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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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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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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相关规章、制度,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对 公司的经营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充分发挥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财务事 项的专业性作用,并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 保证了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 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就重要决 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1313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1 | 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00否参加股东大会次数1 |
|---|
2021 年度,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 2021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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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对《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二) 2021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 销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2021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 2021 年 8 月 10 日 以及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的《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日常沟通等方式关 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多次前往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了解公司营运情况、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投资者保护情况等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保持密切联系,深度交换意见,运用自身专业的财务知识背景,为公司 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着重对公司融资、财务风险防范、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了解, 对于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始终保持警惕性,及时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本人作为具有财 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参加了公司每个季度的内审会议, 并现场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调内审部门要不断加强专业知识 的学习,对财会相关的政策要及时洞悉。
2021 年本人多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和异常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均要求公司提供完备的资料并审 慎对相关事项作出表决,对于公司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如对外担保 事项、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本人保持高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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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本人对 2021 年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利;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证监会、深 交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履 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按照《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2021 年度本人仔细审阅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对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事项 进行审查,通过年报审计沟通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深入沟通,监督审 计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内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科学、专业的建议;作为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及绩效考评情 况进行持续监督,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细化相关考核和评价机制,促 使薪酬考核机制更加科学,发挥了专业委员会在薪酬与考核方面应有的作用。 六、其它事项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营运情况平稳,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此,本人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 股东大会。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利用自身的经 验和相关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建言 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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