识,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保障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治理和信息 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为指引,保证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业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 下:
1 、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5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分别就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开展、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听取意见并讨论交流,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 的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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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的责任和义务。
2 、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别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高 级管理人员奖金和绩效评价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义务。
六、其它事项
1 、 2023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 、 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 、 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 、 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发展质量的持续提高,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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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方文彬)》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方 文 彬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