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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KWANG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3, 2017

51961_rns_2017-11-13_76865fe3-4921-4667-8b35-59738c7949ce.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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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附



一、封 $\overline{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 \sim 6$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7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8\sim9$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0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1 - 12$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3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equiv$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 $13 - 20$ $\equiv$
適用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0 - 31$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 31 E
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2 - 62$ 六~二四
(七)關係人交易 $62 - 65$ 二五
(八) 質抵押之資產 65 二六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 $65 - 66$ ニセ
約承諾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 66 ニハ
債資訊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6 - 67$ 二九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6 - 67$ 二九
3. 大陸投資資訊 67 二九
(十四) 部門資訊 68 三十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71 - 88$

、國
10
l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代 碼

%
% 代 碼



%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 (附註四及六) $\mathfrak{S}$
90,533
1 \$141,108 3 2100 短期借款 (附註十五及二六) \$1,601,860 22 \$ 393,019 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附註十五) 159,608 $\overline{2}$ 249,404 5
資產一流動 (附註四及七) 3,357 $\sim$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 負債一流動 (附註四及七) 9,506 $\overline{\phantom{a}}$ 444
四及八) 559,975 8 666,930 12 2150 應付票據 (附註十六及十八) 97,142 $\mathbf{1}$ 45,997
1150 應收票據 (附註四及十) 6,253 $\sim$ 5,731 $\sim$ 2170 應付帳款 (附註十六及二五) 387,145 5 196,965 $\overline{4}$
1170 應收帳款 (附註四及十) 755,364 10 269,336 5 2219 其他應付款 (附註十七及二五) 195,930 3 122,919 $\overline{2}$
1200 其他應收款 (附註四、十及二五) 264 $\overline{\phantom{a}}$ 1,031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附註二一) 1.779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附註二一) 18 $\sim$ 77 2310 預收款項 60,896 $\mathbf{1}$ 117,593 $\overline{2}$
130X 存貨 (附註四、五及十一) 1,730,269 24 669,534 13 232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
1410 預付款項 103,078 $\overline{2}$ 7,225 五及二六) 151,408 $\overline{2}$ 255,411 5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2
十二及二六) 29,810 $\blacksquare$ 3,400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665,286 36 1,381,756 $-26$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4,361 135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3,279,925 45 1,767,864 $-33$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附註十五及二六) 714,479 10 382,613 7
非流動資產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附註二一) 114,884 $\overline{2}$ 114,685 $\overline{2}$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610 長期應付票據 (附註四及十八) 43,528 $\mathbf{1}$
(附註四及九) 5,546 5,546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附註四及十八) 39,863 $\overline{\phantom{a}}$ 137,802 3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 2645 存入保證金 11 311
註四及八) 559,975 8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912,765 13 635,411 $\frac{12}{2}$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
$\equiv$ ) 854,432 12 857,778 16 2XXX 負債總計 3,578,051 49 2,017,167 $-3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附註四、
五、十四、二五及二六) 2,386,493 32 2,481,287 47 權益 (附註十九)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附註四及二一) 157,258 $\overline{2}$ 159,434 3 3110 普通股股本 1,812,645 $-25$ 1,726,329 $-32$
1915 預付設備款 (附註二七) 51,722 $\mathbf{1}$ 25,667 $\mathbf{1}$ 3200 資本公積 268,471 $\overline{4}$ 268,297 $-5$
1920 存出保證金 501 $\tilde{\phantom{a}}$ 501 保留盈餘
1990
15XX
其他非流動資產 26,039 - 7 5,280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48,726 3 237,456 5
非流動資產總計 4,041,966 55 3,535,493 $-6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56,469 $\overline{2}$ 156,469 3
3350 未分配盈餘 184,453 $\frac{3}{2}$ 277,583 $-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589,648 8 671,508 $\frac{13}{2}$
3400
3XXX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1,073,076 $\frac{14}{1}$ 620,056 $-12$
3,743,840 $-51$ 3,286,190 $-62$
1XXX 資產總計 \$7,321,891 100 \$5,303,357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7,321,891 $-100$ \$5,303,357 $-100$

106年度 105年度


$\%$
$\frac{0}{6}$
營業收入 (附註四)
4100 銷貨收入 (附註二五) \$5,238,980 99 \$4,716,680 99
4600 勞務收入 26,863 $\mathbf{1}$ 33,313 $\mathbf{1}$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5,265,843 100 4,749,993 1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十
及二五)
5110 銷貨成本 5,066,470 96 4,662,839 98
5600 勞務成本 16,740 10,253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5,083,210 96 4,673,092 98
5900 營業毛利 182,633 $\overline{4}$ 76,901 $\overline{2}$
營業費用 (附註二十及二五)
6100 推銷費用 56,443 $\mathbf{1}$ 57,181 1
6200 管理費用 72,944 $\overline{2}$ 80,594 $\overline{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399 2,07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35,786 3 139,846 3
6900 營業淨利 (損) 46,847 $\mathbf{1}$ 62,945) $\perp$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
十及二五)
7190 其他收入 41,562 $\mathbf{1}$ 29,281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6,984) 3,88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損益份額 28,120) 1) 162,279 3
7050 財務成本 27,083) 1) 29,411)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30,625) $\left( \begin{array}{c} 1 \end{array} \right)$ 166,030 $\mathfrak{B}$
106年度 105年度
代碼 $\%$ $\%$
7900 税前淨利 $\mathbb S$ 16,222 $\mathbb{S}$ 103,085 $\overline{2}$
7950 所得稅費用 (利益) (附註四
及二一)
5,467 $\sim$ $\sim$ 9,615)
8200 本年度淨利 10,755 112,700 $\overline{2}$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十八及
ニー)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7,589) 3,493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1,290 594)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8362 之項目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453,020 9 620,056 13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 (稅後淨額) 446,721 9 622,955 13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457,476 9 735,655 15
每股盈餘 (附註二二)
9710
\$ 0.06 0.62
9810
\$ 0.06 $\mathbb{S}$ 0.62





代碼 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
保留盈餘合計 未實現損益
總計
A1 105年1月1日餘額 \$1,726,329 \$268,292 \$237,456 \$156,469 \$161,984 \$555,909 \$2,550,530
D 1 105年度淨利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a}$ $\overline{\phantom{a}}$ 112,700 112,700 $\overline{\phantom{a}}$ 112,700
D 3 105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2,899 2,899 620,056 622,955
D 5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15,599 115,599 620,056 735,655
M 5 處分子公司部分權益 5 $\overline{5}$
Z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1,726,329 268,297 237,456 156,469 277,583 671,508 620,056 3,286,190
105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十九)
B1 法定盈餘公積 11,270 11,270)
B 9 普通股股票股利 86,316 86,316) 86,316)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變動數 174 174
D 1 106年度淨利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sim$ 10,755 10,755 $\overline{\phantom{a}}$ 10,755
D 3 106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6,299$ ) $6,299$ ) 453,020 446,721
D 5 106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4,456 4,456 453,020 457,476
Z1 106年12月31日餘額 \$1,812,645 \$268,471 \$ 248,726 \$156,469 \$184,453 \$589,648 \$1,073,076 \$3,743,840


106年度 105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税前淨利 \$
16,222
\$
103,085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213,582 226,508
A20200 攤銷費用 5,842 1,920
A20300 呆帳費用 10,20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商
品之淨損失 (利益) 22,125 3,814)
A20900 財務成本 27,083 29,411
A21200 利息收入 371) 389)
A21300 股利收入 32,951) 14,908)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份
28,120 162,279)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63)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4,596)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288 3,852
A29900 提列負債準備 12,851 22,862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商品 9,706) 2,585
A31130 應收票據 522) 18,718
A31150 應收帳款 486,028) 440,01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783 507)
A31200
1,063,023) 262,798
A31230 預付款項 95,853) 4,317)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4,226) 16
A32130 應付票據 27,840 9,972
A32150 應付帳款 190,180 41,644)
A32180 其他應付款 49,241 28,395)
A32210 預收款項 56,697) 107,18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8 8)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34,807) 41,695)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1,188,019) 936,52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55 401
A33300 支付之利息 27,125) 31,097)

106年度 105 年度
A33500 退還之所得稅 \$
36
$\mathbb{S}$
30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出) $\left( \frac{1,214,753}{2} \right)$ 905,85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1300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5,313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4,600) 6,000)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5,401) 41,401)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60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910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26,410) 3,400)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26,601)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102,165) 34,160)
B07600 收取之股利 32,951 14,908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82,226 ) 63,65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5,198,350 4,383,389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3,989,509) 5,069,905)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90,000$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910,6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682,737) 256,295)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減少) 300) 301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346,404 942,510)
EEEE 本年度現金淨減少數 50,575) 100,305)
E00100 年初現金餘額 141,108 241,413
E00200 年底現金餘額 90,533
\$
\$141,108

個體 財 務報 告 附註

民 國 106 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 另 註明 外 ,金 額以 新 台幣 千 元為 單位 )

一 、 公司 沿 革

海 光企 業 股份 有限 公 司( 以 下稱「本 公 司」)設立 於 58 年,主要 從事鋼胚及鋼筋之製造、加工、銷售及買賣業務。本公司目前主要法 人 股 東 為 海 明 投 資 公 司 ( 23%) 、 佑 明 投 資 公 司 ( 7%) 及 總 利 投 資 公 司( 6%)等 。

本 個體 財 務報 告係 以 本公 司 之功 能性 貨 幣新 台 幣表 達。

二 、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 個體 財 務報 告 於 107 年 3 月 15 日經 董 事會 通 過後 發布 。

  • 三 、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 ) 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IFRS) 、 國 際 會 計準 則 ( IAS)、解釋(IFRIC) 及 解釋 公 告( SIC) ( 以下 稱 「IFRSs」 )

除 下 列 說 明 外 , 適 用 修 正 後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及 金 管會 認 可並 發布 生 效 之 IFRSs 規定 將 不致 造 成本 公司 會 計政 策 之重 大 變動 :

證券 發 行人 財 務報 告編 製 準則 之 修正

該 修正 除 配合 金管 會 認可 並 發布 生效 之 IFRSs 新 增 若干 會 計 項 目 及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揭 露 規 定 外 , 另 配 合 國 內 實 施 IFRSs 情形,強調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 揭露 。

該 修 正 規 定 , 其 他 公 司 或 機 構 與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或 總 經 理 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控 制或重大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 露與本公司進行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交易 金 額 或 餘額 達 本 公 司 各 該 項交 易 總 額 或 餘額 10%以 上 者 , 應按 關係 人 名稱 單 獨列 示。

106 年 追 溯適 用 前述 修 正時,係增 加關 係 人交 易 之揭 露,請 參閱 附 註二 五 。

(二 ) 107 年適用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準則及金管會 認 可 之 IFRSs




I
A
S
B
生效日(註
1
)

2



2018
1
1
2018

1

1



2018
1
1
2018

1

1



2018
1
1
2017

1

1



2017
1
1



2018
1
1



2018
1
1
  • 註 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 各該 日 期以 後 開始 之年 度 期間 生 效。
  • 註 2: IFRS 12 之修 正 係 追溯 適 用 於 2017 年 1 月 1 日以 後 開始 之年 度 期間;IAS 28 之 修 正係 追 溯適 用 於 2018 年 1 月 1 日以 後 開始 之 年度 期間 。
    1. IFRS 9「 金 融工 具 」及 相 關修 正

金融 資 產之 分 類、 衡量 與 減損

就 金融 資 產方 面, 所 有原 屬 於 IAS 39「金 融 工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 範 圍 內 之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或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IFRS 9 對 金融 資 產之 分 類規 定 如下: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債 務 工 具 , 若 其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完 全 為 支 付本 金 及流 通 在外 本金 金 額之 利 息, 分類 及 衡量 如 下:

  • (1) 以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為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 並 持 續 評估 減 損, 減 損損 益認 列 於損 益 。
  • (2) 藉 由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與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而 達 成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 並 持 續 評 估 減 損 , 減 損 損 益 與 兌 換 損 益 亦 認 列 於 損 益 , 其 他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於 該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或 重 分 類 時 , 原 先 累 積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應 重 分類 至 損益 。

本 公 司 投 資 非 屬 前 述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產 ,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投 資 指 定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 其 他 相 關 利 益 及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後 續 無 須 評 估 減 損 , 累 積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亦 不 重分 類 至損 益 。

本 公司 以 106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 之金 融 資產 與 當日 所 存 在 之 事 實 及 情 況 ,評估 下 列 金 融 資 產 之分類與衡量 將 因 適 用 IFRS 9 而 改變 :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興 櫃 股 票 投 資 和 以 成 本 衡 量之 未 上市( 櫃 )股票 投 資 , 本公 司 依 IFRS 9 選 擇指 定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公允價值變動係累計 於其他權益 , 於投資 處 分 時 不 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而 將 直 接 轉入 保 留盈 餘 。

