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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zhou Redstar Develop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n 13, 2018
56681_rns_2018-06-13_2a6c1d9d-fb9a-40db-9c5a-b02f6ef69c3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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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8 年6 月13 日,该授 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以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和设定;同时,公司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成就。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
3、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 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以2018 年6 月13 日为授予日向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783
1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
李子军 张再鸿 黄 伟
王保发 庞广廉
2018 年6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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