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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Nov 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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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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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 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白东 方文彬 高玉洁

2019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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