IFRS 9 採 用 「 預期 信 用損 失 模式 」認 列 金融 資 產之 減 損。 以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IFRS 15「 客戶 合 約 之 收 入 」 產 生 之 合 約 資 產 或 放 款 承 諾 及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 應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 若 前 述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並 未顯 著 增加,則備 抵損 失 係按 未 來 12 個月 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 衡 量 。 若 前 述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已 顯 著 增 加 且 非 低 信 用 風 險 , 則 備 抵 損 失 係 按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 但 未 包 括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必 須按 存 續期 間 之預 期信 用 損失 衡 量備 抵損 失 。

此 外 , 原 始 認 列 時 已 有 信 用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 本 公 司 考 量 原 始 認 列 時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以 計 算 信 用 調 整 後 之 有 效 利 率 , 後 續 備 抵 損 失 則 按 後 續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累 積 變 動 數 衡 量。

本公司 評 估 對 於 應 收 帳 款 合 約 資 產 將 適 用 簡 化 作 法 , 以存 續 期間 預 期信 用損 失 衡量 備 抵損 失。

本 公司 預 期適 用 IFRS 9 預期 信 用 損失 模 式將 使 金融 資 產之 信 用損 失 更早 認列 。

本 公司 選 擇於適用 IFRS 9 金融 資 產之 分 類、衡量 與 減 損規 定 時不 重 編 106 年 度 比較 資 訊, 首次 適 用之 累 積影 響 數將 認 列於 首 次適 用日,並 將 揭露 適 用 IFRS 9 之 分類 變 動 及調 節 資訊 。

追 溯適 用 IFRS 9 金 融 資產 分 類、衡 量與 減 損規 定, 對 107 年 1 月 1 日資 產 、負 債 及權 益 之影 響 預 計 如下 :

1 0 6 107 1
12 31 1 調整後
調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 559,975 (\$ 559,975)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559,975 ( 559,975)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48,419 48,419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
12
0

6
31




調

107
1


1
調整後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077,077 \$ 1,077,077
-非流動
資產影響
\$ 5,546
1,125,496
(
\$
5,546) - \$ 1,125,496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1,073,076 (\$ 1,073,076) \$ -
產未實現損益
權益影響
\$ 1,073,076 - \$ 1,073,076 - \$ 1,073,076
1,073,076
  1. IFRS 15「客 戶 合約 之收 入 」及 相 關修 正

IFRS 15 係 規範 來自 客 戶合 約 之收 入認 列 原則,該 準則 將取 代 IAS 18「 收 入」、IAS 11「 建 造 合 約 」及 相 關 解 釋 。

本 公司 於 適 用 IFRS 15 時, 係 以下 列步 驟 認列 收 入:

  • (1) 辨認 客 戶合 約 ;
  • (2) 辨認 合 約中 之 履約 義務 ;
  • (3) 決定 交 易價 格 ;
  • (4) 將交 易 價格 分 攤至 合約 中 之履 約 義務 ;及
  • (5) 於滿 足 履約 義 務時 認列 收 入。

收 入 認 列 金 額 、 已 收 及 應 收 金 額 之 淨 結 果 將 認 列 為 合 約資 產 (負 債 )。 適 用 IFRS 15 前 , 依 IAS 18 處 理 之合 約 係於 認 列收 入 時認 列應 收 款 或 預 收收 入之 減 少 。

若 簽 訂 之 合 約 係 不 可 取 消 , 本 公 司 將 於 具 無 條 件 收 款 權時 同 時認 列 應收 款及 合 約負 債 。適 用 IFRS 15 前,實務 上係 於 收款 時 認列 預收 收 入 。

本 公司 對 於首 次適 用 IFRS 15 及 相關 修 正時,僅 對 107 年 1 月 1 日 尚 未完 成之 合 約追 溯 適 用 IFRS 15,相 關 累積 影

響數 將 調整 於 該日 保留 盈 餘。 此 外, 本公 司 將揭 露 107 年 若仍 繼 續適 用 現行 會計 處 理, 其 與適 用 IFRS 15 之差異說 明。

追 溯適 用 IFRS 15 對 107 年 1 月 1 日資 產 、負 債 及 權 益之 影 響預 計 如下 :

1 0 6 107 1
12 31 1 日調整後
調
預收款項 \$ 60,896 ( \$ 60,896 ) \$ -
合約負債-流動 - 60,896 60,896
負債影響 \$ 60,896 \$ - \$ 60,896

除 上 述 影 響 外 , 截 至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過發布 日 止 , 本 公 司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 將不致 對財務狀況與 財 務 績 效 造 成重 大 影響 。

(三 ) IASB 已 發 布但 尚 未 經金 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生 效 之 IFRSs




I
A
S
B



/


/






生效日(註
1
)
「2015~2017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9

1

1
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IFRS 9


日(註
2019
1
1
2)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IFRS 10
IAS 28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6「租賃」

日(註
2019
1
1
3)
IFRS 17「保險合約」


2021
1
1
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IAS 19


日(註
2019
1
1
4)
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IAS 28



2019
1
1
IFRIC 23「所得稅之不確定性之處理」


2019
1
1

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
各該 日 期以 後 開始 之年 度 期間 生 效。

註 2: 金管 會 允許 本 公司 得選 擇 提前 於 107 年 1 月 1 日適用此 項修 正 。

  • 註 3: 金管 會 於 106 年 12 月 19 日宣 布 我國 企 業應 自 108 年 1 月 1 日 適 用 IFRS 16。
  • 註 4: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後發 生 之計 畫 修正 、縮 減 或清 償 適用 此項 修 正。
    1. IFRS 16「租 賃 」

IFRS 16 係 規範 租賃 之 會計 處 理,該 準則 將 取 代 IAS 17 「租 賃 」及 相 關解 釋。

於 適用 IFRS 16 時 ,若 本 公司 為 承租 人 ,除 低 價值 標 的資 產 租賃 及 短期 租賃 得 選擇 採 用類 似 IAS 17 之營 業 租 賃 處 理 外 , 其 他 租 賃 皆 應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應 分 別 表 達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折 舊 費 用 及 租 賃 負 債 按 有 效 利 息 法 所 產 生 之 利 息 費 用 。 在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 償 付 租 賃 負 債 之 本 金 金 額 表 達 為 籌 資 活動 , 支付 利 息部 分則 列 為營 業 活動 。

對 於本 公 司為 出租 人 之會 計 處理 預計 無 重大 影 響。

IFRS 16 生 效時,本公 司 得選 擇 追溯 適用 至 比較 期 間或 將首 次 適用 之 累積 影響 數 認列 於 首次 適用 日 。

  1. IFRIC 23「 所得 稅 之不 確 定性 之 處理 」

IFRIC 23 釐 清 當所 得 稅處 理 存在 不確 定 性時 , 本公 司 須 假 設 稅 務 主 管 機 關 將 可 取 具 所 有 相 關 資 料 進 行 審 查 , 若 判 斷 其 申 報 之 所 得 稅 處 理 很 有 可 能 被 稅 務 主 管 機 關 接 受 , 本 公 司 對 於 課 稅 所 得 、 課 稅 基 礎 、 未 使 用 課 稅 損 失 、 未 使 用 課 稅 抵 減 及 稅 率 之 決 定 必 須 與 申 報 所 得 稅 時 所 採 用 之 所 得稅處理 一 致 。 若 稅 務 主 管 機 關 並 非 很 有 可 能 接 受 申 報 之 所 得 稅 處 理 , 本 公 司 須 採 最 可 能 金 額 或 預 期 值 ( 應 採 兩 者 中 較 能 預 測 不 確 定 性 最 終 結 果 之 方 法 ) 評 估 , 若 事 實 及 情 況改 變 ,本 公 司須 重評 估 其判 斷 與估 計。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在 不 使 用 後 見 之 明 之 前 提 下 追 溯 適 用 IFRIC 23 並重 編 比 較期 間 資訊 , 或將 首次 適 用之 累 積影 響 數認 列 於首 次 適用 日。

除 上 述 影 響 外 , 截 至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過發布 日 止 , 本 公 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 影響 , 相關 影 響待 評估 完 成時 予 以揭 露。

四 、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一 ) 遵循 聲 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二 ) 編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及 按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 外 ,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依 歷 史成 本 基礎 編製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 級至 第 3 等 級:

    1. 第 1 等 級 輸入 值 : 係指 於 衡量 日 可取 得之 相 同資 產 或負 債 於活 絡 市場 之 報價 (未 經 調整 ) 。
    1. 第 2 等 級 輸入 值 : 係指 除 第 1 等 級 之 報價 外 ,資 產 或負 債 直 接 ( 亦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之 可 觀 察輸 入 值。
    1. 第 3 等 級輸 入 值: 係指 資 產或 負 債之 不可 觀 察之 輸 入值 。 本 公 司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 對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係採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當年度損益、其他綜 合損益及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當 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 若干會計處理差異係調整「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 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 」 暨相 關 權益 項目 。
  • (三 ) 資產 與 負債 區 分流 動與 非 流動 之 標準

流 動資 產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資產 ;

  2.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實 現 之資 產 ;及

  3. 現金( 但不 包 括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以 交 換或 清 償負 債 而受 到 限制 者) 。

流 動負 債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負債 ;
    1.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到 期 清償 之 負債 , 以及
    1. 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償 期限 遞 延至 資 產負 債表 日 後至 少 12 個 月 之負 債 。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流 動 負債 。

(四 ) 外 幣

本 公 司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時 , 以 本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貨 幣 (外 幣 )交 易 者, 依交 易 日匯 率 換算 為功 能 性貨 幣 記錄 。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除 為規避部分匯率風險而進行避險交易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外,因 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 年度 認 列於 損 益。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惟屬公允 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 綜合 損 益。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不 再重 新 換算 。

(五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料 、 物 料 、 在 製 品 、 製 成 品 、 商 品 及 下 腳 品 ,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 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 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 售所 需 之估 計 成本 後之 餘 額。存 貨 成本 之計 算 係採 加 權平 均法。 (六 ) 投資 子 公司

本 公司 採 用權 益法 處 理對 子 公司 之投 資 。

子 公司 係 指本 公司 具 有控 制 之個 體。

權 益 法 下 , 投 資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 隨 本公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 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 股比 例 認列 。

當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 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 允價 值 間之 差 額, 係直 接 認列 為 權益 。

當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子 公 司 之 權益(包括權益法下子公司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 該子公司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 比例 認 列損 失 。

本 公 司 評 估 減 損 時 , 係 以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考 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並比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 時,將減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 之帳面金額,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攤銷後 之帳面金額。歸屬於商譽之減損損失不得於 後續 期 間迴 轉 。

當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控 制 時 , 本 公 司 係 按 喪 失 控 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衡量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 處分價款與喪失控制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 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 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本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 遵循 之 基礎 相 同。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之 順 流 交 易 未 實 現 損 益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予 以銷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 在與 本 公司 對 子公 司權 益 無關 之 範圍 內,認 列 於個 體 財務 報告。 (七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舊 後 之金 額 衡量 。

建 造 中 之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包 括 專 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 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 並開 始 提列 折 舊。

本 公 司 79 年 以 前 取 得 之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採 定 率 遞 減 法,餘 自 79 年起 取 得之 不 動產、廠 房 及設 備 於耐 用 年限 內按 直 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 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 視, 並 推延 適 用會 計估 計 變動 之 影響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間 之 差額 , 係認 列於 損 益。

(八 ) 有形 資 產之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有 形 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 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 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 之基 礎 分攤 至 個別 現金 產 生單 位 。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 時 ,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 額, 減 損損 失 係認 列於 損 益。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 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 定之 帳 面金 額 (減 除折 舊 ), 減 損損 失之 迴 轉係 認 列於 損益 。 (九 ) 金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本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認 列 於個 體 資產 負債 表 。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 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直 接 可 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 負債 之 交易 成 本, 則立 即 認列 為 損益 。

  1. 金融 資 產

金 融資 產 之慣 例交 易 係採 交 易日 會計 認 列及 除 列。

(1) 衡量 種 類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與 放 款 及 應 收款 。

A.透 過損 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為 持 有 供交 易 之金 融 資產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 融資產所產生之任何股 利 或 利 息 )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公允 價 值之 決 定方 式請 參 閱附 註 二四 。

B. 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被 指 定 為 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 期日 投 資或 透 過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備 供 出 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 益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 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 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收 款 之 權 利 確立 時 認列 。

