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an 20, 2023

55104_rns_2023-01-20_02ce8f40-9a0f-4f47-9cbf-d4184149191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15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窦剑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创 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窦剑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先生、 张立强先生和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3 日、 2023 年 1 月

1

20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安排,满足公 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程序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苏占才先生、窦剑文先生、朱伟林先生、周龙环先生、彭端女士、孙鹏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 审查,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资格、提名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关于该议案的详细 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23 )。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 司董事会提名潘石坚先生、曹建海先生、方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为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 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 计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 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 )。

4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能够有 效解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关联方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的

2

借款,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6 个月。公司股东窦剑文 先生以持有公司 1,125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为公司对上述贷款合同项下所负全部 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借款协议 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窦剑 文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6 人。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3-025 )。

  • 5 、《关于召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 2023 年 2 月 6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1 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26 )。

三、备查文件

  •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 、《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61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38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