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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zhou Redstar Develop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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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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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 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就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公司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以及矿石供应难度加大、采购 成本增加、市场需求波动和产品销售价格下滑等不利因素影响,实现了生产经营 总体稳定,但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 回报股东,编制了公司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是公司基于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同时,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备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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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的独立意见
1、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资 料,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事先征得了我们的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回避 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2、公司预计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公司产品销售、矿石原材 料采购、土地及房屋租赁、综合服务等,相关交易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交易事项已履行多年,相关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 约,及时支付相关款项,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违约风险, 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4、公司预计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需及时披露此议案的表决结果。
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
四、关于《矿石价格确认书》(2021 年度)的独立意见
1、我们经过与公司高管人员沟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经协商后确定的2021 年度矿石采购价格公平合理透明,已经综合考虑 矿石开采及运输成本等风险因素,且双方之前合作良好,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所供应的重晶石矿石符合公司生产要求。
2、《矿石价格确认书》(2021 年度)尚需提请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按照披露程序及时披露真实的表决结果。
我们同意《矿石价格确认书》(202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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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2020年度报酬确认的独立意见
经过详细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报酬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报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推 进和完成情况而确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辛勤工作的合理回报,符合 公司和股东利益,未发现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2020年度报酬确认事项由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出,由公司董事会确认后 再将董事报酬确认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 金额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2020年度报酬确认。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良好,完整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报告科学客观的披露了公司目前的 内部控制现状,我们将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 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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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关于对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贵 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对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按照《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体现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 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关于对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提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具备提名资格,提名人对董 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履职能力和任职条件进行了确认,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后提请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规,资料完整。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熟悉公司情况, 任职期间工作尽职尽责,促进了公司健康发展,与公司无利益冲突,未受到证券 监管机构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我们同意《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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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李子军 张再鸿 黄 伟 王保发 庞广廉
2021 年4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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