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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 AGM Information 2024
May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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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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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22 ),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 3% 以上股东山东新征程能 源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 董事会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 临时提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 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26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 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 ;提议人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 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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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 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是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的,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5 月 29 日 14:30 ;
(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5 月 29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上 午 9:15-9:25 、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 、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24 日
- 7 、出席对象:
( 1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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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2.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以下提案均为等额选举 | |
| 9.00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9.01 | 选举万红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9.02 | 选举武建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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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第 7.00 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第 1.006.00 、 8.00 项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方文彬、曹建海、潘石坚以及报告期内离任 独立董事王金清、高玉洁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 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 、上述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等额选举。本次应选独立 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 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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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2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 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 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730010 (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
2 、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5 月 29 日上午 9:00-11:00 。
-
3 、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
-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
5 、会议联系方式:
( 1 )联系人:赵菁
( 2 )电话: 0931—8553529
( 3 )传真: 0931—8553789
-
( 4 )邮编: 730010
-
6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网络投票的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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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4 、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
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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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50084
-
2 、投票简称:海默投票
-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②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9.00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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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时间: 2024 年 5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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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名称 | 股东账号 | ||
|---|---|---|---|
| 证件号码 | |||
| 出席会议人 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 份证号码 |
||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
| 备注 |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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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人 / 本公司(委托人)出席海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 代表本人 / 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 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 2.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6.00 |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9.00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 9.01 | 选举万红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 9.02 | 选举武建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1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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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3 、委托人股票账号:
-
4 、委托股东持股数:
-
5 、受托人签名:
-
6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 、委托日期:
附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2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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