  • 24 -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 櫃 ) 股 票 屬 於 無 活 絡 市 場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並 單 獨 列為「以 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該等 金融 資 產於 後 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 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 若 有減 損 時, 則認 列 於損 益 。

C.放款 及 應收 款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包 括 現 金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資產與存出保證金)係採用 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 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 除外 。

(2) 金融 資 產之減損

除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外 , 本 公 司 係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有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項 , 致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現 金 流量 受 損失 者, 該 金融 資 產即 已發 生 減損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 如 應 收 帳 款 等 , 該 資 產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 應 收 款 集 體 存 在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本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拖 欠 有 關 之 可 觀 察 全 國 性或 區 域性 經 濟情 勢變 化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利 率 折現 之 現值 間之 差 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 且 經 客 觀 判 斷 該 減 少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有 關 ,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直 接 或 藉 由 調 整

  • 25 -

備 抵 帳 戶 予 以 迴 轉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該 迴 轉 不 得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超 過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攤 銷 後成 本 。

當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且 發 生 顯著 或 永久 性 下跌 時, 係 為客 觀 減損 證據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違 約 ( 例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延 滯 或不 償 付)、債務 人 將進 入 破 產 或其 他 財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或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消 失 。

當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時 , 原 先 已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之累 計損 失 金額 將 重分 類至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透 過 損 益 迴 轉 。 任 何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公 允 價 值 回升 金 額係 認 列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此 種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期 間 不得 迴 轉。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減 除 , 惟 應 收 帳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金 額 。

(3) 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本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險 及 報酬 已 移轉 予其 他 企業 時,始將 金融 資 產除 列。

於 一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加 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任 何 累 計 利 益 或 損 失之 總 和間 之 差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

  • 26 -

  • 權益 工 具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以 取 得 之 價 款 扣 除 直 接 發 行 成本 後 之金 額 認列 。

  1. 金融 負 債

(1) 後續 衡 量

除 下 列 情 況 外 , 所 有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為 持 有 供 交易 之 金融 負 債。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方 式 請參 閱 附註 二四 。

(2)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列 為 損益 。

  1. 衍生 工 具

本 公 司 簽 訂 之 衍 生 工 具 係 遠 期 外 匯 及 外 匯 選 擇 權 合 約, 用 以管 理 本公 司之 匯 率風 險 。

衍 生 工 具 於 簽 訂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時 , 原 始 以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 後 續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直 接 列 入 損 益 。 當 衍 生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正 值 時 , 列 為 金 融 資 產 ; 公 允 價 值 為 負 值 時 , 列 為 金 融 負 債。

(十 ) 負債 準 備

認 列 為 負 債 準 備 之 金 額 係 考 量 義 務 之 風 險 及 不 確 定 性 , 而 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 以清償該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帳面金額係為該等 現金 流 量之 現 值( 若貨 幣 之時 間 價值 影響 重 大) 。

  1. 進貨 合 約損 失 準備

對 已 簽 訂 不 可 撤 銷 原 料 進 貨 合 約 , 其 履 行 義 務 所 不 可 避 免 之 成 本 超 過 預 期 從 該 合 約 所 能 獲 得 之 經 濟 利 益 時 , 則 估 列 應 付 進 貨 合 約 損 失 準 備 , 其 估 列 之 損 失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之 營 業成 本 項下 。

  1. 應付 處 理集 塵 灰準 備

本 公 司 因 製 程 所 產 生 之 集 塵 灰 , 依 法 應 委 託 合 格 廢 棄 物 清 理 處 理 機 構 處 理 , 其 應 付 處 理 費 係 按 集 塵 灰 庫 存 數 量 參 酌 處 理 廠 商 報 價 予 以 估 計 之 , 並 依 其 流 動 性 列 記 於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下 。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沖 轉 其 他 應 付 款 , 倘 有 不 足 列 為 支 付 當 年 度 費 用 ; 預 計 處 理 費 用 發 生 變 動 時 , 該 估 計 變 動列 為 當年 度 費用 之調 整 。

(十 一 ) 收入 認 列

收 入 係 按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並 扣 除 估 計 之 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 及其 他 攸關 因 素合 理估 計 未來 之 退貨 金額 提 列。

  1. 商品 之 銷售

銷 售商 品 係於 下列 條 件完 全 滿足 時認 列 收入 :

  • (1) 本 公 司 已 將 商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移 轉 予 買 方;
  • (2) 本 公 司 對 於 已 經 出 售 之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 亦 未 維持 有 效控 制 ;
  • (3) 收入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 (4) 與交 易 有關 之 經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 流入 本公 司 ;及
  • (5) 與交 易 有關 之 已發 生或 將 發生 之 成本 能可 靠 衡量 。 去 料 加 工 時 , 加 工 產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並 未

移轉 , 是以 去 料時 不作 銷 貨處 理 。

  1. 勞務 之 提供

勞 務收 入 係於 勞務 提 供時 予 以認 列。

依 合 約 提 供 勞 務 所 產 生 之 收 入 , 係 按 合 約 及 處 理 數 量 計列 收 入。

  1. 股利 收 入及 利 息收 入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股 利 收 入 係 於 股 東 收 款 之 權 利 確 立 時 認 列 , 惟 前 提 係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收入 金 額能 可靠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之 利 息 收 入 係 於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認 列 。 利 息 收 入 係 依 時 間 之 經 過 按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與 所 適 用 之 有 效 利 率 採 應 計 基 礎 認 列。

(十 二 ) 租 賃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 營業 租 賃, 營 業租 賃會 計 處理 :

本公 司 為承 租 人

營業租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 營 業租 賃 下, 或 有租 金於 發 生當 年 度認 列為 費 用。

(十 三 ) 借款 成 本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 建 造 或 生 產 符 合 要 件 之 借 款 成 本 , 係 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 態之 幾 乎所 有 必要 活動 已 完成 為 止。

特 定 借 款 如 於 符 合 要 件 之 資 本 支 出 發 生 前 進 行 暫 時 投 資 而 賺取 之 投資 收 入, 係自 符 合資 本 化條 件之 借 款成 本 中減 除。

除 上述 外,所有 其他 借 款成 本 係於 發生 當 年度 認 列為 損益。 (十 四 ) 員工 福 利

  1. 短期 員 工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相 關 負 債 係 以 換 取 員 工 服 務 而 預 期 支 付 之非 折 現金 額 衡量 。

  1. 退職 後 福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提 撥 之退 休 金數 額認 列 為費 用 。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 淨 利息 及 再衡 量 數 )係 採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精算,服 務成 本(含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淨 利 息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 再 衡 量 數 ( 含 精 算 損 益 及 扣 除 利 息 後 之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列 入 保 留 盈 餘, 後 續期 間 不重 分類 至 損益 。

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係 確 定福 利 退休 計畫 之 提撥 短 絀。

(十 五 ) 所 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係 當期 所 得稅 及 遞延 所得 稅 之 總和。

  1. 當期 所 得稅

依 所 得 稅法 規 定 計算 之 未 分配 盈 餘 加 徵 10%所得 稅 列 為股 東 會決 議 年度 之所 得 稅費 用 。

以 前年 度 應付 所得 稅 之調 整 ,列 入當 年 度所 得 稅。

  1. 遞延 所 得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 課 稅 基 礎 二 者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虧 損 扣 抵 計 算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 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 及 虧 損 扣 抵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時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 , 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者 , 調增 帳 面金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之 衡 量 係 反 映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負 債 帳面 金 額之 方式 所 產生 之 租稅 後果 。

  1. 本年 度 之當 期 及遞 延所 得 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別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損 益 或直 接 計入 權益 。

五 、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 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 及 假設 。 實際 結果 可 能與 估 計有 所不 同 。

管 理 階 層 將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則於會計估計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 未來 期 間, 則 於會 計估 計 修正 當 期及 未來 期 間認 列 。

(一 ) 存貨 之 減損

存貨淨變 現 價 值 係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需投入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之餘額估 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 估, 市 場情 況 之改 變可 能 重大 影 響該 等估 計 結果 。

(二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之 減 損

與 生 產 鋼 胚 及 鋼 筋 相 關 之 設 備 減 損 係 按 該 等 設 備 之 可 回 收 金額(即該等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 者)評估,市場價格或未來現金流量變動將影響該等資產可回 收金額,可能導致本公司須額外認列減損損失或迴轉已認列之 減損 損 失。

六 、 現 金




106
12
31



105
12
31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29
\$
101
銀行活期存款 58,317 122,800
銀行支票存款 32,087 18,207
\$
90,533
\$141,108

七 、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工具 -流 動




106
12
31



105
12
31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遠期外匯合約 \$
-
\$
3,357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遠期外匯合約 \$
7,208
\$
-
外匯選擇權合約 2,298 444
\$
9,506
\$
444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且 尚 未 到 期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如 下:



( )



106
12
31
預購遠期外匯 新台幣兌美元 107.01 NTD180,610/USD6,000
新台幣兌美元 107.02 NTD135,348/USD4,500
新台幣兌美元 107.03 NTD179,815/USD6,000
新台幣兌美元 107.04 NTD178,814/USD6,000
新台幣兌美元 107.05 NTD119,009/USD4,000



105
12
31
預購遠期外匯 新台幣兌美元 106.01 NTD110,601/USD3,500
新台幣兌美元 106.03 NTD47,136/USD1,500
新台幣兌美元 106.04 NTD63,295/USD2,000
新台幣兌日圓 106.03 NTD7,520/JPY25,000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且 尚 未 到 期 之 外 匯 選 擇 權 合 約 如 下:



( )



106
12
31
賣出外匯選擇權 美元兌新台幣 107.01 USD3,000/NTD89,000
美元兌新台幣 107.02 USD2,000/NTD59,900
美元兌新台幣 107.03 USD2,000/NTD59,200
美元兌新台幣 107.04 USD4,000/NTD118,500
美元兌新台幣 107.05 USD2,000/NTD59,000
美元兌新台幣 107.06 USD1,000/NTD29,400
買入外匯選擇權 新台幣兌美元 107.01 NTD30,800/USD1,000



105
12
31
賣出外匯選擇權 美元兌新台幣 106.02 USD2,000/NTD61,200
美元兌新台幣 106.03 USD2,000/NTD60,600
美元兌新台幣 106.05 USD1,000/NTD30,700
美元兌新台幣 106.06 USD4,000/NTD125,400

本 公 司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及 外 匯 選 擇 權 交 易 之 目 的 , 主 要 係 為 規 避 外 幣資產及負債因匯率波動產生之風險。本公司持有之遠期外匯及外匯 選擇 權 合約 因 不符 合有 效 避險 條 件, 是以 不 適用 避 險會 計。

八 、 備供 出 售金 融資 產




106
12
31



105
12
31

國內興櫃股票-台灣鋼聯公司 \$
23,437
\$
46,874
評價調整 536,538 620,056
559,975 666,930


國內興櫃股票-台灣鋼聯公司 23,437 -
評價調整 536,538 -
559,975 -
\$1,119,950 \$
666,930

台 灣鋼 聯 公司 已於 107 年 1 月 掛 牌上 市 ,本 公 司為 該公 司 董事 , 依相關法令,本公司持股須全數提交集保中心辦理集中保管。本公司 按預 計 可領 回 時點 將上 述 備供 出 售金 融資 產 依流 動 性分 類。

九 、 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 非流 動




106
12
31



105
12
31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
小港倉儲公司 \$
5,546
\$
5,546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國 內 未 上 市 ( 櫃 ) 股 票 投 資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係 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 可靠 衡 量。 倘 依 IFRS 7 衡 量 種 類區 分 則為 備 供出 售 金融 資產 。

十 、 應收 票 據、 應 收帳 款及 其 他應 收 款




106
12
31



105
12
31
應收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
6,253
\$
5,731
應收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758,066 \$282,063
減:備抵呆帳 2,702 12,727
\$755,364 \$269,336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汙泥處理費 \$
-
\$
572
行政服務費(附註二五) - 263
子公司董監酬勞 168 135
應收利息 21 5

75 56
\$
264
\$
1,031

(一 ) 應收 款 項

本 公司 對 商品 銷售 之 平均 授 信期 間 為 30 天 ~90 天,於決 定 應收款項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款項自原始授信日至資 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歷史經驗顯示帳齡超過 150 天 之應 收 款項 無 法回 收,本 公司 對 於 帳齡 超 過 150 天之 應收 款項 認 列 100%備 抵 呆帳,對於 帳 齡 在 150 天內 之 應收 款 項,其 備抵呆帳係參考帳齡及已收取不可 撒 銷 之 信 用 狀 保 證 程 度 , 並 考量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 法回 收 之金 額 。

