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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zhou Redstar Developi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Oct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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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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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8-056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担保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 年9 月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 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龙锰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下 称贵阳光大银行)申请5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于2018 年9 月29 日在上海 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告》(临 2018-055)。

2018 年10 月10 日,公司与贵阳光大银行就前述担保事宜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贵云岩综授(保)2018009 号},具体如下:

  •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 2、担保类型

银行贷款担保。

3、担保期限

  • 1 年。

  • 4、担保金额

1

人民币5,000 万元(伍仟万元)。

5、被担保的主债权

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贵阳光大银行与大龙锰业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 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 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5,000 万元,出现下列情形,债权确定: (1)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3)授信人与受 信人终止主合同或授信人与保证人终止本合同;(4)受信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 者被撤销、吊销、注销、解散;(5)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6、担保范围

大龙锰业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应向贵阳光大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 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7、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最高额保证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贵阳光大银行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 任何其他担保。贵阳光大银行行使《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 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无论是物的担保还是人的担保),也无需首先向大龙锰业或 其他任何第三人采取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8、违约处理

贵阳光大银行行使在《综合授信协议》及《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 约救济措施;要求保证人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行使就被担 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9、争议解决

2

在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最高额保证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贵阳光大银行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的生效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公司和贵阳光大银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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