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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mo Technologies Group Corp. AGM Information 2021

Apr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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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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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是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的,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5 月 21 日 14:30 ;

(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5 月 21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 午 9:15-9:25 、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

1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 6 、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7 日

  • 7 、出席对象:

( 1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三)。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默科技(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白东、方文彬、高玉洁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0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普通决议通过即可,即须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2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 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来信请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邮编: 730010 (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00-17:00 和 5 月 21 日 9:00-11:00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 本公司进行确认。

3 、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

3

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 5 、会议联系方式:

( 1 )联系人:武锐锐

  • ( 2 )电话: 0931—8553529 、 8559076

  • ( 3 )传真: 0931—8553789

  • ( 4 )邮编: 730010

  • 6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网络投票的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代码: 350084

  • 2 、投票简称:海默投票

  •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时间: 2021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 9:30—11:30

  • 和 13:00—15:00 。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证件号码
出席会议人
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
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6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人 / 本公司(委托人)出席海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 代表本人 / 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 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
  • 1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 2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3 、委托人股票账号:

  • 4 、委托股东持股数:

  • 5 、受托人签名:

  • 6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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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委托日期:

附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2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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