本 公 司 係 定 期 檢 視 客 戶 之 信 用 額 度 , 對 於 無 額 度 或 超 出 額 度之 客 戶, 採 取預 收現 金 貨款 之 方式 辦理 以 保全 債 權。

應 收款 項 之帳 齡分 析 如下 :




106
12
31



105
12
31
天以下
60
\$750,791 \$267,565
61

90
10,826 8,572
天以上
91
2,702 11,657
\$764,319 \$287,794

以 上係 以 立帳 日為 基 準進 行 之帳 齡分 析 。

已 個 別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 係 扣 除 備 抵 呆 帳 前 之 餘 額 ) 帳 齡 如下 :

106

12

31
105

12

31


\$
-
\$
1,070
天以上
91
2,702 11,657
\$
2,702
\$
12,727

以 上係 以 逾期 天數 為 基準 進 行之 帳齡 分 析。

應 收帳 款 之備 抵呆 帳 變動 資 訊如 下:

年度
106


日餘額
106
1
1
\$ 12,727 \$ - \$ 12,727
本年度沖銷 ( 10,025 ) - ( 10,025
)


日餘額
106
12
31
\$ 2,702 \$ - \$ 2,702
年度
105


日餘額
105
1
1
\$ - \$ 2,520 \$ 2,520
本年度提列 10,207 - 10,207


2,520 ( 2,520 ) -


日餘額
105
12
31
\$ 12,727 \$ - \$ 12,727

(二 ) 其他 應 收款

本 公 司 備 抵 呆 帳 係 參 考 歷 史 經 驗 及 目 前 財 務 狀 況 分 析 , 以 估計 無 法收 回 金額 。截 至 106 年 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並 無提 列 備抵 呆 帳餘 額 。

十一 、 存 貨



106
12
31




105
12
31

\$
685,830
\$
101,128
519,976 374,575

386,979 107,935
130,398 83,945
6,832 -

254 1,951
\$1,730,269 \$
669,534

106 及 105 年 度與 存 貨相 關 之銷 貨成 本 分別 為 5,066,470 千元 及 4,662,839 千 元, 其 中分 別 包括 :

106 年度 105 年度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2,288 \$ 3,852
十二 、 其他 金 融資 產 -流 動

106

12
31
105
12
31
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存
\$ 29,810 \$ -
質押之定期存款(附註二六) - 3,400
\$ 29,810 \$ 3,400
十三 、 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106

12
31
105
12
31
投資子公司
億昌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億昌公司) \$825,948 \$851,778
証統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証統公司) 28,484 6,000
\$854,432 \$857,778
106 105
12
31

12
31
億昌公司 各類鋼鐵製品之製造加工及 64.14 64.14
買賣
証統公司 鋼線鋼纜及金屬線製品製 51 60
造、表面處理

106 及 105 年 度採 用 權益 法 認列 之子 公 司之 損 益及 其他 綜 合損 益 份額 , 係依 據 子公 司同 期 間經 會 計師 查核 之 財務 報 告認 列。

106 年 6 月証 統 公司 辦 理現 金 增資,分別 由 本公 司 及億 昌公 司 投資 24,600 千元 及 12,000 千 元, 本 公 司未 按 持股 比 例參 與 該次 增資 , 截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對 該 公司 之 持股 比例 降 為 51%。

十四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06 年 度

自 有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 器 設 備 動 力 設 備 運 輸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合

106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114,255 \$
543,082
\$ 3,817,153 \$
371,660
\$
57,444
\$
39,598
\$
32,833
\$ 5,976,025

- 19,802 69,358 - 14,942 1,059 13,627 118,788
處分及報廢
106 年 12 月 31 日餘
- - (
72,052)
- (
167)
- - (
72,219)
\$ 1,114,255 \$
562,884
\$ 3,814,459 \$
371,660
\$
72,219
\$
40,657
\$
46,460
\$ 6,022,594



106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325,901
\$ 2,850,105 \$
212,817
\$
46,066
\$
31,435
\$
28,414
\$ 3,494,738
折舊費用 - 20,561 172,361 12,638 4,459 2,123 1,440 213,582
處分及報廢
106 年 12 月 31 日餘
- - (
72,052)
- (
167)
- - (
72,219)
\$
-
\$
346,462
\$ 2,950,414 \$
225,455
\$
50,358
\$
33,558
\$
29,854
\$ 3,636,101
106 年 12 月 31 日淨
\$ 1,114,255 \$
216,422
\$
864,045
\$
146,205
\$
21,861
\$
7,099
\$
16,606
\$ 2,386,493

105 年 度

自 有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 器 設 備 動 力 設 備 運 輸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合

105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114,255 \$ 537,403 \$ 3,727,053 \$ 371,072 \$ 67,240 \$ 38,819 \$ 30,026 \$ 5,885,868

- 5,679 104,177 588 1,080 866 2,807 115,197
處分及報廢 - - ( 14,077) - ( 10,876) ( 87) - ( 25,040)
105 年 12 月 31 日餘
\$ 1,114,255 \$ 543,082 \$ 3,817,153 \$ 371,660 \$ 57,444 \$ 39,598 \$ 32,833 \$ 5,976,025



105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308,418 \$ 2,676,244 \$ 199,614 \$ 52,425 \$ 29,239 \$ 27,233 \$ 3,293,173
折舊費用 - 17,483 187,925 13,203 4,433 2,283 1,181 226,508
處分及報廢 - - ( 14,064) - ( 10,792) ( 87) - ( 24,943)
105 年 12 月 31 日餘
\$ - \$ 325,901 \$ 2,850,105 \$ 212,817 \$ 46,066 \$ 31,435 \$ 28,414 \$ 3,494,738
105 年 12 月 31 日淨
\$ 1,114,255 \$ 217,181 \$ 967,048 \$ 158,843 \$ 11,378 \$ 8,163 \$ 4,419 \$ 2,481,287

上 述不 動 產、 廠房 及 設備 於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經 本 公司 進行 減 損測 試 後, 尚無 重 大減 損 之虞 。

折 舊費 用 係以 直線 基 礎按 下 列耐 用年 數 計提 :

房屋及建築

辦公大樓主建物

55
60
廠房主建物

5
45
建築物改良

15
22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管線配置及裝潢工程

2
15
機器設備
生產主設備

20
40
主設備系統及附屬設備

10
25
設備零件及修繕

2
10
動力設備

3
25
運輸設備

2
12
辦公設備

2
25
其他設備

2
36

本公司設定 質 抵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 參閱 附 註二 六 。

十五 、 借 款

(一 ) 短期 借 款




106
12
31



105
12
31
銀行擔保借款(附註二
六) \$
233,542
\$
61,642
銀行信用借款 1,368,318 331,377
\$1,601,860 \$
393,019

銀 行借 款 之利 率於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1.42% ~3.70%及 1.35%~ 2.71%。

(二 ) 應付 短 期票 券




106
12
31



105
12
31
應付商業本票 \$160,000 \$25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392 596
\$159,608 \$249,404

應 付短 期 票券 之利 率於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均為 1.45%。保證及承兌 機構 包 括大 眾 銀行 及國 際 票券 。

(三 ) 長期 借 款




106
12
31



105
12
31
擔保借款(附註二六)
銀行聯貸借款 \$365,000 \$585,000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06
12
31



105
12
31
其他銀行借款 \$505,908 \$
55,000
870,908 640,000
減:聯貸主辦費及管理費 5,021 1,976
列為
年內到期部分
1
151,408 255,411
\$714,479 \$382,613

銀 行借 款 說明 如下 :

  1. 銀行 聯 貸借 款

  2. (1) 本 公 司 為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暨 充 實 中 期 營 運 週 轉 所 需 資 金, 於 106 年 8 月 與兆 豐 國際 商 業銀 行等 6 家金 融 機 構新 簽 訂額 度 10 億元之 5 年期 聯 合授 信借 款。本公司 於 106 年 第 4 季動撥 365,000 千元, 自 107 年 5 月 15 日起 分 18 期按 季 平 均償 還至 111 年 11 月 15 日 。第 1 至 6 期 償還 14,600 千元 ,第 7 至 14 期 償還 16,425 千 元, 第 15 至 18 期償還 18,250 千 元 , 並於 到 期日 償 還 剩餘 本 金 73,000 千 元。 有 效年 利 率係 依據 動 撥日 或 利 率調 整 基準 日 前兩 個營 業 日中 華 郵政 公司 牌 告之 1 年 期未 達 1 千 萬元 之 定期 儲 金機 動 利率 加碼 0.30%浮動 計息,並 約 定不 得 低 於 1.7%。截 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 之利 率 為 1.797%。

  3. (2) 本公 司 於 101 年 12 月與 合 作金 庫 商業 銀行 等 6 家 金融 機構 新 簽訂 額 度 13 億元 之 5 年 期 聯合 授信 借 款。本 公 司 於 102 年度第 1 季全 數 動撥,其 借 款 自 102 年 10 月 25 日起分 18 期按季償 還 本金 55,000 千元 , 並於 到 期 日償 還 剩餘 本 金 365,000 千 元 。本 公 司 已於 106 年 12 月 全 數 清 償 完 畢 。 有 效 利 率 係 依 據 動 撥 日 或 利 率 調 整 基準 日 前 2 個 營 業 日中 華 郵政 公 司牌 告 之 1 年 期未 達 1 千萬 元 之定 期 儲金 機動 利 率加 碼 0.30%浮 動計 息。105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 為 1.69%。

上 述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 本 公 司 係 提 供 自 有 土 地 及 房 屋 建 築 作 為 抵 押 擔 保 ( 參 閱 附 註 二 六 ) , 並 由 董 事 長 提 供 連 帶 保 證 ( 參 閱 附 註 二 五 ) 。 除 相 關 規 定 外 , 本 公 司 承 諾 於 借 款期 間 維持 下 列財 務比 率 及金 額 :

(1) 流動 比 率不 得 低 於 100%。

  • (2) 負債 比 率不 得 高 於 200%。
  • (3) 利息 保 障倍 數 不得 低 於 2 倍。
  • (4) 106 年 8 月新 簽 訂 之聯 合 授信 合 約 約 定每 股 淨值 不 得 低於 新 台幣 16 元, 或有 形 淨值 不 得低 於新 台幣 28 億 元( 101 年 12 月 簽 約之 聯 合授 信 合約 為每 股 淨值 不 得 低於 新 台 幣 15.39 元或 有 形淨 值 不得 低於 新 台 幣 28 億 元) 。

前 述 各 款 財 務 比 率 金 額 , 均 以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半 年 度 及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為 計 算 基 礎 。 每 半 年 檢 視 1 次( 106 年 8 月與 101 年 12 月 簽 訂之 聯合 授 信合 約 年度 財 務報 表 受檢 日 分別 為每 年 3 月 31 日 及 4 月 30 日 ,上 半 年 度財 務 報表 受 檢日 分別 為 每 年 8 月 15 日 及 8 月 31 日)。

本公司 106 及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財務 比 率 及 金 額均 未 違反 該 等限 制。

  1. 其他 銀 行借 款

係 本 公 司 為 購 買 機 器 設 備 及 其 附 屬 設 施 舉 借 不 得 循 環 動 用 之 銀 行 借 款 , 並 提 供 廠 房 及 機 器 設 備 作 為 質 抵 押 擔 保。 其 中兆 豐 銀行 借款 自 104 年 7 月 起至 107 年 4 月止, 按季 分 12 期 平均 償 還;聯邦 銀 行借 款 自 106 年 3 月 起至 111 年 1 月 止,按 季 分 20 期 平 均償 還。截 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 暨 105 年 12 月 31 日,上 述借 款 利率 分 別 為 1.665%~1.770% 及 1.665%。

十六 、 應付 票 據及 應 付帳 款




106
12
31



105
12
31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
97,124
\$
45,947
非因營業而發生 18 50
\$
97,142
\$
45,997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387,145 \$196,965

(一 ) 應付 票 據

於 106 年 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分 別 另有 2,527 千 元及 28,823 千元之已開立票據係供銷貨而提出之保證使用,且於保證之責 任終 止 時可 收 回註 銷。

(二 ) 應付 帳 款

購 買商 品 之賒 帳期 限 為 3.5 個月 內,本公 司 訂有 財 務 風險 管 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因 此無 須 加計 利 息。

十七 、 其他 應 付款




106
12
31



105
12
31
應付動力費 \$
57,455
\$
33,350
應付爐渣及集塵灰處理費 48,431 11,842
應付薪資及獎金 20,827 24,538
應付設備款 17,267 8,134
應付修繕費 11,874 9,348
應付運費 10,273 2,099
應付員工及董監酬勞 1,036 6,580
應付稅捐 1,033 10,820

