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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KWANG — AGM Information 2021
Aug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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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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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一一○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五) 上午九時三十分整
- 地點: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 12 號(本公司 3 樓會議室)
一、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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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敬請 鑒核。
- 說 明:請參閱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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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報告,敬請 鑒核。 說 明:敦請審計委員宣讀審查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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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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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1.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 提撥 2%~3%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 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及提撥不 高於 3%為董監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分派發放。員工酬勞及 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 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2. 本公司一○九年度稅後淨利 158,030,983 元,故本年度擬以現金 發放員工酬勞 4,737,506 元及董監酬勞 4,737,506 元。 3. 本案業經 110 年 3 月 23 日薪資報酬委員會、董事會審議通過 後,依法提報股東會。
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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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九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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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業已編製完竣,並送請審 計委員會審查同意後,提請一一○年股東常會承認。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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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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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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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1. 本公司一○九年度稅後淨利為158,031千元,本年度擬發放股東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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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90,632千元 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本公司第十八屆 第五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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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期初未分配盈餘0元,加計退休金精算利益1,916千元及 一○九年度稅後淨利為158,031千元,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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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5千元後,迴轉一○八年度以特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24,026 千元,可供分配盈餘為119,92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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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來,因本公司尚有廠房、機器設備新增(改善)的資金需求,本 年度擬分配股票股利0.5元/股,擬議盈餘分配表如下:
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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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之一,民國一○九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以下 同)元,加計本期退休金精算利益 1,915,968 元,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提列 10%法定盈餘公積後 15,994,695 元及迴轉一○八年度以特別盈餘公積 24,025,771 元彌補虧損,可供分配盈餘為 119,926,485 元,本年度擬配發股 票股利 0.5 元,發放股東紅利 90,632,261 元後,期末未分配盈餘為 29,294,22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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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附本公司擬訂之盈餘分配表如下,謹提請 討論。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項 目 | 金 額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加:本年度淨利 加:本年度精算利益列入保留盈餘 本年度稅後淨利加計本期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 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減: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減:迴轉108年度彌補虧損之特別盈餘公積 可供分配盈餘 減:股東紅利-股票(0.5元/股) 期末未分配盈餘 |
$ ( 0) 158,030,983 1,915,968 159,946,951 (15,994,695) (24,025,771) 119,926,485 ( 90,632,261) $29,294,224 |
||
| 第二十三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先依前條處理後再依法繳納 稅捐及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 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 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因應重大資本支 出之資金需求外,現金股利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和之百分之五 十為原則。 |
註:首次採用 IFRSs 時,就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盈餘)轉入保 留盈餘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於以後年度用以彌補虧損,嗣後有盈餘年度, 其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之原因消除前,應就不足數額補足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始得分派盈餘。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決 議:
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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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改案,提請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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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依據台灣證劵交易所臺證治理字第1100001446號函,修訂本公司股 東會議事規則相關條文,檢附「股東會議事規則前後條文對照表」, 詳如議事手冊。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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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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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1.本公司為因應廠房、設備新增(改善)之資金需求,擬以盈餘轉增 資發行新股。自民國一○九年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 90,632,261元,轉增資發行新股9,063,22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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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股係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 股配發0.5元股票股利(即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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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停止過戶日起五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登記,未拼湊或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 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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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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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本次增資案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 定配股及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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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嗣後如因股本發生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發 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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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事實需要修訂,需 予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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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案業經本公司第十八屆第五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決 議:
四、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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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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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補選本公司一席獨立董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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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1.本公司原任獨立董事詹進義因事務繁忙於110年6月18日辭任,提 請於110年股東常會進行補選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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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獨立董事選舉擬依公司法第192-1條、證交法14-2條及「公 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採候選人提名 制度,股東應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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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任董事自選任後即予就任,任期至112年6月16日止。
4.獨立董事提名一人,學經歷如下:
| 序號 | 姓 名 | 身分證字號 | 持有 股數 |
學 歷 | 經 歷 |
|---|---|---|---|---|---|
| 1 | 郭士賢 | E120032XXX | 0 | 81年私立淡江大學 管理學院會計學系畢業 86年會計師考試及格 |
88.3~迄今 群賢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會計師 87.9~88.3群賢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審計人員 86.1~87.9廣信益群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人員 83.8~85.7私立淡江大學會 計系助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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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選任程序」(詳如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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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