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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zhou Redstar Developing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6

56681_rns_2026-04-24_58128d4e-9cfb-4d7c-826a-b72124f431b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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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红星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发展”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红星发展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2 号),贵州红星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894,302 股,发 行规模 579,999,997.2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951,381.8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 568,048,615.35 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由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3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579,999,997.22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减:发行费用 9,019,999.95
实际银行到账余额 570,979,997.27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
260,000,000.00

1

减:补充流动资金 108,048,615.35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
2,875,371.98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减去手
续费的净额
3,315,647.58
减:节余利息 31,698.20
(三)2025年度发生额 减:募投项目使用 142,474,127.16
加: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的净额 636,034.6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61,501,866.76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4 年 4 月,部分专户资金已经置换或使用完毕,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75%股 权”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产生的节余利息人民币 31,698.20 元全部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 中泰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签 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5

2

” “ ”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 变更为 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 。 公司与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4 年 11 月 21 日,“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 20,325.70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已转入“重庆瑞得思达光 电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重庆大足 龙水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111689722830)。

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 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与贵州红 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元)
1 重庆瑞得思达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大足
支行
111689722830 61,501,866.76
合计 61,501,866.7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3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260,000,000.00 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875,371.98 元,置换总 金额为 262,875,371.9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260,000,000.00 元的置换,剩余 2,875,371.98 元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置换事项于 2024 年 1 月完成。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 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将“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项目已结项。

除上述事项外,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变更为“重庆瑞 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原“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的剩余募 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及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和现金管 理收益 226.76 万元,合计 20,226.76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 准)投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新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瑞得思达实 施。该议案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红星发展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3)。

“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的节余资 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已转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的实施 主体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重庆大足龙水支行新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转入金额为 20,325.70 万元。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红星发展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5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6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804.8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14,247.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51,052.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35.21%
承诺投
资项目
已变更
项目
(含部
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2)-(1)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收购青
岛红蝶
新材料
有限公
司75%
股权
26,000.00 26,000.00 26,000.00 0.00 26,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万吨/
年动力
电池专
用高纯
20,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

硫酸锰
项目
补充流
动资金
10,804.86 10,804.86 10,804.86 0.00 10,804.86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重庆瑞
得思达
光电新
材料项
0.00 20,000.00 20,000.00 14,247.41 14,247.41 -5,752.59 71.24 2026年
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56,804.86 56,804.86 56,804.86 14,247.41 51,052.27 -5,752.5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
项目)
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截至2025年8月,“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
部分附属工程尚待建设收尾。一方面,由于公司的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购进设备需要安装、调试,尚未达到完
全可使用状态;另一方面,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募投项目投建有关合同约定了分期付款条款,基于合同约定和项
目建设实际情况,存在部分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未到支付时点而尚未付款的情况。在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长至2026年2月。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8月21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过,同意本项目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一方面,受下游新能源汽车整体增速放缓、行业内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2023年以来高纯硫酸锰市场价格持续震荡并处
于低位;另一方面,下游三元前驱体行业出货量不及预期,高纯硫酸锰产品需求下滑,高纯硫酸锰生产企业普遍开工率
不足,公司现有3万吨/年高纯硫酸锰项目2023年度产能利用率为56.13%,现有产能已基本能够满足订单需求。在此背
景下,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短期内并不是公司投资“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的最佳时机,现阶段继
续投资该项目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暂缓投资“5万吨/年动
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0,000,000.00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75,371.98元,置换总金额为262,875,371.98元。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0,000,000.00元的置换,剩余2,875,371.98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事
项于2024年1月完成。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原因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26年2月28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
料项目”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已结项。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变更为“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 材料项目”,并将原“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及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和现金管 理收益 226.76 万元,合计 20,226.76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投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此处仅列示已变更募集资金 本金金额。

9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
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
计划累计
投资金额
(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重庆瑞得
思达光电
新材料项
5万吨/年
动力电池
专用高纯
硫酸锰项
20,000.00 20,000.00 14,247.41 14,247.41 71.24 2026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20,000.00 20,000.00 14,247.41 14,247.41 71.24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一方面,受下游新能源汽车整体增速放缓、行业内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2023年以来高纯硫酸锰市场价格持续
震荡并处于低位;另一方面,下游三元前驱体行业出货量不及预期,高纯硫酸锰产品需求下滑,高纯硫酸锰生
产企业普遍开工率不足,公司现有3万吨/年高纯硫酸锰项目2023年度产能利用率为56.13%,现有产能已基本
能够满足订单需求。在此背景下,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短期内并不是公司投资“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
硫酸锰项目”的最佳时机,现阶段继续投资该项目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
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暂缓投资“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重
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1日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10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
变更为“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红星发展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4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募投项目)
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截至2025年8月,“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已完成
主体建设,部分附属工程尚待建设收尾。一方面,由于公司的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购进设备需要安装、
调试,尚未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另一方面,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募投项目投建有关合同约定了分期付
款条款,基于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存在部分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未到支付时点而尚未付款的情况。
在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重庆
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2月。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8月21日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同意本项目延期。截至2026年2月28日,“重
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已结项。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公司变更后项目不存在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1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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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荐代表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白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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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余俊洋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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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