27,734 16,208
\$195,930 \$122,919

應 付集 塵 灰處 理費 列 入其 他 應付 款項 下 ,變 動 如下 :

年度
106
年度
105
年初餘額 \$
2,592
\$
5,529
本年度提列 12,851 22,862
本年度支付 (
13,741
)
(
25,799
)
年底餘額 \$
1,702
\$
2,592

十八 、 退職 後 福利 計 畫

(一 ) 確定 提 撥計 畫

本 公 司 所 適 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 係 屬 政 府管 理 之確 定 提撥 退休 計 畫,依 員工 每月 薪 資 6%提 撥 退 休金 至 勞工 保 險局 之 個人 專戶 。

(二 ) 確定 福 利計 畫

本 公 司 部 分 員 工 依 我 國 「 勞 動 基 準 法 」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 據服 務 年資 及 核准 退休 日前 6 個 月 平 均工 資 計算 。 本公 司按 員 工每月薪資總額 一 定 比 例 提 撥 退 休 金 , 交 由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 專 戶 , 年 度 終 了 前 , 若 估 算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達 到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次 年度 3 月 底 前將 一 次提 撥 其差 額 。 該 專戶 係 委託 勞動 部 勞動 基 金運 用 局管 理, 本 公司 並 無影 響投 資 管理 策 略之 權利 。

列 入個 體 資產 負債 表 之確 定 福利 計畫 金 額列 示 如下 :




106
12
31



105
12
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80,263
\$173,442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40,400
)
(
35,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9,863
\$137,802

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變 動 如下 :












年度
106


日餘額
106
1
1
\$ 173,442 (
\$
35,640 ) \$ 137,802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認列於損益
1,871
2,057
3,928
(
(
680
680
-
)
)
1,871
1,377
3,248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325 325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
\$ 2,078 \$ - \$ 2,078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5,186
7,264
-
325
5,186
7,589
雇主提撥 - ( 26,735 )
(
26,735 )
福利支付 ( 104,371
)
22,330 ( 82,041 )
106

12

31
日餘額
\$ 80,263 (
\$
40,400 ) \$ 39,863
年度
105


日餘額
105
1
1
\$ 193,193 (
\$
10,203 ) \$ 182,990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2,380 - 2,380
認列於損益 1,857
4,237
(
(
33
33
)
)
1,824
4,204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
- ( 99 )
(
99 )
( 2,905
)
- ( 2,905 )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 489
)
- ( 489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3,394
)
( 99 )
(
3,493 )
雇主提撥 - ( 45,899 )
(
45,899 )
福利支付 ( 20,594
)
20,594 -


日餘額
105
12
31
\$ 173,442 (
\$
35,640 ) \$ 137,802

確 定福 利 計畫 認列 於 損益 之 金額 依功 能 別彙 總 如下 :

年度
106
年度
105
營業成本 \$
2,783
\$
3,555
營業費用 465 649
\$
3,248
\$
4,204

本 公司 因 「勞 動基 準 法」 之 退休 金制 度 暴露 於 下列 風險 : 1. 投資 風 險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透 過 自 行 運 用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式 , 將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分 別 投 資 於 國 內 ( 外 ) 權 益 證 券 與 債 務 證 券 及 銀 行 存 款 等 標 的 , 惟 本 公 司 之 計 畫 資 產 得 分 配 金 額係 以 不低 於 當地 銀行 2 年定 期 存款 利率 計 算而 得 之收 益。

  1. 利率 風 險

政 府 公 債 及 公 司 債 之 利 率 下 降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 惟 計 畫 資 產 之 債 務 投 資 報 酬 亦 會 隨 之 增 加 , 兩 者 對 淨確 定 福利 負 債之 影響 具 有 部 分 抵銷 之效 果 。

  1. 薪資 風 險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計 算 係 參 考 計 畫 成 員 之 未 來 薪 資。因此 計 畫 成員 薪 資之 增 加將 使 確定 福利 義 務現 值 增加。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 衡 量日 之 重大 假 設如 下:




106
12
31



105
12
31
折現率(%) 0.9 1.2
薪資預期增加率(%) 1.0 1.0

若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分 別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 在 所 有 其 他 假 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 金額 如 下:

106

12

31
105

12

31


增加
0.5%
(
\$
3,419
)
(
\$
6,962
)
減少
0.5%
\$
3,652
\$
7,399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0.5%
\$
3,263
\$
6,553
減少
0.5%
(
\$
3,097
)
(
\$
6,249
)

由 於 精 算 假 設 可 能 彼 此 相 關 , 僅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可 能 性 不 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 動情 形 。




106
12
31



105
12
31
預期
年內提撥金額
1
\$
1,200
\$
46,000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
期間
8.6

8.4

本 公司 分 別於 106 年 3 月 及 11 月 與 部分 適 用確 定 福利 計畫 之 員 工 協 議 結清 舊 制 退 休 金 年 資, 應 給 付 之 退 休 金 共 計 82,041 千元,截 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 止尚 未 支 付金 額 為 72,303 千 元( 分 別列 入 應付 票 據及 長期 應 付票 據 項下 )。

十九 、 權 益

(一 ) 普通 股 股本




106
12
31



105
12
31
額定股數(千股) 250,000 250,000
額定股本 \$2,500,000 \$2,5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
股數(千股) 181,265 172,633
已發行股本 \$1,812,645 \$1,726,329

本 公司 股 東常 會於 101 年 4 月 通 過修 改 額定 股 數為 350,000 千股,惟 依 公司 法 規定,非 將 原額 定 股 數 250,000 千股 全數 發 行 後,不得增加股本,是以上述修改之額定股數尚無法辦理變更 登記 。

已 發行 之 普通 股每 股 面額 為 新台 幣 10 元,每 股 享 有 一表 決 權及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本 公司 於 106 年 6 月 股 東常 會 決 議辦 理 盈餘 轉 增資 8,632 千股,每 股面 值 10 元,該 項 增資 案 業 經金 融 監督 管 理委 員會 核 准, 業 已辦 妥 變更 登記 。

(二 ) 資本 公 積




106
12
31



105
12
31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撥 充 股 本 ( 註
1
)
股票發行溢價 \$184,368 \$184,368
公司債轉換溢價 59,319 59,319
庫藏股票交易 966 966
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
帳面價值差額 404 404
僅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
益變動數(註
2)
174 -
其他(註
3)
23,240 23,240
\$268,471 \$268,297
  • 註 1: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中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亦 得 於 公 司 無 虧 損 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 以實 收 股本 之 一定 比率 為 限。
  • 註 2: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係 本 公 司 未 實 際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時,因子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影響數,或本公司採 權益 法 認列 子 公司 資本 公 積之 調 整數 。
  • 註 3: 此類資本公積係員工放棄認購新股及債券持有人賣回可 轉換公司債分別產生之已失效認股權 2,082 千元及 21,158 千 元。
  • (三 ) 保留 盈 餘及 股 利政 策

本 公 司 盈 餘 分 派 規 定 ,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依 法 繳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累積 虧 損 後 , 再提 10%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其 餘 再 依 法令 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 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 東會 決 議分 派 股東 股息 紅 利。

本 公 司 產 業 發 展 成 熟 , 股 利 之 發 放 , 除 有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及 因應重大資本支出之資金需求外,現金股利比例以不低於當年 度發 放 股利 總 和 之 50%為 原 則。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 公 積 超 過實 收 股 本 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 金分 配 。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函 、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47490 號 函 及「採 用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IFRSs)後,提 列 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 盈餘 。

分 配 未 分 配 盈 餘 時 , 除 屬 非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居 住 者 之 股 東 外,其餘 股 東 可 獲 配 按 股 利 分 配 日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計 算 之 股 東 可扣 抵 稅額 。

本 公司 於 106 年 及 105 年 6 月舉 行股 東 常會,決 議 通 過 105 年度 盈 餘分 配 案 及 104 年度 盈 虧撥 補 案 如下 :

105 年度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11,270
股票股利 86,316 \$
0.5

本公司 107 年 3 月 董 事會 擬 議 106 年度 盈 餘分 配 案如 下:

法定盈餘公積 \$ 1,076

$$
\begin{array}{c}\n\frac{\mathbf{A}}{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2} \
\frac{\mathbf{B}}
$$

有關 106 年度 之盈 餘 分配 案 尚待 預計 於 107 年 6 月 召開 之 股東 常 會決 議 。

(四 ) 特別 盈 餘公 積

因 首次 採 用 IFRSs 產生 之 保留 盈 餘增 加 數不 足 提列 ,是 以 僅就 因 轉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之 保 留盈 餘 增加 數 189,395 千元 減除 因處 分 而迴 轉 32,926 千 元之 餘額 156,469 千 元 ,予 以 提列 特別 盈餘 公 積。

(五 ) 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未實 現 損益

106
年度
105
年度
年初餘額 \$
620,056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損益 453,020 620,056
年底餘額 \$1,073,076 \$
620,056

二十 、 稅前 淨 利( 損 )

稅 前淨 利 (損 )係 包 含以 下 項目 :

(一 ) 其他 收 入

年度
106
年度
105
股利收入 \$
32,951
\$
14,908
出售廢五金及報廢貨櫃
收入 2,524 8,295
行政服務收入(附註二
五) - 3,000
利息收入 371 389
污泥處理技術服務收入 1,230 -
廠商違約罰款收入 1,087 -

3,399 2,689
\$
41,562
\$
29,281

(二 )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年度
106
年度
105
處分投資利益 \$
-
\$
4,59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 金 融 商 品 淨 利 益
(損失) (
22,125
)
3,814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利益 - 63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9,796 (
109
)

(
4,655
)
(
4,483
)
(
\$
16,984
)
\$
3,881

淨 外幣 兌 換利 益( 損 失) 內 容如 下:

年度
106
年度
105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3,007
\$
10,438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3,211
)
(
10,547
)
淨利益(損失) \$
9,796
(
\$
109
)
年度
106
年度
105
銀行借款利息 \$
26,972
\$
29,021
應付短期票券利息 904 1,389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負債利息費用總額 27,876 30,410
減:列入符合要件資產成
本之金額 793 999
\$
27,083
\$
29,411

利 息資 本 化相 關資 訊 如下 :

106
年度
105
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
793
\$
999
利息資本化利率(%) 1.61~1.71 1.55~1.64

(四 ) 折舊 及 攤銷

年度
106
年度
10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13,582 \$226,508
其他非流動資產 5,842 1,920
\$219,424 \$228,428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07,303 \$219,636
營業費用 6,279 6,872
\$213,582 \$226,508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5,842
\$
1,920
(五
)
員工 福 利費 用
年度
106
年度
105
短期員工福利
薪資及獎金 \$189,521 \$174,890


21,069 20,813

20,813 21,100

231,403 216,803

(接 次 頁)

年度
106
年度
105
退職後福利(附註十八)
確定提撥計畫 \$
7,945
\$
7,804
確定福利計畫 3,248 4,204
11,193 12,008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242,596 \$228,811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174,654 \$161,929
營業費用 67,942 66,882
\$242,596 \$228,811

(六 ) 員工 酬 勞及 董 監酬 勞

本 公 司 章 程 係 以 當 年 度 扣 除 分 派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前 之 稅 前 利益 分 別 以 2%~3%及 不高 於 3%提撥 員工 酬 勞及 董 監酬 勞。

106 及 105 年 度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分 別於 107 年 3 月 及 106 年 2 月 經 董事 會 決議 以 現金 發 放如 下:

106
年度
105
年度
員工酬勞 \$
518
\$
3,290
董監酬勞 518 3,290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後 若 金 額 仍 有 變 動 , 則 依 會 計估 計 變動 處 理, 於次 一 年度 調 整入 帳。

105 年 度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 勞之 實際 配 發金 額 與 105 年 度 個體 財 務報 告 認列 之金 額 並無 差 異。104 年度 營 運結 果 為 淨 損 , 是以 並 未估 列 員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 勞。

有 關 本 公 司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酬 勞 資 訊 ,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公 開資 訊 觀測 站」 查 詢。

二一 、 所 得 稅

(一 ) 認列 於 損益 之 所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 利益 ) 之主 要 組成 項目 如 下:

年度
106
年度
105
當期所得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802
\$
-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3,665 (
10,818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1,203
\$
5,467
(
\$
9,615
)

會 計所 得 與所 得稅 費 用( 利 益) 之調 節 如下 :

年度
106
年度
105
稅前淨利 \$
16,222
\$103,085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
算之所得稅費用 \$
2,758
\$
17,524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4,827 28
免稅所得 (
5,602
)
(
2,535
)
未分配盈餘加徵 1,802 -
決定課稅所得時得減除
之收益淨額 - (
28,370
)
不得認列之虧損扣抵 1,682 2,535
以前年度之調整 - 1,203
\$
5,467
(
\$
9,615
)

