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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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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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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和关注公司的重大事项和合法合规经营情况,积极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 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亲自出席了本年度召开 的全部董事会,并列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 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8 8 0 0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2 2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 议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 2019 年 3 月 2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19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董事会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对《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专项说明》发表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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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对《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2019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 2019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取消预售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五) 2019 年 8 月 22 日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和 2019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公司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 2019 年 10 月 25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 续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九) 2019 年 11 月 8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 4 月 26 日、 5 月 11 日、 5 月 25 日、 8 月 24 日、 10 月 26 日、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多次和其他独立董事一同到公司现场工作,对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 现场调查,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并和公司董事会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等问题进行了沟通。

2019 年本人多次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和异常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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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和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股权激励计 划、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规范性 文件的变化,监督公司治理情况,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我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一方面领导提名 委员会积极为公司从内外部搜寻和储备高级管理人员储备人才;另一方面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每季度的内审会议,了解公司的各季度经营情 况,充分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机构沟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查阅 公司财务资料,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并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相关建议,发挥了专业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六、其它事项

2019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高玉洁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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