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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KWANG AGM Information 2021

Aug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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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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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一一○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五) 上午九時三十分整

  • 地點: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 12 號(本公司 3 樓會議室)

一、報告事項

  • 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敬請 鑒核。

    • 說 明:請參閱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 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報告,敬請 鑒核。 說 明:敦請審計委員宣讀審查報告書。

  • 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 鑒核。

  • 說 明:1.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 提撥 2%~3%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 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及提撥不 高於 3%為董監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分派發放。員工酬勞及 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 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2. 本公司一○九年度稅後淨利 158,030,983 元,故本年度擬以現金 發放員工酬勞 4,737,506 元及董監酬勞 4,737,506 元。
    
     3. 本案業經 110 年 3 月 23 日薪資報酬委員會、董事會審議通過 後,依法提報股東會。
    

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一○九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業已編製完竣,並送請審 計委員會審查同意後,提請一一○年股東常會承認。

決議: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 本公司一○九年度稅後淨利為158,031千元,本年度擬發放股東紅 ,

  • 利90,632千元 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本公司第十八屆 第五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 本公司期初未分配盈餘0元,加計退休金精算利益1,916千元及 一○九年度稅後淨利為158,031千元,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

  • 15,995千元後,迴轉一○八年度以特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24,026 千元,可供分配盈餘為119,926千元。

  • 3.未來,因本公司尚有廠房、機器設備新增(改善)的資金需求,本 年度擬分配股票股利0.5元/股,擬議盈餘分配表如下:

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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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據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之一,民國一○九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以下 同)元,加計本期退休金精算利益 1,915,968 元,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提列 10%法定盈餘公積後 15,994,695 元及迴轉一○八年度以特別盈餘公積 24,025,771 元彌補虧損,可供分配盈餘為 119,926,485 元,本年度擬配發股 票股利 0.5 元,發放股東紅利 90,632,261 元後,期末未分配盈餘為 29,294,224 元。

  • 二、檢附本公司擬訂之盈餘分配表如下,謹提請 討論。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加:本年度淨利
加:本年度精算利益列入保留盈餘
本年度稅後淨利加計本期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
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減: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減:迴轉108年度彌補虧損之特別盈餘公積
可供分配盈餘
減:股東紅利-股票(0.5元/股)
期末未分配盈餘
$ ( 0)
158,030,983
1,915,968
159,946,951
(15,994,695)
(24,025,771)
119,926,485
( 90,632,261)
$29,294,224
第二十三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先依前條處理後再依法繳納
稅捐及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
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
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因應重大資本支
出之資金需求外,現金股利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和之百分之五
十為原則。

註:首次採用 IFRSs 時,就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盈餘)轉入保 留盈餘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於以後年度用以彌補虧損,嗣後有盈餘年度, 其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之原因消除前,應就不足數額補足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始得分派盈餘。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決 議:

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改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依據台灣證劵交易所臺證治理字第1100001446號函,修訂本公司股 東會議事規則相關條文,檢附「股東會議事規則前後條文對照表」, 詳如議事手冊。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1.本公司為因應廠房、設備新增(改善)之資金需求,擬以盈餘轉增 資發行新股。自民國一○九年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 90,632,261元,轉增資發行新股9,063,226股。

  • 2.配股係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 股配發0.5元股票股利(即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 3.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停止過戶日起五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登記,未拼湊或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 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之。

  • 4.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 5.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本次增資案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 定配股及增資基準日。

  • 6.嗣後如因股本發生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發 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7.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事實需要修訂,需 予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8.本案業經本公司第十八屆第五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決 議:

四、選舉事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補選本公司一席獨立董事案。

  • 說 明:1.本公司原任獨立董事詹進義因事務繁忙於110年6月18日辭任,提 請於110年股東常會進行補選缺額。

  • 2.本次獨立董事選舉擬依公司法第192-1條、證交法14-2條及「公 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採候選人提名 制度,股東應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 3.新任董事自選任後即予就任,任期至112年6月16日止。

4.獨立董事提名一人,學經歷如下:

序號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持有
股數
學 歷 經 歷
1 郭士賢 E120032XXX 0 81年私立淡江大學
管理學院會計學系畢業
86年會計師考試及格
88.3~迄今 群賢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會計師
87.9~88.3群賢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審計人員
86.1~87.9廣信益群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人員
83.8~85.7私立淡江大學會
計系助教
  • 5.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選任程序」(詳如議事手冊)。

  • 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