本 公司 所 適用 之稅 率 為 17%。

我 國於 107 年 2 月 經總 統 公布 修 正中 華 民國 所 得稅 法, 將 營利 事 業所 得 稅稅 率由 17%調整為 20%, 並自 107 年 度 施行 。 106 年 12 月 31 日 已 認列 之 遞延 所 得稅 資產 及 遞延 所 得稅 負債, 預計 因 稅率 變 動而 於 107 年分 別 調整 增 加 27,752 千元及 2,820 千元。此 外,107 年 度未 分 配盈 餘 所適 用之 稅 率將 由 10%調降 為 5%。

由 於 107 年度 股東 會 盈餘 分 配情 形尚 具 不確 定 性,106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所 得 稅 之 潛 在 所 得 稅 後 果 尚 無 法 可 靠 決 定。

(二 ) 本期 所 得稅 資 產 及 負債




106
12
31



105
12
31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18
\$
77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06
12
31



105
12
31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1,779
\$
-

(三 )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與 負債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與 負 債之 變 動如 下:

106 年 度



其他綜合
年初餘額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4,587
\$ 388 \$ - \$
4,975
虧損扣抵 128,671 - - 128,671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23,426 ( 5,648) 1,290 19,068

2,750 1,794 - 4,544
\$159,434 (\$ 3,466) \$ 1,290 \$157,258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98,902
\$ - \$ - \$
98,902
折舊費用財稅差 14,853 901 - 15,754

930 ( 702) - 228
\$114,685 \$ 199 \$ - \$114,884
年 度
105


其他綜合
年初餘額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負債準備 \$
255
(\$ 255) \$ - \$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932 655 - 4,587
虧損扣抵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10,900 17,771 - 128,671

31,108 ( 7,088) ( 594) 23,426
2,580 170 - 2,750
\$148,775 \$ 11,253 (\$ 594) \$159,434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認列於

其他綜合
年初餘額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98,902 \$ - \$ - \$ 98,902
折舊費用財稅差 13,858 995 - 14,853
287 643 - 930
\$113,047 \$ 1,638 \$ - \$114,685

(四 ) 未使 用 之虧 損 扣抵 相關 資 訊

截 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 止 ,虧 損 扣 抵相 關 資訊 如 下:


最後扣抵年度
\$ 41,041 111
120,968 112
167,578 113
315,669 114
111,634 115
\$ 756,890

(五 ) 兩稅 合 一相 關 資訊




106
12
31



105
12
31
未分配盈餘
年度以後未分配
87
盈餘
\$277,583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
\$260,382
年度
106
年度
105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
率(%)
36.63

註: 由 於 107 年 2 月 公 布生 效 之中 華 民國 所得 稅 法修 正 內容 已 廢除 兩 稅合 一 制度 , 106 年度 相 關資 訊 已不 適 用。

(六 ) 所得 稅 核定 情 形

本 公司 截至 104 年度 止 之營 利 事 業所 得 稅申 報 案, 業經 稅 捐稽 徵 機關 核 定。

二二 、 每股 盈 餘

計 算 每 股 盈 餘 時 , 無 償 配 股 之 影 響 業 已 追 溯 調 整 , 該 無 償 配 股 基 準日 訂 於 106 年 8 月 29 日 。 因追 溯 調 整, 105 年 度 基本 及 稀釋 每 股盈 餘變 動 如下 :

單位 : 每股 元

調 調
基本每股盈餘 \$
0.65
\$
0.62
稀釋每股盈餘 \$ 0.65 \$ 0.62

用 以計 算 每股 盈餘 之 淨利 及 普通 股加 權 平均 股 數如 下:

年度
106
年度
105
本年度淨利 \$
10,755
\$112,700

股 數

單位 : 千股

年度
106
年度
105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
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181,265 181,265
加: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員
工酬勞 61 487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
加權平均股數 181,326 181,752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應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 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 普通 股 之稀 釋 作用 。

二三 、 資本 風 險管 理

本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 下 ,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益 餘 額 最 適 化 , 以 使 股 東 報 酬 極 大 化 。 本 公 司 整 體 策 略 於 106 年度 並 無變 化 。

本 公司 資 本結 構係 由 銀行 借 款及 權益 組 成。

本 公 司 尚 須 遵 守 長 期 聯 貸 借 款 合 約 中 有 關 以 退 還 現 金 或 現 金 以 外 財產減少資本之限制,倘有違反限制時,管理銀行有權暫停本授信案 之動用;或依授信銀行團決議,終止本授信案尚未動用之全部或部分 額度 , 或宣 告 本授 信案 本 息全 部 或部 分提 前 即日 到 期。

二四 、 金融 工 具

(一 ) 公允 價 值之 資 訊- 非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工具

本公司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債 之 帳面 金 額趨 近其 公 允價 值 或其 公允 價 值無 法 可靠 衡量 。 (二 ) 公允 價 值之 資 訊- 以重 複 性為 基 礎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工 具 1. 公允 價 值層 級

106 年 12 月 31 日

1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3 等 級 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興櫃股票
\$ - \$ - \$1,119,950 \$1,119,95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遠期外匯合約
外匯選擇權合約
-
-
7,208
2,298
-
-
7,208
2,298



105
12
31
1 等級 2 等級 3 等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 - \$ 3,357 \$ - \$ 3,35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興櫃股票
- - 666,930 666,93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外匯選擇權合約
- 444 - 444

106 及 105 年 度 無第 1 等 級與 第 2 等 級公 允 價值 衡 量間 移轉 之 情形 。

  1. 金融 資 產以 第 3 等 級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調節
106 年度 105 年度
年初餘額 \$ 666,930 \$ -


- 46,874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453,020 620,056
年底餘額 \$1,119,950 \$ 666,930

所 有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皆 與 資 產 負 債 表 日持有之無 活 絡 市 場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相 關 , 且 帳列於 其 他 權 益項 目 之備 供 出售 金融 資 產未 實 現損 益。

  1. 第 2 等 級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評價 技 術及 輸入 值
衍生工具 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衍生工具以市場
價格為公允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
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
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
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
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本公
司可取得者。本公司係以往來銀行報價
系統所顯示之外匯換匯匯率,就個別遠
期外匯合約到期日之遠期匯率分別計
算個別合約之公允價值;選擇權衍生工
具係採用選擇權定價模式計算公允價
值。
  1. 第 3 等 級 公允 價 值 衡量 之 評價 技 術及 輸入 值 興櫃 股 票之 公 允價 值 係依 據 興櫃 收盤 價 並考 量 流動 性估 算 。

(三 ) 金融 工 具之 種 類

(接 次 頁)


106
12


31

105


12
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持有供交易 \$ - \$ 3,357
放款及應收款(註 1) 882,725 421,10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2) 1,125,496 672,476
  • 56 -

(承 前 頁)



106
12
31

105
12


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持有供交易 \$
9,506
\$ 444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3) 3,351,111 1,646,639
  • 註 1: 餘額係包含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註 2: 餘額 係 包含 分 類為 備供 出 售之 以 成本 衡量 金 融資 產 。
  • 註 3: 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票據 、 應 付 帳款 、 其他 應 付款 、長 期 借款 ( 含 1 年內 到 期) 、 長期 應 付 票 據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四 ) 財務 風 險管 理 目的 與政 策

本 公司 主 要金 融工 具 包括 權 益投 資、應 收 帳款、應付 帳 款 、 應付短期票券及長短期銀行借款。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 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管理公司資金及外匯調度,藉由依 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 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 及利 率 風險 ) 、信 用風 險 及流 動 性風 險。

本 公 司 透 過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規 避 暴 險 , 以 減 輕 該 等 風 險 之 影 響。衍生 金 融 工 具 之 運 用 受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政 策 所 規 範 , 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與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 資金之投資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依稽核計畫對政策 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 融工 具 (包 括 衍生 金融 工 具) 之 交易 。

  1. 市場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活 動 使 本 公 司 承 擔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為 外 幣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以 及 利 率 變 動 風 險 。 本 公 司 以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及 外 匯 選 擇 權 降 低 因 外 幣 借 款 及 進 貨 承 諾 而 產 生 之 匯 率 風險 。

本 公 司 有 關 金 融 工 具 市 場 風 險 之 暴 險 及 其 對 該 等 暴 險 之管 理 與衡 量 方式 並無 改 變。

(1) 匯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外 幣 計 價 之 借 款 及 進 貨 交 易 , 因 而 使 本 公 司 產 生 匯 率 變 動 暴 險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與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參 閱 附 註二 八 。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具 匯 率 風 險 暴 險 之 衍 生 工 具帳 面 金額 如 下:




106
12
31



105
12
31
\$
-
\$
3,357
9,506 444

敏感 度 分析

本 公司 主 要受 到美 元 貨幣 匯 率波 動之 影 響。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當 新 台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對 美 元 之 匯 率 增 加 及 減 少 1%時 , 本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1%係 為 本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 之 敏 感 度 比 率 ,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外 幣 匯 率 之 合 理 可 能變 動 範圍 之 評估 。

敏 感 度 分 析 僅 包 括 流 通 在 外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 下表 情 境 1 係 表示 當功 能 性貨 幣 相對 於美 元 升 值 1% 時, 對 本公 司 損益 情況 ; 情境 2 表 示 當功 能 性貨 幣 相 對於 美 元貨 幣 貶 值 1%時 ,對 本 公司 損 益情 況 :

( )
106 年度 105 年度
情境
損益
1
\$ 2,120 \$ 756
情境
損益
2
( 2,120
)
( 756
)

註: 主 要 源 自 於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流 通 在 外 之 美元 計 價之 借 款, 本公 司 106 年 度 匯 率敏 感 度上 升主 係 外幣 借 款增 加。

(2) 利率 風 險

因 本 公 司 同 時 以 固 定 利 率 金 融 負 債 (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 及 浮 動 利 率 金 融 負 債 ( 長 短 期 借 款 ) 取 得 資 金 , 因 而 產 生 利 率 暴 險 。 本 公 司 係 依 各 項 籌 資 工 具 之 市 場 利 率 走 勢 決 定 舉 借 固 定 或 浮 動 利 率 之 金 融 負 債 以 管 理 利率 風 險。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暴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融 負 債帳 面 金額 如下 :




106
12
31



105
12
31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
金融資產 \$
58,317
\$
122,800
金融負債 2,467,747 1,031,043

敏感 度 分析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上 述 金 融 商 品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於 報 導 期 間 皆 流 通 在 外 。 本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動 率 為利 率 增加 或減 少 1%,此 亦 代 表管 理 階層 對 利 率之 合 理可 能 變動 範圍 之 評估 。

若 利率 增 加 1%,在所 有 其他 變 數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 下 , 本 公 司 106 及 105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分 別 減 少 24,094 千元及 9,082 千 元 ,主 係 因本 公司 變 動利 率 之 借款 與 銀行 存 款之 現金 流 量利 率 風險 之暴 險 。

  1. 信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本 公 司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本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及 本 公 司 提 供 財 務 保 證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係 來 自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產 帳 面金 額 。

本 公 司 之 政 策 係 採 用 其 他 公 開 可 取 得 之 財 務 資 訊 及 彼 此 交 易 記 錄 對 主 要 客 戶 進 行 評 等 , 並 於 必 要 情 形 下 取 得 預 收 貨 款 或 足 額 不 可 撤 銷 之 信 用 狀 作 為 擔 保 , 以 減 輕 因 拖 欠 所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嗣 後 本 公 司 透 過 持 續 監 督 信 用 暴 險以 及 交易 對 方之 信用 評 等控 制 信用 暴險 。

本公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係 分 別 集 中 於 本 公 司 年 底 應 收 票據 及 帳款 前 兩大 客戶 , 截至 106 年 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止, 來 自前 述 客戶 之比 率 分別 為 33%及 19%。

本 公 司 信 用 風 險 顯 著 集 中 於 下 列 客 戶 ,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顯 著 集 中 之 情 況 係 因 產 業 特 性 。 信 用 風 險 顯 著 集 中 之 客 戶 應收 款 項餘 額 如下 :




106
12
31



105
12
31
應收票據及帳款
A

\$149,743 \$
34,881


B
104,380 -
C

- 18,574
\$254,123 \$
53,455

另 預 購 遠 匯 及 外 匯 選 擇 權 之 交 易 對 手 係 國 內 大 型 之 金 融控 股 機構 , 是以 該信 用 風險 不 高。

  1. 流動 性 風險

本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以 支 應 本 公 司營 運 並減 輕 現金 流量 波 動之 影 響。

