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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Feb 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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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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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 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 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及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分别完成了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指定董事会秘书的代行人以及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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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独立董事:苏占才先生(董事长)、窦剑文先生、朱伟林先生、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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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周龙环先生、孙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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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独立董事:曹建海先生、方文彬先生、潘石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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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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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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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成员为:窦剑文(主任委员)、苏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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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林、潘石坚、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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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潘石坚(主 任委员)、曹建海、苏占才;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曹建 海(主任委员)、方文彬、苏占才;
4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成员为:方文彬(主 任委员)、潘石坚、孙鹏。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具体包括职工代表监事雍生东先生及 非职工代表监事周庆源女士、郝颖女士。其中周庆源女士担任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裁:苏占才先生
联席总裁:窦剑文先生
常务副总裁: 马骏先生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孙鹏先生
副总裁:和晓登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人的公告》。因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正常开展,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 务总监孙鹏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孙鹏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
电话: 0931-855907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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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离任董事、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裁马骏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马 骏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和晓登先生在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和晓登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金清先生、独立董事高玉洁女士、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万红波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
4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火欣先生、监事林学军先生在本次监事会 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金清先生、高玉洁女士、万红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马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79,000 股、和晓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8,000 股,火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8,000 股、林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上述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致力 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 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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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苏占才 ,男, 1984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民革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学历。 2018 年入选中国新经济领军人 物。曾于 2017–2019 年任职北京中体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9–2021 年任职中网信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山海新能 (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苏占才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苏占才先生为公 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除 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窦剑文 ,男, 1967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 科技大学近代物理系,理学学士,哈佛大学商学院第 37 期企业家总裁管理班 (OPM37 , 2006-2008) 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南方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 系兼职产业教授。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创始人、核心技术发明 人。 1990-1994 年就职于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1994 年 8 月创建兰州海默仪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014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现 任海默美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默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默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联席总裁。
窦剑文先生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68,736,81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7.86% ,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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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曾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1 次;未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伟林 ,男, 1956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 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四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入选国家“百千万 人才工程”,被评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享受政府 特殊津贴。曾任中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总地质师、总公司勘探部总经 理、湛江分公司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中国海 洋石油总公司总地质师、咨询专家。现任同济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8 年 5 月至今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行董事职责。
朱伟林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龙环 ,男, 1985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 院校友会主席。长期从事股权,证券及天使投资。专注于能源,新材料,高端 制造等领域的投资与研究。现任北京中和元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龙环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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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彭端 ,女, 1978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燕山大 学。现任河北龙环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监事、总经理;住个好店酒店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住个好店酒店管理控股(海南)有限 公司法人、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鹤壁市淇滨区启睿通信息咨询服务部法人; 住好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海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彭端女士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鹏 ,男, 1981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CPA )、注册金融分析 师( CFA )。 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就职于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投资业务部副总经理、投后管理部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就职于美丽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兼首席投资官; 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1 月,就职于 21 世纪教育集团,担任副总裁。现任山 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裁兼财务总监。
孙鹏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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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曹建海 ,男, 1967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 研究所研究员,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商学院教授, 19982000 年在北京师范大学资源科学研究所做博士后研究, 2003-2010 年任中国社 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 2008 年 7-8 月在美国密苏里 州圣路易斯大学国际合作中心做访问学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期 刊发表论文多篇,科研成果曾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中国出版政府奖。 2023 年 2 月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曹建海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曹建海先生的妻 子林秀敏女士持有海默科技 8,000 股股票;曹建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文彬 ,男, 1965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兰州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代财 务与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1 年 9 月被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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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评为甘肃省优秀教师,授予甘肃省“园丁奖”。于 2013 年 9 月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 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人为 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兼任甘肃省审计学会 理事; 2018 年 5 月至今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文彬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潘石坚 ,男, 197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 学财政金融学院 EMBA 在读。于 2020 年 8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 SOHO 中国、金陵华软投资集团、北京凯兴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双创街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石坚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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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源 ,女, 1987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经贸 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十余年人力资源从业经验,曾先后在军工 央企、国有大型企业任职,从事企业战略管理与人力资源合作伙伴工作。 2012 年 6 月— 2019 年 3 月,历任新兴际华集团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 部长、战略规划部长,期间组织并参与的 " 服装企业双模化管理 " 获得国家级企 业管理创新二等奖;担任发展规划部部长兼产品项目经理期间,推进服装智能 制造 T* 化平台项目,获得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19 年 3 月— 2021 年 3 月,担 任泸州老窖集团销售公司人力资源合作伙伴,期间被泸州老窖授予“年度先进 个人”称号。现任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海默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庆源女士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郝颖 ,女, 1983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交通大学。现任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财务经理;北京谛 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同源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新征程能源 有限公司监事;山海新能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海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郝颖女士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郝颖女士为公司拥 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的监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 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 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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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雍生东 ,男, 1972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在兰州电机厂质量处工作, 2003 年 9 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01 年至 2010 年 6 月在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任证券事务 代表; 2010 年 6 月加入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投资者关系 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及公共关系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投资管理及法 务部总监,分管集团法务部和审计部,期间兼任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董 事。现任子公司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 公司监事、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雍生东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总裁苏占才先生,联席总裁窦剑文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孙鹏先生简历 见“一、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马骏, 男, 1966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 学,经济学学士,伦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兰州石油化工设备集团公司 海外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兰石集团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兰石 集团中东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马骏先生于 2002 年 9 月加入海默科技,历 任公司董事、国际业务副总裁、 PMG 集团总裁、国际业务集团( IBG )总裁; 海默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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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2018 年 5 月至今兼任公司中东、北非及南亚 ( MENASA )区域总裁; 2013 年 6 月至今任兰州海默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马骏先生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479,000 股,与其他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 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和晓登 ,男, 197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 硕士,会计师。曾在兰州电机进出口公司任职, 2003 年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 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务; 2010 年 11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2018 年 5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并分管公 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法务及证券事务工作。现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子公司思坦仪器董事长,并兼任海默油服、城临钻采、清河 机械等子公司的董事。
和晓登先生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52,800 股,与其他持 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 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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