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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KWANG — AGM Information 2013
Jul 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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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一0二年六月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地點: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社教館青少年文化體育活動中心地下室演講廳)
承認事項:
第一案:
案 由 :101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 明: 本公司一百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業已編製完峻,並送請監察人審查完畢,提請一0二年股東常會承認。
決議:
第二案:
案 由 二: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 明:1、 本公司一百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及
監察人審核完竣。
2、 一0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擬議每股發放現金股利0.28元。
3、 本公司期初未分配盈餘561,546千元,一0一年度稅後淨利
為新台幣70,584千元,提撥法定盈餘公積7,058千元後,
可供分配盈餘 625,072千元,擬具一0一年度盈餘分配表
,請參閱下表。
4、 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保
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依101.4.6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說明三之規定
報告如下:
- 本公司因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致101年1月1日 (轉換日)及101年12月31日之保留盈餘分別淨增加189,395,341元及168,250,672元。
(2) 本公司依101.4.6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規定,
首次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時,於101年1月1日就
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因選擇適用IFRSs第
一號豁免項目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計
189,395,341元,嗣後因處分相關資產而就原提列比例迴
轉特別盈餘公積32,926,108元,是以截至101年12月31
日因採用IFRSs而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餘額為
156,469,233元。
5、 本次配息分派基準日與發放日,經股東會同意後,擬授權
董事長決定。
6、 嗣後如可轉換公司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買回庫藏股
或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配息比率因此發生變
動者,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變更事宜。
7、 檢附本公司擬訂之盈餘分配表如下,謹提請 討論:
單位:新台幣元
| 項 目 | 金 額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 561,546,225 |
| 加:本年度淨利 | 70,584,320 |
| 減: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 ( 7,058,432) |
| 可供分配盈餘 | 625,072,113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0.28元) | 48,337,206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 576,734,907 |
| 配發3%董監酬勞:1,905,777 元 配發2%員工紅利:1,270,518 元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依法提繳稅捐。 二、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三、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四、依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當年度如尚有盈餘,再提撥餘額百分之三為董事、監察人酬勞金及百分之二~三為員工紅利。 六、餘額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因應重大資本支出之資金需求外,現金股利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股利總和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
董事長: 經 理人: 會計主管: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提請 審議。
說 明:為配合公司營運與法令要求,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第二條、第七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
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