銀 行 借 款 對 本 公 司 而 言 係 一 項 重 要 流 動 性 來 源 。 截 至 106 年 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公司 未動 用 之短 期 銀行 融 資額 度 分別 為 1,568,050 千元及 3,375,831 千元 。

流動 性 風險 表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本 公 司 已 約 定 還 款 期 間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剩 餘 合 約 到 期 分 析 , 其 係 依 據 本 公 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 款 之 日 期 , 並 以 金 融 負 債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編 製 , 其 包 括 利 息及 本 金之 現 金流 量。

本 公 司 可 被 要 求 立 即 還 款 之 銀 行 借 款 , 係 列 於 下 表 中 最 早 之 期 間 內 , 不 考 慮 銀 行 立 即 執 行 該 權 利 之 機 率 ; 其 他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到 期分 析 係依 照 約定 之還 款 日編 製 。

因 短 期 借 款 約 定 還 款 期 間 接 近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因 此 以 浮 動 利 率 支 付 之 利 息 現 金 流 量 , 其 未 折 現 之 利 息 金 額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往 來 銀 行 實 際 計 息 利 率 估 算 而 得 ; 長 期 借 款 利 率 則 係 依 據 中 華 郵 政 牌 告 利 率 加 計 固 定 比 率 計 息 , 本 公 司 評 估 未 來 利 率 變 動 影 響 不 大 , 因 此 其 未 折 現 之 利 息 金 額係 依 據最 近 一期 付息 利 率 估 算 而得 。

3
3 個月內 1 1 年以上



106
12
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723,745 \$ - \$ - \$ 723,745
固定利率工具 160,000 - - 160,000
浮動利率工具 967,097 810,907 762,151 2,540,155
\$1,850,842 \$ 810,907 \$ 762,151 \$3,423,900



105
12
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365,881 \$ - \$ - \$ 365,881
固定利率工具 250,000 - - 250,000
浮動利率工具 333,518 321,869 383,864 1,039,251
\$ 949,399 \$ 321,869 \$ 383,864 \$1,655,132

上 述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之 浮 動 利 率 工 具 金 額 , 將 因 浮 動 利率 與 資產 負 債表 日所 估 計之 利 率不 同而 改 變。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本 公 司 針 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所 作 之 流 動 性 分 析 , 就 採 淨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合 約 淨 現 金 流 入 及 流 出 為 基 礎 編 製 ; 就 採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總 現 金 流 入 及 流 出 為 基 礎 編 製 。 當 應 付 金 額 不 固定 時,揭 露 之金 額 係參 考 資產 負 債表 日平 均 匯率 為 基礎。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個月
1

3
個月
3
個月至
1
106

12

31
總額交割
遠期外匯合約

\$
178,406
\$
311,731
\$
296,251

(
180,610
)
(
315,163
)
(
297,823
)
(
\$
2,204
)
(
\$
3,432
)
(
\$
1,572
)
外匯選擇權合約

\$
121,388
\$
119,055
\$
206,324

(
119,800
)
(
119,100
)
(
206,900
)
\$
1,588
(
\$
45
)
(
\$
576
)



105
12
31
淨額交割
外匯選擇權合約 \$
-
\$
238
\$
-
總額交割
遠期外匯合約

\$
112,684
\$
55,065
\$
64,160

(
110,601
)
(
54,656
)
(
63,295
)
\$
2,083
\$
409
\$
865
外匯選擇權合約

\$
-
\$
91,734
\$
157,433

- (
91,200
)
(
156,100
)
\$
-
\$
534
\$
1,333

二五 、 關係 人 交易

(一 ) 關係 人 名稱 及 關係

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鋼聯) 本公司為其法人董事

本公司之董事長
明耀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明耀鋼鐵) 實質關係人
億昌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億昌公
司)
証統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証統
公司)

(二 ) 營業 交 易

  1. 銷 貨
關 係 人 類 別 / 名 稱 年度
106
年度
105
實質關係人 \$
10,907
\$
-


411 -
\$
11,318
\$
-
  1. 進 貨
關 係 人 類 別 / 名 稱 年度
106
年度
105
實質關係人 \$
3,597
\$
5,868


3,881 -
\$
7,478
\$
5,868
  1. 加工 支 出
關 係 人 類 別 / 名 稱 年度
106
年度
105


\$
18,975
\$
19,819

上 述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價 格 係 依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為 之 ,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收 款 期 間 相 當 ; 而 付 款 條 件 與 非關 係 人相 當 ,依 付款 政 策 為 3.5 個 月內 。

(三 ) 應付 關 係人 款 項


106
105
關 係 人 類 別 / 名 稱 12

31
12
31
應付帳款 實質關係人 \$
1,185
\$ 427

267 -
\$
1,452
\$ 427
其他應付款
\$
396
\$ 1,733

另 流 通 在 外 之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餘 額 係 未 提 供 擔保 並 將以 現 金清 償。

(四 ) 營業 租 賃

本 公 司 為 營 業 需 要 向 子 公 司 承 租 土 地 及 廠 房 及 運 輸 設 備 , 租期 分 別自 106 年 1 月 至 107 年 11 月 止以 及 103 年 3 月 至 105 年 2 月 止。106 及 105 年度 之 租金 支 出 分別 為 637 千 元以 及 311 千元 ( 列入 營 業成 本 及 營 業費 用 項下 )。

本公司與 子 公 司 間 之 租 金 價 格 及 款 項 支 付 , 均 依 一 般 交 易 條件 為 之。

(五 ) 勞務 提 供

本 公司 為 營業 需要,向 子公 司 借 調人 力 至本 公 司支 援,106 年度 之 勞務 費 為 17,071 千元 ( 分別 列 入營 業 成本 及 營業 費用 項 下) 。

本 公司 與 子公 司簽 訂 委託 服 務契 約書 , 期間 自 105 年 1 月 至 105 年 12 月 止 , 由本 公 司提 供 營運 上必 要 支援 , 105 年 度之 行政 服 務費 收 入 為 3,000 千 元( 列入 營 業 外收 入 及支 出 -其 他收 入項 下 ),105 年 12 月 31 日 之應 收 行 政服 務 費 為 263 千 元( 列 入其 他 應收 款 項下 )。

(六 ) 取得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關 係 人 類 別 / 名 稱 年度
106
年度
105


\$
6,933
\$
-

本 年度 固 定資 產取 得 價款 係 以雙 方議 訂 價格 為 之。

(七 ) 對主 要 管理 階 層之 獎酬

董 事及 其 他主 要管 理 階層 之 薪酬 總額 如 下:

年度
106
年度
105
短期員工福利(包括薪
資、酬勞及獎金) \$
17,613
\$
11,985
退職後福利 445 322
\$
18,058
\$
12,307

(八 ) 其他 關 係人 交 易

1. 集塵 灰 處理 費 用

關係人類別/名稱 年度
106
年度
105
集塵灰處理費 本公司為其法人董 \$
12,239
\$
23,119
其他應付款 本公司為其法人董 \$
1,702
\$
2,592

上 述 交 易 價 格 係 依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為 之 , 付 款 條 件 與 非 關係 人 相當 , 依付 款政 策 為 3.5 個月 內。

  1. 保 證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之 長短 期 借款 由 董事 長 黃韋 翰提 供 連帶 保 證。

二六 、 質抵 押 之資 產

下 列 資 產 ( 按 帳 面 價 值 ) 業 經 提 供 予 金 融 機 構 作 為 銀 行 融資及法 院訴 訟 假扣 押 之擔 保品 :


106
12


31


105
12

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含重估增值) \$1,114,255 \$1,114,255
房屋及建築 130,073 141,084
機器設備 258,665 274,654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可轉讓定存單 - 3,400
\$1,502,993 \$1,533,393

二七 、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除 其他 附 註所 述者 外 , 本公司於 106 年 12 月 31 日 有下 列 重大 承 諾事 項 及或 有 事項 :

  • (一 ) 本公司為購買原料及設備已開立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約 605,121 千 元 。因 銷 貨而 提 出之 保 證票 據餘 額 請參 閱 附註 十 六 。
  • (二 ) 本公司為購置資產及設備維護而與廠商簽訂之合約金額為 59,843 千 元, 尚 未 支付 金 額 為 12,416 千元 。
  • (三 ) 本公 司 尚未 履 約之 進貨 承 諾 有 757,762 千 元,屬 不 可撤 銷 採購 合 約。
  • (四 ) 尚未 到 期之 遠 期外 匯 合 約 :參 閱 附註 七。
  • (五 ) 尚 宏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子 公 司 億 昌 公 司 之 法 人 股 東 ) 於 105 年 9 月向 本 公司 及 本公 司 派任 於 億昌 公司 之 法人 代 表人 ,提 出 受有不利益損害之民事訴訟,訴訟主要內容係本公司與尚宏公 司對於共同轉投資之億昌公司經營決策具有歧見,導致尚宏公 司受 有 不利 益 損害,並 請求 損 害連 帶 賠 償 1,600 千 元。尚 宏公 司

後 於 106 年 8 月追 加請 求 損害 連 帶賠 償金 額 至 115,030 千元。本 公司評估該訴訟案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惟上述 案件 截 至 107 年 3 月 15 日 止 尚未 宣 判,最終 之 訴訟 結 果 尚待 司 法機 關 審理 。

二八 、 具重 大 影響 之 外幣 資產 及 負債 資 訊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本 公 司 各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彙 總 表 達 , 所 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貨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 幣金 融 資產 及 負債 資訊 如 下:

單位 : 外幣 千 元; 匯率 元




106
12
31
貨幣性項目之金融資產

\$ 1,101 29.81 \$ 32,808
貨幣性項目之金融負債

8,214 29.81 244,867



105
12
31
貨幣性項目之金融資產

261 32.30 8,425
貨幣性項目之金融負債

2,603 32.30 84,067

具 重大 影 響之 外幣 兌 換損 益 (已 實現 及 未實 現 ) 如 下:

淨兌換(損)益
年度
106
29.81 (美元:新台幣) \$9,708
105
年度
32.30 (美元:新台幣) (
40
)

二九 、 附註 揭 露事 項

(一 ) 重大 交 易事 項 及 (二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1. 資金 貸 與他 人 :無 。

  2. 為他 人 背書 保 證: 無。

    1. 年底 持 有有 價 證券 情形( 不包 含 投資 子公 司 ):詳 附 表 一 。
    1. 累積 買 進或 賣 出同 一有 價 證券 之 金額 達新 台 幣 3 億元或實 收資 本 額 20%以上 :無 。
    1.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無 。
    1.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無 。
    1. 與關 係 人進、銷 貨 之 金額 達 新台 幣 1 億 元或 實 收資 本 額 20% 以上 : 無。
    1.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達 新台 幣 1 億 元 或實 收資 本額 20%以上: 無。
    1. 從事 衍 生性 工 具交 易: 詳 附註 七 。
    1. 被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詳 附表 二 。

(三 ) 大陸 投 資資 訊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 實 收 資 本 額 、 投 資 方 式 、 資 金 匯 出 入 情 形 、 持 股 比 例 、 本 年 度 損 益 及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 年 底 投 資 帳 面 價 值 、 已 匯 回 投 資 損 益 及 赴 大 陸 地區 投 資限 額 :無 。
    1.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由 第 三 地 區 所 發 生 下 列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及其 價格 、 付款 條 件、 未 實 現 損益 。
  • (1) 進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付 款 項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無 。
  • (2) 銷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收 款 項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無 。
  • (3) 財產 交 易金 額 及其 所產 生 之損 益 數額 :無 。
  • (4) 票據 背 書保 證 或提 供擔 保 品之 年 底餘 額及 其 目的:無。
  • (5) 資 金 融 通 之 最 高 餘 額 、 年 底 餘 額 、 利 率 區 間 及 當 年 度 利息 總 額: 無 。
  • (6) 其 他 對 當 年 度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如 勞務 之 提供 或收 受 等: 無 。

三十 、 部門 資 訊

個 體財 務 報告 得免 編 製部 門 資訊 。

年底 持 有有 價 證券 情形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 一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持股比率




司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發行人之關係帳

目股
數帳


額(%)公


值備





台灣鋼聯公司
小港倉儲公司
本公司為其法人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9,691,512
\$1,119,950
9.7
533,253
5,546
4.4
\$1,125,496
\$1,119,950
5,546
\$1,125,496
億昌公司
股票-普通股
中國鋼鐵公司
股票-特別股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13,116
\$
325
\$
325
中國鋼鐵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10,000
425
\$
750
425
\$
750
基金受益憑證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10,049
\$
3,811
\$
3,811

海光 企 業股 份 有限 公司 及 子公 司

被投 資 公司 資 訊相 關資 訊

民 國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表 二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被 投 資 公 司本 年 度 認 列 之




稱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所 在 地 區主


目本

底去

底股 數(股)( % )帳
額本 年 度 損 失投
失備
本公司 億昌公司 台灣 各類鋼鐵製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 \$ 663,183 \$ 663,183 7,055,133 64.14 \$ 825,948 ( \$ 51,699 ) ( \$ 25,830 )
子公司
本公司 証統公司 台灣 鋼線鋼纜及金屬線製品製造、表面處
30,600 6,000 3,060,000 51.00 28,484 ( 4,049 ) ( 2,290 )
子公司
億昌公司 証統公司 台灣 鋼線鋼纜及金屬線製品製造、表面處
12,000 - 1,200,000 20.00 11,557 ( 4,049 ) ( 443 )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現金明細表 明細表一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明細表 明細表二
應收票據明細表 明細表三
應收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四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附註十
存貨明細表 明細表五
預付款項明細表 明細表六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四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附註二一
短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九
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附註十五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附註七
應付票據明細表 明細表十
應付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十一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附註十七
預收款項明細表 明細表十二
長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十三
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表 附註二一
損益項目明細表
營業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十四
營業成本明細表 明細表十五
營業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六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附註二十
財務成本明細表 附註二十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明細表十七

現金 明 細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一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29
銀行存款
活期存款 54,001
外幣活期存款(美金
元、日幣
100,582.71
4,951,098
元及歐元
元)(註)
0.43
4,316
支票存款 32,087
\$ 90,533

註: 美 金 、 日 幣 及 歐 元 分 別 按 匯 率 USD\$1=29.81 、 JPY\$1=0.2662 及 EUR\$1=35.77換算 。

海光 企 業股 份 有限 公司 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明細 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二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

)






取得成本 單價(元)

興櫃股票
台灣鋼聯公司 4,845,756 \$
23,437
\$115.56 \$
559,975
加:評價調整 - 536,538 -
4,845,756 \$
559,975
\$
559,975


興櫃股票
台灣鋼聯公司 4,845,756 \$
23,437
115.56 \$
559,975
加:評價調整 - 536,538 -
4,845,756 \$
559,975
\$
559,975

註: 公允 價 值係 按 資產 負債 表 日之 興 櫃收 盤價 並 考量 流 動性 估算 。

應收 票 據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三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吉隆鋼鐵公司 \$
1,327
智勝公司 882
新太鋼鐵公司 628
龍佑鋼鐵公司 594
寶家建設公司 549
萬大禾鋼公司 528
中禾興鋼公司 470
坤原貿易公司 346
其他(註) 929
\$
6,253

應收 帳 款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四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肯一鋼鐵公司 \$149,743
易利隆鋼公司 104,380
萬大禾鋼公司 46,441
中禾興鋼公司 42,884
龍佑鋼鐵公司 41,900
其他(註) 372,718
758,066
減:備抵呆帳 2,702
\$755,364

存貨 明 細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五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685,830 \$ 729,037
519,976 628,170
386,979 421,884
130,398 159,665
6,832 7,250
254 254
\$1,730,269 \$1,946,260

註: 物料帳面金額係減除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後之金額 , 參 閱 附 註 四說 明 。

預付 款 項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六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預付貨款 \$
56,043
留抵稅額 42,720
預付費用(進口報關費及保險費等) 3,436
其他(註) 879
\$103,078

註: 各 項餘 額 皆未 超過 本 項目 金 額 之 5%。

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 非流 動 明細 表

民 國 106 年 度

明細 表 七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提供擔保或
------- -- -- -- --

股數(股)






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小港倉儲公司 533,253 \$
5,546

採權 益 法之 投 資變 動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度

明細 表 八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額 本 ( 1 ) 本 ( 1 ) 年 額 股權淨值 提供擔保
司 股 數 ( 股 ) 金 額 股 數 (股) 金 額 股 數 (股) 金 額 股 數 ( 股 ) 持股(%) 金 額 ( 註 2 ) 或質押情形 備
非上市櫃公司
億昌公司(投資子公司) 7,055,133 \$851,778 - \$ - - \$ 25,830 7,055,133 64.14 \$825,948 \$825,656
証統公司(投資子公司) 600,000 6,000 2,460,000 24,774 - 2,290 3,060,000 51.00 28,484 28,484
\$857,778 \$ 24,774 \$ 28,120 - \$854,432 \$854,140

註 1: 本年 度 增加 係 新增 投 資 24,600 千 元 及 認列 對 子公 司 所有 權權 益 變動 數 174 千元 ; 本年 度 減少 係採 用 權益 法 認列 之子 公 司損 失 份 額 28,120 千元 。 註 2: 按經 會 計師 查 核 之 106 年度 被 投資 公 司 財務 報 表及 本 公司 年底 持 股比 率 計算 。

短期 借 款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九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282,000
200,000
350,000
200,000
150,000
100,000
150,000
150,000
330,000
150,000
300,000
100,000
116,800
100,000
80,000
100,000
204,400
200,000
116,800 註1
100,000 註2
330,000 註3


年利率(%)
抵押或擔保
信用借款
合庫光華 \$ 256,427 106.11.02~107.12.07 1.55~2.86 \$
282,000
安泰高雄 187,225 106.10.30~107.05.18 1.49~1.76 200,000
大眾商銀 150,000 106.12.28~107.03.28 1.45 350,000
一銀小港 128,353 106.11.15~107.03.25 1.48~3.09 200,000
華銀高雄 118,074 106.11.01~107.03.27 1.46~2.57 150,000
新光七賢 92,455 106.09.18~107.06.10 1.50 100,000
台企高雄 70,229 106.12.21~107.06.29 1.42~2.86 150,000
土銀三民 64,696 106.11.09~107.03.20 1.65~2.71 150,000
兆豐高雄 55,490 106.12.08~107.03.28 1.50~2.59 330,000
彰銀東高 54,856 106.11.27~107.03.02 1.50~2.53 150,000
台新銀行 54,544 106.12.26~107.01.28 1.59~3.44 300,000
中國信託 50,000 106.03.02~107.03.01 1.54 100,000
盤古高雄 47,011 106.12.08~107.06.27 1.60~2.92 116,800
台中商銀 14,621 106.12.20~107.06.22 2.58~2.63 100,000
永豐高雄 13,076 106.12.19~107.03.29 2.80 80,000
聯邦嘉義 4,673 106.12.15~107.06.13 2.31 100,000
高雄銀行 3,918 106.12.22~107.01.25 3.59~3.70 204,400
凱基銀行 2,670 106.12.22~107.04.20 2.89 200,000
擔保借款
盤古高雄 20,000 106.12.06~107.03.06 1.60 116,800 1
聯邦嘉義 18,000 106.12.06~107.03.06 1.77 100,000 2
兆豐高雄 195,542 106.08.14~107.06.24 1.50~2.59 330,000 3
\$1,601,860

註 1: 本公 司 以機 器 設備 作擔 保 品, 並 由董 事長 黃 韋翰 提 供連 帶保 證 。

註 2: 本公 司 以土 地 、房 屋及 建 築 作 擔 保品 ,並 由 董事 長 黃韋 翰提 供 連帶 保 證。

註 3: 本公 司 以土 地 、房 屋及 建 築及 機 器設 備作 擔 保品 , 並由 董事 長 黃韋 翰 提供 連帶 保 證。

應付 票 據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十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協大有限公司 \$
14,818
漢林興業公司 9,045
邦泰貿易公司 7,298
崇紀企業公司 7,175
其他(註) 58,806
\$
97,142

應付 帳 款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十一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新英金屬公司 \$ 93,008
智頂科技公司 35,031
巨基環保公司 29,626
森暉興業公司 24,328
其他(註) 205,152
\$387,145

預收 款 項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十二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預收貨款
三千鋼鐵公司 \$
20,081
統榮鋼鐵公司 7,923
興義鋼鐵公司 6,628
達欣工程公司 5,070
信春永公司 4,167
益達利鋼鐵公司 3,895
富貿企業公司 3,310
其他(註) 9,822
\$
60,896

長期 借 款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 表 十三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年利率(%) 一年內到期 一年後到期
國內銀行團聯貸
兆豐高雄
107

5

15
日起分 18 期按季平均償還 \$
10,950
\$
80,300
\$
91,250

1
111

11
15 日。第 1~6 期償還
14,600 千元,第 7~14 期償還 16,425
元,第 15~18 期償還 18,250 千元,並於
到期日償還剩餘本金 73,000 千元。
合庫光華 1.797 7,884 57,816 65,700
華南高雄 9,636 70,664 80,300
一銀小港 4,380 32,120 36,500
盤谷高雄 6,570 48,180 54,750
土銀三民 4,380 32,120 36,500

43,800 321,200 365,000
減:聯貸主辦費及管理費 (
1,167
)
(
3,854
)
(
5,021
)
42,633 317,346 359,979
其他銀行借款
兆豐高雄 1.665 18,333 - 18,333
2
聯邦嘉義 1.770 90,442 397,133 487,575
3
108,775 397,133 505,908
\$151,408 \$714,479 \$865,887

註 1: 本公 司 以土 地 及房 屋建 築 作擔 保 品, 並由 董 事長 黃 韋翰 提供 連 帶保 證 。

註 2: 本公 司 以機 器 設備 作擔 保 品, 並 由董 事長 黃 韋翰 提 供連 帶保 證 。

註 3: 本公 司 以土 地 及房 屋建 築 作擔 保 品, 並由 董 事長 黃 韋翰 提供 連 帶保 證 。

海光 企 業股 份 有限 公司 營業 收 入淨 額 明細 表 民 國 106 年 度

明細 表 十四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竹節鋼筋 352,881(千公斤) \$5,223,742

886(千公斤) 15,264

2(個) 5
銷貨折讓 (
31
)
5,238,980
勞務收入(註) 26,863
\$5,265,843

註: 勞務 收 入係 配 合客 戶要 求 規格 及 裁切 等加 工 收入 。

海光 企 業股 份 有限 公司 營業 成 本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度

明細 表 十五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自製產品銷貨成本
直接原料
年初原料 \$ 374,575
本年度進料 3,275,739
年底原料 ( 519,976
)
其他(註
1)
102,636
3,232,974
直接人工 130,188
製造費用 1,795,082
製造成本 5,158,244
加:年初在製品 101,128
購入在製品 601,176
減:其他(註
2)
( 11,722
)
年底在製品 ( 685,830
)
製成品成本 5,162,996
加:年初製成品 107,935
購入製成品 127,718
減:其他(註
3)
( 85,331
)
年底製成品 ( 386,979
)
產銷成本 4,926,339
外購商品銷貨成本
年初商品 -
加:本年度進貨 26,353
減:年底商品 ( 6,832
)
19,521
勞務成本 16,740
閒置產能損失 120,610
\$5,083,210

註 1: 主係 產 製過 程 中廢 鐵再 投 入生 產 及進 口結 案 成本 之 價差 調整 。

註 2: 主係 產 製過 程 中鋼 胚退 回 至廢 鐵 成本 。

註 3: 主係 委 外加 工 成本 及下 腳 退回 至 廢鐵 成本 。

營業 費 用明 細 表

民 國 106 年 度

明細 表 十六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24,986
\$
2
\$
-
\$
24,988
薪資費用(含退休金費
用及董監事車馬費)
11,627 46,139 4,092 61,858
修繕費用 4,458 1,438 - 5,896
折舊費用 2,339 3,940 - 6,279
保險費用 1,274 5,528 425 7,227
其他(註) 11,759 15,897 1,882 29,538
\$
56,443
\$
72,944
\$
6,399
\$
135,786

員工 福 利、 折 舊及 攤銷 費 用功 能 別彙 總表

民 國 106 及 105 年 度

明細 表 十七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除 另 予註 明 外)

106年度 105年度
營 業 成 本 營 業 費 用
營 業 成 本 營 業 費 用
用人費用(註)

\$
131,824
\$
57,697
\$
189,521
\$
117,064
\$
57,826
\$
174,890


14,985 6,084 21,069 15,682 5,131 20,813
退

8,160 3,033 11,193 8,965 3,043 12,008

19,685 1,128 20,813 20,218 882 21,100
\$
174,654
\$
67,942
\$
242,596
\$
161,929
\$
66,882
\$
228,811
\$
207,303
\$
6,279
\$
213,582
\$
219,636
\$
6,872
\$
226,508
\$
5,842
- \$
5,842
1,920 - 1,920

註: 截 至 106 年 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公司 員 工人 數 分別 為 440 人 及 41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